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附件1:

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桥梁的质量、安全和完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主管机关】市交通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综合管理部门。市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附属桥梁的管理工作,对区(县)交通路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次干路、支路和街坊路及其附属桥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监管机关】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的施工许可,对质量安全和监理活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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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市市政主管部门负责附建于城市道路、桥梁的各类市政管线建设、维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专用道路、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负责附建于城市道路、桥梁的给、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公园内道路、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绿化的监督管理;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文物桥梁的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本办法对违法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城市道路、桥梁等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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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管理原则】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级管理、强化监管、协调发展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安全责任主体】城市道路、桥梁的投资建设人是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和养护维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投资建设人委托他人建设、养护维修的,受委托人是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单位和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分别负有安全施工和安全作业的责任。

第七条【鼓励性政策】支持城市道路、桥梁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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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社会监督和奖励】保护城市道路、桥梁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危害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

对保护城市道路、桥梁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规划编制】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桥梁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经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设计安全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满足交通组织、安全和战备需求,符合防灾减灾、应急排险、附属设施配套等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桥梁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年度建设计划】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道路、桥梁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提出城市道路、桥梁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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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资金筹集渠道】城市道路、桥梁建设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筹集:

(一)政府财政拨款;

(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内外贷款;

(四)社会资助;

(五)发行债券;

(六)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投资;

(七)其它。

第十三条【建设计划实施】建设城市道路、桥梁推行代建制度,由投资建设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并实施监督。

开发区、居住区等集中建设区内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应当纳入开发建设计划,同步配套建设。

第十四条【管线同步建设】新建或改建附建于城市道路、桥梁的各类管线设施,应当与城市道路、桥梁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同步规划建设,依据《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规范。有条件的,应当建设共用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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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道口建设和改造】新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与城市道路相交或新建城市道路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相交的,应当规划建设立体交叉设施,建设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现有平面交叉的铁路道口,应当逐步规划改为立体交叉。立体交叉规划断面的建设、改造费用由铁路部门承担,其它部分的建设、改造费用由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方承担。

第十六条【建设规范】城市道路、桥梁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通过招标确定。

城市道路、桥梁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接受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施工应急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的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报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应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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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保修责任】城市道路、桥梁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在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负有保修责任。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二十条【委托养护管理】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采取招标或直接委托的形式确定,由投资建设人与中标或被委托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养护维修计划】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计划,由市、区(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养护维修经费】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经费,应当按照定额标准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养护维修经费应当按照养护维修计划和定额,合理安排并专项使用。

第二十三条【养护单位条件】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具有与养护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护维修队伍,配备专用养护维修车辆和机械设备,按照养护维修计划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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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巡查和养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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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养护维修档案管理】养护维修单位应按照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档案,及时将养护维修作业和巡查、检测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并接受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养护维修作业规范】养护维修人员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按照规定设置作业现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车辆、行人交通安全。

养护维修车辆和机械设备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养护维修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时间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检测评估】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对城市道路、桥梁进行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结果报交通路政管理部门。

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测评估结果汇总后录入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市道路、桥梁应急组织工作预案。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照应急组织工作预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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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先期应急抢险处置方案,建立固定的抢险队伍,进行培训、演练,提高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经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下降,但尚未构成危桥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设置警示标志。

检测评估确定为危桥的,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通告,制定处置方案。处理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加强交通疏导,防止危险发生。

第二十九条【突发险情应急处置】城市道路、桥梁出现塌陷、断裂等影响通行安全的突发情形,养护维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向交通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危急时,养护维修单位可先行采取封路、封桥、限制车辆、行人通行等紧急措施。

第三十条【社会监督】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示城市道路、桥梁完好、质量投诉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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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禁止性规定】城市道路、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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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拆改、移动道路和桥梁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

(二)开设集贸市场、摆摊设点或从事其它商业经营活动;

(三)擅自建设建筑物、搭建构筑物或者改变城市道路、桥梁使用功能;

(四)机动车在非指定城市道路、桥梁试刹车或停放;

(五)烧、砸、压、泡、污损以及拌合混凝土等有损城市道路、桥梁的各种作业;

(六)占用重要国家机关门前及附近路段的;

(七)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周围大型公共建筑疏散和防火通道的;

(八)占压地下管线搭建临时建设工程或其他临时构筑物的;

(九)占用城市道路、桥梁车行道、人行道设置广告牌的;

(十)占用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的;

(十一)利用城市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

(十二)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十三)损害市容环境卫生或绿地、树木或严重扰民的;

(十四)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及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畅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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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许可规定】城市道路、桥梁范围内限制下列行为,确实需要的,应当经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许可,涉及交通安全的,还需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一)设置广告牌;

(二)设置公共停车场;

(三)设置邮筒、报刊亭(摊)、电话亭、杆线、管线、车站站亭和站牌等设施;

(四)占用城市道路、桥梁进行施工、作业;

(五)依附城市桥梁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设施;

(六)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上路行驶;

(七)其它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情况。

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维修作业不需办理许可手续,但须遵守作业规范和要求。

第三十三条【年度计划管理】除挖掘、穿越支路、街坊路的小型作业项目和紧急抢修作业外,新建、改移、维修地下管线需要占用、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桥梁的,依据《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实行计划管理,由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依据年度占用、挖掘、穿越作业计划办理许可手续。

轨道交通和其他大中型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桥梁的,应当将建设计划报市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由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依据年度占用、挖掘、穿越作业计划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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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桥梁计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四条【抢修许可】地下管线紧急抢修需要挖掘城市道路、桥梁的,抢修单位可先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交通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以内补办许可手续。

第三十五条【不予许可规定】申请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和超限行驶城市道路、桥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不予许可:

(一)可能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安全保护措施和交通导改措施不健全的;

(三)占用桥下用地有碍市政应急抢修物资、设备存放,交通渠化和公共交通使用的;

(四)施工作业不符合占用、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桥梁计划管理的;

(五)冬季挖掘施工不能保证恢复路面质量的;

(六)施工方案不能保证城市道路、桥梁及地下管线设施安全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殊情况确需挖掘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桥梁的,应当由市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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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作业规范】经许可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和超限行驶城市道路、桥梁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时段内占用或作业;

(二)落实城市道路、桥梁安全保护方案,与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进行监测;

(三)落实临时交通导改方案,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安排人员维护施工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遇有雾或雨、雪等特殊天气时,应当及时清除积水、积雪;

(四)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和标志牌,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许可证编号、工程负责人等;

(五)遵守消防、市容、环保有关规定,维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不得围圈、占压消火栓或检查井、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影响绿化、环卫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得造成污染和扰民;

(六)不得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作业;

(七)许可期限届满,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桥梁原状;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损坏城市道路、桥梁的,应当按照原设计标准进行修复或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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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遵守许可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七条【占路、掘路收费】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的,应当向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城市道路、桥梁的,应当向所挖掘城市道路、桥梁的养护维修单位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交通路政管理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工程或作业,免交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三十八条【收费规范】城市道路占用费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征收,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养护事业。

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设定专用帐户管理,专项用于城市道路挖掘后的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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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掘路修复】作业单位应在完工3日前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及时清理现场、回填夯实,保证回填覆土的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养护维修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对作业单位回填质量进行检验并组织修复。修复后的城市道路、桥梁经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通行。

第四十条【桥梁安全保护】城市桥梁规划红线前后左右五十米的空间为城市桥梁安全保护范围。

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沙取土、打桩、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应当制定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和监测措施。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作业许可前,应当组织专家和交通路政、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进行安全论证。

经批准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范围内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

第四十一条[应急处置]出现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安全情形的,作业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蔓延,并立即向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和交通路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出现影响地下管线设施安全的情形的,还应当向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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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擅自占路、掘路、超限运输】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占用、挖掘、跨越、穿越、超限行驶城市道路、桥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许可规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遵守占用、挖掘、跨越、穿越、超限行驶城市道路、桥梁规范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掘路修复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清理现场、回填夯实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养护维修单位未按照标准及时修复城市道路、桥梁或验收不合格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0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修复赔偿责任】违反本办法,对城市道路、桥梁造成损害的,损害责任人应当予以修复和赔偿。损害责任人未履行修复、赔偿责任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先行组织修复,费用由损害责任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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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违反养护管理】养护维修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规定进行养护维修、日常巡查或者不建立养护维修信息管理档案,情节轻微的,由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路政管理部门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取消五年内承担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的资格。

第四十七条【违反相关法规】违反本办法,按照规划、建设、工商、价格、市容、广播电视、水务、环保、公安、消防、绿化、水土保持、电力、电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八条【安全责任追究】违反本办法,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信用管理】违反本办法并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信用信息归集到本市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条【行政机关违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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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与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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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及养护管理措施

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及养护管理措施 贾里奇陕西西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10070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以及养护管理的具体方法,探讨了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和养护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并分析了一些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养护管理 一、前言 在城市道路桥梁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将养护措施落实到位,那么,桥梁的施工质量就得不到保证,在桥梁投入使用运行之后,也容出现各种问题,所以,分析城市道路桥梁施工的养护管理工作非常有必要。 二、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及养护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道路桥梁施工阶段是整个周期的最脆弱的环境,面临的风险最多,风险和破坏随时都会因为难以预料的强大冲击突袭而来,使桥梁造成巨大的损失。在桥梁施工阶段,具有很大的复杂性,技术要求比较高,施工环境很差,施工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当桥梁的跨度进一步加大,或者需要使用的施工材料和工艺时这些因素都从不同程度上增加了桥梁施工阶段的风险,养护管理的不到位的问题也严重影响到城市道路桥梁的整个项目顺利完成。 三、城市道路桥梁施工以及养护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在城市的道路桥梁施工期间易于出现的不足。 桥梁施工时期,大体上来讲,易出现问题的几个方面的原因是:一,桥梁结构自身特殊性能;二,桥梁结构程度的复杂性;三,施工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的差异性;四,周边环境对于桥梁施工的影响;五,机械设备对于工程的影响。 (一)关于桥梁结构自身特殊性能问题。这样的不足之处有很多,比如基础承重能力差,基础严重下沉、位置不正、断续下沉等。 (二)临时设施造成的问题。临时设施不稳定造成的桥梁事故,比较明显的是脚手架事故。据统计,脚手架事故大约占到全部桥梁施工事故的二分之一。脚手架高空跌落,结构局部坍塌,甚至是整体坍塌等发生的机率很高。桥梁施工阶段,材料运输的方式有其特殊之处,大体上采用浮吊、便道、吊塔、栈桥等方式,这么多种类的临时设施,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风险隐患。隐患原因

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急救中心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救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二、适用范围 急救中心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出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定时检查救护车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 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值班医务人员接到120 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 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并通知副班医师、护士、司机在10 分钟内回急救中心值班。由出诊医生在出诊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我院住院病人需要救护车转院或送回家者,在确保有一辆救护车待命状态下,请示科主任后方可出车,并由值班医师在救护车转运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到达地点、回院时间。 (三)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四)救护车离开本院须报科主任同意,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

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 小时院内值班,由急救中心值班医师及科主任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 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急救出车后收费;我院住院病人需要救护车转院或送回家者,先交费,司机见发票后出车。 三、严禁非医疗用车,发现私自非医疗用车,查明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医务科处理。 急救中心 2011-5-17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 修改内 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急救用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救护车司机要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二)办公室要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的完好状态。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三)救护车司机在接到急救电话10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值班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10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由出诊护士和救护车司机共同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办公室同意,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及救护车司机须向办公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和与急救病人无关的物品。 (六)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七)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八)特殊情况,如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可以调派救护车。 (九)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责任或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及管理

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及管理

目录第一卷 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及管理?2

第一卷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及管理 1城市桥梁施工的特点 只有了解城市桥梁的一般施工特点,方可设计出最佳的施工组织方案。因此开工前,必须认真审图和进行现场考察并领会建设单位的意图。通常城市桥梁建设有以下特点:? (1) 建设规模大,占地面积大,内容复杂。通常一座立交桥工程包括桥梁(除主桥外,含人行天桥和通道桥)、道路、给排水(给水、雨水和污水)、电力、通讯、燃气、路灯等专业工程,工程量大,且各专业工程的相互制约影响较大,施工中须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2) 要充分考虑施工期交通组织安排,尽量避免对交通及行人产生大的影响。通常采用修便道或压缩现有机动车道的方法施工。? (3) 要充分考虑原有管线拆移。现有管线与新建管线纵横密布,在施工中必须通盘考虑,不影响既有管线发挥正常作用。 (4) 立交桥往往占地面积较大,红线范围较窄,经常会遇到拆迁工作。 (5) 为尽量少影响交通并改善周围环境,城市桥梁施工工期一般都很紧,而质量目标要求又高,且参加施工的作业队伍较多,需要项目经理部做大量有效的协调组织工作。? (6)

有效地处理好夜间施工与噪音污染的关系,处理好文明施工与工程进度的关系。 2 施工总体安排的考虑 2.1 区段划分和安排  划分施工段原则:① 有利于结构的整体性,尽量利用伸缩缝或沉降缝、在平面上有变化处以及留茬而不影响质量处。② 分段应尽量使各段工程量大致相等,以便于施工组织节奏流畅,使施工均衡。③ 施工段数应与主要施工过程相协调,以主导施工为主形成工艺组合。工艺组合数应等于或小于施工段数。④ 分段的大小要与劳动组织相适当,有足够的工作面。在城市立交施工中,通常有足够的劳动力,但往往同时施工的工作面不多。   根据上述原则,再根据立交桥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工程内容,并考虑工程量的分布及特点,每座立交桥的施工按专业性质和位置分3~5区段平行组织施工,虽然投入的队伍多,但是可保证工期。?  施工安排本着先地下后地上、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先施工桥梁下部桩基或其它类型基础和管网,在施工道路时可采用半幅施工,保证车辆畅通,挡墙可先预制再运至工地安装。施工桥梁上部要根据图纸

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

顺昌县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救护车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命绿色通道畅通,依据闽卫医[2014]31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 救护车接受医务科和急诊科的双重管理。救护车的使用由急诊科负责安排,维修保养审批与监管由急诊科负责。 1、救护车是我院承担全县医疗救援任务的专用车,以保障广大患者紧急医疗救援需要 为准则,实行24小时多班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危重患者转上级医院,正常上班时间问医务科报备,其他时间向总值班报备2、 2、救护车原则上不承担医疗救援工作以外的出车任务,特殊情况用车,须经院长同意并签发派车通知单,在不影响急救用车的情况下,由急诊科负责人统一安排。救护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 3、每天由值班医生、值班护士、值班司机查看自己车上的物品、设施、药品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 4、驾驶人员应履行职责,每天检查自己的车辆,看是否正常,是否需要维修,要保证车辆以良好的状态进行运转。救护车每车固定一名驾驶员,责任到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车辆维修时,本车驾驶员必须在维修现场,不得安排该驾驶员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5、在值班车辆出现故障或维修时,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可以随时调动休息车辆、人员进行顶班。 6、护士长每月定期检查各车急救备用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急救设施是否齐全、功能是否完好,及时补充急救药品、物品。 7、向院外车辆通报、泄露出车信息,与院外车辆勾结倒卖病人,为院外车辆提供服务,提供医院医疗物品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私收费论处。 8、急诊科工作人员无论值班与否均要24小时开通手机,紧急情况下,科主任、护士长、调度员可以调动所有救护车和人员。 9、调度员由急诊科护士长按顺序派车,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员安排,休班时应将车钥匙交到调度室,车辆停在指定区域。 二、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司机班班长建立单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和随车记录,如无记录扣绩效50元。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司机班班长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经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司机班班长核查签字审核后方可送修。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的,须报院长同意后,方可维修。维修后所有拆换配件,由司机班班长保存并建立旧件回收登记制度本。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第一章技术标编制综合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第二节编制依据及范围 第三节本工程目标 第二章施工总体部署 第一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第二节施工区域划分 第三节施工准备 第三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第一节测量 第二节桥梁工程 第三节道路工程 第四章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质量承诺及保证体系 第二节质量控制要点 第五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节安全保证体系 第二节安全控制要点 第三节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六章施工进度计划 第一节确保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七总承包管理人员、机构、职责图表

第一章技术标编制综合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桥梁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汽车公园林荫大道上。1号桥梁全长44.94m,桥宽10m:2号桥全长28.84m,桥宽10m。本段桥采用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桥台为混凝土重力式桥台,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林荫大道西段罩面工程,西起大众街路边,东至汽车博览馆。既有道路为单幅路形式,道路红线宽度8米,车行道宽8米,全长354.974米。 第二节编制依据及范围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合同条款等相关资料; 2、《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TJ 18) 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 5、《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 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7、《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8、现场调查及咨询资料; 二、编制原则 1、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点,围绕重点分项工程项目,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2、采用平行施工、流水作业的施工方法,运用总体及分阶段计划控制施工

120救护车管理制度

合江普仁医院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不定期抽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救护车司机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护士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原则上由急诊科派车。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及相应的急救设施、设备。 三、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四、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五、特殊情况(如政府用车、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等)医务科可以调派救护车。 六、非医疗用车,必须报经业务院长同意。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处以至少500元罚款。

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时间:2004-04-19文章来源:浏览:6191 北京市救护车管理办法(暂行) (京卫医字[2002]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地区救护车的配置、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救护车使用的严肃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急救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北京地区范围内配置、使用救护车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救护车指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抢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以及运送血液的专业特种车辆。 第三条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全市救护车的配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救护车的配置审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救护车的分类及装备标准 第四条根据国家救护车QC/T457-1999的专业标准和北京地区实际情况,救护车按用途分为下列5种类型: (一)救护指挥车:具有现场指挥功能的救护车,用于大型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指挥工作。 (二)运送救护车:拥有一般的急救医疗设备和药品,能对现场或运送过程中的伤病人员进行救治的救护车。 (三)急救救护车:拥有急救复苏抢救设备和必备药品,能在现场或运送途中对危重伤病人员进行抢救的救护车。 (四)卫生防疫救护车:拥有卫生防疫专业急救设备,能够对现场疫情进行紧急处理的救护车。 (五)血液运送救护车:拥有运送血液专业设备,能够按有关要求为医疗卫生机构运送血液的救护车。 第五条救护车装备标准 (一)运送救护车 1、诊箱:内含插管箱、心脏复苏泵、呼吸气嘴、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吸引器、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体温表、剪刀、镊子、血管钳、三角巾、四头带、颈托、夹板等,必备的口服和静脉药品。 2、供氧系统:氧气瓶不小于3升,配有氧气压力表、流量表、湿化瓶等。 3、担架:车式可固定担架。 4、心电图机。 5、输液导轨或吊瓶架,照明灯。 (二)急救救护车 1、诊箱:内含插管箱、心脏复苏泵、呼吸气嘴,简易呼吸器、便携式吸引器、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体温表、剪刀、镊子、血管钳、颈托、夹板等,必备的口服和静脉药品。 2、供氧系统:氧气瓶不小于7升,配有氧气压力表、流量表、湿化瓶等,另配有便携式氧气瓶。 3、药品柜:放置各种抢救药品。 4、担架: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 5、骨折固定垫(真空固定垫)。 6、外伤包(内有夹板、颈托、上下肢止血带、纱布、三角巾、四头带等)。

城市道路和桥梁施工组织设计(道桥)

目录 第一部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4第一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概况 (4) 一、编制依据 (4) 二、编制原则 (4) 第二章工程建设概况 (4) 一、工程概况 (4) 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5) 第三章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设想 (5) (一)、总体目标规划设想 (5) (二)、机械人员材料设想 (5) 第四章方案针对性 (6) 一、本工程施工方案的针对性 (6) 二、本工程组织管理方案的针对性 (7) 第五章施工段划分 (7) 第二部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7) 一、施工便道、便桥 (7)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 (7) 三、材料堆场及加工操作间 (8) 第三部分施工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 (8) 第一章工程施工工期目标 (8) 第二章工期目标保证措施 (9) 第四部分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 (9) 第一章道路工程方案 (9) 一、土方施工方案 (9) 二、灰土施工方案 (9) 三、二灰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方案 (12) 四、油封层施工 (13) 五、6cm中粒式沥青施工 (14) 六、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施工 (15) 七、侧石平石施工 (15) 第二章桥梁工程方案 (16) 一、钻孔桩施工 (16) 二、土方开挖 (19) 三、承台地梁施工 (19) 四、土方回填 (19) 第三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20) 第一节质量目标保证 (20) 第二节质量体系保证 (20) 第三节质量管理职责保证 (21) 第四节质量措施保证 (21) 第五部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措施 (23)

第一章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23) 一、安全保证体系 (23)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4) 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5) 四、总体施工安全措施 (26) 五、机电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26) 第二章文明施工措施 (27) 一、文明施工目标 (27) 二、文明施工管理图 (27) 三、文明施工规划及管理制度 (27) 四、文明施工方案 (28) 五、施工区文明规范管理 (28) 六、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29)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 (30) 一、环境保护方案 (30) 二、环境保护总体措施 (30) 三、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30) 第六部分项目负责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劳动力配备、管理网络30第一章项目负责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30) 第一节、质量管理体系 (31) 第二节、项目部组织架构图 (31) 第三节、项目负责班子的人员配备 (31) 第四节、项目部管理班子具体分工 (31) 第五节、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职责 (32) 第七部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33) 第一章项目劳动力组织计划 (33) 第二章施工机械投入计划 (35) 第三章材料投入安排计划 (36) 第八部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8第一章道路工程控制 (38) 第一节、沥青混凝土路面裂缝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 (38) 第二节、路基回填土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38) 第三节、路肩、边坡常见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39) 第四节、沥青混凝土路面常见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40) 第二章桥梁工程控制 (41) 第一节、桩基施工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 (41) 第二节、承台大体积混凝土的裂缝产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42) 第九部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43) 第一章冬雨季施工 (43) 一、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43) 二、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43) 第二章地下管线保护 (44)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救护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医院救护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救护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救护车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证驾驶。 第八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一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三条除急救和夜晚业务用车时,需向领导申请,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如需急救和夜晚出车,可以不经领导批准,但出车后,严格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得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是确需要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及时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试述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

试述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 发表时间:2018-08-07T09:58:27.95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作者:陈信东 [导读] 摘要: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因为城市自身的路面或者地下就有大量的公共设施已经生产、生活管道的设置,在加上城市人口众多,行人、车辆拥挤,在这样的复杂的生活环境中,进行道路施工建设,给施工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这就需要施工人员掌握先进的道路工程施工技术,建设一条高质量和高使用性能的城市道路,这不仅关系到行人与车辆的安全通行,也关系到一个城市的交通通达度,是城市经济建设的关键。 身份证号码:45212719851128XXXX 广西防城港 538000 摘要: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因为城市自身的路面或者地下就有大量的公共设施已经生产、生活管道的设置,在加上城市人口众多,行人、车辆拥挤,在这样的复杂的生活环境中,进行道路施工建设,给施工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这就需要施工人员掌握先进的道路工程施工技术,建设一条高质量和高使用性能的城市道路,这不仅关系到行人与车辆的安全通行,也关系到一个城市的交通通达度,是城市经济建设的关键。 关键词: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问题;措施 1 当前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常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在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中,桥梁占据了重要地位,但当前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因为技术和管理原因导致了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比如城市道路与桥梁出现严重裂缝,桥梁钢筋容易锈蚀,城市道路和桥梁铺面存在松散脱落等问题,完全达不到可靠性施工,结构优化施工的现代施工技术标准。 造成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出现各种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施工单位领导缺少质量意识,相关技术培新不到位;整个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项目管理混乱,严重违反标准作业流程;招标及投标制度不完善,特别是某些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往往是通过关系来让某些不够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自然难以保证新施工技术的应用;另外就是工程监理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等等。 2 对常见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做到有效预防 提升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对于施工质量可能形成的问题进行提前预防,都是现代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的体现,下面就是对目前在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具体预防的措施分析。 (1)城市道路桥梁沥青路面容易破损的问题 这类问题现在几乎在每个城市都会出现,我们经常在城市的街道上,看到正在施工的提醒,而这些城市道路往往通车不到一年或者两年,就会出现严重的沥青破损,裂缝以及坑洼,为此要预防这类问题,可以在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下面几个重点,其一,不能够片面追求个别指标,比如现在很多施工单位都会喊出大干狠干100天,提前一个月一年实现通车的口号,在这种只注重进度不注重施工质量的大环境下,做到高质量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所以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全面考虑城市道路及桥梁工程的基层和面层的综合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以此为指标来进行施工;其二,在沥青混合料摊铺碾压前,一定要对沥青混合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够随便因为领导层的特采就使用,同时在沥青混合料的碾压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摊铺和初压及终压的沥青混合料的温度,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沥青混合料碾压操作规程来施工;其三,施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比如《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来进行纵横向的接缝施工;其四,要控制沥青混合料中,沥青的延度是否达标,如果采用拌制沥青混合料,那则要防止加热过度导致沥青被烧焦,从而影响整个沥青路的质量。 (2)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结束后,容易产生高填土下沉的质量的问题预防措施 在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结束,并且验收通车一年之后,就会出现深填,高填以及半填半挖以及在城市立交桥互通匝道填方等公路部位出现下沉的问题,目前这类问题,在很多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中都是十分常见的,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像压实控制不到位,分层过厚以及冬施措施不正确引起的,另一方面就是工程材料质量引起的,比如因为最大干容重以及最佳含水量存在计算错误,材料压缩系数明显的高于标准值,或者使用了高塑性指数的粘性土等材料,引起的填土下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以预防为主,而具体的预防措施则需从三个方面着手,其一是防止漏夯和夯实程度不高,坚决杜绝超厚填土现象,在施工设备难以压实的地段,应该使用小型机械或者人工方式进行补充夯实;其二就是在新旧填土的连接处,填土接茬台阶的最低长度一定要认真把关,这样就能够表面接茬处超厚,夯实程度不够的问题;其三就是在道路回填土是,应该按照每种填土的不同类别,对每一种填充图进行相关的击实试验,由此获得的密度标准作为相应填土的标准,而不是为了省力省时,随便选择一种填充土进行相关的击实试验,得出的标准密度值成为其他各种类型填充土的共同标准,这样的作法是很难提升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的质量的。 3 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的改善与提升方向 (1)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改善点,应该更加重视调拱调坡层的施工质量,特别是从各种材料的规格,级配与配合比着手,加强检测分析技术,让该层的效宽度内的平整度和压实度能过获得技术上的支持。 (2)在城市道路与桥梁施工过程中,应该重视控制松铺厚度,特别是对基层边缘立模处,更应该提高压实程度,在对城市道路进行初压时,可以进行适当的人工整修,而对于特殊部位大型碾压设备不能够有效的压实时,则应该通过人工锤及振动夯来进行分层压实,并且经过检测合格,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施工,这样才能够保证结构层的质量,与此同时,要对城市道路及桥梁工程的基层进行有效的养护,比如在基层施工完成后,采用麻袋养护法,或者采用沥青乳液对立面进行喷洒来进行养护。 (3)在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控制基层的平整度,在沥青面层的浇筑前,应该对基层的平整度进行科学的检测,一般使用3M直尺这个工具来进行检测,发现基层平衡度不合格,应该及时进行重新平整,即使在发现城市道路的基层平整度没有问题,那也要对基层表面进行清理,一般使用压力水进行冲洗,让浮在基层表面的浮料和杂质被压力水冲走,如果基层表面的封层出现脱落,则重新喷洒沥青来不做下封层,总而言之,在浇筑面层之前,除了要保证基层的无污染,还要保证下封层的完好性。 (4)解决沥青混合料拌合不均匀的问题,这是城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的一个重点之一,当出现这种现象,一般是由搅拌设备工作不正常,以及刚开炉以及混合料的温度偏低,再加上含水量大引起的。而且当筛分系统出现故障时,也会造成骨料级配出现质量问题,比如会出现花白料,致使在沥青混合料浇筑面层时,出现摊铺困难;如果沥青在搅拌时,温度过高,那会发生碳化,导致不能够形成有效

XX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卷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及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卷 城市立交桥施工组织及管理 1 城市桥梁施工的特点 只有了解城市桥梁的一般施工特点,方可设计出最佳的施工组织方案。因此开工前,必须认真审图和进行现场考察并领会建设单位的意图。通常城市桥梁建设有以下特点: (1) 建设规模大,占地面积大,内容复杂。通常一座立交桥工程包括桥梁(除主桥外,含人行天桥和通道桥)、道路、给排水(给水、雨水和污水)、电力、通讯、燃气、路灯等专业工程,工程量大,且各专业工程的相互制约影响较大,施工中须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2) 要充分考虑施工期交通组织安排,尽量避免对交通及行人产生大的影响。通常采用修便道或压缩现有机动车道的方法施工。 (3) 要充分考虑原有管线拆移。现有管线与新建管线纵横密布,在施工中必须通盘考虑,不影响既有管线发挥正常作用。 (4) 立交桥往往占地面积较大,红线范围较窄,经常会遇到拆迁工作。 (5) 为尽量少影响交通并改善周围环境,城市桥梁施工工期一般都很紧,而质量目标要求又高,且参加施工的作业队伍较多,需要项目经理部做大量有效的协调组织工作。 (6) 有效地处理好夜间施工与噪音污染的关系,处理好文明施工与工程进度的关系。 2 施工总体安排的考虑 区段划分和安排 划分施工段原则:①有利于结构的整体性,尽量利用伸缩缝或沉降缝、在平面上有变化处以及留茬而不影响质量处。②分段应尽量使各段工程量大致相等,以便于施工组织节奏流畅,使施工均衡。③施工段数应与主要施工过程相

协调,以主导施工为主形成工艺组合。工艺组合数应等于或小于施工段数。④分段的大小要与劳动组织相适当,有足够的工作面。在城市立交施工中,通常有足够的劳动力,但往往同时施工的工作面不多。 根据上述原则,再根据立交桥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工程内容,并考虑工程量的分布及特点,每座立交桥的施工按专业性质和位置分3~5区段平行组织施工,虽然投入的队伍多,但是可保证工期。 施工安排本着先地下后地上、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先施工桥梁下部桩基或其它类型基础和管网,在施工道路时可采用半幅施工,保证车辆畅通,挡墙可先预制再运至工地安装。施工桥梁上部要根据图纸要求预制或现浇,从城市桥梁施工特点讲,目前多采用现浇梁施工法。 施工准备 水、电供应 城市立交桥施工,通常接水、接电比较容易,但又要考虑就近原则及不二次移动接水、接电点。对用电点,该架空线的要架空,该直埋的要直埋,必须注意所设配电箱及配电板均采用空气漏电开关,实行多级保护,所有动力用电均采用三相五线制。其次,要备用50kW发电机2台以上及水车2部,以防工地停水、停电。 施工平面布置 城市立交桥施工平面图布置原则:①尽量少占用地、节省投资的原则,利用道路红线内范围解决;②合理布置材料、半成品仓库、设备堆积场以及预制构件厂,缩短运距;③尽量利用已有或拟建的建筑物及设施,以便减少大型临时设施的工程费;④有利于职工工作及生活,减少上下班时间;⑤符合劳动保护、环保及防火、安全要求。 3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考虑 桥梁施工一开工,必须按既定目标完成,否则会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必须掌握以下原则: (1) 根据竣工及交付使用的期限,优先安排影响交通大及人民日常出行的工

急救车管理规定定稿版

急救车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急救车管理规定 (2018年6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急救车管理,保障急救车专车专用,特修订急救车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120出车、政治任务出车、医疗应急出车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出车 二、管理人员职责 (一)急诊科护士长、急救车司机每天检查急救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科护士每班检查急救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督导急诊科护士长汇报急救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急救车进行严格管理,急救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急救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每次出车的时间及地点等。 三、使用规定 (一)急救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120当班护士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出车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并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车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并请维保科维保。 (三)急救车一律按医院规定收费,紧急(120急救)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先出车后收款,在院病人先付款后再出车。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急救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原则上只能用于急救、转运危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需要向医务部提出申请(非正常时间请示医疗总值班),并填写使用急救车转运申请单交急诊120分诊处。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五)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或护士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六)医院必须聘请急救车专职驾驶员,严禁医务人员及非专职驾驶急救车。 (七)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并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急救车的清洁、消毒工作。 医务部 2018年6月 附件:使用急救车转运申请单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救护车管理,适应院前医疗急救和卫生应急工作需要,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重庆市救护专用车管理办法(试行)》(重公安车管〔2000〕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救护车,主要指用于日常院前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救灾防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以及运送血液、免疫疫苗等特殊物品的专业特种车辆。 第三条凡在本市入籍的救护车,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负责全市救护车的配置审批、监督管理工作;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市救护车配置标准、救护车标志标识,会同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救护车的配置审核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救护车分类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WS/T 292-2008),结合我市实际,救护车按以下标准进行分类。 (一)医疗救护车。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伤病员转运。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车徽、线条、数字“120”、医院的中英文名称等要素构成,具体按《重庆市救护车外观制式规范(暂行)》(渝卫〔2013〕27号)执行。医疗救护车分为4种型号。 1.普通型救护车(A型):为基础处理、观察和转运轻症病

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2.抢救监护型救护车(B 型):为救治、监护和转运急危重症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3.防护监护型救护车(C 型):为救治、监护和转运传染性病人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4.特殊用途型救护车(D型):为特殊用途而设计和装备的救护车。 (二)卫生应急救护车。 主要用于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含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检测、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通讯、后勤保障以及人员运输等专用车辆,车型不限,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车徽、线条、卫生应急队伍名称等要素构成。 (三)疫苗冷链车。 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运输。全密封货厢,货厢内有专用制冷包和专用制冷系统(制冷温度不低于-20℃),用于存放疫苗、药品。外观制式采用白底,由车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名称等要素构成,车身上喷有“疫苗冷链”字样。 (四)血液运送救护车。 主要用于采供血机构为医疗机构运送血液的车辆,配备有运送血液专业设备,车身喷有“急救送血”字样。 第六条救护车设计、性能、功能、电气要求、整车、医疗舱以及所配置的医疗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应急装备参考标准。 第七条救护车应当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救护用标志灯具。标志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GB13954-2009)的规定。选用的灯具尺寸与安装位置应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三章配置标准 第八条救护车配置原则应根据区域人口状况、医疗机构等级和医疗急救、卫生应急任务需要,合理配置,实行全域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级城市道路与桥梁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级城市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机构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行使层级市服务事项编码 通用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法定办结时限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工作日) 通办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级城市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服务对象企业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联办机构无运行系统其它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形式不支持网上办理结果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结果样本查看结果样本 行使容无。 预约办理无物流快递不支持物流快递 数量限制无 咨询窗口服务:00 监督00 信息窗口办理信 息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44-50号窗 (集中审批服务科办理事项)(国土水 利) 办理地点:市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交通指引:可搭乘301、308、312、316、902、904路公交前往,在区政府站/区行... 【展开】【收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区国土城建和 水利局44、45、46、47、48、49、50 号窗口 办理地点:市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交通指引:可搭乘301、308、312、316、902、904路公交前往,在区政府站/区行... 【展开】【收起】

受理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级城市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1998)年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申请材料 材料信息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 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 版 来源渠道空白表格本表格原件复印件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查看详情 按规定填写,加 1 0 纸质申请人表格下载表格下载

道路立交桥设计

城市道路立交桥设计 摘要: 从预测交通量分析出发,结合互通式立交功能、构造物等建设条件,对互通式立交型式进行方案综合比选,从而推荐出功能完善、与结构造物衔接良好、造价较低的互通方案。 关键词: 互通式立交方案选型设计预测交通量 0引言 随着道路建设的发展和交通的需要,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使车辆日益增多,平面交叉的道口造成车辆堵塞和拥挤,许多大中城市的交通要道和高速公路上兴建了一大批立交桥,用空间分隔的方法消除道路平面交叉车流的冲突,使两条交叉道路的直行车辆畅通无阻城市环线和高速公路网的联结也必须通过大型互通式立交进行分流和引导,保证交通的畅通城市立交桥已成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为保证交通互不干扰,而在道路铁路交叉处建造的桥梁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中的交通繁忙地段从此,城市交通开始从平地走向立体。 1 概述 科学大道-西三环互通式立交工程位于郑州市西三环、北三环及西三环延长线与科学大道的交叉

处。现状为三路平面交叉见下图。北三环、西三环及西三环延长线规划为城市快速路,科学大道规划为城市交通性主干道。 该立交作为郑州市快速路网与地方城市道路衔接转换的重要节点立交,同时也是城市快速路与城市主干路相交的重要节点立交。该立交的建设不仅为沟通高新西区与环城快速路提供了最便捷的通道,同时可以贯彻落实郑州中心城区快速路系统总体规划思路。 立交桥待建地图

航拍立交桥待建路段远照

航拍立交桥待建路段近照 2 地形地物地貌图 该互通立交工程场地地貌单元为黄河冲积平原,场地地形整体平坦,地面高程为98m 107m左右。本立交桥址勘探期间,在场地内及其附近未发现对工程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如塌陷、采空区、地面沉降、地裂等;也不存在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沟滨、古河道、古墓穴及防空洞等。立交西北象限有贾鲁河桥,宽40m ,80m;立交东侧紧接郑北跨线大桥。在进行互通立交型式选择和匝道布设时,应在满足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利用既有构造物,节省工程投资。 征得规划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互通方案设计需保留既有环形平面交叉环岛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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