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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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坊镇中心幼儿园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幼儿责任书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幼儿园是幼儿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地方,教师是实施教育行为的主体,教师的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幼儿行为意识和价值观,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教育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已纳入法律条文,成为教育的禁区,尽管幼儿园三令五申,但仍有个别教师因思想认识不够,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如:殴打(揪耳朵、脚踢、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罚站、下蹲、罚跪、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体罚行为。或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幼儿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当众脱裤子等变相体罚行为。给幼儿园教育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地方政府去起诉他。

鉴于以上原因,我园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该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对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的幼儿,教师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歧视幼儿,不得有对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幼儿合法权益。

四、加强师德建设,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五、教师要强化个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师不仅应当教育幼儿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幼儿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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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塑造新型师生关系,增进师生间的交往和交流,努力做幼儿喜欢的老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七、该项工作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纳入考核和绩效。

以上每条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认真执行(并请在下表中签名),如有违反纯属个人形为,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责任人签名表

园长签名:

隆坊镇中心幼儿园

2016年8月30日

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承诺书

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承诺书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我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随意停、调课,不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任何学生均一视同仁。 4、严谨治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以复合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和有偿补课,在教学活动中不出现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行为。 5、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电话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6、自尊自爱,严于克己,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妆扮符合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佩带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 8、保证安全。尽职尽责地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9、在教育过程中,遵循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的原则。坚持做到“八不”,即: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呵斥、讽刺挖苦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和赶回家;不以多写作业惩罚

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乱收费;不让学生帮老师干活;在交往中不收礼。 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的要求,是自我成长的需要,以上九条希望领导、同行、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违背,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王欢 2014年7月18日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万州区中心小学 关于对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治理方案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诫勉谈话,在行政会上通报批评。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本人在学校大会上检讨。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上报区教委、镇政府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大会公开检讨,最后按区教委文件处理。

北环路小学校园欺凌、教师体罚现象自查报告

高新区北环路小学 校园欺凌、教师体罚现象自查报告 根据2018年1月4日社发局关于校园欺凌自查的会议精神,我校对各班级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以及教师对于学生的体罚现象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至今我校没有发现校园欺凌事件、教师体罚或变形体罚事件的发生。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制定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进行更加细致的排查,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 组长:刘铁军 副组长:张顺达王金锋王凤娟李运凯 成员:姜振动杨利民张志义赵永及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督促教师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通过微信、校讯通等平台向家长朋友宣传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知识,确保

学生安全无事故 二、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1、、制定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北环路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北环路小学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由班主任老师通过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针对校园欺凌的安全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 3、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校内外信息整合收集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同时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活动,多方合力、多措并举保障学生校内外安全。 4、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5、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加强对学校门口、厕所、操场、宿舍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做好大门管理等,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6、学校利用主题班会、教育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7、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保安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自查报告

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自查报告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振兴教育的根本所在,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因此,师德师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和决定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的好坏。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在此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尽量做到:优良的得以发扬,失误、过失毫不遮掩。 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体现在既爱“双优”的学生,更多地关爱“欠发展的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学生心心相连,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新型的师生关系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努力做到在关爱与严格要求学生上把握好分寸。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师人格不断完善的动力。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外出学校、注意自己的形象,不参加任何赌博活动和其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已,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但是在工作中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要求学生过于严厉;偶尔对学生小施惩戒,还认为是对学生的关爱,有歧视后进生的言行;情绪易激动,言行有时过激。 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教学行为,我校在校长的组织领导下4月份进行专项的在全校自查,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发现,我校没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都能自我约束自己,严格根据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去做。 为了更好地加强自身建设,我们教师应该做到:一,更新教育观念、彻底改变以往那种惩罚学生是为学生好的错误思想、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差生和后进生;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了解教育形势,学习好的师德建设经验。 思渠完小 2012年12月12日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

时集中学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师德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认真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让全体教师更进一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基本规范,是教师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重要性,将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正确的途径、恰当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学校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正确的育人方向。加强师德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增强教师法制意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教育学生。教师要做学生思想道德的引领者和健康成长的保护者。 (三)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我们一贯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注意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帮助教师调整心态,使教师能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此外好教育教师要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以平和心态从事教育事业。 我校建立健全了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巡查和学生座谈,及时发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规范从教行为,及时处理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教育,我校教师没有一例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我们会进一步进行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快乐学习,用实际行动诠释我校的教育理念:阳光教育,快乐成长!

关于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情况的自查报告

规范教师执教行为自查报告 “三乱一体罚”行为(乱办班、乱收费、乱买辅导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一直 以来都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 体育局“关于整治‘三乱一体罚’行为的通知” ,杜绝“三乱一体罚”行为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根据教育体育局 和中心学校关于自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的安排意见,我校认真进行了教师执教行为自查 工作,以便主动查找问题,及时纠偏纠错,把学校建设成文明、和谐学校。现将学校自 查自纠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我校接到上级通知后,及时召开了学校会议,明确了规范教师执教行为的主要内容,组织全校教师传达学习中宁教体发 【2013】223 号《关于进一步清查违规办班、补课从事有偿家教的紧急通知》和中心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服务和教育质量》以及相关规定,并向各办公室复印了该文件。通过教师大会,学习上级精神,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提出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宣传,使规范教师执教行为成为全体教师的共识。 二、学校行风自评自查情况 1、办学行为(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多年来,我校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学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制定了我校可持续发展的宏伟蓝图。从领导作风、办学 理念、教风、学风四个方面强化软环境建设。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接收

辐射区域的儿童入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得到发展, 我校从新生入学开始,无歧视学生现象发生。一至六年级无重点班。(3)智育工作。我 校认真贯彻区、市、区有关规定,开全开足课程,无随意增减现象。学校严格执行节假日 放假通知,严格控制学生 在校时间和家庭作业时间,学生在校不超过 6 个小时,一、二年级按规定家庭作业量不超过 半小时,三到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本学期起,学校规定每周三为无作业日。不在节假日为 学生补课;不乱办班、乱补课;严格控制学 生用书,不给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2、师德建设情况(1)领导班子。学校领导 班子成员一向重视自身建设,兢兢业业,勤勉得力,严 格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服务、廉政、规范、进取”的形象,永葆党员先进性模范带 头作用,用自身的人格力量感染教师、引领教师。在品德上,凡 要求教师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吃“苦中苦” ,勤政敬业,和教师“心贴心” ,无私奉献不计 报酬;在广大师生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2)教职工。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自己的师德师风情况查找问题,开展 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尊重学生,热爱学生,严格要求 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没有出现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致使家长上访的事件发生。教师能 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在教育学生方面,与家长适度接触,无索要、吃请等现 象发生。教师们都能听从学校安排, 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无有偿家教现象。3、收费管理情况(1)、学校 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 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2)、 学校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3)、学校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_规章守则.doc

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办法_规章 制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民主、不科学、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 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或因物体发生变化而没有接触到学生身体。

2. 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 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 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研中心、教体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第四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本人月考评中扣分;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在全镇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扣除本人活工资30-50元,并扣除校长10元;由本人在学校例会上检讨。

如何看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 生的现象

如何看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案例:1.“单腿站立,罚站!”“手抱住头,蹲下!”今年六一节后不久,市民曹女士和5岁的女儿玩“角色互换”游戏时,被女儿扮演 的“老师”吓坏了。“后来女儿告诉我,这些都是老师平时让他们班小朋友们做的。”曹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曹女士与女儿班级其他家长们沟通后发现,全班17个孩子,15人曾遭类似体罚(据《济南时报》报道)。  2.曹女士是第一个发现孩子被体罚的家长。她告诉记者,上周三下午接孩子回家,想问问孩子学的什么,“有什么好问的,除了看动画片就是罚站呗!”孩子说。“我当时非常吃惊,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越问她越不说,后来我想出了个办法,说妈妈扮孩子,孩子扮幼儿园老师。”曹女士告诉记者,游戏刚开始,孩子就很大声地说了 句:“××,你蹲到厕所里去!”“我说怎么蹲啊?我不会。孩子就双手抱在头上,蹲了下去。等我在厕所里照她说的那个样子蹲下,她立马关了灯、关了门出去了,还说了句:让你出来才能出来!那个声音和语调,真不是孩子平时的样子。” 3.再做“游戏”,这次孩子让她做的动作是“金鸡独立”,双手举过头顶,一条腿向后抬着。曹女士告诉记者,孩子还告诉她,受惩罚期间,不能吃饭、喝水、上厕所。她想找孩子老师理论,孩子却哭着说:你别找,你要是去了,我又要挨罚了! 是老师扎的,上课随便说话被扎,规定时间做不完题目也被扎,我们中午睡觉时,老师拿着那个东西巡逻,如果有人动,她就把小孩秋裤脱了,扎我们的腿。”小强到现在也不知道,扎他的那个东西是妈妈手中缝衣服的“针”。 一、常见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1、殴打。教师对不同个性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说谩骂、侮辱不足以体现教师地位优越的话,那么对学生打耳光,就表现出教师地位的至高无上了。本以为打耳光是处罚调皮学生最安全的课堂控制方法,但是不仅不会达到预期效果,还会招致社会的谴责和学校的处分。 2、罚站。相对而言,罚站是教师普遍采用的一种体罚方式。从学生习以为常的表情来看,罚站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有教师认为:我既不打学生耳光,又不拉学生头发,更不殴打学生,罚站学生,根本不算体罚。同时,罚站也很少招致社会、学校、家长批评,学生又承受得了。因而,只要是学生违规就随时可以让他罚站。甚至有些教师把罚站这一招称之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频频使用,屡屡得手。其实罚站这

学校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学校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为做好秋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的人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落实省教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现将我校安全检查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认真部署和落实各类事故防范措施。根据秋冬季学校安全情况,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我校成立了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组长:黄华广(校长),副组长:李竞伟(副校长),组员:李亦明、张运龙、董奇志、陈伟明、罗伟绣、彭福懿、谢文汉、黎春明),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第一条: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的管理,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条:完善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师生健康。 第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了解教师、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师生应视情况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不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他们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与其监护人履行告知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严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八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第九条:了解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学生的监护人履行告知职责。 2、应急预案 第一条报告:发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报告。 第二条告知:对学生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与其监护人履行告知责任,尽量通过各种渠道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 第三条处理: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相关责任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控制事故发展,防止事态恶化,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降低伤亡。 二、制定安全责任制度 1、责任原则:(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3)课堂:谁上课,谁负责;(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2、责任划分: A、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B、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所安排到各班的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科任教师全面负责工作时间自己所涉及教育对象的安全工作。 C、教室、实验室、电教室由教导处分管领导及管理人员负责;体育设备、设施、场地由体卫处领导负责;水电由总务处负责。 D、教学楼、科学楼楼道、楼梯间安全,由相关年级级长、班主任负责。 E、学生饭堂由黄惠生总管负责;G、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

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 今时不同往日,在古代通常学生犯错先生多数都是施以体罚,而如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以保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不受到伤害。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体罚学生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告诫老师们要用合理的办法管教学生,避免触犯国家法律。 众所周知,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是人类文明进步摇篮,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贵,其义务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何谓“保护”,作为学校来讲,就是保障在校的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它包括外来的非法侵害和学校本身不良教学的侵害,也就是说应尽到自己的最高注意义务。在校学生有违学校纪律时,学校和老师应采取正确的方法予以教育、引导,并禁止用一切非法的手段来予以解决。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明文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学校应当承担相 应责任”。 ▲一、体罚学生相关法律规定 体 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 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豫添小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2011-11-22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振兴中华的重任将来要落在他们的肩上。学校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是学生获取知识健康成长的地方,作为教师是实施教育行为的主体,教师的教育方法直接影响着学生行为意识和价值观,因此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正确的教育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已纳入法律条文,成为教育的禁区,尽管学校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教师因思想认识不够,教学过程中还存在如:殴打(揪耳朵、脚踢、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罚站、下蹲、罚跪、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体罚行为。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当众脱裤子等变相体罚行为。给学校教育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到地方政府去起诉他。 鉴于以上原因,我校与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该责任书。如下: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教师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有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师德建设,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 五、教师要强化个人的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师不仅应当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己尤其要学法、懂法,成为学生的楷模。

关于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福堪镇六合中心小学 关于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我校教师依法施教意识,杜绝我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我校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全体教师应当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第二条对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人可向学校校委会以及校长举报。学校有关部门须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第三条所谓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殴打学生或对学生实施罚站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处罚行为;所谓变相体罚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讽刺、挖苦、谩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以及采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抄书,罚款或停课等处罚行为。 第四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次。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导致学生或家长到学校投诉,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投诉,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新闻媒体投诉,或使学校成为被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

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第五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按下列规定处理: 情节较轻的,取消当年评选各种先进的资格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通报批评;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解聘或待岗处理,并通报批评;两年内考核视为不合格,不能晋升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市教育局处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因此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费用,一律由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当事人承担。 第七条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所在年级的年段长应负领导责任,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第八条受到处理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市教育局申诉。 第九条受到处理者(取消教师资格的除外),在受处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理决定;解除处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不再受原处理的影响。 第十条处理决定和解除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一条学校员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比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办公室以及政教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三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会。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小学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查自纠报告

解家庄小学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查自纠报告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两起教师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校虽然没有针对此类现象,我校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研究,开展了师德教育大讨论,组织广大教师进行反思,认真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加强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管理条例》,针对体罚学生事件认真进行讨论,增强教育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教师依法从教水平。学校要进一步

加强师德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以言传身教感染和教育学生。全体教职工检查了自己以往的工作,全校没有体罚学生的现象,大家进一步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发生。学校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把职业道德建设做为教师培训和考评的重点内容之一,把教师职业道德表现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竞争上岗等紧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和学校做出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经常违规的教师,应重点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辞退。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范教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工作,把它作为创建“和谐校园”、“文明学校”和“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师德规范成为教职员工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要求履行教师职责。要进一步开展学习先进教师事迹和师德标兵评比等活动,推广典型,激励教师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大力培育教师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树立教师队伍崭新风貌。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园实际,建立和完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责任书

袁新庄小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责任书 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营造一个稳定详和的教学秩序,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不文明、不科学、不民主、不健康的惩戒儿童的方法,是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手段的处罚方法。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教育水平、教育方法极其单一、低下、粗暴的表现,也是教育者的失败,更是非法行为。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与学生有身体的接触,或借助其它物体接触到学生身体并对学生身心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2、罚学生长时间站立,罚做作业、罚抄、罚跑、罚劳动,该上课停学生的课,该休息不让学生休息,该吃饭不让吃饭等。 3、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甚至呵斥、挖苦等. 4、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 三、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处分,并上报乡中心学校、镇政府等上级主管部门,取消个人当年评优资格。 3、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给予处分,学校例会公开检讨,个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因体罚学生而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规定若有不当之处,以上级的规定及国家的司法解释为准。 学校负责人教师年月日

小学教师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小学教师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引导文:小学教师是对小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的老师;按照职业类型分,教师可分为讲授型和非讲授型两种类型。平常大家所熟悉的讲授型职业,就是通常说的站在三尺讲台上的老师。下面是xx整理的有关。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为扎实推进教师作风建设,按照教育局及学校作风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本人在思想、学习、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对照学校作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评议内容进行了自查,我尽量做到优良的得以发扬,失误、过失毫不遮掩。 从教生涯积累的一些经验: 在依法执教方面本人从教以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十不准》等,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依法执教,用法律手段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爱岗敬业只有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才能为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在热爱学生方面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体现在既爱“双优”的学生,更多地关爱“欠发展的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学生心心相连,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在严谨治学方面要认真研究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不断地自我充电,因材施教。 三、在团结协作方面我总是和同事良好合作,尊重同事,虚心向他们学习,共同讨论,探索教学规律,我不单单注意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主动调解班主任与学生之间的摩擦,同时也注意树立其他科任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维护科任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在学生面前议论科任教师的“长短”。就是学生对别的老师有什么误解,我也主动帮助解决。 四、在尊重家长方面人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教育好孩子,离不开父母的教育。一个人所受的教育是多方面的,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教师要想教育好学生,就离不开与家庭联系,共同教育学生,只有主动与家庭联系,才能了解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思想和科学教育方法,共同教育好学生。 五、在廉洁从教方面我一直认真做为人民灵魂的工程师──教师。 六、在为人师表方面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我时刻注重自

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卷调查表[1]

车力中学关于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卷调查表 ___年级____班 [填答说明]: 该问卷的所有问题均为选择题。若选项中没有符合你的答案,则可在“其他”一栏中填写上你的答案。没有特别标注的均为单项选择题。 [名词解释]: 1.体罚:指用直接殴打的方式来处罚未成年学生和儿童的错误行为。表现为直接殴打人身体的某个部位,使被殴打者遭受肉体痛苦,人格受到侮辱,身心健康受到损害。 2.变相体罚:指用罚站、罚跪、罚做某种行为等方式来处罚未成年学生和儿童的错误行为。变相体罚不是直接殴打受罚者,而是采用罚做某种行为的方式,使受罚者身心感到痛苦或者疲劳的行为。 问卷内容 1.在你的班级里,是否有过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A.经常有 B.偶尔 C.从未有过 D.不清楚 ■如果经常有,哪个___(学科)教师居多

2.教师上课时有无经常训斥学生、有没有随意辱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的现象? () A.从没有 B.偶尔个别有 C.有 ■如果经常有,哪个___(学科)教师居多 3.你觉得老师通常因为哪些原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可多选)() A.学生违反班规校纪和课堂纪律 B.学生成绩差 C.对老师不尊重 D.其它 4.如果你犯错,老师对你进行体罚,你会() 1 A.心里不平衡,讨厌老师 B.有报复老师的想法 C.破罐破摔、无所谓 D.认为老师是对我好,会改正错误更加努力学习

E.其它_______ 5. 你的家长对老师体罚学生有什么看法?() A、支持,认为严师出高徒 B、反对,认为老师没有权利打学生 C、把握一定尺度,不要太过分就行 D.其他_______ 6. 当你犯错误时,老师以什么样的方式纠正你?() A、严厉责骂 B、耐心劝导 C、责打 D、罚站、罚写作业 E、其他_______ 7. 你认为哪种教育方法更能有助于你改正错误?() A、批评教育 B、适当的处理和处罚 C、自我反省 D、其他______

老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和法律规定

老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和法 律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老师体罚学生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日下午,张老师在宜都市聂家河镇初级中学三(六)班讲解化学试卷时,发现学生乐绪龙没有听讲和拿出试卷,并与同桌讲话。张老师看了乐几眼,以示警示,但乐仍我行我素,张老师便走到乐绪龙的课桌旁,用脚踢向乐绪龙的左腰部,又打了乐的左脸部一巴掌。然后继续讲了一会儿课,发现乐绪龙伏在课桌上呈痛苦状,便让同学吴爽扶乐同学回寝室休息。张老师不放心就赶去寝室观察,发现乐情况不对,急忙派学生请来医生为其诊治。后情况进一步严重,张老师又派学生复请医生诊断:可能脾脏受伤。乐绪龙入院诊断后脾脏破裂经手术摘除,住院治疗23天。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乐伤势等级为九级,伤残程度为重伤。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给张某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同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宜都市聂家河镇初级中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乐绪龙各项经济损失23883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日内付清(宜都市聂家河镇初级中学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人张某某进行内部经济责任追究)。 案例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小学一年级一位学生家长发帖称,孩子遭老师体罚,拇指和背部有伤。2015年6月29日上午,渝中区教委通报称,当事教师因学生作业错误太多,“情绪失控”,打了孩子手心。事后,渝中区教委认为,该老师周丽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严重影响了渝中教育及学校声誉,损害教师形象,在校内外造成较恶劣的影响”。因而,对其做出了六点处理意见:责令其向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取得学生及家长谅解;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医疗、学生慰问、教师代课等相关费用;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取消其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记教育严重违规1次,扣发2015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评析:尽管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教师体罚学生,但是,个别老师还是将相关制度当成了耳边风,体罚学生的事件屡禁不止。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本人可以进行以下处罚: 1.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部门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解聘包括两种:解除岗位职务聘任合同,由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解除教师聘任合同,被解聘者另谋职业。 2. 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如手段残忍、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结果),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因体罚学生对学生或学校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还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目前法律对于学生的保护力度还是非常大的,以下法律都对教师体罚学生问题作出明文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贯彻国家教委以及上级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以德治教,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场所,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因此,教师要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要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执教的合格教师。 三、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四、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五、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偏爱一部分学生,歧视另一部分学生,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努力上进,。对于个别经常教育无效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对学生教育应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不准推拉敲打学生;不准罚学生抄作业、抄试卷;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应为人师表,不准与家长发生口角;不准罚学生干值日;不准不让学生上课或不让参加活动;不准不让学生参加考试。 七、各班要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列入班主任工作重点,对后进生逐个排队分析。 八、学校把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一项制度,每个教师应严格遵守,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人员,学校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和纠正错误,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今后,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到家长投诉的,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教师期末业绩考评师德修养为零分,情节严重的不发或少发期末奖金,对错误特别严重,丧失人民教师资格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石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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