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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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犯罪案例

著名犯罪案例

这是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

战斗。这是一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这是一次生与死、灵与肉的考验。在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的公安、武警5人壮烈牺牲,6人身负

重伤,3名无辜群众惨遭杀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枪战,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作恶多端的[过滤的内容]头目万光

旭被我英勇无畏的公安、武警当场击毙。

在江西萍乡市城北18公里处,有一个4000多米长的溶洞,这就是

号称天下第一洞的龙洞。相传很久以前,有条凶恶的龙在此兴风作浪,妄想变江西为泽国。神通广大的许真君许逊立志为民除害,与

孽龙鏖战于杨岐山区,镇龙于洞内。

日前,在龙洞附近的上栗镇龙合村,也出现了一条嗜血成性的恶龙。于是,一场惊天撼地的人魔大战拉开了帷幕

8月14日17时,萍乡市上栗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今日凌晨1点

左右,万光旭从外地潜入龙合村炉罐冲黎金来(万光旭岳父)家。

值班领导拍案而起:恶魔终于露面了。

万光旭何许人也?此人又名龙啸天,化名老牛,男,27岁,江西永

修县人,系广东、江西两省公安机关重金悬赏通缉的持枪杀人犯。

先后于1995年11月4日和1997年6月25日,在广东从化、惠阳

两市盗窃、抢劫64式手枪两支,伙同其他罪犯,专干杀人越货的勾当,多次抢劫皇冠3.0轿车和其它车辆。1996年绑架过一位澳门老人,枪杀过一名公安巡警。据群众反映,万犯曾是体工队射击队员,能枪打飞鸟,并刻意琢磨过射击原理和爆破技能。他生性暴虐,阴

险狡诈,生活糜烂,先后有4个姘妇。一年夏天,他与其中一个姘

妇在岳父家的后山坡鬼混时,被岳母柳桂文发现。柳实在看不过去,就指责了几句。孰料,万犯竟掏出手枪,顶着柳的头部,咬牙切齿

地说:再罗嗦,老子就毙掉你!

这,就是灭绝人性的万光旭!

8月14日21时30分,武警上栗区中队接到公安分局的电话,指导

员唐绪荣一面集合部队做好战前动员,一面向上级请示报告。8月

14日22时,担任此次行动总指挥的萍乡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万

清带领3名刑警抵达上栗,与公安分局副局长胡世燕和随后赶到的

武警支队参谋长付洪生等人组成了联合指挥组,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制定了行动方案,并将参战的37名公安、武警分成10个战斗

小组,决定次日凌晨4点开始行动。

炉罐冲即黎家冲,因为四面环山,状似炉罐而得名。这里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易守难攻,历史上曾是土匪出没,劫贼藏身之地。

8月15日4点50分,徒步开进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悄悄摸进村庄,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黎金来的房屋。

这是一栋钢筋水泥结构的3层楼房,坐北朝南,位于炉罐冲的西北角,屋前是稻田,视线开阔,屋后是竹林和灌木丛,东西两侧各有

一户人家。根据万犯岳父黎金来事先提供的情报,罪犯住在二楼西

边的后面房间,联指命令刑警大队教导员余伯群、武警实习排长洪

高炉、战士袁自良为第一抓捕小组。为防止狡兔三窟,又指定第二、三抓捕小组和一个机动组策应,其它6个小组分布在房屋周围,形

成必要的包围圈。

15日凌晨5时。第一、二、三抓捕小组9名突击队员越过西面的土

围墙,接近后门。这时,袁自良上前轻轻一推,发现举报人黎金来

未按约定打开后门闩。情况突变,参战人员准备暂停行动。恰在这时,黎家的狗不断发出叫声,紧接着,黎家一楼的灯亮了,罪犯的

岳母柳桂文打开后门,余伯群和袁自良顺势挤了进去。柳见状大叫:你们干什么,我女儿和女婿都不在家。

余伯群、

袁自良将其推进房间,随后其他人员也跟着进了屋.突击队员刚到楼

梯口,就听到楼上传来子弹上膛的声音。不好!有情况。刑警教导员

余伯群立即将走廊和厅堂的电灯关掉,抓捕人员摸黑冲向二楼轰、轰,罪犯接连扔出2枚手雷。刑警叶培旺、余树荣被炸伤,慌乱中

从二楼跑向一楼的黎树林(万犯的小舅子)也被当场炸死。武警实习排

长洪高炉与3名民警趁着烟雾快速冲上三楼楼顶,其余人员撤至一楼,一边抢救伤员,一边占领有利地形。

哒哒哒 . 砰砰砰

我公安武警与罪犯正式交火,一场你死我活的血战在短兵相接中打

响了。5点10分,罪犯窜至二楼阳台西南角,欲跳向楼下的草堆后

逃跑。被武警上栗区中队司务长石礼勇及时发现,石礼勇果断射击,罪犯扔下一枚手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石礼勇奋力推开身边的战

士钟华和另一名公安,而自己却倒在血泊之中,带着深深的遗憾告

别了人世。事后,我们在采访中得知,8月15日这一天本是他的大

喜之日,为了部队的工作,他曾先后三次推迟婚期,然而,当他正

式敲定日子后,却过早地离开了心爱的人.

5点12分,罪犯又跑到阳台东面,见楼下有人影晃动,又扔下一枚

手雷,将2名公安人员和1名武警参谋炸伤,并向我方疯狂扫射。

担负阻击任务的副班长徐培岩迅速隐蔽接敌,用自动步枪牵制罪犯

火力,协助其他战友救出伤员。

与此同时,一楼的围捕人员向二楼发起猛攻,罪犯怆惶逃窜,当他

窜至三楼平台时,与占领在此的民警、武警发生对射。罪犯在强大

的火力压制下,退至一楼。此时,隐蔽在一楼厅堂餐桌下的武警战

士袁自良抓住战机,果断击发。罪犯被击中腹部后,滚入东边后房

负隅顽抗。袁自良因子弹打完撤至室外。一直潜伏在西侧前卧房的

刑警大队长刘云声发现歹徒,迅速向罪犯射击,在对射中,刘云声

虽然穿了防弹衣,不幸头部中弹,以身殉职。

罪犯暗自得意,脱下刘云声的防弹衣、警上衣穿在身上,戴上钢盔,取走77式手枪(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leon 的情节)。5时30分,屋外的余伯群听到屋内有妇女、小孩的哭叫声,一边组织力量掩护,一边派陈江和易成根两干警冲进屋内,将万犯的两个小孩和岳母强

行救出。并通知留在屋内的民警撤出。刑警谢洪威正准备随陈江等

一起撤出时,发现一公安躲在猪舍旁,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易成根,谢洪威情知有诈,立即向伪装了的罪犯射击,罪犯左躲右闪,连开

几枪,击中谢洪威的头部,谢洪威不幸牺牲。

罪犯捡起谢洪威的54式手枪后窜至一楼大厅,与正在搜索的武警新

战士陈自军相遇,陈自军误以为是自己人,遭罪犯偷袭,胸部、腿

部多处中弹,但仍顽强还击,罪犯此时因腹部枪伤肠子都流出来了,但还是制服挟持了武警陈自军,抢去其枪支。罪犯挟持陈自军企图

从东边瓦房前门脱逃,当发现有围捕人员时,又挟持陈自军返回屋内,窜至三楼楼梯口。罪犯用手枪抵着陈自军的头部丧心病狂地叫嚷:你们都把枪放下,不然我就打死他。

此时,血肉模糊的陈自军拼足最后一丝力气高喊:不要管我,快开

枪! 罪犯恼羞成怒,凶残地扣动扳机,陈自军当即瘫倒在地,献出了

年仅20岁的生命.

罪犯见从楼顶无法脱逃,陡然生出一个调虎离山之计,反身窜至二

楼西边后卧室,从窗口将隔壁的中年妇女陈美华打死。陈的儿子黎

伟跑去相救,也未能幸免于难,一朵12岁的生命之花就这样凋谢了

之后,罪犯窜至一楼东边瓦房厅堂。占领三楼平台的3名民警在子

弹打尽的情况下,先后从三楼往东侧瓦房顶撤退,分局治安科长余

锦云被罪犯发现,罪犯听到动静,急忙向屋顶射出两梭子弹,余锦

云身中8弹(动打动匆忙射击还能命中8弹!),被刚刚赶来增援的6

名武警官兵及时救出。

6点25分,凶狠狡诈的万光旭见从屋前不易突围,便窜到后门。被

潜伏在西北角的武警副班长刘荣昭发现,刘荣昭马上用对讲机向参

谋长报告,被罪犯击中肩部和右腿。参谋长付洪生、战士杨勇冒着

枪林弹雨前往营救,在战士钟华的火力掩护下,刘荣昭得以脱险。

6时40分,罪犯冲出包围圈,向后山西北方向逃窜。金山派出所副

所长彭新安见状纵身前去堵截,武警战士钟华和陈礼红从罪犯后方

包抄。在屋后约80米远的山坡上,罪犯与堵截在此的彭新安和埋伏

在附近的民警刘德楚发生枪战。彭新安将歹徒击成重伤倒在地上,

自己不幸被罪恶的弹头击中眉心,壮烈牺牲。

10分钟后,6时50分,武警战士钟华、陈礼红在灌木丛中发现奄奄

一息的罪犯,两人奋不顾身扑向敌人,一人扭住一支胳膊,将血债

累累的罪犯万光旭擒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战,曾经不可一世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武警官兵在打扫战场时,从罪犯身上和藏匿之地搜出各种枪支6支,子弹39发,管制刀具一把。国家公安部、武警总部、江西省委、省政府对这次围歼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参战人员为人民立了

一大功,为社会除了一大害。

【篇一:著名犯罪案例】

【著名的杀人案和有名的murders】

因为实在太多了,之前也有人回答过类似的问题,网上也有很多资

料可以搜的到,我就不一一细说了,先说几个大家不知道的:

约翰g海案(johng.haigh)人称硫酸浴杀手,20世纪30年代中期伦敦,有这么一位专门杀了人之后往尸体上泼硫酸的凶手,然后把

尸体残渣倒在下水道里冲走的,1944年夏天被执行死刑!

艾尔默.麦卡迪案(elmermccurdy)1911年在德克萨斯劫持火车被

同伙杀了,他的尸体被大量砒霜灌注,还被封了蜡,然后用于马戏

团和公园供人参观,因为大家以为是假人,直到有一天,有人不小

心碰到了他的手臂,掉下来摔坏了,才发现里面竟然有骨头!!

卡尔.威斯博士案(hueypierelong)路易斯安那州长,1935年死于

国会大厦枪战中,但此案的唯一证据被销毁了,他的上级也不允许

检查他的尸体,就这样死于混战中,谁杀的也不知道!

欧根斯特.切.格瓦拉(ernesto che guevara)1966年他自己组织了

一个共产主义游击队(听起来熟吧)不幸的是在玻利维亚被人击退

了,抓到了本人,10月9号呗处决了,然后把,他的兄弟去认尸,

想领回家,但是吧,大家告诉他兄弟,尸体被火化了,木有了,但

是过了好几年,别人竟然发现他的尸骨被埋在地里!

杰弗瑞.达莫案(jeffrey.dahmer)这个人应该比较有名了,1991年在威斯康星州家中被捕,在过去的13年里,杀了好多人,他是专杀搭车的,用麻醉针弄晕,带回家,勒死,然后分尸,奸尸,有的还

做活人实验,比如脑白质切除手术,在认的脑袋上开个洞,然后注

入盐酸,导致人的瞬间死亡(有时候我想国外的杀人犯怎么个个都

比我们这些学渣会运用物理化学知识,动手能力绝对比国内的犯人

强100倍),然后他还录像,把怎么弄死人的经过拍下来,然后还

吃人肉,对!就是你们电影上看到过的变态行为,他都全了!1994

年被同牢的人打死,这也不奇怪,资本主义民主国家虽然没有死刑,但是有民主呀,就在监狱打死你个人渣又如何?

托马斯.卢瑟案(thmasluther)1993年杀了一个丹佛的女孩,在国

外吧,小孩失踪特别能引起警察的重视,所以吧,这个人在杀了这

个女孩之后,就抛尸到附近的山上,但是警察怎么也找不到证据,

神奇的是,这个人因为其他的案件被起诉了,他为了减刑,竟然自

己告诉了警察抛尸的地点,然后一个植物学家,从找到的尸体上,

分析出了这些植物生长了2年多了,就是小女孩大概死的时间也符合,于是被判了48年监禁!

扎卡里.泰勒案(zachary taylor)美国第12任总统,但是吧,

1850年7月4号的下午,大家都知道这是什么日子,在为华盛顿纪

念碑奠基后,回到家里吃了一些蔬菜啊,

水果啊,喝了一点黄油牛奶,就开始胃痛,上吐下泻,5天后,竟然

死了,所以吧,中国的饮食还是比较不容易出事,毕竟高温消毒,

不过这个总统也太不小心了,竟然不让人试毒就吃?

绿河杀手(greenriver)这个案子烂大街了,我就不讲了,很多电影都是由这个改编的,有兴趣的童靴自己去网上看,从1982年开始,

西雅图的塔科马地区有49名女性被谋杀,截至1990年,嫌疑犯就

有将近1000人,但是没抓到凶手,后来发现这个凶手有一个特点,

就是喜欢把一种医疗设备留在女性尸体内!

马克.普特南案(mark s ,putnam)这个人是个特工,1987年fbi

学院毕业的然后在1989年竟然杀死了自己的线人,为什么呢?因为

这个线人是个叫susansmith的女人,和他搞婚外情,然后就威胁他,要告诉他老婆和上司,这哥们一着急,就起了杀心,杀完人,

也是开车抛尸在离皮克维尔5英里远的沟渠里,但是受到良心的谴责,还是自首了,判了16年徒刑(一级过失杀人),在宾夕法尼亚

服了10年就释放了!

詹姆斯.s.多拉撒其斯(英译真是不舒服,这都什么破名字)1993年

南澳大利亚的阿德莱德叫snow town名字倒是挺美的,一间破旧的

地下室里发现了6个黑色垃圾袋,打开一看,是被酸性物质腐蚀的

尸块,其中有15只脚,就是他!杀害了2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有

其他一共11个人,2001年6月,被判终身监禁,你会问怎不判死刑,这样的人,还不去死?有时候活着比死了更难受!像这样的人渣

在监狱里会被人怎么样,呵呵,你试试!

巴克.洛克斯顿(d.buchruxton)1935年9月英格兰,他和妻子吵架,

之后他妻子就失踪了,之后他妻子的仆人也失踪了,然后不久人们

在梦菲特附近的amnon河边发现了一条人的胳膊,是用报纸包着的,然后警察又在周围发现了370块骨头,专家推测他妻子和仆人是在

他家的浴缸里被肢解,1936年在曼切斯特的strangeways监狱被

绞刑,同样是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就比美国更直接!

好了再说几个大家都知道的,中国的:

白银连环杀人案

刁爱青碎尸案

朱令“铊”中毒案

天上人间花魁遇害案

山城红衣男孩事件

独山子二人车失踪案

彭加木失踪事件

雨夜屠夫(改编成电影过)

1985年八仙饭店(人肉叉烧包原版)

hello kitty藏尸案

屯门色魔

纸盒藏尸案(这个好像凶手没抓到)

康怡花园烹尸案(国内首个熟尸吧)

三狼奇案

秀茂坪烧尸案

宝马山双尸案(很多都改编成电影过)

佳宁谋杀案

以上案件想看细节的问百度吧,大陆的案件,因为保密性比较好,

新闻不属实,所以你懂的,没什么可看性!

国外的经典案例还有很多,有名的杀手也很多:

什么开膛手啊,艾伯特.菲舍啊,简.潘拖啊,伊丽莎白.巴索利(血腥

玛丽啊)玛丽.贝尔啊,约翰.李斯特啊,还有那个寄信给爱迪生公司

的炸爆狂人,对了,就是被玩坏了的那个梗:当你看见他的时候,

他会穿着一件扣紧的双排扣西装!杀了自己披头士偶像列侬的那哥

们叫马克查普曼,“杜塞尔多夫的吸血鬼”柯登,等等等。。国外变

态真的好多啊。。我都数不过来,也说不完。。

网上都有,自己去看就行了,还有个比较著名的凶手我不想提,私

人原因,你们懂就好了。。恩。。咳咳

还有说个我最感兴趣而是关注率最高的,莫过于李昌钰经手的这件了,我就多写点自己的分析吧:

【辛普森案】和【莱温斯基案】,有兴趣的童鞋自己扒去。。

这2个案子都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当时,美国人民股票也不想

看了,店也不想开了,街上没人逛街,都坐在家里看直播,所有新

闻都是切换到这2个案子的特别报道里!慢慢长路,一个官司打1

年过,最后落在李昌钰手里才落下帷幕,美国人才肯相信证据的力量!

第1个辛普森案,喜欢运动的朋友一定知道,1994年,全美文明的

国脚辛普森的前妻和男友被人捅死的自家花园里,她的前夫就是辛

普森,他们住的地方相隔不到一个街区,当晚10点15分发现尸体,11点辛普森坐特约班机去了另一个城市,警察接到报案立马让辛普

森坐第2天的飞机赶回来,以下是当时洛杉矶警方调差辛普森就是

凶手的铁证:

1.在现场发现了辛普森的鞋印,这双鞋是全球限量版,一共250双

2.在凶案现场的后花园,发现了一只右手皮手套,上面有被害人的血迹,在辛普森家里发现了另一只左手

3.在现场的地上发现了nda和辛普森一模一样的血迹

4.在辛普森家里发现了一把刀(凶器)

5.辛普森的司机说,当天辛普森叫他10.30点去家接他,但是一直等

了半小时未见人,11点有黑影从他家后院进去,然后辛普森再从正

门出来,上车去了机场

好了,如果你是法官和陪审团,这样的案子,100%肯定是判一级谋

杀了对不对?铁证如山,有动机,有家暴前科,有血迹,有目击人,

但是李昌钰让全美人民大跌眼镜,比残血上高地5杀翻盘还要精彩啊,有木有?!吊了美国人民一年胃口,让美国媒体高潮了一整年,终于到了判决的一刻,因为李昌钰是负有盛名且德高望重的民间刑

侦人员,所以美国人不相信fbi却相信一个华人!没错!还真就翻案了,当时真是举国沸腾,骂声连连,但法官和陪审团还是站上李昌

钰的证据这边,先说是怎么翻案的吧:

1.在案发现场还发现了一些碎纸片,这些纸片拼好了,是一个鞋印,但这个鞋印是第4个人的,不属于辛普森和2个死者的,就是有其

他人在案发时在现场

2.那只皮手套辛普森更本戴不上去,因为手太大了

3.地上发现的血液里有防凝剂,学过化学的同学都知道是用来保存血液,防止它自然凝固的,人体的血液是不含这个的

4.那把凶器上没有任何血迹

5.当时辛普森说自己在卧室睡觉,并没有出门

李昌钰补充的一条:洛杉矶警方并没有对第1案发现场录影,说是

整个警局的录像机都坏了

不管你有没有看过推理小说或者刑事侦缉档案,或者你对这些一概

不知,看过这些资料也大概能看出点东西来了吧?这分明是陷害,

谁陷害?洛杉矶警局陷害体坛大明星!!太劲爆了,你敢信?美国

人民都不信,但是美国的司法就信了,最后辛普森无罪释放了。讲

到这里事情就结束了,虽然我也是站在证据这一边的,但是你和我

都会问,那特么的凶手到底是谁?这个人到今天,都没有被抓到!

美国还是有很多人,都说,凶手就是辛普森,他只是钻了当然取证

流程不严谨的漏洞而已!

在我看来,事情推论是这样的:当晚确实是辛普森错手杀了前妻和

她男友,但毕竟人家是大碗,手里肯定有王牌,于是在10点15到

11点这段时间里,他猛打这些高级律师,内行人员的电话,他们想

尽办法,于是出了一个险招,这个是招真是不成功便成仁,要知道

当时的辛普森是全美人民最爱的国脚啊,财力非常雄厚,想收买整

个专案组也不是不可能!他们制造了先诬陷,后翻案的一招险棋!

因为实在是铁证如山,傻子都知道是他杀的,但是美国司法就是看

证据说话,那有经验的律师搅破脑汁也要帮他躲过这一劫啊,要我,我也会那么做!先串通去现场的警方人员,做为证,把一些假的不

能再假的证据丢在现场,然后抓人,当这些证据被证伪的时候,不

管辛普森有没有杀人,这个案子都是判他无罪的,这就是翻案精髓

所在!这和国内有点不一样。也许是利用里司法的漏洞吧,还有一种更简单的猜想就是辛普森买凶杀人,也就是现场出现的第4人,花钱消灾或者毁尸灭迹,但最后他都是把线索引向自己,再利用为证为自己翻案,不得不说,真是高端黑啊!后来他本人还出了一本畅销书《如果我杀了》

时间有限,具体来龙去脉先不细说了,克林顿老爷的性丑闻事件:旁边就是电暖气,也是雪中送炭啊!算了不说这个案子了,因为这个事件就是前几年发生的,大家都知道,网上也有相对多的资料,自己自己去查来看,也是很精彩,总统陛下和白宫小实习生有不适当关系,当着全美媒体面前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的克林顿,啧啧啧。。。最后李昌钰在小莱的裙子上发现了克林顿的津液,说明一切,但是这次并没有像弹劾尼克松一样弹劾克林顿,从这里你可以看出什么?我看出了,美国人民对个人隐私持有很大的宽容度,而尼克松的谎言是因为政治因素,所以美国人民没有姑息,民意到底能不能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制度的标准,这也得看人,要放在别的国家,这些事是不会发生的,信仰和知识,是一方面,民众的认知能力又是另一方面,一个国家需要什么样的领导人,必须是有鉴定能力的人民说了算!

还有很多李博士经手的案子,比如:

菲儿.斯佩克特案

布朗餐馆屠杀案

教堂神器室谋杀案

警察枪击案

波斯尼亚和克罗地亚大屠杀案

伊丽莎白.斯玛特案

斯科特.彼得森案

唐兹兄弟案

迈尔斯/丰塔纳案

(这些案件就不在这里说了,如有人需要办案细节,完整的案件资料,我在评论里单独回复)

这是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这是一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这是一次生与死、灵与肉的考验。在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的公安、武警5人壮烈牺牲,6人身负重伤,3名无辜群众惨遭杀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枪战,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

作恶多端的[过滤的内容]头目万光旭被我英勇无畏的公安、武警当场

击毙。

在江西萍乡市城北18公里处,有一个4000多米长的溶洞,这就是

号称“天下第一洞”的龙洞。相传很久以前,有条凶恶的龙在此兴风

作浪,妄想变江西为泽国。神通广大的许真君——许逊立志为民除害,与孽龙鏖战于杨岐山区,镇龙于洞内。

日前,在龙洞附近的上栗镇龙合村,也出现了一条嗜血成性的“恶龙”。于是,一场惊天撼地的人魔大战拉开了帷幕——

8月14日17时,萍乡市上栗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今日凌晨1点

左右,万光旭从外地潜入龙合村炉罐冲黎金来(万光旭岳父)家。

值班领导拍案而起:恶魔终于露面了。

万光旭何许人也?此人又名龙啸天,化名“老牛”,男,27岁,江西

永修县人,系广东、江西两省公安机关重金悬赏通缉的持枪杀人犯。先后于1995年11月4日和1997年6月25日,在广东从化、惠阳

两市盗窃、抢劫64式手枪两支,伙同其他罪犯,专干杀人越货的勾当,多次抢劫皇冠3.0轿车和其它车辆。1996年绑架过一位澳门老人,枪杀过一名公安巡警。据群众反映,万犯曾是体工队射击队员,能枪打飞鸟,并刻意琢磨过射击原理和爆破技能。他生性暴虐,阴

险狡诈,生活糜烂,先后有4个姘妇。一年夏天,他与其中一个姘

妇在岳父家的后山坡鬼混时,被岳母柳桂文发现。柳实在看不过去,就指责了几句。孰料,万犯竟掏出手枪,顶着柳的头部,咬牙切齿

地说:“再罗嗦,老子就毙掉你!”

这,就是灭绝人性的万光旭!

8月14日21时30分,武警上栗区中队接到公安分局的电话,指导

员唐绪荣一面集合部队做好战前动员,一面向上级请示报告。8月

14日22时,担任此次行动总指挥的萍乡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万

清带领3名刑警抵达上栗,与公安分局副局长胡世燕和随后赶到的

武警支队参谋长付洪生等人组成了联合指挥组,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制定了行动方案,并将参战的37名公安、武警分成10个战斗

小组,决定次日凌晨4点开始行动。

炉罐冲即黎家冲,因为四面环山,状似炉罐而得名。这里地形复杂,沟壑纵横,易守难攻,历史上曾是土匪出没,劫贼藏身之地。

8月15日4点50分,徒步开进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悄悄摸进村庄,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黎金来的房屋。

这是一栋钢筋水泥结构的3层楼房,坐北朝南,位于炉罐冲的西北角,屋前是稻田,视线开阔,屋后是竹林和灌木丛,东西两侧各有

一户人家。根据万犯岳父黎金来事先提供的情报,罪犯住在二楼西

边的后面房间,联指命令刑警大队教导员余伯群、武警实习排长洪

高炉、战士袁自良为第一抓捕小组。为防止狡兔三窟,又指定第二、三抓捕小组和一个机动组策应,其它6个小组分布在房屋周围,形

成必要的包围圈。

15日凌晨5时。第一、二、三抓捕小组9名突击队员越过西面的土

围墙,接近后门。这时,袁自良上前轻轻一推,发现举报人黎金来

未按约定打开后门闩。情况突变,参战人员准备暂停行动。恰在这时,黎家的狗不断发出叫声,紧接着,黎家一楼的灯亮了,罪犯的

岳母柳桂文打开后门,余伯群和袁自良顺势挤了进去。柳见状大叫:“你们干什么,我女儿和女婿都不在家。”余伯群、

袁自良将其推进房间,随后其他人员也跟着进了屋.突击队员刚到楼

梯口,就听到楼上传来子弹上膛的声音。不好!有情况。刑警教导

员余伯群立即将走廊和厅堂的电灯关掉,抓捕人员摸黑冲向二楼……“轰、轰”,罪犯接连扔出2枚手雷。刑警叶培旺、余树荣被

炸伤,慌乱中从二楼跑向一楼的黎树林(万犯的小舅子)也被当场

炸死。武警实习排长洪高炉与3名民警趁着烟雾快速冲上三楼楼顶,其余人员撤至一楼,一边抢救伤员,一边占领有利地形。“哒哒哒……”.“砰砰砰……”

我公安武警与罪犯正式交火,一场你死我活的血战在短兵相接中打

响了。5点10分,罪犯窜至二楼阳台西南角,欲跳向楼下的草堆后

逃跑。被武警上栗区中队司务长石礼勇及时发现,石礼勇果断射击,罪犯扔下一枚手雷,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石礼勇奋力推开身边的战

士钟华和另一名公安,而自己却倒在血泊之中,带着深深的遗憾告

别了人世。事后,我们在采访中得知,8月15日这一天本是他的大

喜之日,为了部队的工作,他曾先后三次推迟婚期,然而,当他正

式敲定日子后,却过早地离开了心爱的人.

5点12分,罪犯又跑到阳台东面,见楼下有人影晃动,又扔下一枚

手雷,将2名公安人员和1名武警参谋炸伤,并向我方疯狂扫射。

担负阻击任务的副班长徐培岩迅速隐蔽接敌,用自动步枪牵制罪犯

火力,协助其他战友救出伤员。

与此同时,一楼的围捕人员向二楼发起猛攻,罪犯怆惶逃窜,当他

窜至三楼平台时,与占领在此的民警、武警发生对射。罪犯在强大

的火力压制下,退至一楼。此时,隐蔽在一楼厅堂餐桌下的武警战

士袁自良抓住战机,果断击发。罪犯被击中腹部后,滚入东边后房

负隅顽抗。袁自良因子弹打完撤至室外。一直潜伏在西侧前卧房的

刑警大队长刘云声发现歹徒,迅速向罪犯射击,在对射中,刘云声

虽然穿了防弹衣,不幸头部中弹,以身殉职。

罪犯暗自得意,脱下刘云声的防弹衣、警上衣穿在身上,戴上钢盔,取走77式手枪(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leon 的情节)。5时30分,屋外的余伯群听到屋内有妇女、小孩的哭叫声,一边组织力量掩护,一边派陈江和易成根两干警冲进屋内,将万犯的两个小孩和岳母强

行救出。并通知留在屋内的民警撤出。刑警谢洪威正准备随陈江等

一起撤出时,发现一“公安”躲在猪舍旁,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易成根,谢洪威情知有诈,立即向伪装了的罪犯射击,罪犯左躲右闪,

连开几枪,击中谢洪威的头部,谢洪威不幸牺牲。

罪犯捡起谢洪威的54式手枪后窜至一楼大厅,与正在搜索的武警新

战士陈自军相遇,陈自军误以为是“自己人”,遭罪犯偷袭,胸部、

腿部多处中弹,但仍顽强还击,罪犯此时因腹部枪伤肠子都流出来了,但还是制服挟持了武警陈自军,抢去其枪支。罪犯挟持陈自军

企图从东边瓦房前门脱逃,当发现有围捕人员时,又挟持陈自军返

回屋内,窜至三楼楼梯口。罪犯用手枪抵着陈自军的头部丧心病狂

地叫嚷:“你们都把枪放下,不然我就打死他。”此时,血肉模糊的

陈自军拼足最后一丝力气高喊:“不要管我,快开枪!”罪犯恼羞成怒,凶残地扣动扳机,陈自军当即瘫倒在地,献出了年仅20岁的生命.

罪犯见从楼顶无法脱逃,陡然生出一个调虎离山之计,反身窜至二

楼西边后卧室,从窗口将隔壁的中年妇女陈美华打死。陈的儿子黎

伟跑去相救,也未能幸免于难,一朵12岁的生命之花就这样凋谢了……之后,罪犯窜至一楼东边瓦房厅堂。占领三楼平台的3名民

警在子弹打尽的情况下,先后从三楼往东侧瓦房顶撤退,分局治安

科长余锦云被罪犯发现,罪犯听到动静,急忙向屋顶射出两梭子弹,余锦云身中8弹(动打动匆忙射击还能命中8弹!),被刚刚赶来增援

的6名武警官兵及时救出。

6点25分,凶狠狡诈的万光旭见从屋前不易突围,便窜到后门。被

潜伏在西北角的武警副班长刘荣昭发现,刘荣昭马上用对讲机向参

谋长报告,被罪犯击中肩部和右腿。参谋长付洪生、战士杨勇冒着

枪林弹雨前往营救,在战士钟华的火力掩护下,刘荣昭得以脱险。

6时40分,罪犯冲出包围圈,向后山西北方向逃窜。金山派出所副

所长彭新安见状纵身前去堵截,武警战士钟华和陈礼红从罪犯后方

包抄。在屋后约80米远的山坡上,罪犯与堵截在此的彭新安和埋伏

在附近的民警刘德楚发生枪战。彭新安将歹徒击成重伤倒在地上,

自己不幸被罪恶的弹头击中眉心,壮烈牺牲。

10分钟后,6时50分,武警战士钟华、陈礼红在灌木丛中发现奄奄

一息的罪犯,两人奋不顾身扑向敌人,一人扭住一支胳膊,将血债

累累的罪犯万光旭擒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战,曾经不可一世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武警官兵在打扫战场时,从罪犯身上和藏匿之地搜出各种枪支6支,子弹39发,管制刀具一把。国家公安部、武警总部、江西省委、省政府对这次围歼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参战人员为人民立了

一大功,为社会除了一大害。

第八名董雷

发生在九七年岁末的古城西安,沣河派出所老张赴陕西办案,途遇

车祸,因抢救旅客失血过多而晕倒,随身携带的**手枪不翼而飞。

西安市**八处(刑事侦查处)受命侦破,在风雪严寒的艰难追踪中,

线索扑朔迷离、头绪万千。机智的探警们精心侦破了一起又一起枪案,但均不是这把丢失的枪。同时,这把枪在古城杀出租车司机、

杀货运司机、杀家俱公司老板,连连见血。公安干警与一群心狠手毒、狡猾奸诈的凶犯斗智斗法。狡兔三窟的凶犯几次得手的危急状

态下,被探警们紧紧追逼而功败垂成。

时至九八年三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第一站定在西安,四月份先

遗队要赴古城。公安部下死命令,必须在三月底破获枪案。市**加大

追捕力度,探警们废寝忘食,火车站军警大围捕,西安外半夜大堵截,查线索至银川,追踪迹于上海,凶犯终于稳不住阵脚,企图杀

掉当年卖枪人以灭口、再度远走高飞时,被探警们紧紧咬住,三天

三夜,连连出击倒毁西安老巢,捕犯北京,抓凶武汉,赶在三月二

十九号胜利破案。此时离公安部要求仅差了两天,从丢枪起算整整

四个月。

第九名龙治民

20年前,这个人制造了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48条人命!48条尸体就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

龙治民杀人案

龙是陕西省商州市金陵寺镇人,和我朋友老家大概有20里的距离,

所以我对他的事迹比较了解。龙的案发后,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个

案子一直没有公开,以至很多人都不知道龙案可能是中国第一杀人案,今天,已经距离龙案20年了。20年前的案子,不可能一直隐

藏下去的。

为防止同案犯在逃、自杀或相互杀人灭口,侦破领导小组指示西南

各乡,尤其是龙犯所在的杨峪河乡、龙犯的原籍仁治乡、龙妻闫淑

霞娘家所在的金陵寺镇以及邻近王墹的刘湾乡的乡村干部和民兵治

保组紧急动员起来,对辖区内的曾有前科者和有劣迹者实行监控,

并对行迹异常者予以关注。

至于案发地王墹村,被一支武警部队包围封锁起来,通往村外的各

路口都站立着荷枪实弹的警察。自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

王墹村沉默数年的钟声再度被敲响了。6月2日午后,村干部站在几

成废墟的老戏台上,向集合在台下的村民宣布了一个决定。基于法

律方面的考虑,不便给决定以某种正式形式,该决定便没有诉诸文

字更不能记录在案,而是口头下达的。所以王墹村干部没有使用“宣布”或类似于它的字眼,甚至避免给村民造成他在“传达上级决定”的

印象。没有什么决定,只是一件事。“现在给大家说个事。目前这个

案子还在保密阶段,为避免走漏风声,给公安人员进一步侦察带来

不便,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没什么要紧事就不要离开村子了。据公安

人员推测,龙治民很可能有同伙,如果风声传到同案犯耳里……”一

些有头脑的王墹人马上品出了这番“禁令”的真正含义。他们议论道:“要说防止走漏风声,风声在前几日早被围观的外村人传扬出去了。

龙治民的同伙若在外村,早就逃的逃,毁赃的毁赃了。公安机关怀

疑龙的同伙就在王墹村里!”于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人人眼里满含

疑问。此后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门窗禁闭,出门时彼此碰见了,也

只是淡淡打个招呼,没有多余的话,全村一时处于相互猜忌的惶惶

不安的紧张气氛中。

起尸,照相录象,编号登记,解剖……

黄昏7点多,掘出的尸体数目已经升至20。夜幕降临,勘验工作停

下来。王扣成对周玉局长说了那段时间里唯一的一句调侃的话:“这

跟临潼的兵马俑一样哩!”

5月31曰黎明,“3号坑”的挖掘与尸检工作重新开始,尸体的数目

继续上升。

上午11点,“3号坑”清理完毕,整整33具尸体。

对于和平时期的凶杀案,它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勘验人员相继走出席围,摘下口罩扔掉,长长出了一口气。

然而干警们不敢稍有松懈,虽然没有迹象表明案情还有扩大的可能,但也无迹象表明案情会就此终止。稍事休息之后,大家手执有金属

尖头的标杆在龙家周围探测。谁也不希望再有所发现,即使再发现

什么,也希望是有关的物证。大家心理承受力已到了极限。就在这时,上午11时30分左右,当一个干警再一次把标杆插进土地时,

他突然僵止在那里,人们的目光向他聚拢过来……

他手下感到了一阵虚空。

“2号坑”就是这样被发现的。

该坑在“3号坑”东侧两米处龙家的猪圈内,形状与“3号坑”相仿,南

北纵向,长2米,宽1米,深1.5米,掘出8具尸骸,排列整齐,

头足彼此倒置,与“3号坑”如出一辙。可见坑内被害者先于“3号坑”

内被害者遇害。

就在勘验工作进行的同时,消息在民间不胫而走,地震般强烈的撼

动了商洛全境。人们如潮水一般向王墹村涌来。早在5月29曰,屋

内三尸被发现之后,由于尸体的状况和异乎寻常的藏尸方式,即在

王墹周围引起了不小的惊动,当天就有附近村镇的人赶来观看。虽

然消息也传到了商县县城里,但三人遇害这一事实尚未超出人们的

经验,城里来人不多。“3号坑”被发现之后,情况就不同了,围观者

中间城里人明显增多。

从5月30曰开始,已王墹为中心,方圆几十里外出现的情景,用王

墹村一位村民的话说,“就跟赶庙会一样!”王墹东西两段的公路上

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至于来自商洛其他县的观者,开始多是顺路

来看看,再后几曰就有了成群结队相约而来的外县人。那一个星期

里涌向王墹的有多少人次呢?据王墹人说少说也有十几万。

与此同时,一些新闻媒体,如“bbc”、“曰电”、“美国之音”、

“西欧新闻中心”等,不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了这一凶案的消息,迅

速的报导出来。

由陈丕显和公安部副部长俞雷率领的中央工作组进驻商县。

一个中央、省、地、县、乡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参与的侦破组织

迅速成立。核心领导小组由省=厅副厅长张景贤挂帅,地委副书记

王殿文任副组长,下设审讯组、调查走访组、现场勘验组。6月4曰,在地委书记白玉杰的建议下,又成立了群众破案小组……

5月31曰白天,当发掘、勘验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的时候,就有失

踪者的家人在围观的人群里大放悲声。他们在围观者善意的鼓动下,数次试图冲过警戒线前去认尸,均被武警拦截,这样一来引起了他

们及围观者的不满、哭闹、指责,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呐喊起哄,在

人群中造成一阵阵**。到了下午,约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县=局门前,要求领导出来说话,要求认尸。其中有人鉴于48人被杀而事前**竟

无丝毫觉察这一点,骂道:“养了一群白吃饭的?”

对侥幸逃生者的调查和被害者家属的访问,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

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结论:作案者为龙犯

一人;杀人动机为获取无价劳动力和谋财。

在对龙犯的一次审讯中,当审讯者一再追问龙犯除了573元,是否

在别处另匿有赃款时,龙犯回答说:“不用再问了,就那573元。我

杀人也不只是图钱财,我是为国家除害哩!

“什么?”

“我有三不杀,”龙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

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语惊四座。

不论龙出此言原因何在,(愚蠢可笑的自我开脱?戏谑之言?龙犯

认为那三种不杀之人之外的人均属于社会无益的多余之人?)但调

查结果证明,被害者和侥幸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种残疾

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并且为乡村的强壮劳力,是农家顶

门立户的人。

第十名凌国梁

1979年7月14日,距辽宁省铁岭市区5公里的102国道旁,发生

了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警匪枪战,惨烈的战斗使用了

机枪、手榴弹,甚至要动用坦克增援。

经过一天的激烈枪战,一名女犯被擒,两名男歹徒被击毙,6名干警

在战斗中牺牲,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柴河沿战役”。当一次警匪枪战

被称为“战役”,大家也可以理解当日此案带来的震撼了!

歹徒从枪库盗出3支全自动步枪

辽阳市东京陵公社新城大队民兵军械员凌国梁与该大队电机厂工人、曾是部队校枪员的徐忠正及一名女社员王敏,因与大队干部发生矛盾,准备实施报复。三人从大队民兵连枪库内盗出全自动步枪3支,子弹1500发,并让村里司机穆春林开解放卡车拉他们去找大队干部

行凶。穆胆小不去,被徐、凌两人开枪打死,穆的尸体连同600多

发子弹和一支全自动步枪埋在苞米地中,三人开车逃往铁岭境内。

警方在装备上吃亏

铁岭地区**接到省公安厅这个通报的时间是1979年7月14日早上5点多钟,之后,铁岭地区**立即组织警力堵截,迅速成立5个追捕组,控制了车站和交通要道。

当时公安机关配备的都是杂牌枪,一些枪打出的子弹都不走直线,

而犯罪分子却带有两支全自动步枪,800多发子弹,与犯罪分子交火,公安人员在装备上比较吃亏。

逮住一名女犯罪分子

追捕小组立即乘车出发,在路过东大岭时,从看押犯人的人员处借

了两支半自动步枪。汽车很快到达地运所村,村民们说,几个人沿

着另一条路跑了。汽车向北追了三四公里后没有发现罪犯的踪影,

考虑到他们不能跑得那么快,汽车原路返回。

在一个岔路口处看到有很多人站在那里,其中一个身穿蓝工作服的

女人引起了追捕人员的注意,当时只知道女罪犯叫王敏,两名男子

的名字还没有查清。

在警方盘问时,该女子回答叫王敏。听到对方说叫王敏,公安人员

认为十有八九就是罪犯,一下子把她铐住塞进车内。很快,王交代

另两名犯罪分子在柴河沿村,公安人员立即分成三组包围柴河沿村。向警方发动突袭

抓获王敏时,凌国梁与徐忠正就藏在100米远的公路东侧的树丛中,警方的一举一动他们看得一清二楚,两人悄悄地端着全自动步枪窥

视着公路上的情况。

两人突然站起,“哒哒哒……”全自动步枪扫射的声音非常刺耳,眼

看着铁岭地区**政治处副政委徐金发和身后的两名民警在原地转了两

圈后倒地。

听到枪声后,铁岭地区****接待员尚琦、警犬训练员李长华、管教员

黄宝忠等人先后赶到,双方展开对射。歹徒使用的是制式长枪,警

方使用的是拼凑的杂牌手枪,明显处于劣势。

又有三名公安人员牺牲

凌国梁与徐忠正都接受过专门训练的,枪法精准,歹徒的弹着点基

本上和公路路面在一个水平线上,一抬头就有被击中头部的危险。

当李长华扔出一颗手榴弹之后,歹徒的子弹也击中了他的头部,尚

华还没有缓过神来,头部也中弹了。周晓民的五四式手枪里只有几发子弹,半自动步枪里还有1发子弹。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单忠兴带着爱人到沈阳看病,回来的途中遇到此事,他让爱人先回家。由于离事发地很远车辆就已禁止通行,他走了一段路摸了上来,他带的是一支“王八盒子”,打了一枪后就卡壳了,他转身看枪的时候,歹徒的子弹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省厅下令可击毙歹徒

凌国梁与徐忠正占据着公路东侧的有利地形,并凭借着一辆停放在那里的手扶拖拉机做防御墙,时南时北,疯狂地对警方实施火力压制。时间已到中午,先后有6位战友倒下,侦查员苏玉成也受伤。为了避免更大的伤亡,经过上级领导同意,临时指挥部开始请示上级调动坦克增援。辽宁省公安厅下达最新指示:不允许罪犯出铁岭界;不允许再出现警察伤亡;可以击毙歹徒。

不久,守桥部队的官兵赶到了,几个人研究决定用机枪进行扫射的同时,投弹将歹徒炸死,机枪班班长说机枪已准备完毕,可是机枪只响了一声就停了下来,原来是卡壳了。接着,几名干警将一颗颗手榴弹投向歹徒。

警方将两人击毙

下午5时左右,枪声停了下来。过了一会儿,民警们看到公路对面踉踉跄跄走过来一个人,身上别着两把手枪,警员们一眼认出就是那个歹徒,几个人一同扣动板机,歹徒中弹后跪到地上,此人正是凌国梁!

公安人员继续向歹徒隐蔽的树丛方向搜索,在树丛里发现了已经死亡的另一名歹徒徐忠正。

经过一天的战斗,中国公安史上最惨烈的一次警匪枪战终于以警方的胜利而告终。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及对策 ——法制专题教育月材料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下面结合几起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案例,简要的分析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征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犯罪心理学 读后感

读《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有感生活中,绝大多数的犯罪人其犯罪的心理原因或心理背景能够被人理解。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其犯罪的心理状态与正常犯罪人有所不同,属于某种变态心理的犯罪。《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变态心理以及其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 所谓变态心理,是指离开正常人健康的人际反应模式表现出来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包括人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既有心理状态和心理过程的异常改变,又包括能够反映个人独特的、稳定的和整个特征的个性或人格的异常,即包括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和个体心理特征以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一书着重从变态心理的角度探讨研究各类变态心理者的犯罪行为,关于变态心理,目前许多学者描述为:变态心理犯罪,可以理解为由于精神状态不正常而导致的犯罪行为或者行为人由于变态心理的驱使而导致的犯罪 行为。 《变态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着重研究了人格障碍、性行为变态、智力障碍、心境障碍、精神分裂症这五类变态心理患者的犯罪类型、犯罪的变态心理原因以及犯罪行为特点,其中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介绍心境障碍与犯罪一章中抑郁症患者“扩大杀人”的杀人行为。“扩大自杀”是指患者在极端抑郁而萌发自杀念头的同时,可能出于“怜惜”动机而将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先杀死,呈现“利他性杀人”或“慈悲性杀人”。其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

案例:2002年3月10日下午,陈良将14岁的儿子铭铭从外婆家引诱至一栋高楼的顶层平台上,从塑料马甲中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榔头、菜刀和围兜,趁儿子低头喝水时,先是用榔头猛砸儿子的头顶,后又用菜刀砍向儿子。儿子面对父亲的凶杀行为,一边躲闪一边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做,并求爸爸不要杀死他。经过两人的激烈拼斗后,儿子终于倒在血泊中。 真的不敢相信亲生父亲怎么会如此残忍的杀死自己的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啊!后经司法鉴定:陈良意识清楚,接触行为被动,合作欠佳,动作言词缓慢,注意力不集中,面部表情愁苦,情绪低落,思维迟缓,有自责消极观念,无自制力,符合抑郁症的诊断。这不禁让我想起广东母亲溺死自己脑瘫儿子的新闻。那个母亲虽然没有抑郁症,但也是算是“慈悲性”杀人。母爱是世界上伟大的爱,但就是因为母爱让一个母亲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韩群凤与丈夫黄卓林1996年结婚,1998年生下一对孪生儿子黄浩佳、黄汝佳,两个孩子经医院确诊均为脑性瘫痪,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韩群凤得知后没有放弃对两个儿子的治疗。她在东莞市石碣镇租下出租屋,请专人专职照顾两个儿子的日常生活,方便当地按摩师每天进行物理治疗。直至2010年11月,韩群凤因找不到护工便将儿子接回自己家中自行照顾,还辞去工作专职照料儿子。因见两个儿子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韩群凤为了不再拖累自己的丈夫及家人便产生杀害儿子然后再自杀的念头。2010年11月20日下午,韩群凤写下遗书,等待丈夫外出便实施计划。当天22时许,韩群凤趁黄卓林外出

青少年违法犯罪经典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一部山寨苹果手机,毁了两个家庭 未成年人,是含苞的花朵,是扬帆待航的小船。然而,有一些花朵还没有来得及开放,就遇到了暴风雨;有一些小船刚刚启航,就误入迷途。 近日,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犯罪典型警示案例,与社会各界探求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希望在孩子们遇到暴风雨时,给他们撑起一把雨伞;当孩子们走在迷途时,为他们点亮一盏灯。 抢劫: 苹果手机摔坏了,他再去抢一只 在小宇还两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因感情不和离异了。从小,小宇和哥哥就一直由母亲抚养,虽然缺少了父爱,但母亲对他一直疼爱有加,尽其所能满足小宇的物质要求,同时一心望子成龙的母亲对小宇的学习及生活管教十分严厉。 2012年7月,苹果iPhone4手机风靡全国,拥有一部iPhone4成为了众多人尤其是年轻人的梦想。16岁的小宇眼看周围越来越多的同学也加入了iPhone一族,磨

着母亲也给自己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拿着这只白色的iPhone4,小宇如获珍宝,格外珍惜,因为他知道以自己的家境能够拥有这只手机很不容易。然而在一次上网时,这只手机不小心被摔坏了。看着坏掉的“苹果”,小宇完全不知所措。想向母亲承认,却不敢,因为母亲知道后必定会责骂。不承认,又过不了母亲那一关。正当小宇心慌意乱的时候,他突然看到旁边一个上网的男孩有一只和自己一样的手机。 一个疯狂的想法陡然在小宇的脑海出现:我何不把那只手机抢过来,那么母亲永远不会发现手机已经被摔坏的事情。小宇尾随男孩来到一个偏僻的路边,趁男孩不注意,勒住他的脖子将他拖到路边草地。小宇没想到,男孩会强烈反抗,惊慌失措之下,他拿起随身携带的小刀连续刺向男孩的腰部、腹部……没过几天,小宇就被抓了。 法庭上,谁都无法相信,眼前这个面目清秀、手足无措的孩子居然为了抢一只山寨的苹果手机,将匕首捅向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孩子,导致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而且被害人从此不能从事劳累工作。小宇一时的冲动,不仅毁了自己,也毁了另一个幸福的家庭,最终法院判处小宇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诈骗: “捡”到信用卡竟去商场刷 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 “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17岁的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心中一动。 “扔了?”小赵想,也许这卡还有用呢。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她来到我市某超市内的一个移动通信柜台。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 刷卡时,赵某“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初试成功,小赵喜出望外。 “当时我有点昏头了,财迷心窍,有钱赶快用。”怀揣这张不用密码的信用卡,小赵先后在南大街某品牌烟酒店、某品牌婴幼儿用品店等冒用他人信用卡连续消费,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 在抓获小赵归案时,她正在翻阅手机说明书,购买的化妆品、烟酒等物品甚至都没来得及拆。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贩毒: 帮“干哥哥”送货

犯罪心理学案例

犯罪心理学案例 一、案情介绍 陈威,男,40岁,著名心理学教授。1960年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1967年母亲因婚外恋自杀,1980年大学毕业,1990年,攻读完博士学位,成为一名著名的心理学教授,2000年,因犯杀人罪被捕入狱,从1990年至2000年,共作案六起,死者都是女性且具有共同的特点:既受过高等教育又靠卖身为生。作案后还为死者穿好衣服,死者死后都是双腿并拢,双手抱在胸前。 家庭情况:父亲,在他7岁时与其母亲离异。母亲,白远,伟大的科学家,在他7岁的时候因婚外恋带着羞辱上吊自杀,而且是赤裸着身体,7岁的他亲眼目睹母亲的死。妹妹,白纯,在他的教育下进入大学,在大学里和自己的老师恋爱,毕业前(1990年)因怀孕大出血而死。 二、案例分析 1、犯罪心理结构 陈威是1989年开始作案,也就是他妹妹死的那一年。根据调查了解,他是在妹妹下葬的那一天杀了第一个受害者,在那一天他的愤怒到了极点要做点什么发泄一下,在他杀了第一个受害者后,他获得了巨大的心理释放,平衡的快感超乎他的意料,白纯的死压在胸口的一股气一下排泄而空,他获得了一种快乐的方式,从此就开始杀人。而妹妹白纯的死不是原始的诱因,根据阿德勒的观点,一个人的心理结构在大约4、5岁时已经基本成型而且稳定,陈威第一次作案的时候已经30岁了,所以说妹妹白纯的死不是原始诱因。也是根据阿德勒的观点,一个人童年的经历会影响其一生,早期的记忆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在陈威的童年里有着不好的记忆,这给他留下了阴影。在他7岁的时候,他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上吊自杀,而且是赤裸着身体,一个7岁的孩子怎能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在他的心目中,母亲白远和妹妹白纯是近乎完美的,但是她们都因为堕落而死,他认为上了学怀孕就是堕落。母亲白远的死是原始诱因,而妹妹白纯的死是诱发事件,他认为要是早一点消灭堕落,母亲和妹妹就不会那样了,于是他就开始了消灭堕落的杀戮。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六名受害者都是既受过高等教育又靠卖身为生,这就是他所谓的堕落。而对于为死者穿好衣服,死者死后都是双腿并拢,双手抱在胸前,是因为母亲白远死的时候是赤裸着身体,他为死者穿好衣服实际上是想为母亲遮羞,至于双腿并拢,双手抱在胸前,我认为是他想让死者保护好自己,不要堕落。综上所述,陈威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他童年经历的影响,而妹妹白纯的死触碰到了他童年时想忘又忘不掉的经历。 2、犯罪心理状态 (1)犯罪前 陈威是在他妹妹白纯下葬的那一天杀了第一名受害者,因为他无法忍受妹妹的堕落,经过调查,在他妹妹住院到死亡期间,让他妹妹怀孕的男人从未出现过。这就使他的愤怒到了极点,产生了犯罪动机,开始寻找他的目标人物,做好充分的准备。 (2)犯罪中 陈威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着较高的智商和能力。而且他所作的案是十年后才被破,从这些可以看出他在作案过程中应该是沉着冷静的,不会表现出惊慌失措,也许每个人第一次作案会表现出紧张和恐惧,而陈威第一次作案时是愤怒到了极点,他根本没想其他的。所以我认为在犯罪过程中他应该是沉着冷静的,他没有

刑法案例分析题

刑法案例分析题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刑法案例分析题整理 一、“一问一答”类型解题步骤 1.先读问题后案例,心中有数。 2.读题做准备:把案例中出现的三大要素“主体、行为、情节”全部用笔划下来。 3.开始做题: (1)看每一个主体、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罪名。 (2)看每一个主体的几个犯罪行为之间是否有转化、吸收等问题。(一罪和数罪的关系) (3)再看不同主体之间是否有共犯问题,是否属于“部分犯罪共同说”。 (4)看是否有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中止、未遂、既遂)。 (5)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4.检查 考生看到自己熟悉的点会很兴奋,容易忽视一些细节之处,检查很重要,重新把问题和案例对照一遍,查漏补缺、修正错误。 检查还有一个功能,就是看前后问题之间是否有矛盾之处,如果前后回答有矛盾,很可能基本判断是有错误的,需要重新思考。不能已经写到答题纸上了又想改就来不及了。 5.开始在答题纸上答题 (1)一定按照问题的序号写,如果每个问题有几个要点,那么就在这个标题下分出相应小点,序号级别一定清晰,便利老师阅读,会增加感情分。随意打乱答案顺序,每一问少给一分,就会丢掉四五分,不可冒险! (2)问什么答什么,不用过多阐述,不要旁逸斜出、画蛇添足。 (3)说明理由一定有,但是只需要直接说明,不需要深入分析。 二、笼统式案例 如果遇到笼统式案例,就按照上述第3步的顺序来分析,然后安排回答。 但是回答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先对共同犯罪部分所有问题进行回答。 第二,对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或者先出现的主体犯罪行为进行回答。 第三,最后对起次要作用的或者后出现的主体犯罪行为进行回答。 第四,在每一主体下面,就是按照行为发生的时间顺序来作答。 总结笼统式案例,应该体现的答题顺序和结构模式,应该是这样的: 答: (Ⅰ)甲乙不构成共犯,因为……(如:缺乏主观方面) (Ⅱ)构成共犯 1.甲乙共同实施了……行为(第1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2.甲乙共同实施了……行为(第2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3.总结特殊问题1:犯罪形态问题(既遂、中止、未遂),如甲构成抢劫罪中止,在外放风的乙构成抢劫罪未遂。对于中止、未遂犯罪,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总结特殊问题2:看有没有法定的从重或从轻量刑情节。(自首、立功,重大立功,主犯从犯,结果加重等情况;还有责任年龄、精神状态等。) (二)关于甲单独犯罪部分分析如下: 1.甲实施了……行为(第1个行为),构成……罪,因为……

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作为未成年人,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案例】关于网络及游戏 第一个小案例:一个15岁山西少年在网上下过这样的帖子:“她让我没有一点上网自由,我恨她,请帮我除掉她,愿意者请与我联系,重金酬谢。”这是一则雇凶杀母的帖子,仅仅是因为每次上网都受到母亲的阻止。可悲的是,几天后山西省一名同样沉迷网游的初中生,竟然真的为了这200元“酬金”成为凶手,他们竟联手将这位母亲砍死。 第二则小案例:远在合肥市新站开发区的胡某,年仅16岁,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时,由于技术欠佳,胡某每次都被别的玩家“捅”倒。而坐在一旁的同龄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他忍不住对胡某冷嘲热讽了几句。在网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半尺长的防身刀具,捅向同龄少年的胸口,导致他当场死亡,而胡某则又坐回电脑前,依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直到警方赶到现场,胡某才惊醒:“我是不是杀死人了?会不会坐牢?” 还有一则案例,郑州少年15岁的小威,父母离异,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爷爷奶奶又管不了,小威辍学在家无聊迷上了到电子游厅玩电子游戏,几乎疯狂。2006年10月3日,在“作战”过程中,游戏对家将小威在游戏中“杀死”。一怒之下,小威在游戏厅内将其游戏对家活活打死。 据检察院调查,大部分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诱因、作案的勇气甚至作案方式都来源于游戏。一些网络暴力游戏从2D升级为3D,动画效果极其逼真,游戏人物杀人或被杀时,血光四溅。这样长期的、无数次的“杀人”训练使玩家变得情感丧失,对生命麻木,血腥而直观的画面加上充满挑逗性的文字,极大地刺激了他们的模仿欲,使他们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由网络游戏高手演变成为现实中的凶犯。 某检察院检察长说:“我以前就想不明白,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怎么能对同龄人下那么狠的毒手!了解了网络游戏,我才明白,他以为人被杀死之后,可以像游戏里的人物一样,在下一局中死而复生,继续厮杀!可生命哪里有下一局啊!” 【案例】相关法律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对类似案件做了哪些规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上面说的三个案例,三个少年都不满18周岁,所以,法庭也没有公开审理这些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导读: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典型案例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分析 (周春燕 2011、11、2) 由于年龄、心智以及由此决定的社会身份与角色的特点,应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相对就是集中的,并具有自身的特点,而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亦存在较多的共性。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区域间人口频繁、大规模的流动的大背景下,受社会结构转型及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侵财犯罪 [盗窃罪] 由于父母长年在外打工,“90后”王某成为一名“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管教,王某初中未毕业即“逃离”家庭来到京打工。来到大都市后,她开始沉迷网络游戏,有时为买游戏装备一夜要花近百元,这也让时长间断打工的王某有些承受不住。2010年6月的一天下午,从网吧出来的王某几乎身无分文,这也让她起了邪念,在某胡同一院门前时,王某趁被害人杨某进院的功夫将杨停放的一辆电动车偷走,后被人赃并获。法院以盗窃罪对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法官点评] 侵财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绝对的比重。就具体的犯罪种类而言,主要有盗窃罪与抢劫罪两种;就具体的主体而言,在校学生与城市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年龄与社会角色决定了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为“纯消费者”,其日常的开支需要家庭的资助;少数即使参加

工作往往也不能“自给自足”,不能吃苦耐劳,甚或存在不劳而获想法,这与她们受太多物质诱惑或玩心太重所导致的超额消费赤字存在着的巨大矛盾,决定了未成年人实施侵财犯罪的多发性。尤其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外来务工未成年人群体而言,由于脱离了传统乡土社会的约束,而父母的管教往往也很少或鞭长莫及,她们因沉迷网络、交友不慎而引发的此类犯罪日趋多发。值得注意的就是,因对法律存在认识误区(如认为站脚助威不就是犯罪),导致实施抢劫犯罪的情况也时有出现。就此类犯罪的预防而言,应区分不同的未成年人犯罪主体,对于在校未成年人来说,家庭的日常管教与学校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并更要注意防止她们沉迷网络或结交不良青少年;对参加的未成年人而言,由于多为城市外来务工者,从事的多为餐饮、保安等无技术含量的服务业,这就要求家庭除想方设法进行管教外,其从业单位应担负起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责。 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 [聚众斗殴罪] 陈某(犯罪时17周岁)曾因滋事被劳教。2009年1月11日晚,陈某在石某家玩时,听到了石某在某职技学校读书的女友曹某打来的请求增援的电话。原来曹某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口角后,李某扬言要找人与贾“约架”。在石某提出帮忙为曹某“出气”的请求后,陈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准备了一把砍刀。次日下午,陈某等一行四人与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 案例一: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案例二: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教训一下。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

犯罪心理学7个问题案例

请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回答以下问题(要分别说明得出每条结论的依据): 1、案件该怎样定性(预谋作案还是突发性作案、作案目标是否明确等)? 这是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刑事案件,事前选定明确目标。 依据:①被害人夫妇是在厂内宿舍被三名犯罪嫌疑人蹬门入室,蒙面、持刀,穿一身深色的衣服抢劫伤害的。一般而言厂内宿舍是比较安全的,作案时犯罪人蒙面、持刀、穿深色衣服,这说明犯罪嫌疑人事前已经有所准备,对犯罪对象以及地点已经有了充分了解。 ②犯罪嫌疑人作案将蒋妻的摩托车开走逃离现场,后因摩托车故障,将其丢弃在路边,但却能安全转移。这说明犯罪嫌疑人事前已经安排好逃离路线,并且对作案地点周边环境熟悉。 ③案犯进入现场控制住受害人后,直接向受害人索要钱财,由此可见案犯作案目标明确——抢劫钱财。 综上,该案件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入室抢劫案件。 2、犯罪动机、目的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的动机是为非法获取钱财。 依据:①作案人进入现场控制住受害人后,直接向受害人索要钱财。 ②受害人的伤情位置在左肩腋后四刀,其中一刀深达心脏,而非在其

头部、胸部、颈部等人体致命部位。 ③受害人蒋顺荣在打开保险柜取钱后,作案人没有对其加害。 据此,作案人带工具主要目的是用以制服受害人,加大受害人的恐惧心理,使其不敢反抗为目的。而造成受害人的死亡不是其目的,充其量只是一种放任行为。 3、作案人的居住地或落脚地可能在哪里? 作案人中至少有一人是住在本地或者在本地有落脚点。 依据:作案人作案后开走受害人的摩托车,而在逃离现场200米的不远处,因摩托车故障,将其丢弃在路边;而事后民警排查时未发现案发镇及周边镇在凌晨1时以后有送客的车辆。该镇位置偏僻,流动车辆、夜间送客的车辆极少,要逃到较远的地点必须有自备车辆。因此,作案者的居住地或落脚点离现场较近,因而将摩托车丢弃不用也能迅速到达安全地点。故至少有一作案人员在本地由居住地或者落脚点。 4、作案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怎样? 作案人中至少一人熟悉蒋家的情况,并且跟被害人有密切往来,熟悉厂区以及被害人情况。 依据:①作案人在现场蒙面,作案时尽可能少说话(只有其中一人说了三句话)或变着嗓子说话。其中一个作案人进入室内后立即退守到门外,一直到作案结束都未再进入现场。这些迹象反映出嫌疑人害怕被受害者认出的心理,故应是平时熟悉的人。

8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八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同时,最高法通报了8起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显示,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环境污染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提高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震慑力度,推动环境司法工作顺利展开。 ■案例一 刘祖清污染环境案 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严重超标,构成污染环境罪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0月以来,被告人刘祖清伙同他人,在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水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雇佣工人从事鞋模加工。期间,产生的废水未经过处理,通过连接围堰的管道排至村庄排水渠。经监测,上述加工厂总外排口废水中重金属浓度为镍23200 mg/L、总铬8.64 mg/L、铜36mg/L、锌132 mg/L,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排放标准23199倍、4.76倍、35倍、25.4倍。 (二)裁判结果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认为:被告人刘祖清伙同他人在鞋模加工时,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镍、铬、铜、锌的废水,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3199倍、4.76倍、35倍、25.4倍,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据此,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刘祖清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例二 田建国、厉恩国污染环境案 非法炼铅污染环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田建国租赁炼铅厂,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利用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还原铅生产。自2012年8月~2013年10月,被告人田建国先后从张柱芳等人(已另案处理)处购买价值人民币108330105元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共计13500余吨,用于还原铅生产,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厉恩国建设炼铅厂租赁给田建国,且为田建国经营提供帮助。田建国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

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一)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一、单项选择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

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班会课有选择性筛选-柳树中学政教处(2017.10.23) 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如果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 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二)?——网络诱惑型 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三)?——交友不当型 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09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三年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案例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案例 有哪些青少年因痴迷于网络而走进少管所,请列举几个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电话。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公寓内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号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电话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

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A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药家鑫撞人杀人案 09应用心理学(一)班 学号:100209059 姓名:程秋霞

案例梗概 1、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3、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罪犯资料 1、姓名:药家鑫。 2、出生日期:1989年11月7日。 3、去世日期:2011年6月7日。 4、籍贯:陕西西安。 5、学历: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 6、家境:家境是普通工薪阶层,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已经退休;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前些年离职自谋职业。 7、其他:在校表现很好,生活中也能与人为善。案件审理过程中学校为其出具了13份奖励证明,其校友、同学、朋友、邻居向法院递交了4份请愿书,其本人也交上了悔过书。 案件分析 1、案发前: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 2、案件过程:药家鑫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 3、案发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

案例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1]

一、基本案情: 被告张进强于1998年7月4日下午3时许,驾驶牌照为津A-Y4599东风半挂货车途经海滨浴场北门附近时,因驾驶的汽车不符合浴场卫生管理规定,浴场清洁工刘怀彪便上前示意张停车,因此发生口角,后被他人劝开。被告人离开后出言不逊,刘怀彪令其停车,被告人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朝刘撞去,刘躲开后大声呼喊停车,此时正在清扫路面的清洁工崔世涛闻声上前拦车,被告人仍驾车向其撞去,崔见状扔掉扫帚,躲闪到花池内。当车行到浴场北门西侧200米处时,清洁工崔世杰举起铁锨上前拦车,被告人仍开车相其撞去。崔世杰见该车向其驶来扔掉铁锨欲躲闪时,被汽车左侧前轮碾压腹部、胸部,造成心脏、肝脏破裂,休克出血死亡。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在驾车逃跑时,基于自信的心理状态,已经预见他人拦车会发生对其人身伤害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被害人被碾压致死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据此判决如下:1.被告人张进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经济损失费用人民币35000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检方仍认为,被告人张进强故意向被害人崔世杰撞击,一审法院认定被害人自己摔倒而被碾压致死没有证据证实,与事实不符。因被害人被撞倒后碾压致死,所以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据此,检方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进强以每小时30至40公里的速度驾驶半挂货车向拦车的被害人冲撞,明知会发生将其撞死的后果,但其仍放任此行为,导致将被害人被碾压致死的严重后果。该后果是在被告人预见范围之内,因此应以故意杀人罪处罚。一审法院依据尸检报告中被害人死亡前没有发现明显的撞击伤,从而认定被害人自己摔倒后被汽车碾压致死与事实不符。根据被告人的行为、驾驶经验、货车的性能和行使速度,其已经预见到致人死亡的结果可能发生,故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被告人进行处罚显属不当。据此依法判决如下:1.撤销一审法院主文第一项对被告人张进强的定罪、量刑部分。2.被告人张进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主文第二项。 二、争议焦点:如何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 三、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可以看到争议的焦点即在于被告人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对此,一审和二审法院做出了不同的认定。那么对于被告人究竟应当定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正确的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对行为背后的法理进行深入的分析,并结合案件的实际,如此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理论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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