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1、职责1.1、安全员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正确性,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班组长

1.2.1对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岗前教育,使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能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3对重点危险生产部位,生产前根据作业内容和环境的特点,安排和指导生产人员按相关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3生产人员

1.3.1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了解各类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使用特性等,学会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佩戴使用。

1.3.2 不得私自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变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超出其本身功能特性范围挪为它用。

1.3.3 主动接受管理人员对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佩戴的正确性和使用的适合性等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出整改。

1.3.4 生产作业前必须积极主动自检劳保防护用品的完好性,有权拒绝佩戴质量受损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有权拒绝使用性能与生产作业内容和生产环境特点不相符的劳保防护用品。

1.3.5 使用者必须认真爱护和保管好个人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

2、实施

2.1劳保防护用品的管理

2.1.1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2.1.2使用者不得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挪作他用。

2.1.3 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1.4使用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或借用劳保防护用品期满后将劳保防护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室,另外对于劳保防护用品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2安全帽使用规定

2.2.1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与帽顶的空间至少要有32毫米能使用。

2.2.2使用时,不得把安全帽歪戴在脑后,以防降低安全帽冲的作用。

2.2.3使用时,安全帽要系结实,否则就可能身体倒下或物体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掉落而起不到防护作用。

2.2.4帽体顶部除了内部安装了帽衬外,不得为了透气而随便开孔。

2.2.5 禁止使用者在生产作业场所随意摘除安全帽,以及把安全帽作为凳子垫地骑坐,以防破坏安全帽的性能。

2.2.6要定期检查帽体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的现象,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及时更换新帽。

2.2.7凡在传动机构处露的场所,其作业工人,特别是长辫子或长发的女工必须配戴工作帽,把长辫子或长发裹在帽内,防止长辫子或长发被绞进机内而造成伤亡事故。

2.3工作服使用规定

2.3.1各员工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选用不同的工作服。

2.3.2风、电焊工必须使用耐火工作服,不得穿短衫、短裤工作服。

2.3.3员工不许穿背心、短裤上班;

2.3.4夏季每人每年2套、秋季每人每2年2套、冬季每人每2年1套。

2.4工作鞋使用规定

2.4.1起重工、搬运工必须使用护趾安全鞋。

2.4.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特别是高压绝缘鞋要保存在避光、干燥的专用架上,要定期作绝缘经检测和保养维护。如发现受潮或磨损严重,禁止使用。

2.4.3在被油腻污染的作业现场,要使用耐油性合成橡胶制作的防滑鞋。

2.4.4在潮湿的地面、积水或溅水作业场所,生产人员必须穿安全可靠的绝缘

水鞋。

2.4.5凡进入生产场所人员不得穿拖鞋、露趾凉鞋和高跟鞋;

2.4.6工作鞋每个人2套,每1年更换1次。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2.5安全带使用规定

2.5.1安全带必须具备的条件

2.5.1.1安全带必须有安检部门颁发认可的合格证方可使用。

2.5.1.2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来承受人体掉下时的冲击力。

2.5.1.3可防止人体坠落致伤的明显限度(即它在某一限度前就能拉住人体,使之不再往下坠落)。

2.5.1.4安全绳的长度一定不能超过作业容许的最短长度。

2.5.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和临边位置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使之生根牢固,扣挂安全带时必须使绳扣形成闭环扣带。

2.5.3安全带的使用与维护

2.5.

3.1高挂低用。将安全带的绳扣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

2.5.

3.2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作业架护栏绳上、作业架跳板网面上或钩住钢板边。

2.5.

3.3注意保持绳上的保护套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丢失,需要加上后再用。

2.5.

3.4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断裂和磨损,以及检查安全带是否断股或腐蚀,要保证安全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6手套的使用规定

2.6.1电工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2.6.2平时帆布手套每人每月2付、短橡胶手套每人每月2付、长防酸手套每个班组每月2付。检修期间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发放。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防护眼镜的使用规定

2.7.1每人每年1副。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2防护眼镜必须按出厂时标明的遮光编号或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准使用镜片已有裂的防护镜。

2.8防护面罩的使用规定

凡是工作现场有粉尘、毒性气体、具有酸碱特性的产品,生产人员必须佩戴面罩。

2.9凡购买的劳保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检验合格证。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1由安全技术部在充分调查了解各工种实际需求(主要按所处环境的危险危害因素而定)的基础上确定各工种的发放品种,然后根据其质量及其他有关信息制订发放周期,综合以上两点制定发放标准。在执行其发放标准过程中,应定期深入现场了解其质量情况,综合其反馈意见,提出其修改意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以上发放标准制定及其修改,均需经安全技术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

3.2凡正式新工,经公司级、部门级安全培训结束正式分到班组后,均应到安

全技术部办理《劳保卡》,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员工《劳保卡》发放当季厂服两套(每年的5-10月发夏服,其他时间发冬服)、工作鞋一双,并对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注:1、新工待正式上岗一周后再发厂服,短临进厂时不发厂服;2、工作服费用及其退款规定见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

3.3大件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等)由员工本人凭《劳保卡》和考勤卡(一卡通)到仓库刷卡(电脑记录)领取(领新工作服时必须按“以旧换新”原则交旧服给物料部销毁)。其他日常领用的劳保用品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安全技术部每月提供的《劳保用品月度发放明细表》,通知各部门的班组长统一到仓库领取。各班组长应按发放标准发到个人。凡不按规定发放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员工发生跨岗位的调动,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将调动信息输入系统。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物料配送部要共同维护系统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其中工种名称,劳保用品发放代码应及时跟进、调整。待下次发放周期时按新工种领用相应的劳保用品。

3.4不论是新正式工、临工进厂时上岗前还是其在职期间的换岗前,其所在部门均应及时为其提供相应岗位的劳保用品。凡办理了《劳保卡》的其大件按本规定中的第

4.3条的办法领用;其他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填写《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见附表四),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安全技术部审批并填写《领料单》后,由各专兼职安全员去物料部统一领取按其申请单内容发放。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标准,以公司颁发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依据。如出现电脑系统和书面发放标准不统一时,应以书面文件标准为依据。发放人员不得以电脑故障为由拒绝发放。

3.5员工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周期内,因公司放假或其他各种原因而未能领用劳保用品的,其发放周期相应顺延;凡已呈报工伤的,由安全保技术部及时通知物料部停发其工伤治疗休息期间相应的劳保用品,待复工后再顺延发放。

3.6考虑到有时虽工种相同但所处环境不同,或虽不是操作工但却接触其危害、危险因素,则须根据其实际所处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对各类人员发放的品种、周期由安全技术部确认并把关。由使用部门指定的专人按本规定中的第

4.5条的有关零星品发放办法领取。

4、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4.1安全技术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等方面知识

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各班组长在为新工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时,应具体指导新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2不论是新工上岗、还是在职员工的转岗(包括临工),所在部门必须

在其上岗前为其备齐相应的劳保用品,否则不得被安排上岗。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处理。

4.3凡已领用了劳保用品的,不论何时,在上岗时应按要求(劳保服着装

应满足规定的着装要求)正确佩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否则,凡安全人员检查发现有未使用的或未正确使用的,将按“违章作业”予以扣罚;

4.4:所有领用劳保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其保养、维护工作。

因各种原因导致无劳保用品使用的,则由本人及时出原价的100%金额在公司购买。其购买程序为:先到物料配送部仓管员处开具《自购劳保用品缴款单》(见附表五),去财务管理部签章后再交物料部,由物料部仓

管员凭有财务部的签章才予发放。由物料部仓管员定期报名单给财务部,财务部核对后从购买者的工资(奖金)中扣除。

4.5凡特殊防护用品,对其防护效果实行定期检验制度。由安全技术部根据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周期组织普查,并登记在《特种防护用品使用效果登记表》(见附表六)上。凡检查发现已无防护效果的或员工平时反映

无防护效果的经确认后予以报废交物料部销毁,其使用者应及时出原价的100%购买新品(其程序同第二十二条的购买程序)。

4.6质量跟踪:安全技术部通过对其质量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听取物料配送部、各使用部门反馈的有关质量、用量的信息(由使用部门填写《劳保用品使用质量反馈单》(见附表三)交给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

定期向员工代表开展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调查,及时收集、汇总员工意见,将汇总情况反馈给资源采购部以逐步提高其采购工作质量。

5、其他方面

5.1劳保用品的退还

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离厂,应到物料配送部办理劳保用品退还手续。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结算劳保用品,凡没有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可以退库,已经使用过的不予退回,并由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领用周期和成本价,按月扣折。所交的劳保押金未退还的,由公司退回。

6、附则

附表一《劳保用品申购计划表》

附表二《新品种试用质量评审表》

附表四《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

附表五《自购劳保用品缴款单》

附表六《特种防护用品防护效果检查登记表》

劳保用品申购计划(使用部门:)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1

注:本单一式三份,安全技术部、资源采购部、物料部各存一份

附表二新品试用质量评审表(劳保用品)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2

评审时间:年月日

注:1、本单一式四份,安全技术部、使用部门、采购部、物料部各留一份;2、其防护效果、耐磨情况、舒适情况视情况填“良好”、“一般”、“差”。

附表三劳保用品使用质量反馈单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3

注:1、本单一式三份,使用部门、安全技术部、资源采购部各存一份。

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何质量问题由其班组长及时填写后交安全技术部。

附表四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4

申请部门:申请日期:年月日

料单》)。

附表五

购劳保用品缴款单

注:1。自购劳保用品价格按原价的100%计算。

2.此表一式三联:仓管员填写缴款人签名财务收款人签名(第一联交仓库,第二联交财务管理部,第三联交本人)

附表六特种防护用品防护效果检查登记表

版次:A/01 编号;XCMC-SF-006

品名:使用部门及班组:

检查人:检查时间: .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项目对个人防护用品供应商及其产品的选择、发放、使用、废弃和管理要求,指导正确发放、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经理部 所有员工。 三、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又称为劳保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 四、职责 1、员工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2)参加与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的培训;(3)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相关的问题; 2、材料部 (1)确定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量; (2)定期汇报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库存状况;(3)根据库存和生产实际联系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事宜。 (4)负责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协助索取供应商相关资料及产品样品 (5)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统计; 3、单位负责人 组织对各岗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 (1)指导员工正确配戴劳保用品并检查配戴情况,及时汇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存在的问题; (2)监督在本单位区域的外部人员(包括承包商、来访者等)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3)监督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相关要求的执行。 五、工作程序 1、各单位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点控制表》和工作安全分析的结果提出每个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建议。

2、安全科按照分析结果和实际需求调查建立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更新清单。 3、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寻找相应的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索取其营业执照、产品检查报告、个人防护用品样品及其它相关资质证明。 4 、每种个人防护用品至少选择一个合格供应商。 5、根据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定》的要求,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在对特种劳动防护采购时,必须对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进行核对。 6 、当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与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相符,个人防护用品能够满足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需求,同时经审核,《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评审表》中所填写内容也同时满足公司的要求时,即可以认其为合格供应商. 7、当引进新工艺、原材料、机器设备,或原有工艺、原材料、化学品或机器设备发生变动,或公司发生其他异常情况时,应根据危险源识别、评价分析和工业安全分析补充进行个人防护用品评估配备。同时技术部需更新《个人防护用品清单》及《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等相关信息,确保公司个人防护用品政策的有效执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材料科根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库存、领用情况及有关队的请购要求,购买公司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新员工上岗前按标准配备岗位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2、材料科应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确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库存,并根据生产及人员等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及更换。 3、材料科从《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购买相应品牌,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选择《个人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清单》之外的供应商。 4 、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价格由采购科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认。 5、各队伍需要的特殊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之外的个人防护用品)需填写采购申请单,由分管部门审核后,并经项目经理批准,由采材料科采购,仓库发放,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领用 1、材料科负责统一发放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按照《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同时须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对具体规定做详细说明。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应有公用的安全帽、工作服,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临时借用。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保持整洁,专人保管,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6、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定期保养,保证其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保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 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公司参照《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 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动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标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采购和仓库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采购及按公司规定标准发 放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除外); 2、综合管理部、安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正确使用(配备)劳保用 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备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工作服/工作鞋的采 购和发放; 3、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 4、员工负责按劳保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按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原 则发放,不是员工的福利待遇。 三.劳保用品的选购与加工要求:

必须本着保护员工安全健康为目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并尽可能兼顾美观、大方。 四.管理规定: 1、采购部门应到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定点经营单位或取得 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劳保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去购买劳保用 品。新购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储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 入库。入库的劳保用品,仓库应妥善保管。严禁采购、发放、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发放劳保用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 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3、劳保用品的配备: 有下列情况的,由公司配备相应劳保用品免费以实物形式发给 职工使用(不得折发现金)。 1、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公司应该供给员工工作服或者围裙, 并且根据需要由分别发放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靴等 防护用品。 a)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c)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d)有腐蚀、潮湿或者肮脏的操作。 2、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员工,由 公司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3、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1)

Q/SY 178—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工种序列 5护品种类及品名 6基本要求 7部门管理职责 8护品供应商管理 9护品配备 10护品配备管理 11护品使用 12护品报废管理 表1典型工种序列 表2典型工种与相近工种对照表 表3护品品名 表4区域划分 表5东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6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7东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8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9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0中原华东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1西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2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3西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4江南地区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规定 表15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 表16江南地区员工个人工帽及其他护品配备规定 表17海洋(滩海)石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Q/SY 178—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Q/SY 178—2007《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定》。 本标准与Q/SY178—2007相比,主要变化为: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增加了物探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增加了油田建设工种序列及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安全环保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守彬、刘亚峰、岑稳、张焱、魏巍、张晓何、唐金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版本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Q/SY 178—2006,Q/SY 178—2007。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2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根据总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促进企业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一线员工在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安全鞋。 第二条从事土建、检修、工艺施工及矿山剥离等劳务的第三方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安全鞋。 第三条从事装包作业的第三方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黄马夹。 第四条从事厂区保洁工作的第三方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工作帽、穿黄马夹。 第五条总部来厂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黄马夹及安全鞋。 第六条厂家、客户及其它外来人员来公司参观、交流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黄马夹(仅在厂区安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 职安部职责: 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职责: 2.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职责:

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职责: 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就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与职业危害,而由用人单位无偿提供给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就是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就是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本公司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与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与使用方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

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县,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安全、技术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安全、技术部门与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4.公司采购、发放与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与安全鉴定证。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5.凡就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与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她工种作业时或在其她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6.防毒面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就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期更换滤毒罐(盒)。 7.生产管理、安全、技术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人力资源部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做好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防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临沂星泰公司内所有接触到化学溶剂、粉尘和噪音的人员/单位。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锅炉等)的防护用品,依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管理方法: (一)、个人防护用品的定义: 1.本管理办法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简称PPE)是指一般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的措施,属免费发放用品。 2.公司现有的PPE可分为四类: (1)呼吸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活性碳口罩,海棉防尘口罩等。 (2)皮肤防护用品(必须使用):如棉纱手套、PE手套、橡胶手套、尼龙手套等。 (3)其他防护用品(可参考使用):如护目镜、耳塞、袖套、围裙等。 (4)特种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如安全带、安全帽、焊工手套、焊工面罩、绝缘鞋等。 (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 1.PPE一律由采购单位统一购买;

2.所购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须附有“三证”,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3.防护用品的选择应考量舒适方便。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标准: 1、一般防护用品的选用是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公司不同车间岗位的监测结果。 2、特种防护用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3、不得将棉纱口罩用作防尘口罩使用。 4、PPE的使用要求可参考附件1-《各班使用的PPE一览表》。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及发放: 1、PPE由仓管单位统一负责管理、发放; 2、各班PPE的领用、发放由该班班长负责; 3、各单位(仓管、使用单位)须建立领用登记表,并进行阶段性的统计分析; 4、仓管员及班长在发放时必须遵循“以旧(废)换新”的原则,对照附件1的更换周期或根据破损情况予以发放或更换; 5、新领PPE的数量超过废旧更换的数量时,应有课级主管签证; 6、各班班长应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对应的PPE;; 7、非生产性人员可根据其经常进入的区域或接触的化学品情况,领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8、QC人员的PPE使用办法同所在班别; 9、搬运人员可根据其所接触的情况选择相应的PPE; 10、外来参访人员如有需要使用PPE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领用;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佩带满足工作要求的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场所、配备和使用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石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HSE部 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六条监理单位

(一)为监理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监督、检查EPC/PC承包商、分包商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EPC/PC承包商 (一)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现场临时访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二)培训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监督、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八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进行项目现场必须的基本防护装备,项目强制要求的最基本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砸防穿刺安全鞋和合格的工作服,在特殊的场所作业人员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一)基本着装要求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除了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外,还要穿着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或防护服。对于进入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出如下的着装要求: 1.必须穿着本单位统一发放的至少能保护身体和四肢的工作服/防护服;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确保在工作中的风险无法用工程或其他方法进行有效控制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轮台作业基地。 3职责 3.1 QHSE管理部门 a)负责本文件的制修订、解释和指导。 b)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c)配合供应链部门参与对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评审。 d)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技术标准。 3.2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a)负责对各单位各工种岗位的认定。 b)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并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适时进行调整。 c)负责制修订劳保相关管理规定。 d)负责汇总员工对劳保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改进。 e)负责对劳保采购、验收、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供应链部门 a)负责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采办管理,组织编制购置计划,实施采购。 b)负责组织对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商的评审。 c)协助各单位进行劳保用品的存储和发放。 3.4 使用部门 a)负责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规定。

b)负责编制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年度预算。 c)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培训并检查其使用情况。 d)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发放和使用管理。 e)负责建立本基地劳动保护用品台帐与相关基础资料。 3.5 直线领导 a)监督检查本部门全体员工和在管辖范围内的承包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 b)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配备情况。 3.6 工作人员(包括承包商) a)掌握劳动保护的基本知识,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 b)有责任干预没有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任何人员 4管理内容 4.1 劳动保护用品采办要求 a)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采购。 b)国家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采购时应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采购,确保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 劳动防护 4.2.1 头部保护 4.2.1.1 头部保护的使用 a)经风险评估需佩戴安全帽的区域,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帽,禁止使用金属安全帽。 b)在办公室、生活区等地方作业,如果有落物、撞击或摔倒等风险,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帽。 c)在其他任何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地方都要戴安全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员工使用劳保用品的控制管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 3.2 行政部负责制订各岗位的劳保品发放标准和劳保品的购买申请及发放。 4、工作程序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1.2在购买过程中,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检验合格证。在采购特种防护用品时,应要求经营或生产方提供出示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4.1.3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对购买的劳保用品仔细验收检查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4.2.1行政部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实行验收、发放、保管,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4.2.2仓库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如有库存不足等情况,要及时上报购买。 4.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3.1仓库要建立统一台帐,详细填写记录领用人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4.3.2劳保用品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4.3.3劳保用品用于劳动保护,不得转让、买卖。 4.3.4按岗位分发的劳保用品(如手套等),只准上班时使用不得带离岗位。 4.3.5对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另发特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 4.4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4.4.1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根据劳动需要对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正确使用、会检查可靠性、会简单的维护和保养)。使用者要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4.4.2员工要互相监督,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正确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防止意外发生。 4.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由公司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 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2) 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3) 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4) 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5) 使用已损坏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07-21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规范(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

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 3职责权限 3.1安环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落实。 3.1.1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备档工作。 3.1.2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收和采购费用监管。 3.1.2负责监督分、子公司、各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签领和使用情况。 3.2物流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厂家咨询、比价、采购、质量把关、出入库管理。 3.3财务部负责对经安环部验收确认、主管安全负责人签批的劳动保护用品给予付款。3.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咨询员工有关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意见,与安环部及时将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纠正。 3.5分、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做好每月本部门内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报批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安环部,联系物流部处理

完善;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4.1.1质量必须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4.1.2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防高温、各类呼吸式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必须经安环部审核、主管安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定点采购。 4.1.3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4.1.3.1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质量安全检验手段,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1.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须有生 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4.1.3.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4.2监督、发放、使用 4.2.1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劳务工均享受配发劳动防 护用品的权利。 4.2.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回来后,物流部应通知和协助安环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 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安环部有权下令禁入库、禁发、禁用。由此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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