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一、办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工作职责

受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审申请;审核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组织实地抽查;签署审查结论并发放副本。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

(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质检食监函[2017]5号)。

四、办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

五、办理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

年前的1个月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年审申请。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企业可到市质监局领取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

报表。

2、申请人向市质监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相关年审材料:

(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2份原件(在必要位置加盖企业公章、负责人和自查人都必须签名)

(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3)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4)企业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

(6)检验结论合格的带“x”号项目的检验报告2份复印件(委托检验报告或省级专项监督抽查报告)

(7)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原始记录2份原件

(8)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份原件(与产品原始记录一一对应)

备注: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2、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

原因使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资源食品等情况。如有,变更后是否能持续保持原有质量保证水平,是否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提供安全评价报告;

3、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特别是如何保证出厂产品逐批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受控。实行自行检验的企业要如实提供原材料进厂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提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生产企业有不同申证单元产品和不同类别产品,应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抽样方法规定分别提

供两份完整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复印件。如果检验报告中不包

含出厂检验项目中带“x”号项目,即企业没有“x”号项目检验能

力的,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需提供两份带“x”号项目的检验报告;

4、委托生产加工及其备案情况,包括:委托加工和被委托加工。如果有委托加工的,注明备案情况,并附上备案表复印件和标签;

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及备案情况;

6、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及不合格整改情况;

8、社会监督情况。是否有重大质量投诉及其后处理情况;

(二)受理

企业按要求递交相关年审材料,办理部门自收到材料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审查

1、办理部门应在做出受理决定后5日内确定是否进行企业生产

条件实地抽查。实地抽查按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必要时可进行抽样

检验。实地抽查时间一般不超过1日。

2、仅进行书面审查的,办理部门应在收到企业年度报告材料后

15日内完成审查;进行实地抽查的,办理部门应在收到企业年度报

告材料后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整改

在实地抽查和实地审查中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不符合的,应根据

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时间最长不得

超过1个月。

(五)审查结论

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分为三种。

1、符合

企业生产经营全部符合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为合格。

2、复查符合

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达到要求的,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为复查合格。

3、复查不符合

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者经实地抽查企业的必备生产条件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年度报告审

查结论为复查不合格。

(六)发放副本

完成审查工作后5日内通知企业领取副本。

七、期限

(一)受理期限

企业按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办理部门自收到材料起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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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最新)新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产品种类(产品单元) 申请人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或预核准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即:×× 市(地)×× 区(县)×××乡(镇)×××路(街道);(获证企业未发生生产地址变化的,按原证书填写) 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申请? 延续换证? 变更? (根据实际申请的需要在?打“?”) (格式文本,自行下载,按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 1 — 注意事项 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 或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 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按照相应审查细则的规

定填写。 5. 一个申证单元一套申请材料,一套申请材料不得包含多个 申证单元。 6.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7.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一式3份。 8(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时,只填写变更部分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目录 1. 申请人陈述 2.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3. 申请人治理结构 4.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 5.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6.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7. 申请人具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 8.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 — 2 — 申请人陈述 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营业执照网上年检流程图

普通网上(预审)年检操作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未办理数字证书,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 二、办理流程 (一)领取网上年检密码 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均可)前往其所属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由市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草市街)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场所领取密码。 往年已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可凭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进行申报。 (二)企业网上(预审)填报 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 注意: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再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 2.企业根据操作提示进行填报。 注意:请企业按顺序填报每一项填报内容,点击“下一步”之前请确认完成“保存”操作。 3.填报完成后,提交工商部门网上预审。 4.网上预审被驳回的,请按驳回意见完成整改并修改填报内容后,再重新提交网上预审。

5.网上预审通过后,请按预审意见打印年检报告书、财务报表,签字(盖章)后,会同预审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工商年检窗口进行现场终审。 (三)工商部门网上审查 工商部门年检审查人员对企业提交的全程网上年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网上预审通过的,回复企业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尽快准备书式材料现场终审。 2.网上预审不通过的,回复企业不通过的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应整改或规范的内容。 (四)年检不收费 根据《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相关文件精神,企业年检不收费。 (五)年检结果公示及加盖年检章 企业现场终审通过年检后,当场加盖年检戳记,并由工商部门在工商门户网站及企业信用网上予以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延期年检的企业应到工商部门提交书面延期年检申请材料,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年检。 (二)企业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预审,未到年检窗口现场提交书式材料的,且未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的,视同逾期未年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三年二月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 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 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

哪些食品实行“QS”认证 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不得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QS”认证的食品。 实行“QS”认证的28大类食品目录如下: 1.白酒:白酒。 2.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3.大米:大米。 4.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5.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6.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7.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丸、肉饼),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8.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乳菌、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9.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0.调味品:糖(白沙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味精。 11.方便面:油炸方便面、热风干方便面。 12.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 13.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4.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5.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16.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17.糖果: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8.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9.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20.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21.黄酒:黄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22.酱腌菜:酱腌菜(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23.蜜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营业执照网上年报流程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营业执照网上年报流程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步骤,营业执照网上年报流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登录 企业通过上述网站进入网上年检平台,选择登录方式。 方式一:企业无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输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标识和企业名称,网上年检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显示企业名称和注册号,企业确认后登录用户界面。 方式二:企业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电子副本的,将其插入电脑USB接口并输入密码。系统自动匹配,确认企业身份,企业登录用户界面。 二、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登录用户界面后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按钮。系统将根据登录企业的类型自动匹配相应的年检报告书。企业在网上填写年检报告书的过程中,可点击“暂存”按钮暂时保存所填写的内容,并可重复登录,对错漏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直至确认所有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申报 企业确认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根据网上年检报告书中设置的必输项和表间平衡进行判断和计算,不符合要求的,自动提示企业进行补充修改;符合要求的,将提示企业申报结果。 四、预审 工商部门在企业申报网上年检后5个工作日内对其申报内容进行预审。 工商部门认为企业申报内容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退回企业修改;认为企业申报内容完整且符合年检规定的,网上告知其预审结果;认为企业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网上告知预审结果,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工商年检窗口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五、预审结果查询 企业登录网上年检用户界面,查询预审信息。 查询结果为“退回修改”的,点击“修改年检报告书”按钮,根据工商部门退回修改的意见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内容作补充修改。 查询结果为“查看预审结果”的,太原商务服务网根据告知书要求下载打印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携带告知书所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相关事宜。 六、复核 企业携带经预审的年检报告书和相关年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太原商事服务网工商部门依法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七、年检戳记加盖 年检复核完成后,工商部门在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加盖年检戳记。

12)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 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函〔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规定,总局制定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 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有关要求,现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其审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管理工

作,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开展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以及汇总工作;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和审核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地)级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可以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划定的辖区范围,负责受理和审查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上报省局。在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立即上报省局。 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主要针对必备条件现场核审一般不合格项较多、季节性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产品的抽样和检验按照实施细则中发证检验的要求进行,抽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在组织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每年实地抽查企业数应大于获证企业总数的10%。 三、获证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须附以下资料。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

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明细表

二十八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明细表

18.葡萄酒及果 酒 1 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标明:葡萄酒及果酒(原酒)、葡萄酒及果 酒(加工灌装) 范围:≤7%V/V酒精度<24%V/V 产品 1502 预计在 19.啤酒1 啤酒 标明品种: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 种啤酒(干啤酒、冰啤酒、低醇啤酒、小麦 啤酒、浑浊啤酒), 范围:不含酒精度<%V/V产品 1503 20.黄酒*1 黄酒 标明:黄酒(原酒)、黄酒(加工灌装) 范围:≤8%V/V酒精度<24%V/V产品 1504 21.酱腌菜*1酱腌菜1601 22.果脯蜜饯*1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 类、果糕类 1701 23.炒货食品*1烘炒类、油炸类1801 24.蛋制品*3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1901 25.可可制品*1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2001 26.焙炒咖啡*1焙炒咖啡豆、咖啡粉2101 27.水产品*3干制水产品(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虾米、 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 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盐渍水产品(盐渍 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盐渍海蜇头)、 鱼糜制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制品) 2201 28.淀粉及其制 品* 2淀粉、淀粉制品2301 注:标*号的14类食品从起下放给省局审批,其它由国家总局审批。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QS**** **** **** ?? |??? |?? |____________获证企业序号 ?? |??? |_________________产品类别编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机关编号 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五年九月一日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1为了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治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方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分为19个单元169个品种,详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治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差不多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派人参与审查部上述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SC)

. 《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及新版许可证式样 《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 为了确保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品种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规范化,特作本说明。 1正本 1.1 生产者名称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标注的名称保持一致。 1.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标注的社会信用代码内容保持一致,生产者为个体工商户 的,则填写生产者有效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 位到第 14 位的数字, 以“ **** ”替代。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 33 号),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将推行实施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在按规定取得社会信用代码之前,本证书社会信用代码可暂时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1.4 住所 应与生产者营业执照保持一致。 1.5 生产地址 填写获证生产者实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为的实际地点。涉及多个生产地址的,应当全部标注,并以分号隔开。 1.6 食品类别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依据许可决定据实逐一填写,生产食品添加剂的标注食品添加剂。 1.7 有效期至年月日 自发证机关许可生效之日起,按照行政许可有效期 5 年计算,要求生产者终止生产行为的具体日期。有效期不得大于 5 年。 1.8 许可证编号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填写, 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1.8.1 编号结构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 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 14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 左至右依次为: 3 位食品类别编码、 2 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 2 位市(地)代码、 2 位县(区)代码、 4 位顺序码、 1 位校验码。 1.8.2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用第1—3 位数字标识,具体为: 第 1 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 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 2”代表食品添加剂。 第2、3 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其中 , 食品类别编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识,即:“01”代表粮食加工品,“ 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 27”代表保健食品,“ 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 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 31”代表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 01”代表食品添加剂,“ 02”代表食品用香精,“ 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1.8.3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码表中的“数字码”的前两位数字取值, 2 位数字。 1.8.4 市级行政区划代码 市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 2- 表 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中各地市的“数字码”中 间两位数字取值, 2 位数字。 1.8.5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 2- 表 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中各区县的“数字码”后 两位数字取值, 2 位数字。 1.8.6 顺序码 许可机关按照准予许可事项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写许可证的流水号码,一个顺序码只能对应一个生产许可证,且不得出现空号。 1.8.7 校验码 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采用 GB/T 17710-1999 中的规定的“ MOD11, 10”校验算法, 1 位数字。 1.8.8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赋码和使用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赋码和使用。

天津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天津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流程 注: 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 凡是去年12月31号前成立的企业都要年报! 年报时间:1月1号-6月30号 需要资料 1.电脑一台 2.营业执照 3.法人 4.身,份证 天津营业执照年检网上操作流程 1:进入网站,选择城市“天津”。然后进入“企业年报”系统。(如下图)

2:登陆企业年报系统,第一次登陆先注册。(如下图) 3:登陆后进入“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开始填报!(如下图)

4:填写基本信息,填写好后保存并下一步。(如下图) 5:填写股东信息,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并下一步。(如下图)

6:填写资产状况信息。(如下图) 7:保存下一步,按照提示填写即可,写到完成为止。

8:填写完成,先预览,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并公示即可”(如下图) 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提示: 1、在6月30号之前申报完成! 2、未按时年报,会被列入异常企业名单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基本知识 按照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食品企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分两种情况。 一、新设立企业取证程序 (1)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获得预先核准通知书。 (2)凭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法人身份证向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申请赋码获得预赋码通知书。 (3)填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依据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按照2010版通则的要求,在审查的时候会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这和企业的硬件设施一样严格。 (5)在网上提出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6)接受申请的质监部门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要求,受理,发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符合要求:补正通知书 符合不受理情形:发不受理通知书 (7)审查 审查组织机构组成审查组:2-4名审查人员 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核查时间1-2天

审查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办法、审查通则、审查细则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申请材料以及生产现场所具备的条件,共计两大类37项。 在这37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被判定为不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审核不通过; 在这37项中,由1-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总体结论为基本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通过; 在这37项中如果有超过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那么总体结论为不好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不通过。 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这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接到不予许可决定书后企业才可重新进行申请。 (8)整改验收 当任何一个至八个项目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当地县级质监局验收。 (9)汇总审核材料 市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员核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材料上报省质监局。 (10)审批发证 省局对各市局上报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现场进行复查,合格的准予许可,发生产许可证和准予许可决定书;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合格的企业申请人市局会通知你去领取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流程 一、办理部门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工作职责 受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年审申请;审核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组织实地抽查;签署审查结论并发放副本。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第80号令)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 79 号令); (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质检食监函 [2006]5 号)。 四、办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申请。 五、办理条件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 1

年前的1个月内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年审申请。 六、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企业可到 ?市质监局领取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 2、申请人向 ?市质监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相关年审材料: (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2份原件(在必要位置加盖企业公章、负责人和自查人都必须签名)(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 (3)企业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4)企业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核对原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6)检验结论合格的带“*”号项目的检验报告2份复印件(委托检验报告或省级专项监督抽查报告) (7)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原始记录 2份原件 (8)企业年审年度内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份原件(与产品原始记录一一对应) 备注: 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证企业必须报告必备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项改进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 2、企业有否发生迁址、生产工艺或者设备重大技术改造等

营业执照年检步骤

2013年度营业执照网上公示及新证更换 大致步骤:进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点击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联络员注册(手机号统一使 用公司号)→输入公司名称/企业注册号→点击搜索可以查询股东目前的出资比例→……→完成提交 所需资料:1.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报 2.代码证到期:另需代码证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1.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14年之前的所有公司都需要网上公示及新证更换 2.需要咨询法人该公司2013年度期间是否存在股权变更,若有,需提供变更前后的出资比例及变更时间 3.注册联络员时手机号统一使用各组长公司号(保持畅通),使用中会收到验证码,地址填写公司注册 地址,邮箱填写公司配备的Q号邮箱。工商局会打电话抽查核实!!! 4.2013年度报告书完成提交并打印出来 5.网上公示要求于2014年12月15号结束,要留有统计及排查时间,不允 许有遗漏,各组之间协调分配好工作 沟通模板:你好,经理!我是三元财务会计***,现工商局统一规定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营业执照网上公示及营业执新证的更换。需要用到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另外咱们公司在2013年是否发生过股变更,(若有需提供变更前后的出资比例及变更时间),代码证是否到期?正常的费用是500元,包含网上公示及新证更换

三元会计部 2014年10月28号

营业执照换证,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注:其他相关资料咨询工商局之后可以在现场准备) 营业执照换证地址:经五路红专路交叉口路西100米金水区工商局(具体以工商局分配地点为主) 请注意:请检查一下咱们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经营期限是否到期,如有到期请到东风路花园路西北角办理换证。(金水行政审批大厅) 组织机构代码证换证所需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般要求在到期之日前1个月换证) 稍后会把2013年年报照片传给您,请你一定换算以万元为单位进行填列(网上公示需要)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 1.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www.360docs.net/doc/4c17854792.html,/)界面: 2)选择该网页下面的“网上办事业务区”—选择“食品准入”—选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 3)点击进入:

4)在该网页左下角点击所需项目,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表格,如未注册,先申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 5)根据红字部分说明1: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之前,须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单击菜单列表中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申办】进入查询界面。 分别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的相关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单击返回按钮如图所示:

6)如果用户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单击【新增】按钮,转到新增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查询列表,提示:“*”号的是必填写项。如图所示: 7)单击【保存】按钮后,如图所示:

8)单击【返回】按钮后,查看相关填写的内容,并打印相关信息。如图所示: 9)当在查询列表处,查询到的数据,单击操作栏的修改按钮,可以去修改选中的数据。如图所示: 10)单击【修改】后转到查询界面,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每次修改数据,根据情况打印最终的回执、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备案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选址设计备案不收费。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 1.2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新办 1.2.1 新办类型选择 1)用户如果需要申办生产许可业务,请在菜单列表中单击【新办】按钮到新办界面选择业务类型,如图所示: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年报

本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企业)

填报须知: 1、本报告书仅限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5、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6、本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7、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8、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9、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10、企业资产状况、对外担保、从业人数信息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可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 11、表中“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数、失业人员”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此类信息为不公示信息。 12、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新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温馨提示 (2010-1号) 市辖区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修订,于2010年4月21日发布(总局令第130号),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为促进辖区工许获证生产企业规范产品标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现将该实施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告知贵单位,请按规定组织实施: 1、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原标志中“质量安全”四个字修改为“生产许可”; 2、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附件; 3、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4、自2010年6月1日起,之前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5、相关法规目录: (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总局令第130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4c17854792.html,/zwgk/jlgg/zjl/2010/201004/t20100429_

142720.htm);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的公告》(总局公告2010年第39号) (https://www.360docs.net/doc/4c17854792.html,/zwgk/jlgg/zjgg/2010/201004/t20100429 _142721.htm);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 (https://www.360docs.net/doc/4c17854792.html,/zwgk/jlgg/zjgg/2010/201004/t20100421 _141972.htm)。 咨询电话:质量综合管理科:28988385 监督稽查科:28988383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试行) 一、项目名称 总项目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分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 三、许可条件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企业代码证书(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除外);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以辐射加工技术等特殊工艺设备生产食品的,还应当符合计量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四)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

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感染;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

(整理)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示范.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细则名称(产品单元) 申请人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或预核准名称 住所有营业执照上的,按营业执照上住所填写,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由企业进行承若,按承诺的住所填写(增加)生产场所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即:××市(地)××区(县)×××乡(镇)×××路(街道) 联系人张××(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 申请日期××年××月××日 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 (根据实际申请的需要在□打“√”) (格式文本,自行下载,按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注意事项 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 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按照相应审查细则的规定填写。 5. 一个申证单元一套申请材料,一套申请材料不得包含多个申证单元。 6.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7.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一式3份。 8.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时,只填写变更部分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目录 1. 申请人陈述 2.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3. 申请人治理结构 4.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 5.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6.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7. 申请人具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 8.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

营业执照年检流程

营业执照不用带很多的资料,你只要带这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就可以了,你那给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让他帮你申请你们公司到网上年检的帐号和密码你就可以直接到网上年检了,登陆他们提供的网址进入界面,找到网上年检输入你们公司的注册号和密码,找到你们公司上一年的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照填就可以了,里面包含了公司年检报告书登记事项情况备案事项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你把上面的资料填好然后就按发送。那你就等工商局初审过了的话就到网上打印年检登记表你就带着你们公司的公章和带这相关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就可以了,工本费50元. 工商年检的内容: 一、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三、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四、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工商年检所需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四)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已年检上级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内资企业年检的程序: 一、企业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资料 1、企业领取《年检报告书》 2、《年检报告书》的填写要求 3、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主管机关的公章 其他材料是指年检时,企业因某种情况,须向登记机关说明或报告的材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办理营业执照三、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记或加盖年检戳记 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通过年检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上贴当年度通过年检的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年检标识分\"A级\"和\"B级\"两种。对遵守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胃口良好的企业定为\"A级\",对有违反工商企业管理法规行为的企业定为\"B 级\"。 三、缴纳年检费,发还营业执照 内资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企业申报年检除应提交《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根据本地年检机关的要求,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发起人、股东、出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说明是否已通过上年度年检; 2、发起人、股东、出资人是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登记主管机关在必要时,可要求企业附带复印真实有效证明; 3、企业法人设立的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应当提交所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专用章。 二、前置审批的重新认证材料 在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以及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企业设立或者经营项目,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都规定了登记注册前置审批制度。前置审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许可证,二是批准文件办理营业执照 三、住所、经营场所继续租赁协议 对于租赁期限已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申报年检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继续租赁协议。 四、公司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应当提交验资报告。登记机关要求进行验资的其他企业,也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 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有关要求,现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其审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管理工作,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开展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以及汇总工作;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和审核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地)级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可以按照区域

监管责任制划定的辖区范围,负责受理和审查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上报省局。在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立即上报省局。 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主要针对必备条件现场核审一般不合格项较多、季节性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产品的抽样和检验按照实施细则中发证检验的要求进行,抽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在组织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每年实地抽查企业数应大于获证企业总数的10%。 三、获证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须附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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