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印申请审批单

用印申请审批单
用印申请审批单

钉钉审批流程权限

钉钉审批流程与权限 一、人事类: 1、请假:小于等于1天,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抄送总经理、人事专员; 大于1天,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 2、出差:部门主管——人事经理——会计——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出纳; 3、外出: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抄送人事专员; 4、加班: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 5、补卡申请: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抄送总经理、人事专员; 6、招聘: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 7、转正申请: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会计; 8、调岗申请:部门主管——人事经理——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会计; 9、离职申请:部门主管——人事经理——会计——总经理,抄送人事专员、出纳; 10、薪资社保:人事经理——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出纳; 11、工资预支申请:部门主管——人事经理——会计——副总经理——总经理——出纳; 二、行政类: 1、物品采购:部门主管——行政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抄送行政专员; 2、用车申请:部门主管——行政经理;抄送总经理、商务车司机; 3、用印申请:部门主管——总经理——印章保管员; 4、文件上传申请:部门主管——行政经理——总经理,抄送行政专员; 5、合同审批: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抄送印章保管员; 三、财务类: 1、报销:部门负责人——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2、付款申请:部门负责人——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3、备用金申请:部门负责人——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4、合同审批:部门负责人——法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经理——印章保管员; 5、签呈审批(与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总经理

2019年最新企业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及盖章流程图图解(公司通用范文)

公司合同审批及盖章流程 一、普通业务合同审批流程: 1.公司普通业务合同,营销部门业务合同由营销业务同事对接谈判,其他部门业务合同由相关业务对接的同事负责前期谈判和确定。 2.正式合同的起草由对接的业务人员承办,合同内容须忠实体现前期谈判约定,包括业务内容、双方要求、完成时间、收、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等。 3.合同草拟完成后,由承办人员填写《合同申请盖章审批邮件》,邮件内容写明申请人员、用章目的、用章类型、合作方等,并附上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部门总监、总经办、行政总监一一审核确认,并抄送财务部。 4.部门总监对邮件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在邮件回复同意确认,然后总经办邮件回复审批意见,是否同意。 5.总经办回复审批并同意确认后,行政总监根据邮件回复进行加盖公章。

普通业务合同审批流程图

二、业务框架合同程序审批流程: 1.公司业务框架合同,由公司营销部门业务同事负责前期谈判和确定。 2.正式合同的起草由对接的业务人员承办,合同内容须忠实体现前期谈判约定,包括业务内容、双方要求、完成时间、收、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等。 3.合同草拟完成后、法务律师了解业务详情,审阅、修改合同; 4.合同修改后由业务部门与对方沟通,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5.合同内容确认后,由承办人员填写《合同申请盖章审批邮件》,邮件内容写明申请人员、用章目的、用章类型、合作方等,并附上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部门总监、总经办、行政总监、总经理一一审核确认,并抄送法务律师和财务部。 6.律师对合同文本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确认,部门总监在邮件审批确认,然后总经办邮件回复审批意见,是否同意。 7.总经办在回复审批同意确认后,总经理确认,行政总监根据总经理邮件回复进行加盖公章。

用印审批单

用印审批单 2.审批人:审批人指根据本规定具有相应印章使用审批权限的人。审批人对权限内的用印内容进行审核,对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严禁用个人私章代替用印审批签名。为了方便工作,审批人可以以纸制授权书的形式将部分审批权限授权他人,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用印审批权,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为准。授权书需写明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时间,交相应监印人备案。审批件上有最终审批人签字同意用印的,无需填写此表,直接用印、登记。 3.“审批1”属于部门负责人(或其他单位领导)审批权限;“审批3”、“审批4”属于公司分管总裁/法定代表人审批权限。 4.审批人因出差等原因无法签字的,须由监印人电话联系审批人,注明“审批人电话同意”,在五个工作日由审批人补签。 5.“审批2”用于印章需外借时,印章外借需法定代表人审批。 6.“借用人“是指当监印人因故无法成行时,由监印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前往目的地的人员,借用人对借用期间印章的使用负责。 用印审批单 2.审批人:审批人指根据本规定具有相应印章使用审批权限的人。审批人对权限内的用印内容进行审核,对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严禁用个人私章代替用印审批签名。为了方便工作,审批人可以以纸制授权书的形式将部分审批权限授权他人,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用印审批权,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为准。授权书需写明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权时间,交相应监印人备案。审批件上有最终审批人签字同意用印的,无需填写此表,直接用印、登记。 3.“审批1”属于部门负责人(或其他单位领导)审批权限;“审批3”、“审批4”属于公司分管总裁/法定代表人审批权限。 4.审批人因出差等原因无法签字的,须由监印人电话联系审批人,注明“审批人电话同意”,在五个工作日由审批人补签。 5.“审批2”用于印章需外借时,印章外借需法定代表人审批。 6.“借用人“是指当监印人因故无法成行时,由监印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前往目的地的人员,借用人对借用期间印章的使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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