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共享终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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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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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区水电费公摊的计算方式

公摊电费的计算方式

物业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等其他公

共水电费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应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单独列帐,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公开合理分摊,具体分摊方式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

大会同意后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

理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办公所用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分摊。

住宅区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方式可按以下原则确定:公共照明电费按户分摊;二

次加压供水水泵电费按用水量分摊;电梯电费可选择按面积、按户、按常住人口或

月票方式分摊,除经业主大会同意外不得采用零票方式收取电梯费。空置物业业主

公共水电费按正常分摊费用的70%分摊。

一、住宅部分公共能耗的构成:

1、各单元公共用电(包括公共楼梯照明、应急指示灯、电梯动力)

2、公共照明(包括路灯、草坪灯、景观灯、景观水池水泵)

3、弱电系统(包括消防、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消控中心)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5、公共用水(消防系统用水、公共卫生间、景观水池、绿化养护用水)

二、住宅区公共能耗分摊方式:

1、各单元公共用电

各单元楼均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分摊方式按户均摊。

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单元计量电费/该单元已入住户数+(该单元空置户数×70%

2、公共照明

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

3、弱电系统

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按户均摊。

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消控中心计量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月计算公式:

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动力系统电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4、二次供水增压水泵用电

小区住宅部分二次供水分中区和高区,中区和高区分别安装计量电表,电费按实际水量进行分摊; 1-6层市政直供水不参与分摊。

每月计算公式:

中、高区已入住每户分摊金额=【该区计量电费/该区已入住总用水量+(该区空置户总用水量×70%)】×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

小区公共用水有三块水表计量,小区公共用水根据三块水表计量总金额按户由全体户按户均摊。

正常每户分摊金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已入住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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