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选读2017.12.22

人民时评选读2017.12.22
人民时评选读2017.12.22

以高质量发展引领“新消费”

高质量的发展不能“等、靠、要”,只有主动出击、主动变革,才能创造新供给、引领新消费

激光雷达、手机设定扫地范围、先扫地后拖地……随着人们对智能家居产品的需求升级,“扫地机器人”也不断升级,成为很多人的网购“新宠”。这种被称为“新消费”“信息消费”的新趋势,折射出中国消费市场的活力。有人判断,中国进入了“新消费时代”。

消费是传统意义上的“买买买”,新消费“新”在哪里?相较于以前的“买什么”“如何买”,“新消费”更重视“买得好”“有品质”。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无论是物质还是文化,品牌、口碑、保障、体验变得至关重要。可以说,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中国的消费渠道、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正在变革升级。消费者用最短的时间、花最少的钱、获得最好的服务,成为“新消费时代”的追求。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一追求也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牵引力。

“新消费”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数据最能体现。今年前11个月,全国网上零售同比增长32.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9%;11月,限额以上单位通信器材增速比上月加快31.8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增速保持15%以上……“新消费”发展增速加快,得益于电商平台的拉动,是内需潜力持续释放使然,也是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的结果。过去5年来,伴随中国制造升级的,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中高端消费、个性化消费在共享经济、创新发展等领域不断培育新增长点,经济新动能正在积聚。应该说,消费升级与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正在互相推动与牵引中,让消费者信心更足、让经济运行质量更高。

步入“新消费时代”,需要进一步提升供给体系,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文化消费为例,在北京天桥剧场,芭蕾舞《红色娘子军》今年已至少上演了4轮,本以为能满足市场需求,可新一轮演出刚一开始,票就售罄了。优秀文艺演出买不到票只是一个侧面,映照着供给体系升级的急迫性。“花钱买健康”“换家好点的养老院”“旅途中不只买东西,还要开眼界”……养老、教育、健康等消费需求无不是“新消费时代”的增长点,补上优质产品和服务的缺口,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又要调整供给体系的适应性与灵活性。只有创新供给的消费才能有人气,只有聚集人气的经济才有吸引力和竞争力。

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必须“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这一要求关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高质量的发展不能“等、靠、要”,只有主动出击、主动变革,才能创造新供给、引领新消费。面对质量更高的供给,老百姓自然愿意打开自己的钱袋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离不开改革创新。新消费时代的大门已经开启,在转方式调结构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才能不断充实。

损害生态环境必须“应赔尽赔”

严厚福

此次改革有望摆脱以往对污染者无法有效追责的窘境,给中国的环境保护带来一场影响深远的变化

日前,“三万吨垃圾抛入长江”案发近一年后,江苏、浙江两地检察机关相继提起公诉,引发关注。近年来,诸如垃圾异地倾倒、企业偷排污水等损害生态环境的事件并不鲜见。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问题,中办、国办近日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应赔尽赔”。

长期以来,我国除了1999年修改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之外,其他环境保护法律均未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虽然也有一些法律规定了“谁污染谁负责治理”,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治理标准及相应的制度保障,在实践中难以落实。例如,近年来发生多起严重的水污染事件,但很少有污染者承担生态修复或者损害赔偿责任。而当污染者无需为此埋单时,肩负环境保护职责的政府就不得不站出来“背锅”。根据此次改革方案,国务院授权省级、市地级政府(包括直辖市所辖的区县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从而有望摆脱以往对污染者无法有效追责的窘境,给中国的环境保护带来一场影响深远的变化。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污染者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也出现了一些“天价”赔偿的案例,例如江苏泰州的1.6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腾格里沙漠的5.69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但由于社会组织整体能力有限,完全依靠这些民间的力量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显然是杯水车薪。今年6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授权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此次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赔偿权利人的范围,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能发挥威力。

对于保护环境而言,最好的方法是良好的规划和严格的日常监管。然而一旦造成了环境损害的后果,就有必要进行损害赔偿。污染者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者赔偿,就相当于矫正了环境违法行为最直接的后果,否则即便其被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也留下了严重的环境隐患。而且,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实践中会发挥很大的威慑力。按照中国目前的环境行政罚款力度,即便按日计罚,几百万、上千万的罚款就算是“天价”了,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乏上亿甚至上十亿的案例。如果潜在的污染者知道其违法行为不但可能招致罚款和牢狱之灾,还可能面临“天价”赔偿,一定会更加谨慎地遵守环境法律,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损害的发生。

好的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也需要配套制度的完善。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截至2017年6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7个试点省市人民法院共受理省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审结1件。相对较少的案件数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效果。今后必须努力做到“违法必究”。省级、市级人民政府与检察机关以及社会组织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时的优先顺序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除此之外,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顺利运转,还需进一步完善环境损害鉴定技术和制度、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及用于国家承担兜底责任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金制度等,以发挥合力。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力量,让潜在的污染者感受到强大的威慑,也让公众感受到政府保护环境的诚意和力度。

治治“坑老”的保健品陷阱

李红梅

“等早上‘京香华寿’开门,再去拿药吃就会好起来。”日前,一则新闻让人心痛:四川一名73岁的老人拒绝就医,寄希望于家门口的保健品商家,去世后留下一屋子保健品。

病危了不相信医院,而是相信保健品,难道保健品比医院管用?像“京香华寿”这样所谓的保健品公司,有自己的“套路”:以“健康讲座”为名,借机向老人夸大保健品功效,一步步使其陷入保健品营销陷阱中。针对多起老人陷入保健品“泥沼”的情况,越来越多人

呼吁:应加大对保健品及器械夸大功效、涉嫌欺诈等行为的执法力度,建立权威的健康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引导老年人远离“假科学”“假药械”。

在类似事件中,值得深思的还有,为何医院不是老人的首选?实际情况可能比较复杂。老年人往往多病共体,其中80%—90%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病高发人群,又总有失眠、头痛、腿脚疼痛等各类小病小痛,他们通常依赖各种药片控制病情。去医院看看,做个检查,吃点药,似乎有点用,但过段时间仍复发。跟儿女说多了,儿女会嫌太啰嗦,医生大夫也大多没有耐性听老人详述病情。保健品、器械的推销员正是钻了这个“耐性的空子”,让老人们信任保健品商家胜过信任其他人。

就全国而言,中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去年一年就接诊了79.3亿人次。巨大的数字意味着,分摊到每位患者身上的诊疗时间寥寥无几,实际情形往往是“医生不抬头的3分钟问诊”“排队俩小时,看病半分钟”。同样是去年的数据,我国老年人口超过2.3亿,其中健康老年人仅占老年人总数的1/3,其余2/3属于带病生存,虽然人均预期寿命较长,但需要医学照顾、护理的老龄阶段也较长。有研究显示,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是青年人的3—5倍,是医疗服务的重点人群。医疗服务供给侧跟不上老龄化步伐,医疗服务体系没有针对老年人特点给予合理照护,目前来看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十九大提出的重要目标,也是关乎每个人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当务之急,是补短板、强供给,改变医疗服务供给侧与健康养老不相匹配的现状,满足好老年群体快速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老年人生病主要原因是身体机能退化,预防、诊疗、康复、护理等医疗环节不应只关注疾病本身,而应该多方面、多学科、全方位协同来关注老年人整体感受,包括生理、心理、环境等因素。这意味着,改革应综合部署、多点开花、全面发力,包括优化配置老年医疗服务资源,建立权威的健康信息渠道;包括建立多学科协作的专业、连续、长期的全病程照护体系,完善配套人才支撑、保险制度等措施;包括发展全科医生队伍,建立让老年人信任的家庭医生队伍,等等。

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一个走向重度老龄化的社会,为“银发浪潮”做好准备,不仅是个人的小事,也是国家的大事。十九大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家庭、子女、全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关爱老人、聚力改革,安放好每个人的老年。

守住“劳有所得”的底线

任宇波

时值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再次进入视野。从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列入“黑名单”,到对省级政府实施年度考核;从曝光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到开展春节前治欠保支攻坚战……国家近日连出大招,重拳整治欠薪,确保让2亿农民工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过年。

一系列有力举措,既有即时处置,又有治本之策,多管齐下,重拳出击,给辛苦了一年的广大农民工兄弟吃了颗“定心丸”。把保障农民工工资纳入省级领导考评,各地专题部署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彰显了对农民工权益重视的升级、彻底治理欠薪问题的决心,为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助力,对鼓励广大农民工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对扩大就业、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讨薪难,可以说是一个老话题了。一个“老”字,也说明这是一场长期博弈。从各地政府建立工资应急保障金的制度发力,到各地尝试提高措施针对性、长效性的实际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反复重申、一再强调的重要议题。今年前11个月,各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欠薪案件12.8万件,同比下降38.2%,虽然发生率大幅降

低,但是欠薪现象仍未杜绝,依然需要抓铁有痕,接力治理。

破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急在治标,重在治本。从这个意义上讲,用好考核指挥棒,是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一大创举。树立考核“指挥棒”,目的在于树立“风向标”,提高思想认识,从严从实考核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这是我们治理社会难点痛点的一条宝贵经验。然而,责任意识有了,监督问责落实了,“讨薪”是有了保障,但从彻底治理“欠薪”的角度,是不是一试就灵、一劳永逸呢?恐怕也没那么简单。

揆诸现实,触摸农民工欠薪的深层原因,多与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仍不健全、解决欠薪问题的制度刚性不强等相关。比如,当前出现的一些欠薪现象,大多集中在建筑建材、加工制造等行业。这些领域,恰是近年来我国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层层转包、层层拖欠的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工的权利常被悬置,因此必须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有效监督。另外,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企业把压力转嫁到农民工身上,地方政府或是出于对招商引资的顾虑,或是将企业倚为支柱,从而缺乏主动追责的动力。再比如,出现拖欠工资现象的大部分行业,大多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没有建立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正常雇佣关系,因而提高广大农民工的契约意识,强化法治保障势在必行。

农民工讨薪的辛酸焦虑和无奈喟叹,折射着民生难题。除了纳入政绩考核、严格行政问责、加强部门协同,我们还应进一步拓宽治理视野,从经济、法律、观念等方方面面,塑造一种有效的制度治理体系。我们要解决的,不仅仅是末端追讨问题,还要从源头治理、中游把控等方面入手,拿出绣花功夫,层层分解,形成一个治理的闭环。如此接续用心用力,营造守法环境,形成治理合力,才能释放出制度创新的最大效能。

人民时评 经典时评结构范文

人民时评:行政强拆忘了为什么而出发 陈家兴 2010年12月17日00:1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新拆迁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行政强制拆迁拟取消,是否强拆只能由法院裁决。这是一个令人感叹唏嘘的重要进步。 这些年来的强拆,尽管一些地方打着公共利益等的旗号,但其背后的种种利益纠葛已昭然若揭。在公众看来,这是用百姓根本利益的名义掠夺百姓的切身利益,用民众长远利益的名义掠夺民众的眼前利益,用公共利益的名义掠夺民众的合法利益。如此强拆,也拆掉了政府的公信力。 每一起强拆事件,不论理由多么正当,强拆的暴力却是最有穿透力的语言。它直观而震撼地告诉每一位公众,在强拆面前,普通民众是多么的弱势。在每一位公众的心里,都会觉得什么时候自己就是那个可怜的被强拆的对象。 诗人说,我们常常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为什么而出发。在一定意义上说,行政强拆,正是忘了为什么而出发后的“实践理性”。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工作实际、发展实践中,习惯于从自身的角度考虑问题,觉得事情必须这样,只能如此,否则工作没法做,发展会停滞。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摆在群众的对立面,在群众对自己坚定说不时,强制手段越来越成为常用的武器。 为什么而出发?当此之际,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尤其需要重温。当年多少前辈先烈,以热血和生命追求什么?为了什么?在他们执着的理想信念之中,那是百姓的福祉,是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为了百姓不受人欺凌宰割。为此而牺牲奉献一切都是值得的。正是这样的崇高使命,让无数后继者懂得,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奋斗的最终目的,要把人民举过头顶,把百姓放在手心。 不必醉心于什么具体个人不是人民之类的诡辩。文明的理念、法律的尊严告诉我们这样一些常识:维护好每一个人的利益,是维护一切人利益的重要前提和条件。我们绝不能用侵犯少数人利益的方法,去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每一位公民的合法利益我们都必须尊重。民众也正是从你尊重每一位公民的利益中,才相信你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我们永远也别忘了当初为什么而出发,必须有一些基本原则和底线不能违反。违反了它,就可能会失去人心,动摇执政根基。不能把群众当作管治惩罚的对象,当作掠夺利益的源泉。不能漠视百姓的生命,甚至用强制手段逼出人命来仍无动于衷。 若干年后,当我们回首这些年发生的一系列强拆事件及相关命案,我们必定不会认为这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而会痛心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发展观念出了问题。我们必定欣慰于今天废止行政强拆的果断,使我们免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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