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星星: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融资模式汇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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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体土地储备机构

一级土地开发主体

金融机构/地方平台公司施工方

开发商

授权委托获得

招标委托获得

开发模式模式特点政府控制力度企业参与度企业全程开发模式从一级到二级,企业全程开发较低参与力度高度参与

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政府垄断型开发高度参与仅作为施工方参与政府主导的市场运作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政府捉两头放中间积极参与

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

式政府和法定机构组成合作平台或合作

公司

积极参与积极参与

融资模式融资主体模式特点

土储机构直接融资土地储备机构土储机构直接向金融机构借钱融资,与现今法规相符合,但融资能力受制约

一级土地开发主体直接

融资一级土地开发主体

土储机构或委托其他担保机

构承担担保责任,一级开发

主体进行融资,金融机构风

险和融资能力仍受制约

土地开发主体自行安排

融资并担责一级土地开发主体

一级开发主体以自有资产抵

押或信誉担保向金融机构借

一级土地开发主体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融资

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公司

一级开发主体提供担保责

任,项目公司进行融资

政府土储机构直接将土地一级开发权委托给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合同(获得政府融资支持)

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再行签约

盈利模式盈利特点

从土地一级开发获利直接从土地一级开发中获利,尤其土地增值收益

从二级开发获利持有部分产权和物业,或以土地入股以股份比例获得二级开发收益

盈利模式模式特点

固定收益模式盈利为开发成本的固定比例

土地出让金分成模式1.签订开发协议,约定分成比例,土地上市直接盈利

2.企业和政府成立项目公司,土地出让金归属项目公司,企业按占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盈利

土地增值部分分成模式开发成本由土地出让金先行补偿,企

业再按协议约定比例,共同分享土地

增值部分收益(政府提取各项费用先

行扣除)

与出让金分成类似,差异在

于先扣除一级开发成本返还

企业后,再按协议比例分成

土地增值部分

优质配套设施及物业运

营模式按规定,允许企业在部分土地上投资公共配套设施并实施方案,开发企业不直接从土地出让金盈利,而通过运营管理提供服务获利

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以地抵资,用一级开发的投资获取等值的地块的二级开发权或低于市场价格拿下地块,实现一二级联动开发盈利

企业土地一级开发盈利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盈利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盈利模式探讨 一、前言 随着二级市场拿地成本越来越高,万科、龙湖、恒大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多地介入到土地一级开发之中,土地一级开发逐渐趋向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我们集团目前进行的大连卫星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具有明显的代表性。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可以分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如从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持有部分公共建筑和为二级拿地铺垫等。其中,盈利的关键在于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相比房地产二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譬如拆迁成本风险、长期占用大量资金风险,以及来自政府的违约风险和政策风险等等。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有效控制成本,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同时妥善处理好与政府方面的关系,准确解读政策法规,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主要观点 1、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发展趋势。 2、土地一级开发的赢利点包括从一级土地开发本身获利,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持有部分公共建筑,为二级拿地铺垫等。 3、一级土地开发获利的关键是严格控制住各项成本费用。其中,比重与控制难度最大的是征地拆迁费用。 4、具有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企业,其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大都集中在企业注册地或主要发展区域,它们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特定区域内的综合优势,集中力量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业务。 5、房企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策略包括:优化运作流程,提升管理能力,有效控制成本;加强规划能力、挖掘区域潜在的价值;把握行业波动周期,控制开发节奏。 三、土地一级开发的典型模式

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和社会经济活动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土地的需求不断扩大,而可供城市利用的土地又非常有限。同时,由于具有特定用途的土地非常稀缺,所以,必须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的开发利用土地。 目前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 由于房地产行业明显受制于政策因素,因此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整体收益最大化。这种模式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确定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 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同时,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升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 但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地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等。该模式在早期比较普遍,近期可能存在机会,但长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 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是指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和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该模式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这种模式可以保证政府完全控制地价,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收益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单纯,便于政府实施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其主要缺陷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金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 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模式是指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如同“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从而达到调控土地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增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标准 目次 前言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2 5数据库结构定义4 6数据文件命名规则14 7数据交换格式16 8元数据1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分类代码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空间矢量数据交换格式样本23附录C(资料性附录)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信息元数据示例27 表1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要素代码表2 表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空间信息要素分层、定义与属性关联表4 表3表格信息要素属性关联表5 表4行政区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XZQ)5 表5行政界线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XZJX)6 表6等高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DGX)6 表7高程注记点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GCZJD)6 表8地类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DLTB)6

表9线状地物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XZDW)7 表10零星地类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LXDL)7 表11开发整理潜力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QL)8 表12开发整理规划区域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GHQY)9 表13面状工程、线状工程、点状工程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GC)9表14面状项目、线状项目、点状项目属性结构表(属性表代码KFZLXM)10表15注记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代码:ZJ)11 表16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区域平衡表(属性表代码BG_BCGDPHB)11 表17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结构调整表(属性表代码BG_GHJGTZ)11 表18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指标分解表(属性表代码BG_GHZBFJ)12 表19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文本信息表(属性表代码WB_WBXX)12 表20界线类型代码表12 表21界线性质代码表13 表22等高线类型代码表13 表23权属性质代码表13 表24土地开发整理类型代码表13 表25比例尺代码表14 表26规划图类型代码表15 表27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文本信息编码16 表《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代码表18 表《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适用)》代码表20 前言 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 17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 176 号 2008-09-0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十多年来,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从起步到全面推进,在补充耕地、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还存在目标单一、补充耕地力度不够,占补平衡任务没有完全落实,规划统筹乏力、资金征收使用还有差距、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大补充耕地力度,部从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出发,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手段,推进开源节流的重要抓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平台,既保护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又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补充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切实组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低于规划规定的保有量任务。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立足于本市、县行政区域内补充完成。对于后备资源少确实难以完成的,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域内统筹安排,严禁跨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业务辅导材料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业务辅导材料 第一部分:概念及政策、理论依据 一、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概念 土地开发是指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祼土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活动。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二、政策、理论依据 (一)中央对土地整理的期望和要求 1.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完成耕地计划补充任务。 2.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任务,要求土地开发整理取得实效。 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长期稳定投入得到了政策和法律的支撑。 (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理

中发…1997?11号文件,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这是土地开发整理一词最早写入中央政府的文件中。 1999年?土地管理法?,确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确立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投入主渠道,保证了土地开发整理有长期稳定的投入。 2004年?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明确规定: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5%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进一步扩大了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渠道。 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征收与投入 2001-2006年,中央分成的30%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共征收489.94亿元。从今年起,国家将新增费征收标准提高了一倍,进一步扩大了资金规模。2006年中央分成征收部分为167亿;按照新的征收标准,今年预计不少于200亿元。 2001年至2007年上半年,国家累计投入中央分成的新增费总额达463.66亿元。目前,全国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的总投入,每年达到1000亿元左右。 中央一号文件 2005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2006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

一级土地开发整理

一级土地开发 相关资料 深圳市福田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1-5-9

一、综述 二、土地一级开发定义 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流程 四、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五、核心观点

一、综述 根据2010年9月10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2011年4月份开始,中国土地一级开发必须采取企业主导模式,而不是以前的国资背景的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开发。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2009年增长69.8%。而2009年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金支出明细中显示,2009年土地开发成本大约占到土地出让总价款的60%左右。 目前企业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主要有工程总承包模式、利润分成模式和一二级土地开发联动模式等。其中工程总承包模式以北京市为代表,如北京市规定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定利润不超过土地开发成本的8%,这种模式由于利润率不高并不受开发企业的欢迎。 利润分成模式是目前最普遍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出让所得收益扣除开发成本部分,企业和政府采取分成的模式,分成比例大多采取企业70%政府30%,也有6:4或者5:5的。例如建发股份在厦门市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分成比例高达85%,也有部分企业与政府合作时采取工程总承包结合利润分成的模式。

一二级土地开发联动模式尽管利润更高,但投资更大,周期更长,风险更高。不过仍然有不少房地产公司会选择这种模式,除了追逐利润外,政府对二级房地产市场的严控也让更多房地产二级开发企业把目光转向土地一级开发市场。 二、土地一级开发定义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出让前的运作方式,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或由当地政府指定的土地开发企业,而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标准。在大多数城市主要是由政府来操作,也有政府委托企业来做,政府负责管理和监督,或者由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性质的土地储备机构来做。

工业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的探讨

工业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的探讨 工业园区经历了长足的发展,日益成为地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产能升级换代的主阵地,更是引进外资、盘活资产、拉动GDP的城市新区载体。随着园区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土地综合开发对城市的新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甚至成为制约园区建设、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在于土地开发资金短缺,投融资渠道不足。因此,围绕土地开发做文章,通过新型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在政府提供启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方法使园区建设与土地出让收入相辅相成,是每个园区建设者和主管部门都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 工业园区管理模式多以纯政府性质的管理委员会体制为依托,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有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如土地、规划、建设、财政等;同时设立属管委会直管的开发/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园区内规划建设与招商引资、公共服务的职能,主要协调行政与市场对接、开发。管委会搭配平台公司的管理模式,可以强化土地出让收益,规避市场与行政之间摩擦产生的风险,充分提升在政府监管下,合理引入外资进行土地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产生的高额的土地出让回报,最终形成产业集群与规模经济。 在当前资金流动不稳定、证券市场波动较大的形势下,政府监管部门对工业园区融资的条件约束,较之以前越来越严格,

造成在必须满足基本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对融资成本的要求越来越高,基于此,园区融资方式必须顺应发生变化。 一、资产证券化 传统的土地储备制度融资,是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征用、收购等方式取得土地,出让土地以满足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没有完善基础设施之前,土地的潜在价值无从体现;反之,开发公司必须投入大量人财物力,将土地充分熟化出让后,以土地出让金补充地块周边市政基建投入。我认为,基建投入与卖地收入在资金用量、回款额度以及推进程度、时间节点上的不断波动,是造成资金链接难以稳定、资金池枯竭的问题所在,要解决它,就要把土地开发与基础建设之间的时间接点悬置出来,把缺乏资产流动性的毛地,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和融资组织安排,变成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的有效资产: 1、园区管委会授权其土地开发公司将A片区地块收储,作为建设B道路的融资抵押品,开发公司可自行引进社会投资人对A地块进行开发; 2、开发公司在取得A地块的发改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及国土征转用指标等要件后,即确定了对该地块的所有权及未来收益权。由开发公司委托地方土储中心对地块价值进行评估,将其未来可预期收入转让给专业金融机构,把这部分可预期的收入证券化后,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76 号 2008-09-09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十多年来,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从起步到全面推进,在补充耕地、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惠民利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还存在目标单一、补充耕地力度不够,占补平衡任务没有完全落实,规划统筹乏力、资金征收使用还有差距、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大补充耕地力度,部从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出发,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使其真正成为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手段,推进开源节流的重要抓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平台,既保护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又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补充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切实组织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低于规划规定的保有量任务。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应立足于本市、县行政区域内补充完成。对于后备资源少确实难以完成的,可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省域内统筹安排,严禁跨省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方案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方案 一、开发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增加土地储备的作用与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通过实施的土地收储和保障作用,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的熟地供应和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总目标。 二、开发具备的条件 1、具备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及土地市场需求,确定出需开发土地的规划条件、指标及市政配套要求.主要包括确定规划用地性质、规划建设内容、宗地详细规划方案、控制性详规、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实施条件。 2、纳入年度土地储备开发计划。确定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后,改变拟开发土地的权属性质,使有所开发土地的完整土地所有权,从而具备土地一级开发的权属基础。 3、土地预审审核通过。新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召开联审会进行初步审查,提出预审意见,通过后出具用地审查意见,**政府出具用地批复文件。 4、实施方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根据**市政府出具的用地批复文件,实施方案报**市或新区规划委规划意见书、住建委、园林局、文物局、环保局、发改委等审核通过,获得批准后相关办理征地、拆迁的有关手续。

三、开发合作模式 本项目一级土地开发采取完全市场运作模式.新区政府首先将待进行一级开发的土地一次性(或按地块)以基准地价委托我公司进行开发,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进行约定。我公司根据约定进行统一拆迁、补偿、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使开发的区域内的土地达到“七通一平”或需求者要求的建设条件,再由新区政府以找挂牌形式面向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 这种模式中,新区政府以协议形式保证我公司一级开发利益.向我公司出让城市国有土地(简称毛地)或农村集体土地(简称生地),我公司完成一级开发后核算开发成本及酬金,待土地转让取得土地价款后扣除开发成本、酬金和利润分成,剩余土地转让款(利润分成)归政府所有。 四、开发内容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城市国有土地(简称毛地)或农村集体土地(简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农转用、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即通自来水、雨水、污水、中水、电力、供暖、电讯、天然气和场地平整)的建设条件(简称熟地)。 五、开发投资费用构成 1、土地取得费:本项目的土地取得费是指征用土地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费和防洪工程维护管理费等有关税费。

0260.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一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监理人(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未特别注明,本合同的币种均约定为人民币)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土地整理项目 投资预算: 其中工程施工费: 合同监理费用: 施工费中标价格: 监理合同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监理投标时编制的监理工作纲要,监理工作规划; 2.本合同标准条款;(第二部分) 3.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部分) 4.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正条款或补充协议。 三、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专用条款中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四、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五、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一份,工程承包人一份,主管部门一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实施人(签章):监证人: 项目实施主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项目投资管理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机关或单位。(注:项目的管理部门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根据省厅的授权,作为“委托人”负责项目的监理和实施管理工作。) 3.“实施人”是指经项目管理部门批复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本合同约定 为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局)。实施人是合同甲方的组成部分、工程的受益主体,是合同执行的甲方现场代表。 4.“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简析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方面存在问题及建议[整理]

简析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方面存在问题及建议[整 理]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托付的企业,对必定区域规划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村庄集体土地进行共同的征地、拆迁、安顿、补偿,并进行恰当的市政配套设备建造,使该区域规划内的土地到达“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造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进程。关于开发企业,介入土地一级开发能够同享二级开发无法企及的利益,一起也面对更大的不承认性,这就要求土地一级开发主体采纳有用战略,前进抗危险才干。 一、土地一级开发办法 因为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打开,以及土地的肯定稀缺性,导致了有必要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合理、高效、经济地开发运用土地。现在,土地一级开发首要有以下几种典型办法:办法一:一二级联动开发办法。因为房地产作业显着受制于方针要素,因而大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将一级土地收拾和二级开发相结合,以获取全体收益最大化。这种办法由企业主导,所以在开发初期就承认进行土地一级与二级联动开发。房地产企业经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取得一级开发阶段收益的一起,既保证了企业未来的可持续打开,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未来增值给企业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收益。但该办法也存在必定的问题,如不利于政府操控商场所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商场的才干下降一级。该办法在前期比较遍及,近期或许存在机遇,但久远看,其空间越来越窄。 办法二:彻底政府操控办法。彻底政府操控办法是指政府经过严厉的计划和规划处理,彻底操控熟地开发及供给商场,构成“共同规划、共同征地、共同开发、共同出让、共同处理”的“五共同”格式。该办法彻底由政府安排施行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办法承认施工企业。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前言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更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的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7—198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5791一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15772—199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 GB/T16453.4—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水工程 GB50162—19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50188—1993村镇规划标准 GB/T50265—1997泵站设计规范 GB50286—199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217—19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18—19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721994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73—199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021—1989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 Y/J002—1987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工作总结报告(精)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工作总结报告 丹凤县国土资源局: 上半年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国土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服务全局中心工作的同时,以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施省级土地整理项目1 个、市级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1个,争取省级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1个,土地开发整理总规模757.4592公顷,新增耕地234.0078公顷,投资2588.5119万元。目前,10个市级高速公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竣工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验收,省级立项投资的土门镇(竹林关镇)等⑵个镇土地整理项 目建设竣工在即。现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总结如下: 一、所干主要工作 1、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拟定《中心201X年工作要点》、《中心工作人员201X年工作分组》、《中心工作人员201X年工作职责》、《中心工作制度》、《中心工作纪律》等;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坚持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学习活动,提高素质、强化纪律,增强其责任心,积极主动完成工作。加强单位卫生、文明建设,关心干部

职工身心健康。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团结和睦、勤恳工作,单位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争取上级支持和投资,积极筹划年度前期重点项目实施准 备工作。年内计划启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个,为省级立项的 棣花(商镇)等⑵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该项目建设总规模318.6公顷,其中开发60.78公顷,整理257.82公顷,新增加耕地61.35公顷,总投资1256.68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和省预算下达,省补助投资 942.51万元(预算1256.68万元的75%,其余25%即卩314.17 万元由地方配套。由于地方没有配套资金,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优化。与原初步设计单位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土木建筑研究设计院商洽设计优化事宜,与商镇、棣花镇主要领导进行接洽,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进行了测量。计划在下半年完成优化设计方案、招标方案、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和项目招投标,力争早日启动实施项目。 3、做好省级立项投资的丹凤县土门镇(竹林关镇)等⑵个镇 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总规模248.62公顷,其中土 门片75.58公顷,竹林关片173.04公顷;项目省级投资515.01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21.53万元。项目于201X年11月启动,12月继续开工建设,我中心工作人员常驻项目

投融资平台公司对外一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样本

投融资平台公司对外一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样本投融资平台公司对外一级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昆明市官渡区某某片区土地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甲方::某某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鉴于:: 11、、甲方系政府授权从事土地一级开发的国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的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 作为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公司,在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综合实力和品牌优势。 22、乙方系中国集团全资控股的区域性专业公司置业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在云南省内具有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验,成功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房地产开发经验和品牌优势。 33、根据昆明市政府的授权,公司享有对官渡区某某片区09000余亩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权。 44、甲乙双方愿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以社会投资人的身份出资,对官渡区某某片区09000余亩的土地进行一级开发。 当该片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时,由合资公司参与竞买,若合资公司以竞买方式取得该片区土地使用权的,由合资公司对所取得的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昆明市官渡区某某片区90000余亩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开发的项目概况甲方根据总公司的授权,诚邀社会投资人参与官渡区某某片区区09000余亩土地的一级开发。 本协议拟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官渡区某某片区土地的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面积亩,项目范围示意图见附件,具体开发的范围及面积以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最终规划红线范围和面 积为准。 二、合作开发的基本思路、内容和原则(一)基本思路::双方同意,在合乎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条件下,按照一二级联动方式共同出资对该地块土地进行开发,其中土地一级开发,以及甲方为主导,乙方配合并负责融资;土地的二级市场开发,由双方设立的合资公司开发,以乙方为主导负责融资及开发。 (二)开发内容::共同合作开发的内容为:: 11、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社会投资人身份参与对官渡区某某片区09000余亩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安置、五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并视条件进行房地产项目投资。

2019年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工作 、提高规划设计得科学性以及更 好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本标准得补充规定,报国土资源部备案。补 充规定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本标准从 2000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得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都就是标准得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本标准协作单位:浙江省国土管理局、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向军、范树印、吴次芳、叶艳妹、叶剑平、胡江、吴昌洋、童菊儿、梁进社、 张占录、彭群、王爱民。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土资源部部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2—2000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得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得基本要求与项目设计得原则、 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得编制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得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得概预算、 审批等方面得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得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得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得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得可能性。
GBJ 7—19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3838—19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T5791 一 1993 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 GB/T7929 一 1995 1:500 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水工程 GB 50162—19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 50188—19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6—19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 217—19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 18—19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 7219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 73—199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JT/J 021—1989 公路涵桥设计通用规范 LY/J002—1987 林业工程制图标准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 总则 3、1、1 本标准所称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3、1、2 规划得基本原则
a)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与切实保护耕地。 b)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不动产业务整理手册(问题参考)全解

不动产业务与问题整理手册 (仅供参考) 2016年6月

业务案例整理 1.房产、土地均已办理第一次转移登记,但在房产再次或多次办理转移过程中土地未 随之办理转移登记,要求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脱节的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日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主要依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2.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已预区分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 要求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可以办理。需查清历次房产登记档案,理清产权交易和房产变化脉络,历次权利人全部到场签字并作询问笔录,审查相关税费,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如有查封情形,需权利人到法院主张权利,解封后再办理。 如缺少中间权利人的,需在门户网站公告30天后,按上述办法直接办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 房产属房改房或集资建房的,需查看出让金缴纳情况,收回协议和出让合同。(最好能查到当地政府关于房改房的处置意见,即政策性文件。) 3.房产在第一次转移登记后再次或多次转移登记,土地未办理预区分的,要求直接办 理到现房产权利人名下的情况。 建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出让土地、土地用途没改变,取得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且无查封、抵押等限制条件。

土地一级开发的信托融资

土地一级开发的信托融资 一、申请信托融资目前有两种渠道可以选择: 一是直接找信托公司洽谈; 二是委托相关银行代为寻找信托公司。 二、法律支持: 《信托法》、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投标暂行办法》 三、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信托公司: 中原信托、百瑞信托、北京国投、重庆国投等 四、信托公司进入土地一级开发的动因: 1.一级开发市场的不成熟及在二级市场竞争激烈和拿地门槛的提高,房地产企 业纷纷进入一级土地开发市场。但目前的政策出台造成了土地的一级和二级开发市场各自独立,那资金问题将会显现出来。 2. 做土地一级开发一般是政府下属的土地储备中心和有实力的开发商两种实 体,但由于政府有财政担保,银行贷款相对容易,而民资由于抵押担保问题,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 3. 从2005年以后,各商业银行就收紧了一级土地开发贷款。根据《2004年 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土地储备贷款必须以其收购的土地做抵押,抵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并规定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交纳土地出让金的贷款。灵活的信托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企业35%的自有资金问题,之后再获取银行贷款。在一级开发将成熟的时候,或者是其他项目现金流回来之后再将股权赎回。 4. 在宏观调控之后,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开始趋高,信托公司在选择房地产项

目时则更加谨慎,所选项目要求的保险系数也更大。而相对于房地产业的其他产品而言,土地处于房地产产业的前端,风险较低。 五、信托计划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和处分的财产为房地产及相关财务的信托。自2001年我国信托投资“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以来,信托公司在房地产资金融通市场上开始扮演起日趋重要的角色。 目前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贷款型信托。即信托公司通过向委托人发行信托计划取得信托资金,然后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贷款合同,将信托资金以贷款的形式借给房地产开发商并收取利息,以利息收入向委托人支付信托收益。 根据最新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由此可见,在土地开发资金信托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兼受益人)的资金集合起来,以贷款的形式用于土地开发。由于土地一级开发主要是地方政府或其土地储备机构掌控,因此具有地方财政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发挥其资源优势,便利地获得土地开发融资项目。但同时,由于受银监会要求此类信托计划比照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标准执行,因此贷款型信托资金要进入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领域,也具有一定难度。 2、信托股权融资。指的是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增资、进而实现为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目的的信托计划。具体来说,就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使用信托资金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增资,增资后信托公司持有房地产开发商的部分股权,通过房地产开发商的分红实现信托收益。 在这种信托融资模式中,信托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股权一般委托开发商的其他股东进行管理,信托公司一般不直接参加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管理,但信托公司可以保留对有关事项的否决权。另外,为了保证能够实现信托收益,往往还会约定信托公司持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的股权具有优先股的性质,即信托公司所取

简析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方面存在地问题及建议

简析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贾涛言锋律师事务所 710065 摘要:面对频发的暴力拆迁事件,我国现行的规监管体系尚难以涵盖拆迁过程中的方方面面,而在法规体系的背后,各种非文明拆迁事件有着许多根本性利益要素,本文旨在介绍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利益分析对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的融资问题进行剖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融资 引言:近年来,暴力拆迁为何频发,原因很多,如现行规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主要原因还是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资金紧造成的,而资金紧主要是因为在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中融资模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土地一级开发定义 我国最早在2002年《中关村科技园区土地一级开发暂行办法》中对土地一级开发的涵义做了较为详细的界定,提出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委托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及分中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行为”。 根据上述界定土地一级开发具体来说,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围的城市国有土地或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围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简单的来说就是“生地”变为“熟地”,然后再进行二级开发。 二、土地一级开发传统的融资模式及问题 (一)土地一级开发传统的融资的主要模式 1.财政部门从已供应储备土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给土地储备机构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等储备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2.财政部门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3.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4.经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 (二)传统模式存在的问题 上述资金来源可分为三部分: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资金。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指南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指南 主办部门:规划处 协办部门:地籍处、耕保处、资环处 适用事项代码: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工作内容 审查: 1 、土地开发整理类型; 2 、土地利用状况; 3 、土地权属状况; 4 、土地开发整理类型规模; 5 、新增耕地的数量; 6 、土地开发整理的配套设施; 7 、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 8 、土地开发整理的管护措施等。 三、工作时限 ( 一 ) 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二 ) 内部各办文环节工作时限: 1 、收文“窗口”工作时限:自受理当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受理资料录入办文系统; 2 、协办部门工作时限:自收到“窗口”递文起 25 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部门意见; 3 、主办部门工作时限: 自收到“窗口”递文起 4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相应事务,呈报局领导签批; 4 、分管局领导工作时限(包括两位以上分管或协管局领导的并行办文时限):自收到递文起 3 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5 、局长或终审分管局长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时 3 个工作日内签批意见。

6 、办理结果校对、打印(文印员)工作时限:自收到递文起 2 个工作日内出文(证)。 四、报请资料与标准(一式二份) 1 、立项申请表; 2 、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 3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标准分幅地形图( 1:1 万); 4 、区、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划审查意见; 5 、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6 、其他相关资料(如影像、图片资料等)。 五、办理结果 1 、同意:立项批复; 2、未同意:复函说明并退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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