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中队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城管中队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城管中队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城管执法车辆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执法车辆的安全管理,增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现就规范执法车辆使用、保养管理规定如下:

一、用车管理

大队共有一辆皮卡车和九辆摩托车。原则上车辆由专人驾驶,特殊情况下可由其他队员驾驶。各牵头人为车辆管理负责人,大队长为总负责人。控违办主任为控违人员车辆管理总负责人。

二、驾驶员职责

1、驾驶执法车辆必须持有驾驶证,必须带头盔,执法车辆只能用于执法用途。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

3、服从领导的指挥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4、加强车辆的日常检查、检修,按规定进行修理保养,确保车辆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5、爱惜车辆、节约开支、努力降低油耗和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

三、管理规定

1、不准驾驶或使用执法车辆从事非执法活动;不准驾驶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在非执法行为时出入酒楼、商场或娱乐场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故意遮盖、涂改执法车辆号牌。

2、执法车辆必须实行集中管理,下班后按规定统一停放,一律不准开回家。姜灶片停放在镇政府,川叠公路片和川港片停放在川港居委会。

3、在执行公务期间,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开“英雄车”,因违法驾驶受到处罚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接受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责任,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4、注重执法车辆的日常清洁和养护,车身完好无损,标志标识清晰明显,执行公务时保持车容整洁。

5、车用油料按照实际统一管理控制,大队车辆管理员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镇区摩托车凭发票实报实销,每车每月不超过100元,皮卡按公里数实报实销(对每月1号到下月1号行驶里程表进行拍照)。控违用油参照《川姜镇管控违法建设巡查工作方案》实行。

6、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汽车为车爵士汽车维修,摩托暂定为姜灶中华摩托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巡查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

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7、督查中队加强对执法车辆使用的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要及时查扣并追究责任。

执法车辆登记表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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