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清单编制方法

污染源清单编制方法
污染源清单编制方法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 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X〕59号)、《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X 政办发〔X〕100号)和《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X 政办函〔X〕20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X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全区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区各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推进污染源综合管理提供支撑;准确分析当前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形势,为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加快推进生态X 建设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对全区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 类重点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辅助活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5 个类别矿产(稀土、铌/钽、锆石和氧化锆、锡、铅/ 锌、铜、钢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镍、锗/钛、金)采选、冶炼和加工的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各类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简称生活源锅炉),城镇市政入河排污口,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及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及其他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 安全填埋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 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案

xxx有限公司 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案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分发号: 修订次数:第 1.0 次更改 持有者: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方案

(一)编制原则 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认真细致逐项计算工程量,保证实物量的准确性原则 认真进行全面复核,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原则 确保控制价完整性的原则 确保控制性与招标文件一致性的原则 (二)编制流程 根据设计图纸、相关规范、各种相关技术文件及标准图集进行工程量计算、控制价编制,具体流程如下: 熟悉图纸; 根据施工图纸,相关资料及文件计算工程量 根据工程量及现行定额编制预算控制价 根据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四级复核 提交成果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阶段的相关事项 (1)根据项目特点和投资额度提出合理控制方案,审核设计概算。 (2)完成一期工程全套设计施工图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工作,经比选人认可后出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全套书面报告。 (3)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4) 业主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在合理或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四)服务方案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工程承包价格的最主要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工作的开展,也将对工程项目的总体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带来影响。 在编制过程中,我们将作好以下的工作,抓住本阶段造价咨询的关键点。 A、编制原则的确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贵公司提出的要求执行。 B、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算必须准确,减少给贵公司带来的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工程项目的特征描述力求清晰准确,利于投标方正确报价;清单的项目保证完整,杜绝缺项、错项,措施项目和其它项目要设置合理,反映工程的真实情况。 C、控制价的编制:控制价的编制应严格按照贵方相关造价部门的要求,遵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如实地反映材料、设备、人工的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并参照市场行情变化适当考虑风险因素,做到计算准确,定价合理,有利于业主选择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工程承包商。同时,按照本工程投资控制的总体目标,控制价是业主掌控建设投资直接依据,应该与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值相对应,在合理的范围内,对整个工程的投资控制发挥独特的作用。 D、做好清单编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工作。

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三篇

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三篇 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xxx,男,2000年被调到铜井 镇担任经贸办主任,并兼任安检办、环保办主任。他把全身心投 入到所挚爱的环保事业上,使铜井镇的环保工作一年一个新台 阶,连续几年受到上级的表彰。2001年xx镇被xx县政府授予全县环保先进单位,20xx年,被临沂市授予市级文明单位,他本人也连续五年被临沂市政府评为环保先进工作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环境保护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门综合性科学,其科技知识性和法 律法规都比较强。面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的现实,张主任 认识到环保工作者工作必须尽职尽责,才能保住一方碧水蓝天。 从担任环保办主任开始,他就深入调查了解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环 保方面的基本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就跑遍了所有县属企业 和几十家乡镇企业,摸清了全镇企业及环保方面的现实情况。为 引起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xx亲自和办公室人员对有关环保的法规、政策和报刊重要文章作摘要复印和剪辑复印,并编发有关 环保方面的《环保工作简报》,及时送往镇领导办公室,使镇班 子领导每周能看到环保方面的信息资料,从思想上认识到环保工 作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二、尽职尽责干好工作 铜井镇驻地企业面广量大,行业复杂,为了搞好企业的治理,张 主任在对各行业企业进行环保调查,掌握30多项污染原数据的基

础上,制定出严格的限期治理措施:(一)狠抓老污染源的限期治理。沂蒙成达食品厂、县硅砂有限公司、鑫源石子厂等是限期治理单位。他带领镇里有关人员,深入到企业调查研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治理方法。对他们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的环保意识,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统一。(二)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新建项目实行环保先审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了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切实杜绝新污染源,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严防“十五土小”死灰复燃。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多年来投身于环保事业,使xx深深懂得:共产党的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办实事,这就是自己应尽的义务。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保信访和污染纠纷也越来越多,经常不断地接到来信来访和举报。身为环保主任的xx,对这些问题都是热情接待,并帮助信访人员研究解决办法,达到让群众满意。八年来,他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制定治理方案,为保住一方碧水蓝天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我叫宋涛,是个快13岁的小伙子,是六年级的小学生。我热爱劳动。在家里,我努力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爸爸妈妈工作很忙,我就经常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爸爸妈妈不在家时每到中午,我就会帮奶奶忙前忙后,帮她择菜,擦桌子,我家厨房的橱柜的卫生由我和爸爸负责,我负责擦低的地方,爸爸帮我擦高的

污染源普查管理制度汇编

污染源普查管理制度 1 普查员工作制度 普查员工作制度 一、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机构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计划和日程表,廉洁、优质、高效、准时完成污普机构和普查指导员规定的工作任务。遵守污普各项规章制度,污普期间不得无故脱离岗位,确需请假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积极参加污普机构组织的技术培训,学习污普理论知识和技术规定,掌握污普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数据现场审核、数据移动采集终端操作、数据上报等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污普业务素质和水平。 三、普查员要服从主管普查指导员和污普机构的工作安排。 四、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逐家、逐项进行调查,认真细致、一丝不苟,据实核算和录入数据,严禁在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要廉洁、高效、准时、优质完成普查机构和普查指导员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执行入户现场调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并出示。 六、坚持文明污普,执行入户调查等污普任务时,要讲文明,有礼貌,说话和气,谦虚谨慎,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与其发生纠纷。 七、做好污普现场工作记录,按规定填写质量控制报告,妥善保管污普装备,相关资料和文件。 八、以普查手册为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要保持调查表的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九、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选任的污普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保守工作秘密;对在污普工作中知悉的普查对象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私自下载、保存、转移、使用和公开在污普工作中接触和整理的相关数据和资料,遵守污普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破坏、干扰和介入污普信息网络系统。 十一、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在污普工作中违反规定牟取不当利益和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大全

工程量清单(Bill Of Quantity BOQ )是在19世纪30年代产生的,西方国家把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专业化为业主估价师的职责,所有的投标都要以为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从而使得最后的投标结果具有可比性。 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 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指导原则是: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社会全面监督。 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的是一种由招标单位出具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企业对照招标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企业的管理组织水平的技术能力,充分考虑市场和风险因素,根据投标竞争策略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企业在报价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要在经济上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这就要求投标企业改变过去依赖国家发布的定额状况,提高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改善施工技术条件,注重市场信息的搜集和自身信息集累,根据自身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 变过去依赖国家发布的定额状况,提高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改善施工技术 条件,注重市场信息的搜集和自身信息集累,根据自身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要求。工程量清单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应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工程量清单应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工程内容,并为实现这些工程内容而进行的其他工作。借鉴外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我国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

实 习 报 告 班级:环工1201 姓名:苏静 学号:121802105

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 一、调查意义及目的 1、调查意义 近年来,我国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特别是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好坏,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传统的以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 x)、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代表的煤烟型污染正在向以臭氧(O3)和大气细粒子(PM2.5)为代表的二次污染过渡,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的关键问题,同时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关键限制因素。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主要的内容,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首先要对污染物的来源和其化学特性进行调查和分析,一套完善准确的、满足新形势下协同控制要求的、区域高分辨率多污染物排放信息是研究区域空气污染形成机理、制定与落实污染控制对策的重要基础及依据。而排放源清单是对某一地区一种或几种污染物排放源的排放量进行估算,一套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应当覆盖化石燃料固定燃烧、工艺过程、移动源、溶剂使用、开放扬尘、生物质燃烧和农业等排放源,包含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次颗粒物(PM2.5和PM10)和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并具备动态更新机制。它对于政策制定和科学研究而言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尤其是在科学研究上,排放源清单是大气污染模式最重要的起始输入数据,是研究空气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物理化学过程的先决条件,它对于模拟二次污染物、了解某一地区的空气污染情况、确立合适的减排方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调查目的 弄清污染源的类型和位置以及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方式、影响范围等。找出建设项目和所在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以此为依据科学有效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PM2.5来源解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制订及效果评估、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等工作,为空气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宝贵的数据资料,从而能更好地进行空气质量管理。

清单预算编制实施方案

J-005-3 工程 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实 施 方 案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山东中天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SHANDONG ZHONGTIANJIANHUA ENGINEERING COST CONSULATION CO.,LTD. 二〇〇年月日

目录 一、咨询业务概况 二、咨询业务要求 三、咨询依据 四、咨询原则 五、咨询标准 六、咨询方式 七、咨询成果 八、综合咨询计划 九、专业分工 十、咨询质量目标 十一、操作人员配置

(注:也可以文字叙述形式表现咨询业务概况。)

一、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要求 1、业务时限: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2、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约定认真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5)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责任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6)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应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 (7)委托人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及时沟通或汇报。 (8)委托人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咨询人应给予尊重。 (9)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提出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的要求时,咨询人应及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人员的调整,并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内容及要求

污染源普查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工业污染源进行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档案整理和编制普查技术成果报告、建立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构建普查一张图信息系统(含高分影像图、矢量化地理信息、普查采集信息)等工作。 二、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 (一)服务年限:2年 (二)工作内容: 清查阶段:根据区普查办提供的数据名录库,按照国家、省下发相关清查技术规定逐户开展清查工作。纳入普查的应详细填写清查表格,不纳入普查的应收集佐证材料存档留查。详实的进行清查阶段数据录入整理,清查档案归类及编制阶段性总结报告。 普查阶段:按照国家、省下发普查相关技术规定逐户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认真详细填报普查表,详实的进行普查数据录入整理,普查档案归类及编制阶段性总结报告。 成果验收阶段:编制技术报告、工作总结报告,进行数据录入整理,档案整理,建立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构建普查一张图信息系统(含高分影像图、矢量化地理信息、普查采集信息)。 (三)工作数量: 本项目入户清查数量暂定1000家,调查数量暂定200家,最终结算时,入户清查、调查数量变化在±15%以内(含15%)的按合同价结算;如实际入户清查、调查数量变化在±15%以外的按照实际数量×成交单价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工作质量: 1.投标人工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及我区普查质量控制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各阶段的国家、省及我区普查办的核查及验收。

2.国家、省及我区每阶段对清查、调查等阶段性成果进行核查,若出现核查未通过,需重新清查、调查等情况的,扣除其相应阶段合同费用;重新清查、调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确保达到相关要求。 3.投标人如未按期保质保量的提交清查、调查等各项成果, 需扣除相应合同费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派驻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派遣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常驻平 潭综合实验区普查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该名技术人员须是环保相关专业的且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同时,派驻人员须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并服从工作安排。 (2)工作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 备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资格,其余参加普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应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应固定,若投标人须更换项目负责人,需经采购人同意;甲方要求更换负责人的情形下,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3)投标人在清查阶段应配备驻点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入户 调查阶段应配备驻点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并且保证在整个普查期间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流动率不得超过20%,不得影响普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4)当国家、省及我区等普查部门临时下达任务或者任务紧急,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二)驻点场所及办公设备要求 (1)如中标后,中标人应在我区普查办附近驻点办公。 (2)中标人应在驻点场所配备普查专用的数据处理台式电脑、 笔记本电脑、PDA设备、光盘、U盘等办公设备,所有设备配置不低 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方案》中数据处理要求; (3)中标人应承担普查期间自带办公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办公用品费用; (4)中标人应在驻点场所自备专用交通工具,保障普查工作的 需要;

危险源识别与 控制措施方案

目录 一、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清单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方案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监控措施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 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称为危险源。 为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 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应根据企业的施工特点,依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识 出危险源,列出清单,并对危险源进行逐项评价,将其中导致生产安 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定义为重大危险源,如可能出现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 触电、中毒以及其他群体伤害事故的状态。同时必须建立管理档案, 其内容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结果和清单。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出现伤害的范围、性质和时效性,制定消除和控制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 管理方案和应给予安,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

1、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系统、多角度、不漏项,重点放在能量主体,危险物及其控制和影响因素上。 2、危险源的辨识范围 ①单位工程在其生产活动中,因自身活动,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 危险源,包括: a)施工准备阶段的危险源; b)基础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c)结构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d)装修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e)设备安装阶段的危险源; f)工程验收交付阶段危险源; g)停止施工阶段的危险源。 ②相关方 (包括供货方、分承包合同方、劳务方等)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包括: a)材料供应方提供原材料及产品的危险源; b)工程分包方在施工活动中的危险源; c)设备租赁方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源; d)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 c)其他相关方 (参观、访问、检查、实习 )活动中的危险源。 ③考虑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源 a)正常施工情况下的危险源;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附件5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生物质燃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生物质燃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3 本指南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 )、氨气(NH 3)、一氧化碳(CO )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生物质燃烧:包括锅炉、炉具等使用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材料的燃烧过程,以及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 生物质锅炉: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户用生物质炉具: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具有炊事或采暖功能的户用炉具。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7〕4号),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铁路内燃机车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投标控制价编制方案报告

第七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案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案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工程综合单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量的风险则由业主方承担,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被施工单位发现并利用,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报价将会在竣工结算时给业主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故清单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恰当、完整性的是工程量清单的最基本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经招投标办审查批准的招标书和答疑纪要等补充文件; 6、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表附属物等情况; 7、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业主方成本科目划分的要求; 9、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基本原则

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遵照工程量清单“四统一”的规定,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设置清单项目,计算工程数量。 3、遵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招标文件的原则保持一致,与招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相互照应,较好地反映本工程的特点,体现项目意图。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1、熟悉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 2、了解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等有关情况; 3、划分项目、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编码(主体项目); 4、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拟综合的工程内容; 5、计算分部分项清单主体项目工程量; 6、编制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7、复核、编写总说明; 8、装订(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标准格式)。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引

附件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 为指导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做好普查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负担部分,由相关部门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地方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本指南。 一、中央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中央财政经费编制范围包括:研究制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各类污染源普查涉及的监测、调查、质量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普查表格设计、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培训与指导,污染源普查试点,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全国数据汇总、加工、建档、检查验收、总结等。 按照以上范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中央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内容为: —3—

(一)工业源普查技术规范制订及组织实施 制订工业源(含工业园区)普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41个工业行业产排污核算方案(含分行业抽样方案、产排污核算调查表格及组织实施等)、普查报表制度和技术规定。分行业产排污抽样观测及制订抽样检测质量管理规定。编制分行业产排污核算技术规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和查询工具。组织开展产排污核算方法(含产排污系数)抽样核证、补充调查与动态更新、工业源普查现场核查、抽样评估与技术指导等。 (二)农业源普查技术规范制订及组织实施 制订农业源普查总体方案、技术规定和报表制度。制订种植业产排污系数率定、产排污系数测算数据库建设与核算方案;制订种植业氨与挥发性有机物普查技术规定、报表制度和排放量核算方案;制订地膜及秸秆普查实施方案与相关技术规范。制订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率定与核算方案、氨排放系数确定及技术规范。水产养殖业产排污系数实测、率定与制订核算方案。制订污染物入目标水体量估算技术规范与方案。开展污染源普查现场核查、抽样评估与技术指导等。 —4—

清单预算编制实施方案

清单预算编制实施 方案

J-005-3工程 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实 施 方 案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批人: 审批日期: 山东中天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SHANDONG ZHONGTIANJIANHUA ENGINEERING COST CONSULATION CO.,LTD. 二〇〇年月日

目录 一、咨询业务概况 二、咨询业务要求 三、咨询依据 四、咨询原则 五、咨询标准 六、咨询方式 七、咨询成果 八、综合咨询计划 九、专业分工 十、咨询质量目标 十一、操作人员配置

咨询业务概况 (注:也能够文字叙述形式表现咨询业务概况。)

咨询业务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要求 1、业务时限: 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2、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约定认真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5)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责任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6)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应到工程现场进行勘察。 (7)委托人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及时沟通或汇报。 (8)委托人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咨询人应给予尊重。 (9)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与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提出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的要求时,咨询人应及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人员的调整,并视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11)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12)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附件5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生物质燃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生物质燃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3 本指南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 )、氨气(NH 3)、一氧化碳(CO )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 )、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生物质燃烧:包括锅炉、炉具等使用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材料的燃烧过程,以及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 生物质锅炉: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户用生物质炉具: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具有炊事或采暖功能的户用炉具。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政发[]号)、《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全省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个行业)外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重点污染源范围:

()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 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明水城区、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工作方案

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工作方案 第一章基本情况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2014年度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内,涉及房建、市政、绿化、电力、水利等专业。咨询服务内容为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的编制。 第二章质量控制工作部署 根据工作特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质量控制将通过以下总体工作部署进行: 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二、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表,采取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 三、做好充分的工作准备。 四、制定科学的预算控制价编制办法。 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第三章组织建设 公司将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精选人员配齐素质高、能力强、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能满足本项目房建、市政、绿化、电力、水利等专业要求的专业人员组建项目班子,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及施工情况进行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投标和中标后的具体工作,决定建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领导,成员有质量控制部负责人、造价咨询部负责人及数名项目负责人等,该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其预算控制价编制和咨询成果报送工作。 二、组建项目班子 公司集聚年富力强、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专业涵盖房建、市政、绿化、电力、水利等全部专业的人员组建项目班子实施具体项目。 三、职责分工 1、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整个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工作;定期检查、指导、督促项目组按工作方案、合同约定开展工作;帮助解决项目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进行预算控制价编制二、三级复核。 2、项目负责人:在公司项目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组织全体造价工程师和预算员开展各项目具体工作,积极配合项目委托人的各项工作;编制咨询工作方案和计划;布置检查各专业咨询工作;协调与委托人、项目其他相关方的工作关系;解答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项目部成员进行预算控制价编制一级复核,包括自查、交叉检查等。 3、造价工程师、预算员:在项目负责人带领下,按照要求完成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服务方案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服务方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服务方案 工作内容: (1)图纸会审 协助审查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图纸之间一致性/与成本估算建造标准符合性;提出施工图内存在的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待完善内容,供招标人协调设计单位作出澄清回复; (2)资格预审 协助招标人完成对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的投标资格预审; (3)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根据项目总控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所有工程的招标文件。随施工图的逐步深化,分部、分阶段编制完成相关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整的清单说明、报价要求;在招标文件条款内协助招标人编制完成施工说明,并按合同语言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部门所编制的技术规范的文辞修订。根据招标人反馈的招标文件会审意见修订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份数提供含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的正式招标文件;在招标人于发标前不能提供足够深度的招标图纸情况下,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暂定工程量清单,并负责工程合同签订及正式施工图纸具备后的工程量重新计算及核对,最终完成暂定工程量结算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格式需经过招标人的审核认可。 在此阶段,如何确保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控制准确率是咨询公司在招标阶段的重点: (1)协助做好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的准备工作: 1)协助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主要是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的相应条款;

2)明确招标的范围和界限,主要是明确总分包工程的范围; 3)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工作,施工图出来后,发给工程部、工程清单编制单位各一套施工图,在领到施工图后5天内组织设计院、工程部、成本部部、 工程清单编制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 4)图纸会审完毕后,工程部根据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业主意见对施工装修做法表进一步明确细化,细化结果将成为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施 工单位投标报价、施工时的具体实施的重要依据,样表详见附件1《装修 做法表》; 5)材料选用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材料费用开支约占建筑产品成本的63%,是成本要素控制的重点。材料费用受工程量清单单报价形式不同,材料供应方式有所不同;《主要材料选用表》是招标人确定品牌、规格、型 号,由投标人进行报价的材料设备清单。此部分材料设备由投标人根据市 场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除合同规定外不作调整。因此,业主需根据项目 的情况提前确定材料的品牌和范围,这样才能够为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 复核单位、投标单位报价和项目的具体实施提供依据,样表详见附件2 《主要材料选用表》;此材料表可以建一个材料数据库,为以后的项目的 调用做准备。 6)提供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的编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由咨询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提交成果初稿包括工程量计算底稿、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 2)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咨询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 3)工程量计算需采用标准格式,土建部分采用广联达或清华斯维尔软件算量(需抽筋放样),零星项目可用EXL电子表格计算工程量,装饰工程、安装工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和方法

附件5 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增强生物质燃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编制《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1.2适用范围 1.2.1 本指南明确了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技术流程、技术方法、质量控制等内容。 1.2.2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生物质锅炉、户用生物质炉具、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生物质燃烧过程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1.2.3 本指南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 x )、氨气(NH 3 )、 一氧化碳(CO)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PM 2.5 )。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大气氨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使用其最新版本。 1.4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生物质燃烧:包括锅炉、炉具等使用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材料的燃烧过程,以及森林火灾、草原火灾、秸秆露天焚烧等。 生物质锅炉: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 户用生物质炉具:以未经过改性加工的生物质为燃料、具有炊事或采暖功能的户用炉具。 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气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甲烷除外)。 ):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的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 μm的颗粒物。 细颗粒物(PM 2.5 排放清单:指各种排放源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和空间区域内向大气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的集合。 活动水平: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以及在界定地区里,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量。 产生系数:指使用污染控制设备或措施前,单位活动水平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的量。 排放系数:指使用污染控制设备或措施后,单位活动水平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的量;无污染控制措施时,排放系数等于产生系数。 1.5 指导原则 1.5.1 科学实用原则:在确保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的同时,增强为污染防治决策服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5.2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原则:各地根据自身污染特征、基本条件和污染防治目标,结合社会发展水平与技术可行性,科学选择所需数据的获取方法。随着环境信息资料的完备,不断完善和更新源排放清单。 1.6 组织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清华大学起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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