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8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5年5月21日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批复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五条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

第六条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二章绩效目标的设定

第七条绩效目标设定是指中央部门或其所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

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财政部或中央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

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

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设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中央部门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中央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部。

第九条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

(一)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二)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对该项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

第十条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程度的指标。

第十一条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

(一)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等;

(二)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等;

(三)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

(四)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

(三)中央部门中期财政规划;

(四)财政部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

(五)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

(六)符合财政部要求的其他依据。

第十三条设定的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三)合理可行。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申报表是所设定绩效目标的表现形式。其中,项目

支出绩效目标涉及内容的相关信息,纳入项目文本中,通过提取信息的方式以确定格式(详见附1)生成;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按照确定格式和内容(详见附2)填报,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说明中。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设定的方法包括: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

1.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

2.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3.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4.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

1.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

作职责。

2.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

3.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

4.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设定程序为:

(一)基层单位设定绩效目标。申请预算资金的基层单位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随同本单位预算提交上级单位;根据上级单位审核意见,对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逐级上报。

(二)中央部门设定绩效目标。中央部门按要求设定本级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汇总所属单位绩效目标,提交财政部;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对

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财政部。

第三章绩效目标的审核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或中央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

第十八条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或中央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

第十九条绩效目标审核是部门预算审核的有机组成部分。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或中央部门应要求报送单位及时修改、完善。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项目库,并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第二十条中央部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应对预算部门提交的有关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据此提出资金分配建议。经审核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报财政部

备案。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根据部门预算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对中央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经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审核后的横向分配项目的绩效目标,财政部可根据需要进行再审核。

第二十二条绩效目标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完整性审核。绩效目标的内容是否完整,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

(二)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的设定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相关,是否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

(三)适当性审核。资金规模与绩效目标之间是否匹配,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者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

(四)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综合考虑成本效益,

是否有必要安排财政资金。

第二十三条对一般性项目,由财政部或中央部门结合部门预算管理流程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对社会关注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系重大民生领域或专业技术复杂的重点项目,财政部或中央部门可根据需要将其委托给第三方,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社会公众代表等共同参与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四条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采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详见附3)。其中,对一般性项目,采取定性审核的方式;对重点项目,采取定性审核和定量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审核工具,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十五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协商,直接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进入

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审核结果为“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第二十六条绩效目标审核程序如下:

(一)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审核。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下级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下级单位。下级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上级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送财政部。

(二)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中央部门。中央部门根据财政部审核意见对相关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报送财政部审核。财政部根据绩效目标审核情况提出预算安排意见,随预算资金一并下达中央部门。

第四章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

第二十七条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在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或调整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原则上,中

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由财政部批复;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由中央部门或所属单位按预算管理级次批复。

第二十八条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

第二十九条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应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

(一)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力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预算执行结束后,资金使用单位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分别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4)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5),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作为部门(单位)预、决算的组成内容和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的重要基础。

(三)绩效评价。财政部或中央部门要有针对地选择部分重点项目或部门(单位),在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支出或部门(单

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对部分重大专项资金或财政政策开展中期绩效评价试点,形成相应的评价结果。

第三十条中央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将有关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此前关于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生成表)

附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附2-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2-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3-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一般性项目)附3-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重点项目)附3-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填报说明

附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5: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6: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图

附1-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生成表)

(年度)

16

17

18

附1-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根据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所填报的项目文本中的相关信息,由预算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和批复、预算资金确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支出是指中央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中央部门的所有预算项目都应设定绩效目标,并形成本表。

(四)本表中的相关内容由项目资金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文本中填写。

二、内容说明

(一)年度:指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如:编报20××年部门预算时,填写“20××年”;20××年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时,填写“20××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与部门预算中的项目名称一致。

2.主管部门及代码:指中央部门的代码及全称。如:[101] 国务院办公厅。

3.实施单位:指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与项目文本中的有关内容一致。

4.项目属性:指新增项目或延续项目。

5.项目期:指项目的具体实施期限,其中,一次性项目,填1年;有确定项目实施期的项目,填确定的年限,如3年等;属于部门经常性业务项目,填“长期”。

6.项目资金:指中期或年度项目资金总额,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本项内容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体目标

项目支出总体目标描述利用该项目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

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1.中期目标:概括描述延续项目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三年)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其中,所填写的期限,按一定时期滚动填写,如2015年编制2016年预算,填写2016-2018年;2016年编制2017年预算,填写2017-2019年等。

一次性项目和处于项目期最后一年的项目,不需填写此项,只填写年度目标。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四)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按中期指标和年度指标分别填列,其中,中期指标是对中期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年度指标是对年度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次性项目和处于项目期最后一年的项目,只填写年度指标。

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应尽量细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1.产出指标:反映根据既定目标,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

(1)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如“举办培训的班次”、“培训学员的人次”、“新增设备数量”等;

(2)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如“培训合格率”、“研究成果验收通过率”等;

(3)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培训完成时间”、“研究成果发布时间”等;

(4)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制情况,如“人均培训成本”、“设备购置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比较”等。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可进一步细分为:

(1)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能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试行

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 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以提高财政支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为目标,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全过程,运用一系列绩效管理方法实施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结果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结果为导向,强调预算安排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注重财政支出的有效性。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管理强调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及财政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级政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预算资金配置绩效、执行效率和使用绩效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七条?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协调本级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并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 (三)具体编制本级政府绩效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批复部门绩效预算; (四)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 (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本级绩效预算的变更事项;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1-2: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一)本表适用于预算部门在申请项目支出预算时填报,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预算部门项目支出是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每年度需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各地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财政支出政策、政府工作重点等自行确定。 二、填报说明 (一)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或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年份。如:2011年编报2012年部门预算,填写“2012年”;2011年申请本年度使用专项资金,则填写“2011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填报单位(盖章):加盖具体填报单位公章。 2.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与部门预算项目名称一致。 3.项目属性: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在选项“□”中划“√”。 4.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主管部门(一级单位)全称。 5.主管部门编码:按各级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码填列。 6.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用款单位。

7.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 8.联系电话:填写项目用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9.项目起止时间:填写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10.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填写,包括财政拨款、自有资金、其他等。 11.单位职能概述:简要描述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 12.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的内容、目的、范围、期限等基本情况。 13.项目立项情况:分别描述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申报的可行性、项目申报的必要性等。 1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进度描述本年度项目具体细化的实施内容,分别填写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描述实施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长期目标:概括描述项目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延续项目)。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四)长期绩效指标:是对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 1.产出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的工作目标与全县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1绩效管理释义 第一条绩效管理是对全县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单位绩效等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绩效分析、绩效改进、绩效沟通辅导、绩效激励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管理循环过程。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单位及决策者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县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1.2绩效管理的意义 第二条绩效管理意义: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决策者和执行者全部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全县的战略、各部门、单位及领导的职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群众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从而实现组织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第三条绩效管理目的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全县各部门绩 1

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既“做正确的事”,还要“正确做事”,推动全县绩效的整体改进。通过绩效评估、绩效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根本性问题,形成绩效改进措施,通过绩效沟通辅导和绩效激励等手段,提高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系统思考能力和系统执行能力,推动全县整体绩效的迅速提高。 2. 本制度旨在建立全县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并且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为干部职位晋升与培训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公职人员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全县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1.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公务员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对单位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3.指导全县合理的配置财力资源 4.为干部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5.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3绩效管理的定位与目标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定位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 2 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类公司预算合同(造价)部经理KPI绩效考核表(样表)

工程公司预算合同(造价)部经理关键业绩指标(KPI)绩效考核表 序号具体工作 KPI(关键业绩 指标)考核周 期 KPI说明权重计算方式信息来源考核目的 业绩指标 1 部门计划部门季度计划制定 的质量、及实施完 成率 负责制定整个部门的工作计划,安 排跟进各岗位的工作计划,并按照 落实按照计划实行工作 10% 上级主管根 据计划的质 量评分、完成 比例评分 部门制定的季度或 年度计划 确保综合部各项工作计划制 定的成效,提高部门经理的计 划能力和执行力。 2 工程前期 预算分析 审核编制工程预算 的准确度和效率 负责编制工程的预算,评估项目经 济效益和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提 出有关预算意见,制定预算方案 20% 预算方案被 退回一次扣2 分,三次全扣 主管领导、相关部 门综合评分 确保工程预算及可行性在合 理规范的基础上执行 3 工程中期 成本控制 工程预算调整的及 时、准确度和合理 性 根据材料部、质检部对工程及材料 费用的分析报表以及会审工程图 纸时发生的变化情况,结合市场行 情,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 20% 未按时调整 导致工程预 算超支,出现 一次扣2分 材料部、质检部、 造价部施工现场工 作日志,主管领导 综合评分 通过分析报表和预算调整日 志的方式,及时让公司领导了 解项目进行中预算调整情况, 对成本预算进行有效的控制 4 工程竣工 结算工作 工程竣工后结算的 准确度和合理性 负责工程竣工后与施工单位的结 算工作,根据工程过程中的成本调 整记录,决定工程结算 15% 结算后仍存 在问题,一次 扣2分,三次 全扣 施工现场工作日 志,预算调整记录 保证工程结算工作顺利有序 进行 5 工程结算 后期审核 工程预决算的科学 性 根据预算规划和决算结果进行比 较分析,得出预决算差幅, 15% 预决算准确 度不低于 % 预算规划、决算结 果 提高工程项目预算和决算编 制的准确度,对后续项目起到 借鉴、指导作用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批复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五条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 第六条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二章绩效目标的设定 第七条绩效目标设定是指中央部门或其所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财政部或中央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 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 第八条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设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中央部门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中央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部。 第九条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

泗水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

泗水县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泗水县坚持依法合规、透明高效、因地制宜、力求实效的原则,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试点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在财政困难等因素制约下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近年来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发展情况 (一)完善机构设置。 成立泗水县财政预算管理局,将原本分散的预算管理职能整合,单独设立预算绩效管理科,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解决了职责分散弱化、推进缓慢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当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二)加强制度建设。 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泗水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泗水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泗水县预算执行绩效监控管理意见》等文件,完善了制度体系,规范了业务流程,为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奠定了制度基础。

(三)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 2015年、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参照省市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开展情况,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对县级财力安排的100万元以上的发展类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扩大到县级财力安排的全部项目支出,要求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同报送,未按要求提交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 (四)积极推进绩效评价试点 2017年,在总结往年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选取了扶贫、环保、科技等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印发的评价通知,完善了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财政、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职责任务、工作流程,保障了评价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培训。 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利用各种业务会议、培训会议宣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知识。多次召开全县财务人员培训会,讲解绩效管理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讲解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开展相关操作流程,积极收集整理并向各单位传达上级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先进经验、优秀绩效目标模板,优秀绩效评价报告,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对绩效理念的认识,提升了财务人员的绩效管理业务操作水平。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写指南 试行

首都医科大学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写指南(试行) 一、指南意义 学校预算中的项目经费是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重要的资源支持。所以,充分体现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是学校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的重要目的和任务。其中,比较清楚地确定项目经费建设目的、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是提高项目经费在编制预算阶段的准确性和效益性的重要保证;同时,也为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和执行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所以,规范填写项目预算标书中的绩效目标,及其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是实现项目预算配置准确性、适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环节。 本指南旨在对于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及其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规范填写,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基本概念 (一)绩效目标:是指项目预算实施后,对于所涉及的事物(事务),能够产生的建设效果和效益。绩效目标的描述不可完全概念化,要在定性、定量和定时等三个纬度进行相关描述,所描

述的绩效目标要有可判断和可评价的可能性。 (二)绩效指标:是以年度为单位,对绩效目标定性范围建设效果定量表述。绩效指标的描述必须符合定性范围的规定,必须对所规定的建设效果进行定量表述,以保证绩效指标的可评价性。本指南将根据项目预算类别,对绩效指标的定性范围和定量口径给出规范性指导。 1. 产出指标:是指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成后,所涉及事物(事务)建设发展程度的量化指标,包括以下定性范围:(1)产出数量指标:所涉及事物(事务)本身建设发展数量上的增加,或者是可产生的事物(事务)构成内涵的数量上的增加; (2)产出质量指标:所涉及事物(事务)本身建设发展水平质量上的提升,或者是可产生的事物(事务)构成内涵的水平质量上的提升; (3)产出进度指标: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标志性阶段的时间表和全部项目完成的时间表,以及实现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生效益的可能的时间表; (4)产出成本指标:根据项目预算主要科目口径,对于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成本数额及投入时间的表述,同时描述成本控制的主要措施和可能,不可刻意强调不可实现的节约指标; (5)其他:所涉及项目预算的特殊产出指标。 2. 效益指标:是指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成后,所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预算部门在申请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时填报,作为部门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预算部门整体支出是指预算部门为履行职责或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年度整体支出计划。 二、填报说明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 2、填报单位(盖章):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3、其他情况:单位如实填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预算部门根据各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描述年度内部门使用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根据单位年度计划预期实现的多个目标,依次填报目标1、目标2、目标3等内容。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主要填报单位预期实现的多个目标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等一级指标。 1、产出指标:填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填列某年度单位整体预算执行的具体数量成果。如“培训1000人”、“人均培训50课时”。 质量指标,填列某年度单位整体预算执行的质量水平。如“培训合格率90%以上”。 时效指标,填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第一期培训6月底前完成”、“第二期培训9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填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如“完成业务培训会议需经费5万元”。 (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统一用百分比的形式;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为主。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部门整体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主要包括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二级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如“适龄儿童入学率98%以上”。 经济效益指标,如“净利润提高50%以上”。 生态效益指标,如“饮用水源重金属含量下降70%”。 可持续影响指标,如“万元GDP能耗下降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如“参与培训人员满意度90%以上”。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完整版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预[2011]43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11年度起执行。 附1: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2: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民币5元,望各位同事认真对待, 如有补充或更改之处将另以书面通知。 自身的学习抓的还不够紧,业务技术素质和办公室公文写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同领导、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方面还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交流。在新的一年里,加强专 业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通过多看、多写进一步提高写作水平。积极主动做 好领导的参谋,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同各部门之间联系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取得的成 绩离不开我们办公室团队的支持,我们人员虽少,但个个优秀,大家各尽其责,在自己的 工作岗位上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他们,我为有这样的团队 感到骄傲。另外我还要感谢公司给予我们的一切,虽然目前还面临困境,但更要求我们互 相协作,用优质的服务和业绩来推动公司的发展,将公司的兴衰存亡的责任担当起来, 心怀感恩,共同迎接中源水务辉煌时刻的到来。 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耐心细致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经常找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做学生的贴心人,并把有关情况及时 反馈给主管部门。 报告介绍,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 《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 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2020年年底前将纠正、改进情况和 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 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完善 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严格超收收入的使用。完善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绩效 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 强中央本级和对地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 设等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的工作目标与全县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 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1绩效管理释义 第一条绩效管理是对全县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单位绩效等进行系统考核、评估、分析以及持续改进的管理过程。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考核、绩效评估、绩效分析、绩效改进、绩效沟通辅导、绩效激励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管理循环过程。绩效管理过程,既是对部门、单位及决策者者的检验过程,还是对全县战略、管理体制的检验过程。 1.2绩效管理的意义 第二条绩效管理意义: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系统中,决策者和执行者全部参与进来,各级领导和群众通过沟通的方式,将全县的战略、各部门、单位及领导的职责、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以及各种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通过协作、协调,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群众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从而实现组织的远景规划和战略目标。 第三条绩效管理目的 1.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监

督和管理,统一和规范地推行员工绩效管理制度,保证和促进全县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绩效管理的目的是既“做正确的事”,还要“正确做事”,推动全县绩效的整体改进。通过绩效评估、绩效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根本性问题,形成绩效改进措施,通过绩效沟通辅导和绩效激励等手段,提高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系统思考能力和系统执行能力,推动全县整体绩效的迅速提高。 2. 本制度旨在建立全县统一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设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客观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可以充分反映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业绩,并且通过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资金的拨付挂钩。同时,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为干部职位晋升与培训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据,从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并进一步激发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公职人员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逐步促进全县整体业绩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 1.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及各级公务员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提高各级干部、群众对单位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3.指导全县合理的配置财力资源 4.为干部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5.为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3绩效管理的定位与目标 第五条绩效管理的定位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8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5年5月21日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批复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五条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是绩效目标管理的主体。 第六条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二章绩效目标的设定 第七条绩效目标设定是指中央部门或其所属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适用范围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等。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进行组织和指导。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效率,杜绝“拍脑袋”支出,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浪费。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编制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逐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扩大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绩效管理工作实效。具体安排为: 2019年:对所有扶贫专项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选定单位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及本级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0年:对全县不低于50%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部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1年:对全县县镇两级预算单位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对所有财政资金实施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9289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Model of budget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报告介绍,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20xx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关于20xx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xx年中央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xx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xx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20xx年年底前将纠正、改进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严格超收收入的使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中央本级和对地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 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的整体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衔接,实施绩效问责制度。要完善决算编制。各项决算数字应当做到真实、完整。对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应当强化管理。加强财政基础性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格会计监督。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要加强财政监督。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等重点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完整版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完整版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预[2011]43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中央部门)、地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 二、本办法的考核内容是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别见附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1、附2)。 三、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自我考核。年度终了,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相应的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财政部(一式两份)。 书面说明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对评分表中每项自评得分的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等。 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自我考核情况及书面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财政部考核。财政部对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上报的书面说明材料、自评打分等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采取一定的调查取证,形成评定分数,确定考核结果。 (三)先进表彰。财政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中央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四、本办法从2011年度起执行。 附1: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2: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的年份。如2015年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填写“2016年”。 2、单位名称:按照规范填写预算部门全称。 3、预算绩效管理联络员:一般应由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牵头科室负责人担任。 4、单位职能:简要描述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 5、单位年度收入预算:填写部门年度收入预算资金总额,并按收入来源分别填写。 6、单位年度支出预算:填写部门年度支出预算资金总额,按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别填写,并将其中的“三公经费预算”单独列出。 7、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预算单位根据本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要求及本部门年度发展规划,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根据年度计划预期实现的主要工作任务目标,依次填报目标1、目标2、目标3等内容。 8、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是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主要填报单位预期实现的多个目标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两方面内容。

产出指标:反映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 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部门整体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和影响,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 实际操作中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 9、其他说明的问题: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1、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的年份或申请使用项目资金的年份。如2015年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填写“2016年”;2016年执行中申请本年度使用项目资金,则填写“2016年”。 2、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如属部门预算中的项目,需与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中项目名称一致。 3、项目属性:分为新增项目和延续项目,在选项前的“□”中划“√”。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需列入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预算)批准的、在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

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不单独编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使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三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应用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对象是纳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五条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分工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和指导自治区本级部门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负责组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 能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并负责审核及批复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部门管理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及汇总上报等工作,按照 下载附件教育市场推广方案 2010年4月22日这几天一直在培训核心竞争力什么不仅个人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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