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国家电网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国家电网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法制建设专题报道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 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截至2007年底,国家电网公司资产总额13659亿元,经 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0亿人,管 理员工148.6万人。2007年,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157亿元,同比增长18.9%;实现利 润总额470.9亿元,增长74.5%,主要经营发展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在国资委业绩考核 中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并荣获第一任期考核“业绩优秀企业”称号。公司2007年名列《财 富》全球企业500强第29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业企业,2008年被《财富》杂志和著名顾问公司Account Ability评为中国十大绿色公司之一。 国家电网公司自成立伊始,一直致力于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电 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 法经营企业方针,开展具有电网企业特色的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员法律素质和公司法治化

管理水平。经过五年多的探索和努力,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 理指引》要求,形成和不断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救济一体的全方位法律风险防范 机制,公司法治建设已显成效,经营管理迈上法治化轨道,在“四五”普法工作中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一、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奠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基础 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促进公司 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 度建设。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均已设立独立的法律机构或专门法律岗位,公 司系统共有专职法律顾问753人,其中8家重点子公司已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 直接向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出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以及其他涉及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会 议,对公司重大决策涉及的法律事项提出法律论证意见。企业法律顾问在总法律顾问的指导 下,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履行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审核把关、法律监督管理等基本 职责。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宣告了一个风险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正在逐步增多。 2008年,一份由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Lovells编写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指出: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分别是联想、TCL、海尔。根据该报告,中国100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相对较高,而且跨度很大。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对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法律事务费用只花费了应支出费用的5%,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与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更高。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近年以来,我国公司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问题。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包含有抗大风险的能力,核心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国政府现在已经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二○○六年六月六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着重强调的企业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维护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适用本指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邮政储蓄机构以及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和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部门,是指商业银行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团队或岗位。 第四条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第五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并将合规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高层做起。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确定合规的基调,确立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在全行推行诚信和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促进商业银行自身合规和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七条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实施监管,检查和评价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某银行风险管理报告(DOC)

某银行风险管理报告 一、近年来风险管理采取的措施 (3) 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 (3) 2、改善审计监督模式,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5) 3、完善风险管理工具方法,开发先进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6) 二、风险管理体系 (9) 1、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架构 (9) 2、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10) 3、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11) 4、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委员会 (11) (1)行长 (11) (2)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 (12) 5、其他 (13) (1)总行风险管理板块 (13) (2)审计部 (15) (3)监察室及保卫部 (16) (4)业务条线风险管理 (16) (5)分行风险管理架构 (17) 三、主要风险管理 (19) 1、信贷风险管理 (19) (1)信贷政策及指引 (20) (2)贷款审批及监控程序 (20) 2、市场风险管理 (33) (1)利率风险管理 (34)

(2)汇率风险管理 (35) 3、流动性风险管理 (35) 4、操作风险管理 (37)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风险的防范和监控 (37) (2)依托数据大集中工程,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38) (3)本行的流程银行建设,强化了本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 (39) 5、合规风险管理 (39) 四、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的措施 (41) 1、推进风险管理转型,进一步深化全面风险管理 (41) 2、寻找有效载体,进一步贯彻落实先进风险文化 (42) 3、大力推广内部评级法,进一步强化信用风险管理 (42) 4、进一步落实、推进、完善和提高市场风险管理 (42) 5、明确管理思路,切实有效推进操作风险管理 (42) 6、进一步强化对会计领域的操作风险管理 (43) 7、更新理念,转变思路,改进和创新资产保全工作 (43) 8、加快系统建设,提升科技对风险管理的支撑作用 (43) 9、推进流程银行建设 (43) 10、重视和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 (44) 本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有效的内部控制持续改善本行的风险管理系统,逐步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全行在合理的风险水平下安全、稳健经营。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引言: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中国银行业完全实现对外开放。合规风险逐渐成为除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之外的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风险。因此,完善银行业合规风险管理已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及作用 合规指银行遵循法律、条例、准则、相关的自律组织标准和行为的守则的活动。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合规”而可能遭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的内部控制活动,它是构建银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因银行业经营风险的特点,在吸取大量银行案件的教训后,银行业合规问题日益引起监管者和商业银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合规管理作为专门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也日益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2005年4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了《银行的合规与合规管理部门》指导性文件,对银行的合规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以敦促并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政策和程序,推进银行机构的稳健经营。 合规建设在银行管理中的作用是指银行主动识别合规风险,持续修订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惩戒措施,避免违规事件发生,持续管理合规风险的动态过程。加强合规建设,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对于银行业市场化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未将合规作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源来管理,更没有将合规风险管理摆上应有的重要位置,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一系列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 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一是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金融企业各级机构往往把目光局限于完成考核任务和经营目标,注重市场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有些营业机构甚至不惜冒着违规操作的风险以实现短期业绩,加大了银行合规经营风险。二是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商业银行往往偏重于对已发生或已存在的风险采取事后的管理处罚措施,试图以严厉的处罚遏制风险的出现,而对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却关注较少。三是重基层操作人员管理,轻高层管理人员约束。我国银行业在合规风险管理上存在着一个根深蒂固的错误理念,即重视对基层操作人员的管理,忽视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似乎只有基层操作人员才有引发合规

如何构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我行持续健康发展——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方式和难点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华庆在上海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说:中国银行业必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最近,我又在重庆大学聆听了陆静博士关于《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两次讲课,因而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我认为:商业银行实际上是一种风险管理行业,其价值的创造必须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来实现,因此,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奢侈品,而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那么,结合实际,在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方式和难点是什么呢?下面我分三个方面回答如下:一、必要性: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既是我行自身控制风险的需要,又是当今金融监管的最高要求。一方面,“中国银行业必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这是我国金融监管最高当局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要把我行建成“百年老店”,必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在xxx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有利于提高支行的风险控制能力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无处不在,我们的每一项业务都具有一定的风险,银行业务的任何变化,无论是推出新的业务还是对现有业务的改良,都会引起相关业务流程的变化。比如我们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发生变化,对我们的风险管理策略和程序就应随之进行调整。然而,传统的、单一的风险管理模式解决不了类似的整体风险控制问题,所以我认为,在xxx 支行实施全面风险管,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我们的风险控制水平和能力。(二)有利于防范各种金融风险银行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任何环节都可能出现风险,但只要我们针对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结算、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物资采购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支行负责人、客户经理、会计、出纳和守库员等重要岗位人员等关键岗位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加强银企对账工作,就能有效控制风险。所以我认为,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有利于防范各种金融风险。(三)有利于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从金融行业的普遍情况来看,凡是问题出得多的地方,都是忽视风险管理、不求质量的盲目发展造成的恶果。而一些发展较好的银行,则是那些一直坚持稳健经营、时时能够把握风险的银行,他们普遍具有健康的风险意识,所以,我认为要搞好一个银行,信贷风险文化必不可少,除了必须具有清晰的信贷管理理念、完善的信贷管理手段、健全的信贷操作规范和自觉的风险管理行为外,还要有高度的风险管理意识,如:银行是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而创造价值的;任何收益都不能弥补本金的损失;最大的风险是缺乏风险意识;信贷风险处处存在,防范风险人人有责;信贷标准不应因追求规模、短期利润和外部压力而降低。然而,要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信贷文化理念,必须依赖于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也就是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利于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二、方式:把内部控制机制与全面风险管理八大环节紧密结合起来,构建xxx支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方式上讲,我支行建立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把内部控制机制与全面风险八大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具体方式如下:(一)按照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如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下列内部组织架构:1、授信审批小组;2、财务审批小组;3、反洗钱管理小组;4、案件专项治理小组。(二)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的规章制度。比如:1、保证金帐户管理制度;2、风险识别与监测制度;3、违约客户跟踪管理制度;4、信贷责任追究制度;5、客户进入退出制度;6、会计交接与授权管理制度;7、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8、公章管理制度;9、atm机管理规定;10、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三)对印章和重要空白凭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制度,印、押、证的领用、使用和交接要做到手续完整、登记记录齐全,同时,印、押、机要做到人离加锁,营业终了入库保管。重要空白凭证要设定专用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刘益民 【摘要】《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作为我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份指导性法律文件,所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及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值得所有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学习和借鉴。本文从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框架和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推进路径。 【关键词】法律风险;管理框架;操作方法 【作者单位】刘益民,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司 一、企业法律风险定义及种类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界定,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该定义涵盖了企业的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并强调企业风险与企业经营目标的相关性。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并列,把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法律风险的种类。一是根据风险源的不同将法律风险分为操作性法律风险、环境法律风险。前者指因企业自身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等控制体系不充分或者无效,未能对法律问题作出反应而产生的风险;后者指法律本身导致意外的、不利的后果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可能对所有企业的风险敞口产生不利影响的外部法律事件。二是根据部门法的不同将法律风险分为合同法律风险、公司治理法律风险、劳动法律风险、纳税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等。这些法律风险都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门类,与公司特定法律事务相关,有不同的处理技巧。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定义、框架及与传统法律顾问模式的差异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定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 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各种风险增多、公司治理加强及内部组织重整,内部审计工作还应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审查、评价及促进作用,由此也赋予了内部审计人员更重、更多的职责和使命。 (三)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但基本上都处于与其他职能部门平行的地位,其独立性、客观性及权威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随着公司制度的不断创新和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我们主张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应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其在业务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业绩,在行政上向经理层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应从平行于各职能部门向更高层级升格。 (四)扩大内部审计的职能及作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定位应从以监督为主的“警察”、“裁判”等角色向以评价与监督并重的“参谋”、“助手”等角色转变,突出内部审计“内向性服务”的特点,开拓内部审计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五)改进内部审计的方法和方式。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必须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即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二是微观审计与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相结合,既从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要求出发安排审计项目,又在审计若干具体项目后,综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既要恰当进行处理,又要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从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工作等方面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使之不再有重复发生的可能。 (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企业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和竞争的更加激烈,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仅需要精通财务会计,还需要适当了解其他业务领域,掌握相关知识与技能,以便更好地实施审计并为企业管理服务。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领域向经营管理领域的渗透与扩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构成也应该趋向多元化,不仅要有懂财务及审计的专业人才,还应配备精通各项相关业务的专门人才,聘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人员充实内部审计部门,以适应审计领域日益拓展的需要,使内部审计机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欣.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问题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06 · 04 ·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合规稳健经营理念,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战略规划的实现。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管理办法》、《贷款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思想是:追求稳健,以适度承担风险获得适中的回报;反对不计风险盲目追求高收益的激进经营行为;果断把握较低风险较高收益的市场机会,实现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的平衡。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树立风险管理理念,确定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制订详实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如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五)适当的风险资本分配机制。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倡导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二)创建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风险管理机制,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有效风控的同时兼顾效率、价值的均衡,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确保贷款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三)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降低公司经营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支持业务拓展和创新,保障公司的经营目标的实现;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合规 一、巴塞尔委员会划分了八大风险种类: (一)信用风险: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银行在信贷经营与管理过程 中,实际收益目标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信贷损失的一种可能性。1.相似概念:信贷风险(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利益损失的可能性,是一种狭义上的信用风险。 2.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其所包含的金融资产的范围,信用风险包含信贷风险,还包括其他表内、表外业务,如贷款承诺、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中的风险等等。(二)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计算机系统或外部 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包括四类: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 相似概念:操作性风险:仅包括由人员因素,亦即由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和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尽管操作性风险是操作风险中发生频率最高、占比最高的风险类型,但我们不能将操作性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 (三)市场风险: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头寸出现亏损的风 险。 市场风险广泛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市场风险发生时,往往涉及地区性和系统性的金融动荡或严重损失,因此,市场风险往往又被为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一般不能通过资产多样化来分散和回避,因此市场风险又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与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 负债流动性指商业银行过去的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的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国由于法律因素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包 括法律的内在缺陷、商业银行基于错误的法律理解或法律适用而实施的商业行为、监管机构的不当法律执行等因素导致商业银行遭受诉讼的可能性。主要关注商业银行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能力。 (六)国家风险: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中,由于 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凡是跨国境的信贷,不论其接受信贷的对象为该国政府、私人企业还是个人,都有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国家风险,因而国险比主权风险或政治风险的概念更宽。国家风险包括主权风险和非主权风险。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

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 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 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 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 (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 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落实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做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做法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经验做法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功能“思想文化政策制度组织行为”的合规风险管理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并开始在我行经营管理实践中发挥功能,功能发挥的过程同时也是检验和修正上述框架的过程。我们已经认识到健全而又灵活的合规功能是银行从事业务的基本前提,合规的功能除了体现在战略层面外,还能广泛应用于日常业务运作的协助.顾问和监控;此外驱动合规功能发挥的因素还有银行产品的复杂化和业务间的不断交叉,这些都使得合规管理的功能更加重要也更加复杂。在我行的探索和实践中,合规风险管理初步发挥了以下功能一确保法律.规则和准则得到遵守的功能。只有遵守法律.规则和准则,才能避免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以及随之而来的声誉损失。不仅如此,法律.规则和准则本身对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内在规律的描述和总结,有其内在科学性。自觉学习.运用和遵守上述规则,有利于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避免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同时,提高驾驭风险的能力。但“术业有专攻”,银行高级管理层.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可能像法律.合规风险管理人员一样对法律.规则和准则有全面深刻的把握,他们既有可能判断失误,过失违规;也有可能裹足不前,错失良机。这就需要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法律.规则和准则进行跟踪和解读,明晰尺度,并最终将其“翻译”成为极具操

作性的规程和手册,为建立长效的遵章守制机制奠定基础。此外,合规风险管理部门还通过积极揭示合规风险成为决策时的重要参谋,并促使管理层在决策时主动在监管要求.合规以及商业利益问寻求到均衡,以将违规风险降至最低。二整合流程,促进业务发展的功能。如同刘明康主席在首届合规年会上指出的“当前几乎所有中资银行的业务流程都存在重大弊端,仍只是部门银行,而不是流程银行”,我行正试图以合规为契机,整合流程,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流程中的位置和作用。为此,总行合规部负责对重要规章的审查,以及规章执行后的评价等,以确保不同部门颁布的规章能和谐统一,能够对同一业务有相同的规定,而不是相互矛盾使基层无所适从;我行还在规章制定中贯彻“问责制”原则,使行内规章符合法律上的逻辑规范。此外,合规部还积极介入部室职责划分和全行授权管理,积极创建“权责明确,衔接紧密,授权控权相统一”为特征的总行部室内部以及总行与分支行之间的关系。 “合规创造价值”的途径在于嵌入业务促发展。合规要敢于说“不”,但是合规不能只说“不”,如果一项业务只是某一点上存在不合规,不能因此就否认整个业务的可行性,应该力图将合规升华成为一种存在可能性的艺术,既“挑刺”,更要“拔刺”,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优化方案。只有这样,合规的价值才能体现,合规的功能才能发挥,合规部门才能得到全行的尊重。合规文化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三良好企业文化的培育和形成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法律风险管理责任,有效应对法律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责任是指因未执行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规定等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法律风险责任、部门法律风险责任和跨部门重大法律风险控制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原则: (一)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五)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同时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 第六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针:战略前瞻防源头,过程控制重实效。标准规范尊程序,科学谋划保发展。 第七条法律风险管理目标:以标准化规范工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至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暂行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评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依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监局辖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参照执行。 第三条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评估的总体目标是,银行通过适时有效开展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全面梳理自身合规风险管理状况,及时解决合规缺陷和问题,持续改进和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不断夯实依法合规经营和案件风险防控的坚实基础。 第四条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合规机制建设情况、合规履职情况及合规管理效果等三个方面。 第五条银行开展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应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六条银行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工作,并纳入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计划。银行应根据经营规模、业

务复杂程度、内控风险状况等,合理确定合规风险管理评估的重点、范围和频度,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合规风险管理自我评估。 对新实施的政策和程序、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新业务方式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等所产生的合规风险管理应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第二章评估程序与要求 第七条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分为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第八条评估准备阶段。 (一)银行应成立合规风险管理评估小组,小组成员应当熟悉银行业务,能够正确理解与银行有关的法律、规则和准则及对银行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银行应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内容、范围、重点、要求等,全面收集评估期内与合规风险管理相关的文件、工作记录、有关数据等资料。 (三)银行可聘请外部机构承担部分内容的评估工作,但银行应监督其评估过程,确保其合规性,并承担其评估结果及相关责任。 第九条评估实施阶段。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 (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三)适当的组织架构;

(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 (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主要职责包括: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朱华: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

专业为企业/培训机构提供师资。 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 课程大纲 课前讨论:某信用联社内外勾结“以贷收贷”现象会有什么后果? 第一单元:银行常见的金融风险 1. 信用风险含义和种类——资本充足率达标了吗? 2. 市场风险含义和种类——讨论:利率放开后如何应对竞争 3. 操作风险含义和种类及国内银行操作风险统计 4. 流动性风险含义、种类及案例 5. 国家风险含义、种类及案例 6. 法律风险含义、种类及案例 7. 声誉风险含义、种类及案例 8. 战略风险含义和表现形式及案例 第二单元:金融风险内在生成机理分析 1、金融机构的内在脆弱性理论分析 信息不对称性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决定了金融机构的性质和脆弱性 金融机构优势发挥的两个前提: 储蓄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金融机构对借款者的筛选和监督是高效率的 “囚徒困境”使挤兑具有爆发性发生的可能. 2、金融机构的内在波动性理论

专业为企业/培训机构提供师资。 3、金融风险的演变 金融危机与金融风险的演变 金融自由化与金融风险的演变 利率自由化与金融风险的演变 金融机构业务经营自由化与金融风险的演变 金融机构准入自由与金融风险的演变 第三单元:商业银行合规经营 1.合规管理产生的背景 2.合规与合规管理的相关概念 3.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出台有关银行合规的指导原则 4.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通常涉及内容 5.《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高级文件中的十大原则 6.银行业务风险矩阵 7.合规风险在银行风险防范中的地位分析 讨论:合规风险管理该有谁负责?如何负责? 第四单元: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设立与合规的公司治理1、合规部门的定位 合规部门的9大职责 合规部门的8大职责特性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新疆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促进研究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究院及各部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研究院企业管理部是法律风险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称“归口部门”),研究院内各部门是法律风险管理执行部门(以下称“执行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研究院内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研究院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不作为或者作为,而对研究院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研究院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针对法律风险开展的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控制实施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第五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研究院战略目标为向导。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与研究院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合,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与研究院经营管理相融合。法律风险管理应当融入研究院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研究院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全员参与。(三). 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研究院内外部持续发展。(四) 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实现持续发展。研究院用合法的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五)手段防控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制度、流程建设为第六条 重点,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渐建立一个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研究院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力,最终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机制与职责第二章 研究院管理层或者由研究院领导及相关部门第七条负责 人组成的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批准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二)批准法律风险控制计划;(三)对有关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四)其他应当由法律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履行的职责。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法律风险管理职责:第八条(一)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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