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制度》

通讯费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降低经营成本,明确费用标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通讯费用标准规定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总则

(一)本规定所指的通讯费包括公司固定电话费、享受补贴的员工手机电话费;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

(三)各公司、各项目及各部门统一将员工名单和执行话费标准上报公司,由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享受电话费补贴;

(四)电话费按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全天不准停机,因停机影响正常工作的,不予核销话费;

(六)享受话费补贴人员,依据实际消费结算发票每季度报销一次,由所属单位领导签批后,人资部核定出勤天数,财务部审核报销;

(七)原则上公司不统一购置电话充值卡,如项目施工人员需要充值卡充值,由项目财务部负责统一购置管理,定期统计支出情况并控制使用。

第二条管理部门及人员

财务部、人资部、审计部、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财务副总第三条管理职责

(一)财务部

1、负责员工电话费的日常核算与管理,对员工电话费报销资格进行审核;

2、负责审核员工电话费的合规性,超出规定标准的不予办理;

3、负责公司固定电话费的缴费及话费支出的审核;

4、定期统计公司话费的支出情况,严格控制成本。

(二)人资部

1、负责各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审核;

2、负责提供员工考勤情况,严格依据制度规定及考勤情况确定电话费补贴额度;

3、定期更新员工档案,依据电话费补助标准编制统计表上报财务部。

(三)审计部

1、负责定期审计电话费报销的合规性;对违规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处理;

2、依据审计结果,定期编制审计报告,披露电话费的支出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及分管领导

1、负责部门员工申请电话费补贴资格的认定和上报;

2、负责各分管部门员工电话费的审核、确认。

(五)财务副总

负责公司通讯费支出管理,分析审核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条管理要求

(一)手机电话管理

1、手机话费必须以本人实名及所使用电话号码开具的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按规定标准核销;

2、话费标准额度当年结清,不予跨年;

3、每月话费标准不得累计计算,当月话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当月话费超过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4、公司发放的小号电话卡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及时补办和登记,补卡费用由个人承担;

5、公司发放的小号电话卡不能随意更换、停机或送人;

6、离职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同时办理小号清户手续。

(二)固定电话管理

1、由单位出资安装的固定电话(财务或其他部门),除传真电话外,谢绝其他业务发生,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通话登记或交费;

2、公司办公室固定电话,必须保证工作时间有人接听;

3、严禁使用公司固定电话上网或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五条员工话费标准

(一)公司总部机关:

副总经理:200元/月总工程师:200元/月

总会计师:200元/月采购部长:300元/月

设备部长:300元/月其他部长: 50元/月

采购员:100元/月资金部长:150元/月

主管会计: 100元/月融资专员:50元/月

出纳: 50元/月工作人员: 38元/月

小车司机: 50元/月董事长、总经理司机:100元/月(二)外阜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300元/月副经理:150元/月

总工:200元/月工程质检部长:50元/月

质检员: 38元/月测量主任: 50元/月

主要测量人员:38元/月试验室主任:100元/月

主要试验人员:38元/月主管会计: 100元/月

出纳:50元/月其他会计人员38元/月

采购员:200元/月材料负责人:150元/月

大料现场收料组:50元/月仓库保管员: 38元/月

材料库记账员:38元/月食堂管理员: 50元/月

考勤员:38元/月加油员:38元/月

设备队长: 50元/月黑(白)站操作手:50元/月经理司机:50元/月桥涵队长: 50元/月

路基工长:50元/月

(三)房建项目部

项目经理: 100元/月副经理: 70元/月

总工:70元/月采购员: 200元/月

工程质检部长:38元/月质检员:38元/月

测量主任: 38元/月主要测量人员:38元/月

(四)施工队(包括外网、精装修)

队长:50元/月试验人员:38元/月

拌合站负责人:38元/月测量人员:38元/月

(五)丰远地产公司机关

副总经理:200元/月总工程师:200元/月

营销总监:100元/月策划总监:100元/月

专业工程师:50元/月营销经理:50元/月

其他部长: 50元/月主管会计: 100元/月

出纳: 50元/月工作人员: 38元/月

小车司机: 50元/月

(六)热高乐园(含酒店管理公司、餐饮公司)

热高乐园及酒店管理公司依据园区通讯费用管理制度及补充规定执行,餐饮公司参照执行。

(七)浩博物业公司

经理:150元/月保安部长:80元/月

行政办公室主任:80元/月保洁绿化部部长:80元/月

维修部长:80元/月文员40元/月

维修人员40元/月房管员40元/月

客服40元/月前台收款40元/月

主厨30元/月保洁班长30元/月

保安班长30元/月房管部部长80元/月

绿化班长 30元每月

(八)供热公司

经理:150元/月文员38元/月

收费员38元/月维修班长38元/月

(九)迪欧咖啡厅

经理:100元/月厨师长:50元/月领班38元/月仓库保管员:38元/月

(十)其他因工作需要办理小号的人员,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按38元基本费用标准执行。

(十一)此规定中未明确的部门或单位比照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审计、监督、检查

(一)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严格审核本部门人员申请的电话费的资格和标准,对不合理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予审批;

(二)要求财务部依据本规定严格审核票据、出勤情况及补贴标准,每月定期统计费用支出情况;

(三)要求审计部定期不定期的对通讯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要求每年不少于4次。

第七条奖惩处理

(一)本着谁监督检查、审计检查,谁处理的原则;

(二)对于未按本规定标准核销电话费,导致电话费超标准支出,报销人全额返回话费,并对报销人处以50元月罚款;对审核人员处以100元罚款;对部门主管处以 100元罚款,对分管副总处以 200元罚款;

(三)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工作期间电话不允许关机,违反一次罚款50元;

(四)对于公司发放的小号电话卡随意更换、停机或送人,给工作造成不便,对责任人停止话费补贴,并处罚50元,给予部门主管100元的处罚;

(五)对于使用公司固定电话处理个人私事产生的话费,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并处罚50元,对部门主管处以100元罚款,对分管副总处以200元罚款。

第八条附则

(一)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并完善;

(二)本规定自2016年11月3日起执行;

(三)原公司内部2006-2010(续编)《规章制度汇编》中电话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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