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差旅费报销办法2014年

最新差旅费报销办法2014年
最新差旅费报销办法2014年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及报销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差旅费管理,以《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46号)为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厉行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严格学院差旅费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软卧的情况。

省内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批。

省外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部门主管院长、主管财务院长签批。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差旅费报销,需持主管院领导、院长签批同意的会议、培训通知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支出票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计划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财务院长审批。

以上确需乘坐飞机的,事先应由部门逐级向院领导申请并取得同意。机票费用报销程序同以上省外出差报销程序。

第五条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出差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第十三条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

第十四条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不得住套间。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在补助标准内包干使用,标准如下:

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标准如下: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应当回单位说明并不再补助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九条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自带车者补助20元。

第六章特殊情况的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经单位批准,脱产参加各种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洛阳市区学习的,学习期间单位不发放任何补助费;到洛阳市区以外地方学习的,住宿费按每天150元标准控制;伙食费补助标准: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每天80元标准补助;超过15天的培训,按每天60元标准补助;超过30天的,按每天40元标准补助。报销本人学习期间单位至学习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应如实申报,单位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已婚教职工四年一次探望父母,其探亲费用在本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提高10%+薪级工资)30%以内部分,由教职工自理,超过30%部分由学校负担;未婚教职工享受一年一次探父母,

其探亲费用按实报销(不能报出租车费);两地分居的教职工一年一次探配偶,其探亲费用按实报销(不能报出租车费)。享受探望配偶不再同时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教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托运费、寄存费等自理。

教职工应如实填写探亲报销单,由人事科审核后,到计划财务科核准,按规定程序签批报销。(注:后附《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教职工探亲报销单》)

第二十四条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同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批准,需要到外地治病休养的工作人员,可报销本人到达治病地点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因公负伤的除外)。因医院病床紧张,病人需要在医院外住宿的,按照出差住宿费规定等级标准,在省内可报销3天以内、在省外报销5天以内的住宿费,超过期限和规定等级标准的住宿费由个人自理。

第七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其他科室转嫁。

第二十六条出差其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表》,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原则上转入职工个人借记卡或单位工资代发户。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八章监督问责

第三十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

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计划财务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部门差旅活动审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其他部门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二)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四)转嫁差旅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本办法由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院字【2014】7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教职工探亲报销单序号:

(完整版)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 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 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 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一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T财务经理复核一总经理审批。(金额过大须由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里办理领款手续。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第二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 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 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一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T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一财务部门复核T 总经理审批T到出纳处报销。(金额过大须由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第四版)

差旅费报销标准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二、原则 费用使用及报销以节简、高效为原则,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出差补助与餐费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标准按出差时间n-1天计算;业务员暂不适用出差补 助;(出差一天的人员只给予餐费补助) 2、跨部门出差、同部门多人同时去同一地点出差,如因业务需 要发生了招待费,招待费的总额不能超过出差人员伙食补贴 的总额。报销时需将参与人员的出差申请单收集一起做为报 销凭证,同一事项由一人统一进行报账。当天参加人员的出 差补助也相应扣除 3、惠州市区不属于出差范围 (二)、交通费用标准: 1、长途交通: (1)部门负责人级别及以上人员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 (2)其他工作人员省外出差,以动车6小时车程为限,如动车6

小时车程以内可以到达目的地的,乘坐动车或火车硬卧,超过 6小时火车车程的,经部门长批准,人力资源核实后,可乘坐 飞机。 (3)机票由公司统一订购,否则不予报销。其流程可遵照《机票管理规定》执行 (4)省内出差可乘坐长途客车,如因特殊需要派车前往目的地,其流程遵照《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2、市内交通: (1)在外省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的交通费用,乘坐出租车的需在费用报销时注明乘车区间,财务部根据 出差地点进行核实。往返机场、车站应乘坐机场或车站巴士。 (2)工作员工在惠州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交车,如特殊情况,需公司派车或乘坐出租车,须事前报部门长批准。 三、住宿费用标准: (1)除公司经管会成员实报销外,其余员工日住宿费报销标准见下表(元/人/天): 本制度所列住宿费标准为报销上限,报销时根据发票实报实销。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内出差内部审批制度,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市直单位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在保障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 第八条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条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市区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

差旅费管理办法模板

签发: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压减非生产性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XXXXXXXXXXXX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及探亲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必须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执行预算控制、标准开支、流程审批、分析考核,项目部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国内城市间差旅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应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 (一)原则上职工出差应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但因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于事前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乘坐。 (二)乘坐飞机按照上述规定审批外,超标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享受的标准核报。特殊情况必须填报《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七条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 (一)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提交《职工出差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二)在单位驻地市区、近郊县区内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按每人每天5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三)在单位驻地市区以外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不分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 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四)不再报销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67219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薪酬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原则上单笔支出超过2000元的不宜采用现金支付。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据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账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或费用申请人按规定填写《付款审批单》(附件2〉,注明借款或费用申请事由、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付方式。 (二)一般审批流程:申请人→行政人事部审核→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凭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四)财务从收到己由分管领导签字的付款申请起,正常3个工作日内办结(含申请当天〕;对于紧急的、临时的付款申请,员工可使用邮件方式进行申请,财务以相关领导回复为依据,经财务总监确认,1个工作日内进行及时打款。 (五)无法办理书面申请借款的,以邮件方式走完所有审批流程,财务以打印邮件内容作为付款的附件。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六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第七条报销费用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原则上要求应取得机打发票并要求对方提供明细清单〉。以下凭证视为合法、有效据,准予报销: 1.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4.机打发票上必须开具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公司地址等,定额发票除外。 (二)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办法-参考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办法-参考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规范使用票据,严密审批环节,堵塞各种管理漏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向主管领导申报,申明事由、目的地、出差时间等一应事项,出差所发生的车船、宿费、补助费及其它零星费用,属差旅费报销范围。 第三条员工出差旅费报销标准按本标准执行,任何部门无权擅自提高标准。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实行部分包干制,即车船费、住宿费不超过规定标准,凭票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费实行包干。 第二章报销标准 第五条总经理的差旅费按下列规定报销: 1、交通工具:可乘坐飞机头、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市内交通可乘坐出租车,其费用按实报销。 2、住宿费:费用按实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直接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但不享受任何补贴。 4、伙食费按实报销。

第六条副总经理或享受副总经理待遇人员按下列规定报销: 1、交通工具: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市内交通可乘坐出租车,其费用按实报销。 2、住宿费:费用按每人每天200元报销(提供住宿和有接待单位接待或住亲友家的,不再凭据报销住宿费。下同),超过标准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按实际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直接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但不享受任何补贴。 4、伙食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报销,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七条经理或享受经理待遇人员的差旅费按下列规定报销: 1、交通工具: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硬卧,市内交通可乘坐出租车,其费用按实报销。 2、住宿费:每人每天按180元标准,凭票据报销。超过标准按标准报销,低于标准按实际报销。 3、自带交通工具之加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直接费用可以实报实销,但不享受任何补贴。 4、伙食费按每人每天60元补助,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第八条其他业务人员的差旅费按下列规定报销 1、交通工具:可乘坐火车硬坐,市内应乘公共汽车,遇有特殊需要经请示有关领导可乘坐出租汽车。 2、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凭票据报销。 3、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北京区各单位在本市内出差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31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单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保证公司公务出差人员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长期出差补贴。 3、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4、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加强廉政建设。 二、交通费 1、出差人员应按下表的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①、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②、出差人员因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随票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订票、退票费,凭据报销。 3、出差需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火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经过公司领导批准的,可购卧铺票。 4、公务出差人员经过公司领导批准,自驾车出差的,其驾车补贴标准按实际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 1、出差需要住宿的,住宿费在规定限额的上限内凭据据实报支。员工同性双人出差应住标准间,即以单人住宿费上限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具体标准限额如下: ①、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每人每天上限为300元; ②、其他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上限为200元; 四、伙食补助费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午餐或晚餐,经理级以上每餐20元,其他人员每餐15元,早餐不予报销并不再凭据报销途中伙食费。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如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可回公司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五、长期出差补贴 员工当月出差天数达到20天的补贴1000元,满15天不足20天的补贴500元,15 天以下的不进行另外补贴。 六、附则 1、本公司公务出差人员应自觉执行本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事行政部 2018年3月7日附件: 出差申请单 201_年 ______ 月 ___ 日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差旅费报销制度全文精选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差旅费报销制度全文精 选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下面是WTT整理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差旅费报销制度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

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 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 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关于差旅费预借及报销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管理与使用差旅费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定义 1、差旅费:是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市区(公司所在城市县)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2、出差天数: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3、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4、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补贴部分之和。 (1)凭单据报销部分:指城市间交通费(车、船、机票、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会议住宿费;会务费;招待客户费用;特批的的士费、通讯费等,购买了公差人员责任险的人员不再报销各类保险费。 (2)住地包干部分:指住宿费、住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之和。 (3)其他补贴部分:指按天数(或小时数)计算的其他补贴,包括:在途超过12小时的补贴、乘火车未坐卧铺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统舱补贴等。 5、差旅费报销实行“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 6、出差地分为特殊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地区、当日能返回地区(公司所在城市周边城市群)三类。

7、关于出差人员在当日往返地区出差,因工作需要当日确实不能返回,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8、申请公司车辆外地出差,司机住宿费用按所在职位层级标准报销,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9、同一趟差有多个出差人员,由其中一人负责报销,分类分人粘贴单据;同一趟差需跨部门报销时,按费用分部门分别报销。 10、同一趟差、同一地点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报销。 11、出差途经或中转至特殊地区未发生住宿,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12、与本趟出差无关的费用另行报销。 13、出差外地的的士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时,的士费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经总裁批准后予以报销,的士票上需部门负责人和总裁签字,并扣除当天的住地交通费补助。 四、职责 1、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本办法的执行检查。 2、部门负责人负责派遣出差人员,审查、约定《员工出差申请单》,根据本办法审签《差旅费报销单》。各部门应坚持原则,严格审批和控制出差人数、地点、时间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照顾无出差任务的人员出差,否则,一经发现,除扣回差旅费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3、出差人员依据本办法填制《员工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 4、各经办会计人员依据本办法负责审查、给付差旅费借款,审查、结算差旅费报销事项。 五、具体条款: 1、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填制《员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二),提报交通工具及行程、出差天数、预支款项与出差目的等事项,各主管人员应根据工作任务,依照本办法审查出差人员的出差申请,约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全文) 【--事业祝福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 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业务员出差报销程序及标准

业务员出差报销程序及标 准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业务员出差报销程序及标准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费用报销的种类及补贴标准: 1.车费报销:市内车票15元 2.餐费补贴:省内(中山、江门、顺德)15元/天;省外及广州市30元/ 天; 3.住宿费:70元/宿; 4.交际应酬费:因业务需要,需开支交际费用,必须先请示总经理,经批 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不给予报销; 5.话费补贴:补助电话费200元/月,直接计入当月工资(不出差者,不享 有补助)。 二.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 1.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方为有效; 2.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 私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住宿应索取正规盖章发票; 4.公司不允许员工接受客户的礼节性招待,若接到客户投诉,差旅费不予 报销; 5.出差人员回到公司后,需在3~5天内上交《出差报告》;若因出差错 过正常休息时间,需调休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

6.差旅费报销时间为业务员返回公司的3~5个工作日内,超过一个月以 上的出差单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将不予以报销; 7.员工出差首选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按标准程序给予实报实销,出差路 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改用其它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汽车),否则不给予报销。从出发地点→到达地点(三天内),要使用本地电话向总经理汇报已到达目的地(如果从A城市去往B城市,在出发前与到达后都要使用本地电话向总经理汇报。否则不予报销),如需返回公司必须提前三天(用本地电话)向总经理报告返回计划。 三.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发生后(或出差回来后)的3~5个工作日 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当月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报销明细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并 在《报销明细单》上注明人员、用途、数量、原因和发生的时间等信息; 3.发票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 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的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须重新开具发票; 4.短途车票若是没显示“出发地点→到达地点及时间”的,要在车票反面注 明“出发地点→到达地点及时间”,以便审核。

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凭票报销,低于标准,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标准,按标准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到滨州市出差办事,一天办不完明天继续的,滨州市有住房的可回家居住,若住在异地员工,可以安排住

注:(一)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天所在地区计发伙食补助费。到滨州市出差办事,半天以上按30元标准计发。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二)员工出差发生业务接待费必须经请示批准,并按实际发生金额扣除当天伙食补助费后给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发生的业务接待费必须和差旅费一起报销,不得单独报销。 (四)出差地提供食宿的,不计发补助;未安排食宿的,按标准计发伙食补助,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条员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规定报销。会议期间不安排伙食住宿的,按下列包干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外地出差或者培训,时间超过3天,实行以下补助标准包干。凭下述之一发票报销。 1、住宿费包干标准: 内容标准可一同住宿,人均每日住宿费标准

为凭票报销,单人150元(双人同性80元),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高于标准报销,超出部分均不予以报销。 2、伙食补助标准:人均每30元。 3、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人均每日20元。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员工,可报销由原单位或原学校到公司的路费、行李托运费,路费按火车硬卧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享受探亲假员工(异地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报销规定: 1、员工每年一次探亲的可据实报销往返路费。 2、员工探亲路费按火车硬座车票凭据报销,中层以上或年满45周岁的,可按火车硬卧车票凭据报销。 3、探亲期间发生的路费无法提供火车硬座或硬卧票据的,应出具相应车次票价证明作为报销依据。 4、探亲假类型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方可报销。 第十四条员工出差期间办理私事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办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出差,按高管人员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员工出差期间必经路线的车票遗失,必须作出情况说明并有证明人证明,经部门领导签字,报主管副总审批后,按原车票金额的90%报销。 第十七条员工因公出国,按国家有关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参照《**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价格以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选乘交通工具。具体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应当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内出差,执行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三条地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县级和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心。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临时离开本中心,到***大市内、***大市外(不含出国出境,以下简称市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中心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中心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制定的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到本中心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自行驾驶车辆所发生的城市之间往返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乘坐

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1―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十一条今后如遇车改,执行《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交通开支办法》中规定。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住宿费是指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1)。 第十四条正副厅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宿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在国(境)内出差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省会以外地区的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分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副省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 省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副厅(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中 相当于机关正副厅(局)长的被聘到三级和四级职员岗位的管理人员,被聘到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软席 (软座、 一等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 (硬座、硬卧) 二等软座 三等舱 普通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自1996年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省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1996)承市财事字第93号】以后,至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已经享受机关正副厅(局)级有关待遇的,在执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后,继续保持原来的待遇不变。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未买卧铺票,而买直达硬座通票,因受交通条件限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因公必须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80%(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按照软座票价40%)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发此项补助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玉屏山居差旅费管理,参照眉山发展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玉屏山居职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玉屏山居专题组织的外出培训活动不在此管理范围内,由承办部门提出专题申请,报玉屏山居一事一议制定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此办法标准。 第三条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先审批,后出差,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审批单”(附件3),载明出差事由或依据、目的地、往返天数、人数、交通工具、所需经费等。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审批,其余人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因特殊或紧急原因临时出差的,应事前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待出差结束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七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八条住宿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玉屏山居、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但由于玉屏山居统一安排的外出试住活动不在此管理范围,由承办部门形成专题报告报玉屏山居一事一议。 第九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1)。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当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一条伙食补助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玉屏山居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内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内到甘孜、阿坝和凉山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到省内其余市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到省外出差按财政部公布的标准执行(见附件2)。 第十三条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四条公杂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财务部对费用票据及费用包干标准等审核无误后,办理差旅费报账事宜。凡与出差审批单载明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而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按特殊事项费用审批办理。 第十八条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由财务部根据现行差旅费报销标准,测算年度差旅费预算总额。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18年05月01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