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保障《深圳市建设监理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的实施,促进我市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作为自律公约的组成部分,与自律公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凡在我市从事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下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都应加入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下称“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并签署自律公约。

第四条协会设立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下称“自律委员会”),负责自律公约和本办法的监督执行,协会会长为自律委员会的当然成员,自律委员会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常设机构设在协会秘书处,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章公约签署

第五条自律公约的签署统一使用协会印制的《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公约》签约书格式。

第六条自律公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企业及所属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签署,并在签约书上加盖企业公章。如为代理人签署,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签约书一式两份,企业和协会各留存一份。签约后,各企业应向本企业所属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印发自律公约,并告知已代表其在公约上签字,如有违反自律公约的任何情形,将受到自律委员会的惩戒。

第七条企业申请加入协会并经批准后,应按规定要求签署自律公约。

第三章履约监督

第八条会员签约后,协会应在有关媒体予以公布,接受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律委员会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及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等方式,对签约会员执行公约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九条对于按规定需申请加入协会但未申请加入,或虽已加入但未签约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自律委员会将增加对其在深圳从事工程监理执业活动情况的抽查次数,并建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监理执业活动实施重点监管。

第十条自律委员会随时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在深圳执业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投诉。投诉人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被投诉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违约行为。

第十一条协会每年不定期地组织对建设单位的回访,了解签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履行自律公约的情况。

第十二条在协会组织的建设单位回访中,每次需有2名或以上

自律委员会成员参加。

第十三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向协会反映的签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约行为,以及自律委员会组织的例行检查或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签约企业的违约行为,均视为有效投诉。

第十四条自律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并负责为投诉人保密。自律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与投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协会建立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设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协会网站建立“诚信建设”专栏,及时公布由自律委员会查实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

第四章补充约定

第十六条自律公约第四条对企业的自律约定,不仅包含企业的诚信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情况,而且包含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和工程监理服务活动的市场行为、执业行为等。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局和深圳市物价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规[2009]1号)。对于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报价,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按基准价不得下浮,其他工程的下浮比例不得多于20%,并贯彻落实下列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规定。

第十八条建立我市工程监理行业集体抵制损害行业形象、行业利益的不合理、不合法工程招标的联动机制。对于各类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如有2家以上(含2家)企业反映建设单位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的内容存在下列问题,自律委员会应立即召集所有投标人开会听取意见,并及时作出是否予以抵制的决议。当自律委员会作出抵制决议时,所有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如要求所有企业(投标人)依法统一报价或不得参与投标等。对于不执行抵制决议的企业,一律按违约予以处理。

(一)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工程中标后,建设单位要求中

标人与其签订低于投标报价的“阴阳合同”的;

(二)自律委员会已作出所有企业(投标人)统一报价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工程中标后,建设单位仍要求中标人与其签订低于统一报价的“阴阳合同”的;

(三)对于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中存在下列明显损害行业利益等内容的:

1、未明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限,或虽有明确,但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明显不合理的;

2、要求企业(投标人)在工程现场设立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才能设立的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室,或要求投标人委托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并承担所需费用的;

3、要求企业(投标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施工图审查资质范围的各项工作,或要求企业(投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各项工作内容并承担所需费用的;

4、要求企业(投标人)将部分监理服务工作外委并承拒所需费用的

5、要求企业(投标人)承担工程所需的而非企业(投标人)监理工作范围内所必须提供的聘用各类专家顾问费用的;

6、要求企业(投标人)承担向招标入提供任何专用人员、车辆以及其它任何设施费用的;

7、要求监理机构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多于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关于工程项目监理人数配置的数量要求的10%,或要求配备的监理人员的专业构成要求,超出土建、电气、给排水常规专业的。

8、要求提供的监理服务范園和内容超出2007年3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く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670号)规定要求的。

第十九条自律委员会可对招标文件及监理服务合同中不合理、不合法的内容及时予以界定,并由协会在其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五章违约调查

第二十条协会收到投诉后,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自律委员会中抽取3名成员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对于调査组的调査取证,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调査组需要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

(一)查阅、复制违反自律公约和本办法的信息、资料;

(二)召集有关单位的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三)要求被调查者解释、说明情况;

(四)制止、纠正违约行为等。

第二十一条调査组开展调查时,如被调查人员或单位不予积极配合,或不能提供调查组所需的各种证据材料的,调查组可以根据自己的单方判断对调查事项做出结论。

第二十二条调查组相关人员应如实做好调查笔录,并为被调查者保密。在调查结束后,如实形成调查报告向自律委员会通报,由自律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被调査企业中,如有自律委员会成员的,应予以回避。

第六章违约惩戒

第二十三条调查组提交调查报告后,协会应在7个工作日内召集自律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如违约行为成立,自律委员会应按照自律公约和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惩戒,并形成《惩戒告知书》,由自律委员会主任和协会会长签发。违约行为不成立的,告知投诉人,但无需告知被投诉单位或个人《惩戒告知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约企业名称或违约从业人员姓名、服务企业、上岗执业证书号;

(二)违约事实;

(三)惩戒决定。

第二十五条自律委员会应在形成《惩戒告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惩戒企业或从业个人。送达方式可以邮寄或当事人到协会秘书处取回。当被惩戒的企业或从业个人拒不接收《惩戒告知书》时,协会将采取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必要时利用其他媒体予以公告送达。

第二十六条被惩戒企业或从业个人如对自律委员会的《惩戒告知书》的内容存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惩戒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律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的,由自律委员会提请协会发出《惩戒决定书》,并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布,必要时利用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条自律委员会收到被惩戒企业或从业个人的申诉书后,应及时召开复审会议,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申诉人出席会议。

第二十八条申诉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复审会议的,将按申诉人自动撤回申诉处理

第二十九条自律委员会在认真听取申诉人及相关各方的陈述及辯解后,应及时形成书面复议意见,并在复审会后尽快告知被惩戒企业或从业个人第三十条被惩戒企业或从业个人对自律委员会的复议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第三十一条《惩戒告知书》中要求企业或从业个人进行整改的自律委员会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査。

第三十二条对违约行为的业内通报批评,将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登载时间为3至6个月。

第三十三条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的被惩戒企业,由自律委员会在年内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

第三十四条建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惩戒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由自律委员会在形成决议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三十五条自律公约第二十条对违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惩戒方式的具体内涵:

(一)下达整改通知书

被惩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严格按照整改

第三十五条自律公约第二十条对违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惩戒方式的具体内涵:

(一)下达整改通知书

被惩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整改内容和整改期限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在整改工作完成后书面报请自律委员会予以复查。对于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虽已整改但未在整改工作完成后书面报请自律委员会予以复査的,自律委员会将作出进一步的惩戒。

(二)业内通报批评,并登录协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业内通报批评一般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进行通报,如情节严重,协会可报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及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予以业内通报批评。

(三)列入自律委员会重点监控对象,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对列入自律委员会重点监控对象的,将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进行公布,必要时,可报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及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对情节严重的,协会可报请政府相关部门(包括建设、交通、水务、电力、通讯、农林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有关机构)对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四)建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除协会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协会将书面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子处罚。

第三十六条企业违约主要情形的惩戒:

(一)具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监理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的情形,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6个月。

(二)对于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中,下浮施工阶段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或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下浮施工

阶段工程监理服务收费的比例多于20%的,企业必须书面向协会说明理由,同时,协会将把该企业该工程项目作为协会的重点监控对象,一旦发现该企业在该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质量,存在任何未能满足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监理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的情形,一律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6至12个月。同时建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停标3个月。

(三)非政府投资工程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中标企业在工程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低于投标报价的“阴阳合同”的,协会将向该企业收取“阴阳合同”差额部分的50%的惩戒金,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6个月。

(四)对于不执行自律委员会“共同抵制损害行业形象、行业利益”相应决议的企业,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该企业列入自律委员会重点监控对象,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6至12个月。该企业连续3年不得参与各级行业协会的年度评优活动。

(五)施工阶段监理机构的工程监理人员配置数量少于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件关于工程项目监理人数配置数量要求,并且主要专业监理人员的配置明显不合理的;或因企业自身原因多次频繁变换总监或其他监理人员,给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影响,并受到建设单位投诉的。由自律委员会下达整改通知书;经整改复査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业内通报批评,录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行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六)工程中标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工程项目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若企业配备的现场监理从业人员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引起建设单位不满的,由自律委员会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后建设单位表示满意的,不再追究;如建设单位仍不满意的,由自律委员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予以业内通报批评,录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行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七)因监理企业的原因直接引发质量安全事故,被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给予业内通报批评,列入自律委员会重点监控对象,录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行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八)企业不与所属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无故扣压从业人员的有关证书等引发劳资纠纷并影响恶劣的,经査实后,由自律委员会予以给予业内通报批评,录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行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九)企业委派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服务工作质量差,经建设单位多次投诉而无改进的,由自律委员会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并视整改效果及建设单位的满意度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

(十)企业不按协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向协会申报有关材料,或申报虚假材料,而影响行业管理和行业形象的,由自律委员会予以业内通报批评,录入行

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行业诚信等级评价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违约主要情形的惩戒:

(一)具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监理服务的相关规定要求的情形.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6个月。

(二)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违反《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管理办法(试行)》(深监协字「[2011)43号)中的有关条款的,录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三)从业人员违反自律公约中的有关规定的,给予业内通报批评,录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至3个月

(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施工单位介绍劳动用工和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的,给予业内通报批评,录入行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在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6至12个月。

(五)在工作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或对工程资料应该签字而久拖不签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业内通报批评,录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在协会网

站“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6至24个月。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录入协会网站“诚信建设”栏目中的黑名单。

(六)用虚假证件、虚假经历取得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者,系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由协会收回其执业岗位证书,本人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报名参加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考试;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执业资格。

(七)未解除劳动合同者不辞而别,或拒交现场资料和不协助完善所经手的相关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当事人业内通报批评,录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登录协会网站的“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长期。

(八)脱离原聘用企业时,未经原企业许可而泄露原企业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而使原企业蒙受损失的,给予当事人业内通报批评,录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并登录协会网站的“诚信建设”栏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长期。

第三十八条在自律委员会组织调查和取证时,企业及从业人员不予配合的,予以业内通报批评,但不影响调查组的结论意见。

第三十九条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加重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单位同意。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深圳市工程监理行业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

主题词:工程监理自律公约实施办法

抄报:市住房和建设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2012年4月27日印发

光缆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安徽移动蚌埠分公司 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廖智勇 审批人:黄耀斌 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一、工程基本概况和编制依据 一、工程基本概况 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 安徽移动蚌埠分公司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为共新建基站122个、室分物业点124个,优化段落126段;敷设各种程式光缆约1194公里,其中敷设6芯光缆约68公里、敷设12芯光缆约146公里、敷设24芯光缆约406公里、36芯光缆约437公里、48芯光缆约68公里、72芯光缆约51公里、96芯光缆约18公里;新建引入管道公里建设监理工作,主要工作量是光缆布放,新建管道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工程安全工作。 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蚌埠市 工程期限:2016年5月-2016年12月 二、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依据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期监理工作。 工作内容:新建基站122个、室分物业点124个,优化段落126段;敷设各种程式光缆约1194公里,其中敷设6芯光缆约68公里、敷设12芯光缆约146公里、敷设24芯光缆约406公里、36芯光缆约437公里、48芯光缆约68公里、72芯光缆约51公里、96芯

光缆约18公里;新建引入管道公里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依据监理合同的要求、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确定。 (2)工期控制目标:以《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施工合同》和《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的施工工期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3)造价控制目标:以《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总价款为投资控制目标。 (4)安全控制目标:工程质量、人员、设施无安全事故。 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3)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信部规[2007]168) (4)(YDJ44—89)《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 (5)YD5072—98《通信管道和电缆通道工程施工监理暂行规定》(6)(YD5043—97)《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暂行规范》 (7)(201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8)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2016年第一期蚌埠基站接入线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B13太仓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监理一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一标段 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太仓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一标段——渠泾灌排区及二标

段——松南灌排区的安全文明监理。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5.《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1-66)、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7.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8.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管理相关法规及政府文件等。 三、本工程施工安全特点。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做到详细、具体,且有可操作性。 (3)项目监理机构应注重安全监理交底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程序、方法、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有关事宜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审查意

见。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如审查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项目监理机构不予签发开工批复。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签署审查意见。如审查不符合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不予签发开工批复。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并做好审查记录。施工报审表中涉及的文件资料应有具体附件。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 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3)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许可手续,并做好核查记录。凡影响施工安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未将相关资料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应对照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检查其使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1 2020年4月19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解读 一、出台背景 ● 8月,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出台,实现“三旧”改造用地出让、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六大突破。 ● 12月1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正式施行,成为国内首部系统规范城市更新工作的政府规章,形成我市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的核心。 ●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并确立了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和拆除重建三种更新模式。 ● 至今,市政府、市规划国土委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确立了“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改造、积极推进旧商业区改造、稳步推进旧住宅区改造”的策略,规范了相关运作流程。 ●《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 ●《深圳市城市更新提速专项行动计划》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 2 2020年4月19日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 ●《市规划国土委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查操作规程》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房地产证注销操作规则》 ●《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及坪山新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 ●…… ●当前,城市更新工作依然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战略性工作。许勤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以城市更新释放发展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由依赖增量土地向存量土地二次开发转变”,对城市更新工作寄予重望。●今年1月21日,市政府以 1号文的形式正式发布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 二、主要原则及创新 ●原则一: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市政府《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保持衔接。 3 2020年4月19日

市政工程监理细则

B13 无锡经发新城商业广场工程 监理细则 (市政工程)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2010年1月13日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无锡经发新城商业广场,位于无锡新区新光路与春晖路、锡新路交汇处。用地面积60090平方米,大型商业中心分为A、B、C三个区,室外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了电力、电信、给水、燃气、污水、雨水共5类地下管线,地块主要车行入口在设计地块西侧锡兴路上和地块东侧春晖路,主要路宽为7米。 2、监理依据 a)无锡经发新城商业广场市政工程有关设计文件、相关图集、图纸变更、施 工合同、监理大纲、监理合同等资料 b)《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40-2004 c)《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d)《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092-96 e)《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f)《给水排水标准图集》(90S342) g)《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h)《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i)其他相关规范、操作规程、行业标准等 j)施工合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二、监理工作流程:

1 施工阶段的管理协调要点主要是确定市政施工单位进场时间及总包单位相关节点的完成时间。同进与景观工程确定预留经景观的施工时间及各工序的插入点。 2、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所配备管理团队及材料设备进场 这个阶段主要是督促跟踪招标流程按预定的时间完成,施工单位进场后主要是对项目经理的资质审查,发现不一致要坚决予以更正。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资料及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通过检查能判断施工单位的当前状况,确保工程能按工程管理程序实施。 3、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和合理组织安排工序 向施工单位交待整个工程及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制定市政施工的具体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地安排调配工序,要求对穿插交叉施工的情况有充分的理解,还要保证其它施工单位的成品保护引起重视。 4、交叉及与外单位连接部位施工管理协调 市政工程交叉连接处主要有雨水管与室内市政总管连接,与室内门厅、景观小道、市政道路连接。这些部位会经常出问题有相互推诿的现象,现场必须在施工会议上组织协调施工各方根据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及施工界限,落实每道施工顺序。 5、沥青摊铺前后现场管理协调 这个阶段市政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环节,主要是要做好成品保护,工序安排。在两灰结石施工前与道路有关的管线必须全部完成,大方量土方平整完成,后续土方平整只能用手扶拖拉机类小型机械。两灰结石完成后重点检查路下各类管道是否畅通,需安排各施工组织专项验收,两灰完成至沥青摊铺完成需在道路封闭的情况下施工,在沥青摊铺完成后,凡进入沥青路上施工的机械车辆需经成品保护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6、变更签证及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 在施工过程出现变更情况一定要依据合同、对照图纸,按工程进度计划的流程进行,任何变更必须发出变更执行单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现场书面见证,并做好影像资料,涉及到设计变更的需有设计院的书面资料。设计变更必须全程跟踪落实,不得因流程的延误产生更大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工程资料及进行各项检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自来水、燃气、路灯等方面的竣工资料。对各类施工进行专项验收,确保总进度计划完工。

10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监理细则

10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监理细则

油田产能及矿区建设工程 10KV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监理细则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目录 1、工程专业特点―――――――――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3、监理工作程序―――――――――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及措施―――

一、工程专业特点 二、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2.1编制依据 2.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2.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3监理合同 2.1.4投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2.1.5设计文件及设计说明书 2.1.6《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 SY4200-2007 2.1.7《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气工程 SY4206-2007 2.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73-92 2.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2.1.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2.1.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1.12《实用版法规专辑》安全生产 2.1.13其他有关文件 三、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的实现与完成,主要是通过监理工作程序来实施的,项

目监理组的工程程序应优先执行监理公司的各项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在与整体监理管理、业主要求不冲突的情况下,监理组及全体监理人员在各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操作,应按下列框图规定的流程来运行。 3.1监理工作总程序 3.2 10KV 以下架空线路工程项目划分表 组建监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工程师权 施工准备 施工阶段审查竣工 组织竣工提出质量监理工作 审批施工 分包单位设计交底 第一次工 审批开工质量 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组织

危大工程安全工程监理细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18年6月

批准:审核:编写:

目录 一、概述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写依据 (1)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1) 二、专业工程特点 (2) 三、监理工作流程 (3)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 (一)前期阶段 (4) (二)施工阶段 (6) 五、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7) 1、基坑支护 (7) 2、土方开挖 (7) 3、模板与支架 (7)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9) 5、脚手架工程 (9) 六、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0) (一)监理工作方法 (10) (二)监理工作措施 (11) 七、其他 (12) 附件:表A16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 (13)

一、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6、国家、行业及新疆自治区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程; 7、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本细则应用范围 监理部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对危险性较大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定的范围,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出本项目危大工程监理管控范围,如下: 1、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11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荣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能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主体对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屋村等)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四)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城市更新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节约集约、保障权益、公众参与的原则,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第四条城市更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应当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第五条城市更新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分别由市、区政府、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主体实施。 第六条市、区政府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市政工程监理细则(20200420185000)

宁波华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市政附属工程监理细则 工程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秀丰1#地块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编 制 人 审批意见: 审批人(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鄞州区高桥秀丰村1#地块市政工程监理细则 宁波华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鄞州区高桥秀丰1#地块工程监理项目部 年月日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鄞州区镇高桥秀丰村1#地块 2、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桥镇秀丰村,罗曼风情小区北侧,大红鹰学院东侧。 3、建设单位:宁波兴澳置业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宁波第二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宁波华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鄞州区高桥秀丰村1#地块居住地块,东侧为河道;西侧为学院路,地块的车行出入口及一人行出入口与此相连;北侧为规划道路,地块主出入口及一人行出入口与此相连。地块内主环路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汽车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无障碍车位采用花岗岩铺装。 本工程排水设计为室外雨污水排水系统,景观排水及地下室顶板排水不在本工程设计范围内,但在标高允许的情况下可就近接入本工程室外雨水系统。 地库排水、阳台废水排入室外污废水管;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3年。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开工前(2)施工阶段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分项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应加强监督。 施工图核对 质量目标分解 检查:质保体系质检人员资质,质检制度,质报措施。检查:进场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进场构配件质量。 审查: 承包单位的资质 证件,施工组织 设计,工程复测 资料。工、机、 料进场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改进、完善 批准开工 督促承包方工序质量 自检 监理检查签认上道工序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方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承包方提供: 自检资料实 验报告有关 施工记录 承包方改进、返工、补 救

话电缆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话电缆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编制依据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控制要点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分公司市话电缆线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造价:元(其中工程费元) 5、建设工期:

6、建设单位: 7、设计单位: 8、监理单位: 9、承包单位: 二、编制依据 1、YD/T5138-2005《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2、YD2001-92《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4、《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5、本工程《监理规划》和承包单位编制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专业工程特点 四、监理工作流程 1、市话电缆施工主要程序及质量控制点(图一) 附图一 市话电缆施工主要程序及质量控制点(图一) 2、监理操作程序(见附图二—附图十一) ①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②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流程; ③工程投资控制流程; ④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流程;

⑤工程变更处理流程图; 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⑦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 ⑧工程延期管理程序; 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⑩工程暂停令签发程序。 附图二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附图三 监理审批 检查执行情况 监理审核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流程图 附图四 报监理方 工程投资控制流程图 附图五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附图六 设计变更 工 程 变 更 工程变更处理流程图 附图七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图 附图八 支 付 拒付 支付证书附A4.3 及相关资料 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 附图九 不一致 附图十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附图十一 提出方案、措施 征求 监督 五、质量控制点及目标要求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复核承包单位施工资质,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还须与工程类别、专业相适应。 2、核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措施落实以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素质情况,并具备持证上岗条件。 3、查验承包单位所列施工机具配备及性能状态,应满足施工及质量要求。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八旗茗苑20#楼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批: 伊通满族自治县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吉林省德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 三、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 6、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安全监理目标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 五、安全监理安全保证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

方根据建筑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 六、安全监理各级岗位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1代表法人在本项目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项目安全控制情况,对本项目监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1.2领导并组织本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3全面监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2、安全监理工程师 2.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中安全监理业务的技术领导工作。 2.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2.4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之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客观公正的分析原因,督促施工方制定出防范措施。 2.5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监督施工方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2.6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督促并纠正作业违章。 2.7现场发现因工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督促施工方立即保护现

电力架空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新建宿州~淮安铁路工程SHZH-1标段 电力架空线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宿淮铁路监理站 2011年3月20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及技术、专业工程特点 (3) 1.1 工程概况 (3) 1.2 技术、质量标准 (3) 1.3 监理工作依据 (4) 2监理工作范围及重点 (4) 2.1 监理工作范围 (4) 2.1 监理工作重点 (6) 3 监理工作流程 (7)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 (8) 4.1 监理工控制要点 (8) 4.2 监理工作目标值 (9) 4.3 监理工作监控手段 (16) 5 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17) 6 巡视旁站部位和工序 (18)

1 工程概况及技术、专业工程特点 1.1 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特点是点多线长,全长113km,其中架空线路 93.9km,电缆线路40.2km,2座配电所、7站的箱式变电装置。施工点分布比较零散,这给施工监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管理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配合,加强联系,深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重点项目的施工情况,加强检查的力度来适应这种情况。 1.2 技术、质量标准 1、贯通线路径尽量选择线路左侧(面向大里程方向),杆塔外缘距铁路轨道中心的距离不小于10m; 2、电杆梢径:一般采用Φ190,特殊情况下须核算。当电杆高≥18m时,采用Φ300等径杆。 3、杆高及杆型:基本杆高10m,采用环形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杆型一般为I型。若为大跨越杆须经计算确定。杆高一般为10、12、15米三种; 4、档距:平原及丘陵基本档距80m;装设隔离开关的电杆档距不应大于80m; 5、拉线、石围子:直线段每隔10基左右装设一处防风拉线(GJ-25、35、50型,设于垂直线路方向);15m杆在垂直线路方向设 2根加固拉线,18m及以上拉线设四方拉线截面按国际确定,15m及以上杆加装步杆钉;其余电杆根据国际图集选择拉线;当电杆立于地势低洼处或路堤边坡时应设石围; 6、绝缘子:采用PS-15型针式绝缘子或XP-70(XP-70T)型悬式绝缘子标准图(加装一片)并在工数量表“高压铁横担组装”的备注栏中注; 7、换位:宜每三公里左右进行一次换位(杆间换位),9km形成一个换位周期;也可利用电缆杆作换位杆。每个供电臂作全周期换位; 8、导线:基本截面LGJ-70mm2,大跨越时按机械强度选择。穿越树林采用架空绝缘线; 9、交叉跨越:与其它架空线路交叉跨越时,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被交叉、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XX工程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监理工程师):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安全职责 3、编制依据 4、工作程序 5、工程概况 6、安全监理特点 7、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8、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XX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对房屋建筑工程实施安全监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1.2范围 1.2.1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 1.2.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的人身安全、监理设施的安全。 2、安全职责 建设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对本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依法承担相关的安全监理责任。 2.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并监督落实。 2.2安全监理人员直接负责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协助总监做好安全工作。 2.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负责对本专业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控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并通知安全监理专职人员。 3、编制依据 3.1法律、法规和标准: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1.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1.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1.9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规范和规定。 3.2技术规范、标准 3.2.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3.2.2《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3项目合同、技术文件、本地规定 3.3.1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3.2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3.3项目设计图纸; 3.3.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3.5已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 3.3.6XX市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文件,“XX专项”工程相关规定文件。 4、工作程序 安全监理程序

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最终)

楚雄市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威楚北路 跨龙川江桥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 批准: 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3) 第二章监理工程内容 (3) 第三章桥梁施工准备监理 (5) 第四章桥梁工程分项监理实施细则 (8) 第五章施工过程监理及质量控制点 (46)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 桥梁位于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瓜镇车坪社区汪官山村南西 侧横跨龙川江,起点接在建的威楚北路,威楚北路施工便道位于拟建工程北约10m,与现有市政道路永兴大道,距离约300m,总体交通便利。 二、工程范围、规模 桥梁位于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瓜镇车坪社区汪官山村南西侧,桥梁处在规划公园大道K0+062-K0+110,起点高程1786.672m,终点高程1785.472m,长48m,宽32m,单跨,跨度32m,钢筋混凝土板拱桥,属中型桥梁,采用桩基基础,桩径1.6m。 三、气象 楚雄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干夏湿,气温日差较大,年差较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季分明,雨热同季;日照充足,霜期较短,冬季降水偏少。年降雨量为864毫米,年均气温为15.6℃。 第二章监理工程内容 一、监理指导思想及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制定详细工作细则,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二、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 2)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 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施工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

线路工程监理细则

110kV润尔华线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0kV润尔华线路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 校核: 编写: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二、监理工作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 四、监理工作目标 五、监理措施 六、工作方法 七、监理工作管理的制度 附表1.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控清单 附表2.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理作业明细表附表3. 监理工作流程图 附表4.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110kV润尔华线路工程位于xx开发区,线路从220kVxx变出线,架设至润尔华化工有限公司变电所。xx线路总长约,其中架空线路约,电缆线路部分约,引入润尔华变电所侧电缆xx约。 xx架空线路部分共计15基杆塔,其中7基采用现浇阶梯基础,8基采用灌注桩基础;全线杆塔型式采用钢管塔;导线型号采用LGJ-240/30,相应配合地线采用LXXGJ 50。 xx电缆型号采用YJW03-110-1*400,敷设方式为电缆沟敷设、沟内埋砂方式。 本工程电缆线路与架空线路连接处装设避雷器。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采用与GIS设备连接的方式引入用户端。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单位(业主)与本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和安全协议。 2、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有关附件。 3、工程xx及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设计技术文件,施工过程中的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xx会审交底纪要;工程联系单;协调会议纪要等)、施工组织设计。 4、《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DL/T5618-2002)、《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200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等。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国家及有权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7、建设单位(业主)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文件。 8、本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2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通用范本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的基本概况的描述; 2、本工程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描述; 3、与本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特殊情况的描述。 二、监理依据(选择依据时应写明具体编号或出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沪建建[2003]60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子建筑(施工)部分第九篇施工安全部分; 5、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规范、规定、法规及相关政策和批文; 6、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第 6.5条施工安全部分; 7、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或协议; 8、安全监理合同(或协议); 9、建设单位提供的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文

市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华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市政附属工程监理细则

鄞州区高桥秀丰村1#地块市政工程监理细则 华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鄞州区高桥秀丰1#地块工程监理项目部 年月日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鄞州区镇高桥秀丰村1#地块 2、建设地点:市高桥镇秀丰村,罗曼风情小区北侧,大红鹰学院东侧。 3、建设单位:兴澳置业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华展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第二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华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鄞州区高桥秀丰村1#地块居住地块,东侧为河道;西侧为学院路,地块的车行出入口及一人行出入口与此相连;北侧为规划道路,地块主出入口及一人行出入口与此相连。地块主环路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汽车停车位采用植草砖铺装,无障碍车位采用花岗岩铺装。 本工程排水设计为室外雨污水排水系统,景观排水及地下室顶板排水不在本工程设计围,但在标高允的情况下可就近接入本工程室外雨水系统。 地库排水、阳台废水排入室外污废水管;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3年。

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2)施工阶段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分项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应加强监督。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施工案、参加设计交底有关技术会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参加对工程基准线、控制桩和水准点现场交底。 3、检查开工条件:①、工、料、机进场情况。②、水泥、钢筋、沙、红砖等进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及有关复试资料,必要时对供料现场进行考察。③、承包人的质保体系及到位情况。④、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监理的质量控制管理职责和监理工作管理办法。 三、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道路工程测量放样: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水准点、控制点、基准线的测量、复核道路及各结构施工前中心线、控制标高的测量、复核工作,并检查其有关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复核施工临时水准点、道路中心控制点,抽查各结构的控制标高。 四、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和铺装路面) 1、监督、检查路基的基底和土质松软路段的处理,要求清除杂草、淤泥、垃圾和腐植土。 2、路基不得有积水,填土路段应分层填筑压实,每层松铺塘渣厚度不应超过30cm,填土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以便最后削坡,禁贴坡。 3、垫层(塘渣垫层) ①检查到场的塘渣材料质量,塘渣应控制材料块的粒径,摊铺时应均匀,无

管道线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Company:G U A N G D O N G D A P E N G L N G C O M P A N Y L I M I T E D 项目名称:惠州市区燃气管道工程 Project Name:Huizhou City Gas Pipeline Project 承包商:中国石化胜利油田胜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公司Contractor:Shengli Engineering & Consulting Co. Ltd. 文件号:GDLNG-TL-SUP-F05-35工号:GE03063-3第1 页共92 页 管道线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010年) 0 10.03.19 供审查 版次日期说明编制校对审核

目录 前言 (4) 1.专业工程特点 (4) 2.监理工作范围 (4) 3.监理工作岗位职责 (5) 4.细则编制依据 (6) 5.监理工序总流程 (8) 6.施工前质量控制 (9) 7.巡检及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10) 8.各工序质量检查流程、控制目标及要点、方法和措施 (13) 8.1 线路交桩 (13) 8.2 测量放线 (15) 8.3 作业带清理 (18) 8.4 防腐管运输 (19) 8.5 布管 (22) 8.6 管沟开挖 (24) 8.7 清理管口 (28) 8.8 组装焊接 (30) 8.9 焊缝质量检查及返修 (33) 8.10补口补伤 (36) 8.11下沟回填 (40) 8.12通球、扫线、试压 (45) 8.13连头碰死口 (50)

8.14河流、水渠、砂石土路大开挖穿越 (53) 8.15混凝土、沥青路、铁路穿越 (55) 8.16定向钻穿越 (58) 8.17线路特殊地段施工 (61) 8.18线路截断阀室及沿线设备 (62) 8.19线路阴极保护 (66) 8.20监理用检查记录表 (79) 9. 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80) 10. 其他工作要求 (91)

市政道路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庞公路延伸段(庞公祠路--向阳路) 道路排水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北京中协成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1 月 25日

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一、项目工程特点 1、庞公路延伸段为庞公片区南北向主干道,本次设计起点为现状庞公路终点(庞公祠路),途中与主干道(庞鱼路、江华路、内环路、向阳路)、规划次干路、支路等13条路相交,由南止于向阳路。 2、庞公路沿线路口交叉均为平交,由于交叉口通行能力小于路段,并且相交道路较多,为满足交通需求,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针对不同等级道路采用不同平交方式,主干路相交采用十字交叉,对路口进行扩宽渠化,次干路采取普通平交,不展宽渠化。 3、沿线有许多居民住宅区和菜地,对文明施工的要求高。 4、线路区分布少量水塘及灌溉蓄水池,含少量地表水。 5、据现场考察,道路沿线地势平坦、交通便利、水、电充足,能满足工程需要。 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部成员熟悉图纸┈以总监为组织者,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编制安全监理细则┈监理部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监理部,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施工单

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特殊工种上岗证、安全技术交底┈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的合格证及保养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监理部检查施工现场的机具布置等是否与总平面图相符┈监理部巡视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工作,检查施工用电是否规范,并针对情况发出联系单、通知单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转┈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部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整理安全资料,进行归档。 三、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 3.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应以人的管理核心,即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严格控制违章作业行为,施工过程中一切作业必须服从安全。 安全管理重点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专职安全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可行;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使监理的安全职责,并应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预控性和协调性。 基础施工阶段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挖土机械作业安全;边坡防护安全;

11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实操系列——地价补缴—— 一、现行深圳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补缴政策解读 (一)城中村用地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城中村部分,建筑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20%补缴地价;建筑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二)旧屋村用地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旧屋村拆除重建的,现状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不再补缴地价,超出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三)工改工项目 改造后项目自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缴纳地价。

改造后项目整体转让: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及配套设施约定整体转让的,按照公告基准地价补缴地价。 改造后项目分割转让: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测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为工业用途或者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约定部分分割转让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照工业和办公公告基准地价的平均值与其所在整体(不含已批准分割转让并缴足地价的建筑面积)已缴交的平均楼面地价的剩余期限地价之差作为单价测算并补缴地价;配套设施约定部分分割转让的,其对应的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 (四)工业改商业、住宅、办公项目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土地用途及剩余期限以公按照其改造后的功增加建筑面积部分,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 能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以市场评估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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