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管理办法

培训费管理办法
培训费管理办法

我市出台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节约培训费开支,3月21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滨州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从培训计划与备案管理、开支范围与标准、培训组织、报销结算等方面作出规范。

一是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通过后,报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单位要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是明确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350元。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

三是强化培训组织管理。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原则上不得延至乡镇及以下。各单位应当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内,择优选择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应优先选择省内高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住宿房间以标

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四是严格培训费报销结算。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工作室管理规范实施意见

以管理规范带动专业引领促进专业发展 ——贵州省高中语文徐永约名师工作室规范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管理的通知》(黔教办师〔2014〕383 号)及其附件《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贵州省高中语文徐永约名师工作室运作与管理规范》及实际管理需要,特对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以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室自身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名师工作室专业引领、促进专业发展的作用,建构名师成长的有效机制。 一、招选学员规范 1、招选原则:(1)学员自愿;(2)符合省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有关条件要求;(3)学员与工作室双向选择;(4)工作室审查后报学校、州教育局审核,省名管办认定。 2、招选工作流程:(1)工作室通过“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工作室研修平台”等途径统一发布“学员招选公告”;(2)学员填写《贵州省名师工作室跟岗学员推荐表》,经学校、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签章后,将电子稿、纸质稿提交工作室;(3)工作室审查、汇总报学校、州教育局审核签章;(4)工作室将电子稿、纸质稿(含扫描版)报省名管办认定;(5)省名管办行文认定。 3、资料整理归档。

二、开展活动规范 1、开展活动的目的与依据:文件、规划、计划等。 2、活动文件或通知,包含内容:活动目的意义、内容、形式、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纪律要求、经费预算与列支途径、日程(方案或议程)等;文件审批部门及签发人。 3、填写签到表。 4、活动过程记录。 5、活动过程纪实照片或视频。 6、活动总结或简报(纪要)。 7、费用票据及报销。 8、资料整理归档。 三、研修规范 1、主持人负责工作室成员的研修指导与考核等。 2、工作室成员负责指定学员的研修指导与考核等。 3、外出学习、培训及送教(培)等活动要尽量收集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作好二次培训或汇报,并撰写简报(由负责人或参与活动的其他人员撰写),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 4、工作室组织的讲座,讲座结束2天内将讲座文稿(含纸质版、电子版)、课件、照片或视频资料交工作室助理整理归档。 5、工作室组织的示范课、汇报课(或观摩课),课结束2天内将上课的教学设计(教案)、学案、课堂实录、教学反思(含纸质版、电子版)及课件、照片或视频等资料交工作室助理整理归档。

西安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西安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市财发〔2014〕11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参照《陕西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市级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行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市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举办的培训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级机关,是指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

门制定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应当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市级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它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参训人员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教育部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1983年1月20日,教育部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必须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在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中,坚持健全管理制度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其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现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作如下规定: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过复查、注册的,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须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由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县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工作室管理条例

工作室管理条例 为提升商店整体形象,为顾客带来更好的感觉与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团队业绩,经工作室仔细研究,特制定此工作室管理条例。望大家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多提宝贵建议。为了大家庭更好地发展,付诸你我共同的努力。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工作室工作人员。 一、统一形象一一为保持团队整体形象,上班须着统一工作服,并保持工服洁净。不着奇 装异服,不穿拖鞋上班,不过分妆饰,不着浓妆。 二、微笑待客一一为提高亲和力,跟顾客说话时面带微笑。有顾客到店时,所有老师须向 顾客微笑问好。 三、热情服务一一保持所有进店顾客热情接待,不得冷落顾客,对顾客的疑问热情解答, 不得置之不理。不得冷落藐视任何顾客。 四、保持安静一一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五、团结团队一一伙伴之间互相理解,不得争吵,打架。不得挖苦讽刺伙伴,不得侮辱谩 骂伙伴,不给伙伴起绰号,不随意指责抱怨伙伴。不对伙伴指手画脚。不拉帮结派。 六、互相尊重一一伙伴间互相尊重,工作中不随意发泄情绪,不甩脸色,不用带情绪的口 吻说话。尊重长辈,尊重上级,不得直呼其名。尊重别人隐私。不制造绯闻,不传播流言蜚语,不说脏话。 七、保持卫生——随时保持店内卫生,货品整洁,地面卫生。不乱放私人物品(如水杯 衣服等),店内物品随时归位,不得乱扔乱放。个人物品自己保管好,如有遗失雨工作室无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坚持卫生每日打扫,垃圾随时清理。 八、认真工作一一不在工作时间玩手机,看闲书,聚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干与工 作无关的事(如打游戏等)。对工作认真负责,保持强烈的责任心,不逃避,不敷衍。 九、配合管理——尊重公司各项决策,积极建议,认真执行,共同完善。对公司政策做 到不诽谤,不曲解,不钻空子。具备沟通精神,有任何疑问与不满积极反应。 十、积极上进一一工作中用心学习,积极思考,努力奋进。对公司的培训学习,工作研讨, 做到认真对待,踊跃参与。积极配合完成公司各项考核。 生命短暂而璀璨,希望在许多年以后,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高标准的自我要求,会为你带来不一样的人生。希望我们在日复一日,点点滴滴的工作中,共同积淀我们不一样的人生品质。伙伴们愿我们在事业的顶峰举杯共祝。 工作室 2014年4月3日

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

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市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规定和要求,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应将本单位下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审核,并于每年11月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备案后实施。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应于每年11月20日对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予以审核,同意开展的,出具备案意见书。第七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班次及调整培训预算的,应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后实施。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费用支出。(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九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100 、伙食费80、场地费和讲课费70、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50,合计300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等人才的需要,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于2005年2月4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教育部部长签署21号部长令予以发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及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事不能按期入学者,需凭有关单位证明,事先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除不可抵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准予办理注册手续,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系(院)提出,经教务处审查,校长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暂不能坚持学习、但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在短期内可治愈者,由本人申请,系(院)和教务处审核,校长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治疗应回家或原单位,路费和医疗费由本人自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即取消所保留入学的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即回家治疗,并在规定期限内离校,否则不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且经治疗康复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学校指定医院最近半个月内个人体格检查合格的诊断证明,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经校指定的医疗单位复查合格,方可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开学前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个秋季学期开学前三天及第一周为在册学生交费注册时间,学生必须按时交费,然后凭财务处收费凭据到所在系(院)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秋

工作室管理制度

工作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专为研究、开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生,为中国自主原创而立。 第二条 工作室宗旨:为打造喜庆用品行业第一品牌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工作室理念: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公司创造最大效益,为员工创造更好未来。 第四条 工作室口号:挑战自我,成就他人,不忘初心。结伴前行。 第四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设计总监 1.内部管理 贯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上至下有效进行内部服务,整合内外资源,保障工作室的对外服务支持,并加强工作室间及公司内沟通与协作,有序推动设计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专业指导 向设计人员提供专业有效的策略支持,组织头脑风暴,进行创作指导。 3. 专业提升 实行内部定期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并进行各项专业竞技比赛,并针对不同员工专业水平进行适应指导;同时,帮助其它工作室的创意设计及发掘专业能力。 4. 提高效率 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下,整合人力资源,实现效率、成本的最大化。 5. 外部协调 积极参与公司各工作室间的沟通与工作对接,积极配合其它工作室的设计工作,以保证相关设计任务按时完成。 第二条 设计师 1.创意设计

根据公司规划,设计符合公司要求的创意作品,要求设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全身心投入,积极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优秀作品。 2.项目设计 根据公司要求,针对项目设计需求进行作品创作,要求设计人员以项目为光荣,以目标为责任,热情迎接挑战。 第五章工作流程 第一条 3工作日内先画出素描图,每个素描图要求是不同类型,包括动作、体态、形状等,不同类型的版面至少10-12幅,交设计总监审核。 第二条 根据设计总监批准的其中几幅素描图,在规划时间内上色,颜色要求喜庆、富贵,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类型。 第三条 上色完成后,交设计总监审核,如有局部调整,设计师应予以积极配合完成作品。 第四条 经完善好的图片,需再次发给设计总监审核,如有部分调整,设计师应予以积极配合完成作品。 第五条 经设计总监最终确认好的作品,原文件及JPG文件同时一起发给公司排版输出人员。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一条 考勤 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2.上班考勤:指纹打卡,每天打四次卡,如需加班则打六次卡。 3.休息时间:周六至周日 第二条 纪律 1.迟到、早退: 1)每次≤10分钟,绩效扣2分/次; 2)每次在10分钟以上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 2.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3.漏打卡 每月允许漏打卡3次,超过3次绩效扣2分/次。 4.请假

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直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省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直机关,是指省委各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各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所属机构,是指与财政部门存在经费领拨关系的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培训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应于每年3月1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全日制学员管理方案1.0版》

全日制学员管理方案 1.0版 **中学推广管理中心编制

目录 第一部分全日制学员管理制度篇 一.签到制度 二.请假制度 三.迟到、早退、旷课制度 四.其他制度 第二部分全日制学员管理流程篇 一.课前管理流程 1.学员信息搜集 2.全日制排课 3.入学前测试 4.学习计划制定 5.召开家长会 6.开始上课 二.课中管理流程 1.回访管理 2.教学监控管理 3.阶段性测试管理 4.签到管理 5.作业管理 6.投诉管理 7.自习管理 8.家长会管理 三.课后管理流程 1.心理辅导课管理 2.励志活动管理 3.档案存档管理 第三部分全日制学员管理关键点篇 一.毕业班学员管理关键时间点 1.中考管理关键点 2.高考管理关键点 二.非毕业班学员管理关键时间点 1.初一/初二管理关键点 2.高一/高二管理关键点 第四部分全日制学员管理工具篇 一.硬件工具 二.软件工具

一.签到制度 1.学员每次课后需按照学管提供的课表时间进行签到,确认上课。 2.学员不许与教师在未经学管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调整上课时间,并按照 调整后时间签到,经查核实为学员主动私自调课,将给予相应处罚。 3.签到必须由本人执行,不可出现代签,漏签等情况。 二.请假制度 1.学员请假需第一时间通知学管,经学管确认后方可取消课程,否则将按 正常课时计算。 2.学员请假需提前24小时告知学管,否则将按正常课时计算,特殊情况需 由家长出示相关证明。 3.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有家长签字确认后留作存档。 三.迟到、早退、旷课制度 1.学员开课后不得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否则,一律按正常 课时计算。 2.学员若因自然因素造成迟到,需第一时间通知学管或者任课教师,20分 钟以内课时视情况稍作顺延,20分钟以外课时视情况,将在自习时补回或不予补回。 3.学员无故不得向教师提出早退申请,特殊情况需由家长电话通知。 4.学员出现无故旷课,当日课程将按正常课时计算。 四.其他制度 1.学员不允许私自带同学或亲戚进入自习室或者旁听任课教师讲课。经发 现,将从学员课时中扣除所带学员的课时。 2.学员所有异常行为必须由父母通知为准。 3.学员出现对中心各环节不满时,可向学管投递投诉申请,若对学管不满 时需要投诉可以投递前台行政人员。 4.学员除正常上课外其余时间必须在全日制自习室学习,在规定时间内签 到离开。

工作室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是实现路桥学院理论与实践无缝连接的平台,以塑造学生创业品格、培养学生创业素质为宗旨,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校内创业实践基地;为规范工作室日常管理、促进创业团队有效运行、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是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竭诚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理论、政策和硬件扶持,培养一批现代化的创新人才。工作室开设“公路测绘软件和程序开发团队,公路勘测与地形图测绘团队,公路桥梁质量检测团队”三个创业团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 路桥工程学院通途创业工作室管理团队机构: 主任:唐杰军 副主任:聂善建 成员:吴敏之、邓林、李振、刘敏、王中伟、赵欣、孙晓亚、董开亮、张浩 第三章团队管理 第三条路桥工程学院对通途创业工作室进行统一管理,对工作室的三个创业团队分别配备指导老师,提供有力,及时的服务支持。为创新人才的成长提供了创新创业教育条件与教育环境。 第四条进入通途工作室的学生是通过了路桥工程学院指导老师推荐与选拔的,参加工作室的各项活动,遵守“通途创业工作室”的各项规定,具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的各班同学。 第五条遵守国家、学校关于大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团队成员要团结一致,支持“通途创业工作室”的工作,参与工作室创业项目。

第六条通途创业工作室团队成员必须以身作则,在工作室起带头作用。 第四章项目与成果管理 第七条通途创业工作室学生成员应积极申报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学科竞赛。第八条通途创业工作室应根据国家和学校、学院有关管理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项目和成果管理细则,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第九条通途创业工作室科技创新项目和研究成果应有完整的项目文档。 第十条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件产品、学术论文、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和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 第十一条通途创业工作室指导老师推进研究和开发成果的转化,鼓励和引导学生创业。 第五章工作室纪律 第十二条通途创业工作室的人员严禁吸烟,自觉维护工作室卫生,保持环境清洁、整齐,禁止浏览非法网站,不能把工作室作为自习室。 第十三条通途创业工作室的人员要有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爱护公物,爱惜工作室设备,不得违规操作、损坏或带走室内工具。 第十四条不随意翻阅、查看不属于自己掌握的文件、信函、图纸、资料,不随意使用他人工具器械。 第十五条最后离开的工作室人员要负责关窗,关灯,关门。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创新实践基地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2010-2020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综合培训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是指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自治区人大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自治区本

级各单位”)。 第四条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举办培训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培训项目、内容、人数和天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培训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自治区本级各单位要建立培训编报、审批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备案。培训计划调整情况要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一个月内报上述三个部门备案。 第七条自治区本级各单位举办培训,必要时可将培训对象下延至市、县(区)级。

全日制管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协议(全)----管理细则

全日制冲刺班管理细则 管理老师:辅导老师教学老师(管理内容:全程监督学生上课情况以及课后复习、作业完成情况;老师上课时间的协调;测试安排;协调各老师及时调整辅导方案;负责和家长对接,反馈学生情况) 一.管理内容 作息时间、生活管理、学习情况管理、课外活动管理、心态管理、评价总结管理等 二.具体管理细则 1.******全日制学生作息时间表 备注:1、一周在校六天,休息一天;周六下午5:00放假,周日晚自习7:10分

前到校。2、一周五天课,一天测试。3、全年冲刺,天天进步 2.纪律管理 (1)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允许离开校区; (2)请假需要家长向班主任电话请假,学生不可自己请假,家长也不得短信、微信请假(原则上除学校有其他安排,不得请假) (3)不得无故旷课; (4)在校期间,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不允许借用手机查阅资料,有需要查阅的资料,可使用教师办公室的电脑; (5)不得谈恋爱,不得损坏公物,遵守课堂纪律,如违反且屡教不改者,校区进行劝退; (6)遵守教室、校区和自习室的其他管理规定。 3.生活管理 早晨:由管理老师监督学生背诵前一天老师布置的内容并检查背诵情况。检查背诵的内容写在黑板上。 中午:到学校餐厅统一就餐,由管理老师监督管理秩序,不能打闹,勤拿少取,光盘节约。饭后统一到宿舍午休。由管理老师监督管理秩序,不能打闹玩乐,尽快休息。下午按时上课。 晚上:到学校餐厅统一就餐,由管理老师监督管理秩序,不能打闹,勤拿少取,光盘节约。监督学生完成白天所学内容巩固情况以及检查作业完成情况,有问题及时找答疑老师。 4.学习日常管理 (1)两位班主任老师轮流共同监督管理学生

工作室管理制度

工作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专为研究、开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生,为中国自主原创而立。 第二条 工作室宗旨:为打造喜庆用品行业第一品牌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工作室理念: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公司创造最大效益,为员工创造更好未来。 第四条 工作室口号:挑战自我,成就他人,不忘初心。结伴前行。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 设计总监 1.内部管理 贯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上至下有效进行内部服务,整合内外资源,保障工作室的对外服务支持,并加强工作室间及公司内沟通与协作,有序推动设计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专业指导 向设计人员提供专业有效的策略支持,组织头脑风暴,进行创作指导。 3. 专业提升 实行内部定期理论培训与实践培训,并进行各项专业竞技比赛,并针对不同员工专业水平进行适应指导;同时,帮助其它工作室的创意设计及发掘专业能力。 4. 提高效率 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下,整合人力资源,实现效率、成本的最大化。 5. 外部协调 积极参与公司各工作室间的沟通与工作对接,积极配合其它工作室的设计工作,以保证相关设计任务按时完成。 第二条 设计师 1.创意设计

根据公司规划,设计符合公司要求的创意作品,要求设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全身心投入,积极探索符合市场需求的优秀作品。 2.项目设计 根据公司要求,针对项目设计需求进行作品创作,要求设计人员以项目为光荣,以目标为责任,热情迎接挑战。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一条 3工作日内先画出素描图,每个素描图要求是不同类型,包括动作、体态、形状等,不同类型的版面至少10-12幅,交设计总监审核。 第二条 根据设计总监批准的其中几幅素描图,在规划时间内上色,颜色要求喜庆、富贵,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类型。 第三条 上色完成后,交设计总监审核,如有局部调整,设计师应予以积极配合完成作品。 第四条 经完善好的图片,需再次发给设计总监审核,如有部分调整,设计师应予以积极配合完成作品。 第五条 经设计总监最终确认好的作品,原文件及JPG文件同时一起发给公司排版输出人员。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一条 考勤 1.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2.上班考勤:指纹打卡,每天打四次卡,如需加班则打六次卡。 3.休息时间:周六至周日 第二条 纪律 1.迟到、早退: 1)每次≤10分钟,绩效扣2分/次; 2)每次在10分钟以上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 2.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七条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中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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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第十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四章培训组织 第十一条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各单位举办培训,原则上不得下延至市、县及以下。 第十二条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三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第十四条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臵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 —3—

医院培训费管理使用办法.docx

医院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参照《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卫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我院相关科室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 第三条培训经费预算由医院实行总量控制。各科室应遵 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或者超预算安排支出。年度终了,培训经费结余一律注销。 第四条各科室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节约培训资源,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各科室应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实行先审批、后培训。各科室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各科室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业务主管科室审核,由院班子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不得调整。因工作需 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主管科室和院班子会审批。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培训费是指各科室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 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培训举办单位在核定培训班经费预算时,人数含参训人员、工作人员和聘请的授课老师等。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若培训要求食宿自理的,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 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第八条参训人员赴外地参加培训,往返的差旅费由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九条除上级部门及项目支持的有明确标准以外,培训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各科室应在综合定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

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保障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指除由总公司批准,并授权分(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职工外,包括实习生、临 时工等。 第三条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用工应坚持“因岗定员,控制数量,择优聘用,依规审批,合同管理”的原则。分(子)公 司原则上不得聘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出 现岗位空缺时,一般由分(子)公司在全系统正式用工 人员范围内调度,无人员调整时,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方 可聘用。 第二章聘用条件 第四条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聘用:(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岗位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具备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五)身体健康,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五条凡需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单位,由分(子)公司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申报审核, 报公司办公会议审定。 第六条因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在合同期限内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导致用工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岗位人员不足的,分 (子)公司必须向总公司提出新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请 示,经公司办公会议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才能使 用。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七条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比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 发放。 第八条对非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用工单位应按规定在当地社保部门为其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合理使用培训经费,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培训经费的管理。 1.3 管理职责 1.3.1 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由人资行政部分别确定各项培训所需的具体费用,并汇总为年度的培训预算,并对专项费用进行分配与监管,培训费用预算纳入人力资源部门年度费用预算中。 1.3.2 费用分配把握以下原则:知识、技能培训是重点;业务部门、设计部门的培训优先于服务部门、事务性部门;管理干部、专业技术骨干培训重于一般员工培训;上年度关键绩效领域发生重大不良事件且有能力不足因素的,应当首先满足该项目的培训 1.3.3 财务部负责培训经费的计提和报销审核工作。 2 培训经费使用范围 2.1 公派外出培训(进修)的学费、资料费。 2.2 公派学历教育费用。 2.3 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非公派学历教育费用。 2.4 教材开发、购置及印刷费用。 2.5 教学用品、用具、仪器、设备购置或租赁费。 2.6 讲师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2.7 教学场地租赁费。 2.8 考试费。 2.9 其他与培训密切相关的费用等,如外派学习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按照财务报销标准执行) 3 培训经费使用办法 3.1 外出培训费用:指参加由社会组织的短期培训班、研修班(中期培训班)和学历教育班(长期培训班)发生地所有费用。 3.2 本单位内部培训费用:指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培训,包括聘请外部讲师、内部兼职讲师发生的费用,以及购买培训设施、用品等的费用。 3.3 培训过程中如需产生费用的,由公司培训管理人员填写培训费用申请单 4 培训经费支出使用程序 4.1 公派外出培训 公司统一安排外派的课程,参加外训的人员需先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书》。签订后从参加该课程的人员中选举一名组长统一填写好《外出培训申请表》及《借款借据》办理课程费用的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课程结束后,组长到人资行政部拿《外出培训申请表》及填写好的《费用报销单》到财务报销,报销标准按照财务的具体标准执行。 4.2 个人自行参加的外出培训 4.2.1 个人自行参加的外出培训需由本人提前填写好《外出培训申请表》,获批并且签订《培训协议书》后到财务办理课程费用借款手续,借款数额不得超过预估费用。课程结束后,凭《外出培训申请表》及填写好的《费用报销单》

培训机构全日制全托生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 亲爱的学员,欢迎走入京翰教育的课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能够使您顺利的完成学习课程,我们除聘请专业教师授课外,还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京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请您学习期间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 习用品。积极完成教师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并要求父母到校面谈。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 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4首古诗5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34首古诗5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64首古诗5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学生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05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及细则.doc

05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及细则1 网赢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网赢工作室根据真实电子商务企业管理制度以及作息时间,并对每名成员进行绩效考核(分为行政绩效和实战绩效。)行政绩效考核由行政主管负责,行政助理配合完成;实战绩效考核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 以下公布行政绩效考核细则: 1、实习时间:中班:9:00 ——18:00; 晚班:18:00 ——23:00 2、考勤制度:1) 上班签到,由行政助理负责实施,任何人不得代签和作弊,发现代签和作弊 者,每人每次扣除1分。 2) 无故旷工每人每次:—4 3) 请假每人每次:—2 4) 迟到、早退每人每次:—1 5) 周内全勤者:+3 3、请假制度:1) 项目部只接受纸质请假条,无假条者视为无故旷工。(不接受电话,短信,即 时通讯等请假方式,特殊情况除外)

2) 请假条必需通过所在团队负责人签名,行政主管签名审核后,交由行政助理 保存留底。 3) 请假2天以上者(含2天),除需要得到所在团队负责人、项目主管签名审核 外,还应通报校方项目监理老师。 4) 请假条应认真填写:请假时间,请假事由。 4、值日制度:1) 各团队轮流打扫实习地点卫生,行政助理负责检查,不合格者,扣除团队每 名成员1分。(不得留下垃圾于实习地点) 2) 各值日的部门每天结束后负责检查每台计算机是否关闭,键盘、鼠标,凳子 是否摆放整齐。对没关闭计算机,键盘,鼠标,凳子摆放凌乱的座位实行登 记,行政助理追究责任到个人,扣除本人2分,团队其他成员1分。 5、过程管理:1) 实战课未经允许私自上网,聊QQ,看电影等违纪情况者,每人每次扣除2分, 团队其他成员扣除1分。 2) 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成员由于非客观因素退出的(流

培训学校全日制学生管理条例

培训学校全日制学生管 理条例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9-- 南昌戴氏教育培训学校 全日制学生管理细则(协议) 为了更好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使学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实质性进步,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与家长和学生达成如下协议,并实施实名签名制,请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并切实履行。 (一)课堂、考试常规: 学习成绩是综合能力的体现,维持正常和谐的课堂常规是师生共同的职责。 1、上课和下课由值日生呼上下课口令,师生互致问候并呼戴氏励志口号。每天值日生、课代表负责协助老师做好课堂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2、上课(包括早课、晚课)晚到1-10分钟,视为迟到,无故缺席达1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课; 3、为保证课堂的质量,上课前请同学把手机、PSP等电子通讯及游戏设备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学归还(上交手机之前请同学在手机后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学校按违纪处理; 4、上课期间要精力旺盛,精力集中;认真记笔记,积极思考,积极发言,积极配合;严禁任何时段在教学区内高声喧哗、吵闹、嬉戏; 5、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每位学生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诚信考试,以真实的成绩回报自己的付出; 6、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如以任何借口不完成者,则应与谈话,限时完成。 (二)生活、作息常规: 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优秀素质的体现,是现代文明人的重要标志。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周一至周六每天早上7:50之前到校,7:50--8:20为早读时间,8:30—12:05是上午课程安排时间;中午13:10—13:50为午息时间,学生可在本班教室休息,回寝室午休者必须准时到校,由班主任负责考核;14:00 -- 17:30 是下午课程安排时间;17:30- 18:30 为晚饭时间, 18:40-21:30为晚自习时间(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校还是回家学习;但必须在学校做好记录避免学校和家长都不清楚的情况发生),21:50之前全校学生必须全部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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