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一、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和接受农牧业执法业务知识与办案技术、技能的培训。

二、执法人员必须学习法律法规及与农牧业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学习农牧业管理、农牧业保护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四、农牧业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的其他有关知识。

五、每周五下午为农牧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习日,由队长主持全体农牧业执法人员参加。

六、农牧业执法人员必须执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合格领取农业执法证件或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持证方可上岗。

行政执法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农牧业综合执法效率,保证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牧业执法人员须有对举报线索、举报人情况、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内容、行政处罚意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与执法工作有关的事项严格保密的义务。

第三条受理举报时,受理人应当向直接领导报告,不得任意扩大知情范围。

第四条执法人员接到执法行动的指示后,参与执法行动的执法人员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在没有第二人在场的情况下,不得同外界发生通讯联系。

第五条在执法现场,非经执法行动负责人批准,任何执法人员的移动电话不得开机,也不得使用其他通讯工具同外界发生联系。

第六条与案件无关人员,不得无故探询与执法行动有关的事项;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不得同无关人员交谈。

第七条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案件有关材料,不得泄露给案件有关人员;

第八条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应当回避关系的,应当主动要求

回避。

第九条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向拟被处罚人透风报信、泄露举报人情况等严重泄密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考勤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每天的定期考勤,每月进行汇总并向领导汇报情况。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随叫随到。三、全体工作人员病、事假须提前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病假条),作为考勤依据。

四、工作期间,机关人员除公务外,一般禁止外出。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必须外出,要主动与办公室负责人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取得联系。如中途离岗不请假,视同缺勤处理。

五、节假日需要机关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缺勤或脱岗。否则出现问题,严肃追究值班人员。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书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实行统一保管,以便查阅。

2.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坚决贯彻执行《档案法》,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3.农牧业行政文书档案包括农牧业行政执法活动中直接产生形成的各类证据、调查报告、受理、立案、听证、处罚、结案的有关通知书、表格和材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起诉案件的答辩状、应诉等有关材料,以及涉及农牧业行政执法的有关文件和其他具有保管价值、查考利用价值的有关文书档案材料。

4.农牧业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的收集,必须正确、及时、完整、齐全,一般每月底将本月有关的文书档案材料立卷归档,涉及农牧业行政处罚的案件必须在结案后整理归档,严格做到一案一档。

5.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个案由处罚、复议、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形成几个卷宗的,应当合并归档。

6.本局涉及的所有农牧业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农牧业综合在、行政执法支队统一归档和保管。归档后的档案,应根据类别、年度、保管期限等制作归档案件目录和检索卡片。

7.农牧业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的各卷宗装订,必须整齐、牢固、

美观、便于保管使用。

8.因工作需求,可以查阅和调查归档的执法文书档案。需调借档案,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调借期限,调借的档案,不得转借其它单位或人员使用。

9.清理好不归档材料,加强管理,以便临时和短期备查。销毁文件材料应逐件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和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已经归档的案卷和资料(包括复印资料。单据等)不得从卷内抽取和增加资料,的确抽取和补充的应征的档案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同意,按立卷要求办理。

10.严格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的秘密。

执法人员守则

一、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二、执法为民,依法办案,勤政务实。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勤奋工作。

四、克己奉公,秉公执法,遵守纪律,严守秘密。

五、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六、团结协作,服从大局,相互配合,行动一致。

七、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文明执法。

八、热情服务,耐心解释,方便群众。

九、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按法定程序办案。

十、收集证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执法程序

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定案违法告知听证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调查取证当场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

行政执法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凡首次接受投诉、举报、咨询等事项的执法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接受服务要做到态度好、热情礼貌、耐心细致、认真负责。让每位来访、办事、电话咨询、投诉等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第三条首问责任执法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解答,认真受理;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自己熟悉清楚的可直接进行解答,自己没有把握,属电话询问的,要及时告知对方或转接到该项业务的答复部门、联系人和电话;属当面咨询或投诉的,要带领对方到相关执法人员处,做好接洽工作,并负责了解处理结果。

第四条凡不属本部门管辖的事宜,要认真做好解释作,可介绍其到相关职能机关、部门办理,或受理后按规定转办,并及时将转办情况进行反馈。

第五条凡能马上办结或答复的,要立即办结或答复;一时无法办结或答复的,要明确办结或答复的时限或送达的方式;因经办人外出无法办理的,要明确可办理的时间或预约的办法。

第六条在接受咨询、投诉等过程中,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必须进行跟踪记录;对有遗留问题的,要帮助对方解

决,当日解决不了的,必须向其承诺解决时限,并做好记录。第七条在整个接待过程中,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推诿引起对方不满或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情节较轻的,按有关规定制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扣罚岗位津贴、赔偿经济损失、待岗学习等处理;影响极坏或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罚没款物收缴分离制度

第一条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不得自行收缴罚没款,但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二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罚没款由指定的银行代收,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作出罚没款决定时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裁明代收银行的名称、地址和账户名称、账号以及相对人应当缴纳的罚没款数额、期限等,并明确对相对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是否加处罚款。

第四条相对人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第五条罚没款收据由代收银行在被处罚单位个人缴纳罚没款时出具。

第六条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应当按月与代收银行罚没款代收情况进行对账。对未按规定到指定代收银行缴纳罚没款的,案件主办人应责成被处罚单位或个人缴纳并加处罚款,仍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农牧业行政处罚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上述规

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廉洁从政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农牧业综合执法队伍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文明执法,树立农牧业综合执法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条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讲文明,讲礼貌,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第四条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和法律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促进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提升文明执法水平。

第五条农牧业行政机关要将廉洁从政、文明执法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评议范畴,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议,促进制度落实。

第六条设立廉洁从政,文明执法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农牧业执法人员如有违法乱纪和违反本制度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一)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党纪、政纪规定处理;(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构成犯罪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口头批评、警告、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执法岗位处理,并取消其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大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大队的各项工作。

二、贯彻落实农牧业方面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对大队的工作经常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负责组织执法大队的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督促检查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要及时向主管单位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执法公示制度

1.为进一步提高农牧业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公示是指综合执法机构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权益的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

3.行政执法工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书面报告、制度上墙、网络公告和其它可以让执法相对人知晓的方式。

4.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时,应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执法时限告知行政执法相对人。

5.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领导小组责令改正。

海洋渔业船员培训学校制度汇编

海洋渔业船员培训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渔业船员培训程序与有关规定 二、船员培训任课教师管理规定 三、工作人员职责 四、学员守则 五、学员须知 六、渔业船员培训考场纪律 七、课堂纪律 八、渔业船员培训学员宿舍安全管理 九、渔业船员培训学员宿舍公共环境及秩序 十、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保管员岗位职责 十二、出纳岗位职责 十三、会计岗位职责 十四、学员管理制度 十五、学员宿舍管理规则 十六、主机操作规程 十七、辅机操作规程 十八、实操场地规则 十九、跳台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渔业船员培训程序与有关规定

1、渔业公司或渔业有关单位申请办班,须先提供参训人员花 名册 2、学校培训中心根据申报人数情况向福建渔监局申请办班。 3、经福建渔监局批准后通知渔业公司等有关单位组织学员按 时报到注册。 4、报到时学员要认真逐项填写渔业船员专业训练申请表,必 须用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不能涂改;填妥后由服务单位 盖章提交培训中心。 5、报到时须提交材料: ⑴申请表1份 ⑵体检表1份 ⑶身份证复印件2份 ⑷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原件及复印件 ⑹申请无限航区人员提交船员服务簿原件及复印件 ⑺免冠2寸彩色相片3张 6、注册后方能领取培训材料。 7、住宿安排 船员培训任课教师工作管理规定 一、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社国,坚定社会主义办学 方向。

2、热爱成人教育与培训工作,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学生,教书育人; 3、严谨治学,认真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为人师表。 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贯彻的教学原则 1、理论联系实际 2、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 3、传授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 4、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学习相结合 5、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 三、备课 备好课就是授好课的前提。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材;要了解学生学习水平与思想状况,明确教学重点,难点,根据讲授内容的特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认真撰写教案;要选择适当的教学方式,做好教 学模型、挂图、教具、演示实验等准备工作。 开课前,必须提前写出二次课以上份量的教案;课程结束后,必须 将教案装订成册,随时备查,不得无教案授课。 四、授课 授课就是理论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认真讲授每一堂课。 1、要全面讲授。注意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教学。 2、要讲究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深入浅出,因材施教, 努力提高讲课艺术;用语准确简练,表述条理清楚,板书清楚 工整,布局合理。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大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 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 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 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 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集团的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进员工对企业文化的了解,提高管理技能、思想素养和工作能力,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员工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划分 3.1集团行政人力中心权责 3.1.1制定、修订培训管理制度; 3.1.2组织制定集团及各子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3.1.3监督集团各中心部室、子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并阶段性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3.1.4组织集团各中心部室、子公司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通识培训,监督各子公司通识培训开展情况; 3.1.5选聘、评估集团内部讲师; 3.1.6对集团年度培训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交年度培训工作报告。 3.2集团各中心部室权责 3.2.1制定本部门年度业务培训计划; 3.2.2组织并实施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记录、员工培训档案; 3.3各子公司权责 3.3.1制定本公司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及中层以下人员通识培训计划; 3.3.2组织并实施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记录、员工培训档案; 4.内容细则 4.1培训需求调查 4.1.1需求调查的依据 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人力资源规划 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企业文化建设 目标计划、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绩效管理现状、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分配和人员任职能力状况 4.1.2需求调查的方法

重大事件分析法。通过分析本年度关键绩效领域发生的重大不良事件,发现企业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从流程、制度、能力三方面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分析原因,并对症安排培训。 绩效考核分析法。分析绩效不佳的问题所在、责任部门和人员原因所在,针对性地提出流程能力改善计划和个人能力提升计划;分析员工行为表现,得出文化、制度、技能等方面的培训需求。 访谈法。通过访谈各部门、各层级领导、业务骨干,了解业务实际运行状况和员工个人需求,从而筛选培训需求。 问卷法。设计培训需求调查问卷,调查流程、部门运作状况和员工职业发展信息,从而筛选培训需求。 观察法。通过观察被培训对象的现场表现,了解其与期望标准的差距以确定培训需求。4.2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通识培训和业务培训。 4.2.1通识培训 通识培训是指员工工作所需的共通的认识、观念方面的培训。如公司发展历程、战略、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理念,组织结构等,使员工掌握公司共同的语言和行为规范。主要包含四个方面: 4.2.1.1企业愿景、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管理理念等培训内容。 4.2.1.2职业素养培训: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质、职业心态、政务和商务礼仪等。4.2.1.3管理知识培训:计划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控制能力、领导力提升、安全管理、决策思维能力等; 4.2.1.4制度培训:集团各项管理制度。 4.2.2业务培训 主要是任职能力的培训。一般是公司为更新、扩展员工知识面、提升任职能力和晋升职务准备、增进工作效率所组织的各项培训。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4.2.2.1业务知识培训:人力资源、财务、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等知识,生产各工序操作一线岗位的专业培训等。 4.2.2.2操作技能培训:办公软件操作、设备仪器操作、办公器具使用、安全设施操作等。 4.3培训形式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指南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指南 1目的和依据 1.1本指南为各类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第六章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建立并保持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提供指导意见。 1.2本指南按国际海事组织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 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即STCW78/95 公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 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规定的质量要素而制定。 1.3本指南符合国际、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 性要求。 1.4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应符合国际、国内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至少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二章规定的基本要 求。 2适用范围 2.1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船员或学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 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 规定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而设置的或相关 的教育和培训,以及从事上述船员教育或培训的机 构。

2.2实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机构应具有独立的 法人资格。否则,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应覆盖船 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上级机关的有关部门和岗位。 2.3本指南可作为下列用途的参考标准 2.3.1海事主管机关依照STCW78/95公约附则的规则I/10 对其他缔约国的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评价; 2.3.2对从事非强制性船员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的质量评 价。 3质量体系文件的构成 3.1质量体系文件由三个层次组成 3.1.1质量手册,属第一层体系文件,用于阐明船员教育和 培训机构的质量方针,描述其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是 质量体系审核的主要文件,并可用于对外介绍其质量 体系: 3.1.2质量体系程序,属第二层体系文件,用于概括性描述 质量体系要素所涉及的活动,并规定实施这些活动的 途径,是质量体系的核心文件; 3.1.3规范性文件,属第三层体系文件,用于明确具体的工 作要求、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等,是质量体系的支持 文件。 4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原则 4.1立足本单位自行编制,不可生搬硬套其他单位的质量 体系文件; 4.2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注意发挥本单位或本部门 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船员管理制度三篇

船员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船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船员队伍建设,提高船员队伍素质,促进船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维护船舶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根据国家和国际有关法律、法规、公约,结合本公司实际和船员工作特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船员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全体船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船员,以及本公司从事船员管理工作的部门、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所派遣船舶实习、见习、随船的人员,参照本办法。与本公司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船员中心或公司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 第五条按照STCW公约的要求,船员划分为管理级、操作级和支持级。其中,管理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的船员;操作级是指持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聘任为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的船员;支持级是指除管理级、操作级以外的其他船员。 为了便于公司对船员实施管理,本办法将船员划分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两大类。其中,高级船员是指管理级、操作级以及聘任为政委、电机员等职务的船员或上述职务的实习、见习船员;普通船员是指不属于高级船员的其他船员。

第二章用工管理 第六条本公司船员的用工制度应遵循拥有和控制并举的方针,逐步实现高级船员由公司所拥有,普通船员由公司所控制等多元化用工形式。 第七条高级船员的录用 原则上以航海类专业毕业生的招收作为高级船员的主要补充形式,由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统一与各院校协商,确定招收计划后,组织有关人员赴各院校与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 毕业生在实习期间或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退回院校。本公司以外的高级船员,满足适任适岗条件的,可以视情况录用。 第八条普通船员的录用 公司应根据现有船员任职条件和有关规定,通过与公司建立有劳务合作关系的劳务中心(或公司),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只有与劳务中心(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方可安排上船工作。公司应及时将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劳务中心(或公司)备案。 第九条其他人员 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政策需要安置或推荐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和退役运动员等,经考核符合船员条件的,可以视情况录用。 第十条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与船员明确录用关系后,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返聘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船员本人自愿及家属签字同意的前提下,可对一些业

教育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制度 1)学校总部管理机制 ① 学校组织架构 校长 副校长 人 行市销教财力总政场售务务资务部部部部部源部 部 ② 各部门职责 A:校长岗位职责说明书

校长岗位说明书 定责日期所属部门校长定编人数学历要求 行政级别校长 直属上级 1、对教育行业有深入的理解,能与昂立国际教育学校的办学理念一致; 2、有一定的教育行业的管理经验; 3、有较强的宏观调控能力; 基本技能要求 4、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5、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管理能力; 6、善于学习的心态、唯才是用的心态。 a)全面掌控学校的整体发展方向并负责组织实施,向董事长及董 事会负责; 主要工作职责 工作报告内容考核指数 b)组织制定学校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并进行分工、组 织实施; c)领导中、高层管理人员对学校重大事务进行决策; d)主持学校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建立通顺、高效的组织架构; e)制定、更新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f)领导与监督各部门工作。通过目标化管理,制定各部门工作目标 (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监督各部门工作,同时指导、支 持与促进各部门完成目标,提高各部门工作绩效; g)提名学校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 h)提出学校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 i)定期审阅学校的帐表和其它重要报表,全面监控学校的财务状 况、经营状况; j)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k)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l)维护学校运营的正常进行,处理校内偶发事件。 1、向董事会或投资人递交年度、季度工作计划; 2、向董事会或投资人报告年度、季度预算; 3、向董事会或投资人报告年度、季度决算; 4、向董事会或投资人报告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动情况。 1、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2、学校的教职员工稳定情况及人才的储备情况;

人力资源培训制度体系

人力资源培训制度 、培训目的: 1、提高各级员工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提升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发展能力,为个人进步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3、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和主人翁的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热情,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达成对公司文化、价值观、发展战略的认知和认同。 5、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使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和能胜任本职工作。 6、改进员工工作表现,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树立效率原则、效益原则。 二、培训对象: 全体员工 三、培训的种类与内容:公司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人员的不同培训需求,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的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及制度的培训、上岗培训。 1、企业文化及制度的培训目的是通过培训,让新员工了解企业发展史,熟知企业宗旨、企业理念、企业精神和经营范围;学习和掌握企业行政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和道德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为今后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上岗培训培训部门要对新员工拟任岗位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业务知识、日常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操作要领。 (二)在职员工的培训 1、岗位培训: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知识、专业技能、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的培训,丰富和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水平,每次培训集中解决一至二个问题,边学习边操作边提高,让员工了解每个岗位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等。 2、转岗培训:培训部门要对公司一般干部、员工进行内部调动时进行的培训,为其适应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 3、待岗培训、下岗培训: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或不胜任本职工作人员,或经常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人员的培训,以期达到胜任本职工作为目的。培训期间不享受工资和各项补助,费用自理。 4、升职培训:员工职务晋升后的培训,针对新岗位的要求补充必要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尽快

船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船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692船员培训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rew train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船员培训管理规定就是为大家整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欢迎大家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定船员培训的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航运公司及相关机构应当为船员参加船员培训提供便利,组织开展船员船上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 第二章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 第七条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第八条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 (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34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标准版本

航运企业船员安全培训及宣传制度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船舶及船员的航行安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主要部门人员(包括企业主

要负责人、海务部、机务部等主要部门管理人员)、公司下属船舶的全体船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2.1 安全教育的学习时间 (1)企业法人代表、部门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船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不少于12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2.2 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要求

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船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的总体要求 (1)新船员(包括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船舶和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2)电工、焊工、机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企业的管理人员带头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

教育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制度 1) 学校总部管理机制 ① 学校组织架构 ② 各部门职责 A :校长岗位职责说明书 校 长 副校长 行 政 部 市场 部 销售部 教务部 财务 部 人力资源部 总务部

B:副校长或主管岗位职责说明书 副校长或主管岗位说明书

工作报告内容1、向校长递交所管辖部门的年度、季度工作计划; 2、向校长报告所管辖部门的年度、季度预算; 3、向校长报告所管辖部门的年度、季度决算; 4、向校长报告所管辖部门中层的流动情况; 5、每周向校长汇报上周的工作内容、工作业绩、工作失职。 考核指数3、所管辖部门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4、所管辖部门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及人才的储备情况; 5、校长布置其他工作的执行情况及工作心态。 奖罚机制根据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不同,在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中描述。 C:财务部岗位职责说明书

财务部职责说明书 直属上级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定编人数关联部门全校各部门及分校 作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税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 监督学校财产和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2、协助学校领导编制学校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成本及费用预算,销售收 入及利润、税金计划; 3、参与学校重大项目预算; 4、对各分校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 5、拟定学校内部会计核算,做好建帐、记帐、对帐、报帐等工作,健全 会计凭证,加强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地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决算,按时报送校长; 6、拟定学校内部开支控制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7、负责学校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检查现金保管使用权用情 况,办理日常结算事项; 8、负责学校款项收支业务的财务处理以及有关各项费用审核及报销工作, 组织全校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工作,并提出处理报告;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债权债务; 9、编制学校销售利润核算,编制“销售利润明细表”; 10、按时上交各种税费; 11、负责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保 证会计档案的完整; 12、做好学校教师、员工、教师工资的造册、审核、发放工作; 13、组织财务分析,评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时向学校领导提出 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14、积极推选财务管理方面的科学管理方法,培训指导全校财务人员, 组织专业学习; 15、做好学校教材、办公用品的建账、保管、发放工作;及固定资产 的盘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目清晰。 下设岗位会计人;出纳人;仓管人员1人 必需办公用品独立办公室、保险柜、文件柜、验钞机、碎纸机、打孔机、计算机、打印机、 电话1 部(专线)

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之企业培训制度

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之企业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配合XX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员工的胜任能力,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素质、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增强企业团队凝聚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层级的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执行。 三、职责与权限 3.1 人力资源部门 3.1.1. 组织公司各部门,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召集并引导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的培训需求调查、分析、识别; 3.1.2制定、并定期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3.1.3收集各部门提交的年度培训计划,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1.4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3.1.5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3.1.6培训过程的整体控制; 3.1.7 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3.1.8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3.1.9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3.1.10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1.11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1.12培养公司的内部培训师队伍,并建立内部培训师管理制度。 3.2 各部门权责 3.2 .1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3.2 .2制定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2 .3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3.2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3.2 5. 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3.2 .6配合人力资源部门,按照人力资源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并形成培训需求报告,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 四、培训管理 4.1 原则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岗位胜任能力需要,确保培训的针对 性与实 效性。 4.1.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 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力资源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 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力资源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全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 新员工入职培训 4.2.1.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4.2.1.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融入企业文化,完成职业转化,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4.2.1.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2.1.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 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a) 常规类科目: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及其他。 b) 专业技术类科目: 专业线、市场线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适合公司习惯的标准化内容、项目管理流程与强 化训练及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19年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员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统一实施船员培训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定船员培训的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船员培训的种类和项目 第六条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第七条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指船员在上船任职前接受的个人求生技能、消防、基本急救以及个人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 (一)海船船员基本安全;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 第八条船员适任培训,指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前接受的使船员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包括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分为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其中,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包含以下培训项目: (一)船长; (二)轮机长; (三)大副; (四)大管轮; (五)三副; (六)三管轮; (七)电子电气员; (八)值班机工; (九)值班水手; (十)电子技工; (十一)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操作员; (十二)引航员; (十三)非自航船舶船员; (十四)地效翼船船员; (十五)游艇操作人员;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完整版)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见附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

船员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船员远程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船员远程培训,保证船员远程培训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培训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船员远程培训,系指利用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建设的船员远程培训平台实施的船员远程培训,包括选定的强制性培训和非强制性培训。 强制性培训为《船员条例》《培训管理规则》规定的船员培训项目,非强制性培训为船员专业技能、安全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宣传等旨在提升船员适任能力的辅助性内容。 第三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是船员远程培训工作的主管机关,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建设和持续更新远程培训平台; (二)负责确定船员远程培训具体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远程培训平台培训课程的确认。 省级地方海事机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船员远程培训学习点设置,以及指导监督本辖区远程培训学习点远程培训的开展。 分支(市级地方)海事局负责具体管理本辖区船员远程培训点培训的开展,包括船员远程培训的报名、培训过程、结果认定及培训效果评估等内容,并督促本辖区船员远程培训学习点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 第四条船员远程培训学习点的设立要求为: (一)所处地理位置方便船员往来学习或者地处偏远地区附近没有符合法定资质的船员培训机构; (二)满足符合本办法附件1规定的船员远程培训学习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以及管理和维护人员;

(三)能实现对船员学习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四)有健全的船员远程培训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船员远程培训点原则上应在船员远程考试点设置。 第五条船员远程培训学习点应实现以下功能: (一)为船员提供能登录公益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学习的电脑终端 及相关设备的场所; (二)对强制性培训项目学习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三)为船员提供考试报名、业务咨询等服务; (四)为在本学习点参加培训的船员建立电子培训档案; (五)落实船员远程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 第六条设置远程培训点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制定 船员远程培训计划,并定期公布。 第七条参加远程培训的船员,可根据远程培训计划,在网上报名。 通过审核的船员可凭电子凭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约定的船员远程 培训点参加远程培训。 第八条参加强制性培训的船员应当到远程培训学习点参加学习, 由远程培训学习点记录其培训过程并确认学习过程的有效性。 第九条船员远程培训学习点应当对参加强制培训项目学习的船员 的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并将学习记录打印签名后存档备查。船员全部 培训完成后,可在网上或者远程培训点的自助终端打印船员培训证明。 第十条船员可凭强制性培训的远程培训证明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用于船员远程培训课件应当符合船员远程培训课件制作 规范(附件2),并附有相应的教材,在通过主管机关组织按照船员远程培训课件评审规范(附件3)进行的课程确认后方能用于船员远程培训。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doc

精选-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所属行业和规模的不同,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也有所区别,但由于行政管理的内容基本相同,其制度也只在一些局部有所变化。根据广州管理培训讲师的介绍,一般情况下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档案管理、会议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等等,一些中小型企业为提高效率,还把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统统纳入到公司行政管理的范围中。 现在结合具体的行政管理培训有关内容具体讲一下,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档案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公文打印管理制度、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 1、员工礼仪和工作纪律 主要包括:员工的着装、仪表、语言、行为、及商务活动中的礼仪等等。工作纪律主要有上下班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及辞退制度。对一些行业来讲,员工的礼仪和工作纪律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 2、档案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立卷、档案保管期限、保密级别、档案的借阅等等。 3、会议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会议的分类及召开权限、会议的组织、会议纪律、会议记

录、会议跟进等等。 4、印鉴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印鉴的制发、公司印鉴对内对外使用规定、印鉴的权责人及部门、印鉴的保管、印鉴使用登记等等。 5、公文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公文格式及行文规范、收文程序、发文程序、公文归档、公文清退、公文销毁等等。 6、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购置规定、保管制度、领退制度、登记制度。 7、库房管理制度 主要制度包括:人员职责、购置、验收、入库、存储保管、盘点、安全管理等等。对一些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来讲,库房管理制度是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中重要内容。

人力资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员工培训 管理制度 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拟制: 人力资源部 审核: 朱子慕 批准: 杨廉斯

目录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1) 3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保障员工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氛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培训的任务在于:经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使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方面的规范标准;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管理的进步,适时地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的培训,促进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向纵深发展,培育”一人多岗、一专多能”的超前性全面型人才。 第三条员工培训的依据在于:经过每季(月)度绩效考评面谈,由直接主 管根据工作绩效情况和员工技能发展需求就培训达成一致意向。员工培训遵循”学以致用,学用对口”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按需培训,灵活多样,保时保质保量。 第四条公司将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员工的对口培训,保证员工接受培训的权利。同时,员工接受培训后,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 1

第二章培训组织体系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人力资源部设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各部门应设有专职或兼职从事培训管理的人员。 人力资源本部专职培训管理人员负责筹划公司员工培训规划的制定、上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对各职能部门、事业部(中心)、研究院(所)员工培训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指导;各部门培训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上报(本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人员)和组织实施。公司的培训组织体系图示如下: 第六条培训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人力资源本部培训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制定有关培训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02]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水手、机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97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一)申请参加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的人员 (二)开展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机构负责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监督管理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系指在海船上服务的水手、机工,在其任职前接受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英语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 第五条申请适任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大于45周岁 (二)身体健康,符合海员的基本条件;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条培训机构满足下列条件后,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向海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1、3的标准; (四)取得开展“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的资格。 海事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审核确认并报主管机关核准。培训机构在主管机关核准公布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三章适任培训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培训时间不少于645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数不低于本办法附录2、4的纲要要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 总则 1.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 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 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 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 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 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1.2.5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 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 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 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 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 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 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 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认真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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