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津贴学校补贴部分发放办法

班主任津贴学校补贴部分发放办法
班主任津贴学校补贴部分发放办法

班主任津贴学校补贴部分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激发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推进班主任工作规范管理进程,完善奖惩评价机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保持原财政划拨班主任津贴基础上,由学校自筹资金按照平均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再度对所有班主任进行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时间:

按照既定标准由政教处进行核算,每月报请学校批准逐月进行发放

二、发放办法:

基本原则:将200元津贴,按照80元基础性补贴+120元考核性补贴进行逐月发放。

具体方法如下:

80元基础性补贴发放。

由政教处根据现任班主任日常出勤情况进行测算:每月基础性补贴=80/20×实际工作日(每月满勤实际工作日不足20天或超出20天按照20天计算)。班主任因各类原因请假不足一天不予计算,一天及一天以上按照每天10元予以扣除,并补贴给临时替代班主任。

政教处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不定期对班主任在岗情况进行抽查,班主任在工作时间遇事需临时有事外出,可向所在年级组长或政教处请假。无请假记录,抽查两次不在岗视无辜缺岗一天,并按照每天20元标准予以扣发基础性补贴。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可向主管校长申请批准,并在政教处及时备案)每周临时性请假3次以上,按照请假一天,扣发基础性津贴。

班主任出勤情况依据“各处室组组长考勤记录、政教处班班主任请假考勤记录、政教处抽查记录”共同统计进行每月汇总,并经公示后由政教处测算各班主任当月基础性补贴。

120元考核性补贴发放

考核性津贴按照班主任一日常规,分为以下三类进行统计、评价、测算。

(一)、参与组织类

(二)、日常管理类

(三)、其他临时性工作

当月没有布置视为全部达标,布置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三、其他说明

1、300元财政划拨班主任津贴仍按照原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执行,年终随绩效工资发放。如遇班主任请假,300元财政划拨班主任津贴扣发方法不变,200元补助津贴按照本办法规定按日执行。100元考核性津贴,若代替班主任任职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进行领取;如果不足一周仍由原班主任领取;若超过一周但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周按比例与原班主任共同领取,计算时不足一周按照一周分别给替代班主任和原班主任累积。

2、涉及其他班主任工作,如班级成绩、优秀班主任津贴、校园活动奖等班主任津贴奖励性部分的发放仍按照《班级量化考核办法发放》年终随绩效奖励一次性发放。与本办法重叠项目,不相互影响。

3、为鼓励先进,年终经校务会研究课设立若干单项奖,对进步较大,业绩突出的班主任予以一次性奖励。

4、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务会。

5、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冲突,按照上级政策进行调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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