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方案》

上海市《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方案》
上海市《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方案》

前言

为了规范上海市工业园区(通用厂房、仓储)物业管理的发展,提高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客户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国家相关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涵盖了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安全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客户服务、突发事件处理等六方面内容。

本规范可作为选择或提供工业园区管理的参考依据,物业管理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工业园区的具体情况,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具体约定执行。

本规范由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提出。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外高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加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锐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市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规范起草人:李秋、王慧萍、芮芳、张建平、张幼文、刘建亚、裴明、周超、陈洁、王若冰、徐宪安、罗静舟、李晨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园区(通用厂房、仓储)(以下简称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安全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客户服务、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4717—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16806—1997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DB 31/T361-2006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DB 31/T429-2009 《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DB 31/387—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

GB/T10001 《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

DB31/1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

《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自2001年4

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自2007年5月5日起施行)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6年1月起施行)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2007)

《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通用厂房

即标准厂房,是由政府规划批准建造,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仓储及其他配套设施齐全,能满足从事工业生产和科学试验需要的标准性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

3.2 仓储

为堆放和储运产品、原料及货物而建造的建筑物。

4 基本要求

4.1 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4.2 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4.2.1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园区的具体情况及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配备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

4.2.2 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物业服务从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技术、操作人员

应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4.2.3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仪表仪容整洁端庄。在服务过程中用语文明,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4.2.5 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4.2.6 服务人员应掌握物业服务基本法律法规,熟悉园区的基本情况,能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

4.3 基本物业服务

4.3.1 提供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3.3 提供全天候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安全防范服务。

4.3.4 提供规范的环境保洁服务,为客户提供整洁、卫生、安全、美观的环境。

4.3.5提供绿地养护服务,保持区域整体的景观效果。

4.3.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影响园区公共环境的各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控制,制定环境管理措施。

4.3.8 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客户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4.4 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管理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对于维修服务、延伸服务等费用须单独结算的应准确计算。

4.5 物业档案管理

有较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物业承接验收资料;

园区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资料;λ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资料;λ

客户信息资料;λ

日常管理资料。λ

5 安全管理与服务

5.1 内部运作要求

5.1.1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园区公共秩序维护方面的公众制度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园区公共秩序维护岗位设置、岗位规范及职责、运作管理规程、设施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

5.1.2 保安人员应统一着装,仪表仪容整洁端庄,熟悉园区及业户的基本情况,值岗时用语规范,服务主动。

5.1.3 书面形式记录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值班记录和巡视记录、交接班记录、车辆进出记录、人员进出记录等。

5.1.4 设置门岗、巡视及监控岗位,并配置相应的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视实际需要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设置其他岗位。

5.1.5 配备专用物品、器材、设备,物资管理有序,可随时使用。

5.2 公共秩序维护

5.2.1 人员进出

5.2.1.1 园区主要出入口应安排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值守。

5.2.1.2 合理控制园区内的人员进出,对访客提供必要的指引服务,对施工、送货、参观等外来人员应实施必要的管理控制措施,对推销、拾荒等闲杂人员应劝阻其进入园区。

5.2.1.3 开放式园区应设有技防设施,通过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措施,确保园区内的有序和安全。5.2.2 物品进出

5.2.2.1 对货运车辆的进出及以其他方式带出园区的大件物品,应要求业户配合提供相关的放行凭证;

5.2.2.2在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并向本区域服务机构提供许可文件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后,业户因生产所需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可运入园区。

5.2.2.3 设有货运电梯的,应阻止任何人员使用载客电梯运送大件物品,货运电梯应设专人驾驶操作。

5.2.3 车辆进出

5.2.3.1 根据《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要求,设置各类交通和安全警示标志,车库/场内配有相关的照明设施、停车设施和灭火器材。

5.2.3.2 车辆行驶、停放指引标识、标线明显,保持设施和标志的完好。

5.2.3.3 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出入口,并可根据实际状况安排是否设立机动车辆独立进出通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进出通道处应设置减速缓行装置。

5.2.3.4 对进出园区的车辆进行发证、登记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货运车辆装、卸货应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5.2.4 监控岗服务

5.2.4.1 熟悉各类控制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红外报警系统、门禁系统、道闸系统、巡更系统、煤气自动报警系统等安防系统)的操作方法并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2.4.2 监视、监控及报警系统设施设备应24小时开通,保持监控记录完整,符合《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要求。

5.2.4.3 监控人员对监控记录应严格保密,未经上级允许,不得擅自泄露记录内容和资料。

5.2.5 巡视岗服务

5.2.5.1 制定固定或非固定的巡视路线和巡视频次,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车棚、物品堆放点、死角和隐蔽点等应纳入巡视范围。

5.2.5.2 通过巡视或监控及其他各岗位共同监视和维护园区内的正常秩序,发现违约、违规、违章和异常现象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5.3 园区治安防范

5.3.1 正确区分、处理一般事件、突发事件和恶性事件,并予以及时、妥善处置。

5.3.2 协助做好园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3.3 制定园区突发治安事件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等处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治安事件应急演习。

5.4 消防安全

5.4.1 消防器材

5.4.1.1 应按照《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并结合园区的火灾危险性,针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特点进行合理的配置。

5.4.1.2 对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器材和消防系统进行统计,建立台帐,统一管理。

5.4.1.3 定期对辖区内消防系统、消防器材进行巡视、检查、测试、维保,凡失效、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整洁和完好备用状态。

5.4.2 消防通道

5.4.2.1确保消防通道标识规范、清晰、完好。

5.4.2.2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安全。

5.4.3 消防演练与培训

根据园区情况,制定消防实操培训和消防常识培训计划并实施,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实战演练。

6 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

6.1 园区公共区域共用部位环境保洁服务基本要求

园区公共区域共用部位保洁要求应符合《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附录A.2、A.3的相关规定。6.2 环境绿化管理

园区环境绿化要求应符合《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9.2的相关规定。

6.3 景观管理与服务

6.3.1水体景观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6.3.1.1 硬底水景水体的养护

定期经常清洁池内水体,包括清除水中垃圾等杂物及更换干净水,减少水中泥沙、污物对设备的损害。λ

6.3.1.2 软底水景水体的养护

严格控制污染源流入水体从而污染水面,及时清除水中垃圾等杂物。λ

6.3.1.3园林水体景观养护标准

驳岸应安全稳固,整齐美观,完好无缺损,符合自然化;λ

设施有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循环、动力及排灌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λ

清洁无漂浮杂物硬底池壁无明显污垢。λ

6.3.1.4 硬质景观小品管理与服务

定期检查修复园林建筑、构筑物,园椅、桌凳、标识牌等破损结构或装饰;定期检查园林建筑及构筑物、假山等结构上存在的隐患,并及时加以解决;λ

园林建筑及构筑物保持外观整洁,构件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建筑室内陈设清洁、完好、合理;防止结构、装修和设施隐患。λ

6.4 环境污染防治

6.4.1 建立节能和废弃物控制的制度,通过宣传等形式向园区内业户和相关方传达环境管理意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6.4.2对公共区域和业户日常垃圾、废弃物集中收集,交由具备专业资质许可的处理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6.4.3 监督园区内业户按国家规定做好放射性废弃物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处置,发现违规处置行为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好应对工作。

7 建筑物、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

7.1 建筑物

7.1.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各类建筑物及设备的运行维护档案和作业规范,做好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

7.1.2 定期巡查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安全状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建筑物的安全检查。

7.1.3 房屋楼板、道路、桥梁等负载不能超过设计限重。

7.2 供配电系统

7.2.1 制定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作业规范和程序,保持园区变配电设备运行正常。

7.2.2编制维保、检查计划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检测。

7.2.3限电、停电应经有权限人员审批,并提前向客户发出限电、停电通知并做好解释工作。

7.2.4 停电区域应加强安全警戒,维持区域秩序,有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7.2.5 保持应急供电系统设备完好,处于有效的待机状态,确保随时应急启用。

7.2.6 合理申请调整契约负荷值,有效控制MD值。

7.2.7 通过电容补偿设备和其他手段,提高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

7.3 雷电防护系统

7.3.1 做好雷电防护系统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保持接地状况良好。

7.3.2 按规定对防雷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7.4 给排水系统

7.4.1 保持系统中各类泵、阀门、表计、控制柜、管路完好正常。

7.4.2 管道色标和水流指示清晰,阀门开、关状态和水泵的使用、备用状态挂牌明示。

7.4.3 定期保养检修系统中的各类设备。

7.4.4 末端用户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7.4.5 遇限水、停水情况,应提前通知各用户,并做好解释。

7.4.6 饮用水水箱每年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清洗完毕须有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水质符合地方饮用水标准;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应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

7.4.7 雨季应加强园区内排水管井的检查,确保建筑物和道路排水畅通。

7.4.8 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掌握区内企业的废水处理和排放情况,督促其达标排放。企业新增项目的排放应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并验收达标。

7.5 火灾报警系统

7.5.1 保持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正常,其火灾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显示与计时功能等,符合国家《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其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国家《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7.5.2 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系统完好正常。

7.5.3 客户二次装修涉及变更原设计的探测区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重新布置火灾探测器,按规定报消防部门审批。

7.6 消防灭火系统

7.6.1 保持消火栓、喷淋、泡沫、气体等灭火系统设备完好正常,其功能应达到国家公安部发布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中规定的要求。

7.6.2 灭火系统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测和联动测试。

7.6.3 水泵、阀门、消火栓等机械部位应定期保养和润滑,无跑、冒、滴、漏;外表应定期油漆,泵房,储罐室应保持清洁。

7.7 电梯

7.7.1 电梯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应符合《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规定。

7.7.2 货梯应配备专职司梯人员。

7.7.3 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

7.7.4 在用电梯应每年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

7.7.5 对电梯故障有应急预案。

7.7.6 保持电梯与火灾报警系统可靠的联动功能。

7.7.7 专项维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后的电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电梯,进行设备专项维修。

7.8 技术防范系统

7.8.1 保持各类视频摄像机、入侵探测器、对讲机天线、巡更点、读卡机等技防设备安装牢固,工作正常。

7.8.2 保持监视器图像清晰,监视控制设备工作正常;录像资料按规定存档。

7.8.3 定期对技防系统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保持各类技防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符合国

家《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7.9 暖通系统

7.9.1 应定期对制冷(热)机组、冷媒水循环水泵、冷却塔,膨胀水箱,等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以保持系统完好正常地工作状态。

7.9.2 对中央空调的冷媒水系统应定期做清洗和水质保养,保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定期清洗过滤网。

7.9.3 定期对空调机的过滤网、表冷器、风管、积水盘进行清洗消毒,保持风量风压正常,制冷效果良好和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9.4 定期对空调机、排烟机、正压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等设备检查保养,确保火警发生时有联动功能的风机、阀门均能正确动作。

7.9.5 定期检查分体空调室外机安装支架的牢固性,避免发生坠落事故。

7.10 锅炉

7.10.1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在用的锅炉应办理登记,并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7.10.2 锅炉应按规定每年进行锅炉和安全阀、压力表检验,热水锅炉应每年进行安全阀、压力表检验,每二年进行一次锅炉外部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锅炉不能运行。

7.10.3 锅炉废气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7.11 停车管理系统

7.11.1 定期检查保养读卡机、自动道闸、车位锁、电动折叠门等设备,保持其外观清洁,无锈蚀,功能正常,灵敏可靠。

7.11.2 车辆出入的监视设备图像清晰,计费系统准确稳定。

7.12 公共照明

7.12.1 定期巡检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的照明设备,保持路灯、草坪灯、水下灯、泛光照明等灯具安装牢固,外表无锈蚀,工作正常。

7.12.2 合理安排和调整各类灯光照明启闭时间,节能降耗。

7.13 园区内跨道路的构架、管道

7.13.1 管道直埋、架设沿线应设立警示标识,并要标有限制高度等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安全标志》要求,保持清晰、准确、醒目和安全。

7.13.2 发现管道或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出现违章、违规架设等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8 业户服务

8.1 公开告知

8.1.1 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凡由物业服务机构提供或负责的服务项目,包括其基本程序、联络方式、响应期限、服务承诺及标准等,应于业户入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业户。

8.1.2 在物业服务机构办公场所等处张贴明示物业服务机构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的服务受理电话。

8.2 接待服务

8.2.1 服务人员应礼貌、规范地接待、接听业主的咨询。

8.2.2 向业户提供其他多种联系和接待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答复。

8.3 沟通及投诉处理服务

8.3.1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走访业户,与业户保持沟通,了解和掌握业户需求方面的信息。

8.3.2对业户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并回复,做好记录,对于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应上报公司层面共同确定解决办法。

8.3.3服务机构直接受理的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8.4 业户满意度调查

定期发放业户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回收并加以分析,建立业户满意度资料档案。

8.5 迁入、迁出服务

8.5.1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受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各项手续,并及时建档、归档。

8.5.2 迁入服务主要包括:

登记业户信息资料、获取相关有效证照复印件;λ

发放并简要介绍管理规约公用事业开通接驳服务和业户手册等;λ

签署相关文书、收取相关费用;λ

办理房屋及钥匙交接;λ

8.5.3 迁出服务主要包括:

登记有效联系方式;λ

结清各项费用;λ

办理房屋及钥匙交接。λ

8.6 维修资金管理服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管理服务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无相关规定,则可参照有关规定,视需要建立园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园区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账目清晰,运作规范。

8.7 公用事业及通讯设施开通接驳服务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配合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各项手续后开通。

8.8 二次装修服务

8.8.1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告知有关制度和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各项手续,并及时建档、归档。

8.8.2 二次装修服务主要包括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四项基本内容。

8.8.3 服务机构应督促装修业户及时和消防、安检和质检部门取得联系并接受审验。

8.8.4 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8.9 报修受理服务

8.9.1 服务机构应事先公开告知业户有关报修服务的费用。

8.9.2 当业户报修时,应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报修服务并回访。

8.10 信报服务

8.10.1 根据邮政部门有关信报投递的规定,结合园区现状,及时、妥善地协调解决业户信报投递事宜。

8.10.2 凡邮政部门无法直接投递至业户的,服务机构应正确分理信件,认真登记报刊杂志和挂号信,正确处理特殊邮件(如法律文书、退信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分送投递服务。

8.11 特约服务

根据业户的需求,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特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垃圾处理服务、室内专业保洁服务、票务服务等。

9.应急预案

9.1 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园区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9.2 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或联络机制,明确各责任人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以及事件的后继处理。

9.3 应急处置预案

制定较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至少应包括:

治安事件处置预案λ

电梯突发事故处置预案λ

水浸事故处置预案λ

停电应急处置预案λ

防汛防台处置预案λ

高温天气应急预案λ

寒流冰冻天气应急预案λ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λ

人员伤害应急处置预案λ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λ

交通意外应急处置预案λ

物业索赔处置预案λ

危险品泄漏处置预案λ

天然气、煤气泄漏处置预案λ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λ

10. 服务评估

10.1 制定管理目标、建立服务检查、监管和评估机制,确保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10.2 检查方式

10.2.1 行业监督

自觉遵守和实施行业自律公约,接受行业的监督,规范服务。

10.2.2 物业服务企业自查

检查物业服务中管理规定、标准或规程及的要求的实施情况和现场质量,从专业化、标准化的角度进行衡量,发现不符合事项应及时纠正。

10.2.3 客户评价

通过顾客意见征询和服务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管理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评定,并制定改进措施,完善服务质量。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浦府[2014]213号 【发布部门】80903I002 【发布日期】2014.12.11 【实施日期】2014.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浦府〔2014〕2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1日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领域改革,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市、区政府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新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应与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与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相结合。在现有的基础上,总结完善,务实操作,稳妥推进。 (二)强化预算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并强化预算约束。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服务供应商。在指定信息平台,公开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的信息。 (四)注重绩效的原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根据财力可能合理安排,严格预算管理,并按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益。

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1.1.2承办单位:某县某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1.1.3拟建场址:某县某镇棋盘岭原第五陶瓷厂院内 1.1.4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某镇地处某中部,距县城7公里,交通和自然具有相对优势,是某古老的陶瓷文化发祥地,被誉为某陶瓷工业重镇。石太铁路、石太高速公路、307国道东西横穿;宜沙公路南北沟通,石太高速公路在镇境内有东西双向道理口。石家庄市原火陶瓷有限公司、xx 常青集团、中国吉运集团、某县化工一厂、计划建设的大唐微水电厂、xx丰江达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座落在镇境内。辖南某、北某、xx村、吴家庄、北张村、南横口、北横口、李家庄、张家庄、翟家庄、袁峪、马峪、铺上、庙岩、东山、梅庄、东柏山、西柏山、牛王庙、神堂寨20个行政村,总人口26925人,其中:城镇人口11995人。全镇总面积58.71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25990亩,其中水浇地19393亩。2007年全镇财政收入3200万元。 1.2编制依据 1.建设部1997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规定》; 2.国家建设部建质[2003]84号文关于颁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的通知; 3.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依据资料及关于“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思想和使用要求。 4.我国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定额。 1.3编制原则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 2.积极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项目现有的设施及用地情况。 3.根据群众文化活动中心设计总平面布置,结合长远发展,合理进行布置,节约用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节约能源、节省投资,注重环境保护,注重立面造型,进一步美化环境。 1.4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选择、总图布置、建筑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及社会评价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5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概况 我单位在接受了该项目进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后,组成了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小组,对“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此项目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了“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对目前及以后发展的需求状况以及水、电、暖供应情况,收集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划定额等大量资料;根据该工程现状进行了多个方案的比较,并提出了推荐方案,对“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方案的建设规模及对水、电、暖需求进行了初期设计。重点对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全面考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完成该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1.6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1.6.1 建设方案 本项目规划拟建三层,框架结构。 1.6.2综合评价结论 新建某县某镇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位于某县某县某镇棋盘岭原第五陶瓷厂院内,不占用农田。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基本配置要求(2007年修改版)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街道、乡镇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体现和谐文化的要求,促进市区与郊区农村文化建设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体育、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的公益性、多功能设施。现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意见》(沪府发[2006]2号文件)和2006年新颁布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55-2006),结合本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配置要求》(2004年版)进行修改,制定新的《配置要求》。 一、功能定位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坚持以人为本,向社区居民提供书报阅读、展示展览、团队活动、党员服务、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娱乐休闲、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尤其应注重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基层宣传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应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社区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弘扬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本市社区文化信息化综合服务建设的基础设施。应将社区信息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社区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整合在一起,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以运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为特征的社区文化新阵地,让先进、健康科学的文化服务

进入社区,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科学、文化、信息化成果,不断提高生活质量。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地。应承担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二、配置要求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配置原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差别配置的原则,按照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人口规模5—10万人配置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设区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或乡镇,可增设1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2、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规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应遵循上海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定,社 2区文化活动中心一般规模的建筑面积为4500m,使用面积应不低于 23500m;中心城区(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可适当降低使用面积标准, 2但不得低于2500m。 3、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规划调整。社区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按照节约用地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调整、共享、租赁、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达不到配置标准,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首先要调整规划,并经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市或区县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4、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布局构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布局构建按照合理布局、形式多样、资源共享的要求,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避免干扰,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尽量节省, 让更多的设施面积用于公益性文体活动。按配置标准建成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内各个功能部分不得轻易改变性质、功能,已挪作他用的,应恢复原有功能。

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_趋势及布展设计通则

□ 钱凤德,吴国欣 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趋势及布展设计通则 [摘 要]2000年2月25日中国首个城市规划展览馆—上海城市规划展览馆投入运营。此后,中国各直辖市及省会城市纷 纷开始建设用于展示城市规划成果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专业展馆。经过十余年发展,中国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的情况如何? 目前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其未来发展趋势会怎样?这些均是现阶段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基于此,研究通过分析当前城 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现状以及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的发展,结合“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通则”课题的研究,提出中 国城市规划展览馆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城市规划展览馆;现状;布展设计;通则;发展趋势 [文章编号]1006-0022(2012)05-0076-05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Present Status, Development trend, And General Exhibition Design Rules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Qian Fengde, Wu Guoxin [Abstract] Since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opened on Feb, 25, 2000,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has become a phenomenon in major Chinese cities. What are the problems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 after a decade of development? What is the future trend? The paper analyzes current status, exhibition content, exhibition techniques by research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general design rules”, and raises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s in China. [Key words] Uurban planning exhibition hall, Current status, Exhibition design, General rule, Development trend 1引言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与中国的快速城市化是密不可分的,在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划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具有密切的关系,城市目前的现状如何?近期如何发展?将来会怎样?这些问题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城市规划展览馆就是对这些问题进行集中回答的专业性展馆。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对当地市民的生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其展示的内容会使当地市民对所在城市的古往今来有个大致的了解,能够为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提供更加生动的教材;其次,城市未来的发展目标能够增强市民建设城市的凝聚力和自信心;最后,城市规划展览馆为城市的宣传推广提供了一扇窗口,特别是作为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城市规划展览馆必将成为中国城市展现自我魅力的宽广舞台。 2当前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现状以及展示内容、展示形式的发展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仅仅经历了10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展馆建设的情况怎样?其展示内容和展示形式又有哪些发展?随之而来又存在哪些问题?以下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2.1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规模与发展概况 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发展自2000年起分别经历了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2007年可以看作是中国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2007年,中国有20多个城市规划展览馆开馆运营,如重庆城市规划展览馆、北京城市规划展览馆等大型展馆分别在这一时期相继开馆。2007年~2010年,中国的城市规划展览馆发展速度较快,这一时期相继建成了百余个与城市规划有关的专业场馆,到2011年又有几十个这样的专 [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2011-122-5)钱凤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博士研究生。 吴国欣,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发﹝﹞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三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区财政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为推进小组成员单位。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第五条推进小组全面负责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工作,主要负责审定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计划、配套制度、实施目录及其他重要事项。 区财政局作为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制订推进计划、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组织调整和公布实施目录、审核政府

购买服务预算、组织政府采购、绩效考核和评价等工作。 区编办负责核定相对固定的购买岗位类服务项目的岗位人数;参与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事项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相关建议;负责服务事项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相应调整。 区人社局主要负责购买服务岗位有关服务价格的审核等。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政府购买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的核实;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纳入年检年报、评估和执法监督体系;研究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培育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审工作,确定社会组织优选名录,为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提供参考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政府购买承接主体为企业法人的资质及相关条件的核实;对逾期年报等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区发改委主要负责跟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涉及的相关改革工作。 区监察局、区审计局主要负责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及预算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行业标准、资质、考核等要求的制订,负责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购买主体 第六条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区级行政机关、行政类事业单位以及参照行政类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七条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可以根据职能需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购买服务。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 切合村子当前的实际情况,村民缺乏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 了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在村里建设 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村里建设一个集文化活动、村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 设有图书阅览室、村民娱乐室、社团活动室、多媒体培训室、卫生间等,提高村民思想文 化水平、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丰富村民的精神世界。 (二)建设内容 1、图书阅览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为40~50㎡。 ●可设书籍分区:专业类、儿童读物类、政治法律类、经济军事类、教育文化类、语音 文学类、艺术类、历史类、自然科学类、亲子育儿类、家居生活类、小说类、综合类、杂志类等。 ●设置捐赠公益区:号召社会热心人士及相关机构,把社会上的一些闲置书籍,捐赠给 乡村,并有序组织志愿者前往乡村与孩子们交流,改善乡村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 ●设置课后辅导区:学生的课后的互帮互助辅导区域,高年级学生帮助低年级学生,学 习成绩好的学生帮助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学生之间的自我交流。 ●功能:为村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供便利场地。 ●内部设施: 1.书籍类:

2.物品物质类:

●概念图:(可变换公益区、辅导区) 2、村民娱乐室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30~40㎡。 ●分区:象棋区域、围棋区域、麻将区域、扑克区域、饮用水区等。 ●功能:为乡民提供棋牌休闲娱乐的场地。 ●内部设施: ●概念图:(可变换比赛区域)

3、社团活动室 ● 建设标准:使用面积40~50㎡。 ● 功能:为村民提供唱歌、跳舞、绘画的场地。可定期举行兴趣班,提高村民的文化素 养和文化水平,陶冶村民情操。 ● 内部设施: ● 概念图:(可变换多功能空间)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研究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文化中心”)自2004年市政府作为实事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以来,至2007年底,已建成108个,约占全市街镇总数的一半,到2010年计划实现全覆盖。建设运行三年多来,它的功能设置及项目使用如何、群众满意程度怎样,是当前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进一步推进建设需要重视的问题。 2008年5月,由市文广局社文处牵头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在6个月的调研期间,通过对运行一年以上的76所文化中心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对63家文化中心发放《上海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调查问卷》进行公众满意度的测评,并深入现场考察,得到的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设施使用基本情况 调研显示,文化中心运行三年多来,其功能配置要求基本合理,总体使用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根据2007年度已建成运行一年以上的76个文化中心与原建制的127个文化站(服务中心)服务情况的平均数相比较,新设立的文化中心相比原建制的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场次数增加了25%,参与群众数量增加了15%;组织团队活动场次数增加了381%,参与团队活动的人次数增加26%;举办展示展览数增加了139%,参观人次数提高了135%;组织培训教育的班次数增加了156%,参与学习的人次数增加了177%;唯有文艺创作作品数减少了12%。在社区与村新设置的社区信息苑,2007年提供网络信息服务达到1472万人次,是原文化站所不能比的。 对63个文化中心的公共满意度测评结果反映,群众对服务质量总满意率达到81.9%,收费满意率为90.2%,社区居民知晓率89.5%。服务质量满意率在80%以上的文化中心占到62%,满意率不到70%的占8%,可见居民群众对文化中心总体上是满意的。 二、功能设置与使用情况分析 《上海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文化中心是“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设置在街道、镇(乡)的多功能、综合性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它的基本功能配置要求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设立社区学校、社区信息苑、社区图书馆、团队活动室、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展览陈列室,和具有放映数码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的多功能厅,”并提出“应当一室多用”。依据《暂行办法》,市文广局制定《基本配置要求(2007版)》时,突出了这些基本功能,也提出了一些必备的项目,并留有给各中心因地制宜选择设置项目的空间。 综上所示:利用率高与比较高的是信息苑、图书馆、团队活动室、乒乓房、室外广场;比较一般的是多功能厅、影剧场、棋牌室、放映室、培训教室、健身房;利用率低的是琴房、体质监测室、少儿活动室和科普活动室。 (三)还有少数文化中心设置比较特殊的项目,在现场观测时多数是关闭或半关闭状态。如“虚拟演播室”、“动感地带”、“创智天地”、“心灵驿站”、“眼镜博物馆”等,还有一些固定的陈列室也基本无人参与。据了解,这些活动室在初创时,项目有新意,尚有吸引力,但经久不变,又无后援,慢慢冷却成无人问津。 (四)文化中心活动用房被行政办公用房所挤占。文化中心内设立的各种非文化类行政办公用房名目繁多,数量不少,有的还是以资源共享之名进入的。如老龄促进会、家庭文明

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调研报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调研报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性质:公共展览建筑 建筑面积:20670平方米 建成时间:2000年年初建成,2000年2月25日正式对外开放 建设地点:上海市人民大道100号 建设单位: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工程投资: 2.6亿元 建筑高度:43.3米地下2层地上5层 调研时间:2012年02月04号 调研地点:上海市规划展览馆 调研目的:了解城市规划展览馆所要表达的建筑风格及设计思想,分析建筑整体效果及各项功能要求,体会展览内部空间的感受及给人们带来的视觉感受,熟悉建筑空间的方法的运用及规划展览馆中所应用的科技展示效果,逐步了解展览馆特有的文化氛围和给这个城市带来的作用。 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位于上海在人民广场东首,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70平方米,建筑高度43.3米,从底层大厅至四层展厅可供展示的面积为7000平方米,并拥有一百余米长的 市民休闲街。 展馆大楼颜色为白色,白色的 面砖,透明的玻璃,显得很晶莹剔 透,主体造型从中国传统的城门形 态中获得设计灵感,建筑整体的四 上海市规划展览馆 个面都是完全的对称,包括以中心 对称的结构图式巧妙地呼应着中国传统的美学思维,与现代感及富智慧地在同一建筑上体现出和谐美感,顶部有四片硕大连体的薄壳组成寓意着盛开的上海市花——白玉兰,网络状的结构让建筑与蓝天、白云融为一体。

展览馆有两个大的入口,临街的入口没有开放,而是从东面入口进入,旁边设计了同样两个售票厅,大概饿是为了和主体建筑 形成完全的对称。建筑本身是采用的白色面 砖,建筑的正立面和背立面各设置了两个全 用透明玻璃包裹的消防楼梯,包括窗户在内 的透明玻璃都是以中心对成的原则来安装 的更体现了建筑的对称和透亮。 展览馆曾获得建筑获得了2000年 度上海市“白玉兰”奖和国家建筑最高荣 誉“鲁班”奖等奖项。 海城市规划展示馆的主题,是“城 市、人、环境、发展”,它向人们叙述了 上海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 经济中心和国际型大都市的演变过程, 反映了上海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改革 开放以来上海城市面貌的巨变。 展览馆的一层设有游客服务中心、 纪念品商店、大厅,VIP 入口、正对这 人民路的大堂内放着“上海之晨”艺术模 型,写意化的将上海各个时期的标志性 建筑融于一体,气势恢弘,墙上镶嵌着 “百万市民大搬迁”的巨型浮雕、国内最 大的室内LED 高清晰大屏演示墙,以鲜 艳的色彩和高清晰的画面,烘托气氛。 整体以金色大理石地板铺装,白色吊顶,剔透的玉色简洁圆柱和墙面,加上灯光的放射折射,显得科技感十足、时尚动感强烈,增添了建筑的互动性与趣味性。一层令我印象深刻的要数那个大堂的上方 建筑整体造型和入口 一层平面图 一层大堂 镶嵌在墙上的浮雕

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 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29号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浦府〔2013〕52号)的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是指由新区建设性财政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土地出让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融资等资金)安排,经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立项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适用范围)

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代建制。估算投资额不足1000万元的项目,可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项目管理,具体实施程序参照本办法及《浦东新区区级建设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监管部门) 设立由区发改委牵头的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新区代建制实施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为区发改委、财政局、建交委、审计局。小组的日常工作由浦东新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稽察办”)负责,具体负责代建制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对代建单位的审核、考核工作。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发改委是新区代建制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新区代建制政策的研究制订、代建项目的投资管理和代建单位代建相关事项的审核和考核。 (二)区财政局负责代建项目的资金管理,监督代建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工作,参与对代建单位的审核和考核。 (三)区建交委负责代建项目的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监督代建项目涉及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对代建单位的审核和考核。 (四)区审计局负责代建项目的审计监督,参与对代建单位的审核和考核。

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名称 (1) 1.2建设单位及项目法人 (1) 1.3拟建项目概况 (1) 1.4研究依据、原则和范围 (2) 1.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 1.6社会效益 (3) 1.7研究结论及建议 (4) 第二章项目提出及必要性 (5) 2.1********市工业园区发展情况 (5)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6)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7) 3.1建设规模 (7) 3.2建设内容 (7) 第四章建设条件和项目选址 (8) 4.1建设条件 (8) 4.2项目选址方案 (12) 4.3建设场址条件 (13) 4.4项目其它建设条件 (13) 第五章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15) 5.1规划规划原则及依据 (15) 5.2项目平面布臵 (16) 5.3土建工程 (17) 5.4给排水及消防 (17) 5.5环保与节能设计 (20) 5.6供配电及弱电 (20)

5.7绿化 (24) 第六章环境保护 (25) 6.1主要环境影响 (25) 6.2环境保护 (26) 6.3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及措施 (26) 6.4三废治理方案 (27) 第七章建筑节能 (28) 7.1设计依据 (28) 7.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 (28) 7.3给排水节能 (31) 7.4电气节能 (31) 第八章项目组织管理与人力资源配臵 (32) 8.1项目组织管理 (32) 8.2人力资源配臵 (32) 第九章安全运行与劳动保护 (34) 9.1编制依据 (34) 9.2劳动安全 (34)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与质量保证体系 (37) 10.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37) 10.2项目建设质量保证体系 (38)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0) 11.1估算范围 (40) 11.2估算依据 (40) 11.3编制方法 (40) 11.4投资估算 (41) 11.5资金筹措 (42)

文化活动中心设计

区文化活动中心设计 一、项目名称:文化活动中心建筑设计 二、建设地点:中国某市 三、项目概述 中国某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该市文化一条街的改造中拟建文化活动中心一座,为市民提供丰富的文化生活。建筑面积为6000M2。 四、用地概况 项目位于该市文化街与平安干道交叉口的东北地块,地段北侧为居住建筑,东侧为办公建筑。用地内有两棵古树须保留,该地段地势平坦。 五、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建筑覆盖率:不得大于40%。 (2)建筑高度:以二层为主,高度不大于9m,局部可以为三层,高度不大于12m。 2.规划建筑退让东侧用地边界不得小于7m,退让南侧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5m,退让西侧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2m,退让北侧用地边界不得小于7m,并且距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必须大于1:1.2。以上退让要求均包括规划建筑的底层踏步和悬挑部分的水平投影。 3.合理布置绿地、人流集散广场和地面临时停车场以及回车场地,在用地的西南角应留出不少于800m2的绿地。 4.规划设计应做好交通组织设汁,减少对校园交通的干扰。机动车出入口应设置在用地西侧北端,并距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30m。 5.配建停车位控制指标: 机动车泊位:不少于2辆/1000平方米; 自行车泊位:不少于50辆/1000平方米(不宜停在南、西干道口旁)。 六、建筑组成及设计要求 1.活动用房2360M2 (1)排练中心600 M2 1) 大排练厅240平方米(另附男女更衣2X16m); 2) 中排练厅160 M2 (另附男女更衣2X12 m): 3) 小排练厅100 M2 (另附更衣12平方米); 4) 储藏问32 M2。 (2)演出中心800平方米(含观众厅300座,0.8平方米/座,舞台、后台、门 厅、休息厅等); (3)音乐茶座200平方米(含服务问、小卖部): (4)展览中心600平方米(含展具储藏20平方米); 2.专业工作用房1120平方米 (1)文艺工作室100平方米; (2)美术工作室100平方米; (3)书法工作室100平方米; (4)文学工作室50平方米; (5)摄影工作室50平方米; (6)音乐工作室100平方米; (7)舞蹈工作室120平方米:

我家乡 上海 的变化

我家乡上海的变化 ——城市空间的历史变迁一.引言 上海作为我成长的地方,充满了我的回忆,还记得18年前的上海,那时的上海还没地铁,没有空调车,没有宝马,没有奔驰,一辆大众就可以让我们这群孩子羡慕很久。那时的上海除了市区的道路是柏油马路,其他的都还是烂泥路。那时的上海,除了大商场,几乎没有人家装空调。现在想想,那时的上海好像很落后。 可是如今的上海却大不一样啊,路上跑的都是名牌车,路都是柏油的了,家家都有空调。上海作为中国的一个金融中心,现在正以四个中心为目标,以世博会为契机,快速发展。谁能知道18年后的上海又是什么样呢? 二.上海的高度 上海在1843年开埠,那时的上海只是一个小小渔村,在南京条约中上海被迫被当做通商口岸,从此,上海踏上了历史的舞台。对于过去的种种事情在这里我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他太复杂,太久远。对于上海的高度,我想就从我小时候开始吧,记得在我一岁的时候,我家从虹口区搬到了现在的浦东新区,当时的浦东新区还是一片农田,我家住的是当时我们这一片唯一的两座公寓,在当时已经算是高楼了,旁边只有一层两层的平房,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听长辈们说,那时候总有一个放羊的哥哥带我出去玩,我想当时应该还能看见星星吧。 可如今的却已经大不一样了,仅仅过了17年,四周的田野已经被一片片的公寓所替代,6层楼高的住宅楼已经遍地都是,附近还有3个别墅区,可以说仅仅从我家附近就可以看出上海的高度变化。 再说说我家门前的马路吧,从前我家门前只有一条泥巴路,每到下雨天,路就不能走人,当夏天太阳很旺盛的时候,马路就开裂,有时候,风一挂,漫天飞舞的就是尘土,可以说门前的马路就是一个痛啊,但几年之后,当我开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门前的路开始了他的第一次翻新,巨大的工程车拉来了一车有一车的水泥,我好奇的站在马路边上生平第一次看见了水泥的原始形态,看着一车车的水泥倒在马路上,我第一次看见了水泥马路,之后几年陆陆续续有翻修了几次,知道如今的柏油马路。马路一年一年在翻新,见证这一切的我就感慨颇多了,以前的泥巴路是我童年时候游戏的场所,我和我的小伙伴常常在她上面玩耍,在她上面看蚂蚁,玩泥土,每次回家都是一身泥,那是快乐的时光啊。但当水泥马路来了之后,交通是方便了,环境是好了,可是却少了一份乐趣少了一份童真。上海的高度一天一天在增高,而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却一天一天得被大人们无情的占据,这也是我们值得思考的。 1.陆家嘴: 图 1 图 2 可以说在上海,高度最高的就是陆家嘴金融中心,“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是中国上海的主要金融中心区之一,位于浦东新区的黄浦江畔,面对外滩。整个金融贸易区总面积共有28平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收支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 区财政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国有土地出让预算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130份)

浦东新区国有土地 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建﹝2007)44号)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建﹝2007)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在浦东新区区域范围内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 价款。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实行基金预算,收支分离,专款专用,分级管理。 第四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平衡,不得编报赤字预算。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浦东新区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平衡和征收管理工作。包括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的汇 总、审核、平衡;土地出让资金安排使用;土地出让资金监督 管理。 区级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由财政局审核汇总后,纳入财政基金预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和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和 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公示 根据浦妇【2015】17号《浦东新区关于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过资格审查、交流展示竞选等环节,现将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候选班组和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5日—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候选班组和候选人有异议者,请向浦东新区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部反映。 联系人:张丽华张艳联系电话:68543652 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一: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公示名单 附件二: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公示名单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公示名单 (25个) 施君华浦东新区区府办公室管理科科长 庄贇浦东新区政协办公室专委会工作处主任科员

胡云华浦东新区党校经济教研室主任 杨华浦东新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叶玉妹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传统医学科主任 张欢浦东新区知联会专职干部 王琴英上海市浦东新区统计普查中心副主任 徐娟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魏军娜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董爱军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主任科员褚红燕浦东新区婚姻管理所离婚登记科科长 徐敏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实事部副科长 朱立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防管理署通讯科科长 蔡蓓倩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张扬路分中心受理二科 金镝浦东新区财政局财务会计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科长 徐晓洁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诉讼部律师 唐琴凤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主任检察官 姚俊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处副主任科员 吴清扬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金杨所监管组长 黄磷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颖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算中心主任 顾婧怡南汇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办公室团委负责人 施红上海市浦东新区气象局浦东气象台领班预报员 李建华上海用心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法人 顾文华浦东新区帼苑家庭服务社负责人 2015年度浦东新区巾帼文明岗公示名单 (93个) 浦东新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 浦东新区旅游会展服务中心旅游服务部 浦东新区浦南医院中医科 南码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护理组 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 浦东新区公利医院急诊科抢救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室 源深体育发展中心财务部 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物流教研组 洋泾中学语文教研组 浦东新区东南幼儿园中班教研组 上海市浦东新区物管中心宣桥房办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一分站 浦东新区航务署计划财务科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中心 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城市管理署党政办公室

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澄江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简介 澄江镇位于寻乌县北部30公里处,处于两省(福建、江西)三县(会昌县、寻乌县、武平县)交界,辖区总面积191平方公里,14个行政村、181个自然村,人口3.2万余人,1.8万亩耕地。 澄江镇由于人多地少,果树种植又有一定的时令季节性,致使各村群众一年中有一定的时间有一定的人员在家闲居。由于村民文化生活十分单调,科技知识匮乏,不仅严重制约村级产业发展增效,成为农民增收的颈瓶,同时还造成赌博、迷信等活动在农村难以杜绝,群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渴求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已经不仅仅是为了打发农闲时光,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利用农闲为自己充电,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利用科技发家致富的一种手段。由于澄江镇各村除农家书屋外暂时农民还没有学习和获取知识及有用信息的场所和途径,制约了我镇村级经济、文化的发展。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在各村建设一个文化活动中心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 今年初,中央文明办提出了在赣州试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国务院关于支持苏区振兴《若干意见》也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建议和要求,基层文化建设已经逐步纳入国家有关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使基层文化建设在被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同时,也获得了新的社会支点、发展动力和经济支持。

因此我镇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在全镇14个行政村,每村建有一个集文化活动、农民健身、科技培训为一体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设有图书阅览、电视机、VCD、乒乓球室及电脑、照像机等设备,规划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 该项目的实施,是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村乡风文明,能逐步缩小城乡文化差距,使农民群众能比较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对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该项目总体投资为420万元,其中活动室建设资金280万元,其他配套设施投资为140万元。整个项目将分步实施,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每年投资120万元,兴建4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5 年内完成14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为切实加强全镇村级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我镇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申报此项目。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是村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原则,文化室建设项目确实可行,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予以大力支持,促使这一建设项目早日付诸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审计局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审计局浦东新区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交基建审计 【发布部门】80903I002 【发布日期】2009.05.29 【实施日期】2009.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审计局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的通 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功能区域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已经同意浦东新区审计局制订的《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浦东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2001年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稽查,是指由新区审计部门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审计方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过程以及主要环节的检查活动,旨在通过及时、有效的监督,在项目建设全过程形成必要的制约机制。 第三条列入新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全额或部分使用新区政府预算内财力、预算外财力、政府融资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稽查。 第四条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新区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稽查时,应当确定建设单位为被稽查对象。 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定审计程序对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动拆迁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事项进行审计稽查。 第五条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及《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稽查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红岗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文化活动中心是我区群众文化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长期以来在活跃区内文化生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解决我区文化活动中心无房和面积不达标问题,改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要按照“四个结合”和“二个统一”的要求组织实施。“四个结合”即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相结合,与红岗区建设规划相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相结合,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体育健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建设工程相结合。“二个统一”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二、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文化活动中心是公益性文化设施,选址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文化活动中心设在五个街道或社区。 (二)面积标准。根据各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

制宜,结合实际确定面积,本方案所确定的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规模应不低于200平方米。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的街道(社区)可根据有资金的情况适当扩大面积。 (三)功能布局。文化活动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文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用房。 室外基本功能空间(文化活动广场)应当包括:篮球场、健身场地、露天舞台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500~2000平方米。文化活动中心室外部分属指导性和规划性标准,可利用辖区内原有的活动场地。 (四)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影视灯光音响设备、书刊资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乐器、体育活动健身器材等。 三、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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