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合同履约评价表

附件3

台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表

台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表(发包人对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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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章):承包人(章):监理人(章):

发包人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注:本表中具体评价分值为:好:90分以上(含90分);较好:75~90分(含75分);一般:60~75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违反评价表中带*号的项目按一票否决直接评价为差。

台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表(承包人对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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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章):承包人(章):监理人(章):

发包人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注:本表中具体评价分值为:好:90分以上(含90分);较好:75~90分(含75分);一般:60~75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违反评价表中带*号的项目按一票否决直接评价为差。

工程名称:

评价方(发包方)签字:联系电话:填表日期:被评价方(监理方)签字: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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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监理方)签字:联系电话:填表日期:被评价方(发包方)签字: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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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表-合同履约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2014年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及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信息报送等四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又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19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中建立“施工合同动态评价和考核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并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互联互通;评价实施单位实施评价时,均应登录到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经审核后可以同时在评价系统公示。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合同备案管理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 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 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通报批评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2~16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 1 -

(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评价人员(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共同进行,并主动向被评价企业出示执法证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扰。 5.进行项目现场信息采集前,评价人员应查阅参评项目的合同备案信息、投诉情况及项目上轮评价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6.评价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采集信息 (1)查阅施工合同,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备案的补充合同。 (2)随机询问现场农民工,了解人员进出场登记情况,并与农民工花名册核对。 (3)根据评价标准现场查阅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等有关资料,检查“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设置情况(应拍照留存)。 (4)评价人员还应检查上轮评价后的整改情况。 7.召集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如实填写《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现场通报检查评价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当场在评价表上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的,可由在场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评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评价施工企业整改留存,一份在评价当天交回评价实施单位。 8.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认可评价结果的,应在评价表写明不同意见和理由,视同当场提出异议。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在场的其他相关人员拒绝在评价表上签字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的,由在场监管人员在评价表上注明情况后,并由建设、监理单位见证签字,该次评价结果视为有效。 (二)信息审核、公示及异议处理 1.按照《评价办法》中信息审核、公示及异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2.各设区市、县(市、区)评价实施单位应对外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的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建立健全处理机制,及时 - 2 -

工程完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表

工程完工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表 XL-GC-LC004-JL002-(由项目部组织,一式两份,一份交招标采购部,一份留项目部,作为结算资料附后) 一、以下内容由项目部评价 1.是否一次性通过监理、政府部门的验收(10分):□是(10分) □否(0分) 2.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3.对监理、甲方的质量要求、指令的相应程度(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4.对图纸错、漏、碰问题的审核力度(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5.施工期间对甲供材料及成品保护情况(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6.工期节点(可加上签证工期)计划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10分):□是(10分) □否(0分) 7.施工单位是否采取抢工措施确保合同节点计划如期完成(10分):□是(10分) □否(0分) 8.施工单位上报的周、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9.施工单位对甲方的进度要求响应程度(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10.本标段曾获得(10分):□市文明工地(10分) □市标化工地(8分) □区文明工地(5分) □区标化工地(3分) □无(0分) 11.工地未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安全事故(10分):□是(10分) □否(0分) 12.硬地坪施工情况(10分):□全硬地坪(10分) □主干道硬地坪(7分) □材料堆场、 脚手架四周硬地坪(4分) □其它(0分) 13.施工人员着装情况(10分):□很好(8分) □较好(6分) □较差(4分) □差(2分) 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情况(10分):□很好(8分) □较好(6分) □较差(4分) □差(0分)处罚次数:次 15.施工单位对甲供材料/甲方指定分包的总包管理(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16.施工单位对甲方现场指令的响应(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17.施工单位总体配合服务情况(10分):□很好(10分) □较好(7分) □较差(4分) □差(0分)

房地产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房地产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3评估内容 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进度控制 :对承包方在正常情况下是否按照合同中进度的要求按时完成标的物进行评估。 b)质量控制 :对承包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进行评估。 c)成本控制 :对于合同的实际付款是否达到了付款条件,付款金额是否正确,是否扣除了应扣款进行评估。 d)配合情况 :对承包方与甲方的合作情况、,管理水平、,技术力量进行综合评估。 e)售后服务 :对在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单位有无故意推委保修责任,是否能及时修理维护进行综合评估。 4评估操作的执行 4.1合同的评估,应由合同评估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合同执行其他评估参与部门负责配 合一同进行。 a)对于工程类合同,评估部门应深入到施工现场考查,除了考核工程实体外,还要对施工技术资料的齐全和规范程度进行检查。 b)对设计类合同,评估部门应到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检查,重点考察是否按照合同的规 定按时完成阶段性成果,技术成果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c)对于造价咨询类合同,评估部门应到作业现场,重点检查造价成果的完成程度,是否按照甲方的要求划分类别,并抽查工程量计算底稿的正确与清晰程度。 d)对材料设备采购类合同,评估部门重点检查供货商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是否 和样品的质量一致,材料的各种参数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供货时间是否及时,材料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是否正确合理。 4.2评估完毕,参与评估的各部门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存 档保管。 1 5相关文件与记录 1.1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合同履约情况怎么写_共10篇完整篇.doc

★合同履约情况怎么写_共10篇 范文一:西宁合同履约情况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情况 一、合同造价及风险评估 我司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的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管网单程距离736米,该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中标价为241.4295万元,取费标准三类工程,材料价差按按《2011年第一期西宁地区部分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价调整,合同价为241.4295万元。 二、合同履约情况 1、进度方面:目前热力管道736米已全部安装完成,正在进行人行道、绿化带、路面恢复。 2、质量方面:隐蔽工程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 3、安全施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现场人员办理了安全意外伤害保险,无接受过停工或处罚,安全施工符合该工程合同通用条款第五条要求。 4、合同价款与支付:该工程目前实际完成工作量200万元,工程款回收货币资金66万元,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下步计划 根据该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履约情况分析,今后我司全力以赴保

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本工程,甲方按合同条款履行工程款的支付。 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 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建设项目项目部 2011年7月10日 合 同 履 约 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 施工第四标段建设项目项目部 2011年7月10日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建设项目合同履约情况 一、合同造价及风险评估 我司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的西宁市海湖新区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施工第四标段,管网单程距离736米,该工程采用固定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清单计价,于2011年5月17日中标,中标价为241.4295万元,取费标准三类工程,材料价差按按《2011年第一期西宁地区部分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调价调整,合同

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履行情况报告 篇一: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在建项目管理中重点和薄弱环 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XX 年3月至12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 监察,监察范围是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公司各直管项目部、各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在建工程履约中签订的分包合同。专项监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抽查、重点检查阶段及整改、总结和跟踪监察阶段。在各单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合同履行情况报告),20XX年9月,公司成立了专项监察检查小组,抽调相关部门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贵带队,于11月上旬至中旬对公司及分公司所属山东、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七个重点在建项目(群)进

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人员针对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对各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地询问、了解,认真查看管理资料,并重点检查了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评审、审批、签订与执行情况,有关物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情况以及分包方的资质、履约情况,特别是主合同与分包合同实施进度、价款结算、分包合同中要求设定的履约担保和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等保证金条款的执行落实情况,分包队伍及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重点风险控制情况,还与项目部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既针对问题、隐患加强指导、帮助,规范操作和管理,又诚恳地征求他们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理、分析,向各有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同时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将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改进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以确保专项监察和检查工作促进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

合同管理执行情况报告三篇 篇一:合同管理报告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

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所在。 1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各单位执行还不够。 2.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部资

实施合同协议书履约评价表

实施合同协议书履约评 价表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 (2016年版)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针对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劳务实名制及农民工工资管理等3个方面评价内容。每方面评价内容包括若干个评分项目,总计21个评分项目。具体详见《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以下简称“《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 二、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审核和公示、异议处理及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等环节。 (一)信息采集 1.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实施。评价实施单位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系统”)实施操作。生效的合同履约评价信息自行推送至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进行信用评价; 2.企业合同履约信息采集包括网络采集、现场采集和查阅监管信息等三种方式: (1)网络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直接对企业在项目监管系统自主申报的信息进行采集; (2)现场采集是指评价实施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获取信息; (3)查阅监管信息是指评价实施单位获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记录以及生效的行政处罚(处理)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等信息。

3.《企业合同履约评价表》中第1、11~18、20~21项信息通过现场采集,其余原则上通过网络采集或查阅监管信息。下列情形除外:(1)因上级评价实施单位监管需要,对下级评价工作开展抽查,抽查项目信息均采用现场采集。 (2)参评项目被投诉,则被投诉信息需进行现场采集。 4.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六个月以上的,或企业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但因其他原因无法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办理完工或竣工手续的,企业可以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施工合同备案及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办筑〔2016〕10号)的规定,提出暂不评价申请,并经评价实施单位同意后暂不评价。 5.对于按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项目,施工企业可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向合同履约评价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电子印章,经评价实施单位确认后,评价标准第1、11~18项事项予以免评,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如满足第20、21项加分情形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评价实施单位现场确认后予以加分直至项目竣工(完工)。在项目免评期间,若发生欠薪行为的,评价实施单位应当立即恢复评价,同时按评价标准第19项的扣分值加倍扣分并取消第20、21项加分(如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免评申请。 6.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应由2名及以上评价人员实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要求协助监管人员开展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回答有关咨询,不得干扰阻扰。 7.项目现场信息采集前,评价人员应查阅参评项目的合同备案信息、投诉情况及项目上轮评价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8.评价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采集信息: (1)查阅施工合同,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备案的补充合同。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分析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分析 一、关于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的问题 1.“擅自”的认定标准是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与承包人是否同意无关。无论承包人是否同意,本项目发包人已经构成擅自使用。 2.工程已办理分户验收手续,已经移交给建设单位,承包人干涉发包人使用工程的,属于侵权行为。聚众堵门堵路维权的,可能会涉及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 3.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产生的法律结果:一是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是不得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权利,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除外。 二、关于房抵工程款问题 1.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以房折价冲抵工程款,商铺已经支付50%购房款,写字楼已经支付20%购房款,剩余部分购房款约定抵工程款。剩余房款(抵工程款部分)的收据开发商未开给购房人,也未交付《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房源尚未进行网签备案。 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发包人与承包人指定的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发包人应为购房人开具购房款发票,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3.根据《协议书》约定,质保期届满前,发包人有权不向购房人交付房产,有权暂不办理房产证。实际上,抵款房产已经移交给承包人占

有、处分。 4.《协议书》对何时完成抵付(即承包人开发票、发包人开购房款收据)未明确约定。 三、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问题 1.因车位配比、绿化面积不达标等原因,本工程暂时无法办理综合验收和竣工备案手续,责任在发包人。 2.结算问题需要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共同完成,结算拖延无法明确归责于某一方。实际履约中,往往是急于完成结算的一方妥协让步。 四、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 1.按合同约定,进度款付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结算、交资料、备案(非乙方原因除外)后付至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预留期约定不明。施工单位实收工程款比例约为80%。 2.因为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转移占有之日即为竣工之日,发包人应将工程款支付至85%。 3.因为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质保期,按比例返还5%质保金的相应部分。2年期部分已经届满,5年期部分尚未届满。 4.关于85%-95%部分,支付条件有三个:结算、交资料、备案。交资料、备案拖延非承包人原因。但结算拖延的责任在哪一方,可能存在争议。所以该部分付款条件是否满足,双方会扯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

附件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发包人)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签约合同价(万元):评分项目评价标准基准分评分分值履约情况 1.施工合同签订情况 1.1合同签订情况1.1.1采用最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分 1.1.2施工合同内容规范,是否存在明显有失 公平的条款 6分 *1.1.3将承包人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再行发包一票否决 *1.1.4另行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 背的合同或补充协议 一票否决 1.1.5 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实质性 内容不一致 5分 1.1.6 依法及时签订施工合同2分 2.相关费用计取及支付情况 2.1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支付情况2.1.1 在施工合同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标 准和支付条款 6分2.1.2对已确定创标化工地目标的建设工程, 按有关规定明确创标化工地增加费的等级和 计取标准 2分 2.1.3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按时支付安全 文明施工费 8分 2.2规费和税金2.2.1在施工合同中规费、税金未按照省、市 有关要求计取 2分 2.3工程保证金2. 3.1在施工合同中违反国家、省市保证金收 取规定 3分2.3.2在施工合同或其附件中未明确保证金 的数额或比例、时限 2分 2.4工期及赶工措施费用计取情况2.4.1招标工期比定额工期有提前的,计取提 前竣工增加费 2分 2.4.2工期提前30%以上,制定经论证的专项 方案 3分 2.5优质工程增加费2.5.1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创杯工程的,合同条 款明确相应费用 2分 1

评分项目评价标准基准分评分分值履约情况 2.6工程价款支付2.6.1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8分 2.6.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12分 2.6.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变更、索赔款项5分 3.施工条件提供情况 3.1施工条件提供情况3.1.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应当由发包人提供 的施工条件 5分 4.工程变更情况 4.1工程变更 4.1.1及时、规范办理工程变更签证手续10分 4.1.2按合同约定批复索赔报告2分 4.2工程价格调整4.2.1按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 动引起的调整) 2分4.2.2按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性变化引起的调整) 2分4.2.3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 正 2分 4.3工期延误4.3.1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照合 同约定及时、规范办理签证手续 2分 5.他履约评价情况(5分) 5.1其他履约评价情况*5.1.1因发包人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票否决*5.1.2拒绝接受或不配合接受检查一票否决5.1.3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合同文件收发联络 制度 2分5.1.4不存在提供虚假信息、隐瞒实情的现象3分 评价分汇总:1)一票否决情况: 2)评分分值汇总 备注: 发包人(章):承包人(章):监理人(章): 发包人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附注:本表中具体评价分值为:好:90分以上(含90分);较好:80~90分(含80分);一般:60~80分(含60分);差:60分以下。违反评价表中带*号的项目按一票否决直接评价为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代表(签字): 2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1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目的 加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通过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为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公司所签订金额大于10万元且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即时结清的房屋销售合同之外的的所有合同 职责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评估的组织工作。 财务管理部负责非项目类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类的合同执行情况评估。 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评估的总结,并负责将评估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 合同执行部门负责向合同执行评估部门提供合同执行的真实情况,并协助评估部门完成整改意见的落实。 4 内容 原则和方法 4.1.1金额大于10万元,且双方权利义务不能即时结清的合同均须评估;,,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合同,若有相关部门提出,也应进行评估。 执行期超过5个月的合同(不包括保修期),应每月进行评估,其他合同则待执行完毕后进行一次性评估,对于主体施工、监理合同要每月进行评估。 若合同涉及保修的,待合同保修期满后,相关部门要重点针对保修条款的履行进行评估。 合同执行的评估要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在进行了实地和技术资料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书面、客观的评价,并且进行综合打分(见《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评估时,合同评估执行部门要对供方承包单位从合同开始执行日到评估日的每次评估得分进行平均,依据平均得分确定供方承包单位是否继续成为合格供方承包商。 2 合同评估责任 合同评估由合同经办部门(合同执行部门)负责组织。

3 评估内容 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进度控制 :对承包方在正常情况下是否按照合同中进度的要求按时完成标的物进行评估。 b) 质量控制 :对承包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进行评估。 c) 成本控制 :对于合同的实际付款是否达到了付款条件,付款金额是否正确,是否扣除了应扣款进行评估。 d) 配合情况 :对承包方与甲方的合作情况、,管理水平、,技术力量进行综合评估。 e) 售后服务 :对在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单位有无故意推委保修责任,是否能及时修理维护进行综合评估。 4评估操作的执行 合同的评估,应由合同评估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合同执行其他评估参与部门负责配合一同进行。 a) 对于工程类合同,评估部门应深入到施工现场考查,除了考核工程实体外,还要对施工技术资料的齐全和规范程度进行检查。 b) 对设计类合同,评估部门应到设计公司进行实地检查,重点考察是否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阶段性成果,技术成果的质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c) 对于造价咨询类合同,评估部门应到作业现场,重点检查造价成果的完成程度,是否按照甲方的要求划分类别,并抽查工程量计算底稿的正确与清晰程度。 d) 对材料设备采购类合同,评估部门重点检查供货商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是否和样品的质量一致,材料的各种参数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供货时间是否及时,材料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是否正确合理。 评估完毕,参与评估的各部门填写《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保管。 1 5 相关文件与记录 《合同执行情况评估表》

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全面防范合同风险,预防合同法律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路桥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以集团和项目部名义签订的所有承包合同以及按照集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等合同。 第三条履约监控管理原则 合同履约监控实行“分级监控,定期分析、及时反馈、适当处理”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机构及其职责 集团商务部是合同履约监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本细则适用范围内的合同履约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分析集团所属各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提出合同履约风险的防控意见。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对所管辖的项目部的履约监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汇总、分析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相关的履约风险提出防控意见。 集团商务部在必要时可组织分公司进行相关专题会议,会同集团法律顾问全面分析法律风险,研究制动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各项目部负责对本项目部的合同履约进行监控,按要求填写、上报《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分析相关履约风险,落实商务部及法律顾问的防控意见。 第五条人员及其职责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应确定一名合同履约监控员,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具体负责合同履约监控相关事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贯本细则及集团合同履约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

(二)审核、汇总项目部上报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本公司的合同实施履约监控; (三)按本细则的要求,向集团商务部报送本公司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及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 (四)分析合同履约风险,出具风险防控建议或措施; (五)解决或指导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纠纷; (六)集团交办的合同履约监控的其他工作。 各项目部负责人应确定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员担任合同工履约监控员,项目部负责人应协调安排本项目部各部门的工作,为合同履约监控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合同履约监控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具体负责本项目部合同履约监控相关事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贯本细则及集团和分公司的合同履约管理的其他规章制度。起草本项目部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二)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填写、汇总《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对本项目的合同实施履行监控; (三)按本细则的要求,向分公司报送项目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并及时反馈合同履约风险信息; (四)分析合同履约风险,落实集团及分公司提的风险防控建议或措施; (五)解决或协助解决合同履约中的纠纷; (六)做好或协助做好合同履约资料的保存工作; (七)集团或分公司交办的合同履约监控的其他工作。 集团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本细则颁布之日起15日内将本单位的合同履约监控员名单报送集团商务部备案。 第六条合同履约监控报表 为配合本细则的执行,集团制定了同意的《合同履约监控报表》,报表分为五类,即: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履约监控表。

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解读国企的合同履行监督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但目前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依然普遍存在重签约审查、轻履约管理的现状。 对企业来讲,签订一个高质量的合同只是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合同履行过程往往较长,期间需要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不仅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相关细节,更需要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的约定做出补充或者修改。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一般只片面重视合同订立审查管理,而疏于对履约的监督管理,产生严重的合同纠纷隐患,导致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甚至效益流失。因此,为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重视履约管理。这样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互相协作并用最经济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使该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得以全部终结的整个行为过程。履行异常指没有按合同约定进行履行的情形,又分为情势异常和人为异常。情势异常有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二种形式。合同变更指合同订立后,因为当事人的协商或法定原因而将合同部分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情形。合同解除指合同成立后,基于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情形。人为异常指出现合同一方违约、履行不能等情形,是一种完全人为违约情形。 概括来讲,合同履行监管实质上就是对合同履行异常的一种监督和管理。合同履行监管的主体是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合同管理员,监管的内容是合同履行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监管的对象是合同履行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合同履行监管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例行管理,一种是检查监督。 例行管理是将监管主体审查处理合同履行异常情况和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嵌入合同管理业务流程,使其成为管理必经环节的一种监管方式。具体方法有情势异常管理、人为异常管理和审结管理三种。 情势异常管理。当合同履行出现情势异常,我方或对方当事人提出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监管对象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合同变更或解除申请,报经监管主体审核后予以处理或实施,变更或解除协议经监管主体审核后签订。合同当事人产生变更或解除合同诉求,往往是因为发生不可抗力或合同当事人不可预见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达到合同预期目的,并且一般会给一方甚至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主体审核合同变更或解除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对较少甚至避免损失、消除纠

合同履约评价表附表

附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表 工程项目名称:东孚东二路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名称:福建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评分项目评价依据扣分分值一施工合同备案情况 1 补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备案,扣20 分;现场查阅施工合同。 2 在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填报的合同价款与签订的施工合同价款不 符的,扣10 分; 通过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查阅施工合同 文本。 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扣 4 分;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未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扣4 分; 5 合同金额中未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单列,扣4 分; 6 未明确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扣2 分; 7 经评价实施单位督促仍未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填报施工合同履约 进度情况的,扣10 分。 经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系统提示或评价实施 单位督促,仍未按时报送信息,予以扣分。 二合同履约情况 8 施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单方面中(终)止履行建设项目施工合 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0 分; 生效的行政处罚文书或仲裁、判决文书 9 因施工企业自身原因,在质量、工期方面不能履行合同,被建设单位清除出场的,扣30 分; 10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规定进行验收,每 出现一个检验批的,扣20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定材料(质量监督 报告)

11 项目中止施工后,施工企业未在恢复施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 告评价实施单位,恢复现场信用信息采集的,扣10 分; 施工企业未在工程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评价实施单位的, 扣10 分。 管理部门项目监管记录。 三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12 施工企业存在未与自行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扣5分;现场查阅劳动合同。 13 实行劳务分包,未按规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扣10 分; 现场查阅劳务分包合同。 14 工地现场未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扣10分; 工地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扣5分; 现场巡查告示牌 15 工程项目存在未建立农民工花名册情形的,扣10 分;现场查验花名册,并随机抽查现场人员,5人及以上不符的扣10分。 16 工程项目存在未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情形的,扣10分;现场查验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登记表。 17 清欠部门接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并经查属实的,一次扣10分;清欠部门提供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的核实记录。 18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集访、群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但施工企业 予以积极配合清欠部门处理,消除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0 分; 施工企业未积极配合清欠部门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报送省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入欠薪黑名单后,在企业通常行为中予以另 行扣分。 清欠部门提供的现场应急处理记录或有关 清欠不良行为通报。 四信息的报送或提供情况 19 报送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每条扣20分。现场查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监理单位人员签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名:;评价人员签名:;评价实施单位负责人审签:;评价时间:年月日

合同履约概念

关于合同履约的概念 ▲▲一、合同履约管理的概念 合同履约管理指的是合同双方为了使合同交易能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合同履约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整个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实施,以及领导、控制活动等。合同履约的对象不是单一的,而是针对合同双方而言的,只有交易双方恰当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那么合同履约才具有意义,从而促进交易目的实现。 当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只有通过合同履约这一过程才能实现交易目的。当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就意味着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需要双方履约义务,违背义务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履行管理的现状及不足 (一)履约的责任人意识缺乏 在合同管理的前期,合同的签订往往受到合同双方的高度重视。然而,大多数企业把合同的履约过程当做是生产过程,合同签订之后便束之高阁,对合同的履约不闻不问,这也是合同管理问题大多出现在履约中后期的重要原因。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也要引起重视以防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脱节,避免日后产生合同纠纷。 (二)依法履约意识的淡薄 企业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企业从业人员对合同的法律意识明显不足,不能清楚地认知合同及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依法履约意识淡薄。企业从业人员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代位权、撤销权和抗辩权的使用,使之在合同出现问题时造成权益受损。 (三)合同及时变更能力的缺失 合同变更在合同的履约管理过程中比较常见,但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对合同的及时变更能力,对超出履行期限未完成任务的合同既不解除合约也不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日后的合同谈判中将自身推向不利地位。 (四)相互监督和控制力的不足 任何一个合同履约都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完成,有秩序的配合能够保证问题出现的最小化。但是,由于部门的分散性,容易导致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交流,当合同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增加了企业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方法 (一)强化合同管理意识 在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实现是整个过程的组织配合。这就要求企业参与合同的每一个员工都具备合同管理观念,通过合同履约管理基础知识的学习,来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意识。企业通过总结过去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努力营造全员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进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二)健全组织和制度管理 企业要设立专业的合同履约人员来负责相关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整个合同的进度进行跟进报告,建立行文制度。在对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改进方面,力求不断完善健全使其全面覆盖合同履约过程,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安全保障。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不仅要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努力实现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全面推进合同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还需要加强各级领导的法制观念,提高领导对权利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一些企业项目管理中,具有各种交底制度,例如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合同交底。此时,企业应着重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由合同的管理人员将合同内部的重要部分对相关的实施部门作出解释说明,使得各部门清楚合同规定的管理程序,了解合作人的合同责

《合同履约评价表参考模板》

附件3.. 合同履约评价表参考模板 合同名称考评季度供应商名称20 年第季度序号考评内容考评标准分值实得分扣分说明 1 资源配置 (xx分) 资质情况 1、证照不完备扣X分; 2、证照过期扣X分。扣 完为止,下同。 人员持证每发现1人次未持证上岗扣X分。 人员配置 关键管理人员每少1人扣X分,其他人员每少1 人扣X分; 擅自变动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扣X分。 其他配置 自供材料、设备、工器具、备品备件、仪器仪表 配备齐全性和性能,否则每项扣X分。 2 供应/技术 能力(xx 分) 履约情况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每 次扣X分。(可以根据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分 类具体到其他指标项) 人员配合对我方的整体工作配合不到位每次扣X分。 合同纠纷与我方和其他供应商发生责任纠纷,每次扣X分。 4 安全管理 (xx分) 安全员配置每少1人扣X分。 安全措施 1、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X分; 2、违章操 作每次扣X分;3、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每次扣X 分。 安全事故 根据公司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认定的安全事 故等级扣分。 5 质量管理 (xx分) 质量检查 1、合同约定标的物检查不满足合同约定质量要 求,每次扣X分;2、质量检查整改不到位每次 扣X分。 质量事故 发生返工质量事故扣X分,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 事故,本项为0。 6 进度管理 (xx分) 节点工期 1、节点工期滞后1次扣X分; 2、工期滞后调整 不及时一次扣X分;3、季度计划完成率低于90% 全扣。 总工期总工期不能满足项目总工期需要,本项为0分。 7 配套服务 (xx分) 过程配合 安排人员到场协调交接、验收工作及时、主动, 否则扣X分。 售后服务 1、售后承诺履行及时、主动,否则扣X分; 2、 故障响应及时,修复完全,否则扣X分。 8 其他(xx .

合同履约率98%

合同履约率98% 篇一:顾客满意度和合同履约情况分析报告顾客满意度和合同履约情况分析报告 市场部在认真学习贯彻IS09001: XX版质量手册的基 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本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即做好合同评审与信息沟通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手册》中的《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中的规定,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每一项工作,促进市场部工作的规范化和销售业绩的提高。 现在对合同评审及市场信息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合同评审。 本阶段共与客户签订合同289 份,合同执行285 份,合同履约率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 .商务文秘对程序理解不到位,合同评审工作不够细致, 虽对合同作了评审,并且加盖了评审章,但评审人没有签字确认,没有评审记录。 2.客户对合同中价格存在异议提出变更时,直接在原合同 进行了修改,没有按规定填写调价/ 特殊价格审批单。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我们组织员工学习质量手册中相关内容,加深对程序的理解,并采取以下整改方法:

2.每份合同加盖合同评审章,并且由评审人签字确认。对每份有价格调整的合同,填写调价/ 特殊价格审批单。第二、市场信息。 对用户满意度进行了调查,共收到有效《用户满意度调查表》47份,不满意的有1 份,客户满意率为98%。主要提出以下建议: 1. 2. 3.确保交货期限。客户对包装的建议是尽量采取独立包装。希望公司降低成本,价格上更加优惠。 针对客户意见反馈,我公司采取以下方法来进行改进: 1.每月20 日将销售人员提供来的市场信息汇总,以生产 计划方式反馈给生产部;平时业务人员随时捕捉的市场信息,以预见性订单的方式反馈给生产部。以上市场信息帮助生产部更加合理的安排生产计划,最大限度的保证交货期。 2. 3.已经建议企划部对个别主要产品采取独立包装。从改良产品内部结构入手,确保在生产的各个环节最大 限度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

合同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合同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公司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在建项目管理中重点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3月至12月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监察范围是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公司各直管项目部、各分公司及其项目部在建工程履约中签订的分包合同。专项监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自查阶段,抽查、重点检查阶段及整改、总结和跟踪监察阶段。在各单位完成自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9月,公司成立了专项监察检查小组,抽调相关部门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贵带队,于11月上旬至中旬对公司及分公司所属山东、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七个重点在建项目(群)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组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查看施工现场,查阅相关资 1 料的方式进行。在检查工作中,检查组人员针对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分包合同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各项检查内容为依据,对各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相关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地询问、了解,认真查看管理资料,并重点检查了分包合同文件及其评审、审批、签订与执行情况,有关物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情况以及分包方的资质、履约情况,特别是主合同与分包合同实施进度、价款结算、分包合同中要求设定的履约担保和安全环保、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等保证金条款的执行落实情况,分包队伍及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等重点风险控制情况,

还与项目部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既针对问题、隐患加强指导、帮助,规范操作和管理,又诚恳地征求他们对公司分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检查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理、分析,向各有关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同时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将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改进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项目监管制度和措施,以确保专项监察和检查工作促进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关于对工程公司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工程公司公司: 2 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合同的主体行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经集团公司研究在集团内开展一次经济合同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1(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你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协议(不含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2(2010年之前签订的目前仍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协议。 三、检查内容 1(合同的订立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签订的时间、主体、及合同的规范性等。 2(合同的履约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的时效(是否存在合同期限已过而仍在执行的情况)、合同的履约情况、违约处理等未执行合同条款情况。 3(合同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合同管理的执行负责人、合同备案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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