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作业1

一、选择题

1、ABC

2、C

3、A

4、C

5、C

6、D

7、C

8、A

9、B 10、A 11、ACD 12、CD 13、ACD 14、ABD 15、CD 16、ABCD 17、ABD 18、ABC 19、BCD 20、BD

二、简述题

1、答:(1)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2)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3)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

条约的效力范围问题。(4)我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征。

2、答:法律关系本座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这一学说主张以法律关系为出发点,根据法律关系固有的性质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学说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这一本座就是特定的法域。进行防咯选择时,应根据法

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适用的法律。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通过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从而确定准据法,这在方法论上也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法律关系本座说对国际私法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现代国际私法理论有的就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答: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只指出该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2)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相结合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三、论述题

1、答:法律关系本座说是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1849年在其撰写的《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的法律适用理论。他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的性质来探讨其应适用的法律,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他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关系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他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地连接点,为国际私法地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地作用。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地法典化和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

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当然萨维尼在分析与探讨各种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时主要是

从法律关系的重心以及与法律关系的联系程度来确定这种

本座因而难免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但瑕不掩瑜,萨维尼确实开创了一条法律选择的新路子。

作业2答案

一、选择题

1、C

2、D

3、A

4、D 6、A 7、D 8、A 9、B 10、A 11、B 12、

D 13、D

14、D 15、A 16、B 17、CD 18、ABD 19、ABC 20、BCDE

二、简述题

1、答:(1)最惠国待遇的依据常常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

(2)受惠国取得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无需向实惠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

(3)在最惠国条款中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即目前一般实行的是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

2、答:该说是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他把动产分为三类:第一类不能确定其所在地的,如运输途中的物品等,这类动产经常处于变动状态故应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第二类是能够确定其所在地的如图书、美术品等,这类动产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第三类是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不定期托人保管的商品或者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行李,对这类动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或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或适用财产所在地法。该说在理论上为物权不分动产与不动产均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奠定了基础。

3、答: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即意思自治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明示的意思自治与默示的意思自治。明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最通行的方式是在合同中列入“法律选择条款”或通过标准合同作出统一约定,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采用明示意思自治方式。默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行为或其他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该合同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

三、案例分析题

1、答:当地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定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国可以由合同签定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答:能适用中国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对涉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所作的规定,在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法律适用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未能就法律适用达成一致协议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而该案中卖方为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其营业地在中国,因此本案能适用中国法律。

四、课堂讨论题

答:合同要素分析法是指法官通过对合同各种因素进行量与质的分析从而确定准据法。量的分析是法官将与合同有关的全部连接因素列举出来,然后将连接因素在数量上最集中的那个国家或地区确定为最强联系地。质的分析是法官在选择法律时应当根据各种连接因素的相对重要程度来确定在特定问题上与案件有最强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加以适用。

特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论和方法。它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特殊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在立法和

实践中它需要解决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标准,二是确定合同特征性履行的场所。它的灵活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即使那些适用特征履行规则的合同在某些特殊的场合如果情况证明它与其他法律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可以不适用特征履行方的住所地法而适用有更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二,对于法律未作特征履行规定的合同应依最密切联系原则为指导采用分析各连接因素的方法确定其重心所在从而找到应适用的法律。

作业三

一、选择题

1.ABCD

2.BCD

3.B

4.BD

5.BC

6.BCD

7.AB

8.C

9.B 10.A 11.A 12.A 13.B 14 .A 15.A 16.D 17.C 18.B 19.AB 20.A

二、简述题

1、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涉外结婚、离婚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1)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涉外婚姻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其实质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实体上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禁止的条件。结婚的必备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男女双方自愿、两性结合、符合法定婚龄;禁止条件主要包括:近亲通婚、重婚、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2)我国关于涉外结婚和离婚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民法通则》第147条以及《婚姻法》之中,即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2、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

答:我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

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由此可见,中国在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上采用区别制。而且,《民法通则》第149条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简述域外送达的方式

答: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国际上通用的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外交途径送达(2)领事途径送达(3)中央机关送达(4)法院送达(5)邮寄送达(6)个人送达(7)公告送达

三、论述题

1、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答:《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六届大会通过。是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重要成果。是调整涉外继承实体要件的主要的国际条约。其主要内容如下:(1)在适用范围方面,除遗嘱方式、遗嘱能力、与夫妻财产有关的问题、与继承无直接关系而产生或转移的权利和财产外,一切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均适用本公约。(2)在法律适用方面,只要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参加了公约,该法院就要适用公约,即使公约指向的法律为非缔约国法律,本公约同样适用。(3)在准据法选择方面,公约采用了继承法律适用的同一制,即将死者遗产看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统一适用准据法;而且,该公约有条件承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即当事人一方可以明示方式指定有关国家的法律作为调整

继承整体问题的准据法,但这种指定法律的行为只有在该当事人在指定法律时或死亡时具有该有关国家的国籍或在该

国拥有惯常居所时方为有效。(4)在准据法的调整内容方面,公约规定包括:确认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因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损失;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等。

2、论确定涉外民事管辖权的原则

答:涉外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法院依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受理和审判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其核心问题是一国法院依据何原则或标准取得涉外案件管辖权。可以看出,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何原则只能是国际条约何国内立法。因此,除依国际条约的规定确定管辖权外,应依据各国国内立法以下列原则确定管辖权:

(1)“属人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国籍确定管辖权。主要适用于与人身有关联的案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子、继承等案件;

(2)“属地管辖”原则,即一国法院依据本国与某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联系而行使管辖权。主要适用于受案法院能够控制被告或其财产的案件,以物之所在地为连接因素的案件以及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的案件;

(3)“专属管辖”原则。即对涉及本国公共利益或出于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规定某些民事案件为本国法院专属管辖,排除他国法院的管辖权。主要适用于对本国公共秩序何本国当事人利益重大的民事案件;

(4)“协议管辖”原则。即依据当事人达成的管辖权协议或条款,将其争议交由某一国法院审理。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体现,也是对属人管辖何属地管辖的变更何补充。主要适用于有关合同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

(5)“平行管辖”原则。即在多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一国法院审理案件。主要适用于合同或财产权益争议案件。

四、案例分析

1.1)在中国,根据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不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不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即此种离婚不能按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获得离婚的法律效果。

2)中国公民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应适用中国婚姻法审判。

2、我国驻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间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巴西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巴西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巴西有关方面申请承认。边、王二人的分居协议是按照巴西法律达成的,巴西不准离

婚的法律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承认和协助执行边、王二人达成的分居协议有悖我国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不能承认边、王二人分居协议的效力。一国法院及一国驻外使馆承认与执行的只能是一国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而不能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自然科学基础作业电大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自然科学基础作业 引言不断创新的自然科学 (1) 试述你所知道的科学家的名字和工作(不少于3位)。 答:哥白尼是一位波兰天文学家,在1543年出版了著作—《天体运行》,这本著作事他科学思考、实际观测和数学计算的杰作,使对神学和宗教迷信的第一次庄严挑战,是近代自然科学诞生的先声。 达尔文是一位英国科学家,于1859年出版了《物种起源》一书,建立了进化论,书中不但提出了生物的“自然选择学说”,而且彻底粉碎了物种不变论和上帝创造万物论。 牛顿是一位英国科学家,在1687年出版的划时代的伟大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及他所建立的力学理论是人类认识自然历史上第一次理论大综合,为天文学、力学、机械工程学、建筑学等工程技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从元素周期表可知道哪些信息? 答:元素周期表是元素周期律的具体表现,它的直行叫做族,共有16族,主族为A,副族为B;横列叫做周期,目前有7个周期;行与列的交界处叫做位。在位(也叫格)中列出了一种元素的主要信息:原子序数,元素符号,元素名称,外围电子的构型,原子量(相对原子质量);同时也提示该元素所在的族和周期。 第一章物体的运动和力 (3)什么是参考系?什么是质点? 参考系,又称参照物,物理学名词,指研究物体运动时所选定的参照物体或彼此不作相对运动的物体系。根据牛顿力学定律在参考系中是否成立这一点,可把参考系分为惯性系和非惯性系两类。 质点就是有质量但不存在体积与形状的点。通常情况下如果物体大小相对研究对象较小或影响不大,可以把物体看做质点。 (4)什么是速度?什么是速率? ①位移和时间的比值,叫做匀速直线运动的速度。速度在数值上等于单位时间内的位移大小。速度是矢量,其方向就是物体位移的方向。②在某些情况下,只需要考虑运动的快慢,就用物体在单位时间(例如1 s)内通过的路程来表示,并把这个物理量叫做速率。它是一个表示物体运动快慢程度的标量。 (5)什么叫力的三要素?怎样对力进行图示? 是力对物体的作用效果取决于力的大小、方向与作用点,此性质称为力的三要素。根据力的三要素,我们可以用作图的方法把“力”形象地表示出来,这叫做力的图示。具体的作法是:从力的作用点起,沿力的方向画一条线段,在线段的末端标上箭头。线段的长度表示力的大小,箭头的方向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是力的作用点。 (6)什么叫牛顿第一定律?什么叫惯性? ①牛顿第一定律: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②惯性:物体这种保持原来的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性质叫做惯性。.牛顿第一定律又叫惯性定律。 (7)质量和重量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通过牛顿第二定律,一个物体的质量m和它的重量G建立起G=mg的密切联系。由于在地球上同一地点所有物体的重力加速度g的值都相同,故不同的物体的重量与它们的质量成正比,因而可以通过比较物体的重量来比较它们的质量。

2013秋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一)答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一)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 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 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 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 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 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 D. 特鲁弗 特继承案 10、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 法律域外效力又称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国家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答案

形考任务1 1.同学们,在学习了“任务一”的相关内容后,请将你认为适合描述为国家开放大学特色的选项选择出来? 正确答案是:国家开放大学是一所在教与学的方式上有别与普通高校的新型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是基于信息技术的特殊的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是为没有条件参与全日制校园学习的人群提供学习资源的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为学习者提供多终端数字化的学习资源 2.请将下列适用于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的方式选择出来? 正确答案是:在网络上阅读和学习学习资源, 在课程平台上进行与老师与同学们的交流讨论, 在集中面授课堂上向老师请教问题, 利用pad、手机等设备随时随地学习 3制定时间计划,评估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实时地调整计划,是管理学习时间的有效策略。(对) 4在国家开放大学的学习中,有课程知识内容请教老师,可以通过发email、QQ群、课程论坛等方式来与老师联络。(对) 5远程学习的方法和技能比传统的课堂学习简单,学习方法并不重要。(错) 6纸质教材、音像教材、课堂讲授的学习策略都是一样的。(错) 7在网络环境下,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无法协作完成课程讨论。(错) 形考任务2 1开放大学学制特色是注册后()年内取得的学分均有效。 正确答案是:8 2请问以下是专业学习后期需要完成的环节? 正确答案是:专业综合实践 3请问以下不是专业学位授予的必备条件? 正确答案是: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4学生本人要在学期开学后()内向学籍所在教学点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国开分部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正确答案是:3周 5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是:入学注册时

形成性考核作业一答案

联系实际讨论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及公平与 效率的选择 个人题纲: (一)政府经济与公平 经济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 经济公平不是无需前提的绝对概念,以按资分配为例,在无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传统体制条件下,它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不公平的; 公平或平等不等于收入均等或收入平均,经济公平的内涵大大超过收入平均的概念。从经济活动的结果来界定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只是经济公平的涵义之一。即便是我们平时讲结果公平,至少也有财富分配和收入分配两个观察角度,财富分配的角度更为重要。况且,收入分配平均与收入分配公平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应混淆 (二)政府经济与效率 人类的任何活动也都有效率问题。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经济效率涉及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领域,涉及到经济力、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各个方面。 (三)政府经济与公平和效率的选择:提高效率,兼顾公平 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和操作技艺 收入和财富的差距并不都是效率提高的结果,其刺激效应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具有递减的趋势,甚至出现负面的效应 高效率是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的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 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 (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这

电大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电大天堂【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天堂【宪法学】形考作业一:(第1—3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B 2、B 3、A 4、D 5、C 6、B 7、B 8、A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CD 2、ABD 3、AC 4、ABCD 5、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爱国统一战线: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宪法:所谓宪法,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3、刚性宪法:所谓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4、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已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异己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5、成文宪法: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宪法。 6、民定宪法:指由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方式通过的宪法。 四、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司法机关监督立法机关监督专门机构监督 2、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4、138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12分

1、宪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答: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二、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合宪性。 三、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六、论述题(13分) 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 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 (1)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的,在我国即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2)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3)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一样,有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在对内职能方面,有政治职能即民主和专政的职能,也有经济文化职能,在对外职能方面,都担负着保卫国家,抵御外来入侵和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国际友好合作的任务。 (4)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2016年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4)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1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CD 2、C 3、A 4、A 5、A 6、A 7、C 8、C 9、B10、A11、ABCD12、CD13、ACD14、ABD15、CD 16、ABCD17、ABD18、ABC19、BCD20、BD 二、简述题 1、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①区际法律冲突广泛存在于联邦制国家。 ②一国存在不同法域,当冲突规范指引应该适用该国法律时就会产生适用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问题。 2、19世纪,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夫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对各种特定的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其“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且除个别的例外情况不应拘泥于其为外国的法律。 3、冲突规范:是指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何国实体法的规则,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律规范 特点: (1)从冲突规范的内容来看,它仅仅指出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怎样适用实体法,其本身不能直接确定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2)从冲突规范的作用看,作为一种间接规范,冲突规范必须与它指引的某一特定的实体规范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法律调整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作用。 (3)从冲突规范的结构看,它由“范围”和“系属”两大部分构成。 三、论述题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萨维尼一改统治了几百年的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代之以通过法律性质选择法律的方法,这在方法论上是一个历史性突破,他创造性他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中的连接点,为国际私法的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萨维尼的理论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极具深远的影响当今流行的“法律关系重心说”、“最密切联系说”等无一不是在法律本座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的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也是有重大影响的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了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来。 四、课堂讨论报告 对反致制度我们是这样认识的。 传统国际私法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判决结果的一致性,特别是自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问世以来这,定一目标更为国际私法学者梦寐以求。各国冲突规范互不相同,彼此歧义:有的国家接受反致,有的国家不接受反致这就需要创造条件,以期达到不论案件在哪一个国家审理,都将适用同一实体规范,从而得到同一判决结果,承认反致,接受反致,就有可能实现判决结果一致性这一目标。 现代国际私法追求案件解决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实现这一目的,就要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采用反致就能够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反致制度能够满足传统国际私法的要求,符合现代国际私法的价值观念,同时,它也是排除和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反致制度,应予以肯定为宜。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反致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但从某些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我国对反致的态度,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我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该外国法为该国实体法,不包括冲突规范,确立了我国不接受反致和转致的立场。 作业2 一、不定项选择题 1、C 2、D 3、A 4、D6、D7、D8、A9、B10、C11、B 12、D13、D14、D15、A16、B17、CD18、ABD19、ABCD 20、BCDE 二、简述题 1、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缔约国根据条约的规定给予对方缔约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该缔约国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待遇。 (1)最惠国待遇应以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为依据。 (2)最惠国待遇原本是一个国家给予另一个国家的待遇,但这种待遇,却常常要通过受惠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货物等所享受的待遇来加以体现。

电大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监督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8年) 《监督学形考作业1》参考答案: 时间:学习完教材第一至第三章之后。 题目: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代有无借鉴意义,有何借鉴意义? 形式:小组讨论(个人事先准备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要求每一位学员都提交讨论提纲,提纲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讨论提纲。2、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员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提纲给评分。无论认为有无借鉴意义,都要说明理由,要求能够谈出自己的观点,并举例说明。 1、在指导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产生以来,历朝统治者了解澄清吏治对维持其统治长治久安的重要性,都十分重视监察制度和监察机构的建设。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这些制度规范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监督及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历史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使政府行为透明化、公开化、程序化、规范化,使为官者由不想贪到不能贪,这是保持清廉的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说过:“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333页)目前,尽管我们在廉政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借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中的合理成分是十分必要的,它对建立完善包括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干部举荐任用责任连带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廉政制度,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五十年代中期,我国曾初步建立了一套行政监察制度,对保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日益发展和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高效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当代的行政监察工作也是现实的挑战。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现行的行政监察体制。 为此,首要的是必须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某种意义上讲,监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各项制度建设的成败。 2、在行政监察机关建设上,应重视保障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并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社会和舆论监督。 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出,各朝代监察制度的体制虽各有变化,但都实行了独立、垂直的管理体制,保证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实现对各级官员的有效监督。我国现行的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中央设立国家监察部,接受国务院直接领导;地方政府依法设立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同时接受上级监察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但对这样一种体制,质疑一直较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监察独立性。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很可能为各级地方政府过多干涉辖内行政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职能提供机会,侵蚀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独立性的丧失,必然影响监察机关的威信,有损其权威性。因此,不少学者提出我们可以像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一样,通过对专门从事权力监督的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来加强其独立性。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的完善,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来进行,行政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也必须得到更多的重视。 2005年9月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始对派出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更初步体现了中央今后的改革意向。但是,通过对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分析,我们发现,如果是在监者自监式的独立监察制度之下,那么监察的效果同样会差强人意。2007年6月12日,《南风窗》杂志报道湖北监利县委书记怒斥县纪委腐败。“一县纪委机关就有干部职工40人,一年里总开支竟然达310万元,人平近8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费用近百万元。”纪委如此,作为与纪委合署办公并事实上受纪委领导的监察机关我们也能想见会是怎么样。事实已经敲响警钟。在接受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我们的监督机关都竟然如此,那么在垂直领导下,没有了县委书记的怒斥,谁又来监督我们的监察机关。历史已经证明,我们不能再回到监者自监的体制下去。 所以,虽然加强独立是我们改革的方向,但是,这种独立一定是要建立在具有外部监督与保证的条件之下,不如此,历史必重演。 3、依法树立监察机构的权威性,切实发挥其监察职能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在封建官僚制度中处于一种异常独特的地位。它通过监察百官和向皇帝谏诤朝政得失来行使职权,因此是封建国家机器上的平衡、调节装置。这样一来,监察功能的发挥除依赖监察系统的自身完善和人尽其用外,还受到皇帝的制约。在封建官僚系统中,皇帝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凡事一断于上”,具有绝对权威。而封建监察制度在本质上是皇帝的附属物,代表皇帝行使监察权。正是由于拥有这把“尚方宝剑”,监察官员才能做到不避权贵,“以卑察尊”,才能使监察机关真正成为“纠百官罪恶”的机构,才能真正起到澄清吏治、维护封建制度的作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监察制度要想发挥其效能,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威。当然,我们现在的监察机关所拥有的“绝对权威”,并不是“封建争权"(或者是类似的个人权威、集团权威),而是“法律的权威”。因为,只有依照法律,监察机构和监察官员才能取得“绝对权威",监察机构才能不受其它不良因素的影响,才能真正独立出来;监察官员才能真正履行其监察职能。因此,只有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使体现民主的法律成为监察权力合法性的惟一依据,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平等原则不受破坏,才能保证监察制度的施行不受领导人的干扰。 4、固定监察与临时监察相互配合以及监察官的互察 中国古代不仅在中央和地方建立了固定的监察区和监察机关,以实现坐镇监察的效能,同时还实行监察官不定期

电大《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08国际私法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1答案一、不定向选择题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学说法 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 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6.意思自治原则是( D )提出来的。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7.既得权说是( 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 B、杜摩兰 C、戴西 D、库克: 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 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B )。 A、侵权行为 B、侵权行为地 C、侵权行为法律 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1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15.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16.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BCD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17.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18.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BC )原因产生。 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形成性考试册参考答案

电子电工技术作业1――直流电路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图1所示电路中的电流I 为( A )。 A. -1A B. 1A C. 2A 提示:用基尔霍夫电流定律即可。注意参考方向。 2、图2所示电路中电流I 为( B )。 A. 5A B. -15A C. -5A 提示:基尔霍夫定律应用于如图所示的封闭曲面即可。可如下理解:封闭曲面中没有储存电荷的元件,所以流入多少电荷,就应流出多少电荷。电流就是电荷的定向流动。本题中共流 入15A 电流,所以最下端引脚上应该流出15A 电流,再考虑参考方向,即得答案。 3、图3所示电路中,电流表正负接线端用“+”、“-”号标出。今电流表指针正向偏转,示数10A ,有关电流、电压方向也表示在图中,则( C )正确。 A. I 1=10A ,U=-6V B. I 1=-10A ,U=6V C. I 1=10A ,U=12V 提示:电流表指针正向偏转,说明I 1的真实流动方向是从“+”接线端到“-”接线端,结合图中所标的参考方向,得I 1=10A 。3Ω电阻上电压的计算要先求出该电阻上的电流,对A 节点,用基尔霍夫电流定律来求。6Ω和10Ω电阻上的电流分别为4A 和2A ,且都 为流出,所以3Ω电阻上的电流为4A ,且从节点A 流出。再根据欧姆定律,即可得U=12V 。 4、图4所示电路中,电流I 为( B )。 A. -3V B. 5A C. 2A 提示:该题反映了理想电压源的特点,即理想电压源两端的电压是由该电压源决定的。从而 可知本题中6Ω电阻上的电压一定为30V ,所以电流I 为5A 。当然还要考虑参考方向。 I 3A -2A 2A R 4 R 3R 2 R 1 图1 I 10A 5A ? ? ? R R R R 3 R 2 R 1 图2

基础写作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基础写作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从中央电大的《基础写作》课程形成性考核册看来试题将出得比较活同学们特别要注重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一、作为写作的一般属性写作活动的主体性特征表现在主体精神活动的个体性、实践性、创造性等若干层面。请结合教材的相关论述和自身的写作实践谈谈你对写作实践性特征的理解和认识。 答这道题要这样来理解写作的一般属性有个性性、实践性、创造性三个特点教材上关于每一点下面都有三个小点的阐述如果死记很容易搞混所以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写作体会来谈不一定九个小点都谈到抓住大的方向就可以了。 关于第一个特点个体性任何一种写作活动都是写作者自己的一项精神活动无论你写什么选用哪些材料运用何种体裁最终成文后所体现出什么样的精神气质等等都带着写作者强烈的个人色彩比如一个中学生年少热情不成熟阅历轻浅与一个科学院院士一起去考查黄河或长江源头然后写出来的文章定会风格迥异。同样两个一样年纪的少年一起去考查写出来的文章也不会一样这跟他们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审美与价值取向等等元素不一样是紧紧相联的。这就是所谓的“文如其人”即“个体性”。 关于第二个特点实践性“写作”顾名思义那就是要去“动”笔电脑。你得思考你得去选择适合的材料你考虑用何种文体最适合于你然后你得下笔敲电脑然后你还要继续查阅资料进行修改等等所以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实践行动过程。这就是写作的实践性特点。 关于第三个特点创造性不要被“创造性”这个词所吓住以为这是作家干的活科学家干的活这是不对的。普通人的写作同样是有创造性的因为每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一无二的那么每个人的思想、观点、行文特点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也体现了上面所讲的 第一个特点“个体性”所以每一个人写出来的文章都是“唯一”的一篇举世无双的。而这“唯一”就是创造性的体现。当然创造性也有不同的层次这就是教材中讲到的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的三个境界。好文章对世界对人类精神活动的贡献是功德无量的这也是我们要努力追求创造性的最高境界的原因所在。当然不好的文章或作品对世界的破坏甚至毒害也是不应该忽视的。 二、写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以书面的形式将写作主体的感受或认识表达出来并通过读者的阅读来实现写作者与阅读者之间的精神交流。结合自身的写作、阅读实践谈谈你对写作交流性特征的认识。 答写作的交流性特征是写作的特殊属性。要这样来理解我们写作的目的是要将自己的某种感受或认识表达出来并通过读者的阅读来实现我们与阅读者之间的精神交流所以写作这项活动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包括了两个方面的活动作者的写和读者的读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互动性”。没有哪个人会真正让自己的文章或作品永远锁在抽屉里的。 交流性这个特点尤其体在现在极为流行的一种新的写作文体里博客。互动性在博客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博客一般都设置了评论和留言功能跟读者的交流程度和频度都是空前的。大家可以去看看韩寒的博客每篇文章都是几十万的点击量数千条留言与评论盛况空前。目前他的博客点击量是排在世界第一位足足3亿。这就是写作的交流性。 三、教材中谈到写作要“言之有物”此中之“物”包括哪两个部分内容请结合教材予以具体论述。 “言之有物”包括材料和思想两个方面。 先看“材料”。材料包括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材料是拿来干什么的呢是拿来表现思想或观点的。我们写一篇文章就是要传达出一种思想或观点那么通过什么来传达呢材料。这里就有对材料的选择什么样的材料最有利于我们的思想表达我们就选择什么材料。“选择”就是“取”与“舍”两个方面因为有的材料很可能没有作用甚至起反面作用因此选择、取舍很重要。所以由此看来思想依赖材料来表达而材料的选择又受制于思想是双向的。 那么哪些材料可以是用的呢选择的标准是什么呢教材中说了三点要有代表性要有精神启迪效果具有可读性。 再看“思想”。“思想”就是一篇文章或一部作品的主要内容所表达出来的某种总体性的意旨或倾向以及情感。“思想”是需要提炼的什么样的“思想”最能为阅读者所接受呢有三个要求真实、深刻、新颖这也是文本思想的提炼应达到的要求。在什么基础上进行提炼呢要掌握大量的材料还要看到材料背后深藏的本质这就需要我们要能进行创造性思维。 四、有人说“材料重在选择思想重在提炼”结合自己的写作或阅读经验谈谈你对此所持看法。这道题应该同学们自己来答。怎么答呢举一篇自己的文章为例写写其思考过程、行文过程、修改过程就可以啦。五、阅读散文《谢天》谈谈典型材料的选用对文本思想的表达所具有的重要作用。这类题怎么答呢 首先要说出你读了这篇文章后所体会到的思想与情感。要注意其题目题目常常是文章的眼睛与心灵。这里的“天”可以理解为大自然可以理解为人世间的一切美好的人、事、物“谢”“天”就是要对某种我们不了解的存在、规律、原则有敬畏之心有感激之心有谦逊之心。然后分析这个思想与情感是怎样得出的呢从文章的“材料”——几个故事、议论名人名言中得出来的。第一个故事小时候与祖母一起吃饭时祖母的“谢饭”她说的那些话这让“我”对“天”有朦胧的谢意与感激但并不明确。第二个故事“我”到了国外读到爱因斯坦的故事并把他与中国的介之推联想到了一起两人虽然远隔千里、远距千年但都有一样的情怀伟大的谦虚与胸怀。

2017年电大2017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李××,男,28岁,被拘留人的简历;2007年1月31日深夜,………… 这一部分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 2007年×月×日 二、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违法犯罪经历:4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人民检察院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2答案 一、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完整版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1答案 二、简述题 1、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特征。 答: ( 1) 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 2) 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法律体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3) 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中央政府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效力范围。 ( 4) 中国的区际法律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复合制的特征。 2、简述法律本座说。 答: 19世纪, 德国法学家费德里克.卡尔.冯.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认为, 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 即一个她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 应根据法律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 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

3、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答: 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 规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 冲突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只指 出该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 ( 2)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相结合, 才能最终确定当事人 的权利和义务。 三、论述题 查阅有关资料后, 评述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P.30 四、课堂讨论题 中国是否应当采用反致制度。 答题思路: 首先弄清反致的本质内涵。然后可从以下两个角度探讨: ( 1) 中国的法制状态和法治状况; ( 2) 国际的大环境。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2答案 二、简述题 1、简述最惠国待遇的特点。 答: ( 1) 最惠国待遇的依据常常是一项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 2) 受惠国取得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 无需向施惠国履行任何申请手续。 ( 3) 在最惠国条款中, 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 即当前一般实行的是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 2、简述动产三分说 答: ”动产三分”说是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 她把动产分为三类: ( 1) 不能确定其所在地的, 这类动产经常处于变动状态, 应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 ( 2) 能够确定其所在地的, 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3) 所有者在住所地以外不定期托人保管的商品或者旅行者在国外暂时寄存的行李, 对这类动产能够根据具体情况, 或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或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统计学原理】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春(完整)

电大天堂【统计学原理】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统计学原理】形考作业一:(第一~三章)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B 4、D 5、D 6、D 7、A 8、C 9、B 三、多项选择题 1、AD 2、BCE 3、ACE 4、BCE 5、BCE 6、ACD 四、简答题 1,统计标志和标志表现有何不同? 标志是总体各单位所共同具有的某种属性和特征,标志表现是标志特征在各单位的具体表现。标志分为品质标志,如“性别”,“籍贯”;数量标志,如:年龄“,“工资”,相应的标志表现有品质标志表现如“男”“杭州”;数量标志表现,如“20岁”,“2000元”。 1、如何认识统计总体和样本的关系? 统计总体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要求所确定的研究事物的全体,它是由客观存在的、具有某种共同性质的许多个别事物构成的整体。样本是从总体中抽取出来的用来代表总体的那部分单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样本中的单位来自总体; (2)样本是非唯一的; (3)样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4)样本具有客观性。 3什么是普查?普查和全面统计报表都是全面调查,二者有何区别? 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普查属于不连续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反映国情国力方面的基本统计资料;而全面统计报表属于连续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需要经常掌握的各种统计资料。全面统计报表要经常填报,因此报表内容固定,调查工程较少;而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调查,在调查时可以包括更多的单位,分组更细、工程更多。因此,有些社会经济现象不可能也不需要进行经常调查,但又需要掌握比较全面、详细的资料时,就可通过普查来解决。普查花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较多,不宜常组织,取得经常性的统计资料还需要靠全面统计报表。 4调查对象、调查单位与填报单位的关系是什么?

2016年《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第1章~第3章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BD 2、CD 3、A 4、C 5、A 6、D 7、ABCD 8、ABD 9、 C 10、C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直接适用的法:是指国家为保障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大利益而制定的,无需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可以径直适用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范。

4、冲突规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三、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法律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相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民事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二、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三、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简述识别的对象。 答:一、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冲突规则的法律认识过程,即是说,识别的对象是冲突规范的“范围”和案件所涉及到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二、识别一方面是对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问题加以分类或定性,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另一方面是对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换言之,识别对象包括案件所涉及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 三、识别是根据一琮的法律观念,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定性和归类,以确定其与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范围”相符合,以及确定何种法律与该冲突规范的“系属”相符合的过程。简言之,识别的对象就是冲突规范的“范围”和冲突规范的“系属”。 综上,识别的对象应该是冲突规范的“范围”和案件所涉及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同时也包括“系属”中的连结点。

形成性考核作业题目及答案

形成性考核作业题目及答案 作业一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应文中,每一种文种都具有相对固定的模式,这种规范,有的是国家政府明文规定的,有的 则是(约定俗成)的。 2、依据教材,文章的外部分类分为应用性文章和(文学性文章)。 3、应用文最重要和最本质的特征是(真实性)。 4、应用文写作的落款者,即(机关或机关领导)。 5、应用文写作者的政策水平,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制作和(政策的执行运用)。 6、应用文是为“用”而写的文章,读者直接影响到文章之“用”效果,这就形成应用文所谓的(读 者制约性)。 7、应用文要求主题鲜明,即主题必须(突出)。 8 、一般来说,应用文的主题只能有(一个)。 9、应用文对材料的要求中,最根本的标准是(真实)。 10.确凿是指材料的(清晰性)。 11.下列选项中,对典型材料理解错误的是:(D)。 A.既有共性特征又有个性特点的事件和材料。B.最能表现主题的材料。 C.有着代广泛表性和强大说服力的事件和材料。D.指重大事情或重要材料。 12. 按照时间的发展顺序或思维的递进逻辑顺序来组织材料的构思方法是(纵式布局方式)。13.既写明写作目的,又指出写作根据的开头方式是(复合式)。 14、要求式结尾常用于(下行文)。 15、正文首段有“特通告如下”,末段是“特此通告”,这种情况属于(首尾的照应)。 16、大部分应用文不采用的表达方式是(描写和抒情)。 17、应用写作反映现实,解决问题,因此叙述基本上(以记事为主)。 18、应用文叙述常用的是顺时序叙述,简称顺叙,又称平叙或者(直叙)。 19、应用文写作的叙述大多采用简明扼要的(概括性叙述)。 20、引用公认的原理做论据来推论自己观点的证明方法是(演绎论证)。 21、定义说明是一种比较严密、科学的说明方法,但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并不需要对任何事物都用 下定义的方式加以说明。在许多场合,替代定义说明的说明方法是(诠释说明)。 22、选择两个或多个有外在或内在联系的事物进行比较,来说明事物本质、特征的说明方法是(比较说明)。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应用文概念的理解,不可或缺的因素有(ABD)。 A应用文写作的用途、作用B应用文写作具有的规范性D应用文写作以书面语言为工具2、应用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规范要求,主要涉及应用文的(BCD)。 B文种选择C文体格式D语言表达 3、应用文作者的专业技能包括(ABDE)。 A文体选用正确B格式书写规范D用字精当E表达无误 4、应用文的读者制约性体现在写作者的行文的各个方面,包括(ABCDE)。 A文种选择B选材C结构D表达方式E措辞用语 5、应用文对主题的要求是(BCD)。 B正确C鲜明D集中 6、引述式开头常用的词语是(DE)。 D“根据”E“按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