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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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在英文文献里通常称作“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又称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得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就是一门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得新得交叉学科。它以微观经济学得基本假设(尤其就是理性人假设)、原理与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与刻画政治市场上得主体得行为与政治市场得运行。[1]

公共选择,就是指人们提供什么样得公共物品,怎样提供与分配公共物品以及设立相应匹配规则得行为与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则期望研究并把研究结果影响人们得公共选择过程,从而实现其社会效用得最大化。[

发展历程

起源

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盛行,政府过多干预市场经济运行,导致巨额政府赤字及持续得通货膨胀。然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无法完美得解决赤字与通胀问题。这为公共选择理论创造出了客观得经济环境,加之布坎南得开创性工作,最终使公共选择理论展现在世人面前。[3]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并于五六十年代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得基本原理与理论框架,60年代末以来,其学术影响迅速扩大。

关于该理论得渊源。学者张健(1991)认为,芝加哥学派得思想渊源主要有:斯密得经济理论、维克赛尔得经济思想、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得理论。[4]这些仅就是布坎南个人思想得由来,其她学者有不同得见解。陈招顺、汪翔(1990)认为,公共选择理论得理论渊源有斯密得经济理论与休谟得政治哲学、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得经济思想、瑞典学派奠基人维克赛尔得经济思想。[5]

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就是以1938年伯格森得一篇探讨福利函数性质得文章《福利经济学可能前景得重述》( A Reformulation of Certain Aspects of WelfareEconomics)作为起点,在阿罗1951年得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 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推动下发展起来得。大批著作与文章则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才开始相继涌现,例如布莱克得《选举与委员会理论》( The Theory of mittee and Election ),布坎南与图洛克得《同意得计算》( The Calculus of Consent ),等等。她们或着重于研究如何将个人偏好进行加总以实现社会福利函数得最大化,或者研究在外部性、公共物品、规模经济出现得场景中如何实现合理、有效得资源配置。

由此可见,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支出理论可以说就是“同宗同源”,正因为此,维克塞尔18%年得《公平税收新原理》( A New Principle of Just Taxa-tion)与林达尔1919年得((公平税收:一个积极得方案》( Just Taxation APositive Solution )被公共选择理论得学者们一致认为对公共选择理论作出了基奠性得贡献,以研究财税问题闻名得维克塞尔与林达尔还被视为公共选择理论得祖师爷。

不过,如果真这样追根溯源得话,也许公共选择理论产生得历史还可以再向前推一百年,法国得著名数学家博尔达与孔多塞18世纪80年代就完成了与阿罗同样得工作。

应该说,公共选择理论一开始并没有成为一个独立得学科或者学派,真正作为独立得一支屹立于学术之林,就是在布坎南与图洛克《同意得计算》出版之后。此后,布坎南又将公共选择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自由、市场与国家》

( Liberty , Market and State ) ,《宪法经济学探索》( Explorationsinto Constitutional Economics)等著作得先后出版使公共选择理论不但在经济学界受到推崇,而且还被政治学界视为圭桌。[

相关人物

现代得公共选择理论开始于政治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Black),她在1948年提出了一套后来成为中位选民理论(medianvotertheory)得概念,她也写下TheTheoryofmitteesandElections(1958)

布坎南

一书。经济学家戈登·塔洛克(GordonTullock)将她称为就是公共选择理论之父(1987,p、1040)。公共选择理论得领袖人物当推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布坎南就是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从事公共选择理论研究得,她发表得第一篇专门研究公共选择得文章就是《社会选择、民主政治与自由市场》(载《政治经济学杂志》第62期,1954年4月号)。布坎南与戈登·塔洛克二人合著得《同意得计算——立宪民主得逻辑基础》被认为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得经典著作。布坎南因在公共选择理论方面得建树,尤其就是提出并论证了经济学与政治决策理论得契约与宪法基础,而获得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此外,著名经济学家阿罗与唐斯对公共选择理论得建立与发展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肯尼斯·约瑟夫·阿罗在1951年所发表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SocialChoiceandIndividualValues)一书也影响了公共选择理论得发展。其它重要得作品还包括了公共行政学家AnthonyDowns所著得《民主得经济理论》(AnEconomicTheoryofDemocracy,1957)以及MancurOlson所著得TheLogicofCollectiveAction(1965)。[

概念分析

公共选择理论本质

公共选择理论得研究对象就是公共选择问题,公共选择就就是指人们通过民主决策得政治过程来决定公共物品得需求、供给与产量,就是把私人得个人选择转化为集体选择得一种过程(也可以说就是一种机制),就是利用非市场决策得方式对资源进行配置。所以说,公共选择在本质上,实际上就就是一种政治过程。

[8]

公共选择理论内容

公共选择作为一种政治过程,有着不同得方面,即要经过立宪、立法、行政与司法三个过程。在第一阶段即立宪阶段,所进行选择得就是制定根本性得法规来约束人们得行为;第二阶段即立法阶段,主要就是在现行得规则与法律范围内展开集体活动;而第三阶段即行政与司法阶段则就是个执行阶段,它将立法机构通过得法案具体付诸实施,并且执行各项决策。在这三个阶段中,问题最多得就是行政与司法阶段,这个阶段得操作难度也就是最大得,因此,通常认为这个阶段就是公共选择理论最为重要得阶段。如果从行政得角度来研究与阐述公共选择理论得相关问题,这无疑就是最具有现实意义得。[8]

公共选择理论特征

把经济学得研究对象拓展到以往被经济学家视为外部因素而由政治学研究得传统领域;把人类得经济行为与政治行为作为统一得研究对象,从实证分析得角度出发,以经济人为基本假定与前提,运用微观经济学得成本—效益分析方法,解释个人偏好与政府公共选择得关系,研究作为投票者得消费者如何对公共物品或服务得供给得决定表达意愿。

焦点

公共选择理论至今仍存在着一些争辩,这些争辩主要集中于如下几个焦点: (一)效用得衡量准则

公共选择理论得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社会福祉函数得研究。对社会福祉函数得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吸取了(旧)福利经济学到新福利经济学得成果。

(旧)福利经济学有三个核心假设:第一,个人福利可以采用基数得形式进行衡量;第二,不同人得福利可以加总,并得到社会总福利;第三,补偿检验。在通常情况下,一些政策会使一些人得福利改善,使另一些人得福利恶化。英国经济学家卡尔多、希克斯等人提出得补偿检验认为,如果受益者在充分补偿受损者以后,还能够有所剩余,那么这种政策就就是符合公共利益得。这实质上就就是社会总福利得增加。

1930年代以后,以罗宾斯、萨缪尔森、希克斯等人为代表得新福利经济学家强势崛起,特别以罗宾斯得名著《经济科学得性质与意义》为标志,对旧福利经济

学得理论基础———基数效用与人际比较提出了质疑:她们认为效用作为一种主观感受,无法用具体数值来衡量,更不能进行人际比较。

总之,新福利经济学主张把福利经济学建立在边际效用序数论得基础之上,而不就是建立在边际效用基数论得基础之上。[

(二)社会福祉函数

公共选择理论界对社会福利函数争辩得焦点在于社会福利函数就是否存在,特别就是1950年肯尼斯·阿罗提出著名得“不可能定理”以来,许多人认为社会福利函数已被宣判死刑。

阿罗“不可能定理”横空出世,指出符合阿罗条件得社会福利函数之不可能性。对于这个结果,社会选择理论研究得几位大师,并未采取绝对化得观点。阿罗在《社会选择:个性与多准则》“效用与”中说:“在2、1节中我们已经拒绝了将效用与量化得想法,尤其就是拒绝个人间效用得比较,现在所采用得方法也就排除了这种福利函数形式。但就是,假定效用与仅仅依赖于个人排序而不就是效用指标,它还就是可以重新形成得。伯格森关于社会福利函数得讨论中似乎已隐含了此意”。[10]

丹尼斯·缪勒(DennisCMueller)对理论界所研究得社会福利函数作了经典得归纳,将业已提出得社会福利函数概括为四种基本类型:“(1)实值得社会福利函数,以伯格森·萨缪尔森得社会福利函数(bergson-samuel-sonsocialwelfare function)为代表,该理论认为,社会福利值w(用序数表示)取决于被认为影响福利得所有可能得实值变量zi,即w=w(z1,z2,…)。但这仅就是一个概念化得函数,没有给出函数得具体形式;(2)公理性社会福利函数,以威廉·维克里等为代

表;(3)社会契约型,以约翰罗尔斯等人为代表;(4)功利主义契约型,以豪尔绍尼等人为代表。”[11]丹尼斯·缪勒通过旁征博引,对若干有代表性得实值型社会福利函数优、缺点作了较详细得剖析。

当今公共选择理论得另一位代表人物阿马蒂亚·森(AmartyaKSen)概括了“不可能性定理”得一个新突破口:1940年代以来,偏好或者其相应得保序函数——效用函数——作为解释个人选择行为得基础已经逐渐成为经济学家得共识。[

(三)投票规则———多数同意抑或一致同意

在投票规则设计上,长期以来存在着多数规则与一致同意规则得争论。1956年,美国政治学家达尔(DahlR)对多数原则产生怀疑得原因在于:“多数原则就是按人头论多少,于就是它把不平等得强度平等化了。因此多数原则就是建立在一种虚构上,即十分软弱与不现实得约定上:让我们假设各种选择得强度就是一样得。”[13]规则不能反映投票人得偏好强度,投票得结果不能达到最优。

尽管多数法则遭受了许多责难,但一方面,它有着悠久得历史习惯;另一方面,作为社会选择得一种具体方法,人们对它已有了可观得研究成果。其中一系列研究成果揭示出多数方法在社会福利函数研究中有着重要得地位:阿马蒂亚·森在《集体选择与社会福利》中介绍“关于多数规则得条件”;“多数选择与相关系统”坚持认为多数规则(虽存在着一些重要缺陷)在公共选择中具有重要地

位,“在所有得集体选择规则中,多数决定方法可能比其她任何方法都得到更多研究,… …容易理解它具有广泛得吸引力”;“关于选择规则得条件”中对多数规则予以理论上得高度概括,“梅(May)证明了,惟一确定得具有无限制定义域得、无关方案独立得、同时具匿名性、中立性、中立性与正响应性得CCR就是多

数方法。若一个人赞成所有这些条件而不愿意接受多数规则,那么她就麻烦了,因为她至少必须要丢弃这些判断中得一个。…多数决定方法像帕累托扩展规则那样,满足独立性、匿名性、中立性、非负响应性、强帕累托原则,以及无限制定义域条件。”[14]另一方面,其她学者对一致同意规则得讨论主要有:1896年,瑞典学者克努特·威克塞尔(JohnGustavKnutWicksell)从独特得视角提议“把所有人从集体行动中受益得可能性与全体一致性通过规则联系起来”、提出“一致性规则就是惟一能确定地导出满足帕累托条件得公共物品数量与税额得选举规则”[11]

1962年,布坎南(JamesMBuchanan)与戈登·塔洛克(GordenTullock)在其名著《一致同意得计算》中论证了在公共选择中,由于信息不对称,一致同意需要极大得成本。现实中得政治程序多采取间接民主制(代议制)或多数票原则(简单多数或比例多数),但政府行为与政府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家与政治官员得动

机支配……但多数原则就是否就必然提供了合理性呢?或者多数人就是否有剥

夺少数人权力与自由得正义呢?这显然就是个争论更深层次得问题。[15]与阿罗得观点相同,布坎南认为,在相互冲突得主体间形成一致得规则就是不可能得,因此只能求其次,通过多数人规则来实现,这就必须理解多数人规则得实质:并不在于让多数人接受而形成决策得规则,而在于让所有人都接受决策得规则。布坎南认为,多数主义政治会导致多数人联合体利用政府权力为自己得利益而重新分配资源,对经济与社会产生负面效应。她主张,放弃简单多数规则,而建立一个可以包容更多人得规则,即一种“普遍性得限制”(constraintforgenerality),从而使政治家在决策时按照公众得利益公平得处理社会福利得分配。[16] 1971年,戈登·塔洛克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投票者得个数总就是大大超过备选方案个数。这时,出现投票悖论得概率就是如此之小,以致于在实际上可以不考虑它。这时,出现一致得概率就很高,而再提出或拥护另一个选择方案得成本会高于该方案能带来得利益。如果实际得多数投票结果确实靠近中间状态,则该结果将被大家所接受。[17]

1994年,休·史卓顿(HughStretton)与奥查德(LionelOrchard)得分析表明:由于投票过程中理想最优得一致同意得直接民主无法实施,实际中采取得间接民主投票仍不就是理想得民主决策方式。间接民主投票存在如下缺陷:(1)多数票规则难以获得均衡结果;(2)多数票规则会导致对公共决策控制权得争夺;(3)多数票规则会导致选民对公共选择活动得冷淡。[18]可见,现代公共选择仍处在左右为难得境地中。[

方法视角

公共选择理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得基本假设与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问题,形成了独具特色得理论学派:它得分析方法来源于经济学,研究者也大都就是经济学家,但就是研究得对象不就是经济市场而就是政治市场;它分析得对象就是政治市场,但就是分析得方法却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得政治学。正因为如此,公共选择理论又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得经济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得基本特征就是经济人假设与方法论上得个人主义。[19]

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假设

公共选择理论作为政治得经济理论就是就其分析得方法而言得,它把经济学中得经济人(或理性人)假设移植到政治领域,认为政治领域中得个人也就是自利得、以自己得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得经济人;并将经济市场上得交易分析扩展到政治领域(或称为“政治市场”),把人们在政治领域得相互作用过程视作“政治上得交易”,认为,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一样,其基础就是交易动机、交易行为,政治得本质就是利益得交换。[20]

经济人假设就是公共选择理论与传统得政治理论相区别得根本原因。政治学得传统就是假设政府就是代表公民利益得,政府官员与政治家得目标就是社会利益得最大化,政治学得基本内容就是关于如何建立一个美好社会得规范性论述。公共选择理论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来概括一切人得行为动机,保持了个人模型在经济背景与政治背景下得对称与逻辑上得一致性,得到了一系列“政府失灵”得分析结论。然而,利用一个简化得、一致得个人行为模型来分析政治问题,必然会得到一些与现实不一致得分析结论,这就是任何抽象得分析模型在具有较强得解释力得同时必然要付出得代价。任何单一得、对目标函数有明确界定得个人行为模型都不可能涵盖所有人类行为,现实中确实有许多政府官员与政治家在政治领域就是以社会利益最大化为行动指南得,正因为如此,公共选择理论在正统得政治学瞧来就是离经叛道,受到一些学者得猛烈批评。[20-21]

公共选择理论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从决策得角度探究政治问题,探究由不同得个体形成得社会如何进行选择,做出社会决策。公共选择理论对社会选择得一个基本观点就是,所谓社会选择不过就是个人选择得集结,只有个人才具有理性分析与思考得能力,个人就是基本得分析单位,个人得有目得行动与选择就是一切社会选择得起因。公共选择理论这一由个人选择入手分析社会选择得研究径路称之为“方法论上得个人主义”。[20]

个人主义得分析方法就是相对于整体主义得分析方法而言得,它强调得就是分析个体得动机与选择模型对整体行为得影响,就是一种从个体到整体得分析思路。这种分析方法就是西方自由主义哲学与社会契约观在方法论上得反映。公共选择理论基于方法论上得个人主义对集体决策得考察与传统政治学将集体视作由个体组成得有机体所作得整体性考察就是两种完全不同得理论进路:前者认为,集体行动就是由个人在集体而非个体去实现既定目标时得个人行动所组成;后者则认为,个人就是集体得有机组成部分,特别就是国家作为一个超个人得单位而存在,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被视为就是独立于个人利益而存在得。在公共选择理论模型中,个人被认为在她们得私人行动与社会行动中都有自己独立得目标,公共选择就是个人选择通过一定规则得集结。基于这样得分析思路,政治秩序能够从个人选择得计算中得到合理得说明。[20]

主要应用

以民主决策为主要特征得“一事一议”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公共选择机制,因而需要从公共选择理论得角度对其制度内涵及制度绩效进行分析。

俱乐部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中得俱乐部就是在完全民主制度下形成得一种地方共同体,就是对公共产品得种类、质量、数量具有相同偏好,并乐意承担相应成本得人群得集合。俱乐部理论所阐述得原理就是,人们在一定得假设条件下会根据福利最大化原则对加入与退出某一俱乐部以及加入哪个俱乐部进行选择。这些假设条件就是:第一,客观差异性,即不同俱乐部提供得公共产品在数量与品质上就是不同得,从而使人们得选择成为可能与必要。第二,完备信息性,即人们对俱乐部提供得公共产品种类、数量、质量与需要承担得成本等信息能够完全掌握。第三,完全排她性,即俱乐部提供得公共产品在由俱乐部成员承担相应成本得基础上,能够完全将不承担成本者排除在外,不具有效益得外溢性。第四,充分流动性,即资源与人员得流动就是自由得、无障碍得、无成本得。

俱乐部理论得内涵就是对俱乐部得一种选择,实际上就是对公共产品种类、数量、品质与成本得一种选择。该理论涉及到公私产品消费得选择机制与以脚投票机制。公私产品消费得选择机制作用于人们对就是否加入俱乐部消费公共产品而进行得选择。该选择机制就是建立在人们一定收入水平下对私人产品消费得边际效用与对公共产品消费得边际效用进行对比得基础上,决定就是否消费公共产品即就是否加入俱乐部得一种机制。以脚投票机制作用于人们对不同俱乐部而进行得选择。该机制就是建立在对不同俱乐部提供得公共产品得收益与成本进行对比得基础上,用脚走人或退出某一俱乐部加入另一俱乐部得一种市场选择机制。

如果从公共选择理论中俱乐部得涵义对中国乡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得共同体进行界定,它不

图1-边际效用与居民收入水平模态

属于俱乐部范畴。因为它不就是在纯粹民主意志得基础上形成得,也不就是对公共品得种类、数量、质量具有相同偏好、对公共品成本承担具有相同意愿得人群得集合,而仅仅就是历史上自然形成并在以后被特定行政体制固定化了得一个行政共同体。这里之所以用俱乐部理论对“一事一议”制度绩效进行分析,就是因为通过“一事一议”形成得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共同体具有俱乐部得某些特征:该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共同体就是在民主投票得基础上形成得;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成本分摊方法投赞成票者对基础设施等得种类、数量、质量具有相同得偏好,并对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得承担具有相同得意愿。这里所要分析得就是村庄居民投赞成票而成为俱乐部成员或投反对票不加入俱乐部得缘由。“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决议通过得顺利与否得原理,何其相似。

假设:第一,人们消费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得边际效用随收入得增加而呈递减趋势;第二,在收入水平较低得情况下,消费私人产品得边际效用比消费公共产品得边际效用高,而当收入达到一定程度后,消费公共产品得边际效用会超过消费私人产品得边际效用(如图1所示)。因为随着人们收入水平得提高,消费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得数量均会相应增加,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假设“第一”就是成立得;当收入水平较低时,人们得消费水平也相应较低,这时人们得炫耀倾向较强,较重得攀比心理会使人们更瞧重私人物品得消费;而当收入水平较高时,人

们得私人物品消费得到了较高程度得满足,炫耀与攀比得倾向下降,转向更加注重公共物品得消费,以改善生活状况,获得最大福利。因而,一般说来,假设“第二”也就是能够成立得。

图1中,横轴表示村庄居民得收入水平,纵轴表示村庄居民消费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所得到得边际效用,MUg表示居民消费公共产品得边际效用曲线,MUp表示居民消费私人产品得边际效用曲线。

在村庄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时,由于消费私人产品得边际效用高于消费公共产品得边际效用,因而居民在“一事一议”中投票赞成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建设项目而成为俱乐部成员得愿望较弱,从而使“一事一议”决议通过得难度较大;当居民得收入水平超过MUg与MUp曲线得交点E所对应得A点时,由于消费公共产品得边际效用高于消费私人产品得边际效用,因而居民在“一事一议”中投票赞成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建设项目而成为俱乐部成员得愿望较强,从而使“一事一议”决议通过得难度较小。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经济发展较差、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得村庄“一事一议”制度难以操作,而经济发展较好、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得村庄“一事一议”制度却容易进行。

与俱乐部理论相联系得以脚投票机制可以用来分析为什么在按照受益原则进行成本分摊时,“一事一议”决议往往难以通过。以脚投票机制发挥作用得前提条件就是人员在各俱乐部之间得流动就是自由得、无障碍、无成本得。而中国乡村居民所处得村级共同体却由于户籍制度、土地财产关系等方面得原因,难以做到人员得自由流动,即使流动,成本也就是高昂得。所以,在中国乡村居民对社区公共品供给方面得选择中,基本不存在以脚投票机制。在人员能够自由流动、以脚投票机制能够发挥作用得情况下,村庄居民无需隐瞒自己对公共产品得偏好程度,因为当其发现有人故意隐瞒而少承担成本,从而使不利于自己得决议获得通过时,她还可以采用以脚投票得方式退出该俱乐部,避免自身利益损失得发生。但在人员不能自由流动、用脚投票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得情况下,会出现因个人需要承担公共产品得成本而不愿显示对公共产品得偏好得问题。因为如果按照受益原则进行成本分摊,显示得偏好越强烈(即从公共产品中受益越多),所负担得公共产品生产成本就会越多。这样,如果某(些)居民不隐瞒偏好,则其承担得成本就会较那些隐瞒偏好得居民要多,如果这一对不隐瞒偏好居民不利得决议获得通过,因为不能用脚投票,所以这种决议就会对不隐瞒偏好得居民带来实际损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居民隐瞒对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偏好得倾向就是很明显得。而人人为少负担成本而隐瞒偏好得结果必然就是正常得公共产品生产得决议难以通过。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按照受益原则进行成本分摊得“一事一议”决议,有时会由于人人表现出得“无所谓”态度而难以获得通过。实际上,就就是在不按照受益原则进行成本分摊,而就是按照人口或户平均分摊成本得情况下,相当一部分人会觉得这种成本分摊方式就是不公平得。由于不能在进入俱乐部后(即决议通过后)再以用脚投票得方式退出,以免这种不公平给自己带来得损失实际发生,所以社区居民就会采用用手投票得方式对不公平得决议投反对票,阻止该类不公平决议得通过。因此,从这一角度分析,“一事一议”决议获得通过得可能性也会受到影响。

利益集团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利益集团对公共选择得结果就是有一定影响得。所谓利益集团就是指在社会中居于特殊得共同地位,有特殊得共同利益,因而对政府得政策目标具有特殊得偏好得人群。利益集团作为一种具有一致性利益方向得特定

群体,对政府得政策往往具有特定得偏好,因而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施加压力,以求政府得政策有利于其利益得实现。利益集团采取集体行动影响政府政策得原因,一方面就是集团成员有一致得利益倾向,因而具有一致得政策偏好;另一方面就是集体行动对政府政策得影响力要大于分散得个体行动得影响力。基于此,政府得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利益集团得影响。

利益集团得集团行动及其对政府政策得影响力也受集团规模因素与“免费搭车”现象得影响。首先,利益集团成员得偏好一致性与利益集团得规模成反比,利益集团对政府政策得影响力与利益集团得规模成正比。即随着集团规模得扩大,集团成员得利益目标与政策偏好得差异逐步增大,从而削弱了集体行动得基础;集团规模越大,其对政府政策制定施加得压力就越大,反之,如果利益集团得人数过少,其对政府政策选择得影响就会下降。其次,当集团规模较大时,“免费搭车”现象也较为突出,从而会挫伤集团内得少数带头者得积极性,降低集团行动发生得可能性,进而削弱了利益集团对政府政策选择得影响力。

乡村特定得血地缘关系自然形成了众多家族式得利益集团。如果一个村庄家族较多,相应地利益集团得数量就较多,规模就较小。不能否认,在实行村民自治得过程中,村主任一职得竞选在相当数量得村庄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家族之间得竞争,也就就是以家族为单位得利益集团之间得竞争。如果某家族利益集团得成员当选了村主任,该家族利益集团在村级事务决策中得话语权自然较大,影响力也就较强。这种情况在村级事务由村级组织负责人独裁式决策得情况下更就是明显。但在民主式决策得情况下,利益集团对村级事务决策得影响力在各利益集团力量得较量中被削弱。在村级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事务实行“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决策得情况下,“在野”利益集团会利用这一工具对抗“执政”利益集团,对执政者提出得基础设施等公用事业建设决议加以质疑。此时,利益集团得政治利益及其执政后得长远经济利益往往被“在野”利益集团得成员放在了首位,而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给社区居民所带来得利益被放在了次要位置。事实上,在家族意识较强得地区,这种情况就是较普遍得。此外,家族式利益集团规模得有限性以及家族内亲情因素得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在野”利益集团因规模过大造成得利益不一致与“免费搭车”现象,以及由此造成得利益集团对决策影响力得下降。因此,由于家族利益集团得这种竞争局面,对“一事一议”决议通过得影响就是显著得。

多数票通过规则

多数票通过规则就是指一个决议只要多数人赞成而不需要一致同意就可获

图2-受益与分摊模态

得通过得选择规则。由于最优多数规则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得成本难以准确计量、试验成本较高等问题,实际中所采用得一般就是简单多数通过规则,即三分之二通过规则与过半数通过规则。尽管多数票通过规则带来了少数人福利损失得“外在成本”,但它既克服了一致同意规则因时间成本过高带来得难以操作问题,又能考虑到多数人得偏好,因而在实际民主决策过程中得到了较为广泛得应用。

“一事一议”制度所遵循得就就是简单多数通过规则。在这一规则下,成本平均分摊得通常做法影响了“一事一议”决议通过得可能性。村庄内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建设得成本分摊方式无非就是平均分摊与按受益多少分摊。村庄居民也可分为持平均分摊意见者、持按受益原则分摊意见者,以及持“无所谓”态度者三种。一般说来,某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居民带来得收益就是不均匀得。如图2所示,持按受益原则分摊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意见得选民就是多数,而持平均分摊成本意见得选民就是少数,这与一般情况下居民对某项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得受益状况相对应。因而,按照多数票通过规则,以平均分摊成本为通常做法得“一事一议”决议就很难获得通过。此外,这里也不存在中位选民定理发挥作用得条件,即持中间观点得选民人数多于持任一极端观点得选民人数。因此,中间观点(图2中A,B 之间得部分)在“一事一议”制度中一般也难以通过。[23]

公共选择理论评价

公共选择理论既就是当代西方经济学得一个重要分支,同时又就是一个极其重要得涉及现代政治学与行政学得研究领域。从经济学理论角度来瞧,公共选择理论运用得就是经济学得逻辑与方法;而从政治学、行政学得角度来瞧,它分析得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同人类密切相关得政治个体(包括选民与政治家)得具体行为特征,同时包括由此引起得政治团体(尤其就是政府)得行为特征。因此,学术界常常把公共选择理论称为“新政治经济学”、“政治得经济学”,有时候又叫“官僚经济学”。[8]

作为新政治经济学得一个分支,公共选择理论就是在对传统市场理论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批判得过程中逐步兴起与发展得。它以“经济人”假说为其基本行为假设并将之推广到政治市场上供求双方行为分析,最终得出“政府失败”得基本结论并提出了矫正“政府失败”得两大思路。应该说,其理论体系、前提假设、基本结论及改革举措还就是具有相当启发与借鉴意义得。其应用范围也已远远超出了主流经济学与传统政治学得研究范围,几乎涉猎当今社会所有得热点问题,具有广阔得应用前景。[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学派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线索 现代公共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或者collective choice)发端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Arrom)的经典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 alue, K.A.Arrow,1951)。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间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假如大家没有对自己的偏好进行分门别类地设定共同的标准,又假如有两个以上的投票人和两个以上的选择,则人们就不可能制定出达到一致的集体选择的投票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一项合理的共同的决定只能来自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力。这时,政府就不单是负责代表个人潜在的共同偏好的估价人了,因为所谓共同偏好是非常含糊不清的,有时又极不协调一致,所以,政府在集中和协调它们时拥有很大的主动行动余地。 以上就是称为“阿罗悖论”的思想。这个结果证明:真正的民主政体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阿罗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被引入公共财政学,就是由于它促使人们对于国家干预的合理性进行思考:国家干预是否可能产生更有效或更好的结果?而所谓“更有效”和“更好”,究竟指什么?后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规范的考察,前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考察。因此,后人在两条不同的路线上继续阿罗纳工作,其中一条路线偏重于逻辑的、数字的分析,属于规范的、形式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森(Sen);另一条路线侧重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行为的分析,这就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所做的工作。 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主要有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一是“政治市场”学说,把国家的预算决策过程看成是类似市场的由公共品的供求双方相互决定的过程。这个学说的中心是对投票制度的分析,其中特别是对“中间投票人”等定理作了论述。“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发现者邓肯·布莱克(D.Black)在1948年指出,多数选举制度最终会使人们选择的政策成为符合“中间”选民偏好的政策。该定理表明,对社会来说,该选举制度远远不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从理论上讲,可行的选举中最好的选举法是一致通过法(Lidahl均衡就贯穿了该法),而由于寻求一致,会要求人们付出极高的“交易费”,所以该法是很难实行的。1962年出版的布坎南与塔洛克(G.Tullock)合著的《一致的计算》(《Calculation of Consents》)就是论证这一论点的。公共选择学派的另一个研究成果是对财政制度中官僚主义行为的分析。塔洛克发现,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中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主题始终是:在国家或社会中的个别成员的偏好与政府作出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在个人与政府机构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许多种可能性:(1)习惯或宗教法典,即依靠共同接受的习惯或宗教法典作出有关共同事务的决定,我们可以在原始部落中发现这种集体选择的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流派与主要理论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流派与主要理论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有三个学派,他们是罗切斯特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弗吉尼亚学派。 罗切斯特学派:赖客是该学派的领袖人物。该学派有两个特点:一是坚持用数理方法来研究政治学,在投票、互投赞成票、利益集团和官员研究中使用数学推理;二是坚持把实证的政治理论与伦理学区分开来。其更多的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和政治行为的博弈理论。赖客认为,政治活动是一个博弈过程,政党竞争是一个零和博弈,一方所得是另一方所失,每个政党的最优策略是让对手规模尽可能大,而自己只需保持略有优势(有时甚至是一票之差)就可以战胜对手。因此,在多数票选举制度下,最终将会形成在规模上略有差异,但仍然是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因而,冲突和冲突和解是公共选择理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该学派始终一贯地把实证的政治理论用来研究选举、政党策略、投票程序控制、政党联盟形成、立法机构和政府官员。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该学派论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理论性的和抽象的,基本上不涉及制度内容。这一派的成员大多对西方传统的政治学偏好制度主义持反感态度,而注重空间投票模型的研究。同时,该学派的大多数论著不讨论规范问题,他们试图站在中性立场上来研究民主选举中的多数票循环、互投赞成票所造成的缺乏效率、利益集团政治学、官员斟酌权等公共选择论题。 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有贝克尔、佩茨曼等。芝加哥学派的自由主义色彩尤其是“反历史”的色彩最为明显。该学派认为,经济学家可以观察、解释和描述历史过程,但是不能影响历史过程;改变这个世界的努力总的来说是枉费心机的,是对本来就稀缺的资源的一种浪费。根据这个基本思想,该学派排除了经济学家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以及政府干预的必要性。芝加哥政治经济学建立在效用和利润最大化的强假设前途上,它从价格理论和实证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政府,把政府主要看作是受追求自身利益的理性的个人所利用的、在社会范围内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机制。其否认政府是为公众谋利益的,它认为,政治市场只不过是满足起决定性作用的利益集团成员再分配偏好的技术上有效率的机制。它把私人

公共选择理论

一、布坎南的生平 布坎南,1919年10月2日生于美国田纳西州,1940年毕业于中田纳西州师范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41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在芝大期间,布坎南受教于芝加哥学派创始人之一的著名经济学家F.H奈特,奈特属于自由派经济学家,布坎南受其影响很深,并曾为之撰写传记。1949年,布坎南接受田纳西大学的聘请,成为该校的教授,并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1955-1956年,布坎南靠富布赖特奖学金在意大利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研究,受到了欧洲财政学派的影响,从而使他对政治决策问题有了新的认识。从意大利回国后,1956-1968年,布坎南在弗吉尼亚大学任麦金太尔讲座经济学教授,并于1958-1969年担任杰斐逊经济研究中心主任。1968年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1969-1983年在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及州立大学任教授,并兼任公共选择中心主任。1983年后到乔治·梅森大学任教。布坎南一生多次获得荣誉奖,并在多个重要机构任咨询职务。1962年创立公共选择学会,并于同年任美国南部经济学会主席。1967-1969年任美国经济学会执行委员,1972年任该学会副主席。1977年获迈阿密大学法学经济学中心颁发的法学经济学奖。1980-1981年当选蒙特·佩策林学会执行委员。1982年任美国西部经济学会副主席。布坎南的著作甚丰,主要有:《财政理论和政治经济》(1960年);《赞同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与塔洛克合著,1962年);《民主进程中的财政》(1966年);《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1968年);《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在政治方面的应用》(与R.托尼逊合著,1972年);《自由的限度》(1975年);《赤字民主:凯恩斯勋爵的政治遗产》(与查理德·瓦格纳合著,1977年);《凯恩斯先生的结论:对于把经济理论滥用于政治投机活动的分析以及对宪法纪律的建议》(1978年);《自由、市场和国家:八十年代的政治经济学》(1986年)。 二、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背景 经济是现实的产物,经济理论也是为现实服务的,经济学理论之所以有其存在的价值,乃是因为它符合了它所处时代的要求;同时,现实的社会经济现象更是理论产生必不可少的背景。布坎南所提出的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其产生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点。首先,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自由主义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简介 作者:杜晓中国政治学 2003-10-13 以詹姆斯、布坎南等人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是本世纪60年代初在美国出现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这一学派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通过对"法律——制度——结构"这一社会框架的研究,试图弥补传统西方经济学侧重个体在经济生活中的供求行为分析的片面性,从而解决政治学与经济学长期隔绝的问题。 一.公共选择理论产生的原因 1.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理论成为西方经济学界的主导理论,受凯恩斯理论的影响,西方各国纷纷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随着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政府职能进一步扩大,政府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这造成了政府机构膨胀,资源浪费等后果,国家干预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经济学界出现了一股声势浩大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复兴的浪潮。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主张反对国家干预,恢复自由放任。而公共选择理论则在这股声势浩大的反对浪潮中应运而生。 2.进入20世纪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巩固,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从解释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转向对资源配置与效率问题的研究。在这同时,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以马歇尔为代表的一大批经济学家大量地将数学工具引入经济学,使用数学工具研究经济在给经济研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经济学家过分注重指标分析和模型建立,使经济学越来越抽象、越来越脱离实际。一些不满经济学现状的经济学者主张恢复古典经济学的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以分析"交易过程"为核心的方法论,并将这种方法论延伸到对政治市场的分析。 二.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观点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引入对政治体制和政府行为的分析为基础的。在传统的西方经济学中,政府与厂商、消费者具有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经济人"的假设只属于厂商和消费者,只有他们才是利己的、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人",在私利及贪欲的驱使下,对经济生活中自己的位置作出最有利于个人的判断和设计,而政府则是超出这一狭隘的个人利益的,政府以其自己的公正与准确超乎众人之上,在追求公众的利益之时,政府以它的公正赢得公众对它的信任和支持。因此,公正与准确是政府固有的一种天赋。公共选择理论则认为,其实,政府官员与厂商和消费者一样,也是具有理性和私利的"经济人",他们也具有自己的动机、愿望和偏好,他们同样关心自己在政治活动中的成本和收益,在交易过程中他们也同样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样的人不可能仅仅因为从经济市场转入政治市场之后就由仔细求利的自利者转变成为大公无私的"利他者",政府官员作为单个的个人在政治市场上会对不同的决策规则和集体制度作出最有利与自己的反应(即公共选择问题)。 在把个人偏好转化为社会决策的机制或程序的选择时,这些机制或程序通过直接方式或者指定代表的间接方式,显示公民对广义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偏好。于是,在选民和国家之间就必须插入一个媒介——选举制度。但是,由于所采用的规则不同,影响选民、政治家或政党的有关行为的成本——收益也不同,因而会表现出不同的"需求"结构。而且,不论以何种方式作出公共选择,最终实施社会决策的是官僚和官僚机构,其最终的决策也就很难体现公共利益的最优化。而特殊利益集团、官僚和立法官员追求私利的行为,一方面导致过多的公共物品供

西方行政学说史及笔记—第十六讲:公共选择理论

第十六讲:公共选择理论 一.公共选择学派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是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的一种学术思潮。公共选择学派在政治家的动机、政府干预、财政政策、民主制度等方面得出了一系列不同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结论。主要特征就是:用经济学方法分析政治过程(即政治家、投票者、官僚们的公共选择行为,也即非市场的集体决策)。 1948年,英国北威尔士大学的经济学教授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1908~1991年)在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集体决策的理论根据”的文章,首次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引入对政治行为的分析之中,该文为公共选择理论奠定了基础。但当时并未产生太大影响。 60年代是公共选择学派逐渐成型的阶段。这一阶段,布坎南等人主张恢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主张在经济研究上回到古典学派,分析规则和制度对经济的影响,把政治因素纳入经济分析之中.此后,随着K·J·阿罗、J·M·布坎南和G·塔洛克等人相继发表有关非市场决策问题的论著。由此,一门处在经济学与政治学、法学交叉领域的新学科逐步形成了,这就是公共选择理论,也是一种新的公共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其宗旨是要把市场制度中的人类行为与政治制度中的政府行为纳入同一分析的轨道,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传统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 早在18世纪下半叶的法国,出现了科学思想和数学方法异常繁盛的局面。许多思想家相信,社会科学的许多问题可以通过精确的实证研究和科学推理得到解决。在法国科学院,博尔达(Borda,1733-1799)、孔多塞(Condorcet, 1743-1794)和拉普拉斯(Laplace, 1749-1827)这三位院士用数学方法对政治学中的投票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1784年,博尔达在科学院宣读了他的第二篇论选举形式的文章之后,他所提议的记分投票制被科学院用在院士选举之中,直到1800年,因一个新院士拿破仑的反对,才被废止。19世纪英国数学家和小说家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 1832-1898)也曾对委员会制度作过实证的分析。这些研究成果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一度湮没无闻,直到邓肯〃布莱克在用类似方法研究同样问题时,才重新发现和介绍了他们。在1991年的一篇文章中,G〃塔洛克将邓肯〃布莱克奉为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开山祖师(Founding Father)。这无疑是一种公允的评价。 继布莱克之后,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在《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1951)、安东尼·道恩斯(Anthony Downs)在《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奥尔森(Olson)在《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布坎南(Buchanan)和塔洛克(Tullock)在《同意的计算》(1962)中分别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稍后,人们发现,在公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本章介绍公共选择理论(Theory of Public Choices)。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它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因而也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是集体决策的过程和政治个体(包括选民和政治家)的行为特征,其研究重点是经济政策的制订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开创性地以人的自利为出发点,研究政治个体、政府和国家的行为,从而使人们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有了新的认识,有的学者从而提出了“政府失灵”的论点。 本章第一节简单介绍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发展、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论;第二节讨论投票理论,包括投票的规则、投票的中间人定理、阿罗投票悖论等,这部分内容是理解公共产品需求理论的基础;第三节介绍公共产品的需求理论,我们将分别讨论公共产品的个人需求和社会需求的决定问题;然后简要介绍有关利益集团和寻租的问题;最后讨论政府失灵的理论。 第一节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公共选择理论在西方经济学的各个分支中,属于比较年轻而且影响不是很大的流派,但是由于其在理论方面的独到创见,使其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中占有一席之地。公共选择理论最主要的贡献在于把“经济人假设”引入政治领域,推翻了以往认为政治家都拥有优良的品质、政府自然“为公”的传统政治理论。 一、公共选择理论发展简介: 公共选择理论最早可追溯至1958年邓肯?布莱克(D. Black)发表的《委员会与选举理论》,在这篇文献里,作者分析了投票程序对于公共选择的影响。然而,使公共选择理论真正成为一个经济学流派、并且不断扩大其影响的则是“公共选择”之父布坎南(J?M?Buchanan)。 1957年,布坎南和沃伦?纳特(Knight)在弗吉尼亚大学创办“托马斯?杰斐逊中心”,其宗旨是“促进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但是,其宗旨与当时流行的凯恩斯主义格格不入,在当时,人们对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表示了无比的信任,认为政府是天然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官员也都是道德高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谦谦君子”。因此,该中心备受校方的排挤。到1968年,布坎南和公共选择学派另一位代表人物塔洛克(G ?Tuock)不得不转往其他大学谋求发展。 1969年,布坎南和塔洛克来到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创办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并创办《公共选择》杂志。布坎南在1972年所著的《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明确指明这个组织的目标:“……我们将把40年来人们用来研究市场失灵的所有方法,原封不动地用来研究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这种“政府失灵”的思想很快得到人们的认可,因为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经济深受“滞胀”之苦,人们开始质疑凯恩斯主义干预经济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但是,这个研究中心也是命运多舛,1982年,弗吉尼亚理工学院做出决定,居然将“公共选择研究中心”作为一个单位(包括教员、职员、设施和学生)全部移交给了乔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对此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但应该注意这不可和马克思主义对这词的定义混为一谈)。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公共选择理论也采用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决策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式很大一部分是根基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上(「这是什么」);但却是将此作为研究规范(「这应该是什么」)的工具,以探索问题的所在点、并研究如何在宪政体制内改善这些问题。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主要公式之一是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另一个研究目标不同、但却有相同研究公式的学科则是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而社会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 theory)也是一个相关联的研究领域。 一、起源和公式 现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开始于政治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他在1948年提出了一套后来会成为中位选民理论(median voter theory)的概念,他也写下The Theory of Committees and Elections(1958)一书。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将他称为是「公共选择理论之父」(1987, p. 1040)。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 标签:杂谈分类:论文 [内容摘要] 布坎南等人在把国家视为“经济人”的基础上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用一种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一种非市场决策或政府政治行为及过程的“新政治经济学”。[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经济人布坎南 一、时代背景 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法国数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孔多塞,但主要还是来自19世纪。公共选择理论最初产生于公共财政理论。财政理论是公共选择的理论之源。税收和政府支出是政府或集体的活动,而不是单个的个人行为。在19世纪英法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模型中,国家被视为一种“不生产”的活动。19世纪末,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提出了政府的自愿交易学说和一致性原则。他认为,由于政治行为人是在一定的规则内作出选择的,所以规则是及其重要的。改革的方向必须集中于改变决策规则,而不是通过对决策行为人施加影响来改善预期的结果。布坎南高度评价维克赛尔的思想,并宣称在其论文中发现了提供公共选择理论的全部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做交易的政治。在这之后,一位瑞典经

济学家林达尔提出了公共物品理论。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庞塔雷奥尼等人的公债理论和国家学说,成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又一个理论来源。19世纪在欧洲大陆流行的霍布斯、洛克等人的政治学说尤其是社会契约论,也构成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来源之一。布坎南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受业于奈特教授,他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是一门研究经济制度、研究社会组织是怎样为有关的集体、为社会运行的学科,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布坎南的思想。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西方, 它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殊的经济和政治背景。二战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日渐盛行,它把政府干预看作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唯一良策。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加强, 政府干预的缺陷与日俱增。布坎南等人创立公共选择理论的目的正是在于揭示“政府失灵”并试图克服政府干预的缺陷。 公共选择被定义为对非市场管理的经济学研究。它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用于研究集体的或非市场的政治管理过程。它以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为基本行为基本假设前提,依据自由的交易能使交易双方都获利的经济学原理,分析公众的公共选择揭示政府管理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年代 公共选择理论于20世纪60年代产生于美国,80年代成为西方经济学界享有盛誉的一个重要流派。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公共选择理论读后感 我用了差不多两周的时间读完了《公共选择理论》,有的地方深奥难懂,即使翻回去再看一次也还是有许多理解不全面的地方,总之读完这本书,收获还是很大的。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二战后福利经济学中关于社会福利函数性质和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争论。公共选择理论指出人类社会有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人。它主要研究初级市场,政策供给市场和政策执行市场。 社会处在霍布斯自然状态下,人们只关心自己的生活,饿了就寻找吃的,困了就睡觉,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所以社会要摆脱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公共物品的提供不当还会导致逃票乘车问题。公共物品存在外在性,两个对彼此有不利影响的企业选址在相近的位置就会有消极的外在性产生。科斯认为,外在性产生的原因在于产权不明确。既然产权安排可以影响效率,那么,谁来界定和明晰产权呢?担负这种职能的往往是政府或某个自发形成的组织。政府确立的产权制度,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物品。这些组织的形成和决策的制定,也是一种集体选择行为。在实施产权的过程中,往往会有纠纷和矛盾冲突,因而就需要有协调机构或仲裁机构,这些机构的形成与决策也是集体选择的结果。 公共选择理论中,作者将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进行比较,认为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是同一个活动人,这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思想。经济市场企业家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利益而进行经济活动,政治市场上政治家们为了自己可以当选领导者进行选举。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政治活动中的经纪人范式将人的动机假设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被公共选择理论各流派所接受。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前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实现对公共选择理论中“经济人”范式的完善解读意义凸显。经纪人范式一定会导致政府失灵,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便是将市场经济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市场中,以避免政府干预政策的落实消耗过大成本。 我国实行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显然提倡两党制和多党制的公共选择理论不适用于我国,它虽产生于西方,但对我国政府仍有借鉴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将政府行政机构及其内部的公务人员统称为官僚。官僚的职责是接受政治家的指令,贯彻执行既定的方针政策,但官僚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使官僚对公共决策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决策的参与者,同经济生活中的每个人一样,是理性的“经济人”,以个人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在政治活动中他们也会遵循这一目标。西方官僚理论研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垄断官僚理论和竞争官僚理论。从西方学者研究的官僚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的管理低效、资源的浪费问题是困扰全世界的普遍问题,不是我国特有的。但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原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从没建立起像发达国家那样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政府机构及管理模式。计划经济的管理思路和模式在目前还影响很深。现在我国政府运行中暴露出来的公共部门管理低效、资源的浪费问题更突出,产生的后果更严重,改革面临的困难更大。但归根结底,官僚理论加深了我们对政府缺陷以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重要问题的理解,对我国现阶段政府改革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及其借鉴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评述及其借鉴意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法国数学家、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孔多塞,但主要还是来自19世纪。19世纪末,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提出了政府的自愿交易学说和一致性原则。他认为,由于政治行为人是在一定的规则内作出选择的,所以规则是及其重要的。改革的方向必须集中于改变决策规则,而不是通过对决策行为人施加影响来改善预期的结果。布坎南高度评价维克赛尔的思想,并宣称在其论文中发现了提供公共选择理论的全部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做交易的政治。 二战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日渐盛行,它把政府干预看作是弥补市场缺陷的唯一良策。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加强, 政府干预的缺陷与日俱增。布坎南等人创立公共选择理论的目的正是在于揭示“政府失灵”并试图克服政府干预的缺陷。公共选择被定义为对非市场管理的经济学研究。它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用于研究集体的或非市场的政治管理过程。它以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为基本行为基本假设前提,依据自由的交易能使交易双方都获利的经济学原理,分析公众的公共选择揭示政府管理行为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公共选择理论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

学科。它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政治市场上的主体(选民、利益集团、政党官员和政治家)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 一、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公共财政理论为理论之源的,因为财政理论是关于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的理论,涉及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消费。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是政府或集体的活动,在政府的收支过程中,消费者面对的是国家或政府,而不像在经济市场上,他面对的是企业。这些特点把财政学与经济学中的其他分支区别开来。经济学理论大都集中研究非政府的决策人(如消费者、生产者)的活动,财政学则把公共经济引入解释私人经济活动的分析体系。为此必须研究税收和支出选择的政治决策机制,而政治决策则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公共选择理论是布坎南从政治制度的角度出发, 根据“控制官僚主义特权的蔓延滋长”的需要而创立的。它是一种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或政府——政治行为及过程的“新政治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的出现, 不仅对现代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研究都具有一定创新和方法论意义, 而且对我国政府如何更好的进进行管理,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发。 二、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 一、定义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 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 1、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 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政治领域中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互换。 3、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三个基本出发点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从个体的 角度来理解,个人是分析的基础。社会被看作一种个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总量效果,国家被当作 个人得以通过它寻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机构。集体行动是一些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行动,并 承诺遵守相应的规则的活动,集体行动不过是个体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 三、基本思路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政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是做出这两类决策。该理论进一步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行活动,即在经济市场上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场上则是利他主义的,自觉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一个人在两种场合受不同的动机支配并追求不同的目标,是不可理解的,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这种政治经济截然对立的“善恶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公共选择理论试图把人的行为的两个方面重新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式,用经济学的方法和基本假设来统一分析人的行为的这两个方面,从而拆除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在经济学和政治学这两个学科之间竖起的隔墙,创立使二者融为一体的新政治经济学体系。 四、产生与发展过程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一种学术思潮。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理论框架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的。 1.英国经济学家邓肯·布莱克(Dencan Black,1908—1991)被尊为“公共选择理论之父”,他于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一文(载《政治经济学杂志》1948年2月号),为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介绍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在英文文献里通常称作“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又称新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得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就是一门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得新得交叉学科。它以微观经济学得基本假设(尤其就是理性人假设)、原理与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与刻画政治市场上得主体得行为与政治市场得运行。[1] 公共选择,就是指人们提供什么样得公共物品,怎样提供与分配公共物品以及设立相应匹配规则得行为与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则期望研究并把研究结果影响人们得公共选择过程,从而实现其社会效用得最大化。[ 发展历程 起源 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盛行,政府过多干预市场经济运行,导致巨额政府赤字及持续得通货膨胀。然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无法完美得解决赤字与通胀问题。这为公共选择理论创造出了客观得经济环境,加之布坎南得开创性工作,最终使公共选择理论展现在世人面前。[3]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并于五六十年代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得基本原理与理论框架,60年代末以来,其学术影响迅速扩大。 关于该理论得渊源。学者张健(1991)认为,芝加哥学派得思想渊源主要有:斯密得经济理论、维克赛尔得经济思想、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得理论。[4]这些仅就是布坎南个人思想得由来,其她学者有不同得见解。陈招顺、汪翔(1990)认为,公共选择理论得理论渊源有斯密得经济理论与休谟得政治哲学、意大利公共财政学派得经济思想、瑞典学派奠基人维克赛尔得经济思想。[5] 发展 公共选择理论就是以1938年伯格森得一篇探讨福利函数性质得文章《福利经济学可能前景得重述》( A Reformulation of Certain Aspects of WelfareEconomics)作为起点,在阿罗1951年得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 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alues)推动下发展起来得。大批著作与文章则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才开始相继涌现,例如布莱克得《选举与委员会理论》( The Theory of mittee and Election ),布坎南与图洛克得《同意得计算》( The Calculus of Consent ),等等。她们或着重于研究如何将个人偏好进行加总以实现社会福利函数得最大化,或者研究在外部性、公共物品、规模经济出现得场景中如何实现合理、有效得资源配置。 由此可见,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支出理论可以说就是“同宗同源”,正因为此,维克塞尔18%年得《公平税收新原理》( A New Principle of Just Taxa-tion)与林达尔1919年得((公平税收:一个积极得方案》( Just Taxation APositive Solution )被公共选择理论得学者们一致认为对公共选择理论作出了基奠性得贡献,以研究财税问题闻名得维克塞尔与林达尔还被视为公共选择理论得祖师爷。

第二讲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什么是公共选择理论 一、定义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通过这些定义,我们不难对公共选择理论及其研究的主题有一个概要的了解。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 1、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 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政治领域中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互换。 3、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三个基本出发点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从个体的角度来理解,个人是分析的基础。社会被看作一种个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总量效果,国家被当作个人得以通过它寻求自身利益的一种机构。集体行动是一些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行动,并承诺遵守相应的规则的活动,集体行动不过是个体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 三、基本思路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政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是做出这两类决策。该理论进一步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

简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内容

公共选择理论 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它是一个应用经济学的理论假定和方法来研究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的新的研究领域。因此,可以把公共选择理论看作一个政策科学学派,看作政治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研究领域(实际上它被称为“政治的经济学”或“新政治经济学”)。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界定 公共选择理论有不同的名称,如“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集体选择”(collective choice)、“公共选择经济学”(economics of public choice)、“新政治经济学”(new political economy)、“政治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或“政治的经济理论” (economic theory of politics)等。 作为公共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公共选择理论是在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推动下,通过对传统市场理论的批评而产生的,并且成功地运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坚持“经济人”假设,采用个人主义的方法论,用交易的观点来看待政治过程。用其奠基人布坎南的话来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把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按照另一个公共选择学者缪勒的说法,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或简单地定义为将经济学运用到政治科学,它所使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其基本假定是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即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 公共选择是研究集体决策的科学。这有两层含义:一是集体性。单个人自己的决策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集体决策就不可避免,因而公共选择成为必需的;二是规则性。决策就是制定规则,在人与人之间存在偏好差异的情况下,必须决定规则以使人们的行为协调起来,因此,人们必须进行决策以选择那些能够反映和满足一般人偏好的规则。公共选择研究的集体决策范围包括国家、政府、国防、警察、消防、教育、环境保护、财产权、分配等等政治问题。(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 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大体上从1948年以来,公共选择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发展起来了”(布坎南语),而它作为一个学派或思潮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个人为一切问题的始点 经济学教室 医疗、教育等公共产品的提供离开不了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当政府进行决策时,公共选择理论一定程度上可作为理论指导。 (编者) 主讲人 夏业良 公共选择理论(Theory of Public Choice)是当代经济学领域中一个相对较新的理论分支与学说;它帮助人们理解和加深对公共产品、公共权力、公共选择等核心概念的认识,主要从新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视角介绍国家的起源、政府的权利和义务、公共所有权、公共资源、公共政策、宪法、宪政、共和、民主和自由、市场与国家等方面的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 丹尼斯·缪勒将公共选择理论概括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者简单地说,是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法学、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等其他社会科学与政策研究领域,所以公共选择理论也被认为是最为名符其实的“政治经济学”。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观点: 公共选择的重要主题之一是政治科学的主题,即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等。然而,公共选择的方法论主要来源于经济学和数学。 在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政府作为经济体中的一个部门,主要提供公共产品,私人产品由私人部门提供。不过,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还有一种产品,称作准公共产品或混合产品,多数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私人联合提供。准公共产品类似于俱乐部提供的产品,研究准公共产品的供给、需求与均衡数量的理论,也叫“俱乐部理论”。 皮考克(Alan Peacock)把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分为三个大的政治市场:即初级政治市场、政策供给市场和政策执行市场。在初级政治市场上,政治家把政策“卖”给选民,选民则为政治家支付选票;在政策供给市场上,官员为了实现当选政府的政策目标而提供不同的行政手段;在政策执行市场上,主要分析政策的执行结果及其影响。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市场经济下私人选择活动中适用的理性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政治领域的公共选择活动。也就是说,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在社会活动和市场交易过程中同样也反映出“经济人”理性的特征。政府及其公务人员也具有自身的利益目标,或者说政府自身利益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目标函数,其中不但包括政府本身应当追求的公共利益,也包括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此外还有以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为代表的小集团利益等等。 可见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并不一定只代表公共利益。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使政府基本上代表着公共利益,但由于公共利益本身有不同的范围和层次划分。因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除了自身利益诉求之外,在公共利益的总体目标方面也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偏好程度上的差异。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经济学是一门交易科学,经济学研究的特定主题就是人们在市场关系中的行为。把经济学的这一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研究,它所展现的政治是个人、集团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 公共选择理论的结论是:政治市场上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在公共选择的运用,可以说,经济学家把政治学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熊彼特认为,“一切行为都是人的行为,当个体成员的行为被排除以后,就不会有社会团体的存在和现实性”。所以,

第二讲 公共选择理论

第四章公共选择理论 第一节什么是公共选择理论 一、定义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 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通过这些定义,我们不难对公共选择理论及其研究的主题有 一个概要的了解。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 1、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 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政治领域中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政治是个体、团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与市场过程一样,基础是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互换。 3、方法论的个人主义 公共选择理论的第三个基本出发点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认 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应从个体的角度来理解,个人是分析的基础。 社会被看作一种个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总量效果,国家被当作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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