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采样技术规范-施工

空气采样技术规范-施工
空气采样技术规范-施工

3、采样管的安装要求:

1、主采样管采用外径?25毫米,内径小于?21毫米,防阻燃U-PVC管,系统将

采用四路使用,每路尽量保持一样的长度。

2、管与管之间连接的直通外套内径在?25毫米,并配内壁卡塞。

3、采样管固定卡,采用双月牙形固定卡如下图,将螺杆采用焊接的方法固定在

房梁上,螺杆长度不底于20公分,每个固定点之间的间距应在1.5~2米之间保证PVC管不下垂不变形。

4、采样管固定卡,也可采用厂家配套的管卡,采用较紧的管卡防止时间过长管路固定不紧造成脱落现象。不出现变形如下图:

5、严格按图这上的孔径和位置打孔

采样孔在地面上打好注意打孔时需要锥形倒角,并在采样孔处粘贴红色采样孔标签,如下图

此标签为无偿提供

6、采样管拐弯处采用半径不底于20公分的弯管器弯成半圆如下图所示,减少气流阻力

7、空气采样管连接处直接套管使用方法如下:此处连接采用直接套管内螺纹和镀锌铁管外螺纹绞和,绞和处采用生料带和乳胶组合密封保证绝对不能漏气(此时注意采样孔向下,由于采样管已打好采样孔无法进行打压测漏,故此处密封应特别注意。)

8、采样管的末端为采样末端堵头,此末端堵上开孔除采样功能外还兼有气流平

衡的功能,末端盖帽采用PVC材质。

9、整个采样管路安装前应首先做好一台主机所用的管路进行主机试抽气以保证

未瑞放烟,机器报警的时间不超过120秒。

10、主机所处位置便于人工操作,便于将来换过滤器盒按照JB 50166-2007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此设备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年,吹洗时从机器跟前对采样管加入高压气流反吹即

可,同时更换过滤器。

十一、施工要求

1.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安装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导线的种

类、电压等级进行检验。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所采用

的信号线,电源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当额定工作电压不

超过50V时,选用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450V。

2.电源:由消防报警系统提供DC24V电源,每台电流小于500MA;共需提供

24V,20A电源。

3.模块:通过模块接入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提供每台吸气式烟雾

探测器1个输出3个输入点。

4.系统的采样管及其配件如:采样管、弯头、采样管连接件、三通、末端

冒、采样支管等材料,选用难燃的PVC或ABS塑料管。

5.采样主管的外径应为25mm;手杖式采样管的外径应为16mm;毛细采样管

的内径应为5mm。最大长度不应超过4m。采样管网为空气采样式感烟火

灾探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格,强度,质量将影响系统的探测效

果,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遵守。

6.采样孔的孔径不应小于2.5mm,最大不应超过

7.5mm,每个采样孔应有明

显的标识(有特殊要求的场所除外),采样孔的孔径规格应由吸气式烟

雾探测器生产厂商提供。

7.吸气式烟雾探测系统的采样管末端不得开孔,确保采样、分析的气体是

真正需要探测和保护区域的气体。

8.采样孔的制作必须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应设在采样管的连接

部位。本条款对采样孔的加工工艺作了简单的要求,目的在于避免由于

加工过程当中产生的毛刺、不光滑的管道内壁会附着灰尘及空气中的纤

维物质,最终导致采样孔或采样管道堵塞,使系统无法正常探测。

9.采样管网中的弯头、直连、三通、末端帽等管件应与管路连接紧密,并

应采用专用胶水密封,在系统检测结束并确定无误后,再密封或永久性粘接管道接口。采样管和探测器之间的连接处不应使用胶水粘接。本条款所规定的内容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为了有效的采集空气样品,需要保证整个管网的气密性,所以在所有的管道连接处都应用胶水可靠粘接,并应能承受日后管道吹扫时所产生的压力。其次为了保证日后系统维护的方便,不可以在采样管道进入探测器的位置使用胶水进行粘接。

10.在吊顶内敷设采样管路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采样

管的直线段应每隔1.5-2m设置一个吊点或支点。吊点的吊杆,应该选择不小于¢10的镀锌圆钢。天花板上安装时,应采用独立的固定装置,不可固定于吊顶的吊杆。而且在安装时应避免于与其它的管线搭接,以免使采样管网受力,造成管道断裂。

11.对于长度在20m以内的悬空采样管,应加装金属吊杆固定。对于超过20m

的悬空采样管,或天花板不平整时,应加装金属水平支架。并将采样管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超过20m以上的采样管,不但要求能安装相应的吊杆,而且要求加装水平横梁,用于固定采样管。横梁可以采用型材,钢索等材料,目的是使采样管安装稳固,美观。

12.采样管在安装前应清理管内杂物。清理采样管内杂物,是采样管道施工

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否则会直接影响系统过滤器的寿命,甚至损坏进气总成和气泵。为了避免采样管内留存杂物,应先打好采样孔,并对采样孔周围和管道内残屑处理后才可以与已安装好的管网进行粘接。为可靠起见,采样管网施工完成后,还应使用高压空气对安装好的采样管网进行吹扫,其后才能与探测器进行连接。

13.采样管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

采取补偿措施,采样管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中间安装软管接头,并留有余量。在采样管道经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采取规范中规定的措施,避免管网由于建筑的变形造成变形或断裂。

14.采样管经过建筑物的曲率半径应在40mm至200mm之间。不得强行扭曲采

样管,来改变管道的方向。本条款的规定要求采样管网在需要拐弯时,为了不影响气流在管网里的流动,必须采用专用的,符合规范中所规定的曲率要求的弯头。一般使用的弯头曲率为70mm,不得使用直角弯头或其他常规管路配件来代替。在实际施工中,也不可使用弯管器弯曲采样管来使管路拐弯。这样获得的拐弯会由于日后变形回弹,使采样管网承受应力,造成管网连接处断裂,破坏整个采样管网的气密性。

15.采样孔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样孔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采样孔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采样孔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至多孔送风顶

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采样孔时,宜居中布置。采

样孔的间距不应超过15m;采样孔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采样

孔安装间距的一半。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

个采样孔,当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的影响;

●当梁高度在200mm至600mm之间时,每个梁区域的采样孔的设置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相关规定。

本条款规定了采样管当中采样孔的设置要求,采样孔的设置,参照了现行的GB50116中对于点式感烟探测器设置的一般规定。对于内梁高度超过600mm的探测区域,可采用手杖式采样方式,在梁间最高点设置探测器孔。

16.回风管道内采样方式下,采样管和排气管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00mm。采样管和排气管应呈斜对角放置。回风管道内采样是吸气式烟雾探测报警系统中的一种重要的探测方式,可以有效的避免空调及空气循环系统对烟雾探测系统的不良影响。在实际应用中,应将经探测器探测后的样品空气送回回风管道内。且采样管和排气管之间的最小距离为300mm。采样和排气管呈斜对角放置,以保证采样管和排气管之间的气流

平衡。

17.探测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当在多尘、潮湿等恶劣环境下使用时,

应进行倒置安装。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探测器安装应以牢固,便于操作为基本原则。同时应考虑易于拆卸,便于维护,另外探测器可以根据要求进行倒置安装。例如在多烟尘、潮湿等恶劣环境下使用时,必须进行倒置安装。

18.探测器为壁挂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为1.5m。本条款参照了现行

国家标准GB50166的相关规定,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应以易于调试、检修为原则。

19.探测器在安装前,应对其主要功能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探测器

在安装前,应对其主要部件的外观,数量进行核对,并应对其功能进行加电测试。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安装。

20.引入探测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靠;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应超过2根;

●电缆芯线或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

●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电源PE线与网络的工作接地线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导线端部应标明编号。

由于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引入探测器内部的线缆较多,其中包括供电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有时线径较粗,而且探测器内部的接线空间较小,所以,为了提高线路的可靠性,并为了方便日后的维护及测试,应严格执行本项要求。

对于接入探测器内部的各类线缆,应按要求作出标记,以便于日后检修。

按消防设备的通常要求,探测器的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避免使用插头连接,以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

21.当探测区域经常处于肮脏多尘的状态时,应对系统加装外置过滤装置。

对于多尘和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应用环境,系统必须加装不同类型的外置过滤器,以保证系统的长时间可靠运行。外置过滤器应加装在采样管路

靠近探测器的位置,且应设置于所有采样孔之前。为了维护检修方便,

外置过滤器与采样管道之间不应使用胶水进行连结,但要作到连结紧密。

而且外置过滤器的安装位置必须是容易进行维护的位置。对于分区型的

探测器。外置过滤器需要逐管设置,不能共用。

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探测系统电源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

信设备。消防电话通话声音应清晰。

第四章工程施工方法

一、探测器一般设计要求

1、系统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2、探测器按照功能应分为两类:

a/吸气式烟雾探测报警器-具有复位、消音、自检等功能,可以独立使用可对报警信号进行本地或远程输出;

b/吸气式烟雾探测器-不具有复位、消音、自检等功能,不能够脱离消防报警控制器而独立使用,所有对探测器的操作均要通过消防报警控制器来完成。

3、在最大保护面积下,探测器按其响应阈值分为三类,应按表3.1.3进行确定。

表3.1.3 探测器类型划分

探测器类型响应阈值m(用减光率表示)

高灵敏m≤0.8 %obs/m

灵敏0.8%obs/m <m≤2 %obs/m

普通m>2%obs/m

4、在进行系统设计时,应根据被保护区域的大小、环境状况、被保护对象的位置及防护等级,选择适合的探测器。

5、探测区域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一条管路的探测区域不宜超过500m2,一台探测器的探测区域不宜超过2000m2。

6、当一台探测器保护多个探测区域时,同一探测器所保护的不同探测区域的环境条件应一致。

7、应选用具有多级烟雾报警输出并具有气流故障报警功能的探测器。

8、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的工作状态应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中集中显示。

9、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每个采样孔应视作一个点式感烟探测器。采样孔的间距不应大于相同条件下点式感烟探测器的布置间距。

10、当采样孔在高气流环境(探测区域空气交换率>8.6次/h )下布置时,每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应相应缩小,具体数值应按照表3.3.2进行选择。

表3.3.2 气流变化率与采样点保护面积的对照

探测区域空气交换率(次/h)一个采样孔的保护面积(㎡)

80 9

60 12

30 23

20 35

15 46

12 58

10 70

≤8.6 81

11、在单独的房间内设置采样孔时,不应少于2个。

12、采样孔的开孔方向应垂直面对气流及烟雾运动的方向。

13、最大允许烟雾传输时间不应大于120s,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14、采样孔的平衡度应大于70%,气流分配率应大于70%。

15、一台探测器的采样管总长不宜超过200m,单管长度不宜超过100m。采

样孔总数不宜超过100个,单管上的采样孔数量不宜超过25个。如超过此数值,应进行特别验算和测试。

16、当采样管道采用毛细管布置方式时,毛细管长度不宜超过4m。

17、采样管网可以水平或垂直布置。当结构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 时,

应采用带弯头的手杖式立管对梁间区域进行探测。

18、对于高大空间等可能存在烟雾分层的场所,应在多个高度进行采样。

可采取在多个水平高度布置采样管网,或在顶部布置一层水平采样管网的同时,再向下垂直布置纵向采样管网。

19、当管道布置形式为垂直采样时,每2℃温差间隔或3m间隔(取最小者)

应设置一个采样孔。

20、非高灵敏型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不应超过16m,高

灵敏型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可以超过16m,但至少应有

2 个采样孔被布置在16m 以下区域。

21、当仓库内有货架时,在货架的内部应增加探测密度,每隔12m应增加

一层采样管网。

22、采样管网布置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探测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分别或组合

使用标准采样、回风采样及机柜内/上采样。

23、回风采样及空气交换率大于等于20 次/h 的场所的标准采样应选用高

灵敏型探测器。

24、对于回风采样方式,每个采样孔的最大保护面积不宜超过0.36m2。

25、由于空调过滤网对烟雾颗粒的过滤作用,不宜在空调系统的出风口布

置采样管网。

26、对于密闭的机柜,应将毛细采样管深入柜内进行采样;对于顶部设有

通风口的机柜,应将采样管网布置在机柜上方。

27、对于空调回风管道内采样,应将探测器的采样管和排气管都插入到回

风管道内部,以保证有效气流。

28、当探测区域内有腐蚀性或毒性气体时,应将空气样本通过排气管引回

到被探测区域内。

29、当探测区域内的环境不适宜安装探测器时,应将探测器安装在探测区

域外。

30、在探测区域内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由探测器进行联动控制。

31、探测器可通过其自身网络或局域网、广域网进行连接,实现集中监控

管理,并可通过网络接口向其他监管网络提供信息。

32、探测器可作为气体灭火系统的一路烟感报警信号,对气体释放进行联

动控制。

33、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供电及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中的相关规定。

二、系统施工

2.1一般规定

2.1.1、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1.2、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2.1.3、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采样管网及设备布置平面图、

系统图、接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2.1.4系统安装结束后,应进行施工质量检查。

2.2施工要求

2.1.1、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1.2、系统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

2.1.3、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采样管网及设备布置平

面图、系统图、接线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2.1.4系统安装结束后,应进行施工质量检查。

2.2、施工要求

2.2.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采样管及其配件如:采样头、弯管、采样管连接件、三通、末端帽、采样支管等材料,可使用镀锌钢管、铜管、PVC、ABS塑料管。当采用PVC或ABS管时应选用难燃材料。

2.2.2、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安装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验。

2.2.3、采样主管的外径应为25mm,内径应为21mm;手杖式采样管的外径应为

16mm,内径应为14mm;毛细采样管的内径应为5mm,最大长度不宜超过4m。

2.2.4、采样孔的孔径不应小于2mm,最大不应超过5mm,每个采样孔均应有明

显的标识(有特殊要求的场所除外), 采样孔的孔径大小应由探测器生产厂商提

供。

2.2.5、标准采样方式下,末端帽应开末端孔,孔径为3~6mm。回风口采样方式

下,末端帽不开孔。

2.2.6、采样孔的制作必须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应设在采样管的连接部

位。

2.2.7、采样管网中的弯头、直连、三通、末端帽等管件应与管路连接紧密,

并应采用专用胶水密封,在系统检测结束并最后确定成型后,再密封或永久性粘接管道接口。采样管与探测器之间的连接处不应使用胶水粘接。

2.2.8、在吊顶内及地板下敷设采样管路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采样管的直线段应每隔1.5~2m设置一个管夹吊点或支点。吊装采样管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10mm。

2.2.9、对于长度在20m以内的悬空采样管,应加装金属吊杆固定。对于

超过20m的悬空采样管,或天花板不平整时,应加装金属水平支撑梁。并将采样管可靠地固定在梁上。

2.2.10、采样管在安装前应清理管内杂物。

2.2.11、采样管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

应采取补偿措施,采样管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中间安装软管接头,并留有余量。

2.2.12、采样管弯头弧度应大于90°\u65292X曲率半径应在40mm至200mm之间。不

得强行扭曲采样管来改变管道的方向。

2.2.13、采样孔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1

3.1采样孔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2.1

3.2、采样孔周围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2.2.1

3.3、采样孔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m;至多孔送风顶

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

2.2.1

3.4、在走道的顶棚上设置采样孔时,宜居中布置。采样管末端帽距端

墙的距离,不应大于采样孔安装间距的一半;

2.2.1

3.5、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 时,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

一个采样孔,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 时,可不计梁的影响;

2.2.1

3.6、当梁高在200mm 至600mm 之间时,每个梁间区域的采样孔设

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的相关规定。

2.2.14、回风管道内采样方式下,采样管和排气管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300mm。采样管和排气管应呈斜对角放置。

2.2.15、探测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2.16、探测器为壁挂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应为1.5m。

2.2.17、探测器在安装前,应对其主要功能进行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

2.2.18、引入探测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8.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应固定牢靠;

2.2.18.2、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应超过2 根;

2.2.18.3、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 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

2.2.18.4、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2.2.18.5、电源线及网络线的地线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2.2.18.6、导线端部应标明编号。

2.2.19、当探测区域经常处于肮脏多尘的状态时,应对系统加装外置式过滤装置。

2.2.20、当在冷库中使用时,探测器宜倒置安装,并应设置排水管。

2.2.2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电源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

三、系统调试

3.1、一般规定

3.1.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安装结束后

进行。调试负责人应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严格按照调试程序进行工作。

3.1.2、系统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

3.1.3、应对每一台探测器进行通电检查,确认其各部件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系

统调试。

3.1.4、系统调试完成后,应提交调试报告。

3.1.5、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调试在本规范中未作规定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

3.2、调试

3.2.1、系统通电后,应对下列参数进行设定:

3.2.1.1、根据探测区域的环境状况,对探测器的烟雾报警阈值及延时参数进

行设定;

3.2.1.2、根据探测区域的环境状况,对探测器的气流报警阈值及延时参数进行设定;

3.2.1.3、吸气泵转速;

3.2.1.4、不同报警区域的编号、名称及位置;

3.2.1.5、需要进行自动记录的事件项目;

3.2.1.6、继电器的联动输出;

3.2.1.7、其他参数根据产品的功能设定。

3.2.2、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

关要求进行烟雾响应测试,应从每根采样管的任意采样孔引入烟雾,报警器应有相应的报警指示。

3.2.3、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

关要求进行烟雾传输时间测试,对每根采样管,应从离探测器最远的采样孔引入烟雾样品,每个探测区域的最大烟雾传输时间不应超过120s。

3.2.4、吸气式烟雾探测报警器及其集中显示装置应进行预/火警报警功能、系统故障报警功能、气流故障报警功能、指示灯自检功能、复位功能、消音功能及报警隔离功能测试。

3.2.5、应对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的集中显示和控制装置进行功能测试,包括:

预/火警报警功能、系统故障报警功能、气流故障报警功能、消防报警控制器指示灯测试功能、系统复位功能、消防报警控制器静音功能及报警隔离功能。

3.2.6、应对连接在系统中的所有报警输出装置,如警铃、闪灯、声光报警器等进

行联动功能测试。

四、系统验收

4.1、一般规定

4.1.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竣工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

4.1.2、系统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共

同进行;未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4.1.3、系统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下列技术文件:

4.1.3.1、系统竣工表;

4.1.3.2、系统的竣工图;

4.1.3.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见附录A);

4.1.3.4、调试报告(见附录B);

4.1.3.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4.2、验收

4.2.1、采样孔及探测器的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4.2.2、应按每根采样孔实际数量的10%进行模拟火警响应测试和故障报警测试,

每根采样管的末端采样孔必须进行测试。

4.2.3、应对采样管网进行验收,抽验所有采样管路的连接件、固定点、弯头及采

样孔的安装质量。

4.2.4、应按下列要求对探测器进行抽验:

4.2.4.1、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5 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4.2.4.2、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在5~10 台者,任意抽验5 台;

4.2.4.3、探测器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

的比例任意抽验、但至少要抽验5台。

4.2.5、应对探测器及其集中显示装置进行下列项目的验收:

4.2.

5.1、所有指示灯及声音报警信号的输出;

4.2.

5.2、烟雾报警阈值及延时时间的设定;

4.2.

5.3、气流报警阈值及延时时间的设定;

4.2.

5.4、系统日期、时间的设定;

4.2.

5.5、隔离、复位及静音按键的功能;

4.2.

5.6、系统事件记录的存储。

4.2.6、应对采样管网的最大烟雾传输时间进行检验:根据抽验比例,在任意

采样管路中,选择离探测器最远的采样孔,引入烟雾样品,当系统发出响应时,记录下的最大烟雾传输时间应不大于120秒。

4.2.7、应对系统的烟雾报警功能进行检验:根据抽验比例,在任意采样管上

的任意采样孔,引入不同浓度的烟雾样品,系统应给出不同级别的声光报警

响应。对于吸气式烟雾探测器所连接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也应有相应的不同级别的声光报警信号输出。

4.2.8、应对连接在系统中的所有报警输出装置,如警铃、闪灯、声光报警器

的安装质量及联动功能进行检验。

4.2.9、应对连接在系统中的所有电源装置进行检验,如主备电自动转换功能、

电源输出短路自动保护功能、电池容量及充电电压、接地电阻等。

4.2.10、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项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

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项目,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系统竣工验收。

环境空气和废气 布点与烟尘烟气采样监测技术规范作业指导书

环境空气和废气布点与烟尘烟气采样监测技术规范作业指导书(依据标准: GB/T5468-1991、GB/T16157-1996) 一、点检烟气分析仪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监测前烟道气分析仪的点检工作。 2、点检项目与基准: 2.1电源能否接通; 2.2面板按键接触是否良好; 2.3抽气泵是否正常; 2.4水收集器及采样探针中是否有冷凝水; 2.5粉尘过滤器是否清洁; 2.6仪器充电电池的电量是否充足; 2.7整个抽气系统的气密性是否良好。 3、点检记录: 点检的时间、内容与结果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 4、问题与纠正: 点检人员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采样负责人报告。 二、点检烟尘采样仪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监测前烟尘采样仪的点检工作。 2、点检项目与基准: 2.1电源能否接通; 2.2面板按键接触是否良好; 2.3抽气泵是否正常; 2.4皮托管及采样嘴是否完好; 2.5干燥器中硅胶是否失效;

2.6洗气瓶中双氧水是否混浊; 2.7打印机是否正常; 2.8整个采样系统的气密性是否良好。 3、点检记录: 点检的时间、内容与结果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 4、问题与纠正: 点检人员对点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采样负责人报告。 三、样品交接(滤筒、样品瓶)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现场监测结束后采样人员与实验室内分析人员的样品交接。 2、操作步骤: 2.1 采样人员在现场监测结束回到实验室后应立即与样品分析人员进行样品交接。 2.2 在样品交接后,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应共同、完整、正确地填写样品交接单上各栏内容。 2.3 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必须在样品交接单上签字。 3、注意事项: 样品交接单应随测试报告归档。 四、样品分析(滤筒、重量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前后滤筒的称重。 2、一般事项: 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有关规定。 3、器具与材料: 3.1器具 (1)分析天平精度0.1mg (2)烘箱0-300℃

环境空气采样规范

环境空气采样作业指导书 1.采样工作流程 1.1监测项目调查 现场监测人员认真了解监测对象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清楚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规律,查看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控生产负荷,调查现场环境(气象、水温、污染源)有关参数和周边环境敏感点,检查监测点位符合性及安全性,搜集与编制监测报告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做好相关记录。 1.2实验室采样前准备 现场监测人员领取采样容器、滤膜,准备现场监测和采样所用的仪器设备、器具、样品标签、现场固定剂等,并完成设备的运行检查。 1.2.1采样前准备的仪器设备和辅助材料 包括:采样器、风速风向仪、气温气压计、GPS;吸收瓶(内装配制好的吸收液,装箱,含空白、平行)、滤膜(含空白和备用膜)、镊子、凡士林、剪刀、手套、封口膜、电池、原始记录单、交接单、样品标签和笔等相关仪器物品。 1.2.2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在领用时,要检查并填写仪器的使用记录,尤其检查采样流量是否需要校准,并对采样器进行气密性检查。 1.3现场采样前准备 1.3.1复核现场工况,是否适宜进行采样。 1.3.2观测现场风速风向,局地流场、大气稳定度等气候条件,确定监测点位。 1.3.3按要求连接采样系统 1.4.气态污染物 1.4.1.将气样捕集装置串联到采样系统中,核对样品编号,并将采样流量调至所需的采样流量,开始采样。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气样温度和压力可分别用温度计和气压表进行同步现场测量。 1.5颗粒物采样 1.5.1打开采样头顶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掉采样头内滤膜夹及滤膜支持网表面上的灰尘,将采样滤膜毛面向上,平放在滤膜支持网上。同时核查滤膜编号,放上滤膜夹,安好采样头顶盖。启动采样器进行采样。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1.5.2采样结束后,取下滤膜夹,用镊子轻轻夹住滤膜边缘,取下样品滤膜,并检查在采样过程中滤膜是否由破损现象,或滤膜上尘的边缘轮廓不清晰的现象。若有,则该样品膜作废,需重新采样。确认无破裂后,将滤膜的采样面向里对折两次放入与样品膜编号相同的滤膜袋(盒)中。记录采样结束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压力参数。 1.6采样记录相关事项 环境空气采样记录包括:监测项目、样品批号、采样点位、采样日期、采样时间(开始、结束)、样品编号、气温、大气压、采样流量、采样体积、天气状况、风速、风向、采样人、审核人。 填写采样记录注意事项:样品批号和样品种类一定要填写;标况体积一定要计算正确;发生异常情况,备注栏和副架说明处一定要填写清楚;记录单上不能有涂改的痕迹,修改要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93—2009 代替GB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Water quality sampling —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handling of samples (发布稿) 2009-09-27 发布;2009-11-01 实施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样从容器的准备到添加保护剂等各环节的保存措施以及样品的标签设计,运输, 接收和保证样品保存质量的条款. 本标准对《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进行了修订,原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首次发布于:1991 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 ——增加单项样品的最少采样量及量化部分保存剂的加入量. ——增加分析项目的容器洗涤方法.删除"分析地点"和"建议"合并为"备注" . ——增加待测项目,其中理化和化学指标33 项,如高锰酸盐指数,凯氏氮,总氮,甲醛,挥发性有机物,农药类,除草剂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等:增加生物指标 4 项:增加放射学指标10 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 年 1 月25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年9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水质采样 1 适用范围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数据采集技术规范V1.2-0811

电网GIS空间信息服务平台河北省电网GIS数据采集技术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1、项目概述 (1) 2、现有资料分析 (1) 2.1 基础控制资料 (1) 2.2 已有资料 (1) 3、项目主要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电网设备空间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主要技术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作业技术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平面及高程基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数据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分幅编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数据取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硬件和软件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硬件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软件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电网设备空间数据采集 (2) 1、精度要求 (2) 2、电网设备空间数据采集内容 (2) 2.1 公共设施数据采集 (2) 2.2 发电数据采集 (3) 2.3 输电数据采集 (4) 2.4 变电数据采集 (6) 2.5 配电数据采集 (7) 2.6 用电数据采集 (9) 3、电网设备空间数据采集方案 (10) 3.1 资料准备 (10) 3.2 作业方法及流程 (10)

环境监测原始记录表

环境监测原始记录表 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2012年

目录 1. 地表水采样原始记录表19.离子选择电极原始记录表 2. 大气采样原始记录表20.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表 3. 降水采样原始记录表2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表 4. 降尘采样原始记录表22.气相色谱分析原始记录表 5. 土壤采样原始记录表23.离子色谱分析原始记录表 6. 底质(底泥、沉积物)采样原始记录表24.细菌总数测定原始记录表 7. 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25.粪大肠菌群测定原始记录表 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气态污染物采样原始记录表26.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 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采样原始记录表27.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 10.烟气烟色监测现场记录表28.污染源噪声监测原始记录表 11.pH值分析原始记录表29.机动车排气路检原始记录表 12.电导率分析原始记录表30.一般试剂配制原始记录表 13.色度分析原始记录表(铂钴比色法)31.校准曲线配制原始记录表 14.色度分析原始记录表(稀释倍数法)32.标准溶液配制与标定原始记录表 15.重量分析原始记录表33.样品交接记录表 16.容量法分析原始记录表34.样品分析任务表 17.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表35.样品前处理原始记录表 18.一氧化碳分析原始记录表36.大气采样器流量校准原始记录表

xx 省环境监测原始记录表( 1 ) 地表水采样原始记录表 采样目的: 方法依据:GB12998-91 采样日期: 年 月 日 枯 丰 平 pH 计型号及编号: DO 仪型号及编号: 电导仪型号及编号: 采样: 送样: 接样: .第 页 共 页

水质采样标准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Water quality-Guidance on sampling techniques GB 12998-9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标准是水质采样标准的第二部分。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5667-2:1982《水质——采样——第2部分:采样技术指导》。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采样技术的基本原则指导,不包括详细的采样步骤。本标准适用于开阔河流、封闭管道、开阔水体、底部沉积物及地下水采样。本标准是为质量保证控制、水质特征分析、底部沉积物及污泥在内的采样技术指导,是为水污染鉴别得到可靠的数据而设计的。 2 水样类型 2.1 概述 为了说明水质,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或特定的时间间隔内测定水的一些参数。如无机物、溶解的矿物质或化学药品、溶解气体、溶解有机物、悬浮物以及底部沉积物的浓度。 某些参数,例如溶解气体的浓度,应尽可能在现场测定以便取得准确的结果。 由于化学和生物样品的采集、处理步骤和设备均不相同,样品应分别采集。 采样技术要随具体情况而定,分类在第3章中叙述。 2.2 瞬间水样

从水体中不连续地随机(就时间和地点而言)采集的样品称之瞬间水样。 瞬间水样无论是在水面、规定深度或底层,通常均可手工采集,也可以用自动化方法采集。 在一般情况下,所采集样品只代表采样当时和采样点的水质,而自动采样是相当于在预定选择时间或流量间隔为基础的一系列这种瞬间样品。 下列情况适于瞬间采样: a.流量不固定、所测参数不恒定时(如采用混合样,会因个别样品之间的相互反应而掩盖了它们之间的差别); b.不连续流动的水流,如分批排放的水; c.水或废水特性相对稳定时; d.需要考察可能存在的污染物,或要确定污染物出现的时间; e.需要污染物最高值、最低值或变化的数据时; f.需要根据较短一段时间内的数据确定水质的变化规律时; g.需要测定参数的空间变化时,例如某一参数在水流或开阔水域的不同断面和(或)深度的变化情况; h.在制定较大范围的采样方案前; i.测定某些参数,例如溶解气体、余氯、可溶性硫化物、微生物、油脂、有机物和pH时。 2.3 在固定时间间隔下采集周期样品(取决于时间) 通过定时装置在规定的时间间隔下自动开始和停止采集样品。通常在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 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 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 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 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 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位 为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 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 80mm,采样孔管长 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水汽取样装置-技术规范书2016.06.14(定稿).

荣成市石岛热电联产工程 汽水取样装置技术规范书 需方:荣成市昊阳热电有限公司 设计方:山东省鑫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目录 附件1 技术规范书------------------------------------------------------------------------ 3 1 总则---------------------------------------------------------------------------------------------------------- 3 2 质量保证---------------------------------------------------------------------------------------------------- 3 3 设计基础资料---------------------------------------------------------------------------------------------- 6 4 设备技术要求---------------------------------------------------------------------------------------------- 7 5 设备规范---------------------------------------------------------------------------------------------------- 9附件2 供货范围------------------------------------------------------------------------- 15 1 供货要求-------------------------------------------------------------------------------------------------- 15 2 供货范围-------------------------------------------------------------------------------------------------- 15 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 17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8 1 一般要求-------------------------------------------------------------------------------------------------- 18 2 技术文件资料-------------------------------------------------------------------------------------------- 18 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 18 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 19 5 供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 19附件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9 1 概述-------------------------------------------------------------------------------------------------------- 19 2 工厂检验-------------------------------------------------------------------------------------------------- 19 3 设备监造-------------------------------------------------------------------------------------------------- 20 4 性能验收试验-------------------------------------------------------------------------------------------- 21附件 5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2 1 现场技术服务-------------------------------------------------------------------------------------------- 22 2 培训-------------------------------------------------------------------------------------------------------- 25 3 设计配合与联络----------------------------------------------------------------------------------------- 25附件6 包装、保管及组装要求------------------------------------------------------- 26 1 包装与保管----------------------------------------------------------------------------------------------- 26 2 组装-------------------------------------------------------------------------------------------------------- 26

试验取样规范要点

建筑材料取样及制样常识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环境空气采样操作规程

一、采样工作流程 1、接受任务现场监测和采样承担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任务后提前通知有关科室配合,质量管理室填写任务传递单,将任务传递至现场监测人员。 2、对监测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场监测人员认真了解监测对象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清楚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规律,查看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控生产负荷,调查现场环境(如:气象、水文、污染源)有关参数和周边环境敏感点,检查监测点位符合性及安全性,搜集与编制技术(监测)报告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领取并检查采样所需仪器设备和辅助材料,进行采样前准备现场监测人员根据任务传递单领取采样容器、滤膜,准备现场监测和采样所需的仪器设备、器具、样品标签、现场固定剂等,并完成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1)采样前准备的仪器设备和辅助材料 包括:采样器、风速风向仪、气温气压计、GPS吸收瓶(内装配置好的吸收液,装箱,含空白、平行)、滤膜(含空白和备用膜)、镊子、凡士林、剪刀、手套、封口膜、电池、原始记录单、交接单、样品标签和笔等相关仪器物品。 (2)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在领用时,要检查并填写仪器的使用记录,尤其检查采样器流量是否需要校准,并对采样器进行气密性检查。 (3)现场采样前的准备 1)复核现场工况,是否适宜进行采样; 2)观测现场风速风向、局地流场、大气稳定度等气候条件,确定监测点位置; 3)按要求连接采样系统,并检查连接是否正确; 4)气密性检查,检查采样系统是否有漏气现象。 4、现场采样 (1)气态污染物采样 1)将气样捕集装置串联到采样系统中,核对样品编号,并将采样流量调至所需的采样流量,开始采样。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气样温度和压力可分别用温度计和气压表进行同步现场测量。 2)采样结束后,取下样品,将气体捕集装置进、出气口密封,记录采样流量、采样结束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按相应项目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要求运送和保存待测样品。 (2)颗粒物采样 1)打开采样头顶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掉采样头内滤膜夹及滤膜支持网表面上的灰尘,将采样滤膜毛面向上,平放在滤膜支持网上。同时核查滤膜编号,放上滤膜夹,安好采样头顶盖。启动采样器进行采样。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2)采样结束后,取下滤膜夹,用镊子轻轻夹住滤膜边缘,取下样品滤膜,并检查在采样过程中滤膜是否有破裂现象,或滤膜上尘的边缘轮廓不清晰的现象。若有,则该样品膜作废,需重新采样。确认无破裂后,将滤膜的采样面向里对折两次放入与样品膜编号相同的滤膜袋(盒)中。记录采样结束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5、采样记录相关事项 环境空气质量采样记录包括:监测项目、样品批号、采样点位、采样日期、采样时间(开始、结束)、样品编号、气温、大气压、采样流量、采样体积、天气状况、风速、风向、采样人、审核人。 填写采样记录注意事项:

资源大数据采集技术方案要点

资源数据采集技术方案 公司名称 2011年7月 二O一一年七月

目录 第 1 部分概述 (3) 1.1 项目概况 (3) 1.2 系统建设目标 (3) 1.3 建设的原则 (3) 1.3.1 建设原则 (3) 1.4 参考资料和标准 (5) 第 2 部分系统总体框架与技术路线 (5) 2.1 系统应用架构 (5) 2.2 系统层次架构 (6) 2.3 关键技术与路线 (6) 第 3 部分系统设计规范 (9) 第 4 部分系统详细设计 (9)

第 1 部分概述 1.1 项目概况 Internet已经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库和全球范围内传播知识的主要渠道,站点遍布全球的巨大信息服务网,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极具价值的信息源。无论是个人的发展还是企业竞争力的提升都越来越多地依赖对网上信息资源的利用。 现在是信息时代,信息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它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计算机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Internet成为人们传递信息的一个重要的桥梁。网络的不断发展,伴随着大量信息的产生,如何在海量的信息源中查找搜集所需的信息资源成为了我们今后建设在线预订类旅游网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此,在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里,信息的获取和信息的及时性。而Web数据采集可以通过一系列方法,依据用户兴趣,自动搜取网上特定种类的信息,去除无关数据和垃圾数据,筛选虚假数据和迟滞数据,过滤重复数据。直接将信息按照用户的要求呈现给用户。可以大大减轻用户的信息过载和信息迷失。 1.2 系统建设目标 在线预订类旅游网是在线提供机票、酒店、旅游线路等旅游商品为主,涉及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综合资讯信息、全方位的旅行信息和预订服务的网站。 如果用户要搜集这一类网站的相关数据,通常的做法是人工浏览网站,查看最近更新的信息。然后再将之复制粘贴到Excel文档或已有资源系统中。这种做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在查找的过程中可能还会遗漏,数据转移的过程中会出错。针对这种情况,在线预订类旅游网信息自动采集的系统可以实现数据采集的高效化和自动化。 1.3 建设的原则 1.3.1 建设原则 由于在线预订类旅游网的数据采集涉及的方面多、数据量大、采集源数据结构多样化的

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48724

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范 土壤样品的采集是土壤测试的一个重要环节,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的先决条件。因此,应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和有代表性的土壤采样,并根据不同分析项目采用相关的采样和处理方法。为保证土壤样品的代表性,必须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控制采样误差。 1、采样单元 尽可能优先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每个采样单元的土壤要尽可能均匀一致。在分区时应重点考虑:①各场地实际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及其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方式和途径在区块中分布的均匀性;②尽可能以场地使用时自然形成的分界作为监测分区的边界,且区块形状基本规则;③一个区块内同样深度层的土壤应属于同一种分类;④当一个拟划分的区块面积过大时,应认真推敲是否有拆分成小区块的必要。而对于占地面积较大、无法按使用功能划分区块或拆迁后造成场地内土壤迁移、原始状况遭破坏的场地,应根据调查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布设监测采样的点位。在设置系统网格布局时应重点考虑:①根据场地面积、土壤污染分布可能的均匀程度、监测样品控制数量等因素设置网格密度;②尽可能将网格设置成方形、长方形或三角形等则形状;③场地面积过大时,可根据前期调查的结果经分析后设置分区域不同密度和形状的网格,几种典型的监测布点方法见图. 本次取样网格大小基本可采取20m×20m,其中厂内办公区、生产车间及废料堆放点等典型位置都应设置取样点。 2、采样深度 在完成土壤样品采集点位平面布设后,应根据不同阶段调查的要求进行点位的纵向布设。土壤纵向结构一般可分为表层土壤(0~、浅层土壤~和深层土壤~)。根据国外通行的做法并结合国内典型场地监测实际案例的经验,表层和浅层的土壤可在各层的深度范围内采集1个样品。一般表层土壤常用的采样方法均可以保证样品在深度方向上样品的代表性。浅层土壤采样时可在规定的深度范围内连续或分上下2段采样后制成混合样。深层土壤应采用纵向分层的方法,分别采集每1层土壤的代表性样品。在环境调查判定污染物种类和初步探明污染程度、范围阶段,一般在3m深度以内时,每个样品的采样分层间隔为. 3、采样点数量 要保证足够的采样点,使之能代表采样单元的土壤特性。 4、采样点定位 有条件的可采用GPS定位,记录经纬度,精确到″。无条件的可在地图上标明采样点位置,并记录样点名称、固定参照物的距离和方位。 5、采样方法

环境监测系统原始记录表式(doc 118页)

浙江省环境监测系统原始记录表式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原始记录表目录 ZHJC/JL001 pH 、电导率、溶解氧、水温测试原始记录 ZHJC/JL002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3 色谱分析原始记录(I ) 色谱分析原始记录(II ) 色谱分析原始记录(Ⅲ) ZHJC/JL004 浮游生物现场采样记录表 ZHJC/JL005 (冷)原子荧光 吸收 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6 红外(非分散)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08 标准曲线和质控记录 ZHJC/JL009 分光光度法原始记录(I ) ZHJC/JL010 分光光度法原始记录(II ) ZHJC/JL011 容量分析法原始记录(I ) ZHJC/JL012 容量分析法原始记录(II ) ZHJC/JL013 容量分析法原始记录(Ⅲ) ZHJC/JL014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I ) ZHJC/JL015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II ) ZHJC/JL016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记录(Ⅲ) ZHJC/JL017 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Ⅳ) ZHJC/JL018 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Ⅰ) ZHJC/JL019 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Ⅱ) ZHJC/JL020 重量法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1 硫酸盐化速率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2 标准溶液配制及标定记录 ZHJC/JL023 标准物质配置记录 ZHJC/JL024 一般试剂配制记录 ZHJC/JL025 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6 色度分析原始记录 ZHJC/JL027 地表水采样和交接记录

汽水取样装置技术规范书

汽水取样装置技术规范书

汽水取样装置技术规范书

目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1) 附件2 供货范围 (16) 附件4 交货进度 (19)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0) 附件6 价格表 (24)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0) 附件8 分包与外购 (36) 附件9 大(部)件运输 (37)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本技术条件适用于1x130t/h高温高压锅炉的全自动汽水取样装置,它提出设备 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需方在本技术协议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供方执行本技术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合同生效后7日内,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需方确认。 1.5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和规程发生变化或疏漏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双方共同商定。 1.6本技术书是产品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签订后,应互相按时交换资料,满足各方设计和制造进度的要求。 1.7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厂址条件及气象条件 见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3、设计基础资料 3.1 冷却水质 水源:水处理室来补充除盐水 水质:除盐水(若带闭式循环系统,冷却水为工业水) 接口型式:平焊法兰,符合JB/T81-94标准,压力级:PN1.6MPa 水压:1.2MPa( 工业水为0.5MPa) 温度:≤32℃ 除盐水冷却水直接去除氧器。 3.2电源 买方负责提供至每台低温架电源1路;提供微机系统电源一路。 电源电压: 低温架:三相四线制(380/220V) 微机系统:220VAC UPS电源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采样技术规范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采样技术规范 生活饮用水的采集与保存 3?采样计划 采样前应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4?采样容器 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与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采样容器的大小、形状和重量应适宜,能严密封口,并容易打开,且易清洗。 应尽量选用细口容器,容器的盖和塞的材料应与容器材料统一。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软木塞或橡胶塞时应用稳定的金属箔或聚乙烯薄膜包裹,最好有蜡封。有机物和某些微生物检测用的样品容器不能用橡胶塞,碱性的液体样品不能用玻璃塞。

对无机物、金属和放射性元素测定水样应使用有机材质的采样容器,如聚乙烯塑料容器等。 对有机物和微生物学指标测定水样应使用玻璃材质的采样容器。 特殊项目测定的水样可选用其他化学惰性材料材质的容器。如热敏物质应选用热吸收玻璃容器;温度高、压力大的样品或含痕量有机物的样品应选用不锈钢容器;生物(含藻类)样品应选用不透明的非活性玻璃容器,并存放阴暗处;光敏性物质应选用棕色或深色的容器。 5?采样容器的洗涤 ?测定一般理化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 将容器用水和洗涤剂清洗,除去灰尘、油垢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然后用质量分数10%的硝酸(或盐酸)浸泡8h,取出沥干后用自来水冲洗3次,并用蒸馏水充分淋洗干净。 ?测定有机物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 用重铬酸钾洗液浸泡24h,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用蒸馏水淋洗后用质量分数为10%的盐酸溶液浸泡过夜,然后依次用自来水,蒸馏水洗净。 ?测定微生物学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和灭菌 ?容器洗涤:将容器用自来水和洗涤剂洗涤,并用自来水彻底冲洗后用质量分数为10%的盐酸溶液浸泡过夜,然后依次用自来水,蒸馏水洗净。

环境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环境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一、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本导则适用于环境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二、采样 环境空气监测中的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 SO2采样: 空气采样器:用于短时间采样的普通采样器,流量范围0-1L/min。用于24h连续采样的采样器应具有恒温、恒流、计时、自动控制仪器开关的功能。流量范围0.2-0.3L/min,采样器均应在采样前进行气密性检查和流量校准。吸收器的阻力和吸收效率应满足技术要求。 1.短时间采样:根据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高低,采用内装10ml 吸收液的U形多孔吸收管,以0.5L/min的流量采样。采样吸收液温度的最佳范围在23-29℃,采样时间为45min—1h。 2.24小时连续采样:用内装50ml的吸收液的多孔吸收管,以0.2—0.3L/min的流量连续采样18—24h。吸收液温度须保持在23-29℃的范围。 NO2、NO X 1.便携式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0—1L/min。采气流量为

0.4L/min,误差小于±5%。 2.恒温自动连续采样器:采样流量为0.2L/min,误差小于±5%。将吸收液温度保持在20±4℃。 3.短时间采样(1h以内):内置10ml吸收液,用0.4L/min流量采气6-24L。 4.长时间采样:内置25ml或50ml吸收液,吸收温度保持在20±4℃采样18—24h,采气的流量为0.2L/min。 TSP: 大流量后中流量采样器应按HYQ1.1-89《总悬浮颗粒物采样技术要求(暂行)》的规定。 大流量孔口流量计:量程0.7-1.4m3/min,流量分辨率0.01m3/min 精度优于±2%。 中流量孔口流量计:量程70-160L/min,流量分辨率1L/min,精度优于±2%。 三、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空气采样技术规范-施工

3、采样管的安装要求: 1、主采样管采用外径?25毫米,内径小于?21毫米,防阻燃U-PVC管,系统将 采用四路使用,每路尽量保持一样的长度。 2、管与管之间连接的直通外套内径在?25毫米,并配内壁卡塞。 3、采样管固定卡,采用双月牙形固定卡如下图,将螺杆采用焊接的方法固定在 房梁上,螺杆长度不底于20公分,每个固定点之间的间距应在1.5~2米之间保证PVC管不下垂不变形。 4、采样管固定卡,也可采用厂家配套的管卡,采用较紧的管卡防止时间过长管路固定不紧造成脱落现象。不出现变形如下图: 5、严格按图这上的孔径和位置打孔

采样孔在地面上打好注意打孔时需要锥形倒角,并在采样孔处粘贴红色采样孔标签,如下图 此标签为无偿提供 6、采样管拐弯处采用半径不底于20公分的弯管器弯成半圆如下图所示,减少气流阻力 7、空气采样管连接处直接套管使用方法如下:此处连接采用直接套管内螺纹和镀锌铁管外螺纹绞和,绞和处采用生料带和乳胶组合密封保证绝对不能漏气(此时注意采样孔向下,由于采样管已打好采样孔无法进行打压测漏,故此处密封应特别注意。) 8、采样管的末端为采样末端堵头,此末端堵上开孔除采样功能外还兼有气流平 衡的功能,末端盖帽采用PVC材质。 9、整个采样管路安装前应首先做好一台主机所用的管路进行主机试抽气以保证 未瑞放烟,机器报警的时间不超过120秒。

10、主机所处位置便于人工操作,便于将来换过滤器盒按照JB 50166-2007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此设备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年,吹洗时从机器跟前对采样管加入高压气流反吹即 可,同时更换过滤器。 十一、施工要求 1.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安装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导线的种 类、电压等级进行检验。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吸气式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所采用 的信号线,电源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当额定工作电压不 超过50V时,选用导线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450V。 2.电源:由消防报警系统提供DC24V电源,每台电流小于500MA;共需提供 24V,20A电源。 3.模块:通过模块接入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提供每台吸气式烟雾 探测器1个输出3个输入点。 4.系统的采样管及其配件如:采样管、弯头、采样管连接件、三通、末端 冒、采样支管等材料,选用难燃的PVC或ABS塑料管。 5.采样主管的外径应为25mm;手杖式采样管的外径应为16mm;毛细采样管 的内径应为5mm。最大长度不应超过4m。采样管网为空气采样式感烟火 灾探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格,强度,质量将影响系统的探测效 果,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遵守。 6.采样孔的孔径不应小于2.5mm,最大不应超过 7.5mm,每个采样孔应有明 显的标识(有特殊要求的场所除外),采样孔的孔径规格应由吸气式烟 雾探测器生产厂商提供。 7.吸气式烟雾探测系统的采样管末端不得开孔,确保采样、分析的气体是 真正需要探测和保护区域的气体。 8.采样孔的制作必须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采样孔不应设在采样管的连接 部位。本条款对采样孔的加工工艺作了简单的要求,目的在于避免由于 加工过程当中产生的毛刺、不光滑的管道内壁会附着灰尘及空气中的纤

环境空气采样操作规程..

一、采样工作流程 1、接受任务 现场监测和采样承担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到任务后提前通知有关科室配合,质量管理室填写任务传递单,将任务传递至现场监测人员。 2、对监测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现场监测人员认真了解监测对象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清楚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规律,查看环保措施落实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监控生产负荷,调查现场环境(如:气象、水文、污染源)有关参数和周边环境敏感点,检查监测点位符合性及安全性,搜集与编制技术(监测)报告有关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领取并检查采样所需仪器设备和辅助材料,进行采样前准备 现场监测人员根据任务传递单领取采样容器、滤膜,准备现场监测和采样所需的仪器设备、器具、样品标签、现场固定剂等,并完成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1)采样前准备的仪器设备和辅助材料 包括:采样器、风速风向仪、气温气压计、GPS;吸收瓶(内装配置好的吸收液,装箱,含空白、平行)、滤膜(含空白和备用膜)、镊子、凡士林、剪刀、手套、封口膜、电池、原始记录单、交接单、样品标签和笔等相关仪器物品。 (2)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 在领用时,要检查并填写仪器的使用记录,尤其检查采样器流量是否需要校准,并对采样器进行气密性检查。 (3)现场采样前的准备 1)复核现场工况,是否适宜进行采样; 2)观测现场风速风向、局地流场、大气稳定度等气候条件,确定监测点位置; 3)按要求连接采样系统,并检查连接是否正确; 4)气密性检查,检查采样系统是否有漏气现象。 4、现场采样 (1)气态污染物采样 1)将气样捕集装置串联到采样系统中,核对样品编号,并将采样流量调至

所需的采样流量,开始采样。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气样温度和压力可分别用温度计和气压表进行同步现场测量。 2)采样结束后,取下样品,将气体捕集装置进、出气口密封,记录采样流量、采样结束时间、气样温度、压力等参数。按相应项目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要求运送和保存待测样品。 (2)颗粒物采样 1)打开采样头顶盖,取出滤膜夹,用清洁干布擦掉采样头内滤膜夹及滤膜支持网表面上的灰尘,将采样滤膜毛面向上,平放在滤膜支持网上。同时核查滤膜编号,放上滤膜夹,安好采样头顶盖。启动采样器进行采样。记录采样流量、开始采样时间、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2)采样结束后,取下滤膜夹,用镊子轻轻夹住滤膜边缘,取下样品滤膜,并检查在采样过程中滤膜是否有破裂现象,或滤膜上尘的边缘轮廓不清晰的现象。若有,则该样品膜作废,需重新采样。确认无破裂后,将滤膜的采样面向里对折两次放入与样品膜编号相同的滤膜袋(盒)中。记录采样结束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压力等参数。 5、采样记录相关事项 环境空气质量采样记录包括:监测项目、样品批号、采样点位、采样日期、采样时间(开始、结束)、样品编号、气温、大气压、采样流量、采样体积、天气状况、风速、风向、采样人、审核人。 填写采样记录注意事项: 1)样品批号和样品种类一定要填写; 2)标况体积一定要计算正确; 3)发生异常情况,备注栏和附加说明处一定要填写清楚; 4)记录单上不能有涂改的痕迹,有错划掉,盖监测人印章。 6、样品转移、交接 工作结束后,现场监测人员应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安全、规范运输样品,及时与样品管理员进行交接并填写交接记录。 二、采样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采样前检查气密性时要接干燥瓶,吸收瓶不能接以防倒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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