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管理制度

结算管理制度
结算管理制度

结算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内部往来结算 (3)

第三章费用结算 (4)

第四章物资采购结算 (5)

第五章燃料采购结算 (6)

第六章外包工程结算 (6)

第七章电费结算 (8)

第八章工资、奖金、福利费用的结算 (8)

第九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合理地使用资金,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财经纪律,规范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财务结算的原则,包括内部往来、费用、材料、燃料、外包工程等财务结算的内容。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财务结算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转帐支票、本票、汇票、汇兑、现金等结算方式进行的资金给付的行为。

第二章内部往来结算

第四条内部往来结算是指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等各关联的独立法人间发生的内部往来交易。

第五条公司内部往来交易包括关联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商品转移、代付费用等交易事项。

第六条公司内部往来结算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账务的记录和核算等。

第七条公司内部往来结算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往来业务的结算,采用结算中心模式方式。整个公司设置一个结算中心,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统一结算机构。

(二)各关联单位发生的内部往来业务,均只与结算中心挂账、转账核算,使用“其它应付款”科目核算内部往来。

(三)各关联单位进行内部往来的未达帐项应尽量在一个月内进行调整。

(四)各关联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交易,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全部抵消,相对账户的余额应全部抵消为零。

第八条各公司因分别为独立的法人,在公司内部交易行为中,需保持内部往来手续的齐备和完善,包括:

(一)关联单位之间的商品转移,应根据交易内容拟定作价原则等相关协议并由内部转移双方予以签署。

(二)内部资金往来业务应遵循事前沟通原则,发生往来业务时应予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对内部事项予以确认。

(三)单笔金额超过10万以上的内部交易业务应根据交易内容拟定相关协议并由内部交易双方予以签署。

(四)代付费用必须有对方书面委托的复印件、费用原始凭据原件,通过银行支付的,应提供银行付款单据的复印件。

(五)资产调拨必须有调入方的书面收条的复印件或者相关确认文件的复印件。

第三章费用结算

第九条公司围绕经营、管理、销售所发生的交通费、出差费

和业务招待费等费用严格按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控制,经过审批程序后方能列账报销。

具体要求按照《费用管理制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物资采购结算

第一条安技部负责编制备品储备定额,物资部、安技部和计划财务部共同核定消耗性物资储备定额,以合理控制占用的流动资金。

第二条物资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各类物资需用计划,核库平衡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将物资采购预算报计划财务部,作为月度物资采购的用款依据。

第三条除了卖方市场外,物资采购一般不提供预付款,特殊情况下,经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同意,可适当增加预付款比例,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40%。

第四条采购物资结算时,物资部应提供合同、收料单、验收单、发票等合法的原始凭证,在手续齐全后方能办理付款。

第五条对单价在3万元以上或总价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原则上应预留总价10%的产品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般为一年。

第六条在质保期满后,须经安技部会同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办理质保金的支付手续。如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物资部应提出质保金的处理意见,并征得安技部或使用部门以及计划财务部的同意。

第五章燃料采购结算

第七条燃料部根据公司安排的发电计划、燃料管理经营策略,结合燃料的储备情况和市场供求变化,编制燃料年度、月度采购计划,经公司批准的燃料采购计划作为燃料部的用款依据。

第八条燃料结算时,燃料部应提供收料单、核价单、化验单、数量验收单、发票(燃煤)等合法的原始凭证,单据齐全后方可办理付款。

第九条需要提供发票的燃料采购,已基本具备燃料结算条件,但对方的发票尚未提供,根据实际情况确需付款时,燃料部应填制燃料采购借款单说明借款理由,经主管副总、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办理付款,付款比例一般不超过货款总额的80%,特殊情况需全额支付货款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外包工程结算

第十条外包工程项目必须列入公司年度、月度计划,确需外包而未列入计划的工程项目,应补办审批手续。安技部根据批准的外包工程计划负责外包工程资金预算,作为工程用款的依据。

第十一条工程外包均应签定施工(检修承揽)合同。签定工程合同时,由安技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工程的预(决)算要及时提供计划财务部。

第十二条预付款或进度款

1、一般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提供预付款或进度款,对于工期超过2个月或总造价超过50万元的,可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25%的预

付款(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款)。

2、对工期超过3个月的基本建设工程或更新改造工程,除可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25%的预付款外,还可分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但预付款和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

3、外包工程原则上应预留5-10%的安全施工保证金,按照月度进度款进行预留,由公司根据《安全管理制度》中“外部工程安全管理”的条款进行考核和结算。

4、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成的工作量月报,并经安技部签证后,方可办理付款。特殊情况下,经财务总监同意,可增加不超过10%的预付款。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在支付50%的款项时,工程施工方应该提供发票,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时,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单、发票等合法的原始凭证,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付款。

第十四条外包工程原则上应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般为一年。对于长期合作的施工单位,总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留质量保证金。

第十五条工程质保期满,经安技部和归口设备管理部门签发“工程项目质保验收单”后,方可办理质保金的支付手续。

第十六条如质保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安技部应提出质保金的处理意见,报送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核,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七章电费结算

第十七条公司上网电费结算按照已核准的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的结算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生产经营、行政后期使用的电量,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实际使用电量及核算价格分摊进入各单位进行核算及财务管理。

第八章工资、奖金、福利费用的结算第十九条工资、奖金、福利费用根据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各岗位实际特点,实施多样化的分配及结算办法。

具体结算办法见《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其他的财务结算参照上述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 为了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企划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 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七份)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 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所谓甩项工程,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承包方交付的工程项目虽与原施工合同规定有出入,但甲方同意作竣工验收,这些与原施工合同规定有出入部分工程,即甩项工程);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5、材料对帐单;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 件);6、验槽及隐蔽记录;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含招标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10、四项保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以及劳务人员的保险)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部 审核;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部初审后,由企划部门负责复核 结算资料;4、企划部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 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 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6、工程部、企划部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 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7 、工程部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 程部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工程部、企划部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分管领导和项目总指挥复核。 8、9、在工程竣工后至企划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 现象。10、企划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 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 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 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 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 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 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 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 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 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 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 设计、工程管理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 本分析等多方面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 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第 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第一 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 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万国国际供应商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结算原则 1.1招商部门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根据财务部结算要求,明确 结算日期和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载明。 1.2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财务部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控制不 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支付申请;无合同条款或在合同中无明确 付款约定的,按财务部规定的相关日期结帐。 1.3与供应商明确支付时间期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 结算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足额交 纳相关费用,造成财务部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的,一般不 允许临时签字结款,一律延后一个月,与下一个月款项合并结 算与支付。 1.4代销商品的资金结算必须已销完并在规定的付款期支付为原则, 严禁超付或提前支付货款;经销商品必须谨慎采购,从紧采购, 以免形成存货积压,产生问题商品,并造成公司大量资金沉淀。 1.5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支付货款的供应商,特别是借款、预付、 提前结帐等,需按公司付款的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1.6一般不允许供应商随意变更企业名称、开户行、帐号;确需变更 的供应商,财务部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变更申请的次月起,按照 新的企业名称,开户行或帐号进行支付,当月仍按照原有的企 业名称、开户行、帐号进行支付。不符合当月支付条件的,一

律延后到下个月进行支付。 1.7财务部应加强付款前稽核,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重点关注货 品是否到达,发票是否入帐,货品是否销完,是否有退货,供 应商帐面结余情况,是否符合合同付款条件,用款申请前审批 是否完整等。 第二章结算时间与方式 2.1会计上采用上月26日-本月25日为一个月份的核算周期,每年 12月份结算到月末最后一天,即12月31日。 2.2一般月份,上月销售期指上上月的26日-上月的25日,根据合 同条款承诺的具体结帐期在本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期规定在 10日-20日之间。 2.3资金结算日接待时间,每月10日---20日,公司作息时间如有 改变,则相应调整。本周六的付款向后顺延到下周一支付,本 周日的付款向后顺延到下周二支付,重大节日付款向后顺延支 付。 2.4付款方式:原则上全部采用电汇(网上支付),如有特殊情况, 少数可采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票支付。 2.5网上支付的录入工作要求出纳在当天的16:00之前完成,16: 00之后送达财务部的付款单据,一般转入下一日支付。 2.6付款审核由审核会计采取集中成批审核,付款审核前需看到相应 的付款电子明细表,以保证款项支付的正确性。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77351

精选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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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审批按公司管理权责执行。 .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合同的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结算行为,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准确核算及有效控制,确保结算的及时与公平,为结算款按合同拨付提供准确依据,使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得以切实履行,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并为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核算的控制提供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建、改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结算申报、审批,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1、工程结算:指施工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章完成,提供财务拨付的总结算金额; 2、申报单位:指实际完成合同工程并提请申报工程结算的单位(即施工单位)。 第四条工作职责 1、监理公司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在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申请单上签字。审核竣工图并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 (2)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已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2、项目部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负责审核竣工图纸; (3)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完工工程的工程质量,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 3、设计管理中心 经项目部复核竣工图后,再次复核施工单位申报工程竣工图的真实性,应参照施工图及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审查设计变更是否体现在竣工图内,特别关注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设计中心审核完毕在竣工图上签字盖章后返回项目部。 4、成本管理中心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单价及总价; (3)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结算的差异部份; (4)负责处理结算中的争议部份; (5)提出工程结算金额; (6)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报告,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预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535 预结算管理制度 Model of advance settlem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预结算管理制度 一、工程预算 1、工程项目的预算原则上由设计部门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基建部审批。 2、公司内部建立预算审批、复核制约机制。预算经业务人员审核后,由基建科科长复核报矿长批准。上报审批的预算,基建科建立台帐。 3、结转工程预算。跨年度工程根据批准预算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核减上年度已完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余额进行编制,其中定额子目和取费必须和批准预算保持一致,由建设单位编制并在每年一季度审批。 4、工程预算审批复核时间暂行规定:单位工程100万元以上,审批时间为7天,复核时间3天。单位工程50-100万

元以上,审批时间为5天,复核时间2天。单位工程50万元以下,审批时间为2天,复核时间1天。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实行按合同和核准进度结算的原则。原则上采用月度结算的办法,月度报量结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基建部门审批。竣工结算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进行编制,竣工结算原则上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 2、公司内部工程结算执行结算审批、复核和建立台帐机制。 3、结算中单项材差、取费及定额套用执行集团公司现行规定及合同约定。 4、煤矿审批的结算作为集团公司基建项目财务上帐和付款的依据。 5、付款办法除执行合同外,未明确部分参照集团公司现行办法执行。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459 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预结算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工程预算 1、工程项目的预算原则上由设计部门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基建部审批。 2、公司内部建立预算审批、复核制约机制。预算经业务人员审核后,由工程师科长复核报矿长批准。上报审批的预算,工程师建立台帐。 3、结转工程预算。跨年度工程根据批准预算的工程量和材料用量核减上年度已完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余额进行编制,其中定额子目和取费必须和批准预算保持一致,由建设单位编制并在每年一季度审批。

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结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职责 第五条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第七条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准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促进合同和成本管理的规范化,使工程预算做到透明、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的预算。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工程预算的职责分工 (一)成本合约部全面负责公司工程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设计图纸的工程指标,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图纸会审、施工交底和材料设备招标等工作,从工程经济角度提出合理建议;负责编制工程预算;负责复核在施工程的月报工程量,汇总各项工程月度收支报表。 (二)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成本合约部提交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三)总工办、设计部负责提供施工图及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或确认替代品。 (四)项目部预算员负责部分小工程量与材料量的计算、对分包商的变更签证预算进行审核。 (五)材料设备部负责编制甲供主要材料物资预算表。 (六)工程部、成本合约部及项目经理部,负责按月核算实际领用材料、使用机械台班及其他费用,成本管理中心审核。 (七)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预算工作,包括工程量的日常统计。(八)鉴于开工初期,工程技术人员尚未掌握各专业的预算工程量计算,项目图纸总工程量仍由成本合约部预算人员负责统计(包括设计院和设备厂家图纸),再由总工办相关技术人员核对。在总包方审核过程中,要按设计图纸要求,由总工办技术人员提供协助。 (九)公司内部,要做到“工程与经济相结合”,总工办、成本合约部、成本管

理部、设计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要相互支持、相互协作,使工程与经济目标同步实现。 第三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四条预算编制分工 在公司全面执行和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且项目预算员配置到位情况下:(一)100万元以上的预算,主要指桩基、主体土建与主体安装(分地下室、裙 楼、塔楼或栋号)等,由成本合约部完成。 (二)100万元以下的预算,主要指幕墙、消防、零星工程、电话、供电、给 排水、天线、安防对讲、智能化系统、绿化、土方、燃气、机房降噪、道路、围墙、人防、基坑支护、勘察、样板房及会所的二次装修、零星拆除等预算的编制,由项目经理部预算员完成。 (三)招标工程外委中介机构编制预算的。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审核;成本合约部 组织中介机构和中标单位进行预算核对,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 (一)外委中介机构编制招标工程预算程序: 1、项目开发部组织筛选预算编制单位,签订预算编制合同(按“对外分包 管理制度”执行)。 2、各专业预算人员对专业图纸进行核查,并提供委托计算书,材料设备控 制价格、报建文件、图纸等,进行标底的计算委托。 3、委托人要跟踪中介机构的预算编制情况,抽查标底首稿的合理性与准确 性,对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与中介进行交流并达成共识。 4、合理调整后的中介预算,其造价作为标底和工程总包预算。 5、专业预算人员要参与招标书造价条款的编制。 6、工程招标完成后,成本合约部要核查分包商的预算,核实工程量。 7、甲方合理调整预算单价及材料单价后,确定包干预算。 8、确定后的预算返馈项目经理部,并与其交底。 (二)自编招标工程预算程序,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由相关部门提供招标要求(如分包内容、甲供材料、工程完工标准等),确定合理的工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金运营的管理,明确资金的日常管理范围,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保证经营活动高效顺利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子公司、各部门涉及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现金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现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使用的保险柜应定期进行密码更改,保险柜钥匙要妥善保存。 第四条必须加强对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以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开支,禁止挪用现金、坐支现金。 第五条相关部门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后,由财务部负责收付现金,保险柜中不保存大额现金,若保险柜中的现金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财务部出纳应将超额的现金送存银行。 第六条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范围和限额,原则上旧账不报新帐不借,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据。 第七条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的工资及津贴;

2、个人的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其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邮电通讯费; 5、支付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款项; 6、其他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支出。 第八条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支付业务款项给集团外的单位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不得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超出规定限额的,必须经财务主管人批准。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工作日结束之前,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结存额核对相符,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月底结账时,必须做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余额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会同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十一条现金出现盘亏、盘盈的情况,在报有审批权限的管理层审批后,总账会计根据批示意见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内部控制: 1、不准白条抵现; 2、不准私人借支公款;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造假用途套用现金。 5、不准用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或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第三章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在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前,应填制开户申请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及成本控制力度,明确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和时间节点,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正常的工程结算管理的制约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投资和施工项目各类工程的过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管理。 第三条成本控制部职责 (一)复核施工方结算资料,审核工程结算并出具内审意见。 (二)负责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审核工程结算。 (三)与施工方、项目部、预算部共同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价。 第四条纳入工程结算的范围 (一)技术服务类: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桩基检测、管线及安全监测、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 (二)施工类:包括土建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管线配套、弱电系统集成、零星工程等。 (三)材料或设备的分包(采购)类:包括涂料、面砖、石材、门窗、电梯、给排水设备、暖通设备、强弱电设备、安保设备等业主指定的材料或设备(包括甲方指定品牌价格、乙方采购的材料或设备)等。 第五条工程结算程序的启动 各类工程结算前,由结算项目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发出工程结算申

请,经监理单位书面确认后,报工程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监理单位、工程部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及竣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确认。 第六条工程结算条件 (一)准予结算的条件 1. 进度节点付款结算:已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并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收认可,可进入进度节点结算流程。 2. 完工结算:合同(或协议)约定内容已完成,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收合格后可进入完工结算流程;总包合同及部分分包合同,按合同约定除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收认可外,还需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竣工结算流程。 (二)不予结算的情形 (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 (2)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全; (3)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 (4)承包工程范围、计量单位、单价、费率与投标文件不符; (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或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6)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 (7)总价包干项目超出合同总价,无相关说明资料的; (8)成品、半成品、器材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 (9)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 (10)变更、签证及费用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11)其他不予结算情况。 第七条工程结算书的编制要求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用于地区公司的工程进度款.预结算及下属公司的对外工程结算管理及考核。 第二条预结算工作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机密。 第二章工程进度款审核 第三条工程部须在接到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成后提交预决算部。 未按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工程部重复或提前申报.超报工程进度或进度资料与实际不符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部考核。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四条预决算部在收齐进度款申报资料后,48小时内(不含对数时间)必须审核完毕并填报《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施工单位对进度款金额不认可的,预决算部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有关资料一次性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回复意见

后,预决算部须在4小时内核算完毕,再与施工单位对数,直至达成一致后2小时内交合同管理部。 未按上述时间签批的,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分,集团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预决算部进度重复申报的,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计算错误造成当期进度款超付10%以上的或超付的没在下期进度款扣回,每次扣罚经办人10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考核。性质严重的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 第五条地区公司预决算审计部每月30日前对上月预决算部已审核的工程进度款按份数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审计。主要抽查各项目的主体.装修.园建.桩基础.保温.土石方等工程。未完成抽查比例的,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地区公司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六条工程款严禁超合同约定比例支付,特殊情况须按权限报批。 第三章工程结算 第七条工程部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后四个月内.其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预决算部,未按时提交的,每次扣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20天内完成审核,每延期一天扣罚工程部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500元,预决算审计中心考核。

工程施工结算管理制度

--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为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合同预算部办理,工程部协助进行工程资料的审查工作。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核通过。 二、施工单位申报工作结算的资料(一式四份)内容: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图; 3、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 4、工程变更通知单; 5、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 6、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文件及工程结算书。 三、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经审核无误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工程部复核。 3、工程部复核后的结算资料报送合同预算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在工程竣工后至合同预算部复核前,停止工程付款,以控制超付现象。 5、合同预算部负责结算资料收发登记。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条件和结算资料的内容 第一条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竣工图绘制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项目主管审核通过。 第二条工程结算资料的内容: 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单项工程竣工图; 3、设计变更单、施工现场签证单和会议纪要;甩项清单; 4、材料认价单和调拨单(复印件)、主要材料进场报验单; 5、材料对帐单; 5、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6、验槽及隐蔽记录; 7、施工组织设计;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答疑纪要)、承诺书及工程结算书;

-- 9、中标通知书;结算人员授权委托书; 10、四项保费收费单据、文明工地证书。 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程序 第一条、委托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工程竣工后28天内,施工单位将整套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监理公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所报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签证单、变更单和会议纪要、甩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的工程结算资料由监理公司报送工程技术部审核; 3、工程结算资料经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审核后,由结算主管负责审核结算资料; 4、工程技术部将工程结算资料交付被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 5、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初步审核报告;在提交初步审核报告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私下进行联系; 6、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负责审核过程的配合、解释、协调和监督工作,并对审核初稿进行审查; 7、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负责将审核报告由施工单位认可签章,施工单位对审核报告提出异议的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安排施工单位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再次进行对帐;若对帐后对审核报告提出更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出更改理由; 8、工程技术部成本主管、结算主管核对无误后签字,报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复核。 第二条、自审工程结算审核程序: 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的28天内向工程监理单位报送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 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资料的7天内,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完成初审,初审的重点在结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提供甩项项目清单。审核完毕后在结算审核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连同施工单位结算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 3、由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按照竣工图及现场经济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审核定额子目和取费。以上审核工作在收到结算资料后40天内完成。 4、工程技术部结算主管审定的结算经施工单位认可后填写“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字并经施工单位签认后报成本副经理复核。结算主管在结算审核完成后应先与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沟通,无误后送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第三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送竣工资料,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总价1%。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成本副经理7日内完成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或工程结算审定单的复核,签署意见后报工程技术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主管领导在审批当中,对有异议的结算退回工程技术部,由结算主管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审核。

项目部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部资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资金的集约化管理,不断加强项目部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坚持“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原则,特制定项目部资金管理条例。 二、范围 适用于金格公司下属项目部。 三、工作内容 (一)、公司实行资金统一管理 所有工程款一律汇入公司本部账户,公司酌情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或储蓄存折。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实行资金周、月计划制 1、项目经理部需在每周一上午十点前和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以前将“项目部周资金计划表”(附表1)和“项目部月资金计划表”(附表2)传真至公司本部,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负责对批准的资金计划进行日常控制和资金调配,项目经理部应尽量压缩使用资金,资金计划必须是当周和当月资金最少量。

2、在经审批的资金计划范围内,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与项目部协商付款次数及单次付款金额。每次付款原则上要先取得收款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收据或发票,再由项目部出纳员填写相应金额的委托付款单或借款单,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传真到公司本部,收据或发票原件可委托公司相关人员带回,分包付款由工程管理部代办审批手续,材料付款由物资部代办审批手续,借款单由财务部代办审批手续。项目部分包款和材料款原则上由公司统一支付。 3、项目部零星开支可借用备用金,备用金借款单必须附用途明细单,项目部要严格按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资金计划保持一致,坚决杜绝资金计划与真实使用“两张皮”的现象。月末报账费用须与备用金用途一致,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账或重新报公司领导审核。项目部备用金由项目出纳员统一借支、管理。 (三)、公司按回收工程款金额计提管理费用、经营费用、风险抵押金以及各类保险,工程款回收时及时扣除(管理费用、经营费用、风险抵押金按项目承包合同中约定比例扣除,各类保险数据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四)、项目部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 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 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 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 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 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 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 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 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 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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