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版】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版】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版】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前言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是项目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展开的依据。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鲁水保函〔2019〕23 号),进一步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文结合笔者参与最近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做法进行探讨。

二、相关依据

1. 技术审查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

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技术审查的依据主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均是2018 年更新后新发布规范、标准。

2. 补报水保方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鉴于此,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在实际技术审查中,要求报告中首先界定为补报性质,必须明确表明为什么补报方案报告书,是经过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还是其他原因,这是

技术审查中必须要注意的。

三、关于补报方案为可研或初设的问题

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简称《技术标准》) 未发布前,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参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写指南》,可知“在建、完建的水土保持方案属补报性质,均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而《技术标准》实施后,由于明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上的水土保持措施或布局后期需做设计,因此界定补报方案的阶段应是可行性研究阶段。

四、相关要求

1. 关于项目基本情况描述的要求

补报水土保持方案中,要特别强调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明确项目已进行到何种程度,主体工程是否完成,即明确项目是在建或已建性质。要调查项目的具体位置和主体工程开工时间,简述项目占地,土石方挖填方量、工程投资等基本情况,以编报方案报告书为时间节点,简述水土保持措施布局现状,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情况。

2. 关于水土保持措施评价的要求

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更多的是复核评价,对事实上已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和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评价是技术审查的重点,应明确具体的评价结论。由于项目已开工建设,已发生的表土剥离、土石方平衡等需要进行实地现场勘察,复核工程中实际产生的土石方量及取土场、弃土场位置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以编报方案报告表为时间节点,对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的位置、数量等逐一列表登记复核,同时应补附工程措施的照片并进行详细阐述和客观评价。对于找出不足之处,要明确补充的补救措施并列出清单,对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区域进行补充设计。

3. 关于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要求

以编报方案报告书为时间节点,根据项目现状,采取实地调查的方法对水土流失现状进行分析,找出产生水土流失的原因,根据土壤侵蚀模数和地形图等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综合分析确定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计算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分析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

由于监测是在施工期进行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的监测只能在现状

情况下,对可能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监测,以此得出项目水土保持的效果、指标等。水土流失预测不能包括整个施工期,监测范围与时段应与项目实际进展相吻合。

4. 关于水土保持分区措施布设的要求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以编报方案报告书为时间节点,需明确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情况,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典型措施布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列。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做施工要求。

5. 关于水土保持投资的要求

根据关于补报方案为可研或初设的问题的分析结论,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界定为估算阶段,基本预备费率是6% 而不是3%。

五、结语

随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技术标准越来越完善、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后续设计和建设的重要依据,对生产建设单位防治新增水土流失具有重要的作用。

已开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与未开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有较大差异,其主要区别在于方案设计深度、编制的思路与论述的侧重点不同。

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对各章节内容阐述的一个核心就是要围绕已开工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写,重点是对已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评价,应从“复核”的角度进行论述和说明。水土保持措施方面,应查漏补缺,找出不足之处,从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煤矿水土保持补报方案

1前言 1.1项目区概况 某煤矿位于某县城北面13公里,属某县中安镇某村委会所辖。地处东径104°14′04″—104°16′01″,北纬25°36′13″—25°43′36″之间。 该矿位于后所矿区一井田北翼。根据云南省一四三煤田地质勘探队于1976年进行勘探后的报告,后所矿区一井田A+B+C级储量5669.07万吨。某煤矿主要开采后所矿区一井田的C6、C9煤层。C6、C9煤层地质储量213万吨,可采储量为88万吨。 该矿1974年建矿,于1988年正式取得某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煤炭采矿许可证。其矿界经云南省后所煤矿、中安镇人民政府及某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认可:南至10勘探线以北,北至煤层出露附近。东至F2号断层附近,断层断距约25米,西至17、18煤层出露骨附近。矿区开采范围面积80hm2。 某煤矿总投资500万元,采煤能力6万吨/年,吨煤投资58.9元/吨。 项目区地貌属高中山区,地形结构和地貌特征主要受制于地质构造,区内地势西高东低,最高海拨2100米,最低海拨1930米,相对高差170米。 按照云南省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某县属滇中、滇东北山原中度流失区;按照水土保持分区划分,根据云政发[199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某县既是重点治理区,也是重点监

督区。按《某县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公告》项目区所在地属水土保持重点监督区。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流失的表现形式以面蚀为主。根据项目区所处地理位置划分,该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等级为三级标准。 1.2煤矿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是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家,煤炭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都将是我国能源的主体,其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此,合理的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平衡。并且,在国家西部大开发及“西电东送”的战略布局影响下,我国交通、钢铁、电力等行业发展较快,拉动了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煤炭市场的兴旺。 为顺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以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合理的开发利用当地的煤炭资源,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带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又使当地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解决,也充分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煤电强县的要求。因此,某煤矿的建设,有着很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3方案编制情况 某煤矿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将会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以及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弃矸石,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将会造成水土流失。鉴于此,必须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和改善该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使该区的水土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

施组审核要点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要点 1.目的 为逐步实现我中心监理作业指导书(质量体系第三层次文件)标准化,从控制要点及程序操作,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监理作业提供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也是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通过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是监理工作中预控的重要措施和方法。本作业指导书为标准版本(企业标准)。各项目监理部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删减。 2.依据文件 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 3. 3.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3.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3.2施工组织设计的报审有时限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或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报送和审批工作。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3.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3.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2-1(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3.5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报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同时对施工组织设计做修改后重新报监理单位审核。 3.6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向监理单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4.对监理项目部的要求 4.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技术文件,应由承包单位对其负编制责任。监理单位重点核查其审批程序、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备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 4.2由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分专业进行审核;最后由总监审定后批复。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包括施工方案)应报中心审核;再由总监汇总签认批复承包单位; 4.3审核注意事项: 4.3.1.审核程序:由于施工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是一家(施工组织设计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报审表(表B2-1)中技术负责人、申报人应分别为编制单位(工程项目部)的总工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审核意见”栏中的“审核人”为上级法人单位的总工(或技术部门负责人); 4.3.2.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种)。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指导作用和权威性,对于部分内容需修改补充的应在“修改后再报”前打勾;若内容短缺较多,又无针对性则应“重新编制”。在审核过程中不应采取非正式审核(非正式报审、口头意见)→修改→正式审核的程序; 4.3.3.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0000㎡的建筑,应编制单项测量方案。由总监转交中心测量组进行审批;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

1概况 (1) 2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程序 (1) 2.1削坡和场地平整 (2) 2.2排水工程 (2) 2.3绿化施工 (2) 2.4恢复南面机耕路 (2) 3水土保持质量保证措施 (2) 4计划投入的人员和设备 (3) 5施工设备投入 (3) 6施工进度计划 (3) 7施工安全措施 (3)

1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土料开采、施工弃渣的堆放和利用,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工后的场地清理;防止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使泥沙进入河道、影响周围农田、乡村民居、淤积排水系统。本工程水土保持主要指长岗土料场的相关水土保持项目,其工程量如下表。 表1-1 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2水土保持措施及施工程序 土料场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人力沟槽土方开挖、土地平整回填、恢复南面机耕路、植草皮、播草籽等,水土保持法施工程序图如下。 图2-1水土保持施工程序 施工过程水土保持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年16号令等有关规定。

2.1削坡和场地平整 料场取土完成后,根据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进行施工测量放样,确定修坡边线、水沟开挖轴线、坡度定点及高程标高标示等。 对土料场防汛亭周围开挖边坡进行直线削坡,坡比为1:1,共削坡长206m。削坡前测放出坡顶和坡脚线并用石灰线标示,采用挖掘机进行削坡。 对土料场开挖平面采用推土机平整,平整高程按9.0m控制,并使场地坡比小于1:4%,推土机平整时从高地往低处推土。 2.2排水工程 防汛亭南面及连接恢复机耕路侧排水沟采用砖砌排水沟,东、西、北侧及恢复机耕路侧排水沟采用土质排水沟(因地方对该片土地准备进行开发)开挖土方平整在场地内,排水沟排水接入大南路排水系统。排水沟采用M7.5砖砌体,排水沟内宽50cm,深65cm,采用18墙砌筑。 2.3绿化施工 对土料场防汛亭周围开挖边坡采用铺种草皮绿化,平整场区撒播草籽绿化。草皮根据设计要求选种,草种选用狗牙根,铺植后人工拍打草皮与泥土连接性,派专人养护淋水。草种撒播采用人工撒播,为了保证撒播均匀,将草种和细沙按一定的比例掺合。 2.4恢复南面机耕路 机耕路长约300m,路面宽7m,路面结构为20cm厚碎石、面铺5cm厚石粉。按设计要求用推土机平整机耕路面,碎石和石粉采用自卸汽车直接运输到现场,采用推土机粗平后人工修整,用压路机碾压密实。 3水土保持质量保证措施 ⑴植物挖掘种植过程要尽量缩短,要尽量保持植物完好,以增加植物成活几率。 ⑵场地平整过程中,注意及时修筑排水系统,确保明年春天雨季时不积水,避免淹死树木及花草。 ⑶边坡绿化采用铺草皮的形式,坡度为1:1,护坡植被要求有良好的水土保持作用,要加强养护管理。 ⑷施工中注意保护自然水资源的开发,尽量避免在开采范围外不必要的生态破坏或砍伐树木,不污染水源,拆建工程要恢复原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 )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围的

(6 )排弃的砂、、土、矸、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案的;确需废弃、没 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7 )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案的主要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挖(含 表土剥离量)、填(含表土回覆量)、借、弃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 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示范文本 B.1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及章节编排 1 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介绍到县级)、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拆迁(移民)数量及安置方式、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等,明确工程占地面积、土石方“挖、填、借、余(弃)”量、取土(石、砂)场和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数量。矿山工程尚应明确地质储量、首采区位置、服务年限、生产期年排弃渣量等。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简述项目工程设计情况和方案编制过程。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介绍项目进展情况。 1.1.3自然简况 简述项目区地貌类型、气候类型与主要气象要素、土壤类型、林草植被类型与覆盖率、水土保持区及容许土壤流失量、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 1.2 编制依据 列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主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技术资料。其他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在报告书相应位置说明。 1.3 设计水平年 根据本标准第4.1.3条的规定,确定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按县级行政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对跨县级以上行政区的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责任范围表),并符合本标准第4.4.1条的规定。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确定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1.5.2 防治目标 根据本标准第3.1.3条的规定,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线型工程有分段标准时应确定分段指标值和综合指标值(对涉及区域较大项目,报告书后应附防治标准指标计算表)。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线)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工程选址(线)的评价结论。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砂)场设置、弃土(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施工方法与工艺、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结论。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简述可能造成土壤流失总量、新增土壤流失量、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简述各防治区措施布设情况。工程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结构形式、布设位置、实施时段,植物措施应明确植物类型、布设位置、实施时段,临时措施应明确措施名称、布设位置、实施时段。 明确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工程量。植物措施统计面积,工程措施统计拦挡措施的体积、排水措施长度、边坡防护面积、土地整治面积、表土剥离数量,临时措施统计临时拦挡、排水数量及苫盖面积等。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简述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时段、方法和点位布设情况。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简述水土保持总投资和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临时措施投资、独立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技术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规定 1质量测定 1.1严格执行质量测定的操作规程 (1)在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中,所需测定的面积、座(个)数、部位以及取样数量等,都应分别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任意减少。 (2)对每项治理措施的质量测定方法,应按照该项措施质量测定的规定方法执行,不应任意改变。对各项质量测定结果应及时准确记载,并同时注明测定的方法。 (3)特殊情况下需要改变测定方法时,应论证其改用方法的可靠性,并在记载测定结果时注明改用的方法及其理由。 1.2 质量测定采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标准 (1)测定质量前,应对使用的仪器和工具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才能使用。 (2)当仪器有某种误差影响质量测定结果时,应在计算中消除其误差,求得准确结果,然后记载,并注明消除误差的情况。 1.3 质量测定应贯彻到施工与验收的全过程 (1)造林种草等植物措施,从总体部署、工程整地、种籽、苗木、栽植,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及时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前一道工序不合要求的, 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各类工程措施,从总体部署、施工设计到清基、备料、开挖、填筑、砌石直到完成,各道工序的质量都应进行测定,不合要求的及时改正,不应只在竣工后才测定一次,

避免工程隐患。 (3)造林种草在施工后1?3年之内,应测定其成活率与保存率。各类工程措施在竣工后3年之内,应测定其经暴雨、洪水考验的质量。 1.4 结合成果质量,确定治理成果数量 (1)各项治理措施成果统计的原则是:质量不合要求的不统计其数量。质量测定应直接为成果数量统计服务。 (2)在单项治理措施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治理成果进行验收时,一般应测定质量与验收数量同时进行。梯田、林、草的面积等措施数量还应通过质量测定,在弄清其规格尺寸基础上,才能最后确定数量。 2措施统计 各项治理措施必须符合本《技术条款》第二部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用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测定方法确认后,才能作为治理成果,统计其数量。 3计量与支付 3.1各类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应严格按照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执行。任何项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方法应事先经发包人(监理人)的同意。 3.2小水库(塘坝)、治沟骨干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淤地坝(拦沙坝)规定 执行。 3.3道路工程的统计、计量与支付可参照谷坊规定执行。 3.4封禁治理措施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造林、种草有关规定执行。

水土保持报告审查要点.

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查要点 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 (1)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I、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 (1)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一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一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一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一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一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一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前言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是项目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展开的依据。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鲁水保函〔2019〕23 号),进一步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文结合笔者参与最近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做法进行探讨。 二、相关依据 1. 技术审查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技术审查的依据主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均是2018 年更新后新发布规范、标准。 2. 补报水保方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鉴于此,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在实际技术审查中,要求报告中首先界定为补报性质,必须明确表明为什么补报

建设工程材料现场审核要点表(doc 17页)

建设工程材料现场审核要点表(doc 17页)

更多资料请访问.(.....) ../temp/...../ 更多企业学院:...../Shop/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Shop/43.shtml 《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Shop/45.shtml 《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Shop/46.shtml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Shop/47.shtml 建设工程材料现场审核要点 序号分部分项 工程 材料名称质保资料附件依据的标准、规范和文件 1 一、钢筋混 凝土结构 工程 钢 筋 热轧光圆钢筋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钢材质量证明书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送货单 合格供应商名单(总包单位) 应当验收其每一捆钢筋扎件 上的标牌(俗称吊牌)

2 热轧带肋钢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钢材质量证明书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送货单 合格供应商名单(总包单位) 应当验收其每一捆钢筋扎件 上的标牌(俗称吊牌)及表面 标识 1、GB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2、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带肋钢筋》 3、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 4、沪建安质监[2006]第0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 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5、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 监督管理告知要求》 6、沪建安质监[2009]第073号《关于强化施工现场钢 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7、建设部建质[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 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3 冷轧带肋钢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钢材质量证明书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送货单合格供应商名单(总包单位)应当验收其每一捆钢筋扎件上的标牌(俗称吊牌) 4 成型、调直钢筋《上海市钢筋加工企业质量 诚信自律备案证明》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 厂家营业执照 成型、调直钢筋出厂合格证 1、JG/T226-2008《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 2、YB/T4162-2007《钢筋混凝土用加工成型钢筋》 3、沪建安质监[2010]第121号《关于加强调直钢筋 和成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4、建设部建质[201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 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5、沪建材协(2011)第018号《关于公布本市首批 钢筋加工企业质量诚信自律备案获证名单的通知》 5 一、钢筋混 凝土结构 工程 水泥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证明及交易合同备案凭证》 统一版本产品质量保证书 (上海建设工程通用硅酸盐 水泥质量检验报告)(3d、 28d) 见证取样复试报告(3d、28d) 1、沪建安质监[2006]第156号 2、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 3、GB/T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 4、沪府[2003]65号《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 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5、沪建受[2009]27号《关于统一本市专业类建材类 交易备案受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水土保持监测复习题

一、填空题 4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由四级检测机构组成,一级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级为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为省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四级为省级重点防治区监测分站 5水土保持监测指标体系在结构上分四个层次,分别为指标类指标亚指标组和指标 6水土保持监测指标共有306 个,其中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指标类63 个,水土流失指标类53 个,水土流失危害指标类28 个,水土流失措施指标类56 个,水土保持效益指标类69 个,其它指标类37 个。 7在我国北京师范大学设计的区域水土流失分层抽样调查法中,共分为4个层次,第一级为县级抽样区第二级为乡级抽样区第三极为抽样控制区第四级为抽样单元 8在降雨量观测中,虹吸式雨量计虹吸一次的雨量为10mm ,翻斗式雨量计翻斗一次的雨量为0.1mm , 9 可蚀性降雨一般是指一次降雨量达到10mm及以上,瞬时雨强达到0.5mm/min 10在土壤颗粒分析中,土壤分散的方法有三类,分别为物理分散、物理—化学分散和化学分散 在土壤颗粒分析的方法中,对于大于0.25mm的颗粒一般采用筛分法进行分析,对于小于0.25mm的颗粒一般采用静水沉降法,其具体操作又可分为吸管法和比重计法 11土壤有机质的测定一般采用重铬酸钾容量法,全氮的测定一般采用半微量凯氏蒸馏法,速效氮的测定一般采用碱解扩散法,全磷的测定一般采用氢氧化钠熔融—钼锑抗比色法,速效磷的测定一般采用钼锑抗比色法,钾的测定一般采用火焰光度计法 10土壤的抗蚀性是指土壤抵抗径流对其分散和悬浮的能力描述土壤的抗蚀性的指标土壤崩解速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从一定体积的原状土体中崩解掉的土体体积,单位为cm3/min 11监测坡面水土流失最主要、最成熟、最基本的方法是_小区径流泥沙测验 12 监测坡面细沟侵蚀的方法主要有立体摄影法、断面测量法和填土容积法,其中能用于动态监测、要求严格的方法是立体摄影法 13 对土壤退化评价时,水土保持界常用的两种评价方法是侵蚀量评价法和土壤属性评价法 14对无冠林草类减水减沙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径流小区对比对有冠林草类减水减沙总体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径流小区对比对林草措施增产增收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设样地或标准木进行对比对水土保持耕作措施效益的观测一般采用的方法是小区对比法 15 目前用来测定推移质最准确的方法是坑测法,用来测定推移质的两种采样器分别是沙 质推移质采样器和卵石推移质采样器 16 测量风速风向的仪器依据其工作原理可分为三种,分别为机械型仪器、静力型仪器、和物理型仪器 17 用排桩法监测滑坡时要设立排桩,用来监测滑坡整体运功变化的桩称为测桩,用来 监测滑坡地面破裂线的位移变化而设置的桩称为标桩,用来监测滑坡体上建筑物破坏变形的设施称为觇桩。 18 用来测定岩土体抗剪强度的实验方法有直接剪切试验、三轴压缩试验和无测限抗压 强度三种 19 泥石流人工观测时用浮标法观测流速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评审意见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审指评议和审查;审议,你有没有见过关于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呢具体是包含哪些评审内容呢下面给大家带来专家组评审意见范文篇,供大家参考! 专家组评审意见范文篇一关于《xx水务有限公司分水岭水厂技改工程节能评估报告表》的专家评审意见 受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济南智华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电气、给排水、能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对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济南泉城水务有限公司分水岭水厂技改工程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报告表”)进行了函审。专家本着科学、客观、公正、负责的精神,对本《节能评估报告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评估依据 1、严禁采用“十一五”相关规划纲要; 2、更新过期作废标准,如:《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采用GB50335-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更新《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采用GB50060-2008版;

3、删除本报告未涉及的标准规范,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节能篇(章)编写通则》(Q/CNPC64-2002)。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应明确水厂电力供应的具体变配电站单位、距厂区的距离和方位,并分析其供电容量、现有负荷,说明供应条件是否满足项目后期运行 能源需求。 三、工艺流程与技术方案 1、对于改扩建项目,应对原有工艺、技术方案进行说明,但该节内容主要是改造后的工艺流程与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耗的影响,须增加相关内容; 2、项目场区东西高差较大,“节能报告表”应补充说明项目原有及新增净水设施平面及高程布置方案,分析如何利用自然高差降低能耗措施及效果;并说明如何处理原有设施与新增设施的关系,尽可能在项目建设期保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达到节能降耗的要求。 四、主要耗能工序、耗能设备、辅助生产系统 1、复核生产工艺年运行时间,完善主要用电设备年耗电量计算过程; 2、补充虑膜的产水率数据,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进行先进性分析;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 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方案编制总则 编制依据应分层次 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 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方案编制深度 ①总体深度要求 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 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 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区和专项设施(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 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设计水平年 ①建设类项目:工程验收后第年。 ②生产类项目:土建区以验收交付使用年为设计水平年; 年。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增加工程项目特性表 突出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建设期、工程占地。 增加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介绍 如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 土石方平衡 挖方-填方弃方或借方”的方法计算平衡,要考虑挖填方的施工时段、材料质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投标技术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技术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ZPZB-100430-Z12号 投标标段及项目: 投标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调查队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大道573号 投标日期:2010年5月1日

目录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说明 (1) 第一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大纲 (3) 前言 (3)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3)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4)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5)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7)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目标和任务 (8)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8) 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9) 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9)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10) 主要附图 (10) 第二篇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方案 (12) 第一章调查目的任务 (12) 第二章调查内容 (13) 第三章工作方法 (14) 第四章人员安排及保障措施 (17) 第三篇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方案 (18) 第一章评估范围与评估级别确定 (18) 第二章评估任务与内容 (19) 第三章评估精度、方法及因子 (20) 第四篇矿山地质环境危害性预测方案 (22) 第一章危害性预测的任务与内容 (22) 第三章预测精度、方法及因子 (23) 第五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5) 第一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原则 (25) 第二章地质环境保护的任务与内容 (25) 第三章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26) 第六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估算 (29) 第一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原则 (29) 第二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任务与内容 (29)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30) 第四章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投资估算 (3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登记表)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条: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告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水土保持登记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三)占地面积不足五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 四、受理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五、决定机构 杭州市滨江区林业水利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在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的山区、丘陵区和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二)生产建设项目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的区域;(三)生产建设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已相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四)生产建设项目需设置取土场地的,选址已落实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已考虑综合利用方案,确需排弃的已落实存放地,存放地选址、设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土保持技术标准。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杭州高新区(滨江)行政服务中心江南办事服务大厅(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E6号窗口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受理—备案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登记表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最新版】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前言 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是项目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展开的依据。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鲁水保函〔2019〕23 号),进一步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文结合笔者参与最近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做法进行探讨。 二、相关依据 1. 技术审查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

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技术审查的依据主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均是2018 年更新后新发布规范、标准。 2. 补报水保方案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鉴于此,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属于违规行为。在实际技术审查中,要求报告中首先界定为补报性质,必须明确表明为什么补报方案报告书,是经过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还是其他原因,这是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ICSXX.XXX X XX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X.X—XXXX 开发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 on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of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报批稿) 2005-XX-XX 发布 2005-XX-XX 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XXX 发布 1 目次 前 言 ..................................................................... ........................................................................ .................. I 1 范 围 ..................................................................... ........................................................................ ................... 1 2 相关规 范 ..................................................................... ........................................................................

专家评审意见

深圳市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评审会评审意见 xx水务局于 2007年1月23日 ~24日在银湖会议中心八角亭会议室主持召开《宝安区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宝安区政府、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广东省及本市相关专业的九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 1、“规划”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调查和整理工作,对宝安区的洪(潮)涝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研究。“规划”内容全面,依据充分,资料翔实,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正确,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运用合理,设计原则和任务明确,与相关城市规划基本协调一致,规划深度基本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请根据本次的评审意见,协调相关规划,经过补充、修改完善以后可以供展开下阶段工作的参照依据。 2、洪(潮)涝灾害给宝安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已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和严重的影响,从根本上治理洪(潮)涝灾害已刻不容缓,这是弘扬“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谐深圳”最基 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应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展开。 3、治理洪(潮)涝灾害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加强管理的规划原则是正确的,要做好全流域治理,系统布局、统筹兼顾,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突出重点,近远期结合的基本原则。近期应先解决流域中比较紧迫,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使老百姓早日摆脱水涝之苦。 4、根据《深圳市防洪(潮)规划修编报告(2002

~2010年)》提出宝安地区城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潮位是合理和正确的。 排涝标准按: 有调蓄能力时,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完的标准;无调蓄能力时,按市政室外排水暴雨重现期1 ~3年的标准是合适和可行的。建议采用P=2设计标准。 鉴于计算所得50年与100年一遇的水位差和相遇洪水时的淹没范围均不大,因而工程所有设防标准建议均按标准值一步到位,不再分期。 5、对于茅洲河、观澜河及西部沿海流域的各主要支流防洪标准,以及防洪体系相结合的河道治理标准,按照支流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不降低现有支流堤防标准以及洪灾经济损失的定量对比分析等因素提出的设防标准基本上是合理和可行的。 6、根据地理特征分列茅洲河流域、观澜河流域和西部沿海三大水系的水文资料,推算所得两岸潮位、洪峰流量等计算方法基本合理 的。 7、关于防洪(潮)排涝工程规划: 7- 1、对防洪排涝提出的泄、蓄、渗三种方式即通过大力清除河道内违法建筑和其它河道障碍以及河道清淤加大河道泄洪能力。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利用有条件的地形兴建水库,保留现有河道已有的鱼塘、低洼地兴建滞洪区或人工湿地等实施滞洪、削减洪峰、以及结合城区内雨水利用及城市建设等,修复下垫面,增大地面下渗能力,增加地面地下滞蓄能力的措施和理念是合理和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应予以肯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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