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与工龄认定

第一节概念

参加工作时间得确定与工龄计算,就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得同志必须熟悉得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她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得切身利益。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得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得概念性得说明。

1、参加工作时间:就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得起始时间、具体又分为建国前得与建国后得。建国前参加工作得,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就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得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得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得起始时间、建国后参加工作得,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就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人民军队与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得起始时间,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得起始时间。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

2、工龄:就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得工作时间。

3、连续工龄:就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得时间。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得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得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得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注: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得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得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4、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就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得时间、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得时间、5、工作年限得计算:

豫人退[1999]2号文件规定:

计发退休费比例时工作年限应以周年计算,但按周年计算后剩余得月数超过6个月得,可以按一年计算。如某职工1960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退休,其计发退休费得工作年限就是35年。已退休人员按本条规定需提高退休费比例得,从本文下发之月起执行,以前得不再补发、

第二节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得认定

中组发[1982]11号文件规定:P194

建国前干部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就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得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得任务,以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得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与从事其她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得,应肯定她们为革命做得贡献,但不应计算

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根据上述原则,现对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在根据地、解放区我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以及公营企业、事业单位得干部,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除本文件另有规定者外,从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

为职业得时间算起。机关得工勤人员与公营企业、事业单位得工人,凡享受供给制待遇提为干部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当工勤人员或当工人之日算起。

二、1937年7月6日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入党入团之日算起。

抗日战争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在国民党、日伪统治区加入中国共产党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入党之日算起。

抗日战争时期与解放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以前脱产,一直坚持革命工作,入党时间早于脱产时间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也从入党之日算起、上述人员脱党(团)或被开除党(团)籍后又入党(团)得,除组织上对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已有结论者外,从其重新入党(团)或重新参加革命

工作之日算起、

三、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得任务,在国民党、日伪统治区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主要从事地下革命工作,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接受党得任务,主要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仅有某些革命活动,如为我地下党传递过信件、张贴过标语、参加过反帝反蒋游行示威等,而主要从事社会职业得,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四、根据地、解放区得乡或相当乡一级得行政村中,实际上半脱产得乡(村)长、文书、治安委员、财粮委员、武委会主任(民兵队长),建国以前直接提拔为脱产干部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担任这些半脱产职务之日算起。

五、根据地、解放区公立学校得正式教员,凡一贯服从人民政府调动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在公立学校任教之日算起。

六、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在我党开办得军事学校、干部学校、干部训练班与我党为吸收干部而创办得、以学习政治理论政策为主短期训练班性质得大学、公学学习后即分配工作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入校之日算起。

原非我在职工作人员,在当地解放后开办得革命大学与被我接收、恢复开学得高等学校,以及抗日中学、联合中学、师范、职业学校等各类中等学校与干部学校附设得中学部、预备班学习后分配工作得,从分配工作之日算起。

在职工作人员,由组织选送到各类学校学习,毕业后即重新工作得,其原参加

革命工作时间不变。

七、起义人员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起义后即参加革命工作得,从起义之日算起;曾资遣回家得,从以后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八、留用人员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其在人民政权下当干部之日算起。

九、转业军人得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军之日算起。复员、退伍军人与精简人员又参加革命工作,凡间断年限不超过3年得,如果原工作年限长于间断年限,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算起;间断年限超过3年得,一般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十、因负伤、患病或队伍转移、组织被破坏等原因脱离革命队伍,离队期间积极寻找组织,主动为党工作,当地解放就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得,其参加革命工作

时间,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离队期间未积极寻找组织,也未有损害革命得言行,3年内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得,也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自动离职,或因思想落后脱离革命队伍,以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得,其参加革

命工作时间、一般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情节严重得逃亡者,如携械、携款、畏罪潜逃,后又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一律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十一、被捕、被俘人员,在被捕、被俘期间没有错误或虽有错误,但情节较轻,获释后,即积极寻找组织,自觉进行革命工作得,原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不变。自首情节严重,或有叛变行为,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但过去组织上对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已有结论者,一般可不再变动。

十二、被开除公职或判刑,以后又参加革命工作得,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得,或缓刑、监外执行未离开工作岗位得,也可以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第三节建国后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得认定

一、学校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得,按毕业分配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计算参加工作时间。

二、临时工、合同工参加工作时间P254

豫劳人老字[1986]2号文件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与国营企业、事业单位使用得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等临时性得工作人员,被录用、招工(含顶替)、招干,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得时间,可以与被录用、招工(含顶替)、招干后得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包括经劳动人事部门调动,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工作得时间)。上述人员从工作岗位直接参军后,无论就是否回原单位工作,其参军前当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得时间,以及参军后得军龄,都应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

豫劳人险〔1989〕18号文件规定:P296

计划外临时工,经市、地、县劳动部门批准被企业选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其连续工龄得计算,可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计划外临时工得工作时间算起。

豫劳人险〔1988〕7号文件规定:P294

在劳动服务公司开办得集体企业从业人员,以后又被招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得,其工龄得计算,省厅豫劳人业字[1984]15号规定:“按在集体企业实际从业年限累计计算连续工龄”。此规定系指城镇待业青年得工龄计算;不属城镇待业青年而安排得其她(如家属工、民办教师等)从业人员,仍按国家现行工龄计算得政策规定执行。

三、下乡知识青年参加工作时间

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规定:P247

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得知识青年,在她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得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得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她们参加工作得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得时间,不计算工龄,工龄得起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得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与其她有关材料填写得下乡日期审定;对个别有异议得,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原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期间进入或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得时间,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四、民办教师、乡村医生参加工作时间

豫人退[1992]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包括长期顶编得代课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得与直接参军后复转到地方工作得,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最后一次任民办教师、乡村医生时确定。

民办教师、乡村医生到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即分配工作得,其参加工作时间从入学前最后一次任民办教师、乡村医生时确定、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

民办教师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得时间,乡村医生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得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得,第一次任教与第一次担任乡村医生得

时间,可以作为参加工作时间得起始时间。

1988年1月1日以后得乡村医生,需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并取得乡村医生证书得,才能承认其乡村医生、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参加工作时间

劳人险函〔1982〕32号文件规定:P212

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期间应征入伍,复员后参加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可将其在参军前最后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得时间、服兵役时得军龄与复员后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得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豫劳险字[83]第02号文件规定:退伍得义务兵得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

从县(市)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从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军龄。

六、职工学习期间工作年限得计算

豫劳人老字〔1986〕2号文件规定:P251

国家职工凡在1969年底以前,因工作需要经组织调派(保送、选送、推荐)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原工资得,其学习期间与学习前后得工作时间,

可以连续计算为工作年限。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得,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其学习前后得工作时间,可

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

1970年到1978年底期间国家职工进入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得,其学习期间与学习前后得工作时间都应计算为工作年限。

1979年1月以后考入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与技工学校学习得国家职工,在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作年限,入学前与毕业分配后得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

算为工作年限。

七、1966-1970届大中专毕业生工龄得计算

豫人退〔1993〕15号文件规定:

1966-1970届国家统一分配新参加工作得大中专毕业生得工龄,从其按学

制规定得毕业时间(当年7月份)算起、其中因病休学或其它非组织原因推迟毕业或分配,以及分配后未及时报到得毕业生,其工龄仍以本人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得

时间为准。

八、博士生与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

教高[1990]001号文件规定:P229

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考取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得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人办函[2002]104号文件规定:

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前两年不计算工龄,从第三年起开始计算工龄。

九、病假期间工龄计算

[56]国人事字第0055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得工作年限计算问题,可暂按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二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酉字第39号电报第十项规定办理,即:“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计算工龄,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得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因劳成疾而离职疗养者,经组织批准,其超过六个月得病假期间亦得计算工龄。”

十、受处分人员工龄计算

[57]国人办发字第2804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得,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得,她受处分以前工作得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62]内人工字第82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瞧处分以后,正式分配工作、评定了工资级别、留用察瞧期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

交劳计〔63〕字第80号文件规定:汽车司机肇事后判刑释放重新录用后得工龄计算(一)服刑期不计工龄;(二)凡就是由原单位重新录用得,其企业工龄(连续工龄)可以前后相加计算;(三)为其它单位录用得,其服刑前得工龄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78]法办研字第11号、[78]劳薪字第20号文件规定:人民群众中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得,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81]劳险便字87号文件规定:受劳动教养处分得人员(原系职工)不论就是否开除公职,其劳动教养期间均不计算连续工龄。未开除公职得,其劳动教养前得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得,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劳人险局[1982]2号文件规定: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继续工作得,其缓刑期间得工龄或工作年限得计算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对待,即: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得,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被剥夺政治权利得,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

人函[1999]177号文件规定:经核实确被错判犯罪得,原判期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认为原判过重,改为免予刑事处罚得,原判期间不计算工龄。

十一、辞职、辞退、精减、离职、停薪留职人员工龄计算

人调发[1990]19号文件规定:辞职人员被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录用,辞职前与录用后得工龄合并计算。

人调发[1992]18号文件规定: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得,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

[64]中劳薪字第218号文件规定:凡就是一九六一年以来在精减期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领导批准退职得职工,当她们再次参加工作后,不论就是否回原单位工作,其退职以前得连续工作时间,均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62]中劳薪字第186号文件规定:曾经自行离职,离职后又重新参加工作得,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劳人厅[1983]61号文件规定:“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她有收入得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得百分

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退,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给公司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工龄是指员工入职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四、职责部门 4.1工资核算部门负责工龄工资的核算及审核工作; 4.2财务部负责每月工龄工资计算结果的复核; 4.3综合办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工作; 五、工龄工资的标准: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工龄工资100元/月奖励,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给予200元/月奖励,以此类推,以后逐年递增,工龄工资以500元/月为上限. 六、相关规定: 6.1员工自入职并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起,便开始计算工龄;入职当月上班满15天者按整月计算工龄,入职当月未满15天者从下月开始计算工龄;

6.2当月请假或放假(非有薪假)15天以上(含15天),当月工龄奖不给予计算与发放; 6.3每月工龄工资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6.4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七、本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开始计算工龄,于2018年1月份核准发放。 综合办 2017年12月11日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尊重员工为酒店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酒店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在职员工。三、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满一年的计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计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四、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第二年为¥80元;第三年为¥100元;第四年开始每做满一年增加¥20元,直至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即止。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超过30天者,取消该年度工龄工资。 3、被酒店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计算和发放。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5、实行酒店包干制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企业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更新:2018-10-10 08:02:25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也是按着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实施的,只是有可能会尽可能的靠近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标准,本文主要介绍了工龄工资的相关规定,详细的介绍了工龄工资计算的相关措施。对于工龄工资很多人都会很重视,因为这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现在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龄工资的有关规定。 工龄工资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目的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为了尊重和留住有价值的老员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2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10元,上不封顶。 第四条工龄的计算 每年的5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并调整工龄工资,必须以年满

12个月以上为一个工龄级,比如2012年4月份之前入职的,2013年才可以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2012年5月份(包含5月份)之后入职的,2013年不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就没有工龄工资第五条工龄工资的计算(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1992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2年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19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19=190元整;某员工于1992年3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2年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20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20=200元整 第六条员工辞职后又复职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级别和工龄工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级别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的标准是有相关规定的,在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对此有所了解,了解公司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可以更好地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获得更多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

(完整版)连续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连续工龄计算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施行)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2、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1978年7月11日) 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是指:(七)因个人原因脱离过工作,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算起。 3、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劳人字〔1987〕31号) 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4、劳动部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04号) 第3点明确指出: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我们的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摘录)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 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 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第四十条转入企业工作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者及革命军人,其从事革命工作的年限及军龄,均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关于实行工龄工资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保洁、绿化 员工工龄工资制度的通知 工龄工资即年功工资:是专门反映职工劳动积累贡献的工资。职工工龄增加,逐年积累,体现职工工作年限不同,积累贡献不同,得益也不同的合理差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实行工龄工资制度,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员工忠诚度和归属感。有利于体现“论功行赏”的原则、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减少员工流动率。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现将工龄工资奖项的具体计算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 整。 2、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 整。 3、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 整。 4、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 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 相应增加30元整。 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联系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 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从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 算工龄。 8、试用期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三、其他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正在拟定中,随后执行。 四、此工龄工资奖项不影响公司的其他调薪政策。 五、此工龄工资奖项从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起计算执行。 普洱市和盛物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

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或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人员,其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其已经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已按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的,可不再变动。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1956年11月12日国直人习字第7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具本问题的补充》中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应注意掌握的是“正式被录用以前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如果录用以前,在几个单位临时工作,不能都算为工作年限,而只能把转正录用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工作年限之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上学期间的时间要扣除,从事临时工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后分配了正式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他们的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原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规定: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人以后,其在本单位连续每年做季节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1958年6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单位的学徒工劳动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规定:学徒工在本企业学习

期满转为正式工人、职员以后,其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原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73]计劳业字7号规定: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应与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即:轮换工回乡后,根据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原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15号)规定:根据生产需要,经济建设民工被用工单位招收或转为国家职工后,其工龄问题,可参照临时工转正、录用的规定处理,即: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民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规定: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三)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 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下发的《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两个文件规定: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凡按规定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

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一)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或调整退休费待遇的人员,其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其已经领取退休费的人员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已按国务院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办理的,可不再变动。 (二)临时工、季节工、学徒工、轮换工、经济建设民工、“亦工亦农”工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1956年11月12日国直人习字第79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具本问题的补充》中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这里应注意掌握的是“正式被录用以前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如果录用以前,在几个单位临时工作,不能都算为工作年限,而只能把转正录用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计算在工作年限之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工上学期间的时间要扣除,从事临时工工作的时间与毕业后分配了正式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他们的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为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原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规定: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人以后,其在本单位连续每年做季节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1958年6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实行劳动保险条例

单位的学徒工劳动保险待遇的处理意见》规定:学徒工在本企业学习期满转为正式工人、职员以后,其学习期间应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 原国家计委劳动局《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73]计劳业字7号规定:关于轮换工的工龄计算问题,应与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即:轮换工回乡后,根据国家生产建设需要,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原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15号)规定:根据生产需要,经济建设民工被用工单位招收或转为国家职工后,其工龄问题,可参照临时工转正、录用的规定处理,即: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民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原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规定: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固定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三)民办教师、长期顶编代课教师的工龄计算 1979年10月31日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下发的《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和1980年7月8日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两个文件规定:中小学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凡按规定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的,应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长期代课教师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2020年工龄认定请示

xx工龄认定请示 请示有很多种,今天给大家带来工龄认定请示,欢迎大家参考! 篇一: 颍上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 下发的《关于为老农村公路农民代表工(养护工)发放工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通20XX〕75号)文件精神,在上级业务部门及贵 局的统一部署下,分局及时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抽调人员专门迅速开展对符合农民代表工条件的人员进行身份和工龄认证。 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批初步认证62人;第二批已做好一人一 卷并报到贵局待定人员50人;还有53人卷已做好(但证据不全或无证据,无法认定身份及工龄年限)。根据省厅下发的实施细则第一章第 三条“对证据不全或无证据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江形成调查结论”之规定,特请贵局派一专人指导调查工作,妥否,请批示。 阜阳市公路管理局颍上分局 20XX年8月4日 篇二: 台江县人事局: 我是台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杨晓辉。20XX年10月考取台江 县事业单位并参加工作。20XX年7月大学毕业后,我积极响应党和 国家的号召,到台江县南宫乡中心卫生院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一年期,服务期为20XX年7月—20XX年7月),主要

从事医疗工作,为当地的医疗卫生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20XX年7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到20XX年7月。 服务期期间,我踏踏实实立足于本职,积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认认真真做好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小事和实事,获得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20XX年9月,我报考台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合格后成为一名光荣的计生工作人员.20XX年10月被分配到台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根据服务期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相关政策,服务期计入正式工龄。特向县人事局申请认定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期间(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的工龄,望领导批准为盼! 请示人:xxx 20XX年12月15日 篇三: 尊敬的省长: 我叫王xx,现任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司法局黄泥岗镇司法所所长,近日,滁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给我办理退休手续,不承认我从20XX年-20XX年任民办教师12年工龄。这不合理不合法。 我这一生的工作,只有两个阶段:20XX年到20XX年任民办教师,20XX年9月至今在镇政府上班。 我于20XX年至20XX年在安徽省滁县城郊乡中郢小学任民办教师、校长。

工龄工资管理方案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试行) 一、制度建立的环境: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发展脚步的日益加快,涉及行业的日益扩展,跨地域扩张的范围日益扩大,企业人才的需要和稳定也日趋重要,特别是对于留住参加工作达到一定时间的熟练工和具有培养潜力的新职工,就显的特别重要,经集团公司会议决定,特建立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二、制度建立的目的: 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降低员工流动,加强人员稳定,留住熟练工,激励新员工,使员工充分发扬和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工龄工资制度,给在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 三、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全体员工。(本办法为集团公司、煤矿管理公司、多经公司范围内同一制度的统一标准) 四、具体办法:工龄工资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办理合法入职手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月出勤天数符合各单位规定的控制要求(应该公司统一规定),将从从业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增发出勤奖与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需结合出勤情况下发,不达领取出勤奖的职工,工龄工资也随之停发,恢复出勤奖连续达两个月的,开始重新计领工龄工资。标准分为生产一线员工元;辅助生产一线员工元;辅助生产员工元;后勤服务及管理人员元,以后职 工龄工资相应增加元,以月为单位,加入月工资内逐月下发。工龄累计超五年的,按五年标准延续发放,不再累计工龄工资。 如:某员工于2010年5月18正式入职,在2011年6月19日开始每月增加工龄工资100元,到2012年6月19日每月增加工龄工资为200元,每隔一年一个等级,如此类推,到2016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累积为500元,之后工龄工资延续维持500元的标准发放。 五、其他规定: 1、凡在年月日前正式入职的员工,均统一按一年工龄标准计算,并从次年当月当日开始续算新一年工龄;凡在年月日后入职的员工,员工工龄从进入公司(即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 2、员工连续请假(不含有薪假、补休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当年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3、员工的岗位在本公司有换职或调动的情况,工龄工资连续计算。

工龄认定相关政策依据

工龄认定相关政策依据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工龄认定相关政策依据 一、工龄的概念、分类及作用 1、工龄的概念 所谓工龄,即指了工从事脑力或体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就形成一年工龄。这就是说,工龄总是伴随着依赖于每个职工为社会劳动而存在,而且必须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的来源。这两个方面的含义,构成了工龄的两个基本特征。但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某些历史上的原因,国家对一些特殊历史阶段、特殊情况下的工龄也作了一些特殊的规定。 2、工龄的分类 由于工作性质和计算口径不同,工龄又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叫工作年限)。 一般工龄:一九五三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38条指出:“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如在参加工作前当雇工、在私营商店当店员、给私人当保姆等,都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这就说明,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否计算一般工龄,是衡量一个人是劳动者还是剥削者的标志。 连续工龄:连续工龄系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连续或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年限。一九五三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在解释一般工龄之后接着指出:“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一九五八年公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才将“本企业工龄”改为“连续工龄”。连续工龄的提法,合法地解决了职工除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外,凡因组织原因,在本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机

申请书-工龄认定申请书

工龄认定申请书 我们很多的时候都会写工龄申请书,但工龄申请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龄认定申请书,欢迎阅读参考。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xxx,男,20xx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现是xx县xxxxxx在职职工,我通过参加xxx省xxx考试,于20xx年11月被分配到xx县xxxx工作。 到xxx县xxxx工作前,曾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到xxxxx;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参加xxxx县“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到xxx 乡xxx村服务;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特申请工龄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XXX年XX月毕业于XXXX 大学XXXX专业,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在XXXX工作单位工作一年,XXXX年XX月考取XXXX地区编制,现任XXXXXX职务。 现申请续接XXXX年XX月——XXXX年XX月一年的工龄,望领导批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今年27岁,家住***省明光市,20xx年6月毕业于***工业大学外语专业,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在***有限公司工作单位工作一年,20xx年6月考取***市公务员,现任XXXX职务。现申请续接20xx年10月——20xx年11月一年的工龄,望领导批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X年X月大学毕业,XXX年X月到xx省xx单位参加工作,XXX年XX月办理编制手续。根据上级和医院连续计算工龄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申请连续计算工龄,恳请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工龄工资每年60元的调整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工龄工资每年60元的调整方案是怎样规定的 工龄工资每年60元是《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工资改革方案》中按年计算的一种调整方案,工龄工资是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调整基础的,国家工资制度的改革也是按照工龄长短来计算工资的,工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有利于维护员工的稳定,三年调整一次的机制也有利于降低劳动者的流动频率。 《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人员工资改革方案》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正县级十五周年按副厅对待;副厅级二十周年按正厅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三、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

关于工龄政策文件锦集

劳动者工龄计算法规集锦(二) 100.在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事、企业单位工作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中,入伍前系县以上集体单位职工(不含乡镇自办集体单位)、城镇居民在全民所有制等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可按照[1964]内人工字180号、[1968]中劳薪便字第831号、劳人险函[1982]10号、32号文件规定,在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时间或城镇居民入伍前在最后一个全民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与部队服兵役的军龄和复员、转业到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事、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 上述人员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在县办集体或全民所有制两个以上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亦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但因个人犯错误或自动离职或单位辞退而脱离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单位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则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连续工龄)。——陕人险发[1992]62号 101.六十年代初期因国民经济调整和“社教”原因延期1—2年毕业分配工作的我省六三、六四、六五届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比照人事部、劳动部人薪发[1994]43号文件精神,按照本人原规定学制毕业时间的当年9月1日作为参加工作和计算工龄的起始时间。其中国个人原因超过当时规定报到时限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从本人实际报到之日开始计算。——陕西省人事厅、陕人险发[1994]190号1994年12月28日 102.参加“整组宣传队”和“路线教育工作队”,期间吸收录用为国家固定职工的,其参加“整组宣传队”和“路线教育工作队”的时间与吸收录用为国家固定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 从“整组宣传队”或“路线教育工作队”转为公社半脱产干部(含经县级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统一安排到全民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在任职期间被推荐或经所在单位组织批准考取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分配工作的人员,其参加“整组宣传队”.或“路线教育工作队”的时间、任半脱产干部(或经组织安排到全民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从上述工作岗位上参军、复员、转业后直接安排工作的,其军龄和参军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陕西省人事厅、陕人险发[1995]33号1995年4月5日 103.按照陕人险发[1995]33号《关于参加“整顿农村基层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和“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人员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通知》更改了工作年限(连续工龄)的人员,如何填写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经研究,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没有间断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可从本人开始计算工作年限(连续工龄)之日起填写。 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如有间断的,其本人原来填写的参加工作时间暂不变动,更改后的工作年限(连续工龄)可在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履历表的“备注”栏中以记实的办法填写:“按照陕人险发[1995]33号文规定,19××—19××年可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连续工龄)”。 建国后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间断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什么时间算起,目前国家尚无统一规定,待国家新的规定下达后,再按新规定执行。——陕人险发[1995]146号

工龄认定申请书

工龄认定申请书 工龄认定申请书范文(精选5篇) 工龄认定申请书1 隆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男,汉族,20xx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5xxxxxxxxxxxxx,我通过参加xx县20xx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于20xx年4月被分配到xxxxx工作。 工作前,曾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于总参三部服役;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于xxx路政支队工作(购买社保);20xx 年7月至20xx年4月于xxx政法委员会工作(服务基层),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特申请工龄认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工龄认定申请书2 尊敬的领导: 我叫李宇,今年27岁,家住安徽省明光市,20xx年6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外语专业,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在马鞍山建材网有限公司工作单位工作一年,20xx年6月考取安徽明光市公务员,现任XXXX职务。现申请续接20xx年xx月——20xx年xx月一

年的工龄,望领导批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龄认定申请书3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性别X,出生于20XX年XX月,20XX年XX月毕业于XXXX大学XXXX专业,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在XXXX工作单位工作一年,20XX年XX月考取XXXX地区编制,现任XXXXXX职务。 现申请续接20XX年XX月——20XX年XX月一年的工龄,望领导批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龄认定申请书4 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出生,身份证号:xx,因今年xx月参加xx市xx区xx考试,现通过考核及审查后被录用于xx岗位。在此之前,本人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就职于xx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其按月缴纳社保。现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规定,

2016年最新企业工龄工资国家规定标准

2016年最新企业工龄工资国家规定标准 职工工龄如何计算呢? 1、连续计算 某职工从一家公司调到另一家公司工作,那么这两家公司的工作时间应该不间断计算为连续工龄。 备注: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重新计算 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比如跳槽、被辞退这种情况调动工作单位的,连续工龄从到新公司,参加新工作开始,重新计算。 3、工龄折算法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和在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以进行折算。比如在井下工作的矿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在计算这些职工的连续工龄时,可以进行折算,每在这种场所工作一年,连续工龄可以按照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哪些情况下职工工龄可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7、转入企业工作前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 龄计算; 8、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国营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国家统 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在他们按政策离开农村、垦殖场或农村回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场、垦殖场或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10、归国华侨职工,从进入本企业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归侨职工在国外从事 革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回国内或受迫害回国的,如有可靠证明,报经中侨委审核属实者,其在国外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职工工龄计算注意事项 1、由中方企业推荐到外资企业工作的中方职工的本企业工龄计算方法。 2、职工参军的军龄算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内。 3、直接参加工作,并未调动过的,上山下乡的工作年限算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内。 4、因违纪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或申请辞职的职工,除名或辞职前的工龄和除名或辞 职后重新就业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累计工龄,不算本企业连续工龄。 5、因劳动教养、判刑被除名、开除的,以前的工龄不连续计算。 6、临时工的工龄计算。临时工被所在单位招为合同制工人后,其在本单位做临时工 的那段时间可计算为本企业工作时间。 7、工龄计算发生错误,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由上级单位协 调解决;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工龄计算发生错误起60天内提出仲裁申请。 退休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 退休工龄工资计算方法:全部缴费年限(俗称工龄)X3,其中满7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算。

国企工龄工资计算内容

国企工龄工资计算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xxx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 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企业 负责人和员工收入水平,调动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和实现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确定的,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 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市国资委确定的其他负责人;所称员工,指除企业负责人以外的,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所称薪酬,指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规定,结合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合同、经营责任书等法律文件所 确定的,应由企业支付给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企业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薪酬管理;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经营业绩和劳动成果相挂钩。 (三)坚持绩效考核,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企业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效益增幅,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业职工平均 薪酬水平增幅,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薪酬制度改革与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推进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和员工收入的市场化、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

(五)建立薪酬预算体系、统一薪酬构成、控制薪酬总额,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构成和确定办法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薪酬的确定办法: (一)基本年薪 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经营环境、所承担的战略责任和所 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 综合确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分配系数: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基本年薪为100%,副职 基本年薪为70%-90%。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挂钩。主要考核指标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辅助指 标为销售(营业)增长率、管理费用控制率、应收账款控制率等。主 要指标为效益薪酬的计算依据,辅助指标为调整依据。企业完成市 国资委下达的业绩考核指标或责任目标,其负责人可获得效益薪酬。考核指标随考核办法的调整而调整。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调节系数 其中: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调节系数根据考核分数,在 0-3倍之间进行确定。 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其绩效年薪为0; 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调节系数按(考核分数-d级起点分数)/(c 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确定。其绩效年薪在0倍到1倍绩效年 薪基数(以下简称基数)之间;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1.0目的 2.0适用范围 3.0定义 4.0职责权限 5.0工作程序

目的 为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经公司总经办研讨决定,工龄工资发放实施办法如下: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定义 工龄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福利。 职责权限 由人力行政部负责核算实施,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确认。 工作程序 工龄计算方法: 入职满1年员工工龄计为1年,可享受所在岗位工龄工资标准;入职满2年员工工龄计为2年,享受工龄工资为第一年工龄工资基数加上第二 年所在岗位等级标准……依此类推; 工龄工资发放方法: 工龄满1年后,每增加1年其工龄工资按等级标准调整一次,计算公式为: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基数+本工龄年度工龄工资等级标准; A类级别:包括副部长及以上的管理干部; 工龄工资发放标准为:50元/月。 B类级别:包括管理、技术人员; 工龄工资发放标准为:40元/月。 C类级别:包括一线工人; 工龄工资发放标准为30元/月。 D类级别:包括保洁人员; 工龄工资发放标准为20元/月。 某员工基本工资为1000元,其工龄工资累计至250元/月便不再调整); 某员工2008年6月1日入职,自2009年6月1日起享受工龄工资为30元/月,2010年6月1日即调整为60元/月;按本新制度调整后其岗位

为B类级别,故自2010年7月1日起,原有的工龄工资基数不变, 每月工龄工资等级标准调整为为40元,即享有工龄工资为70元/ 月)。 工龄工资的扣发处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本人当月的工龄工资岗位标准,只计发工龄工资基数: (例:某员工在7月份请事假2天、病假天,迟到、早退5次计事假 1天,即累计天,其近期的工龄工资90元,其中基数为60元,岗 位标准为30元,故本月只发放工龄工资基数60元)。 当月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6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额工龄工资; 一年内累计请事假20天(含)以上者,或请病假30天(含)以上者,从违反之日开始算起,扣除其一年之内工龄工资岗位标准,只计发工龄工资基 数,工龄扣减一年(例:某员工2008年1月1日入职,到2011年1月 1日为3年工龄,工龄工资为90元,其中基数为60元,岗位标准为30 元,但其2010年间截至2010年10月1日请事假累计20天,根据本制 度规定,从2010年10月1日起到2011年10月1日期间,只发放工龄 工资基数30元,且工龄扣减1年); 新入职员工第一年请事假累计20天(含)以上及请病假30天(含)以上者,累计请事、病假30天起的日期为新入职日期,即从新开始计算工龄 (例:某员工2010年1月1日入职,到2011年1月1日实满一年,但 因其在2010年9月1日起请病假累计30天,根据本制度规定,从2010 年9月1日起为该员工新入职日期,重新开始计算工龄); 因员工自身原因,请假一年(含)以上者,假满回司上班工作第一年内只享受原工龄工资基数金额减半后工龄工资待遇,一年之后方可累加对应工龄 工资岗位标准。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每一年加多少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标准 一、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二、事业单位员工工龄工资标准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三、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事业单位员工工龄计算方法 1、工龄连续计算法: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计算法: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备注:在**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事业单位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每年的5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并调整工龄工资,必须以年满12个月以上为一个工龄级,比如4月份之前入职的,才可以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5月份(包含5月份)之后入职的,不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就没有工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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