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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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准入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富顺博爱医院

护士准入制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护理专业内涵逐渐加深,护理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宽;病人对健康需求值增高,法制意识增强。为了规范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促使护理专业的有序发展,我们特制定护士准入制度。

一、护理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和《四川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认真履行护士职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人员。未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护士在执业期间要求调换岗位,实行双择,遵照护士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执行。

三、试用期护士经面试、考试、考核、健康检查合格的取得大专科学历毕业者,经人事科验证审查合格,通知护理部。进入临床科室前由护理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个科室。各临床科室进行本科室上岗培训,安排具有带教资质的带教,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护理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验收。

四、试用期满的护士必须经过护士执业资质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证书》和注册证方可独立从事护理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执业证书者,一律解聘。已取得《执业证书》和《注册证书》单独执业。

五、见习护士,实习护士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如出现护理纠纷、差错等由带教老师承当责任,护士长负管理责任。

六、二级专科护士必须取得专科护士资质方可执业。

七、一年内“三基”考试经两次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执业。

八、对新发展的业务,须经培训,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九、对注册期满未注册,违反《条例》被中止从事护理业务;执业道德败坏屡教不改者,以及按《条例》规定不予注册者,一律解聘。

十、发现护士超范围执业者解聘。

护理部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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