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录用离职任免管理规定

员工录用离职任免管理规定
员工录用离职任免管理规定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规定

1. 招聘申请

(1)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需增加人员编制或因人员离职需进行替补,各部门可向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

(2)办公室在收到用人申请后,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有关的用人情况、建议采取的招聘方式以及招聘费用预算,在获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行招聘工作;

(3)办公室在开展招聘工作前应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用人部门的具体要求,从而确定具体的招聘方式和相关岗位的招聘要求。

2.招聘面试流程

(1)办公室通过报纸广告、人才交流会、职业机构推荐、他人介绍等招聘方式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人员资料;

(2)办公室根据招聘要求初步筛选应征资料、确定面试人员,在与用人部门做好沟通后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

(3)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工作,必要时由总经理进行复试;

(4)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确定录取人员,并呈报公司领导确定录取人员的报到时间和工资待遇;

(5)办公室向录取人员电话通知录取信息以及相关的具体事宜;

(6)办公室填报新进员工《员工状况变动表》呈公司领导审批。

(7)招聘面试流程:

3.入职规定

(1)新进员工应于规定时间向办公室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其正式入

职之日即为其正式加入公司时间,并从此日起作为工龄核算以及考勤记录的依据。新员工报到时,需向办公室提供以下有关资料、证明。

①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经历证明等原

件及复印件;

②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件或本人承诺书;

③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红底);

(2)注意事项: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当个人资料有以下变更或

补充时,应及时知会办公室。

①姓名;

②手机号、家庭电话或家庭地址;

③婚姻状况;

④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证书;

⑤紧急状况时可供联络的亲友的联系方式。

(3)员工的个人资料为公司的重要人事档案,员工离职时无权要求退还个人资料。

(4)若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职位要求及限制,办公室将不得录

用该员工;谎报资料者录用后一经发现,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5)新进员工交付的资料,办公室复印并编制员工个人档案;

(6)新进员工在报到时,需填写《员工登记表》;

(7)办理完报到手续的员工,必须参加职前培训;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就员工手册、公司制度、各项规定等作总体介绍,并带领新员工熟悉办公室的环境和其他员工。

(8)办公室负责安排好新员工的相关事宜,如办公座位、电话、文具及电脑安装等。

4.试用及考核

(1)办公室在对新进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交与用人部门试用;试用开始时,直接主管应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上一级主管和同事。(2)试用期:新进人员入职以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重要岗位及部门负责人、专门人才可视情况缩短试用期。

(3)试用结果

①试用期不合格。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试用条件时,用人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办公室,经核准后依公司规定与之办理离职手续,并向试用员工本人发出试用不合格通知书,

②试用期截止,终止其与公司的试用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员工和用人部门。

③正式录用。正式录用需提前三日向员工及用人部门发出正式录用通知书。

④办公室应在员工试用期满前满前一周,发出试用员工考评通知(经理级以上人员免评),提请试用员工直接主管填写《员工试用评核表》。表格接收后,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及时间要求评核后交办公室审核。

⑤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A.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直接推荐,报办公室及总经理审核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

B.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应给予延期试用。

⑥经试用期评核的员工,由办公室发给员工本人《试用期满通知书》,并与员工本人面谈。

(4)转正有关规定

①员工转正后,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正式员工和所在岗位的有关标准执行。

②转正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规范员工离职管理,使之更加切合发展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开除与合同到期四种类型。

(3)员工离职时,应依照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并交办公室审核备案,方确认为离职。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者,不予结算该员工离职薪资。

(4)员工离职后,其劳动合同相应终止或解除。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3、管理权限

(1)人员离职申请需首先经过所在部门经理的同意,再经过总经理审批。

(2)辞退或开除员工的离职申请,必须经办公室和总经理审核同意。

4、辞职

(1)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服务,请求辞职者,应由员工提交书面申请,办公室填写《员工状况变动表》,经逐级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备

案。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十天,以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时间为准;未提前告之公司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辞职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当月薪资延迟一个月,即离职后第二个月中旬发放。

(3)员工提出辞职后,不得请休年假。

5、非过失性辞退

(1)非过失性辞退,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填写《员工状况变动表》,经逐级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备案。

(2)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可随时通知本人终止劳动关系。

(3)正式员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办公室在收到总经理签字的《员工状况变动表》后通知员工离职,并确认离职交接时间。

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②不能胜任工作;

③经济性裁员;

④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非过失性辞退经济补偿方法:

①试用期未满而离职者不给予经济补偿。

②试用期满但工作未满一年者不给予经济补偿。

③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不包括各项福利补贴),发放标准参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基本工资。

④被辞退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当月薪资在正常发薪日,即离职后第一个月中旬发放。

6、过失性辞退

(1)过失性辞退,应由办公室填写《员工状况变动表》,经逐级签字同意后留存备案。

(2)凡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经预告予以辞退:

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职称证明、学历证明、体检经查核不实者。

(3)因以上条款被辞退者,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被辞退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当月薪资延迟一个月,即离职后第二个月中旬发放。若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7、开除

(1)开除员工,应由办公室填写《员工状况变动表》,经逐级签字同意后留存备案。

(2)凡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经预告予以开除:

①累积记大过2次者。

②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③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监守自盗者。

④泄漏公司业务机密,使蒙受重大损失者。

⑤未经批准擅用公司名义者。

⑥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合理命令,经说服无效者及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者。

⑦篡改、仿造文件,蓄意提供假材料者。

⑧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⑨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3)因以上条款被开除者,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被开除员工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当月薪资延迟一个月,即离职后第二个月中旬发放。若致使蒙受重大损失者,有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扣除离职工资。

8、合同到期

(1)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办公室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若任何一方或双方都无续订意向,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由办公室填写《员工状况变动表》,经逐级签字同意后留存备案。

(3)因此原因离职者,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离职手续办妥后,离职当月薪资在正常发薪日,即离职后第一个月中旬发放。

9、离职交接程序

(1)确认交接日期后,离职员工需按规定详细填写《离职员工交接清单》,与指定接收人办理交接手续,该员工直属上级负责监交。

①用人部门经理负责工作、技术文件资料、门柜钥匙等移交。

②办公室负责收回名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档案资料以及工作牌、劳动合同等。

③财务部负责帐务的清算。

(2)员工办理完离职交接后,由办公室报《员工状况变动表》(复印件)交由财务部核发工资。

10、附则

(1)员工离职,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通告其离职;离职员工职位与公司外部业务相关的,由其所在部门负责告知公司的业务客户。

(2)驾驶员的离职因涉及电子眼等车辆违章,无论哪种形式的离职,其离职薪资均延迟一个月,即离职后第二个月中旬发放。

(3)本规定由办公室拟定,报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4)本规定实施后,本规定与《劳动法》相抵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人事任免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务任免。

2、人事任免的基本原则

(1)任免职务必须本着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任免职务前应由办公室对拟任免职务员工进行审查考评,主管级(含)以上干部任免需经全体员工集体评议,在初步任免决定发布十五日内若无何异议,则任免正式生效。

(3)职务实行聘任制,其任免期限以实际在岗履行职务时间为界定。

(4)人事任免的管理归办公室。

3、任免权限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助理的人事任免权归集团公司。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人事任免由总经理提名,人事任免权归集团公司。

(3)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人事任免权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名,后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总经理签字后任免。

4、任免职务的实施

(1)任职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任命职务:

A.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B.从公司一个部门调入另一部门的;

C.晋升或降低职务的;

D.免职后需要恢复工作的;

E.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②任命职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A.所在部门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选;

B.由办公室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审核;

C.按照权限民主讨论决定;

D.按权限颁发任职通知。

③任命职务,应同时按薪酬制度确定其薪资等级。

(2)免职

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免去现任职务:

A.转换职位或离职的;

B.晋升或者降低原职务的;

C.因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②免去职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A.所在部门或上级提出拟免职的建议;

B.由办公室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C.按照权限讨论决定;

D.按权限发布免职通知。

③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由所在部门报办公室备案:

A.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B.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被辞退的;

C.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或死亡的。

(3)被免职后,由办公室协同其所在部门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94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制度 Staff turnover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例)

集团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标: 1.1 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2 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3 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3.离职流程 3.1 离职申请 3.1.1 离职申请提出人分别为:员工(个人辞职) 3.1.2 员工提出离职的,试用期员工需在离职前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级主管提出离职申请。3.1.3 未按规定通知期提前通知公司的离职员工,、员工直接上级主管(公司辞退)。 7 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 30 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向其直接上 须向公司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计算方式: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24 X相应天数)作为补偿金后方能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3.1.4 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脱岗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视该员工严重违纪(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由其直接上级按照辞退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据上款之规定,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3.2 离职申请提出后, 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3.2.1 总公司员工: 3.2.1.1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 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总公司总裁审批; 3.2.1.2 ;经理级以下员工: 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3.2.2 分子公司员工: 3.2.2.1 分公司负责人: 由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 总公司总裁审批; 3.2.2.2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3.2.2.3 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分子公 司负责人审批,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会签; 注:1.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 没有人力资源经理的分子公司可由代理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3.3 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具体分工如下: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离职管理制度详尽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一条目的 为维护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权,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离职种类 一、试用期内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试用期内离职):指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个人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满离职): 指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离职(以下简称合同期内离职,包括辞职、辞退、擅自离职)。 (一)、辞职:指员工方由于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

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辞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与员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其中: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因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非员工过失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超全)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2) 2.范围 (2) 3.名词解释 (2) 4.职责 (2) 5.管理制度 (2) 5.1离职审批流程 (2)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2) 5.1.2员工被动离职流程 (3) 5.2离职交接流程 (4) 5.3离职分析 (6) 5.4退休及返聘流程、政策 (6) 6.注意事项 (6) 7.附件 (7)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离职管理流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降低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时在离职面谈的过程中挽留优秀员工,了解离职员工的真实想法,以助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3.名词解释 3.1离职:指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或者被动辞退等原因,办理所有物品、财务、信息及工作 等各项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岗位,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2离职流程:指员工离职所需要办理的各项手续。 3.3离职面谈: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对优秀员工予 以挽留,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以制订有利于公司发展的人力资源策略和经营管理方式。 4.职责 4.1离职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系统内部离职审批流程跟踪、离职交接手续的指导办理工作, 通常由部门人事员负责。 4.2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面谈、离职审批、离职交接和离职分析工作,保证离职交接程 序完整无误。 5.管理制度 5.1离职审批流程 5.1.1员工主动离职审批流程 5.1.1.1员工提出离职:员工如有离职意向,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及所 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人力资源部及 所在部门负责人处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员工主动离职,书 面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姓名,所在部门,离职原因,个人原因辞职要求 写明“本人主动提出辞职”,辞职书要求有日期及本人签字。 5.1.1.2部门负责人进行离职面谈: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辞职的第一时间和辞职员 工充分沟通,了解离职原因,确定是否挽留。

解聘管理办法

解聘管理办法 为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总则 第1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第2条公司解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及各用人部门统筹负责,由总经理签字确认解聘。 2.解聘分类 ●主动辞职:系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公司辞退:无正当理由,公司不得无故裁撤员工;若员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公司方可考虑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有权对员工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辞退员工。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3.解聘流程 ●解聘申请: 1)公司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首先由相关用人部门向总经理提交辞退申请。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岗下发《解聘通知书》与《离职工作与物品移交清单》。员工收到《解聘通知书》《离职移交清单》(附表3)后应按所通知时间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主动辞职时:员工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应让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审批单》(附表1),由部门主管将员工的辞职申请及《员工离职审批单》交予总经理审批。在员工收到公司的离职批准后,应按所约定的时间离职,并在一个月内办理好工作交接、办公用品、物品的移交工作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离职谈话:对于一般员工,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的主动辞职信后,应在两日内与员工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了解该员工的工作状况、辞职原因等。其中,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应立即与请辞职员工进行沟通,填写《离职谈话表》(附表2),将沟通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4)工作、物品移交: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用人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a. 离职员工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纸、业务文件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写《离职移交清单》中。 b. 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公司或部门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c. 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办公室。接收人及交还人需在离职单上签字,并确认物品是否全部交接完成。若员工需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d. 未按约定时间提前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扣除最后1个月工资作为违约补偿金。未将工作交接清楚既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有权延长工作时间直至工作交接清楚后员工方可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离职与解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保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解聘,均依本规定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办签字认可。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 三、相关职责 1. 综合部负责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 2. 离职解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完成交接手续。 四、离职种类及概念 1. 离职 1.1 广义的离职指在公司一定职位的员工因某种原因而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 1.2 狭义的离职是指雇员在一定条件下与公司形成长期或永久性终止劳动雇佣的关系。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离职”即属于此种。 2. 辞职:员工因故而主动向公司提出终止劳动雇佣关系。 3. 辞退(有薪解雇):因公司事业发展,原职位工作人员的能力不再适应其业务需要或因公司业务精减而出现富余人员并对上述人员主动给予解除雇佣关系。 4. 自动离职(无薪):员工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擅自连续三天离开公司或原工作岗位。 5. 开除(无薪解雇):公司因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因工作疏忽而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而对其进行的一种行政处罚。 6. 符合开除的条件: 6.1 一年内记大过二次者; 6.2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贿行贿; 6.3 玩忽职守、办事不利,造成一定后果者; 6.4 违抗命令,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听劝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6.5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造成不良后果或盗用组织公章者;

6.6 威胁上司、撕毁、涂改公司文书情节严重者; 6.7 偷窃公物、文书造成一定后果者; 6.8 在外损害企业形象、组织利益者; 6.9 违反国家法令或组织规章,情节严重者; 6.10 造谣中伤、诬陷他人、煽动或组织员工上访,聚众闹事,罢工,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6.11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者; 6.12 半年内三次调整岗位,均不能胜任或不能服从的; 6.13 当月内旷工3天或一年之内旷工5天的; 6.12 其他情节严重、屡诫不改者。 7. 合同终止:符合下列条件,劳动合同终止。 7.1 劳动合同期满的,双方不再续签的; 7.2 员工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7.3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7.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离职审核权限规定 离职申请提出后,按流程办理申请审批,具体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1.总部员工 1.1 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综合部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 1.2 部门副主管及(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总经办主管审批,综合部主管会签; 1.3 普通基层员工: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部主管会签,总经办主管审批。 2. 分子公司员工: 2.1 车间主任级(含)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审核,综合部主管负责会签; 2.2 普通基层员工: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管理副总(人事负责人)负责会签。 注:1.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没有决定权,但有否决权。 2.没有管理副总的分子公司可由人事负责人代理职责,下同。 六、离职流程 一.离职申请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开除制度 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或员工申请辞职的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二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按《员工离职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条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按离职手续办理。 第四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五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工资不予结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作不适合的,可向管理部人事专员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一个月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八条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报辞退原因,经本部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管理部人事专员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十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十一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管理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赔偿责任。 ? 河南中诚嘉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离职形式

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一)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二)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1.辞职 (1)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2)辞职人员应按公司规定提前30日向公司管理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2.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辞退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①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 ⑤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员工入职时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资料,一经发现的。 ⑦员工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在其它公司兼职的。 ⑧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的。 ⑨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当年事假超过30天之一者。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离职的制度管理,有效针对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及淘汰机制的公平、合理、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3」辞职人员:辞职时需提前填写“离职申请表”,并在离职之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3.2各部门主管或经理:负责在下级辞退、开除时填写“离职申请单”,对组长级以下人员的辞职申请进行签核,记录与离职人员的面谈情况,监督、审核离职人员工作、物品的交接。 3.3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组长(含)、部门主管级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 3.4总经理: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签核对。 3.5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人员证件、物品的收回、计算出勤,核算主管级以下人员(含)的薪资,放行检查。 3.6财务部: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核算主管级以上人

员薪资的核算,保存“薪资代领单”。 4内容 4」离职类别 4.1.1终止合同 4.1.1.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4.1.1.2劳动合同临近期满,公司提前30日通知欲继续录用者,双方商谈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约意向,合同期满吋自动终止。 4.1.1.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以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不条例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政府规定持证上的工种如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3)本公司经营期满。 4丄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能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员工: (1)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2)绩效考核连续三次不合格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规范员工离职程序,做好工作交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员工离职行为以及对员工离职行为的管理活动。 3.离职类型: 3.1员工个人辞职: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2公司解聘: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3.3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3.3公司辞退: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4.员工辞职 4.1员工辞职的提出 4.1.1员工个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要求将本人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正式员工需在离职前至少1个月提出申请。未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或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需支付公司一个月薪酬作为赔偿金。 4.1.2申请辞职的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之前,必须坚持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或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联系调动工作之事,否则按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4.1.3员工辞职应向其直接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4.1.4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应自员工提出辞职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地通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通知相关部门,对该员工的账物予以清点。 4.2员工辞职的核准 4.2.1普通员工:普通员工提交的辞职报告,应先由部门主管审批,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核并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批准。 4.2.2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经综合管理部门经理提出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 4.3员工辞职手续办理流程 4.3.1员工提出离职,相关人员需对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对离职原因进行了解,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由分管副总做离职面谈;部门经理以下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做离职面谈。 4.3.2员工辞职批准后,部门负责人与员工须确定工作交接期限,确定交接人。 4.3.3员工凭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到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手续办理单》、《离职员工工作交接单》、《岗位管理资产交接单》,开始办理交接工作。 4.3.4员工应在约定的交接时间内,首先办理完本部门的工作移交,然后再按照《离职手续办理单》中规定的移交内容,分别到其他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3.5辞职员工在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之后,由综合管理部核算薪酬和福利并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保转接事宜。 4.3.6在办理完以上各项手续后,综合管理部将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4.4辞职员工的薪酬福利 4.4.1辞职员工的工资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定稿)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2、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3、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离职管理规定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书》后立即停止其工作授权,人事行政部随后要对辞职员工进行辞职面谈并完成《员工辞职调查表》调研工作。 辞退员工必须由提议部门需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按流程审批,人事行政部收到审批过的《员工辞退审批表》后向被辞退员工下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督导被辞退者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结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辞职申请表》和《员工辞退审批表》审批程序如下:

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副总裁----总裁 5、辞职员工必须在提交《辞职申请表》30日内办理完结交接手续,公司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6、员工离职审批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认真审核,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7、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员工自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8、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一律停止借款。所有此前发生的费用须在其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报销,统一结算。 9、对于需要办理离任审计的员工,法务审计部应根据人事行政部发出的相关批件或通知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应在员工离职工作存续期内完成。相关员工应积极配合法务审计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不配合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分。 10、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条例》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休假; 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 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 拒绝公司的工作交接、调查或审计安排或有意拖延工作交接; 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与稳定的留言; 带走公司任何资料、电子文件; 隐瞒工作资料、业务伙伴联系信息。 违反以上情形,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停办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解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保持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所有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解聘,均依本规定办理。若有特殊,由常务副总签字认可。 三、相关职责: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离职解聘管理工作。 2、离职解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人员完成交接手续。 四、离职解聘定义: 1、辞职:指合同期内,员工个人提出辞职申请,履行相关手续后辞去工作职务。 2、离职:指员工不明原因,或申请辞职未获准,不辞而别离开企业,离职视为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解聘: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或相关制度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4、合同终止:指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或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使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 五、辞职办理程序:

1、试用期辞职,指员工进厂30天(含)内申请辞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a、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说明辞职原因,落款应注明提交时间。 b、用人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予以挽留,不能挽留的应当安排人员接任工作,并于3日内办完交接手续。 c、手续交接完毕,用人部门在《员工实习表》填写意见(建议填写“手续交接完毕,同意辞职”),由员工本人将《员工实习表》交回人力资源部门,并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表》。 d、由人力资源部门为辞职员工办清离厂手续,并做好记录。 e、试用期辞职人员工资随全体员工一同发放。 f、试用出勤不满5天(含)辞职的不予计发工资;未办理交接手续离职的工资暂缓发放,待手续结清后方可办理。 2、正式员工辞职,指员工进厂超过1个月申请辞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a、辞职员工提前3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说明辞职原因,落款应注明提交时间并署名。 b、用人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予以挽留,不能挽留的应当签批并考虑接任工作人选。 c、辞职员工经用人部门和厂/部长签批后,将辞职申请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并回岗位继续工作。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员工离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避免出现员工辞职期间内消极怠工或离职后因工作交接不清楚,接任人无法胜任工作等状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任何原因离职的员工。 三、离职定义 1.辞职:公司员工根据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工作的行为。 2.辞退: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事先不必征得员工同意而单方面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3.自行离职: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三天以上的行为。 四、员工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表》(试用期提前3天),经部门经理、行政经理、总经理签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员工到行政部领取《员工离职会签单》,按表中项目逐项办理,经手人签字齐全后方可离开公司。 4.薪资核算。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应发而未发薪资、未休假期薪资、各项违约赔偿等。 5.行政部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封存档案、注销工号和人事信息。 6.行政部应视情况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 7.离职员工若需“离职证明书”,可到行政部索要(行政部据实写明)。 五、辞退员工 根据制度辞退员工的,需各部门上交书面辞退申请,写明原因,经行政部确认核准后方可辞退。具体操作办法见《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六、离职程序及薪资结算 1.离职申请经核准后,离职的员工(包括正式、试用期、短期聘用),于离职当日将填写的会签单送交行政部,以办理离职会签,并缴还其个人保管之文具、

用品。薪资结算:员工离职,薪资结算至停职日(不含),交接时间不计薪资。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凡不满15天的不予发放工资,超过15天的按实际发放。 员工辞退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辞退原则 公司对违纪员工,原则上经劝告、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三、辞退形式 辞退的形式包括辞退、开除。 四、辞退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岗位调动,在规定的到岗时间不予报道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7.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的。 8.对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9.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损失的。 10.泄露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1.其他情形。 五、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 1.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某特定的事实提出辞职建议,填写“员工辞退建议及评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0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3.0 职责 3.1 人事部负责起草与修改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人事行政总监负责制度的审 核。 3.2 总经理负责制度的核准。 3.3 各部门负责执行此管理制度。

.. 4.0 工作容 4.1 离职类别与定义 4.1.1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1.1.1 辞职:是指在任职期间,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雇佣关系的行 为。 4.1.1.2 辞退: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 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 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 以辞退员工: A、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B、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 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C、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D、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 者。 E、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的。 F、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 G、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

.. 满足工作需求者。 H、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3 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 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 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 员工: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 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 责任的。 E、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F、年度被处以大过处罚达3次的。 G、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 H、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1.1.4 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并暂时冻结其工资: A、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在1个月累计旷工达4个工作日,经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17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on employee turnover manage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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