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惠民惠民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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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财政惠农惠民政策(节选)

一、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全市实行计划生育、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经死亡,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

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我市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由财政安排资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月400元,给予特别扶助。

三、将三级以上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12年起,我市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国家有关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且尚未治愈或康复的人员,发放特别扶助金,其中: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二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四、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按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企业退休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从2014年起,分三年到位。

五、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从2013年起,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持《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未享受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从2013年起,分三年到位。

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2015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为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1000元。

七、完善扶困助学体系。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立体式、全覆盖的政府扶困助学体系。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扶困资助制度。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进入幼儿园就读给予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的10%;

二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8%,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

三是继续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2015年春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12%;

四是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015年春学期起,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八、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免费开放。全市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九、继续实施向基层“送科普书籍、送戏和送电影”活动。送戏补助标准为3000元/场,送电影补助标准为160元/场。

十、扶持特殊人群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以大龄、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的针对性,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力度,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

十一、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城乡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在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等方面的作

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多重功能。

十二、实施就业收费优惠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免收涉及个体经营的各类登记费、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有: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公安部门收取的暂住证工本费等。

十三、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四、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按照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的一定比例和上级文件规定的政策口径,调整基本养老金。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平均调整幅度为10%。

十五、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养老待遇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时足额

领取基础养老金,基本实现城乡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2015年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5元。

十六、困难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资金首先由企业负责筹集,企业无力筹集的由企业主管部门统筹调剂解决,主管部门确实无力解决的,经市人社、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十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5年开始,我市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建立了统筹城乡、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从人均不低于3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市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结报标准88%。二级医疗机构结报标准78%。转市外结报标准60%,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儿童患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就诊费用提高报销比例。增加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等13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十八、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通过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所需资金。

十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为人均35元。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

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共10大类41项。

二十、农村妇女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补助对象必须符合:①本市农村户籍;②在取得助产士技术执业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③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对农村孕产妇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两癌”筛查。向孕前和孕早期农村妇女免费提供补服叶酸,对农村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二十一、农村卫生改厕。对实施卫生改厕的农民给予补助,经验收合格后,省财政对我市每户补助500元,市财政配套补助每户200元。

二十二、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未参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以及因患大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人员等困难群众。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对象纳入救助数据库,资助城镇“三无人员”、孤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对患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资助其参加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险,凭参保凭证给予50%的资助。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对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对象类型实行不同比例救助,医疗救助封顶线为3.5万元,白血病、器官移植等特大重病封顶线10万元。

二十三、重残生活补助。对持有肢体、精神、视力、智力四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级且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标准参照城乡低保标准全额享受。城镇重残按每人每月530元补助、农村重残按每人每月370元补助。

二十四、6岁以下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

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②年龄在6周岁以下。③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残疾、孤独症、智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脑瘫、多重残疾有功能重建潜力的儿童。凡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愿的均可申请参加康复训练。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二十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具有本地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16至40周岁无传染性疾病的肢体、智力残疾人和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重度精神残疾人。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经相关机构评估认定适宜机构托养,且残疾人家庭为低保户或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可以申请托养服务。生活费用(指吃、住)由省市财政给予补助。

二十六、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从2013年5月16

日起凡户籍在兴化市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0周岁以下残疾人,均可申请办理残疾人免费乘车兴化通IC卡(以下简称“爱心卡”),享受免费乘坐兴化市内公交车待遇。残疾人刷卡乘车所产生费用由公交公司与市残联统一结算。

二十七、发放生活补助。从2011年3月1日起,凡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可享受尊老

金政策。标准如下:①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50元。②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100元。③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尊老金300元。

二十八、办理老年证。对居住在我市且有本地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本人有意愿可以办理老年证。此证在市内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参观公园景点。

二十九、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补助对象:种粮农民

补助范围: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执行,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对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如: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补助标准:2015年,全市粮食直补按核定面积,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按核定面积,按原标准的80%发放,即每亩补贴82.8元。原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20%部分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具体实施办法等省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十、农桥建设项目政策

1.农桥建设资金的筹措。农桥建设资金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方式,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筹措,2003 年起,省市级财政通过调整支农资金支出结构,设立农桥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和以出让桥梁冠名权等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等投入。

2.财政支持农桥建设的原则。(1)统一规划。农桥建设应符合当地村镇建设、交通建设等规划要求,并与农村河道疏浚、中小河流治理、土地开发与利用、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等计划有效结合。(2)分级负担。农桥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共同投入,同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以及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桥。(3)先急后缓。优先建设农民反映强烈、直接影响生产生活的农用桥梁。(4)分期实施。实行规范的项目库管理及分年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设计标准和实施时间。年度实施计划内的农桥项目,当年计划,当年建设,当年完工。

3.市财政安排农村桥梁建设补助资金的具体政策。根据各乡镇的辖区面积和现有危桥数量,按农业人口30%、辖区面积30%、现有危桥数量40%的权数进行分配,单座桥梁按15万元计算,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由乡镇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安排,报市审核,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备案。

三十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我市自2009年起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省市财政逐年加大投入,促进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筹资筹劳为基础、以社会支持为补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1.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村内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政府、村级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跨行政村以及村级以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主

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村内的小型水利、道路桥梁、环卫设施、路灯改造等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级组织投入为基础,财政适当给予奖补;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负责。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对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为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建设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桥梁(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等小型水利设施,以及户外村内环卫设施、路灯改造、村容村貌改造等。政府投入的农村大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平调村民筹资筹劳举办的公益事业项目,以及民主议事不规范、农民没有出资投劳、筹资筹劳超标准、违规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

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市委农工办审核批准后,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预算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对村级申报的项目和预算进行初审,最后经市综改办、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复审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

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施管理和养护。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小型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并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养护责任。乡镇村要逐步增加对小型公益设施运行维护的投入,保证公益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5.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农民民主监督“三结合”的监督体系。奖补项目建设全面实行公示制,将村民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财政奖补金额等作

为村务公开内容,由农民群众或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制度和资金管理,由乡镇统一组织招投标,简化程序,节约成本,提高招投标质量。发挥群众现场监督的作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项目竣工后,设立标识牌,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015年,我市支持各地在坚持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我市继续推进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所有项目要求在9月底前全部竣工。一是在农民民主议事的前提下做好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二是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奖补资金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严禁奖补资金拨付到村,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工程款。三是严格执行农民筹资筹劳政策,筹资筹劳方案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出现“搭车”收费、以自愿以资代劳或自愿捐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向农民所筹资金要全额纳入“一事一议资金”专户管理,确保全额用在议定项目上,严禁平调挪用,坚决纠正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等违规问题。

三十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

1.政策范围

2015年我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的范围包括全市34个乡镇、1个开发区,涉及614个行政村和2个国营场圃。

2.政策内容

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主要是为了解决村内基础设施、活动场所的运行和维护问题,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探索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集体和农民参与、社会赞助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多元投入机制。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付常年管护人员报酬和设施维护费用,具体包括:(1)村内道路、桥梁和田间小型水利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2)村内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农民居住环境卫生等设施;(3)卫生室、幼儿园、生活生产资料超市、党员活动室、信访治安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场所;(4)村内农民生活娱乐活动场所等。

3.补助标准

市按省定农业人口每人32元/年标准计算分配到各乡镇,乡镇以各行政村人口每人32元/年标准将资金计算分配到各行政村。乡镇不得平调或克扣村级补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通过财政安排、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社会捐赠增加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

三十三、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1、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

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三十四、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市有关人才政策

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兴政发…2008?208号,以下简称208号文),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发放人才经费补贴。人才经费补贴政策的实施以来,为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放大人才政策效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市相关人才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明确经费补贴发放时间。满一年对照补贴标准按比例发放一次,基准日为每年的7月8日(208号文下发日期)。

2、明确用人单位配套经费发放形式。各用人单位应配套的经费补贴可通过工资、补贴、福利等形式发放,可不单独列支。

3、明确柔性引进人才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每年在我市服务6个月以上的,按引进人才补贴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

4、明确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对象。按引进时的竞争比例确定,达到1:2及以上比例的不予补贴,反之进行补贴。

5、调整本科生到企业就业的补贴标准。“985”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4000元、“211”高校本科生每年补贴2500元,均

补贴三年,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再一次性分别补贴4000元。其他高校本科生不再进行补贴。

6、鼓励企业各类人才晋升职称。对晋升获得副高、正高职称证书的,分别给予个人一次性1万元、2万元的奖励。

7、拓宽优秀人才进入事业编制渠道。经确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市级以上人才综合奖表彰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考核、考试等形式聘入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

本次人才经费补贴标准调整后,从2013年申报开始执行,之前已享受人才经费补贴的对象,不重复享受,新申报补贴对象,申报条件从2012年7月8日起算。

兴化市财政局宣

公共财政惠民生民族团结构和谐

吹响经济发展号角齐奏民族团结之歌 30多年的辛勤培育,30多年的精心呵护,土、汉民族大团结这朵齐艳正在宜昌市的西部边陲五峰灿烂开放。作为民族团结齐艳守护者之一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依然恪守职责,始终如一地挥洒着真情和汗水,用真心和实际行动不断谱写民族大家庭的和睦之歌。长期以来,机关的领导、干部、职工全心全意地维护着山寨的民族团结,继承和发扬着工作在边远山区的艰苦奋斗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百姓利益,实实在在的为土家山寨人民排忧解难,积极推动山寨的民族团结进步。 一、坚持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基础,促进民族管理。 一直以来,五峰县财政局十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当中,实行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的奖惩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民族宗教政策,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经常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等活动;定期研究民族工作,积极主动接受民族工作部门的指导。局机关积极配合县民宗局开展工作,在促进和睦相处、团结进步等民族管理工作中多次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二、坚持以争取落实民族政策为先导,促进民族团结。 落实民族政策是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基础。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的财政部门,始终全面、认真、系统的分析研究各级民族政策,把握民族政策方向,抓住“616工程”、脱贫奔小康试点县、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等省委、省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对口帮扶机遇,充分研究民族、西部和贫困县等民族地区扶持政策,认真做好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性转移支付等财政政策的争取,为实现全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由于民族政策落实力度的逐年加大,争取到的转移支付额度逐年上升。2013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18多亿元,为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坚持以加大惠民政策落实为载体,促进民族和谐。 惠民政策落实是促进民族和谐的重要载体。财政部门作为惠民政策落实的关键部门,担负着促进民族和谐的重要责任。近年来,五峰县财政局按照公共财政建设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三保一促两控制”的财政支出总原则,着力加大惠民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民族和谐。2013年,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项惠民补贴资金3亿元,并在“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的兑付上不断改善国库直达农民“一折通”账户的惠农资金兑付新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的核拨效率,确保了惠民资金安全、足额、高效落实到农民手中;2013年五峰县用于教育卫生、

农村惠民政策

农村惠民政策一、农牧业补贴1、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小麦、青稞、玉米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每亩补贴100元。2、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推广全膜马铃薯、玉米双垄栽培技术,每亩补贴120元。3、积极推广配方肥。推广配方肥,每亩补助18元。4、农机购置补贴。按照纳入购机品目机具售价的30%,中央财政予以补贴。5、农牧民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对油菜、小麦、马铃薯、青稞、蚕豆、玉米、温棚蔬菜、能繁母猪、良种奶牛实行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其中:**作物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90%,农户承担10%;温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补贴占80%,农户承担20%。6、绵羊、牦牛、山羊良种补贴。组织项目户到供种单位按计划自行购置补贴种畜、自主挑选所需种畜,购置时仅支付除去补贴金额以外的差额部分价款。7、农村户用沼气。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每户补助2000元。8、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补助中央测算补助标准按每亩6元,草畜平衡每亩奖励1.5元。9、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6万人,中央补助每人400元,省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10、种粮农民直补。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为依据,每亩补贴15.2元。11、农资综合补贴。补贴对象由享受直补的农民和国有农牧场组成,每亩补贴19.8元。12、退耕还林草补助。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200斤,每年粮食折合现金0.7元,即每亩每年补助140元。同时,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一次性种苗补助50元。13、完善退耕还林草。补助年限:还生态林8年,还经济林5年,还草2年。补助标准:黄河流域每亩每年补助现金70元。同时,给退耕农户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1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有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集体公益林每亩补助10元。15、取消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二、扶持发展农牧专业合作社扶持建设规范性合作社。从2011年名录公布的合作社当中,选择一部分进行扶持,每个扶持10万元。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章公制,建账理财,建立市场营销网络等。二、计划生育1、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内的农牧民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国家标准为3000元)。2、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年满55周岁(国家标准为60周岁),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的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及夫妻一方为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1160元(国家标准为960元,我省增加200元)直至亡故。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620元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其父母年满49周岁的城镇和农牧民家庭,每人每年给予1320元的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4、康福家行动。“康福家行动”就是将各种家庭分成标准型(夫妻及未婚子女)、新婚型(新婚夫妇无子女)、老年型(60岁以上夫妇成独居)、混合型(三代以上同堂)、特殊型(单亲、独身、丧偶、留守)等五种类型,根据不同的家庭类型,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分类综合服务。 三、文化1、农(牧)家书屋工程:每个农家书屋标准补助2万元。2、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补助:通过专项补助,确保省、州(地、市)、县、乡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进行免费开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 3、乡镇文化站设备配备工程:为新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发服装、乐器、音响等设备器材,确保文化站开展各类业务活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万元。 4、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为我省所属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每村全年12场,每场电影补助200元。四、民政1、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为保障农村牧区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纳入保障范围。2、五保供养:今年全省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225元,集中供养标准平均将达到每人每年3686元,较去年分别提高34.5%

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方案.

***小学 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镇惠民政策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教育惠民政策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加大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根据县教体局文件纲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惠民政策宣传工作取得成效,我校成立惠民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宣传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我校教育惠民政策顺利进行。 三、宣传内容 根据略阳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纲要,其主要内容有:学前教育(免保教费1500元|生|年,补助困难幼儿生活费750元|生|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教科书和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000 元|生|年、营养改善计划:800元|生|年), 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四、宣传形式

(一)日常宣传 1、加强常规宣传。充分利用班级宣传栏、班会课等阵地,积极开展教育惠民政策宣传。 2、增加对外宣传。利用星期六、星期日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向学生及家长散发《略阳县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提纲》,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张贴或悬挂。宣传惠民政策的具体内容、政策措施、要求等,为群众解疑释惑,使相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集中宣传 1.召开主题班会和家长会。专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宣传、告知教育惠民政策有关政策,组织教师家访,或者采用电话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 2.采取“走访和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形式。 积极开展走访和电话回访活动,教师要对自己帮扶的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回访或走访,了解学生或家长对教育惠民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现场咨询会。利用家长会分发惠民政策回执单,指导学生家长填写有关教育惠民政策内容,接受现场咨询。切实做好家长对惠民政策的知晓度。 4.悬挂或张贴宣传画册。教师走村入户到学生住处将相关教育惠民政策宣传画册张贴上墙,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5. 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利用周一升国旗时间,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相关教育惠民政策宣传。

财政惠民政策

财政惠民政策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六月

目录 一、财政惠农政策……………………………………………………() 二、教育、科学、文化惠民政策……………………………………() 三、就业、社保、医疗惠民政策……………………………………() 四、稳增长、转方式、促和谐政策…………………………………() 五、其他惠民政策……………………………………………………()

财政惠民政策 一、财政惠农政策 (一)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年苏州市级财政仔细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水利投入,积极筹措水利建设资金,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点支持城区防汛设施建设、维修及运行管理,确保城区防汛安全;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七浦塘整治工程,为通江达湖,逐步改善苏州水资源、水环境做好准备。 (二)支持农村小农水建设。年全省各级财政将加大对小农水建的支持力度,以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苏州市委、市政府建设都市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的要求,苏州市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以奖代补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一是加快推进“中央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二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三是加快推进喷滴灌等节水工程建设;四是加快小型泵站的更新改造步伐;五是进一步提高苏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支持农村河道整治。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河道整治力度,年苏州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款,加快推进水系调整和沟通步伐,全面实施畅流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河道轮疏,强化河道长效管理,继续完善并创新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广市场化运作模式。 (四)支持农村圩区建设。年苏州市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以支持农村圩区建设,加快圩区水利工程达标建设进度,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圩区水利工程全部达标。 (五)支持农村环境建设。年,苏州市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农

财政惠民政策大全

财政惠民政策大全 时间:2011-02-23 10:23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 110次 (A)社保方面 一、下岗失业人员失业金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的条件是本人和单位应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缴费满一年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享受标准是:缴费每满一年,城镇户口的,享受2个月的失业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村户口的,缴费每满一年,可享受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享受大病医疗统筹补助,享受标准不超过本人享受失业金的4倍。 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我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非正规就业的,除建筑、娱乐以及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其他行业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严禁向下岗失业人员收取和变相收取各种集资款和摊派款。 3、各类中介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

4、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和市容整顿时,要统筹解决好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经营场地,政府开发各类市场要预留不少于20%的摊位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并在收费上给予适当优惠。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目前,我市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为30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高标准为2040元/人.年,即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足2040元的补足到204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70%,乡(镇)财政负担30%。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办法 补偿方法为门诊医疗补偿和住院医疗补偿。 门诊医疗补偿分两种情况:1、一般疾病门诊补偿。一般疾病,普通门诊基金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各乡镇门诊补偿费用的定点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实行总额包干。2010年度为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的参合人口为基数,人均不超过25元/人年。补偿标准为可报医疗费用的30%,每人年最高补偿额为100元,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可以互用。2、特殊病种门诊报费。对指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血透治疗,器官和组织移植后的排异治疗,慢性肝炎(中度以上,含活动性肝硬化)、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特殊病种就诊费用,补偿标准为可报费用的40%,年度最高补偿额8000元。 住院医疗补偿:在本市乡(镇)卫生院发生的可报费用按70%补偿、在本市二级医院发生的可报费用可补偿50%,在市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可报费用按35%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期间生病住院必须在市外公立医院

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州“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州惠民政策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州纪委、州监察局决定,在全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致力改善民生,主动服务民生,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州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活动范围 各县(市)、州直各单位、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行政村(社区)。 三、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州各项惠民政策。 (二)落实惠民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切实解决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发放惠民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果。 (三)群众对落实惠民政策的满意度 进一步提高。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能,加强分类指导,提出开展“惠民政策落实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采取村、乡、县、州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惠民政策项目,编制惠民政策目录,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活动方案、工作目标,结合本县(市)、本

财政惠民惠民政策宣传

兴化市财政惠农惠民政策(节选) 一、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对全市实行计划生育、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经死亡,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 二、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我市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由财政安排资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按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按每人每月400元,给予特别扶助。 三、将三级以上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2012年起,我市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国家有关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且尚未治愈或康复的人员,发放特别扶助金,其中: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100元,二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200元,一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四、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对2012年1月1日以后按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企业退休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从2014年起,分三年到位。 五、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从2013年起,对本市户籍人口中年满60周岁,持《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未享受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从2013年起,分三年到位。 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2015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为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1000元。 七、完善扶困助学体系。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立体式、全覆盖的政府扶困助学体系。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扶困资助制度。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进入幼儿园就读给予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儿童的10%; 二是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8%,其中义务教育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 三是继续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2015年春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学校在校学生总数的12%;

中央近几年来的惠民政策

中央近几年来的惠民政策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体质持续下滑,体能素质下降,肥胖率上升,近视率居高不下……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出,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制度制定于 1980年。为适应城镇居民收入和基本生活支出增长的新情况,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了修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 扩大高收入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范围,减轻了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解决农民工问题 2006年3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出台,涉及工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善待农民工新政策。此后,各地提高农民工待遇、改善农民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措施也陆续出台,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输出输入地、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正在形成。 农村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 为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全国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国家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普遍减轻。推行“一费制”,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实施农村初中学校改造计划,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增加这方面的投入。 取消农业税 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历来十分重视。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上宣布: “除烟叶外,取消农业特产税,每年可使农民减轻负担 48亿元。从今年起,要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宣布: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终结了。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支出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 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覆盖城乡 近年来,全国财政用于卫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在20%以上。根据《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要在全国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框架,包括比较规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惠民政策调研报告

惠民政策调研报告 0cm 0pt; TEXT-INDENT: 0cm; TEXT-ALIGN: center; mso-char-indent-count: 0" align=center>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信息化惠农政策的落实 ——揭东县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余海静罗平平 摘要调研报告介绍了对信息化指导下揭东县砲台镇家电下乡和医疗保险的宣传情况、实施情况、影响力度和推动作用,并进行调查分析。通过查阅文献、派发问卷、实地调研和深入访谈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从中了解了惠农政策的实施情况,总结了惠农政策取得的成效,对比了农民的在惠农政策实施前后的生活水平;分析了惠农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信息技术推进惠农政策的实施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补贴信息技术 1.前言

实施家电下乡是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大举措。广东省从20XX 年2月10日起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按照国家、省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揭阳市响应上级的政策,希望通过家电下乡等给农民们带来真正的实惠;20XX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基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XX年7月份,本研究小组到揭阳市砲台镇开展研究调查,详细调查信息化指导下砲台镇家电下乡、医疗改革的实施情况,旨在为砲台镇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家电下乡、医疗改革的实施提供基础理论依据和建设性意见。 2.调查地点 本次调研的地点是广东省揭阳市砲台镇。砲台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镇,素有“潮汕明珠”美誉。区域面积54平方公里,现有人口近13万人,辖11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它各项经济指标居全县各镇之首。多次荣获全国、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乡镇党委”、“文明镇”等称号。砲台镇是一个工业基础比较扎实的地方,区位优势明显,地处潮汕三市中心,交通便利,是潮汕三市的中心。也是一个侨乡之地,劳务经济基础雄厚。有着特色的农业生产体系,初具规模第农业产业化。 3.调查方法

2019.6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总结

教育惠民政策宣传总结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和惠民政策将惠及教育,为了切实抓好我园各项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促进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结合本园开园的实际情况及教育惠民政策宣传计划,我园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宣传,通过张贴标语,散发彩页,教师深入家庭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新的教育惠民政策,走进了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现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1、我园对宣传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2、依托专业资源,加强协调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人力、设备资源,当地的文化、民俗资源,利用各种集会、活动,广泛宣传,贏得家长群众的支持与理解。 3、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惠民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教育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3、宣传活动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宣传内容科学规范,确保宣传实效。我园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主题活动,面向家长和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公益性宣传,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以多种形式宣传学前教育惠民政策,增强社会共识。通过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势,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形势以及县教育局对学前教育的管理、规划等:大力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力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幼儿园通过家长开放日、家园联系栏、发放宣、咨询活动等形式,

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docx

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开展“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环境和浓厚的政策宣传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全县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正确宣传舆论导向,突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重点,强化政策宣传手段和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推进“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为促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村级固定宣传栏,以及发送宣传手册、宣传图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咨询解答等手段,宣传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在全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中,要坚持做到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两不漏”和“四知晓”。“两不漏”即强农惠农政策不漏一项,宣传贯彻不漏一户”;“四知晓”即知晓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对“三农”的殷切关怀,知晓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项目、补贴标准及相关办理程序,知晓自己家庭享受强农惠农政策的标准及金额,知晓强农惠农政策受益对象的确定原则、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三、宣传重点 全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宣传的重点为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政府支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和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三大类强农惠农政策,主要突出惠及农民、农业、农村等奖补及补贴政策的宣传。 (一)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类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定,贯彻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的大政方针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等。 (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类惠农政策。重点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三农”保险、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及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惠农政策的重要意义、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内容,以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意义、筹资筹劳方式、项目实施办法等内容。 (三)保障农民生活类惠农政策。重点宣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供养、农

惠民政策

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宣传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学生的就学问题,为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上,上好学,连续出台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 一、经济资助方面的惠民政策 1、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什么资助政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实行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50元 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 补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23% 2、对普通高中国家有哪些资助政策? ①、根据中央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关文件精神设立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县镇和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资助比例: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③、根据临猗县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将非义务教育阶

段高中困难学生纳入保障范围。 民政局的贫困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3、中等职业学校从2011秋季起国家有哪些资助政策? ①、山西省将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今秋起,先对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全部在校生实行免学费,2012年秋季扩大到普通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全部在校生免学费。 ②、免学费资助标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按照每生每年2100元的学费标准补助;职业高中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学费标准补助;普通技工学校按照每生每年学费2500元。 ③、中职生不仅可以免学费,还能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补贴。 ④、根据临猗县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将非义务教育阶段职中困难学生纳入保障范围。 民政局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 二、高中招生方面的惠民政策 1、农业户口的中考考生享受独生子女照顾的政策是什么?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10分以内投档。 2、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乡镇初中的

惠民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韩镇委发(2011)13号 韩集镇开展惠民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居)委会: 为了认真落实临县关于《临夏县开展惠民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我镇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问题,努力构建我镇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推动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重大意义

开展惠民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们群众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中央、省、州、县对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一系列惠民政策相继出台,直接面向群众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逐年增加。但是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过程中还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资金落实透明度不高,发放惠民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友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突出问题如不及时坚决纠正,势必损害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势必妨碍加快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镇上研究制定惠民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解决影响惠民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让人们群众共享发个发展成果,让党员干部受教育少犯错误。 三、活动范围 镇属各单位、各行政村。 四、工作目标 (一)增强贯彻落实惠民政策的自觉性。通过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难题破解工作,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证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各项惠民政策。

惠民政策突出问题整治方案.doc

惠民政策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及缩水走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对落实惠民政策情况进行清查、整治,着力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构建落实惠民政策的长效机制,保证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民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突出问题 1、重点整治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如实公开公示各项惠民政策享受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等内容,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2、重点整治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深入开展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各种乱收费行为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撤销违规收费文件,清退违规收费。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的各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 3、重点整治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165项惠农补贴,重点抓好种粮补贴、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助、民政类补贴、危房改造补贴的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 4、重点整治救灾救助款物发放不透明的问题。重点抓好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程序是否合法规范,通过完善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制度、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救助结果网上公开制度等,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医。坚决查处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

“贴民情  听民意  惠民生—万名财政干部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贴民情  听民意   惠民生—万名财政干部大走 访”活动工作总结 “贴民情听民意惠民生—万名财政干部大走访”活动工作总结 【内容摘要】 (xx年6月9日),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二)落实方案,严格培训,一是进一步了解了民意,二是进一步宣传了民生,三是进一步摸清了民?。 (xx年6月9日)4月下旬至5月下旬,按照省厅关于开展“贴民情、听民意、惠民生——万名财政干部大走访”活动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全市财政干部进村入户,了解民意,解决民忧,检查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梳理分析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宣讲民生工程等各项惠民政策。一个月来,已全面完成活动的相关程序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 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为确保大走访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其他

成员为副组长的的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并在民生办设立大走访工作办公室。局领导及科室分组包干指导,全员参加大走访。各县区也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及指导,加强对大走访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落实方案,严格培训。对照省厅有关活动要求,我市及县区专门制定了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市局就走访的总体要求、内容和方式进一步明确,一是进一步了解了民意。(1)共进村入户走访群众6603户,其中农村居民6199户、城镇居民404户;(2)民生工程群众知晓情况:知晓5项以上的有5468户,占走访户的83%;知晓3—5项的有933户,占走访户的14%;知晓1—3项的有202户,占走访户的3%;(3)民生工程群众满意情况:非常满意的有4718户,占走访户的71、5%;满意的有1706户,占走访户的26%;基本满意的有175户,占走访户的 2、5%;有4户不满意。 二是进一步宣传了民生。走访过程中,广大财政干部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一卡通”、发放《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民生工程政策80问》和《致城镇(农村)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宣讲各项惠民政策,认真解答群众疑问,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同时,把大走访活动与“回头看”调查相结合,对走访村的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回头看”;部分乡镇还召开民生工程现场会,以好的典型促进民生工程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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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 国家有哪些惠民政策 国家有哪些惠民政策,两会结束后国家有很多惠民政策,那么具体是哪些呢,下面带来国家惠民政策相关文章,一起来了解下吧。 国家有哪些惠民政策【1】 201X年两会报告中的惠民政策: 1、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 2、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 3、今年高校毕业生795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 4、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仍然较多,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 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 5、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地区PM2.5浓度明显下降。 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6、今年要完成铁路建设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

7、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 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8、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 9、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 10、今年要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 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国家有哪些惠民政策【2】 一、构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健全扩面工作机制。 健全部门信息沟通联动共享机制,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 二是推动重点人群参保。 大力促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同时积极做好断保人员,尤其是被征地农民断保人员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将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三是逐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 四是改革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制度,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保护参保职工切身权益,实行总额预付的结算方式。 五是规范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适当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惠民政策汇总》

春风化雨润心田和谐发展谱新篇----集团公司及大板水电段形势任务宣传及惠民政策内容 集团公司2010年为职工办12件好事内容 1、在保证集团公司安全稳定、效益增长、全面完成经营目标的前提下,稳步提高职工收入,确保职工收入较2009年增长10%以上。 2、鉴于主要行车工种女职工岗位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增设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信号员、线路工、桥隧工、车辆检车员特殊津贴180元/月,运转车长、信号工100元/月。 3、继续加大对行车主要工种和一线岗位收入分配倾斜力度,自2010年1月1日起系统考核工资,水电段在原480元标准的基础上调增至500元,人均增长20元。 4、调整集团公司现行岗效工资结构,由现行岗位工资21档调增到26档,将公司的岗位工资调整为部岗位工资,与铁路行业工资结构对接。 5、将原效益工资调整为公司岗位工资,由动态的效益工资变为固定的公司岗位工资,加大基础工资比重,使职工收入更加稳定。自2010年1月1日提高公司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档序调增260元至390元,电力工调增300元,水道工调增280元、配电值班员、给水值班员调增270元,辅助工种调增260元,月人均增长293元

6、继续开展工人技师评聘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及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岗位津贴制度。 7、对既有行车主要工种符合条件的短期合同制人员转签长期劳动合同。 8、提高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等级和质量标准,特别是提高一线职工防寒防护用品标准,按提高后的标准等级统一更换防寒大衣和防寒鞋,增加保暖内衣、防寒头套、护腿、防冻霜等防寒劳保用品,增配线路工防寒皮裤。 9、加快沿线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年内新开工建设1000户以上,其中锡林浩特市400户、大板地区200户、通辽地区400户,锡林浩特市已开工建设的606户年内全部交付使用。 10、提高职工医疗、生育保障标准,门诊报销特慢性病范围增加到23个类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由95%提高到97%,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大病统筹基金年内支付限额提高到3万元;对配偶无工作的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前提下,按照规定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给予医疗补助金;增加男职工配偶产期护理补贴1000元。 11、投入1000万元,继续加大“三线”建设力度,积极改善一线职工学习工作、生活休息、文体娱乐、卫生保健等条件。 12、投入“三不让”专项资金170万元,让困难职工得到及时

政策惠民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本次“政策惠民春暖行动”百日宣传活动以“惠民政策进家入户,党的政策春暖人心”为主题,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和享受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传递给千家万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活动目标通过“政策惠民春暖行动”百日宣传活动,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达到100%,惠民政策的落实率达到100%。具体目标是全县每位居民至少参加一次惠民政策宣讲活动,每户家庭一份惠民政策宣传单,每个社区、村有一个惠民政策宣传牌,每个人清楚自己所能享受的惠民政策。三、活动时间四、活动内容 1、举办惠民政策系列培训活动。对全县各乡镇主管社保、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等业务干部以及村劳动保障工作站长、助理员进行惠民政策培训。 2、印制惠民政策宣传册。人社、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分别印制政策宣传单,县人社局负责对有关惠民政策进行整理汇编,采取通俗易懂形式,重点突出惠民政策内容和办理程序,广泛发放。 3、举行惠民政策系列宣传。县电视台在每次的新闻节目中播出有关惠民政策;每周拍摄并播出一期惠民政策暖人心系列节目重点表现惠民政策的人和事,请受惠群众谈体会、感受。政府网站制作惠民政策网页。参与全市集中举行的两次惠民政策街头宣传活动。每个社区、村每星期出一期板报,宣传介绍有关惠民政策。村广播站每天定时播出介绍有关惠民政策。每个村至少组织一次村民大会,由县乡干部向村民讲解有关惠民政策。 4、开展惠民政策万里行。由新闻媒体对惠民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追踪采访报道。五、工作安排 1、惠民政策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市上20日的政策培训。二是30日前由县人社局组织,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就各自惠民政策进行归纳整理,对社区、乡镇和村组干部进行培训。 2、惠民政策汇编。20日前,县人社、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将各自惠民政策整理后,报人社局培训就业股,由人社局负责汇总,县财政局负责印制。政策汇编由社区、乡镇、村劳动保障事务所(站)负责发放。 3、惠民政策街头宣传。分别于16日在县政府门前,14日在县汽车站门前由人社局组织,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各自制作宣传版面,携带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宣传。 4、农村惠民政策宣讲。一是由各乡镇负责组织,邀请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巡回各村对惠民政策进行宣讲,每个村至少组织一次村民大会进行宣讲;二是社区、村负责,广播站每天定时播出有关惠民政策;三是每个社区、村每星期办一期惠民政策宣传板报。 5、媒体宣传。一是由县人社局牵头,县电视台和信息中心负责,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做好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做好有关政策节目录制和网页制作。20日前,完成第一期节目制作及第一期网页制作。二是县电视台和信息中心负责,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搞好“政策惠民春暖行动”百日宣传活动的报道宣传。六、有关要求成立“政策惠民春暖行动”百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民政、农业、住建、公安、教体、卫生、国土、计生、扶贫、残联、发改、文化、督查督办室、考核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本次宣传活动,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百日宣传活动,充分认识做好惠民政策宣传对建设和谐昌盛新眉县的重要意义,并将本次活动和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的灾后重建、猕猴桃建园补贴、低保补助兑现三项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县发改局、文化局要安排县电视台、信息中心积极做好配合。县政府将此次活动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督查督办室、县考核办做好督促检查和日常考核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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