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生化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章制度

理生化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章制度
理生化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章制度

理生化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规章制度

做好有毒、有害废液、废旧化学品(以下称废固)处理是绿色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真正意义上的绿色校园的必要条件之一。为将本校在教学实验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废液、废固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符合环保标准,现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理生化实验室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其中自燃、遇湿易燃物品应埋在沙子里。实行危险品库双人双锁管理。

二、学生实验前,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实验的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生预习实验内容。

三实验时,严格规定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如发现违章操作要及时制止,教育学生养成严禁的科学态度,认真做好每个实验。

四在实验过程中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能随意丢弃有毒、有害废固,不能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要统一收集储存,有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五实验结束后组织学生整理和清洁实验用品,对于实验中用到的有毒、有害、易燃和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处理方法如下:

1.有毒药品:实验后及时收回,称量药品的剩余量并记录,退回危险品库保存。

2. 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废液中浓度高的应集中贮存,贮存到一定数量后,由学校交环保部门处理;浓度低的废酸、废碱液需经中和处理后

达到排放标准即可排出。用于回收的废液的容器应分类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3. 对于实验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化废为宝。无法利用的废渣严禁随意乱扔,要定点存放,专人负责。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4.对于有机易燃、易爆药品和无机强氧化剂药品,处理时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做到无污染、不外流。

为了建立绿色的环境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望各部门按制度执行。

实验室常见事故的应急措施..

实验室常见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实验室内常见危险品 实验室事故有很多源于室内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实验室常见危险品有:1、爆炸品:具有猛烈的爆炸性。当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如:三硝基甲苯(TNT),苦味酸,硝酸铵,叠氮化物,雷酸盐及其它超过三个硝基的有机化合物等。 2、氧化剂:具有强烈的氧化性,按其不同的性质遇酸、碱、受潮、强热或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等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的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氯酸及其盐、高锰酸盐、重铬酸盐,亚硝酸盐等。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气体压缩后贮于耐压钢瓶内,使都具有危险性。钢瓶如果在太阳下曝晒或受热,当瓶内压力升高至大于容器耐压限度时,即能引起爆炸。钢瓶内气体按性质分为四类: 剧毒气体,如液氯、液氨等; 易燃气体,如乙炔、氢气等; 助燃气体,如氧等; 不燃气体,如氮、氩、氦等。 4、自燃物品:此类物质暴露在空气中,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产生热量,使其温度升高到自燃点即能发生燃烧。如白磷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产生高热,并放出易燃易爆气体,引起燃烧爆炸。如金属钾,钠,电石等。 6、易燃液体:这类液体极易挥发成气体,遇明火即燃烧。可燃液体以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根据,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闪点在45℃以下的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的称为可燃液体(可燃液体不纳入危险品管理)。易燃液体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 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以下(包括28℃)。如乙醚、石油醚、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二硫化碳、硝基苯等。 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9-45℃(包括45℃)。如煤油等。 7、易燃固体:此类物品着火点低,如受热,遇火星,受撞击,摩擦或氧化剂作用等能引起急剧的燃烧或爆炸,同时放出大量毒害气体。如赤磷,硫磺,萘,硝化纤维素等。 8、毒害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中毒甚至死亡。如:汞和汞盐(升汞、硝酸汞等)、砷和砷化物(三氧化二砷,即砒霜)磷和磷化物(黄磷,即白磷,误食0.1 克黄磷即能致死) 、铝和铅盐(一氧化铅等)、氢氰酸和氰化物(HCN,NaCN ,KCN)、以及氟化钠、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等。有毒气体,如醛类、氨气、氢氟酸、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铬酸等。 9、腐蚀性物品:具强腐蚀性,与人体接触引起化学烧伤。有的腐蚀物品有双重性和多重性。如苯酚既有腐蚀性还有毒性和燃烧性。腐蚀物品有硫酸、盐酸、硝酸、氢氟酸、氟酸氟酸、冰乙酸、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氨水、甲醛、液溴等。 10、致癌物质:如:多环芳香烃类、3 ,4 - 苯并芘1 ,2- 苯并蒽、亚硝胺类、氮芥烷化剂、α- 萘胺、β- 萘胺、联苯胺、芳胺以及一些无机元素、As、Cl 、Be 等都有较明显的致癌作用,要谨防侵入体内。 11、诱变性物品:如溴化乙锭(EB),具强诱变致癌性,使用时一定要戴一次性手套,注意

实验室有毒试剂

身边有毒有害的试剂2014-07-31 13:45 来源:丁香园点击次数:2132 关键词:有毒有害试剂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无机酸和无机碱的腐蚀性,并能够有意识地加以防护;通常情况下,也并不会发生误食的事件,因此我们着重提醒经呼吸道吸收和皮肤接触吸收的毒性物质。其中部分操作,除了手套,还要戴上护目镜。没有列出并不一定说明该物质是安全的,因为目前我们所能够了解的还很有限。 苯甲基磺酰氟(PMSF):是一种高强度毒性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它对呼吸道黏膜、眼睛和皮肤有非常大的破坏性。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致命。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使用。在接触到的情况下,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或皮肤,已污染的工作服丢弃掉。注意:PMSF在碱性,在室温存放数小时,即失活,可安全丢弃。 甲醛:有很大的毒性并易挥发,也是一种致癌剂。很容易通过皮肤吸收,对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和损伤作用。避免吸入其挥发的气雾。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始终在化学通风橱内进行操作。远离热、火花及明火。 丙烯酰胺(未聚合的)、N ,N′‐亚甲基双丙烯酰胺:具有神经毒性,可通过皮肤吸收及呼吸道进入人体。在搬运和使用中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如防毒服,防毒口罩及防毒手套等。聚丙烯酰胺无毒,但由于可能含有未聚合的物质故仍应谨慎对待。 二硫苏糖醇(DTT):很强的还原剂,散发难闻的气味。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当使用固体或高浓度储存液时,戴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过硫酸铵:对黏膜和上呼吸道组织、眼睛和皮肤有极大危害性。吸入可致命。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安全眼镜和防护服。始终在通风橱里操作,操作完后彻底洗手。 溴乙啡啶( EB):强致突变剂,有毒性。避免吸入粉末和蒸汽,现已有可代替的核酸燃料Goldview 等,建议实验室取缔。含此物质的废液处理请参考相关书籍。 十二烷基硫酸钠(SDS):有毒,是一种刺激物,并造成对眼睛的严重损伤的危险。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损害健康。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不要吸入其粉末。 X‐半乳糖(X‐gal):对眼睛和皮肤有毒性。应注意,X‐gal溶液以DMF为溶剂,该物质刺激眼睛、皮肤和黏膜。慢性吸入可导致肝、肾损害。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TEMED:强神经毒性,防止误吸,操作时快速。易燃,存放时密封,远离热源、火花。 Triton X-100 :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和灼伤。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害。戴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乙酸(高浓度):使用要非常小心,吸入、摄入或者皮肤接触都可能造成伤害,在通风橱内操作。 氯仿( CHCl3 ):致癌剂,有肝肾毒性。长期慢性吸入可导致危及胎儿健康。有挥发性和刺激性,在通风橱内操作。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2日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四条 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 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预防、控制、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 或者淘汰有关职业中毒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加强对有关 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有关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 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第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 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 即作出处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监督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实验室有毒试剂

精心整理 实验室有毒试剂 免疫组化: 甲醛(致癌) 二甲苯(致癌) TritonX-100(有毒) DAB DEPC 苯酚(DMSO EB PMSF SDS TEMED (N,N,N',N'-四甲基乙二胺,强神经毒性) 丙烯酰胺(中等神经毒性) 过硫酸铵(有毒)叠氮钠(NaN3,有毒) DTT(二硫苏糖醇,很强的还原剂) 放射线(可能用到,致突变)

细胞: 逆转录病毒(这个不用说了,想想HIV…) Giemsa(吉姆萨染料,有毒) 其余可能接触有毒物质: 三氯乙酸、冰醋酸、苯、四氯甲烷、氰及氰化物、氟化氢、硫化氢、高氯酸、有机 DMSO DMSO 质变性 DMSO是毒性比较强的东西,用的时候要避免其挥发,要准备1%-5%的氨水备用,皮肤沾上之后要用大量的水洗以及稀氨水洗涤. 最为常见的为恶心、呕吐、皮疹及在皮肤、和呼出的气体中发出大蒜、洋葱、牡蛎味。 吸入:高挥发浓度可能导致头痛,晕眩和镇静。

皮肤:能够灼伤皮肤并使皮肤有刺痛感,如同所见的皮疹及水泡一样。若二甲基亚砜与含水的皮肤接触会产生热反应。要避免接触含有毒性原料或物质的二甲基亚砜溶液,因其毒性不为人所知,而二甲基亚砜却可能会渗入肌肤,在一定条件下会将有毒物质代入肌肤。 吸收:吸收危险性很低。 2.EB: DNA。 胶中 嵌入 ) 溴化乙锭是强诱变剂,具有高致癌性!会在60-70度是蒸发(所以最好不要在胶太热的时候加,或者应该加到液体里,0.5ug/ml,染色半小时)(当EB加得过多时,也可以在室温用水将已染色的凝胶浸泡20min以降低未结合的EB引起的背景荧光)。溴化乙锭溶液的净化处理:由于溴化乙锭具有一定的毒性,实验结束后,应对含EB 的溶液进行净化处理再行弃置,以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的原辅料有害物质的控制,通过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防止原辅料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防止在使用、贮存、废弃化学品等过程中对产品质量安全产生不良的影响,控制半成品和成品中的毒有害物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的采购、化学品采购及使用、贮存到废弃的全过程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辅料、化学品的购买。 3.2仓库负责可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贮存、收发。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在用化学品贮存管理,负责化学品废弃的收集管理,保证正确使用化学品。 3.4质检部负责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辅料、化学品的验收对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4.控制程序 4.1公司使用可能性含有毒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种类。 4.1.1公司使用的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包括涂料、电镀后的五金材料、粘合剂等。 4.1.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消毒剂、清洁剂、熏蒸药品、杀虫剂、鼠药等。 4.2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及化学品的采购 4.2.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4.2.2公司使用的化学品根据实际的需要,报质检部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采购。采购过程中,应要求供方在运输供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具有防止泄露、倾倒等预防措施。 4.3采购部对含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品的验收 4.3.1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验收应查验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并至少每年一次要求供提供由资质机械出具的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合格报告。 4.3.2化学品的验收 应要求供方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并有明显的标识。 4.4对使用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原辅料的成品的检测。

有害物质的管理办法

有害物质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产品符合环境标志的要求,从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2.0范围﹕ 针对已供货给我司的所有物料供应商,(只指生产用物料,不含用于办公类的物料) 3.0定义: 原材料生产商:有独立生产能力,将其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材料提供给我司的供应商。 原材料销售商:不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只是代理销售其它厂家生产的产品的供应商。 4.0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 4.2研发部:负责对供应商样品确认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确认与管控。 4.3品质部:根据对供应商来料进行相应的确认和检查。 5.0管理办法﹕ 5.1供应商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管控的一般要求: 5.1.1所有原材料供应商除了满足我司相关质量、技术要求外,必须承诺配合我司达到相应的环境要求和有毒有害物质限制要求。作为我司原材料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与我司签订相应的《RoHS保证协议》,以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 5.1.2采购部需引导和推进供应商导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引导供应商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获得环境认证的供应商。 5.1.3先前已与我司签订了《RoHS保证协议》的供应商,可以继续保持,并要求供应商将其提供给我司的原材料,出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对相应有害物质的检测合格的对应报告书(如:SGS报告)。 5.1.4原则上,采购部需要求供应商每年提供其最新的检测报告给我司备查,并将供应商提供的最新检测报告备份给质量部作为来料检查核对的依据。 5.1.5对于原材料销售商,可以接受其提供的由原始生产厂家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书(如:SGS报告)。 5.1.6对于某些的供应商(如:唯一供应商、品牌供应商或海外供应商等)或某些原材料销售商,由于某种特定原因,没有与我司签订《RoHS保证协议》或未能提供、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书的,采购部需要整理出相应的供应商目录,其中包括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名称、并注明未签订协议、未提供检测报告的原因,报公司备查,并由研发部、品质部、采购部联合对这些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的符合性,作出对应的处理办法。 5.1.7所有供应商提供给我司的协议文本必须加盖其单位公章。 5.2供应商原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 5.2.1研发部在样品确认阶段需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的材质、有毒有害物质的符合性进行资料验证,必要时可以送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检测。 5.2.2品质部对来料是否贴有RoHS标识,该供应商是否有最新的SGS等检测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送样到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检测以核实其资料的准确性。 5.2.3对于未与我司签订协义或未提供检测报告的物料,质量部上报公司批准后,定期送样到有资质的相应测试机构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测,以达到符合相应的要求。 5.2.4若在样品确认过程、来料检查、送样外测等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我司要求的,由采购部按相应协议对供应商进行责任承担追讨。 6.0记录 6.1《RoHS保证协议》 6.2《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保证协议》以上6.1、6.2协议由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并保存到供应商取消资格时为止,上述协议签订后需Copy给质量部保存备查。

实验室常见有毒物质

实验室常见有毒物质,请大家防犯! (1) Tris 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2) 氨基乙酸: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避免吸入尘埃。 (3) X-半乳糖(X-gal):对眼睛和皮肤有毒性。使用粉剂时遵循常规注意事项。应注意的是,X-gal 溶液是在一种有机溶剂(DMF)中制备的。 (4)β-半乳糖苷酶:有刺激性,可产生过敏反应。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5)苯二胺: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6)苯酚:有剧毒性和高度腐蚀性,可致严重烧伤。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在通风橱内操作。若有皮肤接触药物,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和水清洗,不要用乙醇洗。 (7)苯甲基磺酰氟化物(PMSF):为一有剧毒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对上呼吸道的黏膜、眼睛和皮肤有极大损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万一眼睛或皮肤接触到此药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丢弃被污染的衣物。 (8)苯甲酸: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 (9)苯甲酸苄酯: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避免接触眼睛。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10)苯乙醇: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远离火源、火花和明火。 (11)丙烯酰胺(未聚合的):为一种潜在的神经毒素,可通过皮肤吸收(有累积效应)。避免吸入尘埃。称量丙烯酰胺和亚甲基双酰胺粉末时,戴好手套和面罩,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聚合的丙烯酰胺是无毒的,但是使用时也应小心,因为其中可能喊有少量未聚合的丙烯酰胺。 (12)蛋白酶K: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13)碘化丙锭: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刺激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可诱导突变并可能致癌。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在通风橱内小心操作。 (14)碘乙酰胺:能碱基化蛋白质上的氨基,从而影响抗原的氨基酸序列分析。有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勿吸入尘埃。 (15)叠氮化钠:有剧毒性,可阻断细胞色素电子转运系统。含此药物的溶液要明确标记。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并小心使用。此药品为氧化剂,故保存时要远离可燃物品。 (16)多聚甲醛:有剧毒。易通过皮肤吸收,并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严重破坏性。避免吸入尘埃。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多聚甲醛是甲醛的未解离形式。 (17)3,3’-二氨基联苯胺四氢氯化物:为一种致癌剂,操作时要非常小心。避免吸入气体。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18)二甲苯:可燃,高浓度有麻醉作用。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始终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常见有毒试剂

1.DMSO: DMSO是二甲基亚砜,用途广泛。用作乙炔、芳烃、二氧化硫及其他气体的溶剂以及腈纶纤维纺丝溶剂。是一种即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剂的极为重要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对皮肤有极强的渗透性,有助于药物向人体渗透。也可作为农药的添加剂。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化学试剂。 DMSO也是一种渗透性保护剂,能够降低细胞冰点,减少冰晶的形成,减轻自由基对细胞损害,改变生物膜对电解质、药物、毒物和代谢产物的通透性。 但是研究表明,DMSO存在严重的毒性作用,与蛋白质疏水集团发生作用,导致蛋白质变性,具有血管毒性和肝肾毒性。 DMSO是毒性比较强的东西,用的时候要避免其挥发,要准备1%-5%的氨水备用,皮肤沾上之后要用大量的水洗以及稀氨水洗涤. 最为常见的为恶心、呕吐、皮疹及在皮肤、和呼出的气体中发出大蒜、洋葱、牡蛎味。 吸入:高挥发浓度可能导致头痛,晕眩和镇静。 皮肤:能够灼伤皮肤并使皮肤有刺痛感,如同所见的皮疹及水泡一样。若二甲基亚砜与含水的皮肤接触会产生热反应。要避免接触含有毒性原料或物质的二甲基亚砜溶液,因其毒性不为人所知,而二甲基亚砜却可能会渗入肌肤,在一定条件下会将有毒物质代入肌肤。 吸收:吸收危险性很低。 2.EB:EB(Ethidium bromide,溴化乙锭) 溴化乙锭是一种高度灵敏的荧光染色剂,用于观察琼脂糖和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的DNA。溴化乙锭用标准302nm紫外光透射仪激发并放射出橙红色信号,观察琼脂糖凝胶中DNA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荧光染料溴化乙锭进行染色,溴化乙锭含有一个可以嵌入DNA堆积碱基之间的一个三环平面基团。它与DNA的结合几乎没有碱基序列特异性。在高离子强度的饱和溶液中,大约每2.5个碱基插入一个溴化乙锭分子。当染料分子插入后,其平面基团与螺旋的轴线垂直并通过范德华力与上下碱基相互作用。这个基团的固定位置及其与碱基的密切接近,导致与DNA结合的染料呈现荧光,其荧光产率比游离溶液中染料有所增加。DNA吸收254nm处的紫外辐射并传递给染料,而被结合的染料本身吸收302nm和366nm的光辐射。这两种情况下,被吸收的能量在可见光谱红橙区的590nm处重新发射出来。由于溴化乙锭-DNA复合物的荧光产率比没有结合DNA的染料高出20-30倍,所以当凝胶中含有游离的溴化乙锭(0.5ug/ml)时,可以检测到少至10ng的NDA条带。溴化乙锭可以嵌入碱基分子中,导致错配。溴化乙锭是强诱变剂,具有高致癌性!会在60-70度是蒸发(所以最好不要在胶太热的时候加,或者应该加到液体里,0.5ug/ml,染色半小时)(当EB加得过多时,也可以在室温用水将已染色的凝胶浸泡20min以降低未结合的EB引起的背景荧光)。 溴化乙锭溶液的净化处理:由于溴化乙锭具有一定的毒性,实验结束后,应对含EB的溶液进行净化处理再行弃置,以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EB含量大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①将EB溶液用水稀释至浓度低于0.5mg/ml; ②加入一倍体积的0.5mol/L KMnO4,混匀,再加入等量的25mol/L HCl,混匀,置室温数小时; ③加入一倍体积的2.5mol/L NaOH,混匀并废弃。 (2)EB含量小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①按1mg/ml的量加入活性炭,不时轻摇混匀,室温放置1小时; ②用滤纸过滤并将活性碳与滤纸密封后丢弃。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第 1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2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3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4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5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6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炸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炸药和雷管,不得将炸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7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

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2.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3.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8 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第9条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实验室常见危险化学试剂及防护

实验室常见危险化学试剂及防护 来源新材料在线 实验室里的危险化学试剂太多了,为了科研我们却不得不常常接触他们。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实验室里常见的危险化学试剂,并告诉大家简单的防护方法。为了自己的健康,材粉们一定要认真对待哦! 一、易爆物质 硝酸银:强氧化剂,与其他物质接触会发生爆炸,皮肤吸收可造成损伤。操作应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进行。 金属钠、钾:遇水发生反应,着火,易爆炸。应单独存放在安全处,室内温度不要太高。 三硝基甲苯(TNT):受热能引起爆炸,中等毒性。工作时穿紧袖工作服,工后彻底洗手并淋浴。可用含10%亚硫酸钾肥皂清洗。亚硫酸钾遇三硝基甲苯成红色,如能将红色洗净,表示皮肤污染已清除。也可用浸于9∶1的酒精氢氧化钠溶液的棉球擦手,洗净者不出现黄色。 硝化甘油:一种黄色的油状透明液体,可因震动而爆炸,属化学危险品。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爆炸品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活性金属粉末、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硝化纤维:遇到火星、高温、氧化剂以及大多数有机胺(对苯二甲胺等)会发生燃烧和爆炸。如温度超过40℃时它能分解自燃。用玻璃瓶包装,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内,仓间温度不宜过30℃,远离火种及热源。与有机胺,氧化剂隔离储运。 苦味酸:受热,接触明火、高热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操作时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硝基铵:受热、接触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着火后会转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前言 为了配合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家七部委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 息产业部第39 号令)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考虑了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需要的同时,又考虑到监督检查机构实施监管或测试的可行性,与国际相关标准衔接的要求,结合行业的现状、经济与技术上的可行性等等,制定出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合理的限值指标。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本标准参予起草单位:详见附录A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建忠、王晓晗、罗道军。 SJ/T ××××-×××× II 引言 目前许多电子信息产品由于功能和生产技术的需要,仍含有大量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这些含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在废弃之后,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以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减量化、替代为主要任务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已经提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 为了达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目的,信息产业部等国务院七部门“从源头抓起,立 法先行”,制定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立法的方式,推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旨在从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限制或禁止使用上述六种有害物质或元素。 为达到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的目标同时又能使电子信息产业得到健康的发展,就必须根 据实施成本、技术可行性、实施限制有害物质的效果以及国际环境等,制定一个合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技术要求。 SJ/T ××××-×××× 1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 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J/T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物质substance 自然界中存在的由化学元素组成的单质或化合物。 3.2

实验室120种常见有毒物质及防护方法

实验室120种常见有毒物质及防护方法 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无机酸和无机碱的腐蚀性,并能够有意识地加以防护;通常情况下,也并不会发生误食的事件,因此我们着重提醒经呼吸道吸收和皮肤接触吸收的毒性物质。其中部分操作,除了手套,还要戴上护目镜。 没有列出并不一定说明该物质是安全的,因为目前我们所能够了解的还很有限。 1.Tris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2.氨基乙酸: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避免吸入尘埃。 3.X-半乳糖(X-gal):对眼睛和皮肤有毒性。使用粉剂时遵循常规注意事项。应注意的是,X-gal溶液是在一种有机溶剂(DMF)中制备的。 4.β-半乳糖苷酶:有刺激性,可产生过敏反应。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5.苯二胺: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6.苯酚:有剧毒性和高度腐蚀性,可致严重烧伤。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在通风橱内操作。若有皮肤接触药物,可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和水清洗,不要用乙醇洗。 7.苯甲基磺酰氟化物(PMSF):为一有剧毒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对上呼吸道的黏膜、眼睛和皮肤有极大损害。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万一眼睛或皮肤接触到此药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丢弃被污染的衣物。 8.苯甲酸: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不要吸入。 9.苯甲酸苄酯: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避免接触眼睛。戴好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10.苯乙醇: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远离火源、火花和明火。 11.丙烯酰胺(未聚合的):为一种潜在的神经毒素,可通过皮肤吸收(有累积效应)。避免吸入尘埃。称量丙烯酰胺和亚甲基双酰胺粉末时,戴好手套和面罩,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聚合的丙烯酰胺是无毒的,但是使用时也应小心,因为其中可能喊有少量未聚合的丙烯酰胺。 12.蛋白酶K:有刺激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13.碘化丙锭: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刺激眼睛、皮肤、黏膜和上呼吸道。可诱导突变并可能致癌。戴好手套和护目镜,穿好防护服,在通风橱内小心操作。 14.碘乙酰胺:能碱基化蛋白质上的氨基,从而影响抗原的氨基酸序列分析。有毒性。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勿吸入尘埃。 15.叠氮化钠:有剧毒性,可阻断细胞色素电子转运系统。含此药物的溶液要明确标记。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并小心使用。此药品为氧化剂,故保存时要远离可燃物品。 16.多聚甲醛:有剧毒。易通过皮肤吸收,并对皮肤、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严重破坏性。避免吸入尘埃。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多聚甲醛是甲醛的未解离形式。 17.3,3’-二氨基联苯胺四氢氯化物:为一种致癌剂,操作时要非常小心。避免吸入气体。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18.二甲苯:可燃,高浓度有麻醉作用。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始终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19.二甲苯蓝:见二甲苯。 20.二甲次胂酸钠:可能为致癌剂,并含有砷,有剧毒性。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只在通风橱内操作。 21.N,N-二甲基酰胺(DMF):刺激眼睛、皮肤和黏膜。可通过吸入,摄入,和皮肤吸收发挥其毒性。慢性吸入可导致肝、肾损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 22.二甲亚砜(DMSO):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内操作。DMSO为可燃物保存于密封容器中。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 23.二硫苏糖醇(DTT):为一强还原剂,有恶臭味。吸入,摄入,皮肤吸收可造成伤害。当使用固体形式或高浓度溶液时,戴好手套和护目镜并在通风橱内操作。

实验室有毒试剂

实验室有毒试剂 免疫组化: 甲醛(致癌) 二甲苯(致癌) Triton X-100(有毒) DAB(二氨基联苯胺,致癌) RT-PCR DEPC(焦碳酸二乙酯,易挥发,致癌) 氯仿(有挥发性,致癌) 苯酚(trizol中含,易挥发,有毒) DMSO(二甲桠枫,易挥发,血管毒性和肝肾毒性) EB(溴化乙锭,致癌) Goldview(致癌有争议) 紫外灯(致癌) Western-blot PMSF(苯甲基磺酰氟, 高强度毒性胆碱酯酶抑制剂) SDS(十二烷基硫酸钠,粉末、质量小、易飞扬,对皮肤、呼吸道粘膜有刺激) TEMED(N,N,N',N'-四甲基乙二胺,强神经毒性)

丙烯酰胺(中等神经毒性) 过硫酸铵(有毒)叠氮钠(NaN3,有毒) DTT(二硫苏糖醇,很强的还原剂) 放射线(可能用到,致突变) 细胞: 逆转录病毒(这个不用说了,想想HIV…) Giemsa(吉姆萨染料,有毒) 其余可能接触有毒物质: 三氯乙酸、冰醋酸、苯、四氯甲烷、氰及氰化物、氟化氢、硫化氢、高氯酸、有机过氧化物 实验室最危险的17种物质。。。 慢性毒性,最易忽视~ 各位兄弟姐妹们务必小心 1.DMSO: DMSO是二甲基亚砜,用途广泛。用作乙炔、芳烃、二氧化硫及其他气体的溶剂以及腈纶纤维纺丝溶剂。是一种即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

剂的极为重要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对皮肤有极强的渗透性,有助于药物向人体渗透。也可作为农药的添加剂。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化学试剂。 DMSO也是一种渗透性保护剂,能够降低细胞冰点,减少冰晶的形成,减轻自由基对细胞损害,改变生物膜对电解质、药物、毒物和代谢产物的通透性。 但是研究表明,DMSO存在严重的毒性作用,与蛋白质疏水集团发生作用,导致蛋白质变性,具有血管毒性和肝肾毒性。 DMSO是毒性比较强的东西,用的时候要避免其挥发,要准备1%-5%的氨水备用,皮肤沾上之后要用大量的水洗以及稀氨水洗涤. 最为常见的为恶心、呕吐、皮疹及在皮肤、和呼出的气体中发出大蒜、洋葱、牡蛎味。 吸入:高挥发浓度可能导致头痛,晕眩和镇静。 皮肤:能够灼伤皮肤并使皮肤有刺痛感,如同所见的皮疹及水泡一样。若二甲基亚砜与含水的皮肤接触会产生热反应。要避免接触含有毒性原料或物质的二甲基亚砜溶液,因其毒性不为人所知,而二甲基亚砜却可能会渗入肌肤,在一定条件下会将有毒物质代入肌肤。 吸收:吸收危险性很低。 2.EB:EB(Ethidium bromide,溴化乙锭) 溴化乙锭是一种高度灵敏的荧光染色剂,用于观察琼脂糖和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的DNA。溴化乙锭用标准302nm紫外光透射仪激发并放射出

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使用的消毒剂、清洁剂、润滑油等有毒有害化学药品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工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工厂安排专人管理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条严格奖惩,确保食品安全。对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好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思想麻痹,不遵守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必要时追究当事人经济和刑事责任。 第二章采购 第一条各使用单位按工作需要提出有毒有害物品申购计划,部门领导对申购品种、数量应认真审核并签字认可,报工厂领导批准后,按实际需要安排采购,临时追加计划也同样办理。第二条质检员负责审查有毒有害物品申购计划,指定专人采购。 第三条采购来的有毒有害物品,须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交专人妥善保管,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 第三章保管 第一条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 1、设专柜贮存,并实行专人保管制。柜内附有毒有害物品卡片帐。 2、专人保管,物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应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有毒有害物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有毒有害物品的瓶签要鲜明、醒目,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第二条在有毒有害物品移交时,凡不是原包装或是已启封的,必须称量实重,不得估量。第三条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对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专柜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条有毒有害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质检员每年检查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一次,必要时进行抽查称量。 第四章使用 第一条各使用部门领取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严格手续,领取人要当面点清品种、数量,并在领取凭证上签收,不准疏忽大意。 第二条各使用部门应根据具体需求,精确计算用量,做到需要多少领多少,未用完的立即归还库房,严禁在工作场所存放过夜。 第三条使用有毒有害物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并按规定填入使用登记簿。用过的空容器、器皿、废溶液等要严格按规定处理,严禁乱扔乱放。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常见有毒试剂

实验室常见有毒试剂 ⒈EB(溴化乙锭,C21H20N3Br) 性质:EB是分子生物学常用染料 毒性:强诱变剂、中度毒性 注意:通风橱中配制,接触时需戴手套,勿将该染色剂洒在桌面及地上,凡是污染有溴化乙锭的器皿或物品,必须经专门处理后,才能进行清洗或弃去。棕色瓶保存。 净化处理:1、对于EB含量大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将EB溶液用水稀释至浓度低于0.5mg/ml;加入一倍体积的0.5mol/L KMnO4,混匀,再加入等量的25mol/L HCl,混匀,置室温数小时;加入一倍体积的2.5mol/L NaOH,混匀并废弃。 2、EB含量小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按1mg/ml的量加入活性炭,不时轻摇混匀,室温放置1小时;用滤纸过滤并将活性碳与滤纸密封后丢弃。 ⒉SDS(十二烷基硫酸钠,CH3(CH2)11OSO3Na) 毒性:对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引起呼吸系统过敏性反应 急救措施 ①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②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③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④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使用注意: ①呼吸系统防护:SDS微细结晶粒易于扩散,称量时应戴面罩。空气中粉尘 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②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③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④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⒊氯仿(CHCl3) 性质:带有特殊气味的无色液体,易挥发。 毒性:是一种致癌剂,可损害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对皮肤、眼睛、黏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中毒表现:头疼、恶心、轻微黄疸、食欲不振、昏迷;长期或慢性暴露可致癌。 使用注意 1、由于它易挥发,要注意避免吸入挥发的气体。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口罩和安全眼镜并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进行。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施实用版

YF-ED-J629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 施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使用有毒物品环境管理措施实用 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保证作业环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 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必须加强 对作业环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管理。作业环 境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管理应按国务院20xx年 颁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 例》(第352号令)及其它有关生产性毒物的 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 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推动防 尘、防毒工作,一定要建立严格的检查管理制

度或设置专职的防尘、防毒小组。 必须加强通风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以便取得良好的通风效果。定期测定产尘点和产毒点空气中有害物的浓度,作为检查和进一步改善防尘、防毒工作的主要依据。对生产过程中接触尘、毒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以便发现情况,采取措施。根据国家规定,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长期达不到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岗位或车间,有关部门可勒令其停止生产。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的或者使用不符

实验室常见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汇编

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1.乙酸(浓)必须非常小心地操作。可能由于吸入或皮肤吸收而受到伤害。要戴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生物安全柜里使用。 2.乙腈(jing)是非常易挥发和特别易燃的,它是一种刺激物和化学窒息剂,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发挥其效应。严重中毒的病人可按氰化物中毒方式处理。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只能在通风橱\生物安全柜里使用,远离热、火花和明 3.氯化铵(NH4Cl)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通风橱\生物安全柜里进行。 4.氢氧化铵(NH4OH)是氨的水溶液,是腐蚀剂。操作时应极为谨慎。氨会从溶液中散发出来,它是腐蚀性的和有毒的,并易引起爆炸。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并只能在通风橱\生物安全柜里进行。 5.硫酸胺[(NH4)2SO4]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到伤害。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在化学通风橱\生物安全柜里使用。 6.硼酸(H3BO3)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7.溴酚蓝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化学通风橱\生物安全柜内操作。 8. n-丁醇对黏膜、上呼吸道、皮肤特别是对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吸入蒸发的气体。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化学通风橱\生物安全柜内进行。n-丁醇也是高度易燃的,远离热、火花和明火。 9.氯仿(CHCl3)对皮肤、眼睛、黏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它是一种致癌剂,可损害肝和肾。它也易挥发,避免吸入挥发的气体。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始终在化学通风橱\生物安全柜里进行。 10.柠檬酸是一种兴奋剂,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危害健康。它对眼睛可形成严重损伤的危险。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勿吸入其粉末。 11.氯化钴(COCl2)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到危害。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 12.硫酸铜(CuSO4)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到危害。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

常见实验室有毒物质

·乙酸(浓)必须非常小心地操作。可能由于吸入或皮肤吸收而受到伤害。要戴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里使用。 ·乙腈是非常易挥发和特别易燃的,它是一种刺激物和化学窒息剂,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发挥其效应。严重中毒的病人可按氰化物中毒方式处理。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只能在通风橱里使用,远离热、火花和明火。 ·丙烯酰胺(未聚合的)是一种强的神经毒剂并可通过皮肤吸收(其效应是累加的)。避免吸入粉末。当称量粉末状的丙烯酰胺和亚甲双丙烯酰胺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防护面具,在通风橱里操作。人们认为多聚丙烯酰胺是无毒的,但亦应小心操作,因为可能含有少量未聚合的丙烯酰胺。 ·放线菌素D是一种致畸剂和致癌剂。其毒性很大,如果吸入、咽下或通过皮肤吸收可能是致命的。这也可能引起异常过敏。避免吸入其粉末。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操作应在通风橱里进行。放线菌素D的溶液对光敏感。 ·AgN03参见硝酸银。 ·alpha-鹅膏蕈毒环肽具有强的毒性,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可能是致命的。其症状可能是延迟6~24h后才出现。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通风橱中使用。 ·氨基苯甲酸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要带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 ·乙酸铵(H3CCOONH4)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到伤害。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通风橱里进行。 ·氯化铵(NH4Cl)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通风橱里进行。 ·甲酸铵参见甲酸。 ·氢氧化铵(NH4OH)是氨的水溶液,是腐蚀剂。操作时应极为谨慎。氨会从溶液中散发出来,它是腐蚀性的和有毒的,并易引起爆炸。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并只能在通风橱里进行。 ·钼酸铵[(NH4)6MO7O24·4H2]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通风橱里进行。 ·过硫酸铵[(NH4)2S2O8]对黏膜和上呼吸道组织、眼睛和皮肤有极大危害性。吸入可致命。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安全眼镜和防护服。始终在通风橱里操作,操作完后彻底洗手。 ·硫酸胺[(NH4)2SO4]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到伤害。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在化学通风橱里使用。 ·氨苄青霉素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抑酶肽(Aprotinin)可能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它可能引起变态反应。暴露可能引起肠胃反应、肌肉疼痛、血压改变或支气管痉挛。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切勿吸入其粉末,在化学通风橱内操作。 ·弧光灯非常易爆。按制造厂商的说明使用。当开弧光灯时,确实要关掉邻近的计算机以避免电磁波的损害。弧光灯一旦在运行中,计算机可能会重新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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