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431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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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Drug selection and proc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

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临床用药需要,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院药品遴选及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除放射性药品、临床检验试剂外)。其他科室无权采购任何药品。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为药品遴选与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联席会,负责对本院药品采购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与使用、药品配送企业的信誉度进行讨论与评估,并作相关的决定。

三、遴选原则:医院所有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除毒、麻、精、放、解

毒类药品外),中标药品按合理用药、规范用药、一品两规的原

则,在确保同种药品选用中低价位药品的前提下,兼顾不同的用药层次和药品的质量层次要求,保证覆盖全部医保目录及农合目录,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四、药库每月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制定采购计划,经药剂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所有药品必须经由药事委员会审核批准的配送企业采购供应。

五、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业务员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明及业务资格证明(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交药剂科备案。首次进入医院的新品规药品,必须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及相关物价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红章。血液制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签发”证。

六、对无审批报告自行采购的药品,药库不得入库。新药采购执行医院“新药临床使用审批制度”。特殊专科药品、急救药品经主管院长审批,可优先采购,但配送企业如非指定公司,必须资证齐全。

七、严禁药品配送企业业务员的临床不正当宣传行为及药剂科人员的统方与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发现配送企业有药品回扣行为,立即终止与该企业业务往来,不退还药品押款。发现药剂人员有统方行为及收受回扣行为,一经落实,按医院有关制度处理。

八、药剂科主动做好新药信息收集及l临床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以提高我院用药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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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及采购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合同法》、《贵州省医疗机构药品 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药品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须经专业和有 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由采购人员索 取供货方的材料,填写“合格供货方档案表或首营企业审核表”。报请单位专门机构或负责人审核同意。 4、应索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 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在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 保管后,药剂部门必须保留随货同行单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8、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贵州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

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9、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10、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药品遴选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药品的使用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院的药品管理健康发展的问题。 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考虑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 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 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 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支持我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及重视药品的安全性所必须的药品。 5.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6.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7.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医院用药结构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药品。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药械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由新药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医院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 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械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无药事委员会委员的专业科室由药械科根据平时科室的用药反映,提出本专业的入选计划,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4.药械科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5.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廉政建设,提高采购质量,根据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产权类等。 第三条医院采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医院自行采购相结合。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参见《绍兴市政府采购目录》、《柯桥区卫计系统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医院自行采购根据采购项目价格采取零散采购、院内招标采购等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分工 第四条医院成立采购工作领导(监督)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采购工作。采购领导(监督)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药剂科、皮肤科、治疗科、化验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采购工作制度的制定、采购工作的审核、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根据需要由领导(监督)小组成员和采购部门、使用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采购小组具体负责采购项目(低值零星采购除外)的实施、验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采购项目申报 第六条采购项目原则上按年度计划上报;常用办公用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打印耗材等)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6、9、12月份)申报。采购小组每季度集中办理一次。确属需要紧急采购的项目,由使用科室申请,分管院长(院长)审核,批准后执行,必要时提交医院办公会议研究。 第七条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评价→分管领导审批→采购领导(监督)小组审批(必要时提请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按程序上报采购。其中,药品、耗材采购项目申报程序为: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科室论证→药事委员会讨论→按程序采购。 第四章采购方式 第八条采购项目上报后根据第二章第三条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目录以外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其中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单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预算价在2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单项金额在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产权类项目原则上进行招标采购。 第九条上述标准以下的低值零星采购,可不履行招投标程序,医疗设备、耗材、药品由药剂科负责采购,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由办公室及总务科牵头负责采购。采购科室和人员要深入市场调查,依据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按“比质、比价、比运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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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GSP条款。 二、定期组织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体验。 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从采购、验收、陈列、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药 品质量状况,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四、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并审核签字。 五、负责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因事临时不在岗时,应摆放“执业医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示牌。 七、请假半天以上者,应通过“晋城药品市场监督”QQ群,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企业采购药品前应审核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质量保证协议。 二、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三、采购首营品种应当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四、企业应当核实、留存: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供货单位 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五、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六、采购药品应当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有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 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采购中药材、中药 饮片的还应当标明产地。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年70号)和《湘潭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潭纠办发2013年1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在纪委和监审部门监督下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购销协议》、《质量保证协议》、《诚信经营协议》、《廉洁协议》。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湖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差价销售,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执行的结果接受上级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采购员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省级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 八、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九、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 十、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我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发票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发票、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 (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

(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 (四)强氧化剂、易燃、易爆、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 (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四)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的入库单和对方开据的发票,先审核其数量金额后签字,再交分管院长审核,院长审核后交财务科付款。 篇二: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网上采购制度

东明县中医院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为落实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 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 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山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 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山东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誉好的原则,从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 购管理网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认真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 专人负责,医院各药房和药库负责人根据临床需要和实际库存量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剂科审批分管院长签字,药剂科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对纳入山东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网上采购,不得擅自网外采购。国家 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 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要保证网络交易信息安全性、保密性。 6、药品采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XX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了促进医院药品管理及医疗技术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我院的临床实际,制定我院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以现用的《医院基本药物处方集》为基础,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河南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 3、保证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4、贯彻落实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药品一品双规制度的规定。 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新药,特别是国家一类新药。 2、支持我院专科建设,开展新项目、提高治疗手段所必须的药品。 3、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4、各临床专科需要,体现二级医院治疗水平的药品。 5、从《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遴选。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剂科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药剂科应以不同的形式不定期地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定期修订准备工作。 3、属于各专科新药的,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4、属于老药淘汰的,由药剂科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淘汰。 5、如需调整药品目录,增补、替换、淘汰药品品种,应由单位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表决决定,参会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半数以上参会委员以实名方式投票赞成方可实施。调整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新药遴选原则

1.新药遴选工作应在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具体由药剂科负责,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遴选的药品须充分考虑到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 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3.入选药品的厂商应是具备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企业,须选择质量可靠、 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销售商,并提供厂商(GMP)、销售商(GSP)的相关资 质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4.参考国家药监总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确保临床使用基 本药物的比例。保证各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满足需求的前提。 遴选程序 1、主治医师根据临床需求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报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 2、药剂科科长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药品的合法性;生产企业及经营 企业资质;是否符合网上集中采购相关规定;与在用同类药品相比有无优势或替 换必要;药品费别、价格情况等),对未指定规格、生产企业的药品提出若干推 荐产品备选。 3、报送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合法性,药品 引进理由,生产及经营企业资质等进行再次复查,通过复查的由药品质量监督领 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4、原则上经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开会,对申请新药引进的 药品逐品种讨论,表决。对表决通过品种即日起纳入肿瘤医院相应的药品目录。 药品采购交药剂科按常规采购流程进行。 5、为方便临床用药,可在前三步完成后,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 会主任委员签字同意后直接进入常规采购流程。然后在下一次药事会议上对之前 所有新药引进品种再次集中讨论、表决。 临时用药审批制度 为了保证部分患者能够及时使用我院《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特制定本 制度。 一、基本原则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得规定与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得资料。 1、供货企业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与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得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得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得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得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得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得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得具体经办人得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得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就是药品质量得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得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得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得职责不得由其她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与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得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得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得合法性、购进药品得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得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得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得收集与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得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得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得确认,对不合格药品得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假劣药品得报告; 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学部在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学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从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学部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库管理员每周根据药库库存和药品销耗量向药品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学部主任审核后由药品采购人员在河南省肿瘤药品供采平台(SPD)向供应商发布采购计划,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采购计划,供应商按照采购计划配送药品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学部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临时药按照《河南省肿瘤医院临时用药采购办法》执行。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七、对省卫生厅公布的列入不良记录企业的任何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两年内不得采购。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九、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及紧急预案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制度及紧急预案 为了积极推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小组成员: 组长: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工作 组员: 1.按照上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使用中选药品,在切实保证中选药品用量基础上,优先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品种,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2.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3.将中选药品纳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优化用药结构, 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4.药剂科由专人管理,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药品采购必须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厂家及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按医院要求与供货单位签定年度质量购销合同和廉政责任合同。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国家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

量制定采购计划,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5.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按照上级招标负责部门的要求 及时在医院醒目位置以电子显示屏的形式向患者公布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最新中标执行价格。 6.集中招标药品在采购活动中出现长时间供货不及时等其他不能供货原因,经小组及药事小组成员讨论决定选择优质、价廉的药品暂时替代,确保临床用药。 7.按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使用中选药品,在切实保证中选药品用量基础上,优先选择其他价格适宜的品种,进一步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8.不得采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 9.强化临床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做好物资准备和窗口引导,做好用药情况监测及应急处置。 10.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 2020.4.20

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药品遴选制度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饮片遴选制度本着临床需求的基本出发点,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规定,根据我中心的临床实际制定我中心药物遴选制度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 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2.增加新的适应症的化学药品,并且新增适应症无替代药品。3.按照合理用药的原则(如序贯疗法等)补充剂型的不足。 4.配合医改及降低药品收入比例的低价格的药品。 5.补充医保、农合备药率不足的问题,入选的药品一般应是兼顾医保、农合的药物。 6.各临床专科需要,充实调整中心用药结构达到我中心水平的药品。 7.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必备药品。 三.程序与方法 1.由医院药事委员会组织编写,西药房具体承办。 2.按照入选的基本原则,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 3.做到客观、全面、公正的选择药品。

4.属于新药的,根据医中心的总体备药情况提出品种目录,提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决定。 5.属于各专科用药的,在符合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新药引进范围”的原则下,根据本科室的用药需求申请,提交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 6.属于老药淘汰的,根据医院药品应用情况,提出淘汰品种,交药事委员会讨论淘汰。 四.要求 1.所有入选药品必须是临床需求的品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收载。 2.药事委员会委员应组织本科积极讨论,以提高《药品处方集》的编写质量。 3.西药房应以不同的形式广泛征求临床科室的意见,做好工作。 4.各科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承担使命。 5.按照上级的要求定期组织修订。 新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入选药品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原则。要充分考虑药品的安全性,临床治疗效果,兼顾药品价格,满足不同需求的人群。 2.参考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保证临床使用基本药品的比例。 3.保证重点专科品种齐全,临床科室基本满足需求的前提。 二、重点遴选药品范围1.国家批准生产的一类新药。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毓定本制度Q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后勤科、监察室及审 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 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后勤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 购的部门临时选派的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 办公室设在后勤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 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米购。由院招标 米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米购。 三、米购品种、原则 1、采购品种: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 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 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 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 作。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米购可米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米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成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并根据所授权限予以实施。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 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报采购中心,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2、调研和论证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79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 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 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 自治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 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 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 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

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兼顾特需、集体决策、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新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医院药品遴选制度 为满足我院临床药物应用需求,优化用药结构,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确保新药遴选有公平、公正、合理、有序地进行,结合本院临床实际用药情况,特制定我院药品遴选制度。 一、药品遴选原则 我院药品遴选遵循“中标品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服务周到、基本药物和医保药物优先”的原则。 二、新药申请受理条件 1、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没有的品种; 2、国家一类新药、原研单独定价药品、进口药品、专利药品; 3、与我院药品目录中具相同通用名而不同给药途径的品种; 4、与我院药品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但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 5、国家基本药物、河南省基本药物和医保品种优先考虑; 6、其他符合受理条件的。 三、新药申请不予受理条件 1、非中标品种; 2、与医院目录中通用名和给药途径相同而没有较大质量差异的品种; 3、近两年内该生产厂家发生其他药品重大质量问题的; 4、近两年内该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 5、近两年内该企业发生违反行风建设行为的; 6、生产企业既往服务反映不好的; 7、既往年度该企业在医院药品遴选中给医院造成麻烦的; 8、《药品购进申请表》和药品资料不完整的; 9、其他不符合受理的情况。

四、新药申请流程: 1、由临床科室在受理时间内提交《药品购进申请表》(见附件)。 2、药学部对申请表进行整理汇总,按照本制度第二条和第三条进行初步遴选。 3、药学部对初步遴选结果进行整理,下发临床科室征求意见。 4、对初步遴选合格的品种和临床科室意见报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5、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相关专业专家会议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目录。 6、会议通过的品种由药学部转交药库根据新药性质和临床需要安排进入医院各调剂室使用。 7、抗菌药物的引进按照《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执行。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落实,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附件*******医院药品购进申请表

市一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药品采购行为,确保从合法供货单位采购合法的药品,杜绝违法违规采购和不合法药品的采购,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 2.1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采购的管理。 4、职责 4.1采购员(企业负责人兼任)为企业药品采购的专门人员,企业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采购药品。 4.2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供货单位及所经营药品品种进行合法性审核。 5、制度内容 5.1采购员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药品采购操作规程》进行药品采购,遵循“以销定购、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5.1.1依据企业制定的《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审核制度》审核确认后,供货单位具备合法资格,该供货单位拟供应药品具备合法性后方能自该单位采购药品,不得自未确定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及个人采购药品。 5.1.2采购员自经质量管理员审核确定的拟购药品的合法性后进行该药品的采购。不得采购未确定合法性的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 5.1.3采购前采购员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不得从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1.4采购中涉及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和进口药品的,应先依据相关制度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通过质量管理员审核批准,方可进行采购。杜绝从未经审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采购未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和不合格的进口药品。 5.2因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对供货单位及其人员、采购药品的合法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审核和拦截,采购药品时必须在计算机系统编辑采购订单,防止

资格无效、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采购行为发生。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为落实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保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按照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我院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规定执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网上药品遴选和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2、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遴选规定: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在医院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合理用药、公开遴选的原则,采取民主、公开的程序从安徽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公布的药品目录中遴选适合本院使用的药品品种,遴选药品时必须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关于“一品二规”的原则执行。采购目录品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我院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品种配送企业的遴选规定:根据安徽省关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上公布的配送企业名单,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按照配送能力强、配送速度快、服务信

誉好的原则,从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网的药品配送企业范围中择优选取我院的药品配送企业。 4、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和配送企业确定后,医院与配送企业签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在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内,认真履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合同。按与配送企业签订的药品品规、生产厂家、采购价、采购数量,按药品采购计划发送采购订单。 5、基本药物采购目录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医院各药房和药库负责人根据临床需要和实际库存量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交药剂科审批分管院长签字,药剂科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对纳入安徽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必须在网上采购,不得擅自网外采购。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网上药品采购工作要保证网络交易信息安全性、保密性。 6、药品采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7、医院要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政策。所有采购药品不得高于挂网价。

某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

某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 适用此制度。 3 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 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 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 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 集中进行采购。 3。3 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 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 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 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 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 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 位协商,择优订货。 3。7 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 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 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 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

库。 4 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 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 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 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 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 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 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 施。 4。3 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 购供应。 4。4 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 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 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 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 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 付款方式等。 4。5 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 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 收、出入库等手续。 4。6 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 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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