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规范使用五项注意

渔药规范使用五项注意
渔药规范使用五项注意

渔药残留是目前水产品最常见的污染源,导致水产品中药物超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滥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是主要的罪魁祸首。规范用药是防止水产品种药物残留超标,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及跨越“绿色壁垒”的根本措施。为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如何规范使用渔药,以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养鱼:水库养鱼四项必注意

1、严格执行国家法规

近几年,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193号公告明令禁止使用21类40余种兽药及化合物。国家把规范用药纳入法制轨道,有法可依,养殖户、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希望广大养殖者严格执行。

2、科学合理使用药物

科学合理使用渔药是保证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对水产养殖用药进行了规定: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禁止使用假、劣渔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该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3、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

药物进入鱼体内,一般要经过吸收、代谢、排泄等过程,不会立即从体内消失。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以蓄积、贮存或其他方式保留在组织、器官或可食性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浓度。在休药期间,鱼体组织中存在的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通过代谢,可逐渐消除,直至达到“安全浓度”,即低于“允许残留量”,或完全消失。当然,休药期随鱼的种类、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及组织中的分布情况等不同而有差异。经过休药期,暂时残留在鱼体内的药物被分解至完全消失或对人体无害的浓度。由此可见,休药期的规定是为了减少或避免供人食用的水产品中残留药物超量,保证食品安全。

4、合理利用中草药

中草药具有无药物残留、无激素、无耐药性、药源广、就地取材、价格低廉、疗效稳定、毒副作用小等优点,是生产无公害水产品的重要生产资料。中草药不仅能抗菌、消炎、抗病毒、驱杀寄生虫,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在抗生素、磺胺类药物的抗药性越来越强、耐药菌株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开发利用中草药防治鱼类疾病显得非常重要,其剂型越来越多,用途也越来越广泛。

5、正确使用渔用生物药品

渔用生物药品指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它的效果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水产上应用最多的生物制品是疫苗,渔用疫苗是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鱼类病原处理后制成的成品,用以接种水生动物能产生相应的特异性免疫力的渔用生物药品。

NY 5071—2002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发布时间:2002年7月25日 实施时间:2002年9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禁用渔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增养殖中的健康管理及病害控制过程中的渔药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渔用药物fishery drugs 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简称“渔药”。 3.2生物源渔药biogenic fishery medicines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水产动物病害的渔药。 3.3渔用生物制品fishery biopreparate

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它的效价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 4渔用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4.1 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4.2 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3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4.4 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倡使用水产专用渔药、生物源渔药和渔用生物制品。 4.5 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4.6 食用鱼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休药期的长短,应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NY 5070要求。 4.7 水产饲料中药物的添加应符合NY 5072要求,不得选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5 渔用药物使用方法 各类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见表1。 表1 渔用药物使用方法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节光学瓦斯检定器管理制度 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主要用于测定煤矿井下空气中的甲烷、二氧化碳气体浓度。 第一条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是精密光学仪器,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避免仪器受到较大振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注意防潮,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污物、灰尘等由气路和缝隙进入仪器,否则应进行清洗。若仪器发生故障,必须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第二条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必须固定到使用人员,统一编号集中管理、建帐建卡,配备量按每人一台加20%的备用量。 第三条矿井必须固定人员负责维修和更换药品,每天检查一次,并统一管理发放,严禁个人存入换衣箱内。 第四条矿井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100%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 第二节风速表管理制度 风速表是测量风流平均风速的仪表。主要用于矿井、坑道等风流平均风速的测量。 第五条矿井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高、中、低速风表,并固定专人使用,统一编号,集中管理,建帐建卡。 第六条下井前首先对风速表进行检查,工作中防止剧烈撞击震动。不要随意松动螺丝与打开护盖等。不要碰触或拨动翼片,防止因变形而改变性能致使测值不准。用后擦净,放入盒内,置于干燥处保存。 第七条风速表必须每半年送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检验单位进行计量检验。当仪器经过非正常碰撞或对示值有怀疑时应及时送检。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时所用风表,必须统一送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检验单位进行计量检验。 第三节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 第八条矿井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室,“装置”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仪器必须统一编号,建帐建卡,集中管理、发放,凭牌领取。 第九条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必须具有电压显示功能。 第十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固定专人使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违者进行罚款。 第十一条仪器使用前必须先充电,充电时间不小于7小时,每天使用时间不超过10小时。 第十二条仪器零点调节。开机预热15分钟,在新鲜空气中观察显示器显示值是否为零,若有偏差,用小螺丝刀缓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其为零。 第十三条仪器精度校准。各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标准气瓶、流量计、减压器等标校维修工具,每10天对其进行一次标校。对仪器的定期调校、仪器维修,都应作好记录并存档。 第十四条非维修调试人员严禁随意拆开仪器或调整电位器。严禁使用中猛烈摔打、碰撞。当欠压指示灯亮时或当甲烷浓度和硫化氢含量超过仪器量程后仪器应停止使用。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与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与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得应用就是必不可少得。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得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与使用得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与定义 NY/T 1667界定得及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得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得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得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得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得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与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与养殖业得平衡,限量使用限定得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得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得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与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与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得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得平衡; ——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与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得农业、物理与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与环境安全得前提下按照第5、6章得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得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得农药应符合相关得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得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与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与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得规定选用农药及其她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得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得农药。 6、农药使用规范 6、1应在主要防治对象得防治适期,根据有害生物得发生特点与农药特性,选择适当得施药方式,但不宜采用喷粉等风险较大得施药方式。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1-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禁用渔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增养殖中的健康管理及病害控制过程中的渔药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渔用药物 fishery drugs 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

切物质,简称“渔药”。 3.2 生物源渔药 biogenic fishery medicines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水产动物病害的渔药。 3.3 渔用生物制品 fishery biopreparate 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它的效价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 3.4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 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 4 渔用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4.1 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4.2 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3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4.4 积极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提

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0043 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实验室仪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实验室仪器药品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确保仪器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对重大、精密仪器设备,配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负责功能开发和操作、维修、维护指导,以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3、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并认真查清原因。凡属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损坏,应由使用者负责排除或修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 禁用渔药 1、地虫硫磷(fonofos) 2、毒杀芬[camphechlor(ISO)] 3、六六六[BHC(HCH)](benzem)(bexachloridge) 4、林丹(lindane)(gammaxare )(gamma-BHC )(gamma-HCH) 5、滴滴涕(DDT) 6、甘汞(calomel) 7、亚硝酸汞(mercurous nitrate)8、醋酸汞(mercuric acetate) 9、呋喃丹(carbofuran)10、杀虫脒(chlordimeform) 11、双甲脒(anitraz)12、氟氯氰菊酯(cyfluthrin) 13、氟氰戊菊酯(flucythrinate)14、五氯酚纳(PCP-Na) 15、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16、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17、酒石酸锑钾(antimonyl potassium tartrate)18、磺胺脒(sulfaguanidine) 19、磺胺噻咪(sulfarhiazolum ST,norsultazo) 20、呋喃西林(furacillinum,nitrofurazone) 21、呋喃唑酮(furazolidonum,nifulidone)22、呋喃那斯(furanace,nifurpirinol) 23、氯霉素(包括其盐、酯及制剂)(chloramphennicol) 24、红霉素(erythromycin)25、杆菌肽锌(zinc bacitracin premin)26、泰乐菌素(tylosin)27、环丙沙星[ciprofioxcin(CIPRO)]28、阿伏帕星(fenbendazole)29、喹乙醇(olaquindox) 30、速达肥(fenbendazole) 31、己烯雌酚(包括雌二醇等其他类似合成等雌性激素)(diethylstilbestrol,stilbestrol) 32、甲基睾丸酮(包括丙酸睾丸素、去氢甲睾酮以及同化物等胸性激素)(methyltestosterone,metandren)

鱼药使用准则

NY5071-2002 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禁用渔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增养殖中的健康管理及病害控制过程中的渔药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70 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NY 5072 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渔用药物 fishery drugs 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的一切物质,简称“渔药”。 3.2 生物源渔药 biogenic fishery medicines 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作为防治水产动物病害的渔药。 3.3 渔用生物制品 fishery biopreparate 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它的效价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 3.4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 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 4 渔用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4.1渔用药物的使用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 4.2 水生动植物增养殖过程中对病虫害的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4.3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与没有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水产渔药使用与管理

水产渔药使用与管理 金湖县渔政管理站郑广 一、兽药批准文号与GMP: 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农业部根据兽药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和生产条件批准特定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特定兽药产品时核发的兽药批准证明文件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标准。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编制格式为:兽药类别简称+年号+企业所在地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序号+企业序号+兽药品种编号。 格式如下: 兽药添字(XXXX)XX XXX XXXX (兽药生字)年号省(直辖市、自治区)序号企业序号品种编号 (兽药字) (一)兽药类别简称。药物添加剂的类别简称为“兽药添字”;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等的类别简称为“兽药生字”;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等的类别简称为“兽药字”。 (二)年号用四位数字表示,即核发产品批准文号时的年份。 (三)企业所在地省份序号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公告。 (四)企业序号按省排序,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公告。 (五)兽药品种编号用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农业部规定并公告。 (2005年1月1日起农业部批准文号格式)

2、兽药GMP即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02年6月19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为《兽药GMP规范》实施过度期,自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MP规范》。 鉴于达到兽药GMP规定要求是从事兽药生产活动的准入条件,同时考虑到目前兽药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规定现有兽药生产(兼产、下同)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在《兽药GMP规范》实施过渡期内继续有效,但《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的核(换)发工作要与实施兽药GMP工作结合进行。 (一)、新开办的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兽药GMP合格证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对被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按新办企业对待。 (二)自2002年6月19日期,不再向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核发新增和接受技术转让的新兽药的产品批准文号。对企业因受处罚而被撤消的批准文号一律按新增文号对待。 (三)、自2004年1月1日起,不再向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换发任何产品的批准文号 (四)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兽药生产企业和兽用生物生物制品生产车间(以下简称车间)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一律不超过2005年12月31日。 四、自2004年1月1日起,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车间生产的兽药产品应列为各地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的重点。 五、自2006年7月1日起,各地不得经营、使用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车间所生产的兽药产品。 二、近几年我县渔药市场用法的一些情况 1、【兽药名称】通用名:氯硝柳胺粉(水产用)商品名:清塘净【主要成分】氯硝柳胺【性状】本品为淡黄色粉末。【药理作用】氯硝柳胺可抑制蠕虫细胞线粒体的氧化磷酸化过程,从而使之发生退变,药物能破坏头节及体节前段,排出使不易辨认。 【作用用途】清塘药。本品对钉螺、椎实螺和野杂鱼等有良好的杀灭作用。 【用法用量】全池均匀泼洒每1m3水体用本品1.25g 【不良反应】按用法与用量使用,未见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放养种苗前一定要试水后方可投放。2、用药清塘7~10天后试水,确无毒性,方可投放种苗。3、水温低于18℃以下或水体偏肥,可适当增大药量。4、本品不能与碱性药物混用,用药时要现配现用,不可久放。5、用后的包装物,用碱溶液冲洗。 【休药期】500度日【含量规格】25%【贮藏】遮光,密封保存。【有效期】2年2006年6月闵桥两养殖户用了以上药物给200亩芡实塘除螺,导致芡实全部死亡。 2、2009年9月14日涂沟养殖场12亩标准塘所养殖的鲂鱼、鲫鱼、鲤鱼、鲢鱼全部死亡。所用药品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研究中心无锡中水渔物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氧化氯,批准文号为:兽药字(2007)100989261;北京宝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菌氮清批准文号兽药字(2008)010249261;水产复方恩诺沙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批准文号兽药字(2006)100989107);健品康(常州市金太阳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兽药字(2007)100549108)消毒与用药间隔期太短。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类、入盘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教师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清帐手续。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腐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兽药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生产AA级和A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及其产品的生产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0.1 有机产品第1部分:生产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兽药管理条例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兽药停药期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 A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兽药 veterinary drug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药材、中成药、生化药品、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剂、放射性药品、外用杀虫剂和消毒剂等。 3.4 微生态制剂 probiotics 运用微生态学原理,利用对宿主有益的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特殊工艺将一种或多种微生物制成的制剂。包括植物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双歧杆菌、肠球菌和酵母菌等。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的制剂。 3.6 产蛋期 egg producing period 禽从产第一枚蛋至产蛋周期结束的持续时间。 3.7 泌乳期 duration of lactation 乳畜每一胎次开始泌乳到停止泌乳的持续时间。 3.8 休药期 withdrawal time;withholding time 停药期 从畜禽停止用药到允许屠宰或其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20120530渔药使用状况调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ICS Q B 备案号: 《渔药使用风险评估及其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组企业标准 Q/T-XXXX-201X 渔药使用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渔药使用风险评估及其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组发布

Q/T-XXXX-201X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渔药使用风险评估及其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组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海洋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鲲,杨先乐,邱军强,李怡。

渔药使用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药使用状况调查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过程中以应用水产药物预防、治疗病害为目的的渔药使用状况的现况调查和追踪调查。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位(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农业部1435号公告(2010年7月30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2010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限量》(NY5070-2002)。 3 术语与定义 3.1渔药 渔药:为提高增养殖渔业产量,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病、虫、害,促进养殖对象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所使用的一切物质。 处方:是临床治疗工作和药剂配制的一类重要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开具处方的人要承担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处方药:是指凭水产执业兽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水产药物,因此,未经水产执业兽医师开具处方,任何人不得销售、购买和使用处方水产药物。 非处方药:是指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水产执业兽医师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水产药物。 剂型:药物原料来自植物、动物、矿物以及化学合成和生物合成等物质,这些药物原料一般均不能直接用于动物疾病的预防或治疗,必须进行加工制成适合于使用、保存和运输的一种制品形式,这种形式称为药物剂型。 制剂:是指某一药物制成的个别制品,通常是根据药典、药品质量标准、处方手册等所收载的、应用比较普遍并较稳定的处方制成的具有一定规格的药物制品。 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由人工合成的具有抵制或杀灭微生物作用的药物。 抗寄生虫药物: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如硫酸酮、敌百虫等。 环境改良及消毒类药物:指用于调节养殖水体水质、改善养殖水域环境,去除养殖水体中的有害物质和杀灭水体中病原微生物的一类药物。前者如碱类、盐类微生态制剂等,后者如醇类、醛类、酚类等。 生殖及代谢调节药物:指以改善养殖对象机体代谢、增强机体抗病力、病后恢复、促进生长为目的而使用的药物。通常以饵料添加剂方式使用,如维C、磷酸脂、蛋氨酸等。 中草药:指为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改善养殖对象健康为目的而使用的经加工或未经加工的药用植物(或动物),又称天然药物。如大黄、穿心莲等。 疫苗:用细菌、病毒、肿瘤细胞等制成的可使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的生物制剂。

仪器室管理制度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入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柜,化学药品和仪器要分开,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经常做好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建全仪器管理明细帐、仪器清册和统计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实验完毕,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及时报告,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后归柜,并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有计划地进行维护和保养,使所用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 一、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无

修复价值的教学仪器设备。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丧失或严重降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 器设备。 4、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50%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名单、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审批单》。 4、不管属那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任课教师完成各项实验内容。 二、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

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管理制度

袁市镇中心小学 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管理制度 1 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编号顺序,分科、分类、分室、分柜存放。仪器柜应规范张贴序号标签,每件仪器设备、每瓶药品应粘贴物品标签。仪器、药品应分室贮存,化学药品试剂应分类存放。精密贵重仪器应设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2 仪器室、药品室应有通风、遮光设施,保持合适的温、湿度,并根据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器材特点,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锈、防毒、防光、防压、防震、防雷电、防霉变、防辐射)。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在通风环境下进行,戴防护手套和防护镜。禁止带电作业。禁止吸烟。回收的“三废”和电子垃圾应妥善处置。准备室应有工作台和常用工具,及时保养、防护及维修教学仪器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学校应为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和相关学科教师配置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和常用洁具等劳动防护用品。 3 设置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账、明细账,设置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应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账目清楚完整,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卡物相符。 4 学校应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处置仪器设备器材,定期申购补充新仪器设备器材,及时补充消耗用品。新进仪器设备器材,须进行质量检测,合格产品方能入库、入账,投入使用。 5 学校仪器设备器材外借,应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具备借用手续,并按时收回。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按本标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精密贵重仪器应填写使用记录卡。 6 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若规范操作、正常使用,致仪器设备器材损坏,应酌情赔偿。师生丢失仪器设备器材,应酌情赔偿。教师失职、学生故意致使仪器设备器材(尤其是精密贵重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值赔偿或加倍赔偿,直至追究责任。

合理使用渔药的基本常识

合理使用渔药的基本常识 养殖户在渔药的使用上往往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或多或少影响到对疾病病的防治效果、生产成本,甚至出售成品鱼的享誉。 1、药害及其药源性疾病 中国现代水产养殖业同全国经济发展一样,由传统的粗放形发展到集约化工业化水平,诸如工厂化温室养殖、高密度驯化养殖等等养殖工艺与养殖技术,在大规模的生产过程中,出于改善环境、防治疾病等目的,大量使用药物,因而就出现了水产养殖动物的药害问题,并表现出日渐严重的趋势,随之而生的水产养殖动物的药源性疾病的肆虐以及误诊与误治,成为现代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难以控制的难题,严重制约了现代化养殖产业发展。但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水产养殖动物的治疗或诊断用药过程中,因药物或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或因过度用药造成机体组织或器官严重损害和病变后,而出现的各种临床症状,称为“药源性疾病”。 也有将由于过量食用有毒食物或食物中长期营养失衡造成机体组织或器官严重损害和病变,而出现的各种临床症状,称为食源性疾病。 水产动物药源性疾病属于非寄生性疾病,不同于病毒性疾病、细菌性疾病、寄生虫病和其它病原生物病的寄生性疾病,它的病因是药物本身,病理表现为中毒、变性、增生、坏死过程,临床症状复杂,死亡集中,死亡率高。 2、药害 水产养殖动物的药害应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药品不良反应: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诸如: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

和药物的致畸、致癌、致突变以及药物依赖性、体内菌群失调等。 二是药品急性毒害作用。药品在不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急性有害反应,诸如:中毒、器官或组织损害、强烈的不良反应等。 3、药害的后果 药害导致水产养殖动物亚健康状况,水产养殖动物亚健康的表现:食欲下降、生长缓慢、抗病力减弱。在药害持续作用下,水产养殖动物就会表现出各种临床症状、患药源性疾病。 不仅如此,水产养殖药害还表现在对水体的药物污染严重,造成水体的恶性循环,进一步发展到整个水域污染,后果严重。 在渔药的使用上,要坚决杜绝:盲目性、跟随性、随意性。 4、渔药分类 目前在养鱼生产上,普遍使用的鱼药大概有以下几类 1、抗生素——抑制病原菌生长,主要内服; 2、消毒剂、杀菌剂——主要外用; 3、营养剂和代谢改善剂——维生素、矿物质、利胆强肝等; 4、环境改良剂——改良水质和底质; 5、中药、草药。 5、给药 用药方法 鱼池施药应根据鱼病的病种、病情、养鱼品种、饲养方式、施药目的来选择不同的用药方法。主要用药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全池泼洒法:池塘防治鱼病的最常用方法。它是将整个池塘的水体作为施药对象,在正确计算水量的前提下,选择适宜的施药浓度来计算用药量,然后把称量好的药品用水稀释,均匀泼洒到整个池塘的水体,以治疗鱼病。

仪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仪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仪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演示实验至少要 在三天前填好书面通知单交管理员。学生分组实验要在一 周前书面通知。 二、对准备好的演示实验或学生实验,教师要在事前 仔细检查仪器和药品。 三、仪器使用过后要及时送还,管理员要当面验收。 四、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按规定要求妥善保管, 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加有剩余,要如数回收。实 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管 理员说明,管理员要及时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较贵 重仪器的损坏,需报告教务处。凡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

失,必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六、新到仪器及精密贵重仪器,要根据说明书认真调试后再进行使用,不了解性能,不掌握操作方法不得使用。 七、教师要经常了解仪器室内实验器材设备的变化情况,以便安排实验教学。教师要尊重管理员的劳动,积极协助管理员整理维修仪器设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学习资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 则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和仓储中有害生物防治原则、农药选用、农药使用规范和绿色食品农药残留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NY/T 1667(所有部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术语和定义 NY/T 1667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A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等物质,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2 A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 遵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生产,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4、有害生物防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有害生物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为基础:建立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和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的环境条件,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优先采用农业措施:如抗病虫品种、种子种苗检疫、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中耕除草、耕翻晒垡、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 ——尽量利用物理和生物措施:如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释放害虫天敌,机械或人工除草等; ——必要时合理使用低风险农药:如没有足够有效的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在确保人员、产品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第5、6章的规定,配合使用低风险的农药。 5、农药选用 5.1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农药登记许可。 5.2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有效的低风险农药品种,提倡兼治和不同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5.3农药剂型宜选用悬浮剂、微囊悬浮剂、水剂、水乳剂、微乳剂、颗粒剂、水分散粒剂和可溶性粒剂等环境友好型剂型。 5.4A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第A.1章的规定选用农药及其他植物保护产品。 5.5A级绿色食品生产应按照附录A的规定,优先从表A.1中选用农药。在表 A.1所列农药不能满足有害生物防治需要时,还可适量使用第A.2章所列的农药。

渔药规范使用五项注意

渔药残留是目前水产品最常见的污染源,导致水产品中药物超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滥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是主要的罪魁祸首。规范用药是防止水产品种药物残留超标,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及跨越“绿色壁垒”的根本措施。为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如何规范使用渔药,以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养鱼:水库养鱼四项必注意 1、严格执行国家法规 近几年,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部193号公告明令禁止使用21类40余种兽药及化合物。国家把规范用药纳入法制轨道,有法可依,养殖户、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希望广大养殖者严格执行。 2、科学合理使用药物 科学合理使用渔药是保证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对水产养殖用药进行了规定: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禁止使用假、劣渔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该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3、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 药物进入鱼体内,一般要经过吸收、代谢、排泄等过程,不会立即从体内消失。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以蓄积、贮存或其他方式保留在组织、器官或可食性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浓度。在休药期间,鱼体组织中存在的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通过代谢,可逐渐消除,直至达到“安全浓度”,即低于“允许残留量”,或完全消失。当然,休药期随鱼的种类、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及组织中的分布情况等不同而有差异。经过休药期,暂时残留在鱼体内的药物被分解至完全消失或对人体无害的浓度。由此可见,休药期的规定是为了减少或避免供人食用的水产品中残留药物超量,保证食品安全。 4、合理利用中草药 中草药具有无药物残留、无激素、无耐药性、药源广、就地取材、价格低廉、疗效稳定、毒副作用小等优点,是生产无公害水产品的重要生产资料。中草药不仅能抗菌、消炎、抗病毒、驱杀寄生虫,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在抗生素、磺胺类药物的抗药性越来越强、耐药菌株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开发利用中草药防治鱼类疾病显得非常重要,其剂型越来越多,用途也越来越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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