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工业气瓶安全检查表

010工业气瓶安全检查表

编号:BYZL-AHJL--010

工业气瓶安全检查表

被查单位:检查单位: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 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 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 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 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 应防止滚动, 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 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 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 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 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瓶阀冻结时, 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 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 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 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 且必须安放稳固, 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 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 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 应拧开瓶阀, 吹尽出气口内杂质, 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 要缓慢开启阀门, 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 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 防止开气时脱落, 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 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 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运输和贮存均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气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检验标志,是否超过检验周期。气瓶检验周期的规定是: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外观漆色是否良好,色标与盛装的气体是否相符,外壁有否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情况。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色标,如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气体名称、色环和整体漆色等。凡是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严禁充装气体。气瓶在使用、充气、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应严格管理预防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 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 (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 (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3 (4 (5)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一目的 在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工业气瓶 1.要有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业气瓶与供应商的安全租赁协议。 2.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对工业气瓶管理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 3.瓶库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识,并配备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 7.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和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体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9.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10.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气瓶安全检查的内容

气瓶安全检查的内容 定期对气瓶进行试验检查,剔除强度降低的气瓶是很重要的。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不得混放在一起。各种气瓶应按规定分开存放。有底座的气瓶,若底座损坏,歪斜或者已经松动的,应禁止充装。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作业,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是可以避免气瓶伤害事故的。 1设备检查 1.1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国家级劳动部门审查同意,方可生产;高压气瓶还须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 1.2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 1.3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 1.4气瓶附件。 1.4.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 1.4.2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1.4.3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1.5气瓶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妥善处理,否则禁止充装; 1)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2)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3)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4)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5)钢瓶超过检验期限。 6)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7)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 1.6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 1.7充装液化气体 1.7.1严禁过量充装,严格实行充装重量复检制度。 1.7.2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录。 1.7.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 1.7.4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8气瓶应专用,要将气瓶改装 盛装其它气体时,须取得充气单位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低于改装后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压力,并进行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1.9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1.10气瓶承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 1.11气瓶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降压使用或报废: 1)瓶壁有裂纹、渗漏或明显变形。 2)经测量最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不能按原设计压力使用。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公司内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甲烷瓶、氢气瓶、氮气瓶、丙烷瓶、丁烷瓶、氩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 三、领用管理 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如缺失或没有标签,气瓶不得进入厂区。 四、搬卸管理 在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抛、滑、滚、碰、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五、收发贮存管理 1、收发贮存保管人员应培训上岗。 2、气瓶贮存保管单位需建立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及回收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3、气瓶贮存保管单位每周对工业气瓶的收、发货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定期对使用、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收货时必须检查气瓶外观和标志等。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并做好验收记录。对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拒绝接收: 4.1 无充灌合格证的。 4.2 气瓶外观有缺陷及腐蚀、有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的。 4.3 不在有效的使用、检验周期内,无气瓶检验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 4.4 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 4.5字样和色环标记不符合规定,没有气瓶警示标签(见附表)。 常用气瓶的颜色标志

4.6 安全附件不齐全、完好(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阀、防震圈等)。 5、贮存管理 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5.1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5.1.1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5.1.2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固定专用库房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1.3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5.1.4库房存放区应有专人管理,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并在附近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材。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5.1.5库房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2 各种瓶及空、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量符合规定 5.2.1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5.2.2空、实瓶应分开放置,有明显的标记; 5.2.3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 5.2.4气瓶储存放置应排放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并应有可靠的防止倾倒的措施;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 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 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 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 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0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种气瓶在使用、贮存、搬运 等环节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氧气、二氧化碳气、液化气、氩气、氮气等气 瓶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操作规定: 1.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气瓶的储存、使用、搬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 2.各种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氧气瓶瓶体为天蓝色,并标黑色“氧气”字样;乙炔气瓶瓶体为白包,并标注红色“乙炔“字样;液化气瓶瓶体为银灰色,并标注兰色的“液化气”字样;氩气瓶瓶体为灰色,并标注绿气“氩气”字样;氮气瓶瓶体黑色,并标注黄色“氮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 3.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 5.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同时使用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6.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

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 7.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 8.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吊运气瓶; 9.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10. 使用后的空瓶,应移至空瓶存放区,并加上空瓶的标示;严禁空瓶与实瓶混存; 11. 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 12.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氩气瓶、氮气瓶的检验周期为5年; 13.氧气瓶特殊规定:①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前,先将阀门慢慢打开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和金属物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与气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气流射伤人体;②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并用时,须保持5米的安全距离,两个气瓶的减压阀不能成相对状态,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支气瓶的压力表,造成爆炸事故;③夏季室外作业时,需要用隔热物质遮盖气瓶,以免阳光曝晒;④不准把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或把氧气作通风使用; ⑤氧气瓶泄压装置的防爆紫铜片不准私自调换;⑥氧气瓶卧放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匚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4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 5 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通用规则 1、 2、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 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 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 - 1 %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 Pa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 般规定相距10 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 5 米以上。 11 、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 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13 059—2013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 3.1 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 3.2 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 3.3 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 3.4 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 3.5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 3.6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 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doc

气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定 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储存和运输氧气、溶解乙炔气体的专用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为了保障气瓶的使用安全,国家先后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等法规和标准,对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充装、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都做出了科学和明确的规定。 1、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氧气瓶必须是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超检验期的气瓶严禁充装。新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2、气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合格,压力表定期校验合格。各工区应当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 3、项目部、各工区物资设备部门要制定气瓶采购、运输、储存、发放、回收、退返的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管理台帐。与信誉度高的厂家或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明确安全责任。 4、采购气瓶时必须确认瓶身贴有质监部门的检验标识和质量合格标签,否则不准进货。同时应查看手轮是否完好、是否漏气,瓶体外观有无缺陷,并配有瓶帽和防震胶圈。 5、加强气瓶装卸车和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野蛮装卸: 5.1 运输时应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击和滚动,禁止用吊机或起重电磁吸盘直接吊运钢瓶。

5.2 氧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瓶间应使用木架或橡皮隔离,以防止互相撞击。汽车装运氧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 5.3 夏季运输和露天作业时,氧气瓶要采取遮阳措施,防止曝晒,避免气体膨胀造成超压。 5.4 车上严禁烟火,并应配有灭火器材。 5.5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乙炔气瓶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或同仓储存。运输途中乙炔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 5.6 气瓶卸车时,要配备一定劳力,轻缓卸车,严禁抛滑、推倒、顺地面滚动,较远搬运应使用手推车,平稳装运。分发至各工地的气瓶,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建立领用登记册,由工地负责人签认,负责妥善保管及回收。 6、气瓶的储存: 储存氧气瓶的库房应为独立的单层建筑,应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气瓶库房应设置有足够泄压面积的泄压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地面应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产生火花;储存气瓶库房与住宅的距离应不小于50m;与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氧气瓶不准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性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库房内照明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通风应良好;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明火作业和吸烟;氧气瓶应垂直立放,并应置于架子上。库房内的气瓶应将满瓶、空瓶分开存放,空瓶瓶身应用石笔标记。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73-50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

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气瓶充装或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气瓶充装单位应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制造厂家、出厂年月; (2)气瓶定期检验记录; (3)气瓶充装记录(充装日期、发放单位、操作人员)。 3、气瓶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储存气瓶的库存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乙炔的库房必须符合《乙炔站设计规范》。 (2)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严格分室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3)盛装易于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4)储存液化石油气的库房,其气瓶的储存数不宜过多,库房内应备置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瓶库四周宜设置抗燃烧实体围墙。 (5)严禁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烯物品同屋储存。 5、气瓶作业人员(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经地市以上质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全国统一格式证件上岗。 6、盛装各类气体的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不得混装,如要改变盛装气体须到地市级监察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气瓶出现阀门漏气,开关失灵等问题,应将阀口堵死,送专业气瓶检修单位处理。未经专业训练不得擅自修理。

气瓶管理人员职责 气瓶充装单位应配备管理人员,其职责是: 1、负责气瓶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瓶的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气瓶安全操作规范。 3、负责本单位气瓶注册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 4、监督检查本单位气瓶使用、操作维护情况,编制气瓶年度检验计划。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气瓶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6、发现严重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气瓶事故调查,并按规定上报。 气瓶操作人员职责 气瓶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质监部门颁发的全国统一格式《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履行以下职责: 1、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正确操作气瓶。 2、认真填写气瓶充装使用等操作记录。 3、气瓶充装前要做好前期检查,充装后检查是否超装,并用皂液对瓶阀等连接部位进行检漏。 4、气瓶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瓶阀;搬动气瓶时,杜绝摔、碰等野蛮作业;盛装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发现漏气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领导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3854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气瓶专项安全检查表

气瓶专项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 1制度规程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制度、规程2安全标志危险化学品场所要有安全标志3消防器材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4应急管理有应急措施 5气瓶质量和漆 色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钢印标记齐全清 晰,其它漆色字样符合规定;充装压力不超 过设计压力 6气瓶外观气瓶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吻合;漆色字样完好无脱落;空瓶留存余压;氧气瓶或强氧气剂气瓶的瓶体或瓶阀禁止沾油脂 7气瓶附件瓶阀应有防护装置(如气瓶配带瓶帽,瓶帽必须有泄气孔);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气瓶上应配带两个防振圈。 8气瓶使用禁止敲击,碰撞;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烤;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氧气和乙炔使用距离不小于5m,储存距离不小于10m;夏季防止日光曝晒;禁止用尽,必须保持余压 9气瓶运输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撞击;气瓶装车应固定,横向放置时,气瓶头朝向同一方向,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曝晒;车上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同车运输;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10气瓶储存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气瓶头部朝同一方向;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必须设有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11六氟化硫钢瓶定点单独存放,通风、防晒、防潮、防泄漏、防倾倒;有瓶帽,有两道防震圈,有警示标志。 12液化石油气钢 瓶 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置。 检查减压阀与角阀连接处上面的密封胶圈是 否老化、脱落。 禁止将装有液化石油气的钢瓶置于阳光下长 时间暴晒,禁止用火烤、热水烫钢瓶;禁止 自行瓶对瓶倒装液化石油气、倒残液;禁止 摔打、碰撞钢瓶。 应定期检查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或破损,防 止漏气。胶管要选用液化石油气专用胶管(胶 管一般使用寿命为两年),并用不锈钢夹把连 接减压阀和灶具的两端锁紧。 灶具与钢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灶具与钢瓶的 最外侧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5米),应保持灶 具、减压阀、胶管等配件的清洁。 养成使用灶具时人不离开,灶具不用时关闭 开关(包括关好钢瓶的角阀)的良好习惯。一 旦发生漏气应请专业维修人员检修。 钢瓶角阀上的检验标识环明示此次检验时间 和下次检验时间,在此期间可以使用。按照 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 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15年后予以强制报废。 按照国家标准 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规定制造的 钢瓶,从出厂之日起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8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气瓶的充装、定期检验、运输、储存、经销、使用和改装等都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 第二条气瓶充装企业必须具备《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的条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其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更换。 第三条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 第四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液化气体气瓶充装严格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溶解乙炔气瓶充装执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3591)。 第五条气瓶充装前,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无制造许可证单位的气瓶和未经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进口气瓶一律不准充装。 第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 2、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 4、负责对充装作业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5、负责向气瓶使用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

标签。 6、负责气瓶的送检工作,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7、配合气瓶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性质的。 2、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 5、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要进一步检验的。 6、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7、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第八条充装液化气体的规定: 1、装瓶气体的杂质含量应符合相应标准气体的要求,否则禁止装瓶。 2、实行充装重量复验制度,严禁过量充装,充装过量不准出厂。 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称重衡器的检验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称重衡器要设有超装报警和自动切断气源装置。 4、认真填写充装记录、气瓶编号、容积、实际充装量、充装者和复磅者的姓名、日期。 5、充装后应逐只检查,发现有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应妥善处理。 6、操作人员相对稳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持证上岗。 7、严禁从液化气体槽车直接向气瓶灌装。 第九条气瓶充装后,必须在每只充气气瓶上粘贴警示标志。气瓶的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定稿版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企业氧气瓶、乙炔、氮气瓶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气瓶领用 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如缺失或没有标签,气瓶不得进入厂区。 第四条气瓶搬运和装卸 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气瓶存放 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 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按种类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 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 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严禁横躺卧放,以防液体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检查

使用气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 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管理负责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及时间,在得到许 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 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 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 10米; 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气瓶安全检查表格.docx

气瓶安全管理和技术资料检查表使用部门: 序 检查项目 号 1气瓶出厂技术资料 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2 检验证书 3安全附件数量、规格、型号及产品 4《监检证书》与结论5记事栏及监检员签名6定期检验制度 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其他说明: 检查内容 检查 备注 结果 审查出厂技术资料,气瓶是否有钢印编号 审查铭牌内容,是否在铭牌上打上监检钢印 瓶体材料质量合格证说明书 无缝瓶热处理工艺验证试验报告书 监督检验证书编号,制造单位名称,许可证 级别及编号产品名称,产品编号,产品型号、 产品编号 监督水压爆破试验试验报告前应检查试验设 备、仪表、安全防范措施,应对试验记录和 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气瓶批量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监 检员章,监检钢印标记 是否有质量手册 合格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记录内容是否齐全 记录内容是否齐全 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 未办理换证手续的气瓶不得使用 气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检查人:检查日期: 气瓶现场安全检查表

使用部门: 序 检查项目检查要求检查 备注 号结果 1铭牌标志基本参 基本参数是否齐全 数 名称标牌安全使 气瓶应由持有气瓶制造使可证的单位制造 2 用证气瓶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齐全、清晰、具有 “ CS”蓝检钢印标记 铅印完好、铅封印记显示是否在定期校验有效期内 应灵敏可靠,手动试验是否灵活有效 外观无异常气瓶的颜色、字样、色环标记应正确、 完好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安装阀装设位置应便于检查和 3安全阀维修,并应装设在气瓶液面以上的气相面空间。安 全阀装设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安全阀的金属铭牌上应载明下列内容:(1)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2)型号、型式、规格:( 3)产品编号:( 4)公称压力, MPa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安全阀不得锈蚀,铅封不得有损害 最高工作压力低于压力源压力时,在通向气瓶进口 4减压阀的管道上必须装设减压阀在减压阀或调节阀的低 压侧,必须装设安全阀和压力表 应操作灵便,装置在方便合理位置 5紧急切断阀 经常检查,有故障要及时更换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 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 试验并需在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是否一年一校,并有定期校验铅封合格证标志 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 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仪表表面、 刻度、指针、液位显示清晰准确 6压力表压力表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操作压力的 1.5 ~3 倍, 表盘直径不应小于 100mm,应有超压限制红线 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 2.5 级 中压和高压容器不应低于 1.5 级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KL/HS-11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确保企业及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CO2瓶等非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3、职责 3.1物资采购部负责气瓶的入厂、运输的监督管理。 3.2生产安全部负责按压力容器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3.3物资采购部负责对气瓶的存放点进行消防、保卫方面的审批及上报。 4、内容与要求 4.1.1车间气瓶管理人员根据车间生产所需,配置适当的气瓶安全装置; 4.1.2车间气瓶管理人员根据所需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策划具体的摆放位置和配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后建立《气瓶配置清单》,并在清单上明确所配置的安全装置。 4.1.3气瓶入厂时,由车间气瓶管理人员对气瓶上的检定日期进行再次确认。 4.1.4气瓶发出时,气瓶管理员必须配置防震圈一并发出,同时检查完好性,并且回收已用完气瓶。 4.2气瓶存放要求 4.2.1气瓶放置处应远离火和其他热源;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2.2工厂使用车间对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用粉笔作出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开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4.2.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用铁链、专用防倒架等安全设置进行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3气瓶使用的注意事项 4.3.1气瓶使用前由使用人员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使用。 4.3.2气瓶使用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3.3气瓶立放使用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配备固定防倒架、固定防倒铁链等; 4.3.4夏季使用气瓶时,放置点应防止暴晒; 4.3.5气瓶使用人员在对气瓶的使用、转运过程中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碰撞、滚动; 4.3.6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焊; 4.3.7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4.3.8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3.9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4.3.10气瓶使用人员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余气体。 4.3.11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4.4气瓶的监视与管理 4.4.1气瓶管理人员每周对气瓶的安全装置,如防倒防震装置、装备、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巡查,对有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更换; 4.4.2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对气瓶的安全状况、附件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气瓶专管人员或部门负责人; 4.4.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气瓶上监视装置(压力表)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 装运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等的规定 5.1装运氧气瓶、乙炔瓶、丙烷瓶必须具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车辆准运证、驾驶员作业证和押运员作业证,“三证”必须齐全。 5.2凡不具有“三证”的,一律不准装运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冒名顶替作业,谁违反制度,发生事故,按照“谁同意,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装运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在车辆醒目处挂上“危险品”的标志,在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在车上应妥善加以固定。 5.4严禁氧气瓶、乙炔瓶混装在一起,也不准客货混装,一经发现,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5车上严禁烟火,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车辆上不得存放其它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夏季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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