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发票粘贴规定

凭证、发票粘贴规定
凭证、发票粘贴规定

凭证(发票)粘贴整理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我公司的会计档案标准化、规范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财务部受理的原始凭证(各类发票)的粘贴要求告知各单位,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一、原始凭证需由经办人在财务部统一提供的单据粘贴单上进行粘贴、整理后,方可到财务部报账。

二、为规范会计凭证,单据粘贴单的反面不得用于粘贴原始凭证。

三、原始凭证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粘贴、整理,不得随意、无序粘贴:

1. 原始凭证进行粘贴时,必须使用财务部统一提供的单据粘贴单。

2. 所有原始凭证必须在粘贴单上由上而下、自左至右、均匀排列粘贴。将胶水涂抹在票据左侧背面,纸张较大且主要事项内容和金额书写位置距票据左边沿不小于2公分的票据,粘贴时票据的左、上边沿要同粘贴单的左、上边沿对齐;纸张较小的票据(如汽车票、火车票等)从粘贴单的装订线(粘贴单左侧2公分位置)开始粘贴,将票据向右边均匀排开横向粘贴,注意不要将票据集中在粘贴纸中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的现象;每张发票均应直接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而不能发票粘在发票上,以免日后全部脱落丢失;粘贴的原始凭证必须在粘贴单的装订线内,上方及右方不得

超出粘贴线,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凭证,可先裁边整理后再行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的完整性。

3.原始凭证应按照报销的费用项目进行分类整理,如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购货发票等等,应按照类别分别粘贴,把相同费用项目的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

4. 如果同类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纸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纸。

5.出差报销凭证(如住宿费、过桥过路费、车船票等),粘贴时,应先将原始凭证粘贴在单据粘贴单上,然后加贴差旅费报销单,不得直接在差旅费报销单的背面粘贴报销凭证。

6. 票据粘贴完整后,经办人在票据上签名,汇总票据金额,注明票据的张数,填写报帐单,由经办人与审批人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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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到财务部报销业务的员工,都要按照以上要求将原始凭证粘贴整理好。对于原始凭证粘贴不合格的,请重新粘贴,否则财务部不予受理。

五、原始凭证、记帐凭证规范作为财务、审计日常检查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受理、装订凭证财务人员予以20元/次的罚款。

六、记帐凭证装订要求:单据整齐(上齐、左齐)、有棱有角。

七、本办法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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