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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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2011年)

四川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全省工业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平台建设与能力提升、工业设计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组织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等的专项资金。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

围绕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支持领域及重点任务,结合我省工业设计发展实际和国内外竞争需要,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以工业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平台(能力)建设和工业设计专项技术研发为重点组织实施。

(一)工业产品设计

1.重点方向

围绕我省“7+3”优势培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工程、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家具、酒类包装等领域的工业产品设计项目。优先支持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节能环保、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发展体现巴蜀传统工艺和文化特色的工业产品设计项目。

2.支持范围

自2010年1月1日起,工业制造企业自行设计并产品化的设计项目;工业设计机构与工业制造企业已签约拟产品化或已产品化的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大奖、授权发明专利,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其它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原创作品产业化项目。

3.申报条件

(1)产业化项目。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已在本省范围内实施,项目承担企业要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实力或与工业设计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企业投入该成果产业化开发资金100万元以上;项目具备相关实施条件,有实施场地,有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有用户合同支撑等。

(2)原创类项目。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项目设计应具备独特的设计优势,具有整合产品优势的能力,且有明确的服务目标群体,经设计后的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二)工业设计平台(能力)建设

1.重点方向

围绕提升工业设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搭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及能力提升项目。

2.支持范围

工业设计的关键技术或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平台、工业设计人才培训与交流平

台、工业设计国际合作和交流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法律服务平台、工业设计投融资平台、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或资源信息库等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等。

3.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等。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有较好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工业设计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1.重点方向

符合我省“7+3”优势培育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对提升我省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求的工业设计技术研发项目。

2.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解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工程、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家具、酒类包装等领域的工业设计重点、难点关键技术或软件系统研发项目;鼓励科研机构、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的工业设计研究;优先支持提高工业设计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设计相关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3.申报条件

(1)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院校可与企业联合申报)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项目完成后在本省范围内实施。

(3)项目具备相关实施条件,有资金投入保证,有实施场地,有相关资质条件或证明,有用户合同支撑等;

(4)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重点优先支持。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按属地原则,依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辖区内工业设计项目申报,经认真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二)2010年度已经申报但未安排资金的项目仍然有效。

(三)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件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按以下程序办理:

1.企业按属地原则,在所在市(州)经信委、扩权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进入“四川省工业设计管理系统”,如实填写

位基本情况表(纸质)一式2份并按申报程序报送同级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局。

2.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登陆中国技术创新四川信息网(),进入“四川省工业设计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制申报项目汇总表(若有2010年已申报的但未安排资金的工业设计项目请一并列入,同时注明“2010年结转项目”);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三、资金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三种方式。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资金补助方式。对申请专项补助方式的项目,应说明资金补助的环节及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

附件:

四川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主持单位

填报日期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填报说明

一、本申报书是申请四川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的依据。

二、格式要求:

1、统一用A4复印纸;

2、按照给定格式编写,除封面外,文字叙述部分用小四号仿宋GB2312字体;

3、内容双面印刷;

4、封面用白色厚纸,勿用塑料封皮。

三、本申报书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表内各项要求详细、如实填写。

四、“资金”栏中的“计划总投资”为银行贷款、自筹和其它之和。

五、本申报书由所在市(州)经信委或扩权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式1份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创新处,同时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六、申报单位上报项目申报书时,须填报“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附后),同时应附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工业设计作品对接项目需附工业设计设计权利人与生产企业项目对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复印件。获奖作品需附获奖证明。

七、本申报书未尽事宜,可另附文字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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