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浙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造价员资格证》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工作,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本省造价员管理制度;

(二)负责统一编制培训教材、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

(三)制订造价员继续教育计划;

(四)组织部署全省造价员验证工作;

(五)监督检查造价员从业行为和管理机构自律管理行为;

(六)负责造价员资格证章的管理;

(七)负责造价员计算机网络管理。

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照本实施细则负责辖区内造价员管理工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对全省造价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同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造价员自律管理。

第四条本省造价员资格报考、变更、验证、注销、信用档案等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以下简称“造价员管理系统”)。

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

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全省统一专业和考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第六条本省造价员资格分为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四个专业。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案例)两个科目。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按专业不同分为《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和《园林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四个科目。

第七条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年龄在60周岁(以本年度考试日期为准)以下,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一)工程造价专业、建筑经济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一年;

第八条具有工程造价、建筑经济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

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或申请增项专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

第九条报考造价员资格全省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到“浙江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d14886554.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后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在杭省(部)属单位的考生直接到省造价管理总站报名确认。

第十条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代替本人学历证书;申请免试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两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

本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按行政区划设立十二个市级考区和一个省直考区。考试合格者,统一发放全国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造价员自律管理

第十一条造价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接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协会对从业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造价员应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并可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造价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

第十三条造价员应当在本人承担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字,并加盖造价员专用章,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造价员应自觉接受以下自律规定:

(一)应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

(二)与委托人有厉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三)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造价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与本人取得资格专业不符的工程造价业务;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业或转借专用资格章;

(三)由于造价员本人从业行为过错给单位、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第十六条造价员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以欺骗、作弊的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私自涂改资格证书;

(二)在从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以造价员或者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

(四)违反法律、法规、政府计价规定和诚信原则编制工程造价文件;

(五)故意泄露从业过程中获取的当事人商业和技术秘密;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建立造价员信息查询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造价员在从业活动中的不良行为,经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取证查实后,将基本事实、处理结果记入造价员信用档案。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媒体和省、市造价信息网“造价员管理系统”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

第十八条由于造价员本人从业行为过错或本人从业行为给单位、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价员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经查实,由省级造价管理协会报省级造价管理机构记入不良行为或注销其造价员资格证。

第十九条信用档案记录和公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事实经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协会两人以上的调查核实,并取得必要的证据;

(二)记入档案前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本人;

(三)记入档案需经本级造价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需要公示的记录,应视情节轻重确定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不低于三个月,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章资格变更

第二十条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因单位名称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者将视做自动放弃造价员从业资格。造价员申请资格变更,需同时递交书面及网络申请。

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分为省内变更、跨省变更。

第二十一条省内变更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内变更:申请人登陆“浙江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d14886554.html,)造价员管理系统”,将个人变更事项输入系统,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同时根据提示将变更申请表下载打印,然后携带经原、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

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变更表等书面资料到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变更核准后,由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专用章收回后重新制作。

(二)跨市变更:申请人登陆“浙江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d14886554.html,)造价员管理系统”,将个人变更事项输入系统,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同时根据提示将变更申请表下载打印,然后携带经原、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变更表等书面资料先到转出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申请人再携书面资料到转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转入核准后,转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收回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统一到省造价管理总站办理跨市变更手续,经省造价管理总站核配新的资格证号后,重新打印资格证书,并制作新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造价员办理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及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四)本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一张(仅对跨市变更);

(五)人事档案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受聘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第二十三条本省造价员因工作调动需要换发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

员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者,申请人应登陆“浙江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d14886554.html,)造价员管理系统”,将个人变更事项输入系统,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同时根据提示将变更申请表下载打印,经原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在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持下列资料到省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办理转出手续:(一)《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跨省转出申请表》(一式三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专用章;

(三)申请人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及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

省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同意后,在造价员跨省转出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注销其在本省的造价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持有外省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者,转入本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申请人需先持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转出手续、造价员资格证书,到转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转入核准后,转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收回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后统一到省造价管理总站办理跨省变更手续,经省造价管理总站核配新的资格证号后数据入库,重新打印资格证书,并制作新专用章。

申请跨省或行业变更的造价员,原资格证的专业需符合本细则规定专业,并参加本省计价依据应用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

第二十五条外省转入造价员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跨省转入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请人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人与调出单位的解聘证明及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申请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一张;

(八)人事档案代理协议、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及近期缴费凭证;

(九)省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工作业绩。

以上复印件均须查验原件,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第二十六条造价员工作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在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变更申请表、造价员证章和工商管理机构出具的变更核准文件到属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并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加盖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专用章收回后重新制作。

第二十七条造价员学历、技术职称或单位地址发生变更,应在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携变更申请表和相关原件到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造价员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电子信箱发生变更,应及时在造价

员管理系统自行更新。

第二十八条造价员变更每月办理一次,变更申请人可在每月21~25日(节假日除外)向属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造价员变更后,在一年(十二个自然月)时间内不再受理第二次工作单位变更。若因原单位倒闭、分立、合并或更名,申请人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后,不受此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造价员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调动手续或原单位确属关、停、并、转的,由本人书面报告并提供有关依据,经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向原单位确认情况属实并签署意见,提交了现单位聘用协议书(合同书),可免盖调出单位的公章。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于每月26日~30日将所属辖区变更人员名单汇总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集中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因造价员办理单位变更,导致原单位达不到现有资质标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30日内整改到位,整改期满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应重新申请资质,企业拒不重新申请的,由造价管理机构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

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的人员,需注册在同一单位,从业单位不一致的,视作同时在两家单位从业。

第五章资格暂停及注销

第三十一条造价员脱离工程造价工作岗位,或其他特殊原因可申请暂停从业。

申请暂停从业的人员,按照《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停从业

申请表》格式填写暂停从业申请,携申请书(一式二份)、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印章向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市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报省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报批手续,省造价管理机构收回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第三十二条暂停从业的人员在一年以后可申请恢复从业资格,按照《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恢复从业申请表》格式填写恢复从业资格申请,携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向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市造价管理机构申报,市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报省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报批手续。

申请恢复从业资格时,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在证书有效期内恢复从业的,应按原有效期办理手续,超过有效期恢复从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验证手续,填写《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变更从业单位的,应按有关规定一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人员,除本实施细则规定予以注销资格的情形外,由于其他原因,本人也可以申请办理注销资格。造价员从业资格注销后,不再受理恢复从业申请。

注销资格办理程序:本人提出书面注销申请,经原从业单位盖章后,携《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销从业申请表》(一式二份)、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印章及相关材料向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市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市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合格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资料报省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报批手续,省造价管理机构收回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第六章继续教育

第三十四条继续教育是指提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掌握新方法所进行的业务培训、专业教育等。

造价员应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每三年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30学时。

第三十五条造价员继续教育采用以下形式:

(一)参加省、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组织的有关工程造价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每小时计1学时;

(二)参加部、省级以上相关知识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每小时计1学时;

(三)参加大专院校有关工程造价专业的课程进修,每小时计1学时;

(四)在市级造价专业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每篇计5学时;省级以上造价专业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每篇计10学时;

(五)参与市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组织的计价依据编制工作,计10学时;

(六)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学时,可计为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

第三十六条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协调。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在杭省(部)属企业造价员的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学时认定,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内造价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和学时认定。省造价管理协会和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应将组织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并将学习结果记入造价员档案。

第七章证章管理和验证

第三十七条造价员资格证由中价协负责监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证书及专用章的制作。

第三十八条造价员资格证编号由11位字符组成:

第1、2位为汉字“浙”;第3~4位为发证年份的后两位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5~6位为市代码,其中第5位为阿拉伯数字“0”,第6位按市汽车牌号上的大写英文字母A、B、C、D……编排;第7~11位为全省流水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三十九条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安装;市政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园林。

第四十条本省造价员专用章规格为长50mm、宽25mm矩形,共分成五行,第一行为造价员专用章名称,第二行为姓名,第三行自左至右分别为证号和专业,第四行为造价员从业单位,第五行为印章有效期。

专用章的颜色为蓝色光敏印,姓名的字体为宋体小四,其余为宋体小五。

第四十一条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应由本人保管。证书或专用章遗失,本人需在市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申请补办,并携《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章)遗失补办申请表》和遗失启事到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补办手续,市造价管理机构每月26日~30日集中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重新制作证书或专用章,补办的资格证书延用原资格证书编号,证章上添加补办字样。

第四十二条造价员资格证每三年进行一次验证。验证工作由省造价

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十三条验证的内容为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业绩、继续教育情况、从业行为、职业道德等。

第四十四条造价员验证需在网上管理系统申请,并携下列书面资料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办理验证:

(一)《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

(二)造价员资格证;

(三)近三年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查验原件);

(三)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查验原件)。

第四十五条验证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注销资格证三种。合格者由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栏内盖“XX年度验证合格”印和公章,并重新制作资格印章。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改正:

(一)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

(二)到期未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第四十七条限期整改名单将在指定的网站予以公告。限期整改的期限为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未通过验证,应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一)近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二)已丧失工作能力或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四)近三年内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两起及以上不良信用行为记录的;

(五)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六)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同时以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的;

(七)验证不合格且未达到限期整改要求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应按章管理,秉公办事。若有违规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应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本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实施细则由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实施细则执行前我省已有的规定与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附表1.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

附表2.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表3.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

附表4.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

附表5.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跨省变更)

附表6.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汇总表

附件7.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停从业申请表

附件8.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恢复从业申请表

附件9.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注销从业申请表

附表10.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

附表11.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汇总表

附表12.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章遗失补办申请表附表1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

(年度)

注:符合免考“工程造价管理”条件的人员需在“免考条件”栏中注明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档案号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号。持有外省(市)、专业部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有效证书原件(验后归还)和复印件。

附表2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市年度专业

可修改编辑

2、本表也适用于考生单位上报。

可修改编辑

附表3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

(市内变更)

附表4

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申请表

(省内跨市变更)

(完整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附件1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说明: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一、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 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 (单位学员) 甲方:送培医院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培训专科: 学历: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送培时间: 丙方:培训基地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国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要求和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经考核合格,丙方:招收乙方: 为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期自年月至年月共计个月。为保证培训质量,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培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三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到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乙方在培训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乙方召回或干扰培训活动;如有特殊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基础上,经主管单位批准同意,乙方需与丙方签订延缓、终止培训协议后,乙方方可离开丙方。 2、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安排乙方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执业注册地点变更手续。 4、培训期间,乙方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仍由甲方管理。 5、培训期间,甲方应按月为乙方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不得以派出培训等为借口,停止发放乙方工资、停止缴纳相关保险费用,或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6、培训结束后,甲方需接收乙方回到本单位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愿到丙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保证如实向丙方提供个人信息与相关资料。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完成培训和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脱离培训,或未经批准自行脱离培训的,视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并追缴已发放的培训补助。 3、培训第一年度末乙方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丙方可视情况延长培训时间,并保留停发培训补助的权利。培训两年内乙方须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

浙江省劳动合同范本(官方范本)

浙江省劳动合同范本(官方范本)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

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元。 乙方月工资为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建设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人工费用,客观地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是推进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改革进程,逐步完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动态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评定合理的人工成本。 本办法是本省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建筑、房屋修缮、人防工程测算、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依据,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也是计算建设工程人工费用的参考依据。 二、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发布 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实行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分工负责、分级发布。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季测算本市行政区域内适用的建设人工市场信息价格,并在当地《工程造价信息》和造价信息网上以文本形式发布,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同时于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将测算结果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现行的政策和规定,制定本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统一测算、发布和使用办法,汇总各市测算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 三、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组成和测算 人工市场信息价(工日单价)指建筑安装等生产工人在测算期,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内包括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月计薪天数调整为21.75天,人工市场信息价(工日单价)换算成月工资后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1.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组成 (1)工资总额 指建筑安装生产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三部分。

浙江劳动合同范本(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8267 浙江劳动合同范本(完整版)

浙江劳动合同范本(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写明。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

辽宁省劳动合同模板

省劳动合同本 合同编号: 甲方: 联系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职务: 乙方:性别:年龄::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合同期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在试用期,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2.乙方在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3.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4.乙方在试用期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 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工作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门,担任 _______ 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为:,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 作适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 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 全部或者部分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 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5首用浙江省公路统一用表(JS)101-226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检测、记录日期 施工放样示意图: 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检测、记录日期 交桩示意图: 控 制 水 准 点 记 录 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仪器型号 测量 日期 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成像度 测点桩号序号后视仪高前视高程设计高程沿需调整备注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仪器型号 测量 日期 年月日星期天气气温℃成像度 测站目 标 竖 盘 位 置 后视 平均读数角值平均角值备注ⅠⅡ 。′〃′〃。′〃。′〃。′〃 承包人自检说明:监理检评: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平整度现场检测记录表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路(JS)105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日期 分部工程桩号、部位检测、记录日期 本项目为层,平整度最大间隙(h)规定值为㎜。 检测桩号 幅 别超过规定值点数 起讫 1 2 3 4 5 6 7 8 9 10 现场监理日期施工负责 人日期 质检员 日期 施工员 日期

浙江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浙江造价信息网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 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 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 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可以。 6.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 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 7.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 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2018浙江省劳动合同范本最新版

浙江省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3、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浙江省。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协商变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_小时,每周不超过_______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4、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小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_______,并不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合同管 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01.13 【实施日期】2015.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省厅于2014年10月24日下发了《关于启用劳务派遣合同文本的通知》(辽人社〔2014〕258号),对全省劳务派遣合同文本进行了规范统一。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现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新签和续签劳动合同的,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务派遣示范合同文本,如使用其他文本,不予以劳动用工备案,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劳务派遣示范合同文本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13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住所: 注册地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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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信息价 来源:浙江造价通工程造价信息网 概述:造价通网站浙江信息价,是参考建筑材料政府造价部门发布的建材市场指导价,涵盖了各种建筑材料信息价。 标签:浙江信息价,浙江信息价下载,浙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编者按:造价通——全国最大最权威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平台!拥有多项研发技术专利与数据系统处理技术的专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 50851-2013)的参编单位和唯一数据提供方。借助全国建设行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与支持,其平台运营提供的信息价(与政府单位发布的信息价同步)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价格查询账号查询密码平板玻璃3mm国产白色m2 260 zjtcnzh c1969429 平板玻璃5mm国产白色m2 273 zjtcnzh c1969429 平板玻璃6mm国产白色m2 283.4 zjtcnzh c1969429 平板玻璃8mm国产白色m2 306.8 zjtcnzh c1969429 平板玻璃10mm国产白色m2 345.8 zjtcnzh c1969429 平板玻璃12mm国产白色m2 512.2 zjtcnzh c1969429 32型国标钢窗包窗花、包普通镀锌小五金m2 564.2 zjtcnzh c1969429 塑料豪华平开塑料 60系列m2 819 zjtcnzh c1969429 门 塑料豪华平开全玻 60系列m2 806 zjtcnzh c1969429 塑料门 豪华平开半玻塑料 60系列m2 850.2 zjtcnzh c1969429 门 豪华百叶门60系列m2 845 zjtcnzh c1969429 华丽整板塑料门60系列m2 668.2 zjtcnzh c1969429 华丽整板塑料门110系列m2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华丽百叶塑料门60系列m2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华丽百叶塑料门110系列m2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塑料天花板板宽200mm中空板厚9mm m2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预制管桩Ф400×97m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预制管桩Ф500×100m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C35预制钢筋混凝 Ф340个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土桩头 C35预制钢筋混凝 Ф480个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土桩头 玻璃砖(凸面) 310×322-25×50 m2 查看价格zjtcnzh c1969429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5: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 (示范文本)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二年十月

附件5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 劳务合同编号: 工程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段: 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包人或专项工程分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合作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地点和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和范围 1.3劳务内容和方式: 1.4劳务人员数量共计______ 。其中,技工_________ ,普工 _______ 人(劳务 人员工种及花名册附后)。 2.劳务及管理费的结算支付 2.1本合同劳务费用采用计件形式。计件单价和暂估数量见《劳务计价清单》(附表1)。劳务费用中的结算工程量按每月得到监理和业主签认计量的工程量为准。 2.2上述计件单价为乙方完成上述工程内容及其附属、辅助工作及缺陷修复工作所发生的所有人工费、乙方自有机械设备费、除甲供外的零星材料、管理费、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2.3劳务计价清单未涉及的工程内容,或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按计日工结算。计日工单价根据发生时的市场价由双方商定。 2.4本合同计件单价不含甲方提供的材料费用和机械设备费用,但含税金,税金

辽宁省新编劳动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125-46 辽宁省新编劳动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辽宁省新编劳动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县(区) 乡(镇) 村(街) 号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甲方企业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岗位,为 工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其中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和防护设施。 四、劳动报酬

浙价服〔〕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 发布时间:2010-8-11 8:35:29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省建设厅: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从事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项目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见附件1),其他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基准收费标准按附件1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低于经营成本的原则协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三、积极推行按服务时间计费的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工日费指导标准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定和公布,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指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指定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并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得在标价外擅立项目乱收费。 六、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1〕262号)和《关于建设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1〕285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21新版浙江省劳动合同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firs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violated, the contract is evidence that the other party seeks justic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浙江省劳动合同

2021新版浙江省劳动合同合同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下载后可以修改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试用期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 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费率:‰ 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 一、投资估算 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2、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3、对审核有问题的概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 4、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清单审核 1、根据施工图纸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清单计价指引、设立项目编码、确定计量单位、描述项目特征;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参照相关的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

浙江省劳动合同范本

浙江省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浙江省诸暨市远妮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远仪 所有制性质: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霞俞村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元。 乙方月工资为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红砖厂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红砖厂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红砖厂 乙方:砖厂所有管理和劳动人员 第一条:甲方:红砖厂 法人代表: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一、成品红砖加工组 1、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乡柴木沟村人 2、装窑工:辽宁省建昌县汤神庙乡人,等12人 3、出窑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5人 4、码窑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6人 5、堵门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6、上煤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共一人 二、半成品红砖加工组 1、半成品红砖加工组管理主任: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2、扒土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3、对滚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4、杂质工:辽宁省建昌县人。 5、粉煤工: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人。等2人

6、二刀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等2人 7、打手沙工:辽宁省建昌县魏家岭人。 8、码坯工: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0人 9、开电动拉水坯工: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0人 10、扒煤工:辽宁省凌源人。 三、护架组 护架组管理主任: 护架组工人:辽宁省建昌县人。等14人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XX年3月生效,至砖厂生产年度结束为止。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的劳动报酬。 成品和半成品管理主任分别是xx和ggg。二人实行年薪制,年薪三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中的年薪是只从XX年3月工人进厂生产开始到本年度生产结束为止的所产生的工资。 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月发放和年终结清办法。即从三月份开始按照每月三千元发放,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5日,本年度生产结束当日,甲方应把未发放完的三万元余款一次性发给二位管理主任。 二、成品红砖加工组工人的劳动报酬 工资数额 1、装窑工:实行计件工资。每装一万块砖坯,甲方应

浙江省劳动合同模板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写明。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邮编:

户口所在地: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2.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元。 3.甲方因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间甲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5.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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