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爆辑枪责任书与治理三乱自查报告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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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爆辑枪责任书

枪支弹药和枪弹库(室)安全监督管理治安防范责任状为了加强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依法、安全使用,杜绝枪弹丢失、被盗、被抢、损坏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以及《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责任状:

一、配备枪支弹药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防范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二、配备枪支弹药单位必须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明确领用枪支弹药的审批责任人,应确定专职人员,承担公务用枪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本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执行任务的情况,提出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审查。单位要对使用公务用枪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枪支弹药交接、携带、保管和擦拭保养等执行情况,督促枪弹管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四、应当建立健全所配备枪支以及使用人员的各类档案,所配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应与登记内容一致。

五、配枪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枪支的制度,完善各项安全保管设施。必须设立专门的枪支弹药保管库(室),落实“三铁一器”、“双人双锁”。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保证随时领用枪支。必须落实枪支与弹药分开存放制度。

六、对配备、使用枪支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已取得配枪资格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

七、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上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和枪弹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因上述工作未落实,发生涉枪涉弹事故、案件的,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盖章):派出所(盖章):治安责任人(签字):所长(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由责任单位和派出所各执一份。

篇二:无涉爆涉枪涉刀责任书。

无涉爆涉枪涉刀责任书为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接受公安机关的建议和检查。

二、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治爆缉枪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关内容、要求。

三、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四、对发现的涉爆涉枪涉刀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积极与涉爆涉枪涉刀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六、积极参与涉爆涉枪涉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辖区民警与签订部门双方各存一份。

八、本责任书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签订部门:莎车县公安局古鲁瓦克派出所年月日

篇三: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盘龙镇派出所二0 —*年度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用枪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治安管理,

积极预防、积极杜绝各类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利州区公安分局《二0 —*年枪爆危险期化学品管

理规定》、盘龙镇人民政府《二0 —*年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书由派出所与辖区相关单位签订,并由派出所检查督促实施。各村

(居)委会主任、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和业主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或单位的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负直接责任,并全面配合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的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治安管理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确保安全。

三、各企业单位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爆破器材,必须由取得上岗资格人员履

行其工作职责,使用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库室保管员要建立收发流水账,做到每日账物相符、登记规范,详细记载雷管流向编码。凭雷管编码登记表,经审核无误,方可办理购买爆炸物品手续。要求辖区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将当年使用雷管编码信息随登记表,装订成册上报派出所存档备查。

四、各单位、各部门的法人或责任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的高度,认真加强枪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大意、管理松懈的思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常抓不懈,确保一方平安。

五、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加强民用枪支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本辖区的民用枪支弹药进行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用合法。

六、凡因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而发生案件或事故的,严格衽责任倒查追究制,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暂停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

七、大力宣传《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对群众举报的各类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村组集体、个人需要爆破的,由集体、个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镇政府审核、公安机关批准,委托爆破公司(实行一体化管理)代行购买爆炸物品进行爆破,同时爆破员应该做好爆破登记工作。

九、从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章立制,规范管理,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涉枪、涉爆、涉危、涉毒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管理单位:责任单位:所长:责任人:20**年月曰

治理三乱自查报告

**学校关于治理“三乱”的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文件《开展治理个别教师“三乱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结合自身实际,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组织开展了“三乱”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中我校突出重点,力争标本兼治,对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进行了宣传教育。经自查,我校近来没有一起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的违纪行为,同时,我校在治理“三乱”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成立了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具体工作中做到明确职责,12月4日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会上校长认真传达了教育局会议精神。强调了治理“三乱”的重大意义和布置了具体工作。

二、学校组织明察暗访。并给学生家长宣传“教育孩子不参与乱补课”。让家长知道举报电话,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坚持收费公示制度。不合理的费用一分也不收。对参与“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据《教育局治理“三乱”实施意见》查处。治理“三乱”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要与教育局密切配合。我校将根据教育局的要求,高度重视,长抓不懈,为解决“三乱”问题而努力。二0—三年十二月十日

篇一:

第一小学治理“三乱”自检自查汇报材料。

第一小学治理“三乱”自检自查汇报材料我们学校一直以来坚持从严治教,在治理“三乱”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狠抓政策落实,我校的学生家长对学校工作非常满意,为推进治理“三乱”工作,学校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现将我校治理三乱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我校全体教师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严肃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从落实党的十八

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伊教联发(20** )2号文件部署,认真查摆我校教师行为,目前没有发现“三乱”现象。

二、注重宣传、突出重点我们治理“三乱”工作能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 充分利用墙(板)报、收费公示栏和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的政策,澄清对义务教育的认识。

2.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三乱”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三乱”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杜绝了学校“三乱”现象。

三、齐抓共管、防范未然一直以来,学校始终都把治理“三乱”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努力,我们学校无“三乱”情况。我们会珍惜教育形象,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三乱”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规章制度,有力的促进了“三乱”工作的落实情况。

1. 学校治理三乱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第一小学治理“三乱”工作制度》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学校领导与任课教师签订了治理“三乱”责任状。

2. 学校治理三乱小组成员经常深入班级进行明察暗访,还调动家长学校义务监督员及家长随时监督,有力的杜绝了“三乱”现象的发生。

3. 杨校长逢会必讲“三乱”的危害,反复宣读学校治理“三乱”规章制度,时刻警示教师不要违规。

总之,我们将继续努力树立教育新形象,端正行业作风,做到让学生、家长、社会都满意。

篇三:教师三乱行为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现对办班补习工作进行自查: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长岭县教育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

二、未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未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四、未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五、未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六、未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未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八、未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自查材料师德是教师的灵魂,是搞好教学的前提保证,是教师的立身之本。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针对个人实际,我本人进行了一次自查活动。此项自查使我明确了师德规范和目前所禁止的内容,深刻了解有偿家教家养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自觉纠正违规行为。

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多学习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文件、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计划和实施方案,吃透精神,提高认识。

二、坚决确保不强迫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等行为,不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廉洁从教,依法执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人师表,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用清正廉洁敬业奉献打造出良好的师德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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