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管理制度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
3.适用范围:适用于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陈列与销售等环节。
4.责任人:处方审核员、营业员。
5.内容:
5.1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
5.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并经处方审核员审核合格后方可销售,一次销售量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营业员必须核实购买人实际使用情况、身份证明等情况。
5.3核对无误后由专人登记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记录》中,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5.4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6.附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目录》。
附录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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