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名单

首批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名单
首批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名单

附件2:

首批全国电力建设工程高级质量评价师名单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文件规定

质量及安全管理文件规定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控”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编制依据 1、《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电工程施工规范》。 3、施工图纸、设计规定,业主的技术要求。 4、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第三条质量创优目标 1、以工程整体创优为目标,坚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规范操作、粗活细作、细活精做、工序监控一次成优,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配合各电站争创省部优的质量目标。使整体工程质量达到新水平。 2、各项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优良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交合格 率100%,优良率站前工程95%以上。 第四条质量承诺 承诺在施工中消灭一般质量事故,杜绝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第二章质量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领导,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指挥部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指挥长李兰勤为组长、以总工程师陈孟喆、副总工程师付学堂为副组长、指挥部各相关部门部长为成员,安质施技部负责日常具体业务工作。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指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的责任 1、指挥长的质量责任: (1)、指挥长对本指挥部工程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带领全体参建人员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质量政策法规和业主的技术质量要求。(2)、组织制定本指挥部的质量管理办法,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制定各阶段和各单项工程规划。 (3)、组织质量检查,开展创优活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QC 小组活动。 (4)、组织均衡生产,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2、总工程师(副组长)的质量责任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附表全套

单位工程质量报审表 表号:DJB-A4-03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T03-001 致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华能廉江塘蓬风电场工程项目监理部: 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单位工程现已施工完毕,经我公司三级自检,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请审查和验收。 附件:1.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记录 施工项目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项目部审查意见: 监理项目部(章):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业主项目部审查意见: 建设管理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本表一式五份,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三份,项目监理部、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编号:0201-001 电土验表:3.0.12-4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XX 结构类型/ 层数/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XX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XX 开工日期XXXX.XX.XX 项目经理XX 项目技术负 责人 XX 竣工日期/ 序 号 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1 分部工程 共3分部,经查3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3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共 16项,经审查符合要求 16项, 经核定符合标准要求 6项 3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核查及抽查结果 共核查5项,符合要求5项, 共抽查5项,符合要求5项, 经返工处理符合要求0项 4 观感质量验收共抽查9项,符合要求9项,不符合要求0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参加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行业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从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的监理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质量监督部门等。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以上电网公司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所具备的人员数量、素质、业绩、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执业范围及等级认证。 第五条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质量评价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级。

第六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单位须获得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并设由中电建协、各发电集团公司、各电网公司组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第八条管委会的职能是审定和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的有关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 第九条管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电建协本部。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委会裁决重大问题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通讯方式或会议方式。通讯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同意方可生效。会议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参加,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规定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分为发电、输变电工程两类,并各分为甲、乙两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必备条件 1、质量评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 2、质量评价单位的建筑、锅炉、汽机、电热、水工、金结、机电、输变电、档案等专业配备齐全,技术检测设备应满足下

电力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电力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⑴在具体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应根据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遵循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标准,按照公司在历次220kV送电线路工程施工中的经验和总结,进一步做好施工质量管理策划工作,以更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⑵材料、设备和加工件的质量控制 ①自购材料 a、工程材料合格证或检验报告齐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设计技术要求,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复印件。在现场加工预制件,必须首先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严格按图加工制作。 b、工程用的商品混泥土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品种须经中国商混产品认证委员会认证通过,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认可。 c、工程中使用的混泥土、钢筋等按国家有关文件和标准的规定抽样或制备送至经省建委批准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合格的成品材料、设备,并保证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与送检样品一致。 d、项目经理部及时将自购材料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副本提交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备案。 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 a材料在出厂前的各项理化试验和外观检查必须项目齐全,指标达到规范要求,否则,不得出厂发货。 b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供应的铁塔、导线、地线、绝缘子等材料进行严格控制,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到货的材料进行清点、检验,并填写物资部门制定的到货检验表格,不合格者作退货或返工处理。 c铁塔在运抵中心材料站后,由厂家派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和我方人员一起对到货进行清点,厂家按确认的缺件补齐,如再发生数量短少,由项目经理部自费订货补齐。 d导线线股直径超出国家标准范围,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制造厂家协商解决。按规定回收、保管并完好移交空导线盘。 e在安装过程中发现材料质量缺陷,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及项

中电建协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

中电建协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 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 中电建协〔2017〕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要求,中电建协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经申报、初评和评审等程序,完成了评选工作。现决定,授予陈力杰等85名同志“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名单见附件)。同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中电建协将在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中推荐部分人员参加2016年度全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 希望获得荣誉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百尺竿头,再立新功。同时也希望电力建设企业广大的项目经理以他们为榜样,在我国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期间,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名单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2017年1月4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国电力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陈力杰 2.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公司高世刚 3.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冯坤昌 4.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何亚锋 5.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段强明 6.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储茂富 7.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刘建兵 8.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张光辉 9.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王应庚 10.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李文志 1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梁君 1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张军义 1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何永刚 14.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周辉林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016版)

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2016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协会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在中电建协领导下,为政府、行业和会员单位做好各项技术服务工作。 第三条专家委员会是中电建协下设机构,由中电建协统一领导和管理,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遴选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设常委会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专业组。常委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委若干人。各专业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 第五条常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由中电建协任命,副秘书长、常委和各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推荐、选举产生,由中电建协审定。 第六条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常委会负责制修订有关管理办法,审核专家资格,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等。 第八条专家委员会主要任务 1.配合协会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参与行业调查研究等工作。 2.参加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3.参加工程质量监督、达标投产验收等工作。 4.参加工程质量评价、安全标准化评级等工作。 5.参加行业评先和工程评优等工作。 6.参加电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价等工作。 7.参加电力建设标准制修订及培训、宣贯等工作。 8.参加电力建设科技成果、工法、QC成果的评审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9.参加企业及个人能力资格评审等工作。 10.参加人员岗位培训、质量培训、安全培训及相关继续教育等工作。 11.参加行业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12.参加电力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调研、培训、应用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专家的申报及审批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通病典型缺陷防治

火电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与典型缺陷防治措施 认真执行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1995年颁布的《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认真编制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建设、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这些措施,并严格监督其实施。 1、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规定》电建质监[2004]18号,并签订电力建设房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附《任务书》,消除《规定》中明确的“二裂缝”(墙体裂缝与现浇楼板裂缝)与“四渗漏”(楼地面渗漏、外墙渗漏、门窗渗漏与屋面渗漏)。具体措施见该规定。 (2)消除回填土下沉质量通病控制要点 ①严格控制回填土选用的土料和土的取土含水率。 ②填方必须分层铺土和压实,控制土的虚铺厚度。 ③不许在含水率过大的腐殖土、亚粘土、泥炭上、淤泥等原状土上填方。 ④填方前当基底呈现橡皮土应进行处理:翻晒。晾干后进行夯实或换土。 (3)消除混凝土质量通病控制要点 ①大体积混凝士温度裂缝。 ②蜂窝、麻面、露筋。 ③墙、柱底部烂脖跟。 ④现浇砼上下施工缝接头处涨模。 (4)消除地下变形缝(埋入式止水带)渗漏质量通病控制要点 ①止水带(片)完好无损,规格、型号。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②埋设位置固定牢固程度。 ③钢筋密集区域处的混凝土浇筑和控制粗骨料粒径。 ④止水带周围混凝土仔细振捣。 (5)消除砌筑砂浆的质量通病控制要点 ①严格执行施工配合比,保证砂浆搅拌时间。 ②改善砂浆和易性。 ③严禁干砖上墙和减少外墙渗漏点。 (6)零米沟道盖板保证其齐全、平整、美观措施。 (7)保证面砖、地砖接缝平直,不空鼓措施。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电建〔2012〕432号)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管理与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集团公司总部、各成员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由国务院国资委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按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暂行规定进行处罚。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1. 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2.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 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分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两种,可并处扣减绩效薪金或奖金、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一)组织处理包括: 1. 批评教育; 2. 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 3. 通报批评; 4. 停职检查; 5. 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6. 免职。 (二)政纪处分包括: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或降职; 5. 撤职; 6. 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职工受政纪处分的影响期间为: 1. 警告,6个月; 2. 记过,12个月;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发展方向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际经营程度相对较高的中央企业之一,2011年国际业务营业收入、利润、新签合同、合同存量分别占到集团总量的28%、58%、34%和55%,目前在62个国家有近400个项目。按照国资委要求,紧扣做强做优、国际一流的目标,正在认真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并将国际经营作为活动的重点领域。 下面,我就现阶段建筑类中央企业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谈几点认 识。 第一,全球化思维、国际化视野,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战略性前提。经济全球化是必然趋势,中央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中央企业必须要有全球化战略思维和国际化视野,无论是战略安排还是工作部署,都需要强化国际意识、创新意识,面向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去考量、谋划。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围绕国资委“一五三”总体思路,制定明确的国际化经营战略,加强集团一体化管控,强力推进实施。要坚持质量效益,把控重大风险,致力做强做优,敢于与国际先进争锋,勇于争创世界一流。战略定位与战略引领十分关键,中国电建集团所属水电股份公司“十一五”期间坚定不移地集团一体化实施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实践证明是有效的。 第二,着力国际化人才的优先培养使用,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

的必要条件。国际经营的复杂性、挑战性、不确定性远远高于国内同类项目,一定要配置最强的“部队”去打最难的仗。在领导力量、人才资源、激励政策、考核奖惩上都要适应国际经营特性,优先配置,优先创新,优先变革。同时要敢于打破常规,探索“一司两制”、“一企两制”的人才配置模式,构建能够有效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的政策高地,汇聚全球人才为我所用,从局部国际化向全面国际化拓展,以最快速度弥补短板,避免重复交不必要的学费。现阶段建筑类中央企业国际经营的“五支队伍”,即: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专业总工队伍、部门经理队伍、专业主管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系统性短缺,是严重制约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短板,是引发诸多问题的瓶颈,必须优先加以解决。 第三,“削足适履”,系统对接,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当前,建筑类中央企业仍处在“走出去”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海外市场,遵循的是西方国家长期主导下的惯例和规则,对我们后入者来讲,没有对错之分,只有适应与否的问题。不少企业以国内固有的思维、习惯、标准开展国际业务,碰壁、交学费是必然的。中国电建集团的实践证明,在这一阶段,我们首先要主动改变自己,“削足适履”式地与现行国际规则对接,全面融入国际,尽最大努力促成自身的国际化,才可能走得稳、走得好。待自身国际化达到一定程度后,我们要坚定信心,坚韧不拔,兼容并蓄,将国内先进的理念、标准推向国际,占领行业制高点,争夺主动权,最终实现国际经营部分“中国化”。 第四,“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是提升国际经营管理能力的突破口。与国际同行相比,建筑类中央企业在管理上最大的短板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中电建股〔2014〕158号)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股…2014?15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 现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电建股份 2014年8月21日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优质工程(产品)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建设和产品制造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以及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第三条股份公司优质工程(产品)奖是公司最高工程(产品)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股份公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有计划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工程(产品),向相关部委、行业协会推荐行业优质工程奖、中国工业大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等。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股份公司优质工程(产

品)奖: 1.股份公司及各单位投资或承建的境内和境外各类型工程。 2.各单位自主生产,且批量生产一年以上的产品。 申报工程规模要求见附件1。 第六条下列工程(产品)不得列入评选范围: (一)工程类 1.保密工程。 2.往年申报过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但未获奖的工程。 (二)产品类 1.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往年申报过股份公司优质产品奖但未获奖的产品。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股份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条件: 1.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工程至少通过阶段性验收,并按使用功能要求安全运行一年以上,没有发现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和危及结构安全的隐患,且自竣工验收至评选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工程施工严格实行质量过程管理,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评定。水电、火电、输变电和新能源工程质量验收达到优良

国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手册(doc 38页)

国家电力公司发布国家电力S TATE POWER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导则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导则》的通知 国电电源[2002]896号 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市、区)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公司: 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自1980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高施工水平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技术进步,其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作为国家电力公司内部标准,现予颁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家电力公司(印)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前言 原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于1980年颁布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是20多年来开展技术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制度》对电力建设的发展,对施工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为适应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国家电力公司委托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本《导则》贯彻了国务院颁布的《公司法》和《电力法》规定的精神;适应了电力体制改革的现实;符合国家及有关部委、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火力发电和送变电

工程建设的现行法规、规程和标准。 本《导则》第二至第十章以《制度》中的九项制度内容为基础,并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此外,新增了“总则”“技术信息管理”两章以及附录。 本《导则》是国家电力公司企业标准,是火力发电和送变电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2002年12月 目次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通知前言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2) 3 总则 (4) 4 施工技术责任 (6) 5 施工质量管理…………………………………………… 1 6 6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28 7 施工图纸会检管理……………………………………… 38 8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 4 1 9 技术检验管理…………………………………………… 47 10 设计变更管理 (50) 11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52) 12 技术培训管理 (56) 13 技术信息管理 (60) 14 附录 (64)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火电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在施工技术责任、施工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技术检验、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档案、技术培训、技术信息等方面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内容、方法、报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总局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制度》的通知 (80)火发字第5号 为了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电力建设工程必须认真加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 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现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共包括九项制度,经发至全国各施工单位征求意见,并在施工总工程师研究班上讨论修订,现正式颁发执行。 凡以前总局所发的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在本制度颁发之后即停止使用,均按此制度执行。 —九八O年五月

目录 一、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1)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17) 四、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24) 五、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26) 六、技术检验制度 (30) 七、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32) 八、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3) 九、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34)

一、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多快好省的建设方针,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第二条电力建设公司(指火电现场公司和送变电公司,以及独立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工程处,简称公司、处)一般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公司(处)设总工程师; 2.工地(队)设专责工程师; 3.班(组)设负责技术员(或负责工程师),也可以将技术人员集中在工地,分管班的技术工作(土建为单位工程技术员)。 各级技术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立副职1~2人,协助正职进行工作,在分担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总工程师、专责工程师和负责技术员为技术行政职务,系同级行政领导成员,受各级行政领导正职领导,全面负责技术工作。一切重大技术问题都应由该级技术负责人决定。 各级技术负责人在技术工作上受上级技术负责人领导。 第四条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发扬技术民主,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中国电建集团公司行政级别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电建集团公司行政级别 篇一:中国电建与中国能建集团 公司名称:外文名称:总部地点:成立时间: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owerconstructioncorporationofchina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20xx年9月29日 经营范 电力建设电力咨询 围:公司性 中央企业 质: 年营业1600亿元人民币额:(20xx年)员工数:20余万公司简 中国电建 称: 目录 篇二: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单位 篇三: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大电力建设集团挂牌成立

中国电建、中国能建两大电力建设集团挂牌成立 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9月29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揭牌暨电网分离单位划转移交大会在北京举行,标志着历时多年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取得重大进展,标志着中央电力企业布局结构调整迈出重要步伐。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出席会议并讲话,电监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工商总局等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出席,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出席,邵宁宣读了国务院有关批复,国资委副主任金阳宣布了有关人事任命。 王勇指出,这次将电网主辅分离改革与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实施电力设计、施工一体化重组,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电力工业发展的新形势,结合电力建设行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本次改革是积极应对电力市场变化,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做强做优电力建设企业的客观要求;是统筹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国资委将全力支持两家新公司的改革发展。参与重组的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这次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圆满实现改革各项既定目标。 王勇表示,改革重组后的两家新公司形成了完整业务链,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探析

关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探析 本文在简单分析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现状的基础上,联系影响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因素,从制度建设、人员选拔和培训、业务技术水平等角度谈谈如何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保障电力施工的安全可靠,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标签: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1电力工程建设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現状 当前,虽然大多数电力企业在建设施工中严格遵照规章制度,也采取了各种防护措施和管控手段,但是依然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安全事故,不但会影响施工进度,增加工程成本,而且还会影响整体工程质量,给电力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负面的社会影响。这是因为还是有一些电力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重视的是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长期效益的考虑,这样在施工中就容易出现忽视安全管理的现象。所有强制性的措施在得不到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和合理安排的条件下是无法发挥作用的,自然就很难通过安全管理措施来保证现场施工的安全和可靠。现在不少电力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企业内部制度的完善、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在现场施工中如何避免人为误操作或违规操作的问题等。此外,电力企业现场执行制度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具备分析风险的能力,如果不能准确判断风险因素,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的工具或有效手段,都会引起现场管理混乱问题,从而无法从根本上清除安全隐患。 2影响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2.1施工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大部分是在露天进行的,所以面临的地形地势条件、气候条件等都非常不稳定,加上存在大量高空、水上作业,加大了工程施工的难度,也加大了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在实际施工中当遇到不确定的不利的自然因素破坏后,就会给施工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不但会延误工程施工,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工程质量,引发安全事故,带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施工技术问题 电力工程施工对技术要求较高,然而在实际施工中有的工程人员在没有全面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和作业流程的基础上就开始施工,就很难真正掌握施工技术要领,或者盲目地引入新工艺和新技术,对于新材料的检测随意性大,加上施工技术人员本身技术能力不够高,就会引发安全事故或影响工程质量。 2.3其他因素

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范集湘 (2012年5月22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集团公司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指导意见》,深入落实集团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面夯实发展基础,做好管理提升工作,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平稳较快发展。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管理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 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轨。但由于各成员企业来自不同的公司及业务板块,有着不同的市场竞争小环境、不同的发展经历、不同的管理方式和不同的文化背景,发展状况、经营管理水平极不平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流程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管控不到位、分配用工机制落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导致企业效率低、效益偏差,从而制约集团公司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发展能力的全面增强,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因此,扎实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是我们内在的迫切的客观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认识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必要性、紧迫性,必须要进行头脑风暴、观念碰撞。我这次应邀出国访问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代表中国电建集团与GE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出席GE主办的全球首席市场运营官(CMO)峰会,峰会的主题是“颠覆与被颠覆——如何应对变化”,这次经历对我的触动很大。期间我与GE董事长作了深层次的沟通,达成很多共识,双方认为即使再大型的公司也没有能力去改变环境,但有能力去改变自己。因此,要重新审视市场环境,重新深刻认识用户需求,重新深刻认识和否定自己、改变自己,才可能有新的进步。如果不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就会被市场、被竞争对手颠覆。对应我们,就是要用非传统的思考去升级传统业务,要用非传统的思考开拓非传统业务,企业才可能实现可持续成长。这一道理对设计、施工、修造企业都同样适用。国务院国资委在确定“一大目标、五大战略”之后,紧接着在中央企业中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其出发点也是基于这种考量。同时我们还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不仅是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而是关乎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关乎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的内在迫切需要,我们必须增强主动性、自觉性,扎实有效地开展管理提升活动。 (一)开展管理提升活动,是推进集团公司实现高效管控的客观需要 提高集团化管控能力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国务院国资委的明确要求。通过管理提升活动,促进资源整合和内部协同,最大限度利用和共享资源,减少内耗、低效和浪费。发挥集团总部战略管控功能和“中枢神经”作用,对成员企业进行战略引领、目标分解和战术指导。完善集团公司授权体系,充分调动成员企业积极性,支持鼓励企业在统一战略框架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附件: Q/CDT 电力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总体目标 (3)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3) 6 报告和记录 (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要点 (10)

前言 为规范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规程、规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Q/CDT203 0501-201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主要职责、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热网工程等基本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管理部管理的码头、铁路、硅铝钛等其他类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达标创优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价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启动试运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 3.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制度、规定等相关文件,统一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 3.1.2 制定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体目标、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1.3 督促、指导、检查分子公司、项目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3.1.4 分析、汇总有关行业工程建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立同类型工程对标平台。 3.1.5 审批重点项目《工程(达标)创优规划 3.1.6 按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工程阶段验收、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工作。 3.1.7 组织系统内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年度工程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负责工程达标投产复评和考核。 3.1.8 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重大质量缺陷、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相应质量事故的通报工作。 3.1.9 分析、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督促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1.10 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系统质量工作会议。 3.2 分子公司 3.2.1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管理规定和要求,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3.2.2 审核或审批项目《工程(达标)创优规划》。 3.2.3 组织工程达标投产自检和预检,并向集团公司申报。 3.2.4 组织所属项目质量检查活动,监督、指导项目质量整改;定期分析、汇总项目质量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 3.2.5 组织或参与所属项目的阶段检查、验收,安全鉴定,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关键字】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规程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本部分适用于单机容量为1000MW级及以下的火力发电厂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燃气轮机电站、垃圾电站、1000kV 及以下变电所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522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076混凝土外加剂 GB/T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9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共6页文档

电力工业部文件 电建[1995]36号 关于颁发《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规定》的通知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质量监督中心站: 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投资效益, 结合电力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我部对原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 行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将审定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印发给你们。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一 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改 革建筑行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 决定”和国家计委有关规定,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发挥和提高投资效益,特 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全国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 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住宅与文 化卫生设施)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电力建设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代表其政府部门行使工程质量监督权。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不代替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和调试机构的质量管理职能。

第四条根据专业性质,受生产部门和外单位的委托,对委托项目有能力进行质量监督的中心站,可承担监督任务,并按规定收取监督费。 第五条未经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测的火电、送变电工程,不得并入电网,不能申报电力部优质工程和优质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力部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分三级设置:电力部设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各网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有基建工程项目的供电局和各大、中型火电、送变电工程项目设质量监督站。 各网局质量监督中心站,除具有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能外,并负责电网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质量监督中心站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配备: ㈠质量监督中心总站,站长由主管部长兼任,副站长由建设协调司司长兼任,部建设协调司负责办理日常质量监督事务。 ㈡质量监督中心站,站长由主管局长兼任,副局长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或兼任),配备或指定若干名专职质量监督工程师。 质量监督中心站由电力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负责考核、发证。 ㈢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站长、副站长,配备或指定若干名专职质量监督员。 工程质量监督站由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中心站考核、发证。 第八条质量监督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和电力建设实践经验,应是熟悉有关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的电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 质量监督工程师由电力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考核、发证。质量监督员由质量监督中心站考核、发证。 第三章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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