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自查报告

社会抚养费征收自查报告
社会抚养费征收自查报告

社会抚养费征收自查报告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按照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转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人计【2013】12号)精神,对照我乡2009年以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按照通知精神逐项落实,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广安和南充交界,地理位置特殊,人口流动性大。全乡共有10个行政村7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270人,已婚育龄妇女1869人,一孩妇女1282人,二孩妇女为498人,多孩妇女仅为19人。自2009年以来,全乡各类违法生育251例,其中当年违法生育122例,往年违法生育129例。作出征收决定书251 份。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171.64万元,其中2009年征收18.46万元、2010年征收56.56万元、2011年征收41.12万元、2012年征收55.5万元。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按标准合理征收、出具统一征收票据并按相关规定管理,对所收取的

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通过对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以及计划生育专项经费运行情况开展自查,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社会抚养费和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用途是为了补偿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经费,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生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同时将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积极改善计生工作环境,严格保障计生工作经费,足额兑现各类法定奖励,配备计生工作专用车辆,保障计生工作人员足够的工作时间。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并在各村委会设置宣传公示栏、粘贴标语和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征收管理使用程序。我乡坚持依法依规,照章办事,严格遵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和要求,按照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报告、明确征收处理意见、事先告知、下达征收决定书、送达回执等程序操作,并统一票据,一人一卷,规范建档;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坚决杜绝挪用、挤占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强化管理,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针对计生工作量大,人员少,财力困难等情况,我乡党委、政府着力在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工作纪律和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加大对宣传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循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宣传教育为重点,注重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其对违法行为有所认识,强化教育引导,使他们自觉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关,优亲厚友,征收数额随意减少等违规行为。经自检自查和入户走访,群众对我乡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经自检自查,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积极推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落实,为全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需在下步工作中不断解决和完善。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因我乡大部分群众居住在山区、人口分散,加之计生工作人员较少,对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部分群众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识淡薄,征收行政成本较大。

四、在下步工作中,着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选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街天集中宣传等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工作规程。严格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规范征

收程序,科学管理使用好社会扶养费。

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困难与出路

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困难与出路社会抚养费是男女双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所应向国家缴纳的一种具有惩罚性质的社会补偿金。其名称由“超生罚款”、“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一制度对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强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规范、调节公民的生育行为,抑制我国人口的过快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规定,“在现阶段,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给予必要的经济制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法律上确立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国务院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具体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主体、征缴方式及管理使用等等。但是,从近年来的调查看,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情况并不如人意。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陷入困境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90年代各地征收到位率约在60%---80%,目前大约在40%左右徘徊。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征收到位率低,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存在若干主观和客观局限。一是执法机构与人员编制不足。一些县级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只有1—2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也只有1—2名专干,根本无力完成每年数千件再生育等行政审批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案件的 调查、取证、收缴工作,而这些也还只是其职责的一部分;二是随着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的人口数量大量增加,对于当事人违法生育的事实以及当事人双方收入的核实本身就很难,加之计生部门缺乏有效执法手段,对于当事人不配合的更是难以调查取证,要做到征收及时到位,其难度可想而知;三是执法工作经费不足。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鲜有主动及时缴纳的,绝大多数案件需要上门催缴,缴款人又多是农村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并且多数情况下还需要多次上门,更增加了执法成本;四是基层干部征收的积极性减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由过去“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专款专用”改为“征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这本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的有效制度,但由于“失去了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干部也就不想为征收社会抚养费而得罪群众;五是部分基层干部法制意识与业务素质不高,不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甚至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收费打白条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形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也影响了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在少数地方发生的计划生育恶性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征收社会抚养费引起的。 第二,部分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责任。一是部分当事人违法生育后,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主动性不高,或因为看到周围“超生”的人未缴纳社会抚养费而存在“攀比”、观望心理;二是一些群众“超生”后外出躲避或流动到外地“超生”,计划生育部门难以查找追缴;三是一些当事人“超生”后,规避现行法律规定,故意从收入较高的户籍地(或常住地)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0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0 摘要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是如果说年龄没有达到25周岁的话,那么将会经收50%的比例,所以说这个进行一定的征收的话,它是要考虑到年度的总收入的状况的,就是用这样的一种惩罚的措施来规制他们不再多生孩子。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0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是如下所述, (一)、生育妇女年龄未达到25周岁,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二)、生育妇女年龄为25-28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间隔期不满1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40%征收; 2、间隔期达到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3、间隔期达到2周年、不满3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20%征收; 4、间隔期达到3周年、不满4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生育妇女年龄超过28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间隔期不满1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2、间隔期达到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关于《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随文呈报,请予审议。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金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金寨县人民政府 (2009年5月25日) 近年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规范使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县征县管县用”及“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监督,切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充分发挥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在治理违法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07年以来,全县各类违法生育1916例,其中:城镇违法生育192例,农村地区违法生育1724例,流动人口违法生育1422例,干部职工违法生育38例,政策外二多孩生育1458例,其他计划外生育458例。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2936万元,其中:2007年征收1045万元、2008年征收1439万元、2009年征收452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事业费累计支出2514.2万元,其中:补助乡镇计生事业费2259万元,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237.7万元,补助乡镇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经费8万元,拨付县计生委建站经费9.5万元。全县未出现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方面的信访案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程序。为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放水养鱼”的现象发生。2008年,根据县政府第8 次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计生领导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金人口组[2008]19号),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征收人员专业化、征收程序系统化、征收工作经常化、管理工作制度化的社会抚养费征管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征收主体。意见明确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机关是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机关依法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代征代缴(各乡镇分别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社会抚养费的职能;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征收程序。分别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权利、送达征收决定书、实施征收、结案归档等环节做了规范性要求。在立案环节,由违法生育当事人一方的常住地乡镇代征站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0年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20年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的全称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于生活中,一些违返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而超生的家庭,就会按照该办法中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下面,请跟随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一下该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2、征收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 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收集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xx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 __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确保了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专干例会、专题培训和局务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也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局 __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策法规科布置自查方案和迎检措施、各街道具体落实自查任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政策落实,投入到位,为落实好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区级按人均 8.88 元投入到位,街道按人均2元投入到位。落实了农村人口、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均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建设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在月会及专题培训班上,对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和驻区单位、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级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全区计生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同时,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召开例会4期、举办驻区计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30余人次。 (四)积极宣传,制度上墙,营造了有利于计生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并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定购和印发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册;二是在办证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范围等内容;三是向群众公示奖励扶助人员、批准再生育人员等情况;四是与村(居)共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展板,建立规范化的宣传专栏,印发“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电话服务卡。既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又做到政务、村(居)务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法规、人

社会抚养费案例分析

“社会抚养费”的收费恐怖主义 摘要: “社会抚养费”这一中国特色收费项目出现于2002年,作为对计划生育罚款的替代。官方对此项费用的解释为:多出生的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因此超生者应对社会进行经济补偿。该费起征以来全国出现不少征收天价社会抚养费的案例,引起了社会巨大的争议。本文从一些案例的事实角度出发,对社会抚养费存在的合理性、社会抚养费中的自由裁量权以及社会抚养费的去向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挖掘,发现了社会抚养费的依据不合理、社会抚养费自由裁量权滥用以及社会抚养费去向不明等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了一些应对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的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并且表明了笔者对于关于将来社会抚养费制度存废的观点。 关键词: 社会抚养费合理性自由裁量规范和限制计划生育 案例概述: 2012年4月,《人民日报》对陕西省计生委调查田亮夫妇生二胎的报道,引发了民众对社会抚养费的热议。4月30日,《200亿元社会抚养费流向不明》一文在网上疯转,更吸引了广大民众的关注。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之下,关于征收天价社会抚养费的案例得到曝光。 这里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青年政治学院的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因生二胎被该校解聘。他因2009年12月21日生下第二个女儿,被海淀区计生委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9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共24万余元。他曾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不服海淀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两级法院均认定海淀区计生委征收决定合法。最后,海淀法院在冻结银行账号两个月之后,采取了强制措施划走了卡内的相应额度的钱款。 “社会抚养费”这个东西,在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时候定性为补偿,本应像水、电、网费那样用多少收多少;但到国务院旋即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时却摇身一变成了惩罚,而且是空前绝后的严厉惩罚——理论上它可以让任何一个所谓“超生”者,无论他是穷如山区农民还是富如郭台铭、盖茨,立即倾家荡产并负债累累。 有人说,姚明敢在上海“超生”一个孩子要征收10亿元社会抚养费,这并不是无的放矢。事实上,姚明夫妇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孩子。但假如姚明2010年生第三个孩子,以姚明2009年3.6亿元人民币的年收入(福布斯排行榜),在上海生要交21.6 亿元社会抚养费(6倍),在北京则最高可征收72亿元社会抚养费(6-20倍)。考虑到姚明影响特别大,在计生委的眼里姚明生第三胎肯定构成“影响恶劣”,依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管理办法可以再次加倍征收,这样就可以收到144亿元。 出现这样夸张的“收费”局面,这就引发了本文对于社会抚养费问题的挖掘和研究。 案例分析: 一、关于社会抚养费存在问题的探索和分析 (1)社会抚养费的存在依据不完全合理

2012年社会抚养征收行政执法文书(修订样本)解读

强制执行材料目录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人口局和乡镇印章) 三、授权委托书(二) 四、法人代表证明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六、立案审批表(人口局印章) 七、调查人执法证复印件 八、当事人夫妇两份调查笔录(调查人员必需有一人持执法证) 九、统计局上年人均纯收入证明 十、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等复印件) 十一、计外出生未入户村级证明 十二、育妇卡复印件 十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人口局印章) 十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人口局印章) 十五、送达回证 十六、分期缴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审批表(人口局印章) 十七、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人口局印章) 十八、送达回证(决定书送户内一月以上) 十九、已征票据复印件 二十、结案报告 二十一、法律依据 附:强制执行执法文书所有复印件必需加盖计生办公章,申请书编号计生局申请,其它编号为乡镇计生代码加序号。

计划外出生执法文书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委托书(人口局和乡镇印章) 二、立案审批表(人口局印章) 三、当事人夫妇两份调查笔录(调查人员必需有一人持执法证) 四、统计局上年人均纯收入证明 五、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复 印件)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审批表(人口局印章) 七、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人口局印章) 八、送达回证 九、分期缴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审批表(人口局印章) 十、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人口局印章) 十一、送达回证(决定书送户内一月以上) 十二、已征票据复印件 十三、结案报告 附:补2012年、2013年计划外出生案卷

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申请书 安计生执字第[ ]号申请人:安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址:永定路264号 法人代表:张建华职务:局长 被申请人:,男,汉族,生于年月日,甘肃定西人,职业: 家庭住址: 被申请人:,女,汉族,生于年月日,甘肃定西人,职业: 家庭住址: 上述被申请人因违反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已构成计划外生育胎的违法事实。本申请人依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规定,于年月日以定安计社抚征字〔〕号作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元的具体行政行为。但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即不申请复议起诉,又不自觉履行征收决定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一、二、三款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元(应征元,已征元)。 安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学生资助自查报告

横县那阳镇勒竹小学2013年度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横教办〔2013〕141号《关于开展2013年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我校 对2013年春秋两期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享受资助的项目 2013年春、秋两期,我校学生享受的国家发放的资助项目共有3个:1、贫困寄宿生资助项目;2、南宁市为民办实事资助项目;3、学前幼儿资助项目。 二、享受资助资金情况(见下表): 三、具体做法 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强化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扎 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及晨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意义,使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方案”。 2、组建了“勒竹小学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 小组。 3、根据文件规定进行确定资助的范围和对象。 4、我校“补助”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制定发放花名册,财政发放后,领取人签字并进行签领公示。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二是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 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有关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 心支持局面。 五是资助材料不够及时存档。 横县那阳镇勒竹小学 2014年1月20日篇二:关于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自查报告 山坡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最新2020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最新2020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为切实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社会抚养征收管理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嘉陵乡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对全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 针对此次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的自查,嘉陵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赵敏为组长,分管领导人大主席齐祥云为副组长,计生办刘忠、财政所龙艳梅、黄凤、秦龙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次自查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认真的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切实把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贯穿于全年的工作当中,我乡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已经具体落实到村、组及挂村领导;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一个全新的了解。 三、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 我乡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县上统一标准、严格按照征收程序进行,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通过对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严格的按照要求及时完善社会抚养费额的征收案卷资料及征收台帐。 总的来讲,我乡在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中,领导高度重视,具体措施有力,自查效果明显。我乡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进一步的加大力度,确保我乡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序的开展。 嘉陵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XX年3月29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 (冀人口发[2009]2号) 各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我省于2003年的9月22日出台了《河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试行)》(以下简称“《程序(试行)》”),迄今已五年有余,期间全省人口计生部门按照《程序(试行)》规范实施征费和处罚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法制影响。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杜绝不当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程序(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实行立案在县,强化县级执法责任;征费和处罚文书分开表述,简化整合文书等。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河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为,促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凡依法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给予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的,均应当遵守本程序。 第三条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追究法律责任相结合,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征费或者处罚。 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因违法实施征费或者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两个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对执法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按规定指定管辖,禁止出现多头执法或者执法空白。 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确实需要跨行政区域开展调查、取证等行政行为的,共同的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做好协调工作,相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第六条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应当做到应征尽征,当罚则罚,禁止以任何方式下达或者变相下达征收(处罚)任务。 第二章征费和处罚的实施主体 第七条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出书面决定;给予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 第八条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必要时可以依法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需要委托时,应当制作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时效、依据等必要事项。 委托机关对受委托机关实施的征费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

最新计生示范单位自查报告

最新计生示范单位自查报告 导读:本文是关于最新计生示范单位自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您! 为提高我乡人口计生工作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适宜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人口环境,以省、县人口计生委文件精神xx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目的,我乡积极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活动开展后,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 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乡在乡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及时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主要公开内容有:政策法规,纪律规定,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处理结果,人口状况,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奖金兑现及退出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标准、程序等。在乡计生办(所)内张贴宣传画册,公开的主要内容有: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办理程序,服务承诺,收(免)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及管理。

政务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的是否及时,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我乡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深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二、民主评议 为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切实转变我乡计生办(所)工作作风,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我乡在2011年7月份开始在全乡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夫评计生活动”,经历制定方案、成立乡行风评议评估领导小组,到宣传发动、准备实施,再到发放问卷、开展评议过程,历时二个月,圆满完成评议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全乡共发放问卷291份,收回问卷291份,其中空白问卷0份。各村计生协会员共有194人分97个会员小组和育龄群众97人参加评议,其中满意人数为286人,基本满意人数为3人,不满意人数为2人,满意率达:99%。问卷发放、整理由乡行风评议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计生办、服务所人员不参加,使问卷充分具有真实性。对收回的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全乡计生协会会员对计生办、服务所工作和服务是满意的,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工作人员素质、宣传工作方面。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乡行风评议评估领导小组及时向计生办、服务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乡计生办、服务所对此高度重视,及进研究、分析,制定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在各村进行公示。 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能真正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改善服务态度,能及时解决群众面临的难题,提升政府

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难点及对策.doc

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的难点及对策- 2004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6件,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5件,占执行案件的7.6%,执结5件(含程序终结4件,次年恢复执行),执结率100%,实际执结率为20%。申请执行标的计183482元,实际履行计34635元,履行率为19%;2005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1件,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18件,占执行案件的12%,执结18件(含程序终结15件),执结率100%,实际执结率为16%。申请执行标的计635652元,实际履行计234815元,履行率为36.9%。 在非诉执行案件中,由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行对象绝大多数是在农村,而且以偏远的农村、贫穷的农户居多,执行最为耗时耗力,而执行的社会效果却并不理想。 一、执行中遇到的困难 1、群众的生育观念与国家的生育政策有差距。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是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是从富国强民、减少人口增长过速对国家和群众造成的负担这一角度出发而制定的国策;而群众却受几百年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旧传统思想影响,从养儿防老以解决自己养老送终的后顾之忧出发超计划生育。 2、群众对交纳社会抚养费有误解。群众认同多一个孩子多一份负担,但不少群众认为超计划生育加重的是超生家庭自己的负担,,并未加重社会的负担,从而对交纳社会抚养费存在误解,认为这是计生部门的私自规定,是一种罚款、是计生部门在创收。更有群众认为交了钱就能生育第二胎。 3、群众一次性足额交纳社会抚养费比较困难。虽然,我国

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这种小康是不全面的,是低水平的。受经济条件制约,让超生户一次性足额交纳社会抚养费不现实。而且受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等影响,群众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不强,很少有人把交纳社会抚养费当作一种义务。 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超生户互相攀比,实际执结率低。在执行中,执行人员根据超生户的实际履行能力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和履行方式,对履行能力差的以订计划分期履行为主,而对履行能力强的则要求一次性履行。但由于超生户相对集中于某个区域,超生户们互相打听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造成有履行能力的也在等待观望,也要求定计划分期履行,否则就是执行人员执法不公,从而造成大量的程序终结案件。在执行案件中,程序终结不属于真正的结案,尽管执行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申请执行的标的款到位了一部分、甚至一大部分,但由于尚存在分期履行的情况,案件尚不能报结,只能从程序上终结以等待履行期限的到来,造成实际执结率低。

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1

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 阆社抚费催字[]第号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街)号 、: 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阆人口计生征字【】号),你们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元,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元,下欠元,请将下欠金额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至,逾期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果对本通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阆中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阆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阆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承诺)人:男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申请(承诺)人:女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阆人口计生征字【】号),我们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元,已缴纳元,下欠元,因原因,无力一次性缴纳,特申请分期缴纳下欠社会抚养费,并作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前第一期缴纳 %计元; 年月日前第二期缴纳 %计元; 年月日前第三期缴纳 %计元。 如不能按期履行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签字、指模) 年月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阆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承诺)人:男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申请(承诺)人:女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按照社会抚养费催缴通知书(阆社抚费催字【】号),我们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元,已缴纳元,下欠元,因原因,无力一次性缴纳,特申请分期缴纳下欠社会抚养费,并作出如下承诺: 年月日前第一期缴纳 %计元; 年月日前第二期缴纳 %计元; 年月日前第三期缴纳 %计元。 如不能按期履行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望批准! 申请人:(签字、指模) 年月日 乡(镇、街道)计生办意见: 负责人:(公章) 年月日 备注:历欠使用

2018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还征收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96164969.html, 2018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还征收 社会抚养费一般是未按照规定具有超生规定的行为才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下面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应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 20余省明确社会抚养费标准, 采取多生多罚的政策,存在了数十年的社会抚养费政策正处在一个历史转折点。是废除还是修正后继续存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社会抚养费再度陷入存废争议中。全

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9月18日,北京开始就本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展开为期1月的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各地政策文件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份针对“超生”现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标准。不少地区的标准与超生人群收入、职业等挂钩,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更是加大征收力度。 据悉,此次《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改动取消了原来条款中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改为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除新疆、西藏两地外,全国已经有29个省份陆续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 对于“超生罚款”问题,除了正在征求意见的北京外,已经有包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在内的21个省份,在新修订的人口与计生条例中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另外,上海方面规定,要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天津、江西、青海、甘肃等省份都明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省或市人民政府制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自查报告

社会抚养费征收自查报告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按照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转发《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人计【2013】12号)精神,对照我乡2009年以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按照通知精神逐项落实,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地处广安和南充交界,地理位置特殊,人口流动性大。全乡共有10个行政村7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270人,已婚育龄妇女1869人,一孩妇女1282人,二孩妇女为498人,多孩妇女仅为19人。自2009年以来,全乡各类违法生育251例,其中当年违法生育122例,往年违法生育129例。作出征收决定书251 份。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171.64万元,其中2009年征收18.46万元、2010年征收56.56万元、2011年征收41.12万元、2012年征收55.5万元。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按标准合理征收、出具统一征收票据并按相关规定管理,对所收取的

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通过对我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以及计划生育专项经费运行情况开展自查,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社会抚养费和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用途是为了补偿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经费,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政策外生育。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生办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同时将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积极改善计生工作环境,严格保障计生工作经费,足额兑现各类法定奖励,配备计生工作专用车辆,保障计生工作人员足够的工作时间。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根据“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并在各村委会设置宣传公示栏、粘贴标语和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020-2020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

2020-2020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1、超生的; 4、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 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会不会进一步调整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公民应当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作为维护生育秩序的手段,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有存在的现实需要。”杨文庄表示。 不过,随着近些年人口形势的变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社会抚养费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备受关注。国家卫生计划委也很关注,也 反复强调,要求依法规范征收主体和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 “我们收到全国很多意见,有赞成的,有反对的,有希望对某些条文进行调整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根据 社会的反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正在继续推进有关的工作,具体什么时候能实施,我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杨文庄说。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及起草说明等全文,并公开征求 意见。其中,“拟统一征收标准,设年实际收入最高三倍上限”等 新变化引发热议。 “老谋子的运气不好啊!”不少网友调侃道,如果张艺谋的3个 孩子是新条例实施后被发现的,就不用交700多万的“天价”社会 抚养费。也有人将此解读为是在变相放开二胎。

统一征收标准计征设最高三倍上限 根据2002年《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这意味着地方可自行制定标准。 而新《条例》拟明确规定,明确了计征基本标准,并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征收最高标准被限定在不高于年人均收入的3倍。 统一执法区域按户籍地收入标准执行 2002年《办法》规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如果发生现居住地则由现居住地按照当地标准征收。如发生在户籍所在地,则由户籍所在地按照本地标准征收。如都未发现的,则由首先发现的地方,按当地标准征收。 而新《条例》则规定,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应当配合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这意味着,流动人无论生育行为发生在哪里,均按户籍所在地标准征收,现居住地只是配合征收工作。 撤销乡镇罚权仅县级政府可做处罚 在2002年《办法》中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调查报告12页word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调查报告 作者:熊春明周国定发布时间:2008-09-08 12:59:58当前,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新老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的重要转型期。刚从过去激风暴雨式的行政管理措施下解脱出来的育龄群众普遍感到计 划生育放松了,违法生育因而出现反弹。特别是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从1990年《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保守统计约有1.67亿元社会抚养费未征收到位),负面作用相当大。在人口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乡镇基层干部普遍感到迷茫困惑,稍有不慎就会好心办错事,担心出乱子,普遍感到压力大,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两难境地。如何用法律的手段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探索新形势下破解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办法,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4月10日至14日,市中级法院、市人口计生委组织联合调研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冷水滩、祁阳、道县、宁远四县区就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是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的一大瓶颈,如果违法生育得不到追究,该处罚的得不到处罚,势必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在调查中发现当前我市下列几个问题比较突出: 1、被征收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意识淡薄,自觉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氛围没有形成。违法生育者总认为自己仅仅是多生了一个小孩,又没犯罪,

对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往往采取拖欠、讲价钱、打折扣或托人情疏通关系的方法,想方设法逃避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有钱的想少交,无钱生活困难的想逃交,“钉子户”干脆抗交,这种现象在全市比较普遍。 2、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现象抬头且处罚难到位,负面影响大。调查发现,各地都存在一部分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现象,并且往往因为名人富人社会交往能力强,上层关系多,处罚起来更加难。基层的同志普遍反映,真正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而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或者缓交的群众只占20%的样子,而且这部分弱势群体少交或缓交并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名人富人违法生育又受不到处罚影响恶劣,而且显失公平。 3、征收社会抚养费环境差。 一是村梗阻严重。首先,大村、难村、后进村难征收。宁远县乡镇党委书记普遍反映,一些两三千人口的大村和计划生育后进村,征收社会抚养费更难,老百姓对违法生育对象往往持同情的态度。其次,部分地方村干部思想不通,拖后腿。乡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中,说情风最厉害的往往来自村里的支书和主任。祁阳县龚家坪镇钟书记在座谈中反映,乡镇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阻力大,村干部同情违法生育对象帮着说情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违法生育村民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数目由村干部说了算,有的村干部甚至成了违法生育者的保护伞。 二是乡村干部和计生专职工作人员遭围攻殴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参加座谈的多个乡镇党委书记反映:目前在乡镇基层从事计生工作的人员

20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0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Let All Personnel Enhance The Executive Power, Avoid Self- Development And Collective Work Planning Violation, According To The Fixed Mode To Form Daily Report To Hand In, Finally Realize The Effect Of Timely Update Progress, Quickly Grasp The Required Situation.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20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通用范本

20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自查报告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报告文件可用于为规范管理,让所有人员增强自身的执行力,避免自身发展与集体的工作规划相违背,按固定模式形成日常报告进行上交最终实现及时更新进度,快速掌握所需了解情况的效果。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按照《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xx市一年多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开展清查和自查工作,边查边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市坚持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做到了规范征收。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四在县”活动,规范征费管理 1、建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和管理措施。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xx市委、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