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保险理赔流程

车祸死亡保险理赔流程

一、车祸死亡保险理赔流程

1、事发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

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

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

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

6、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维修发票、受害者《死亡证明》(如在死亡前有医疗救治,则需医疗发票、病历本、用药清单)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交索赔要求。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如今,很多人都为自身或车辆购买了保险,要是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大部分费用都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对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的内容,详细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交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3、住宿费 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40元/天) 4、医疗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受害人之子): (由受害人全部继承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肇事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年月日时分许,_____驾驶车牌号为_____的摩托车行驶至_____时发生交通事故,致_____死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乙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事故家属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万元整(小写:元)。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自收到乙方全额赔偿金之日起放弃对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等一切责任,不再要求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并放弃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骚扰乙方及乙方亲属及单位,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系死亡者亲属的授权委托人,系死者家属的真实意愿表示,并对该赔偿协议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认可不得反悔。 四、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元,不留余款。付款方式采取现金支付。赔偿金支付后由甲方自行进行内部分配,如产生分配纠纷与乙方一概无关。 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赔偿金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可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诉讼),且乙方应承担向甲方支付双倍赔偿金的违约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附件2: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多方车辆发生互碰交通事故 事故各方司机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损失部位 立即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严禁占用机动车道 当事人报警的,交警到场后,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填写《协议书》基本资料和事故事实栏,根据《协议书》背面指引,自行认定事故责任,共同签名 如发现对方驾驶员不能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的报警处理 不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当事人可当场自行处理,并在《协议书》的赔偿调解栏内做好记录,签名确认 需要保险理赔的,请向各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告知报案号 保险公司需要现场查勘的,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候 按保险公司指引,各方立即共同前往就近事故现场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确实无法立刻前往的,应当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 各方驾驶员或车主请到前台递交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由工作人员登记及安排相关的查勘定损事项 事故车辆各方投保公司理赔人员一起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核价 各方当事人对定损、核价无争议的,在 定损意见书上签名确认,各持一份定损单 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有争议的可报警,由交警到场处理 对定损、核价有争议的,与保险公司协商由公共评估部门进行定损核价 1、自愿选择车辆修理厂维修 2、选择保险快速服务点维修 1、持保险凭证、定损资料、维修发票等相关 单证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保险公司经 审核无误,十个工作日内划款结案。 2、委托已与保险公司有代理索赔资格的 维修机构办理代理索赔手续

保险快速理赔流程的说明: 一、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立即共同前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下简称“服务点”);确实无法立即到服务点的,应在24小时内尽快共同前往服务点。如无责一方当事人因故不愿到服务点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段对事故进行查勘。如只有有责一方当事人前往服务点,且不能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无法查证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将依法不予办理保险理赔。 二、车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如能够移动的,请将车辆移到路边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保险公司指引处理;如事故车辆不能移动且影响交通的,请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自行联系拯救车将事故车辆拖移到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前来查勘。 三、交通事故中有一方以上车辆为非本地级市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的,按照保险公司指引到服务点后,请报警;交警到后,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书》,便于车主回投保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四、交通事故有一方以上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需要按照商业保险条款规定办理索赔的,由交警前往服务点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商业赔偿部分的保险索赔。 五、对进入服务点的保险事故车辆,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事故真实性等有疑问的,将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对故意发生交通事故或编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死无名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撞死无名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本案因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一女无名氏,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颍上县大队公交认字【2011】第0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案原告李士军(驾驶员)和无名氏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李士军向颍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纳了赔偿无名氏死亡赔偿金110000元后,该款并由颍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代为保管。原告向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申请赔付,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应该给予赔付。 案情简介: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诉讼双方: 原告:李士军,男,汉族,1972年1月10日出生,住临泉 县邢塘镇临东行政村吴庄寨175-1号。 委托代理人:李浩,系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临泉县鑫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地:临泉县城关镇新建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刘德运,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浩,系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住所地:阜阳市清河东路241号。 法定代表人:胡大群,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鑫磊,男,汉族,1986年2月出生,系本公司职员,住该公司家属院。 原告李士军、临泉县鑫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士军及委托代理人李浩、原告临泉县鑫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浩,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鑫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士军、临泉县鑫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诉称:2011年1月17日,原告李士军驾驶登记为临泉县鑫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皖K36603挂皖K3317号“陕汽”牌重型牵引半挂车,沿S10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00KM+600M处颍上县十八里铺路段,与相对方向来车

私了赔偿协议书范本(共8篇)

篇一: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 事故原因: 2011年5月23日甲方驾驶客三轮摩托车载客时由于机车故障导致乙方身体受损,甲方当即把乙方送往医院观察治疗,2011年7月12日乙方经治疗观察无大碍出院,甲乙双方经协商,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现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二、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医院报销失效的,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不实部分。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 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双方均承诺且确认本协议是合法、真实、不可解除、不可撤销的民事 合同,受法律保护,是一次性解决双方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法定各项 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文书,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是协议正本,具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身份证号: 2011年7月12日 篇二: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范文 交通事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对于2013年3月16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私了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私了协议书 乙方:女,48岁。 2011年9月12日早晨,乙方乘坐甲方客运班车去县城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二、出院时,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误工费、住院期间的陪护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合计元

出了交通事故如何走保险理赔流程

开车出门,难免遇到小的剐蹭事故,这很正常。但是很多新手遇见这种情况就慌了。有的担心害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有的又搞不清状况,担心自己吃亏,和对方大吵一架。这个时候,车险就派上用场了。只要你按照正常的车险理赔流程一步步走,其实发生事故也没那么可怕。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正常的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 1、报警定责 报警之前,为了不影响交通,一定要用手机拍照或者录个视频留作证据,然后将车挪走,接着马上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并判定责任。 警察定责时,会要求事故双方出示驾照和行驶证,检查双方是否有酒驾等行为,如果有,那么事故就不用判定了,酒驾方全责,并且要接受处理。如果没有,就会继续走流程!这时候,双方车主就可以将自己录制的视频或者照片提供给警察,当然,警察也要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和以及车辆的划痕来判定责任,然后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情况特别复杂的话,有可能会推迟!如果双方对事故认定结果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在认定书上签字了。接下来就是正式进入保险理赔流程。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好之后,还要记得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请注意:所有报案一定要在事故 发生的48小时内,否则保险公司可能拒绝理赔。保险公司接到理赔报案之后会安排相关 人员联系车辆定损。定损的方式有现场定损和非现场定损。 一般轻微剐蹭事故未造成无人员伤亡的,为了方便,可选择非现场处理,如开车到“道路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定损。事故双方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并且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 如果选择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一般都是修理厂跟保险公司直接结算了。非责任方只需等待爱车修理完毕直接提车即可。责任方则需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然后提车。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解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解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解析 【案情】 10年3月份,xx区某小区门口,一对婆孙晚饭后散步,被一辆 伊兰特车冲撞,外婆当场死亡,外孙女经抢救7天无效也失去了生命。驾驶员张某系无证驾驶并且肇事后逃逸,于1个小时候到公安 局自首。据司机交代,该车为徐某所有,放吴某的汽车出租店出租,张某系出租店隔壁轮胎修理厂店主,事发当晚张某从吴某出租店里 开出车辆赴某酒店与吴某吃晚饭,事先与吴某通过电话,告知其开 车前往的事实。该车辆交强险金额12万,商业险金额50万,投保 人为某汽车公司(该车辆为按揭,并且购车送保险),被保险人为车 主徐某。事后,受害者家属将司机陈某,车主徐某,出租店老板吴 某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前三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 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责任。本人与浙江天朝律师事务 所陈永平律师接受受害者家属委托,作为法律援助出庭诉讼。 【争论焦点】 1、以营利为目的将非营运车辆放在出租店出租,是否改变了保 险标的物的使用用途及显著增加其风险系数?如果认定其改变了使用 用途,危险系数显著增加而不通知保险公司,商业险可以拒赔。 法条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 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 《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

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明确无误的告知义务?无证驾驶属于保险理赔的免责条款,但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明确的,显著的告知投保人知晓,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法条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3、车主、出租店老板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方观点及策略】 因受害者家属系本人发小,事发第二天便赶往金华,在安慰陪伴之余,与陈律师一起立即着手收集证据整理材料,理清思路,边与保险公司交涉边准备诉讼。在保险公司明确拒赔之后,于两周后向金华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本案事事蹊跷,乍一看事实与法律条文对我方都极其不利,无证驾驶并逃逸保险公司拒赔似乎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经过缜密思考不断探讨争论,我方在庭上表述了应当理赔的理由。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民事赔偿协议书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交通事故死亡民事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致害人):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受害人): 在年月日 地段,因驾驶不慎,致使 时分许,致害人驾驶 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后,甲乙双 方为了及早从事故中解脱,经友好协商,受害人愿意谅解致害人的过错,现达成协议如 下: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 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切赔偿费用,并于甲乙双方签 字时支付。 二、乙方承诺不再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等一切责任。 三、乙方将请求相关司法机关对甲方免于刑事处罚;如果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责任,则乙方有责任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 四、本协议生效后,在甲方履行了本协议承担的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 甲方及司法机关因此事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五、本协议自甲方向支付乙方全额款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司法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页共4页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事情经过:事后, 刑事谅解书 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人和朋友向受害人支付了费用,通过 协商和了解,我们知道 情况说明: 的家庭也很困难。 我们对 判处,适用缓刑。 此致 的过失犯罪行为也能够谅解, 人民法院 因此请求法院对刑事责任人从轻 受害者家属: 年月日 第4页共4页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各位司机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注:若出现人员伤亡,请优先拨打120。 若是轻微事故请在现场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拍照后,将车辆开到快处 快赔中心定损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司机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

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司机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因此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实际上,保险公司根据司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司机自行承担。 3.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司机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司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司机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司机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司机走一些“歪门邪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标准答辩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标准答 辩状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答辩状 答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宜春市袁州区芦洲大道128号,负责人:冯耀平,系公司经理。 因原告廖水娇诉答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仅供法庭参考: 一、关于保险合同问题。 赣CK5021号车辆确在答辩人处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同时购买了不计免赔,其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50万元,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限之内。答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之前须查看被保险人陈爱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赣CK5021号车辆的行驶证原件,如两证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答辩人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原告诉请的赔偿费用问题。 1、医疗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需对原告的非医保用药部分依法进行核减,核减的比例在15%——20%之间。 2、误工费、护理费。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的主张要求过高。原告提供的证据不够全面,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等予以证明,如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据,答辩人认为其误工费和护理费只能按照其在农村标准57.3元/天计算。 3、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参照江西省司法实践的判例以及奉新县法院当地的经济水平,答辩人认为营养费为1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为15元/天为宜。 4、交通费、车辆修理费,以原告提供的相关正式票据为准。 5、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答辩人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没有异议,对其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也没有异议,但对精

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后续治疗费提出异议。答辩人认为根据原告的伤情、原告的恢复情况以及奉新县当地的经济水平,精神损害抚慰金在2000元为宜,后续治疗费在4000元为宜。 6、被抚养人生活费。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够全面,没有提供被扶养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被扶养人的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无法核实被扶养人的真实身份以及抚养人的人数,待核实之后再行确定。 7、鉴定费、诉讼费。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鉴定费和诉讼费答辩人不予承担,对该部分责任免除内容,答辩人在投保人投保时已经进行了告知,投保人也已经签字盖章表示认可,请法庭予以支持。 其他没有提及的问题或与庭审答辩意见不一致,以庭审答辩意见为准。 此致 宜春市奉新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市中心支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三个基本流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三个基本流程 本文转自杭州交通事故赔偿网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三、交通事故理赔选择私了还是公了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

交通事故死亡补偿协议书

五、乙方自愿放弃申请工伤认定、仲裁、诉讼及其他劳动者权利。 六、甲方支付的补偿款项由乙方邹永高全体亲属自行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八、乙方负有对本协议保密的义务,不得将本协议相关内容透漏给其他第三方,如乙方违约,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上述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盖印) 乙方:(签名捺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4、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

车撞人交通事故保险的赔付流程

车撞人交通事故保险的赔付流程 车撞人的情况下,我们就视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而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购买的保险,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大家知道车撞人保险理赔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 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1、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2、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3、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4、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5、赔付结案

保险公司怎样正确看待交通事故的认定书

保险公司怎样正确看待交通事故的认定书 案情回放 2009年6月,王某驾驶李某的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与骑摩托车的张某相撞,致张某受伤住院,并在起诉之后死亡。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事发时,张某无驾驶证、未佩戴头盔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死者家属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医药费及死亡伤残赔偿金;要求王某、李某两被告按照比例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三人保险公司对这一损失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1万元、死亡赔偿金11万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外的损失赔偿由王某、李某连带承担70%、张某承担300%。 案件评析 本案在诉讼中的一大争议焦点是:交警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如何?法官在诉讼中能否依据明确查明的事实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判令被告承担的责任份额?据事故认定书记载,受害者张某存在“三无”过错:一无机动车驾驶证;二是驾驶无号牌的木兰摩托车;三无佩戴头盔,但事故认定书中却认定张某只负次要责任,而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所作的当事人责任认定的公文文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观点不一。有的认为是一种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的认为是鉴定结论,另有人认为仅是作为书证的证据。 由于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界定不一,以致出现了一些社会影响: 1.在实务中,被保险车辆车主随意包揽事故责任,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或明明事故认定书有偏袒受害人的倾向,而肇事车辆车主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一概“默认”。比如,受害者王某骑自行车撞上停放的被保险车辆,最终却认定司机全责;又如赵姓未成年人过马路时未走人行道,而事故认定书也认定肇事车辆全责。 2.交警部门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有出于安抚受害方考虑,从而加大肇事方责任认定的情况,以致出现“行人违法、司机买单”等情形。实际上人的道路交通参与方式决定其参与道路交通实际所负注意义务的种类和程度,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他所负注意义务的履行情况就成为其应承担责任的认定基准。 3.法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有弱化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将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看作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 本文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文一 甲方: 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男,身份证号码:_____ ,住址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以人为本的原则,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 (小写: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它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它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助交警机关处理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事项,不得相互设置障碍。 四、本协议签字合法有效后,乙方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造成甲方其它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双方在_____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 XXX交警大队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交警部门: 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文二 甲方:姓名____,籍贯____,身份证号:____,联系方式:____。 乙方:姓名____,籍贯____,身份证号:____,联系方式:____。

20xx年x月x日x时x分许,xxx与xxx在xxx地点xxx发生交通事故,导致xxx受伤(或死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具体事实经过详见第xx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以上事故经调解,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车辆损失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_____元。 二、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理赔工作。甲方理赔所需证据材料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处理终结后,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任何补偿事宜。甲乙双方的其他责任互不追究。 四、本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的,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_____,男,汉族,云南省大理州XX县XX镇XX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 ,系_____ 号面包车驾驶员。 乙方:_____ ,女,汉族,云南省大理州XX县XX镇XX村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 ,系该交通事故受害人。 20XX年XX月XX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大理州XX县XX镇XX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XX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乙方家人一直陪伴照顾。20XX年X月XX日,乙方治愈出院。现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就该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责任案例选编一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责任案例选编(一)(2008-11-30 17:43:53) 保险公司应为无责任事故车辆及人员理赔 ——平顶山中选自控系统有限公司诉阳光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作者:张春阳张莹发布时间:2008-10-31 08:07:52 裁判要旨 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能以该车辆驾驶人员及车上人员在事故中无责任为由而拒绝赔付。 案情 2007年8月21日,平顶山中选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选自控)的车牌照为豫DB7795的本田客车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保)进行了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2038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员承保1座,每座限额10000元;乘客承保4座,每座限额10000元)、机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共计交纳保费5005元,保险期限自2007年8月24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23日24时止。 2007年9月14日,中选自控的司机小李驾车与同事小秦、小武、小赵四人一同前往济源出差,10时30分,当车正常行驶在二广高速公路东半幅由南向北行至91公里+600米处时,突遇在二广高速公路西半幅行驶至此的车牌号为豫GF5796江铃中型普通客车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与其相撞,造成小李及乘坐人小秦、小武、小赵受伤,车辆损坏。2007年9月28日,经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豫GF5796的司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豫DB7795的司机小李和乘坐人小秦、小武、小赵不负事故责任。车辆定损为64540元,并在洛阳市一汽车修理厂修理后支付修理费64540元,支付拖车费、停车费为1300元。小赵花费医疗费用13675.41元,小李花费医疗费用1197.9元,小秦花费医疗费用6612.5元,小武花费医疗费用10054.65元。 中选自控就保险理赔问题与阳光财保多次协商,但阳光财保坚持认为,投保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故不应赔偿。为此,中选自控诉至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阳光财保赔偿车上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等计款33537.9元,并赔偿修车费64540元,拖车费、停车费1300元。 裁判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从双方提供的《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及《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看,责任免除条款及特别约定条款均没有被告所称“交通事故中对无责任的被保险人不予赔偿”的约定,被告阳光财保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所称的该“不予赔偿”情形已告知原告中选自控,故被告阳光财保所称“无责不赔”的理由,无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本案被告阳光财保从保险条款的兜底条款及责任赔付标准推定包含“无责不赔”的解释也无依据,故对被告阳光财保所辩称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但保险条款中约定“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予赔偿”,对该费用应从原告中选自控请求中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李某(受害人之妻) 乙方:钱某(驾驶员) 丙方:某公司(车主) 因受害人王某驾车与钱某驾车相撞导致王某死亡,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交 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三方确认,乙、丙方共应赔偿甲方人民币232224.57元,赔偿项目包括死亡 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车辆损失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赔偿项目(甲方损失总额为464449.14元,因双方承担 同等责任减半赔偿)。 二、乙、丙方同意太平洋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三、除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以外,余额(具体金额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核算)由乙、丙方 连带赔偿给甲方,并于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除以上赔偿款以外,乙、丙方出于人道主义,自愿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20000元,于 本协议生效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此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丙方进行任何补 偿或赔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当退还乙、丙方额外支付的20000元补偿款,并按照本 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 五、任何一方违约,均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 六、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交警备 存一份。 甲方:乙方: 丙方: xxxx年xx月xx日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 ,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协议签订执行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就马 宗果非因工死亡事件对乙方提起诉讼、仲裁,如甲方 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 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基本常识

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和基本常识 一、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车辆挂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县路居民区附近时,不慎与甲方的发生交通事故,致当场出现人身损害,财产受到相应损失。甲、乙、丙三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三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丙两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剩余款项元,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之日全部付清。 五、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上述赔偿款项,则由丙方代为支付。丙方代乙方支付赔偿款项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路甲友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七、甲方保证不再要求乙方、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乙方和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乙方和丙方所有。 八、甲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甲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于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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