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标准]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标准]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标准]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申请认定商标:

申请人(商标注册人):(章)申请日期: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解读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解读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解读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7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闫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监督管理处处长张俊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务处处长臧宝清共同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解读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主持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为什么要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闫实:《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两个需要:一是执行新《商标法》做好相关案件处理的需要;二是进一步规范程序、细化标准、明确责任的工作需要。 具体来说,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新《商标法》再次确立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厘清驰名商标概念,进一步明确了驰名商标认定的原则。原《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简称原《规定》)是工商系统贯彻落实商标法的重要法律文件,对指导各级工商部门在行政程序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有着重要意

义。原《规定》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保证驰名商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树立工商部门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的权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原《规定》令尚存在一些不完善,主要有认定程序过于原则,认定标准不够具体,工作责任不够明确等,实践中集中公布认定结果的方式也易使社会公众错误认为认定驰名商标是一种行政审批或者荣誉评比。因此,工商总局根据新商标法要求,在认真总结驰名商标案件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近几年驰名商标案件认定工作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规范程序、细化标准、明确责任”的思路和目标,进行了修订。 主持人:请问如何理解商标评审案件中驰名商标的“按需认定”? 臧宝清:商评委是处理商标争议的专业机构,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的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认为系争商标系复制、摹仿、翻译其商标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对系争商标不予核准

驰名商标申请的标准

一、驰名商标申请的标准 1、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同时是国家认证过的企业,注册这商标也是需要有效的注册,并且需要被有效的管理机关认定为有知名度的商标; 2、有效的注册商标,并且需要满三年或者超过三年。 3、该商标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信誉度,这些是需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认定形成的。 4、对这商标的使用,需要保证商标的销售量大,占有市场的比例也需庞大。 5、该商标也是需要质量高尚,投诉率不会超过一定的比例标准。 6、在三年期间的好评率高,没有发生被投诉的现象的。 7、这商标在我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8、持有商标的人三观需正,有着一定的营商技术经验,具有完整的机构,有着完善的制度。 9、持有商标的没有对其他人的权利进行一个侵犯的行为。 10、销售的区域比较广阔,有对外国或其他走外出交易路线的。 二、驰名商标申请流程是怎样 1、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表格,后附)。 2、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把材料交到北京,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行。 3、经评估后,认为可行,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 4、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待企业确认后,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 5、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考虑的因素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三、驰名商标认定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驰名商标认定费用标准是根据该商标申请的难易程度来决定的,一般是会在五十万到一百万之间的范围,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般是通过商标争议,法院诉讼的途径进行认定的,所以到时候还要考虑加上诉讼费。 驰名商标认定途径: 1、工商案件查处:通过商标管理案件认定驰名商标大约6个月能完成; 2、异议程序:通过商标异议案件认定驰名商标,异议裁定的时间会比较长,如不能成功申请加急审理的话,一般为二到三年时间; 3、争议程序: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驰名商标,此类案件审理裁决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 4、法院司法认定。通过法院诉讼案件认定驰名商标,一般为6个月至一年,如果对方当事人上诉则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但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在日后的侵权案件等保护中,尤其是通过工商系统投诉的侵权案件,其效力仅有一定的参考作用(目前法院认定的已不被肯定,所以基本没有走这个程序的)。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多少费用

一、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多少费用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具体费用要示该商标申请的难易程度来定,基本在50-100万左右,驰名商标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认定。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多少费用 二、申请驰名商标怎么认定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手续;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手续,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手续。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众多于五年的手续。该商标为注册商标的,应提供证明其注册时间众多于三年或持续使用时间众多于五年的手续;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手续,如近三年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手续; 4、证明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手续;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手续,如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在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净利润、纳税额、销售范围等手续。如能提议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三、驰名商标的禁用规定 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通知》明确要求,对于已经发生上述行为的,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与程序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条件与程序 认定条件 认定驰名商标的前提条件是商档所有人要有法律诉求,需要相关部门以其扩大保护。然后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认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驰名商档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可通过下列4条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1、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在初步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提出异议,同是提交证明自己商标驰名商标,不予核册申请; 2、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公申请认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可在该商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同时提交自己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请求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撤销他人。 3、向市(地、州)以上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请求将自己驰名商标加以保护,可向案发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他人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自己商标驰名的工商部门经审查后逐级上报到商标局,由商标局作为认定; 4、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在商标侵权案件诉讼中,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程序 1、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对案件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应予受理;对认为不属于该情形的,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2、对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案件,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省级工商局(再由省级工商局报送国家商标局); 3、对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应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处理; 4、对当事人要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其商标,且提供了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的案件,如果该案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工商局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但是,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了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按上述程序报请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2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3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

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及文件准备说明

一、关于驰名商标: 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为《商标法》第十三条,行政规章依据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根据《商标法》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消费者来说,驰名商标即意味着可靠的商品质量和良好的企业声誉,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要远远大于普通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对企业的商标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以上规定明确了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 依据以上规定,如果一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在非相同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因驰名商标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扩大性保护,即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将扩大到部分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当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存在误导消费者,致使商标注册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要求其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消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驰名商标也是企业发生部分在先权利冲突时获得保护的法律依据,企业有权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等使用。 认定驰名商标,能使企业有效防止他人对其品牌恶意淡化,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立法的趋势。被认定驰名商标后,通过国际公约,商标在国际范围内都将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对开拓国际市场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有哪些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某些省或直辖市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认定。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1)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2)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有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驰名商标吗?这是与一般注册的商标有所区别的一种商标,一般来讲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是要多于一般的注册商标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那么,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有哪些呢?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相应的,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那么,对驰名商标的定义应该该如何界定呢?《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指出驰名商标就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驰名商标,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依照以上认定驰名商标的五个因素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认定驰名商标的五个因素进行审查。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途径是什么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途径是什么 中国驰名商标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商标保护的一个体系。各国政府都对“驰名商标”进行特别保护,还有专门法律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对“驰名商标”给予巨额奖励。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宽于普通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延伸到了其他类别的商品。“驰名商标”除了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外,更已成为消费者对企业综合实力、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评价指标之一。下面汇桔小编告诉你关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途径:“驰名商标”是商标领域的最高殊荣,全国有上千万个商标,到目前为止,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却没有多少。可见,“驰名商标”是有严格要求的,其申请的难度也非常之大。 “驰名商标”的申请,在我国以前一直是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直接提出申请,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申请程序,也没有固定的认定方式,有时一年审批近百个,有时却一年到头也不审批一个。2003年颁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后,申请“驰名商标”的途径和方式才有了根本改变。 1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以及其他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申请“驰名商标”有4条途径可走: (1)在商标异议中认定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商标局先行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的过程中,可以提出该商标可能构成对自己商标的侵犯,同时可以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 商标争议是指某企业认为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在提出撤销的过程中,同时可以提出申请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3)在商标案件管理中认定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说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非常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假冒这个商标的行为,就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要求。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2申请途径评析 (1)、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正处在公告期中。

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 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标仅仅是商品的标记,法律并不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一定要达到某种质量标准,它只要求符合使用或申请注册时所注册的规格为限。但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商品的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而且这种信誉,与所谓的“省优”、“部优”、“国优”无关,也与厂商规模大小和级别以及其所获得的金奖、银奖、国际奖等也无必然联系。这种信誉指的是社会信誉,是广大消费者经久使用以后自然形成的综合反映。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优质商品的标志,优质商品是驰名商标的核心。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人们一看驰名商标,就与该商标所示的优质商品和商号(厂商名称)三者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现代社会,各种各类商品千千万万,琳琅满目,同一种商品,有众多的厂商生产制造和经销,且各以现代化的包装和装璜乔装打扮,使之千姿百态,消费者已经不可能依靠眼观手摸等直觉所能识别各种商品的质量好坏,主要依靠认牌购货,并具安全感和信任感。 由此可见,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销售量和营业额,其商标本身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也一定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使用时间比较短,或市场销售量不大的商品商标,不可能成为驰名商标。或者某一新产品,仅靠厂商独特的商标设计艺术和巨额的广告费,在短期内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媒体宣传而为公众所知,但却忽视商标所示的商品的内在质量,则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属于“虚名商标”。 当然,这个为公众所熟知的“公众”,也并非是人人皆知和家喻户晓。因为许多商品,仅限于特定的人群使用和特定的销售商经销。所以为公众所熟知,应理解为为数众多的特定的消费者群体和为数众多的特定的经销商群体所知晓。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例如由美国兰道公司主持、于1990年在社会问券调查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世界10大驰名商标,即“可口可乐”、“索尼”、“奔驰”、“柯达”、“迪斯尼”、“雀巢”、“丰田”、“麦当劳”、“IBM”、“百事可乐”这些商标在美、日以及德、瑞士等西欧的地域范围内享有较大声誉。尽管各国对驰名商标的“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没有确切的标准,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作为驰名商标除在本国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外,必须在国外、至少为一、二个国家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 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一般的注册商标,只要由商标使用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即可。但驰名商标必须经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中国1992年的首届认定的驰名商标由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驰名商标认定条件是什么 1、该商标必须是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 2、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 3、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7、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8、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9、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10、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二、驰名商标如何确定和保护 驰名商标不能申请,只能在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由行政机关或法院进行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14修订)》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第四条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十条当事人依照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提出驰名商标保护请求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当事人依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投诉材料予以核查,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驰名商标保护请求及相关证据材料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实施条例第三条和本规定第九条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2020)

编号:JY-HT-06897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 定(2020) Any parties with a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n sign a contract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MZYUNBO设计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2020) 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

驰名商标认定的四条途径

一.驰名商标申请的四条途径 目前,我国企业申请“驰名商标”有4条途径可走: 1、2006年10月16日认定广蒙1476867 号M+蒙娜丽莎+MONLISA+图形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商标异议是指经过商标局初步审查通过的商标,在获得注册商标证书之前, 在公告期内任何人都可以以合理的理由提出异议。申请人 2、在商标争议中认定 而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在提出撤销对方商标的同时,可以提出申请 3、在商标打假中认定 哪个商标如果被假冒,那么说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非常畅销的。正是基于这点,地方工商局在打假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假冒这个商标的行为,就可以根据 4、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认定(2006年12月281476867、 3263410、3406138号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 四种途径的优缺点: 1、在商标异议中申请 申请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前提条件:必须有和要申请“驰名商标”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正处在公告期中。 难点所在:在公告期内可以作为异议对象,而又符合自己申请“驰名商标”条件的目标商标,概率非常之小。如果特意申请注册,有两个关卡:1、申请注册难度比较大,直接被驳回的可能性很大,而无法进入公告期。2、即使能进入 (机会成本大) 优点:比较直接,中间环节少,可以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前期费用相对较少。 缺点:很难找到目标商标,即使找到了目标商标,进入异议阶段后对方会力争,异议时间将变得无法预测。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目标商标,操作性不强,时间比较长,有很多未知因素无法把握。

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的区别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中国品牌的区别 1、关于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驰名商标以国别区分,有中国驰名商标而没有省市地方驰名商标;理论上其他国家的驰名商标在国内相同行业也受保护,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理论上可以跨行业受保护,但也是不告不理。 著名商标以省市区分,有省著名商标和市著名商标两种。 2、认定机关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主要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省、市著名商标认定由省、市工商局认定; 中国品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量监督局认定和监督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省名牌由省质量监督局认定 3、认定的标准不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应具备的条件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

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4、作用功能不同 省、市著名商标在相应地域新成立企业名称预登记上有排他性; 中国名牌侧重其质量过硬,一般附带宣传其商标,但不具有企业名称登记的排他性。省名牌是本省评定的一项荣誉,外省不一定认可;5、保护政策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而中国名牌是主动评价,成批保护。 6、国际范围内认可程度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法律认可的概念;而目前除中国外,其他任何国家尚无政府授权评选国家名牌产品的机构。 7、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依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则是目前规范中国名牌评价工作的一部部门规章。 8、认定的程序不同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程序,并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你达标了吗 认定某一商标是否为中国驰名商标,主要标准是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比如,使用某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属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而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就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不与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相联系的众多人员知晓或者不知晓该商标,并不影响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驰名不是指为所有人所认知或者在所有社会公众中均有很高的知名度,而是指在相关的消费者中驰名就可以,即不必“广为人知”。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商标权利人利用和行使商标专用权的主要方式是使用其商标。商标不论注册与否,只有使用才能在交易中体现其价值,才能把商标的无形财产权转化为物质财富。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不断使用才能体现其商标的存在,才有可能通过使

用产生显著性,从而在相关公众中产生知名度,否则,公众就无从了解该商标,更谈不上驰名了。 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是其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把商标使用的持续期限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一个因素也是非常必要的。根据规定,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论是商品的生产商还是服务的经营者,都把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作为重中之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随着通信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体的宣传效果越来越明显,不少公众对某个品牌(商标)的知晓,来源于生产商或者经营者的各种广告宣传。 因此,通过了解对一个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就可以比较明确地得知该商标在一定区域内公众的知晓程度。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如果一个商标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保护过,那么,该商标的所有人就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这对于认定该商标是否具备驰名商标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如果一个商标在国外曾经作为驰名商标受过保护,那么该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提供出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各种证明文件。这些文件在我国认定驰名商标时同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项为一兜底条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驰名商标保护的实际需要。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第5项的规定,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2020新编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正)

编号:SB─00124 2020新编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 规定(修正) This contract applies to both parties to negotiate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and to 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during the contract pe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修 正) 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根据1998 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 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 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 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 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 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驰名商标是指什么_驰名商标需要怎样认定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91170178.html, 驰名商标是指什么_驰名商标需要怎样认定 一、驰名商标是指什么? 驰名商标又称“周知商标“,“知名商标“。它大体上具有两层含义,即作为商标本身的含义与作为制度的含义。作为商标,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有以下几层含义: (1)驰名商标所标识的商品的质量恒定、优良。驰名商标之所以信誉卓著,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在于其商品的质量水平能够保持连续性、稳定性。 (2)驰名商标应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所谓“在市场上“是指驰名商标处于商业使用中的商标。“较高声誉“,是指驰名商标必须获得良好评价。

(3)驰名商标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相关公众“,即指驰名商标指定商品的消费者或其相关行业的人士,它并不要求驰名商标为妇孺皆知。所谓“熟知“,就是指普遍知晓且认知较久,即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 作为制度,驰名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本身可能获得一种特别保护,是对一般商标保护原则的一种补充。即当一商标在市场已经具有一种特殊影响,以至于相关领域的普通消费者见到该商标时,一般不再对商标本身给予特别的关注就可能做出购买的选择,从而使这种商标的标识作用已经超出了使用它的商品本身。当其他的商品生产者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生产商品时,同样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及其它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者混淆的,法律即应对这种使用加以制止,并赋予商标权人请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二、驰名商标需要如何认定?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特殊保护密切相关,认定是实施保护的前提。下面就驰名商标具体的认定主体,标准以及方式等作如下讨论: 1、认定主体的限制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十大品牌、中华老字号、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之间的区别

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十大品牌、中华老字号、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之间的区别 中国驰名商标(Well-known Brand in China) 什么是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目前中国驰名商标的查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91170178.html, 中国驰名商标的荣誉和优势? 商标法律侵权纠纷中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力度,截止2008年9月1日,全国中国驰名商 标总数大约有2300余个,具备非常高的荣誉价值。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驰名商标的性质? 法律术语,具备法律依据和法律保护手段 中国驰名商标的有效期? 与商标的有效期一致,即为10年,到期前6个月进行续展,续展费用是2000元,期限 也是10年 认定方式? 被动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出于保护的需要,只是针对个案;企业的驰名商标必 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 的各项权利。 认定对象? 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 的持续时间、程序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 其他因素。 商标局和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遵循行政裁定程序,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遵循民事审判 程序,且商标局和商评委的认定不是终局裁定,仍要接受司法监督。

中国名牌(China Top Brand)世界名牌(World Brand) 什么是中国名牌? 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目前中国名牌的查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91170178.html, 中国名牌的荣誉和优势? 中国名牌是产品的荣誉称号,从2005年到2010年的五年(即有效期内),全国中国名牌产品总数大约为2800个。 中国名牌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5年,比如在2008年9月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为2008年9月到2013年9月 因为三聚氰胺奶粉问题,国家取消22个涉及检验出三聚氰胺的“中国名牌”产品企业。买购网将做相应更新。 中国名牌世界名牌的认定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 中国名牌的性质? 授予企业产品的一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企业作为荣誉宣传使用 认定方式? 主动评价,成批保护。企业主动申请,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认定对象? 中国名牌针对实物质量—即产品质量来评定,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中国名牌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 计量保证能力;7.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中国名牌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则由省、区、市质检局掌握,最后的初选、征求意见和公布工作由“名推委”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进行,其评价结果不受司法监督。【更多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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