船舶PSC检查表(全船)汇总

船舶PSC检查表(全船)汇总
船舶PSC检查表(全船)汇总

船舶PSC检查表(全船)汇总

船舶抵港前PSC自查项目表(船长)

类别检查项目检查要求

证书* 船舶证书核查适用的船舶入级和法定等证书齐全有效、与实际相符。证

书签证栏完整、签证齐全。

船员证书核查公约和船旗国要求的船员证书齐全有效、符合最低配员要

求及船旗国要求(包括必要的船旗国签证)。

检验/审核报告* 法定检验/审

核报告

与法定证书相关的检验/审核报告保存完整、有效,船长清楚上

次检验种类及日期,检查法定遗留项目(如有时)已做出了相

应的处理和纠正,保存相应证据。

船级检验报告

与船级证书相关的检验报告保存完整、有效,船长清楚上次检

验种类及日期,检查船级条件和/或遗留项目(如有时),已做

出了相应的处理和纠正并保存相应证据。《船体测厚记录》完

整保存在船;船上保存ESP检验报告(对散货船和油船)和支

持性文件如:状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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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清楚硫氧化物控制区(SECA)及欧盟各港口(适用时)最新要求,公约强制要求的柴油机EIAPP证书及其相对应的技术档案已完整保存在船上。

油水分离器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证书应保存在船备查。

装载手册中含有申请装运的货物,其产生的最大弯矩和应力应在许可范围内,该《手册》已被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稳性计算书应包括完整稳性计算书、破舱稳性计算书(适用时)、谷物装载稳性计算书(适用时),稳性计算书中包含对装载货物状况校核,该《计算书》已被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

货物系固手册(适用时)已被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

使用工作语言和英文编制并经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符合最新要求;所附图纸齐全,防止油污器材列出清单;防污器材充足,质量良好;防油污沿岸联系信息及时更新(季度);溢油演习按时进行并记录。

手提式及舟车灭火器手提式(包括舟车式)灭火器每年应由认可检验机构进行拆检换药,每具灭火器5年一次或船旗国要求的频次进行水压试验,上述检验/试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已按照公约要求及船旗国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灭火器或药粉;灭火器存放位置与防火控制图一致。

固定式灭火系统CO2或其他气体灭火系统应由认可检验机构每2年对钢瓶进行一次称重检查和管路吹通试验,瓶头阀至分配阀箱管段每10年进行一次压力试验;泡沫灭火系统应保证药剂在有效期内,上述检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消防员装备的数量与设备安全证书附件记载一致;存放位置与

防火控制图一致并张贴IMO标志;每套消防员装备应由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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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进行年度检验,并备有2个备用气瓶,气瓶压力充足,空气瓶每5年一次水压试验,上述检验/试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救生艇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保存在船;救生艇及降落释放回收装置,每年由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每五年一次的艇架负荷试验,吊艇索按公约要求间隔予以换新(不超过5年),上述检验/试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LRIT测试证书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已通过的符合性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

救生筏及其属

具和静水压力释放器证书不超过12个月间隔,应由认可的检验机构对气胀式救生筏及其静水力压力释放器进行拆检,上述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EPIRB及其静水压力释放器证书EPIRB及其静水力压力释放器每年由认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5年送认可的岸基维修站进行维修,上述检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航海日志》记录情况《航海日志》除按扉页要求记载外,至少还包括:

1、对钟、试舵、冲试车及备车(尤其是记录开航前12小时内操舵装置的核查和试验);

2、更换压载水记录、时间、船位等;

3、每次演习详情(包括对演习评估);

4、每周救生艇筏外观及降落装置外观和吊艇架移动检查,艇机启动及正倒车试验,全船通用应急报警系统(声、光、公用广播系统)试验;

5、每月检查救生设备的情况;

6.标注本轮的工作语言,船长、值班船员的签字。

《医疗指南》船上应保存最新有效的《医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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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PSC检查表(全船)汇总

船舶PSC检查表(全船)汇总

船舶抵港前PSC自查项目表(船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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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档案已完整保存在船上。 油水分离器型式认可证书及产品证书应保存在船备查。 装载手册中含有申请装运的货物,其产生的最大弯矩和应力应在许可范围内,该《手册》已被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稳性计算书应包括完整稳性计算书、破舱稳性计算书(适用时)、谷物装载稳性计算书(适用时),稳性计算书中包含对装载货物状况校核,该《计算书》已被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 货物系固手册(适用时)已被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 使用工作语言和英文编制并经主管机关或船级社批准认可,符合最新要求;所附图纸齐全,防止油污器材列出清单;防污器材充足,质量良好;防油污沿岸联系信息及时更新(季度);溢油演习按时进行并记录。 手提式及舟车灭火器手提式(包括舟车式)灭火器每年应由认可检验机构进行拆检换药,每具灭火器5年一次或船旗国要求的频次进行水压试验,上述检验/试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已按照公约要求及船旗国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灭火器或药粉;灭火器存放位置与防火控制图一致。 固定CO2或其他气体灭火系统应由认可检验机构每 4

船。 救生艇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保存在船;救生艇及降落释放回收装置,每年由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每五年一次的艇架负荷试验,吊艇索按公约要求间隔予以换新(不超过5年),上述检验/试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LRIT测试证书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已通过的符合性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 救生筏及其属 具和静水压力释放器证书不超过12个月间隔,应由认可的检验机构对气胀式救生筏及其静水力压力释放器进行拆检,上述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EPIRB及其静水压力释放器证书EPIRB及其静水力压力释放器每年由认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5年送认可的岸基维修站进行维修,上述检验证明有效并保存在船。 《航海日志》《航海日志》除按扉页要求记载外,至少还包括: 1、对钟、试舵、冲试车及备车(尤其是记录开航前12小时内 操舵装置的核查和试验); 2、更换压载水记录、时间、船位等; 3、每次演习详情(包括对演习评估); 5

船岸安全检查表

船/岸安全检查表 船名 泊位港口 抵达日期抵达时间 填表须知 为保证安全作业,下列所有问题的答复均是肯定的,可在相应的方格内清楚地打上(√)标号。如果不能给予肯定回答,应说明理由,而且船舶和码头之间均达成关于应采取的适当预防措施的协议。如果认为有的问题不适用,应在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船舶‖和―码头‖栏目下的方格,表示由负责方实施检查。 在―代码‖栏目里的A,P或R字母,分别表示如下的意义: A –(协议)表示该检查项应通过协议或程序来处理,并在检查表中的―备注‖栏中明确或者通过其它一些双方可接受的表格来交流这些协议和程序。 P—(批准)在否定回答的情况下,未经主管当局的书面许可,不可进行作业。R—(复查)表示在不超出声明同意的时间间隔须重复检查的项目。 仅在所有方检查和接受他们分配的职责和责任后方可签署共同声明

我们, 下面签名者, 已经对本安全检查表内A/B部分的各个项目,如果适用, 包括C或D部分的项目,根据指导进行了检查,并确信就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我们所填写的内容是正确的。 我们对协议进行复查的项目也已作好安排,并同意在不超过时间间隔必须对那些―代号‖栏中标有―R‖的项目进行复查。 如果我们获知任何项目的状态发生变化,将立即通知另一方。

船/岸安全检查重复检查表 船名:泊位: 到港日期:开始装/卸作业时间: 时间 项目 A1(共) A2(共) A3(共) A4(共) A5(码) A6(船) A1(码) A1(码) A1(船) A1(码) B1(码) B2(共) B3(共) B4(共) B6(共) B9(共) B1(共) B1(共) B1(码) B1(船) B1(船) B1(共) B1(共) B1(共) B2(码) 码头方面 签字 船舶方面 签字 备注: 填写说明: 1、重复检查间隔时间以船岸双方申明约定为准,表中―共‖表示船岸共同检查项目,―码‖表示仅码头检查项目,―船‖表示船舶检查项目。 2、检查正常打√,有异常情况打×,并在备注栏注明处理措施。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检查表

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检查表 (现场安全参考) 被检查单位检查日期 地址参加人员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1、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2、定期的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专人指挥使用起吊(重)设备。 4、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5、各类吊索具管理有序,状态良好。 2、电焊 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 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3、焊机一次侧电源线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拖地时要加装保护装置。 4、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一根线不超过3个,接头部位要符合规定要求。 5、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3、气瓶1、气瓶状况: ①在检验周期内使用;要具有检测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②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气瓶外观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 ③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 ④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圈等)。 2、储存要求 ①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应储存于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库内应通风良好及保持干燥,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②标记明显,间距合理(空、实瓶的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保持间距1.5M 以上)。 ③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存放量应参照“危险化学品库”存放规定,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卧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 ④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库内及附近应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灭火器的配置参照“危险化学品库”的有关规定)。 3、安全使用 ①防倾倒措施可靠(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少于5M。两者均应设立专用

船舶检查表

船舶检查表 证书资料及文件 1.消防设备及属具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1.1 CO2/1211灭火系统钢瓶检验及管路畅通检验证书 1.2 泡沫液检验证书 1.3 灭火机检验证书 1.4 舟车式灭火机检验证书 1.5 手提泡沫装置检验证书 1.6 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水龙带箱等检验证书 1.7 消防员装备(呼吸器、空气瓶、防火服、电筒、防火绳、太平斧等)检验证书 2.救生设备及属具证书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2.1 气涨救生筏、静水释放器检验证书 2.2 救生烟雾信号检验证书 2.3 压缩饼干检验证书 2.4 淡水检验证书 2.5 急救药品检验证书 2.6 救生艇罗经检验证书(后备的) 2.7 保温救生服及保温用具检验证书 2.8 抛绳器(枪、绳、弹头)检验证书 2.9 救生衣、救生圈自亮浮灯检验证书 2.10 救生衣、救生圈检验证书 2.11 救生艇空气箱检验证书 2.12 封闭式救生艇空气瓶检验证书 2.13 救生艇检验证书(无专门检验证书时应查检验记录) 2.14 绞艇装置检验证书(无专门检验证书时应查检验记录) 2.15 登艇软梯检验证书 2.16 吊艇索及放艇钢丝(有此装置的救生艇)检验证书 2.17 EEBD检验证书 3.手册、指南、资料(不限于此) 序号证书名称备注 3.1 消防、救生相关的IMO标志 3.2 分管设备技术资料及操作说明书:有序存放

航行 1.班作业会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1.1 航行接班前由接班驾驶员组织召开 1.2 会议前接班驾驶员应查阅“班作业会记录簿”、“航道通电记录簿”、“航海安全信息簿”、“夜航命令簿”(夜航时)等 1.3 根据本工班的计划航段的船舶密度、活动规律、航道环境、航行条件(天气、能见度)、航次会决定及船长对本班的安全指令亲自制定安全措施,并在会议上布置 2.海图作业与定位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2.1 定位方法和定位间隔时间是否符合航行计划和当时环境的要求,环境许可应用两种定位方法(GPS / 陆标) 2.2 定位时应同时准确在《航海日志》上记录和海图上划船位 3.船长监航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3.1 船长监航段是否在航行计划中标注 3.2 是否在班作业会上明确监航水域和要求 3.3 是否提前15分钟通知船长 3.4 是否按规定在《航海/ 行日志》进行记录 4.利用随船进行动态检查以下航行操作规定(不限于此)是否有效执行 序号检查内容备注 4.1 能见度不良时的操作规定 4.2 锚泊、系离泊、掉头安全操作要求 4.3 驾驶台规则 4.4 航行值班规定 4.5 海图作业规定(海船) 4.6 船舶防台操作规定 4.7 船舶冰区操作规定 4.8 海上限制水域航行规定(海船) 4.9 恶劣天气航行操作特殊要求 4.10 液货船防污染管理规定 4.11 关键性设备和系统故障时的行动 4.12 VTS报告规定 4.13 长江水域航行操作规定 4.14 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及其它有关水域(海域)分道航行规则 4.15 长江航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4.16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 4.17 航次会、班作业会 4.18 应急演习与训练 4.19 航行中洗舱操作及货物保管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使用表.doc

柘木乡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表 船舶名称:船主:电话: 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存在 检查部位 项目 安全隐患 1. 电缆电缆是否老化,是否裸露 2.使用明火 3.机舱、住宿安全 4. 甲板堆放杂 物 5.扶梯 6.洒水系统 7.消防系统 救生 1. 救生衣 设备 2. 救生圈 1.设备 防污 2. 排水 染 3. 管线 4. 附属设备是否有使用液化气灶,明火使用痕迹,检查液化气灶是否 藏在柜子 是否有临时拉电线现象,灯具、线板是否防爆 甲板是否有可移动的铁制品、危险物(油桶,自行车,铁 制的梯子等) 岗位扶梯是否状态良好(泵舱油舱扶梯是固定的,其他 不固定的是否铺绝缘垫) 甲板洒水系统是否正常,是否覆盖要求区域 消防栓,消防箱是否使用正常,标识是否清楚 是否按规范配备,是否按规定地方安放 是否按规定放妥,是否双面标识,重量符合规定,是否有 带救生索的救生圈 船舶是否按照国家船舶防污染的要求配置相关设备,是否 具有有效的防污染能力 排水、排污的部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令人满意 船壳、舱壁、阀门和管线包括液压管线是否完好无渗漏并 定期检查 是否备妥有效物品来处理少量溢油,如吸油毡、集油桶等 证书 1. 船员证书证书是否齐全,持证人是否签字,服务簿是否填写正确

检查 检查部位项目 记录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 安全隐患 2. 航行日志 3. 轮机日志 4. 油类记录 1. 甲板,船壳 2. 机舱 船舶 3. 生活区 保养 4. 泵间 5. 系泊设备 6. 附属设备 1. 设备 通信 2. 电源 设备 3. 定位系统 4. 联络方式现场负责人签字:检查组人员签字:填写是否规范(日志填写贯连,时间不间断,签名) 填写是否规范(日志填写贯连,时间不间断,签名) (机器处所)填写是否规范(装燃料油数量,时间、地点, 机舱油污水排放记录) 船壳、甲板油漆是否整洁,整齐,铁锈是否严重,船体是 否没有裂痕或凹陷 排气管是否隔热包扎,机器外观是否良好,是否有油污、 存在脏乱等安全隐患 安全标识张贴是否齐全,房间住所是否整洁 泵间舱底是否有油污,舱底是否整洁整齐,排气管是否隔 热包扎 系泊装置及其他设备是否良好,放置是否杂乱 所挂缓冲轮胎等防撞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所系缆绳 是否符合 通信设备及操作是否符合最低要求,信号灯是否好用 应急电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且已经充满电 GPS等定位设备是否运行良好 遇有应急情况,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明确 电话: 检查时间:单位盖章:

船舶及设备状况检查表

格式号:IM04-03 清远市重大船业运输有限公司 船舶及设备状况检查表 船名:检查日期: 港名:航次: 船长:轮机长:大副: 二副:管事:三副: 填表说明:请在□打√表示正常、 打X表示不符合、打—表示本轮不适用一、甲板部分 1.船舶外貌、舷梯口卫生等□2.甲板上有无垃圾及油污□□3.甲板水管液压管有无泄漏□4.梯口、大舱内有无禁止吸烟牌□5.甲板各种管是否按规定颜色标识分明□6.甲板及下导门等警戒标志线是否分明□7.舱口货灯是否按时收放保管好□8.船上油漆和危险品舱室整齐及防爆灯□□9.船舶垃圾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二、生活环境 1.公共卫生间是否清洁、整齐,有无失修和异味 □□2.各层地板、墙壁是否清洁卫生,有无失修□□3.紧急出口是否畅通无阻□4.全船安全与警戒警示标志□三、船长管理工作 1.船长交接报告表填报和保管□ 5.对开航前技术检查是否记入航海日志□ 6.每次对货物配载及完整稳性计算记录□ 7.航行中对货物监管、通风、系固检查□ 8.对甲板的维修保养计划制定和完成情况□ 9.对全船水密系统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0.对各种属具的测量记录□ 11.有条件时校测磁罗经的自差□ 12.是否坚持多种方式定位□ 13.对各种台帐的建立负有责任□ 14.交接班时正确填报报告表交接清楚□ 15.甲板部设备操作及标识□ 五、二副管理工作 1.驾驶台和导航设备保持干净整洁□ 2.VHF工作是否正常,通话有无记录□□ 3.磁罗经工作是否正常,养护情况如何□□ 4.磁罗经自差表有效期至年月 5.G.P.S.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有工作记录□□ 6.天文钟工作是否正常□ 7.天文钟误差是否每日校对记录□ 8.测深仪工作是否正常和工作记录□□ 9.雷达工作是否正常和工作记录□□ 10.电罗经工作是否正常和工作记录□□ 11.自动舵和手动舵是否正常□□ 12.应急舵工作是否经常检查并记入航海日记□ 13.航行灯是否正常□□ 14.各信号灯是否正常□ 15.汽笛和雾笛工作是否正常□□ 35.各种航海仪器维修保养记录□ 36.各种必用的航海资料配备情况□ 37.信号旗和各国国旗台帐是否完善□ 38.各种备品仓库是否整洁、台帐健全□□ 39.二副交接班报告表和交接是否清楚□□ 40.变流机马达是否定期保养□ 六、三副管理工作 1.船舶应变部署表和床头卡是否按要求及时编制和张贴 □ 2.船消防设备布置测检数量是否清楚□□ 3.对各种设备和器材是否标识清楚□ 4.是否会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器材□ 5.消防员装备是否配齐,是否很好保管会用□□ 6.手提式灭火机是否定期检查,并建立好卡片□□ 7.消防报警系统是否良好□ 8.对CO2的使用、养护是否规范及称重记录□□ 9.消防水龙箱是否完好、水龙带是否配齐□□ 10.水枪是否按规定配齐和种类要求□□ 11.甲板上消防水栓开关是否灵活、有无渗漏□□ 12.手提防爆灯工作是否正常□ 13.防火控制图是否按规定配备,养护情况□□ 14.居室和机舱防火门是否完好□ 15.消防演习是否正规,记录是否完善□□ 16.甲板消防水管状况有无破裂漏水现象□ 17.应急消防泵工况如何□ 18.消防知识是否按规定培训、记录□□ 19.国际通岸接头及螺栓保管情况(驾驶台)□ 37.在驾驶台两侧救生圈有何具体要求□ 38.船上抛绳器有几具是否有效□□ 39.救生设备及器材检查记录和台帐□□ 40.救生演习有何要求和规定□□ 41.最近一次救生或弃船演习时间□ ▁▁年▁▁月▁▁日 42.训练手册是否配齐□ 43.全船生活区通道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44.三副中午船位报是否正规□ 45.航海日志记载和各种记录是否完善□□ 46.航行中是否能保持正规了望,驾驶台纪律如何 □□ 47.进出港口和狭水道航行是否正确执行命令□ 48.中午报告是否正确及时□ 49.是否能多种方法测定船位□ 50.是否经常罗经差□ 51.在船长和引水员航行时能否正确监舵□ 52.离港前能否坚持看水尺和记录□ 53.三副工作交接是否清楚并填写交接报告□□

港口、码头船岸检查表

船/岸安全检查表 SHIP/SHORE SAFETY CHECK LIST Ship’s Name 船 名………………………………………. Berth 泊位………………………………………Port 港 口………………………………………. Date of Arrival 抵达日期…………………………………….. Time of Arrival 抵达时间……………………………………... 填表须知 INSTRUCTIONS FOR COMPLETION: 为保证安全作业,下列所有问题的答复均是肯定的,可在相应的方格清楚地打上(√)标号。如果不能给予肯定回答,应说明理由,而且船舶和码头之间均达成关于应采取的适当预防措施的协议。如果认为有的问题不适用,应在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The safety of operations requires that all questions should be answered affirmatively by clearly ticking (√) in the appropriate box. If an affirmative answer is not available, the reason should be given and agreement reached upon appropriate precautions to be taken between the ship and the terminal. Where any question is considered to be not applicable, then a note to that effect should be inserted in the remarks column. “船舶”和“码头”栏目下的方格,表示由负责方实施检查。 A box in the column ‘ship’ and ‘terminal’ indicates that the party concerned should carry out checks. 在“代码”栏目里的A,P或R字母,分别表示如下的意义: The presence of the letters A, P or R in the column ‘Code’ indicates the follow ing: A –(协议)表示该检查项应通过协议或程序来处理,并在检查表中的“备注”栏中明确或者通过其它一些双方可接受的表格来交流这些协议和程序。 A–(‘Agreement’). This indicates that the referenced consideration should be addressed by an agreement or procedure that should be identified in the ‘Remarks’ column of the Check List, or communicated in some other mutually acceptable form. P—(批准)在否定回答的情况下,未经主管当局的书面许可,不可进行作业。 P–(‘Permission’). In the case of a negative answer to the statements coded ‘P’, no operations are to be conducted without the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appropriate authority. R—(复查)表示在不超出声明同意的时间间隔须重复检查的项目。 R–(‘Re-check’).This indicates items to be re-checked at appropriate intervals, as agreed between both parties and stated in the declaration.

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适用

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 (国际航行及国内沿海船舶适用) SHIP/SHORE SAFETY AND ANTI-POLLUTION CHECK LIST (Applicable to international voyage ship and domestic voyage ship) 船舶名称........................ (Name of Ship) 港口............................ 泊位........................... (Port)(Berth) 到达日期........................ 到达时间....................... (Date of Arrival)(Time of Arrival) 1.法律依据 1.Legislative References 根据《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第28号令)第十七条,由上海海事局制定本检查表示范格式。 Shanghai 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constitutes this model check list according to Measure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in Shanghai Port (Shanghai Municipal Government 2015 Act No.28th) Regulation No.17th. 2.技术依据 2. Technical References 本检查表适用于油类、散装化学品、液化气体三类货物作业的船舶/岸上安全和防污染确认。参考了SOLAS公约、MARPOL公约、《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15626-1995)、《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18434-2001)、《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GB18180-2010)、《国际油轮与油码头安全指南》、《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同时考虑了船舶和岸上在作业过程中的通用做法。 This check list is mainly used for confirmation the ship/shore safety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of three kinds of cargo, namely oils, bulk chemicals and liquefied checking standard is mainly based on SOLAS,MARPOL,“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Of Ships Carrying Dangerous Chemicals In Bulk”,“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Of Ships Carrying Liquefied Gases In Bulk”,“The Specifications For Port Handling Of Liquid Chemicals In Bulk”(GB /T15626-1995) , “Safety Operation Rules For Oil Tankers And Terminals” (GB18434-2001),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Operation Of Liquefied Gas Vessel”(GB18180-2010),“The International Safety Guide for Oil Tankers and Terminals”,and taking general practices in the operation process of ship/shore in consideration. 3.法律责任 3. Legal Responsibilities 船舶在码头进行安全作业的责任和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在油类、散装化学品、液化气体货物装卸作业开始之前,负责的高级船员和码头代表应: The 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for the safe conduct of operations while a ship is at a terminal is shared jointly between ship and shore. Before cargo (namely oils, bulk chemicals and liquefied gases)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封面)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海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监制

(首页)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海船) 编号:No.wwwwwww 船名: 船籍港: 核发机关(章): 核发日期:年月日

说明 一、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是船舶必备的记录船舶 安全技术状况的重要文书,船方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毁损、遗失。 二、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由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核发,核发时应将旧簿最后一页转贴到新簿指定处。 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由执行检查的海事管理 机构检查员填写、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缺陷项目填写代码并加以文字说明,处理意见一般使用代码,特殊情况另加文字说明。 四、执行检查的检查员应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 中填写检查时间,缺陷数目,并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五、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要求到国内指定港口纠 正的缺陷项目,船舶离港前,必须纠正存在缺陷并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复查。 六、复查由海事管理机构检查员执行。复查后, 检查员在处理意见栏内盖复查专用章并签署复查意见,在备注栏内签名、注明日期。 七、船舶在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或进出港港签证时, 应出示本检查记录簿。 八、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第一联留存 记录簿内,第二联海事机构留存,第三联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九、经海事管理机构安全检查的船舶,除特殊情 况外,六个月内不再重新检查。 十、船舶概况由船方如实填写并加盖船章。

船舶概况 船名曾用名船籍港船舶种类IMO 编号船舶呼号识别码建造年月总长型宽型深最大高度总吨净吨载重吨夏季满载吃水核定航区主机功率救生定额额定乘客

船舶安全管理检查表(最新版)

船舶安全管理检查表版次2010/1 Ship Security Checklist Vessel name: 检查日期: Date of inspection: 检查港口: Check port 检查组长(签名): Check the head of the (signature)

CP01-001 (有效期5年,到期前换新) CP01-002 船公司符合证明(副本)有效期至: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证审核;1年一次年度审核,在到期日的前后三个月进行), DOC证书上列明的公司名称与SMC,ISSP证书和CSR上的应一致 CP01-003 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有效期至: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证审核;中间审核,在签发证书的第二和第三个周年日之间完成) CP01-004 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有效期至: (ISPS CODE) CP01-005 连续概要记录CSR 持有1— 编号 (SOLAS XI-1 Reg.5) CP01-006 国际吨位证书(1969)(长期有效) CP01-007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有效期至: (有效期5年。到期前换新,不可展期) CP01-008 电台执照 CP01-009 船员舱室证书(CICA)有效期至: (有效期由船籍国规定) CP01-010 ITF证书 CP01-011 船舶管理协议 有效期至: 委托方的名称应与CSR的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名称一致。 管理方的名称应与CSR的ISM规则定义的公司名称一致 CP02 ●船级证书 CP02-001 船体入级证书 有效期至: (附:海水仓/柜涂层状况检查要求表)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新检验,经申请同意可展期三个月;1年一次年度检验,在到期日前后三个月内进行,在第二次年度检验开始中间检验,至第三次年度检验时完成 CP02-002 轮机入级证书 有效期至: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新检验,经申请同意可展期三个月;1年一次年度检验,在到期日的前后三个月内进行,在第二次年度检验开始中间检验,至第三次年度检验时完成) CP02-003 货船设备安全证书 有效期至: (附:设备记录簿)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新检验,经申请同意可展期三个月;1年一次年度检验,在到期日的前后三个月内进行;未实行协调制的船舶,2年一次换新检验,不可展期) CP02-004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 有效期至: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新检验,经申请同意可展期三个月;1年一次年度检验,在到期日的前后三个月内进行,在第二次年度检验开始中间检验,至第三次年度检验时完成) CP02-005 国际载重线证书 有效期至: (有效期5年。5年一次换新检验,经申请同意可展期三个月;1年一次年度检验,在到期日的前后三个月内进行) CP02-006 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 有效期至: (附:无线电装置设备记录簿) (有效期1年。1年一次换新检验,经申请同意可展期三个月;1年一次定期检验,在到期日的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1总则 通过及公司对船舶定期安全大检查,以及时发现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船舶安全。 2实施步骤 2.1检查对象: 公司所有船舶。 2.2检查频度: 公司至少每半年一次对所有船舶进行安全大检查。 2.3参加检查人员: 安全检查由指定人员组织,海务主管、机务主管必须参加。必要时增加其他人员。 2.4检查方式方法 2.4.1由指定人员事先通知被查船舶。 2.4.2船舶首先由船长组织进行自查。 2.4.3检查组上船检查,并作好记录。 2.4.4检查项目内容见“船舶安全检查表” 3附:船舶安全检查表SIR07407 SIR07407 船舶安全检查表船舶 : 日期: 编号: 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一、甲板部份 1、遵守《内规》、《海规》,各港章及有关规定 2、遵守总公司、分公司有关防风、雾航、枯、洪水航行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3、张贴并严格执行驾驶台守则 4、保持助航、通讯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各种信号灯、气笛、批示仪表、喇叭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6、驾驶台门、窗保持完好 7、航行日志填写规范、记录正确、文字端正、不乱涂改 8、船舶所有证书齐

全有效,航道图册存放合理 9、物品存放整齐、环境清洁、值班人员衣着整齐二、轮机部分 1、主要设备现场张贴/挂清晰的操作规程 2、保持设备外表清洁,无油污、无滴漏现象 3、主机操作灵敏,起动迅速,无杂音,无火花,各种运转参数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4、副机能迅速启动增速,在额定转速下稳定运行,无不正常发热现象 5、舵机运转正常,无严重撞击、异常噪音、温升和滴现象,转舵速度达到规范要求,舵杆、舵叶、舵轴承外表无锈蚀、油漆完好 6、锚机无锈蚀,座底无松动,运转部位润滑良好,使用中无不正常发热、抖动、泄漏现象,下锚时能有效制动 7、按时测量电器设备绝缘值,保持绝缘良好,对防爆电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 8、主机、辅机、电器各运行参数符合规范要求 9、机舱各管系无泄漏 10、各设备保护装置、机舱照明、应急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1、各种仪表齐全,符合计量要求 12、船舶到港按规定安排值班,船舶修理按规定值护船班 13、在机舱无违章明火作业现象 14、轮机日志填写符合规范要求,不乱涂乱画 15、备件存放妥善,有防锈保护措施、有专人保管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 三、消防救生 1、消防泵压力正常(最高位置消防栓水柱射程不小于12米) 2、消防管系无锈蚀、泄漏、阀门,消防栓开关灵活有效 3、水带箱无锈蚀,门开关活络,水带干燥无破损,水枪及接头完好 4、灭火器外表清洁,放置稳妥,存放位置合理,软管、阀门、喷嘴等完好 5、灭火器药剂有效,换药日期、责任人标志清晰 6、干粉灭火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干粉气体总重减少10%时应充满 7、泡沫灭火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换药一次 8、每次检查完毕应作好专门记录 9、所登记器材数量、品种、存放位置与实际情况相符 10、各种设备质量、检测、使用符合规范 11、成套消防工具(太平斧)等无锈蚀和缺少 12、消防桶内盛水,无锈蚀泄漏,备有绳索 13、黄砂箱内

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表(试行)

附件六: 散货船装卸船/岸安全检查表(试行) SHIP/SHORE SAFETY CHECKLIST For Loading or Unloading Dry Bulk Cargo Carriers 本表应由船长、码头负责人或其代表共同填写。各条填写的注意事项参见所附指南。操作的安全要求所有问题做肯定回答并在方格内相应标记,否则应写明原因,并且船方与码头应达成采用的预防措施的协议。如某一条不适用则填写“N/A”并注明原因。 The Master and terminal manager, or their representatives, should complete the checklist jointly. Advice on points to be considered is given in the accompanying guidelines. The safety of operations requires that all questions should be answered affirmatively and the boxes ticked. If this is not possible, the reason should be given, and agreement reached upon precautions to be taken between ship and terminal. If a question is considered to be not applicable write "N/A", explaining why if appropriate. * 水上高度应仔细考虑到:船舶在内河或河口空船吃水通常指过桥时桅杆的最大高度,船舶在泊位是通常指有效的或要求的在装卸货设备的高度。 * The term air draught should be construed carefully: if the ship is in a river or an estuary, it usually refers to maximum mast height for passing under bridges, while on the berth it usually refers to the height available or required under the loader or unloaders.

船岸检查表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告(第6号)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3月4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 布,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四月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以下简称江苏海事局)辖区内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以及相关作业和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江苏海事局及其分支、派出机构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的规定,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防止对环境、资源以及其他船舶和设施造成损害。 第五条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按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危险货物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载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 危险货物通常包括下列公约、规则或标准中所列明的货物:(一)《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二)《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三)《国际散装运输危险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船舶开航前安全检查须知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开航前安全检查须知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641-93 船舶开航前安全检查须知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本文规范了船舶开航前一般要求,旨使船舶在开航前对本船进行安全检查,以求在船舶证书、技术资料、船员配备、设备技术、应变部署等符合安全开航技术要求。 2 适用范围 2.1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进入安全管理体系内的所有船舶。 2.2 本文件不适用于因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而须紧急开航的船舶。 3 船舶开航前须知 3.1 主管船员按职务职责规定,应对船舶及其机构、设备和仪器等进行航前安全检查或确认。 3.2 船舶开航检查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

主管船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能消除应报告船长,如船员自力确无法解决,应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3.3 公司主管部门接到船舶开航前安全检查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不能消除情况报告,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方法,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或消除;对严重影响船舶安全航行,一时无法消除而又必须在船舶开航前解决的问题,应通知船长停航纠正。 3.4 FY/SI0112《船舶安全开航检查表》分甲板部和轮机部,甲板部由大副(驾驶员)负责督促检查;轮机部由轮机长负责督促检查,检查完毕,应填写《船舶安全开航检查表》并须经船长阅签认可。 3.5 《船舶安全开航检查表》如船舶航行时间少于10小时或航行距离少于100海里的船舶,允许每半个月检查一次 4 记录 4.1 开航前检查活动应分别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船舶安全开航检查表》上做好相应的记

建筑安全资料夹:2.4水上水下活动安全检查表式

旗开得胜SG07-37 水上水下活动安全检查表 1二士

2 设置船舶避风措施、停靠地点 施工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按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施工船舶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编制水上水下活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国家安全作业和防 火、防爆、防污染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施工安全保障方案,完 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编制船舶防台、防汛、防突风锚泊方案及安全措施 制定水上应急预案,保障涉水工程的水域通航安全 向参与施工人贝、船舶进仃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水上的各类作业平台必须按规定搭设,符合安全要求 施工工程船的牵引缆、摆动缆活动范围内设置安全标志 在施工船舶牵引缆、摆动缆 10m 内无作业、逗留人员 船舶雾航必须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 河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船舶航行时,驾驶人员应按规定 鸣放雾号,减速慢行,注视雷达信息,并派专人进行瞭望 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专项施工组 织设计 水上作业 ** 芒■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施工作业的船舶、浮动设施的救生设施、消防器具完善、符合 安全规定 水上施工作业及船上流动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符合高处作业条 件的,还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系好安全带 各工程船的安全装置完善、可靠 水上搭设的人行通道、作业平台符合要求 3 >*

4 表 SG07-37 (续 ) 潜水作业 从事潜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潜水员资格证书 潜水最大安全深度和减压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潜水员使用下水电气设备、装备、装具和水下设施时,应符合 现行国豕标准的有关规定 潜水作业现场应备有急救箱及相应的急救器具。水深超过 30m 应备有减压舱等设备 当施工水域的水温在 5 C 以下、流速大于1.0m/s 或具有噬人海 生物、障碍物或污染物等时,在无安全防御措施情况下潜水员不 得进行潜水作业 潜水员下水作业前,应熟悉现场的水文、气象、水质和地质等 情况,掌握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船舶的锚缆布设及移 动范围等情况,并制定安全处置方案 潜水作业应执行潜水员作业时间和替换周期的规定 通风式重装潜水员下水应使用专用潜水爬梯 为潜水员递送工具、材料和物品应使用绳索进行递送,不得直 接向水下抛掷 ** 二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

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中国籍船舶实施开航前自查制度,制定本规则为落实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船舶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的船舶。 3. 职责 3.1 保证船舶安全是船长和驾驶员的基本职责。 3.2 船长在船舶每次开航前组织船舶自检自查,并向公司报告。 3.3 公司海务机务部每季组织对船舶进行船舶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的检查检查。 4. 实施步骤 4.1船舶每次开航前,责任船员应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认真自查,填写《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见附件1,并由船长在开航前签字确认。 4.2 船舶在进行自查时应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自查清单》填写。 4.3.《自查清单》对选择“否”的项目,责任船员要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中准确记载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4 .4 航运公司按照规定的 4.5 公司检查 4.5.1 公司每季度安排熟悉安检知识及安检技巧的海务机务人员按《自查清单》)( 附件1)中的检查项目对船舶进行船舶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的检查,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填写在“船舶安全检查表”上,并将该表第二联交受检船舶,对发现的缺陷或不符合项,要同时告知船舶进行整改。 4.5.2 对公司检查人员提出的缺陷及整改要求,船长应按4.3项规定及时组织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5保存期限

《自查清单》应装订成册,并在船上保存至少2年。附件1 中国籍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 (通用) 船名: ________ 港口: _______ 下一港: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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