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题目: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完成期限:2012年6月27 日至2012年12月5 日

一、原始依据(资料)

根据网络大学学生的特点,结合工作岗位及其工作状态和相关的工作经验,指定有关土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开发、工程造价管理、企业管理、工程项目设计等方面的毕业设计题目。

本题目是: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方法

原始资料要求学生参考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中发生的资料,参考杂志、期刊等有关方面的文章,结合自

己的工程经验,针对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技术、工艺、方法、措施以及理论分析等有关内容进行研究和论述,达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研究能力。

二、设计内容和要求:(说明书、专题、绘图、试验结果等)

(一)内容主要包括:

1、通过国内外有关该题目方面的基本情况介绍,并提出相关问题;

2、有关本课题方面的理论体系的论述;

3、进一步通过工程实例论证该课题的应用和研究的有效方法;

4、相关结论和自己通过毕业设计所得到的收获。

(二)具体要求:

1、格式必须符合天津大学网络学院的要求;

2、根据指导教师的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3、论文要求文字不少于10000字;

4、图表应该有图名、图号、表名和编号;图、表均应按章编号。

5、做设计题目的要求绘制7张1#图纸,其中建筑图2张(平面和立面),结构图5张(结构布置图1张、结构配筋图3张、结构详图1张),计算书要求:荷载用手算,其他可以用机算,要有设计说明和工程概况介绍。

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表

注:1.任务完成后附在说明书内。

2.“检查人签名”一栏和“指导教师批准日期”由教师用笔填写,其余各项均要求打印,

打印字体和字号按照《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定》执行。

摘要

工程项目发包承包是建设工程的源头。工程发包承包中如果缺少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招标投标机制,就可能导致不能很好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为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埋下种种隐患。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招投标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已经成为我国建设工程中最重要的四项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本文针对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如何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及评标办法提出一些方法及意见。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ABSTRACT

Contract award of project items is the origi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f the bidding mechanism lack of fair competition and norm operation will result in the contractor units chosen on the basis of competitive selection are not the truly best. In this situation, the whole construction project will conceal dange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oriented economy and deepening of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the four systems including bidding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legal pers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ystem and contracts system for governing projects has been the most important ones in our nation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process of inviting public bidding, tendering and evaluating of bid, the thesis will put forward methods and suggestions how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bidding .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invitations of public bidding, evaluation of bidding

目录

引言 (1)

第一章建设工程主要的招标方式 (1)

1.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1)

1.2综合评估法 (3)

1.3单一标底模式 (3)

1.4无标底法 (3)

1.5工程量清单合理低价模式 (4)

第二章建筑工程评标方法及过程 (5)

2.1评分标准 (5)

2.2评标过程 (5)

第三章国内外普遍使用的评标办法及特点 (6)

3.1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其特点剖析 (6)

3.2国内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其特点剖析 (7)

第四章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8)

4.1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8)

4.2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9)

4.3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9)

4.4科学制定评标办法 (9)

4.5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10)

4.6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 (10)

第五章制定科学合理评标办法的探讨和建议 (10)

5.1评标办法中应避免的因素 (10)

5.2建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格中标的评标办法 (11)

第六章结束语 (12)

参考文献 (13)

致谢 (14)

引言: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是我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关键活动在于项目评标阶段,招标人通过项目评标活动来选择条件最优越者,力争用最优的技术、最佳的工程质量、最低的报价和最短的周期完成工程项目任务。投标人也通过这种方式选择项目和招标人,以使自己获得较为理想的利润。因为招投标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所以,标底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在评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标底允许的一定范围内竞争,而且投标报价越靠近标底,中标的可能性就越大,标底成为能否中标的基准线。所以标底在工程招标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5]。

第一章建设工程主要的招标方式

1.1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只有推行此评标办法才能推动清单计价,真正实现全面清单计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人技术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其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可为合理最低。确认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并将其确定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后选人[2]。

1.1.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优点

1.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一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最大特点是充分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建筑产品的价格由市场决定。由企业决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评分标准的招标.就是要求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结合本企业技术、财务、综合能力等情况作出合理报价,从而可以促进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加强经营管理水平,增加市场竞争能力.从而促进建筑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

2.能抵制腐败行为发生。采用此办法.不设标底。只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都公开.排除了参与编制控制价人的人为因素,而在评标办法中招标最高控制价也是通过抽取系数计算得到.通过这种办法能有效抵制招标中腐败行为的发生。

3.与国际惯例接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国际通用做法,我国加入WTO后.采用此办法可以加快国内的施工企业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提高企业投标报价的策略.为我国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化竞争奠定基础。

1.1.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缺点

1.适用范围规定“死”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必须采用此评标办法。但是每个工程项目自身特点不同,有些工程对工期要求紧,有些工程因结构复杂,牵涉到的工种多,则应加大企业的综合能力。各工种技术人员素质要求高。所以我们应该根据工程项目自身特点正确地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

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差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控制价是评标办法的核心。虽然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向财政部门提交工程预算.财政部门应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后,才能办理告知。但是审核工程预算的有些人员专业素质如何呢?这些人员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呢?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好坏,不仅影响到投标报价和控制价编制,也影响成本的界定,甚至影响到整个招投标活动。现在有些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漏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项目特征描述不细致,涵盖的工程内容不全面。控制价是评委合理判定成本价的主要依据,也是防止投标企业“围标”、“抬标”或“盲目报价”的重要保障。但是现在有些项目控制价的编制人员并不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编制人员必须是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资格。

3.企业成本价很难确定按照招标投标法.“成本”是指施工企业生产建筑产品的个别成本。建立企业内部定额是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需要。由于目前各个投标单位管理水平、劳动生产率不同,无自己的企业定额。因此,在评标过程中。较难界定各投标单位成本价。如果不对成本加以界定,投标人为了中标而投标,投标报价任意报.先中标再说,这样最终势必影响整个工程质量。

4.评标专家业务能力差,评标时间短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推行,提高了评标专家在评标、定标中的地位,同时也对评标专家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业务能力上.既应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又应具有较高的工程计价实践经验,这样才能够在评标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各项措施费用的合理性作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现在评一个标,除去抽专家时间,多数3—5小时就完成了。而且评委对中标结果也不负责任,中标单位是业主选的,工程即使出现了质量问题,评标也不负责任。

5.询标过程欠缺

有些工程,评委没有给投标单位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我们应该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让投标单位解释、澄清投标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及项目报价的合理性。但是在评标过程中,对施工方案的优劣,所用材料等级的高低等,这些影响报价因素,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充分加以考虑,以致造成采用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材料的投标单位超出招标最高控制价而被淘汰。

6.配套措施不够

设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使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出现错误。对设计图纸深度和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暂缓进行招投标。相配套的施工合同范本没有。工程担保制度还没有建立,我们应尽快建立工程担保制度,降低工程风险。

1.2综合评估法

该办法在目前我国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中运用较普遍。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量化计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中工程报价的分值较多约占60分,企业综合素质约占15分。技术标约占25分。

1.2.1综合评估法的优点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工程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企业综合素质、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兼顾了技术价格等方面因素;能全面评定投标单位的总体实力。

1.2.2综合评估法的缺点

综合评估法难以保证建设发包方获得合理最低报价:该办法对商务标的核心是

基准价。越接近基准价的报价得分最高,它不是合理最低报价,容易引起串标,不利于减低工程项目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不能激励投标单位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除了投标报价等定量分以外,还有施工组织设计定性分,若各投标单位报价分接近。绝大多数中标单位为招标单位的推荐单位。

1.3单一标底模式

编制工程标底,在我国刚开始试行招投标制度时普遍应用。首先,由招标方做好工程的施工图预算,该预算价是根据现行定额和市场材料价格编制出的,也就是标底。在开标时按照“正三负五”的规则,在标底价格基础上上浮3%和下降5%,作为投标报价的有效区间,在有效区间内越接近标底得分越高。这种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由于很多方面条件不成熟,有其合理性(当时建筑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定额的水平与企业自身的水平相符,能够比较准确反映工程的价值)。但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完善,这种模式逐渐暴露出其缺陷。比如说,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承包商为了得到工程,花费大量心思去探询标底,所以标底泄漏现象时有发生,滋生了腐败。同时“正三负五”的规则有可能把合理的低标者排除在外,没有体现出招投标制的效益目的。故目前这种方法已较少采用[3]。

1.4无标底法

在工程项目招标中,业主自己不编制标底,评标标底按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高低排序,然后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之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以此作为衡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由于没有标底,一方面业主缺少了衡量工程造价的标准,感到心中无底;另一方面由于要求投标单位必须要有六家以上才能进行无标底招标,增大了评标的工作量,同时业主也担心万一有几家投标单位相互联合哄抬标价或压低标价,则可能会造成高标价中标或低于成本价中标,这也正是业主所最担心的事。因此目前这种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这是一个前进的方向。

1.5工程量清单合理低价模式

随着工程量清单招标在建筑市场的推广应用,对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环境意义重大,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对深入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s0500—2003)也有着重要的作用。200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允许招标人可以选择最低报价者中标,最低价中标也是国际上通行采用的工程招投标办法。在2000年通过10多项以最低价中标的工程招标,取得了令人惊喜的效果。这些工程中标价与业主预算控制最高限价最多下浮68%,最低下浮20%,平均下浮40%。但目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盲目追求低价中标,而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往往采用压低造价,甚至把报价压到成本价以下,这种不健康的市场竞争方法,给建筑市场正常运作带来了很大冲击。所以在目前中国担保机制和社会信誉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采用工程量清单合理低价模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某工程项目中的具体运用验证了其效用。具体方法如下:

1.5.1适用前提条件

加强对投标企业的资格预审工作,确保入围企业都是资质较高、信誉优良的企业,排除某些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和私人挂靠。招标前期工作质量要求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特别是招标文件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书要求越精确细致。根据现行的施工图预算定额以及正常的市场材料价格、工程类别编制基准造价,这个基准造价作为业主的最高投标限价向各投标方公布。对于一些量大、价高的材料如装潢、安装材料,业主一般会确定一个标准(如型号、规格、颜色等)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或者要求投标方在开标前提供样品,这样可以避免在施工时一旦发生了变更而对此部分结算产生的纠纷。投标人要有独立的私人估价信息,可以按照自己的内部工程造价标准进行报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束机制,要求招标保证措施齐全,最主要的是要有工程担保措施。

1.5.2合理低价确定方法

首先,所有报价与参考价对比,高于参考价的则为废标,其次对有效报价中,取消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参于计算,根据数理统计原理取消最高与最低报价不会影响计算参考价。其次,将次高价与第三高价对比,如果其相对差距超过一定幅度则

将次高报价降低一定幅度后参与计算参考价。此目的在于如果有三个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一个或者两个投标人报高价,将参考价提高,可以确保第三人报价最接近最佳评标价,采用优化算术平均可以有效抑制这种行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各投标人不用受参考价的限制,根据企业自身的水平报价,同时又避免个别投标方串标,是一种较为合理的方法。即:

最佳评标价=[次高报价*(1;浮动率)±Σ除最高、次高、最低报价外的其他报价]/除最高、最低报价其他报价的数量[4]。

第二章建筑工程评标方法及过程

2.1评分标准

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分标准按百分制。技术标和商务标单项评审因素得分按计分人的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加权平均计算。

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后,按下式计算总分:P=k1Pl+k2P2。

其中,户为总得分;Pl为技术标得分;P2为商务标得分;k1,k2均为对应的权数取值。

2.2评标过程

2.2.1初步评审

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属于不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得调整。不得低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试行)》标准。

2.对于降低税金、规费以及前款费用额度或标准的报价,按总报价低于成本对待。

3.投标人措施项目费用占自己总报价的比例不得超过20%,这将是符合性初步评审的重要一环。有一条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视作该投标人废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商务标评审中的成本评审。重要的是依照当地造价站每季度实时发布的《造价信息》参考相关项目内容单方成本价或最低价以及各个主要材料单位

价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并处在评标控制线以内的有效投标人进行成本评审。在评标工作中,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由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审。计算机评标系统依据的是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上传于评标系统中的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将投标人的电子版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一一列举出来。

2.2.2评分内容

商务部分评分包括总报价、分部分项报价、措施项目报价评分三部分。总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值权重占商务标分值的10%。商务标得分=总报价得分x 40%+分部分项清单报价得分X50%+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得分X10%。

2.2.3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

1.分部分项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1)各分部分项分值按照该分项合价的平均值(有效投标超过7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计算平均值)占全部分部分项合价平均值和的比重进行分配,分值为该项标准分。

2)综合单价填报0、未填报或被认定为低予成本的分部分项报价得0分。

3)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分部分项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该项标准分。

4)其他投标人填报的分项综合单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的分值,减完为止。

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1)被认定为低于成本的措施项目报价得0分。

2)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价格为评分基准价,得措施项目报价的标准分。

3)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措施项目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

(3%~5%)的分值,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5%(5%--8%)的分值,减完为止。

3.投标总报价评分(标准分100分)

1)确定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且合理次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投标总报价的标准分。

2)其他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或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3分(3分~5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该项标准分2分,减完为止[6]。

第三章国内外普遍使用的评标办法及特点

3.1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其特点剖析

3.1.1评标办法

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是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格中标的评标办法。招标单位按照严格的评审程序和招标文件写明的所有评标因素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定,确定出评标价格,并对其进行比较,把合同授予评标价格最低,并且具有足够的能力、经验和资源履行合同的投标单位,但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

3.1.2特点剖析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格中标的评标办法,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投资;有利于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施工技术推广;有利于投标单位在能力、经验和实力上进行公开竞争。但是,为了防止投标单位低价中标后不履行合同义务,采用此种评标办法必须对投标单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确保其是否具有足够的能力、经验和资源履行合同;同时应要求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提供履约担保[7]。

3.2国内中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其特点剖析

3.2.1评标办法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普遍采用的是打分的评标办法,如设有标底的“两阶段评标办法”、“百分制评标办法”、“A+B值法”、“多指标综合评价法”以

及不设标底而公布参考造价的“模糊标底法”,或称“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按照一定的评标程序和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确定累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或将累计得分前2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推荐给招标单位,由招标单位决定中标单位[8]。

3.2.2特点剖析

这些评标办法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将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指标加以量化,确定权重,设定分值,由评委打分,以累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或中标候选单位、采用这些评标办法,虽然从表面上看很公平,但是从深层次上剖析,发现尚欠合理。下面,通过一个具体的招标咨询案例,对国内建设工程中采用打分的评标办法进行剖析。

本案例为装饰工程,发包方式为公开招标,确定投标单位为6家,分别是A、B、C、D、E、F,其中A和B为招标单位的推荐单位,其余4家是经过公开招标报名后抽签入围的。采用的评标办法为不设标底而公布参考造价的“模糊标底法”或称“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法”,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中标。在评标办法中公布评标因素及分值分配为:清单报价65分,开办费5分,工期5分,自报质量5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参考报价为890万元,在开标时当众抽取的投标清单报价有效平均值的权数为0.65,清单参考报价的权数为0.35,加权平均清单报价下浮率为1.2%。下面,表3-1为投标单位标书开标汇总,表3-2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情况汇总。

表3-1 投标单位标书开标汇总

表3-2 投标单位得分情况汇总

本案例经过计算后的期望工程量清单报价,最佳得分点为889.25万元,期望开办费报价为8.6万元,经过评委打分后,招标单位推荐的投标单位B累计得分最高,为中标单位,从表面上看,该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单位似乎很公平,但是,经过仔细剖析,发现有许多不尽合理之处。其一,中标单位B的总报价和开办费报价均为次高报价,对招标单位并不利。其二,由招标单位推荐的2个投标单位A和B在清单报价和开办费报价中明显有配合之嫌,玩数字游戏;其三,在清单报价、开办费、工期及自报质量等定量分合计排名第四的投标单位B经过施工组织设计评分后,上升到累计得分第一名,明显有人为操纵之嫌,让招标单位的推荐单位中标。

第四章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4.1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笔者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可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9]。

4.2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3.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10]。

4.3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单位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另外,在监理单位在现场监理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遵循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从而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4.4科学制定评标办法

现行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评标办法”上。目前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其中低价中标是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是早晚的事,从今后我国长远的发展来看会全面推广。但在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实施低价中标必须辅以相应的配套措施,否则会造成很多隐患,如低价中标后在恶意竞争、履约、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出现的问题虽不能说完全是低价中标引起的,但事实上却和中标价过低有着直接的关系。“一分钱,一分货”是最基本的道理,在偏离了基本生产规律的情况下,工程的质量从何谈起?企业的生存发展又从何谈起?个人认为,从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各项降低费用的措施及保证质量,缩短工期方面的组织惯例措施是否可行。一方面要理性的确定投标价格,一味地追求低价甚至超低价中标,低于建筑成本的投标价格带来的降低建筑产品内在质量等不良后果将很难控制和弥补;另一方面对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如果投标方在同等投标价格基础上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为核心,能促进建筑施工的发展,因此技术标在评标中的比重应该提高。

4.5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目前,绝大部分工程项目都要通过招标代理完成发包交易,招标代理已成为影响工程招投标质量的关键因素,对其行为的规范已成为防止违法违规招标的又一重要环节。

1.要加强从业资格管理。在资格审批中严格资格标准,做到符合条件的保留、优秀的升级、较差的淘汰,引入优胜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积极探索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确保招标代理队伍的质量。

2.要严格规范招标代理的市场竞争行为。任何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打着政府管理部门的旗号承揽业务,任何政府管理部门都不得利用职权指定代理公司。严禁用违规压价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11]。

4.6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章制定科学合理评标办法的探讨和建议为了确保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基本原则得以实现,为了能按照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中标人应符合的条件来确定最佳的中标人,为了在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和规则进行操作,确有必要对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前述对评标办法和具体招标咨询案例的剖析,作者就加入WTO后评标办法作一建议。

5.1评标办法中应避免的因素

5.1.1缺乏有力竞争的因素

在评标办法中,有的规定投标单位的报价与设有的标底进行比较,接近者得高分,中标可能性就大,否则淘汰的可能性就大;有的规定投标单位的合理标价范围,如果在规定的范围内,且接近经过计算的期望工程造价的,中标可能性就大,否则淘汰的可能性就大。上述事先设定报价范围就好比一根指挥棒,引导和限制了投标单位的报价,这种评标实际上与投标单位的能力、经验和实力是无关的,本文中引用的案例就是一个证明。这种事先设定报价范围在国际上一般是不允许采用的。[12] 5.1.2招标变成为数字游戏,人为操纵评标结果

目前,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大多数随招标文件发放了工程量清单和部分主材及设备暂定价,并公布了参考工程造价。在现有的工程定额计价模式下,投标单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原则及办法 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 人,专家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 (一)、投标报价(60分) 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 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

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 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n=投标单位个数 3、减分计算办法: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 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所报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措施。(0-5分) 4、劳动力计划安排:有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安排和用工平衡表,各工种人员的搭配合理。(0-3分)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人员应同时具有相应的资质。(0- 3分) 6、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试验、质检仪器配备计划切合实际,满足工程需要。(0-3分)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有合理且有效的现场文明施工措施。(0-3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 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 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 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U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委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釆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无效标处理。 第四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杭州市交通局或各区、县(市) 交通局以及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从杭州市公路大中修及改建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丄人)共乙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一般可由招标人代表担任)一名负责人,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义审查。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认真审核清标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十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以及清标匸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匸作的说明,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口的如下内容:(-)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的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的评审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评审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含部分商务)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项LI经理等;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2)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表格不能少,若无则填无); (3)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4)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并标明连续页码。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省政府第68号令发布的《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标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在开标前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根据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由招标人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总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信誉、技术实力、业绩,主要生产条件,安装及检测装备能力,设备制造工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靠前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确定,不保证低价中标。 三、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证实投标单位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单位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关ISO国际认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3)具有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响应性评审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废标界定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等文件的正本,出现未按规定盖章、签字); ②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⑤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几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几种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 又称单因素评议法、 低标价法, 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 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 不考虑其他因素, 报价低的 投标人中标。 当然, 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 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 只 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 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 但不能简单 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 筛选出低标价, 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 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 切实可行、 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 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 合理低标价不 一定是最低投标价。 所以, 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 但并不保证最低 投标价必然中标。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 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 代表性的模式: (

1 )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 底价相比较, 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 经评标被确认为合理低标 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 2 )将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从纯粹择优的角度看, 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做任何限制、 不附加任何 条件, 只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 而不与标底相比, 经评标确认投 标报价属最低价或次低价的(即为合理低标价的),即可中标。 这种对投标报价的评议方法, 优点是给了投标人充分自主报价的自由, 标底 的保密性不成问题,评标工作也比较简单。不足之处是,招标人无需编制标底,或虽有标底但形同虚设, 不起什么作用, 因而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预期和认 同心中无数, 事实上处于一种盲目状态, 很难说清楚是否科学、 合理。 而投标人 为了中标常常会进行竟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也极易形成串通投标。 ( 3 )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全国注册建筑师、建造师考试

2019年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路施工招标评工作,依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b5E2RGbCAP 第二条 评标工作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中标、 废标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p1EanqFDPw 第三条 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公路基本建设项目,其评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 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DXDiTa9E3d 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工作。
第一条
第二章 评标管理与程序 第五条 按照建设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评标委员会,负 责评标领导工作。 第六条 在评标委员会领导下,建设单位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组,依据本办法开展评标工作。 第七条 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结合项目特点,制定评标细则,在开标前报评标委员 会审定。 在评标细则中,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的主要因素,须制定具体的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 第八条 评标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二)商务和技术评审; (三)澄清; (四)确定标底和评标价; (五)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六)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符合性审查与算术性修正 第九条 开标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性符合性检查,并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 第十条 评标阶段应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判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十一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三)投标文件上标明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联合体成员未发生变 化; (四)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函或保证金; (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 (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 (七)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 1/5

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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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本评标办法为东达景苑小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 2.招标人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是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7人,其中受聘的专家人数为5人,招标单位人数为2人。在评标委员会组成 中,经济专家(含招标人代表)为1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应由评委推举一名成员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 5.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6.本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的结果从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无特殊情况 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若发生并列第一名的情况,由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 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三名中标候选 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评标、决标实施监督管理。 二、评标过程的保密 9.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均严格保密。 10.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 情况和材料。

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

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 200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工程招标率特别是公开招标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进一步实施,有关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实施细则势必尽快制订。本文就土建工程中公开招标的三种常见评标方式作一些分析,希望能给评标、定标实施细则的制订作一些参考。 一、标底式评标 标底是招标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有关定额与取费标准等计算的投资总额,并经当地招标主管部门审核后所确定的发包工程造价。这种评标方式以价格考察为主,跟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法规配套,能照顾施工单位的利益,使工程施工建立在合理利润基础上,可充分保证工程质量,也是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的一种主要评标方式。 但是,这类评标方式存在许多弊端。第一,标底的编制费是按投资总额的比例收取,对业主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这无疑加重了业主的项目支出费用; 第二,编制出来的标底容易泄露。一是从标底编制人员口中泄露,二是从业主处泄露,三是从当地主管部门泄露。这就使工程招标造成不公平竞争,是不公正的;

第三,这种评标方式与国际惯例不接轨。一方面标底是以定额或信息价或供应价或内部价及取费标准算出的,这些价格本身就差别较大,各.投标商所得信息的渠道不同,投标价与标底定会有很大差距,造成报价与标底差距较大;另一方面,标底把各投标商的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及资源条件放在同一水平考虑,没能体现优秀企业的优势(管理优势、生产技术优势、资质优势、业绩优势、价格优势),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利益。 二、打分式评标 打分式评标是在商务合格、技术合格条件下,将一些主要内容如工程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业绩信誉、优惠条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作为打分项目,按照评委的打分得出中标单位的推荐顺序。 其中,工程报价的分值较多。这种评标方式兼顾了价格、技术等各方面因素,能客观反映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同时,业主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节评分项目及分值,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但是,下列原因将会导致评标时的不公平、不公正:第一,评分标准中项目及其定量标准不准确;第二,业主对评委施加影响或评委对各投标文件不可能进行较全面的阅读、理解、比较;第三,业主和评委的主

常用的评标方法

常用的评标方法有 1单项评议法 2综合评标法 3合理单价评标法 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议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不考虑其他因素,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当然,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只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但不能简单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合理低标价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所以,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但并不保证最低投标价必然中标。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底价相比较,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经评标被确认为合理低标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2)将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从纯粹择优的角度看,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做任何限制、不附加任何条件,只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而不与标底相比,经评标确认投标报价属最低价或次低价的(即为合理低标价的),即可中标。 这种对投标报价的评议方法,优点是给了投标人充分自主报价的自由,标底的保密性不成问题,评标工作也比较简单。不足之处是,招标人无需编制标底,或虽有标底但形同虚设,不起什么作用,因而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预期和认同心中无数,事实上处于一种盲目状态,很难说清楚是否科学、合理。而投标人为了中标常常会进行竟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也极易形成串通投标。 (3)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要借助于一个可以作为评标定标参照物的价格。这个在评标定标中作为参照物的价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行政辖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

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的工程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其他工程招标每标段工程合同估算价原则上不得少于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福建省政府第68号令发布的《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标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根据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由招标人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总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信誉、技术实力、业绩,主要生产条件,安装及检测装备能力,设备制造工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靠前的 3

家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确定,不保证低价中标。 三、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证实投标单位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单位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 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关ISO国际认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 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响应性评审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废标界 定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 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等文件的正本,

常见评标办法对比!

目前招投标活动中主要的评标方法各具特点,怎么合理运用,发挥其特点呢?以下进行相关梳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从以上条款可以看出,主要的评标办法有 (1)综合评标法 (2)最低评标价法 一、综合评标法: 特点: 把涉及到的招标人各种资格资质、技术、商务以及服务的条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数值,总分为100分。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给出分数值,最后,汇总比较,取分数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时的各个评委独立打分,互相不商讨;最后汇总分数。 优点: 1.引入权值的概念,评价指标结果更具科学性; 2.有利于发挥评价指标专家的作用; 3.有效防止不正当行为。 缺点: 1.评价指标因素及权值难以合理界定;

2.评价指标专家不适应; 3.可能出现“人情关系”。 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 特点: 把涉及到投标人各种技术、商务和服务内容的指标要求,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的办法。评标时,评标委员可以是“同一专业”的,也可以是不同专业,而互补的;可以讨论协商。最后,各个评委独立提出意见,汇总得出评标结论。 优点: 1.最适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共有资金而进行的采购招标,更能体现“满足需要即可”的公共采购的宗旨。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原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和意愿; 3.通过竞争,突出体现招标能够节约资金的特点,根据统计,一般的节资率在10%左右。 4.评标比较科学,细致;可以告知每个投标人各自不中标的原因。 缺点: 1.事先(招标前)的准备工作,要求比较高;特别是对于关键的及技术和商务指标,需要标注“*”的,需要慎重考虑;那种指标,只要有一项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即可判定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而作为“不合格”,不能再进入下一轮。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评标时间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 招标人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含直线内插法)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介绍大国发表于 2006-5-30 17:02:00 四种工程常用的评标办法介绍 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评标法 1、合理低价法 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投标价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价较低者优先),招标人可以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取消下限,取消技术评分)。 适用范围:除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外,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 评标。 注意事项: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数据应用软件盘”,“工程量清单的数据应用软件盘”中的格式、工程数量及运算定义等应保证投标人无法修改。 2、最低评价法: 方法简介:由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出现低于正常报价15%以下时,需要证明,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果中标,需要增加现金担保。 适用范围: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和工程规 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注意事项:建议招标人设立标底,严格控制低价抢标行为,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在签定合同时要特别明确施工人员、设备的进场要求、工程进度要求,以 及违约责任和处理措施。 3、综合评估法 方法简介: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 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分有标底方式(标底应在开标时公布,在评标过程中仅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决 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和无标底方式(与03范本相同)。 适用范围:本办法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工程。 注意事项:建议招标人设立标底,或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4、双信封评标法 方法简介:报价、清单与商务、技术标分别密封,分两次开标,先开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出前三名,再开报价标(与03范本相同)。 适用范围:适合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或特别复杂的工程,但应按照本指导 意见和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合理低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 注意事项:采用本办法评标程序比较复杂、时间较长,但可以消除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的 相互影响,更显公平。特别注意技术评标期间的信息保密和报价信封的保管工作。

招投标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办法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公正、合理、经济、规范,结合木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一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委员会由4人组成:招标人委派4名专家(规划及给排水),建筑3名,园林1名。 (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1~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根据评标需要,评标委员会可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质询。 第二条保密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三)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中标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第三条评标 3.1 资格审查 3.1.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师资质; 3最近两年内在本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近五年(2007年至今)有过学校群体建筑设计规模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同类业绩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2、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设计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 (4)提供现场服务的承诺 (5)同类业绩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资料应提供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是缺项,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 3.2初步评审: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1、投标人资质与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3、投标人对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4、未提供企业具备参与投标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的,且不能提供原件核对。 5、设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 6、设计进度的保障措施不完善的; 7、设计服务措施不完善的; 8、其他卫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3.3、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确认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标90分,商务报价10分。 (一)技术标(方案)评审(满分90分).

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参考

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参考(施工类) 一、技术评审 1.技术评审打分规则 (1)各评标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分。 (2)对评分表中的每项,评标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答 复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及对其满足程度等排定投标人的顺序。 (3)一般将某项屮最优投标人方案定为该项的最高分,其评分可与该项标准得分相等 或比该项标准得分低,但不能低于该项标准得分的90%。 (4)对每项的投标人方案排序屮,排在最后一名的投标人方案的分值不得低于该项标准分的最低分。 (5)如果各投标人某一项指标/技术水平相同,分值可以相同,其评分可为该项标准分的最低分和最高分之间;除特殊说明以外,最低不得低于该项标准分的最低分。如专家认为 某一投标人本项存在严重偏差,则可以将本项分值低于标准分的最低分,但需书面补充说明 理由。 (6)各专家评分时每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投标人技术得分应为评分专家之平 均分(平均分计算原则详见评标办法 3.3.3条款),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7)如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项目评分属于(3)、( 4)、( 5)项的情况或有明显的倾向性、明显有失公正,经工作组确认后,可判为严重违规评分。 (8)如将某一投标人方案的所有项目都排在第一位或最后一位,属严重违规评分。 (9)属严重违规评分的评分表,不参加最终统计。 (10)如不参加最终统计的评分表达到半数,则该组评分整体无效,重新组建技术组, 重新评分。

2.技术打分标准(满分100分)

注: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商务评审 1.商务评审打分规则 (1)商务组专家集体评分。 (2)对评分表中的每项条款,评标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福建省政府第68号令发布的《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标准。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根据专业合理搭配的原则,由招标人及有关的技术、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投标单位标书的符合性、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总报价,报价合理性,企业资历、业绩、信誉、技术实力、业绩,主要生产条件,安装及检测装备能力,设备制造工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评分方式,向招标人推荐得分靠前的3家中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确定,不保证低价中标。 三、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证实投标单位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投标单位应随其投标文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关ISO国际认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三级以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 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 2、响应性评审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废标界定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指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书等文件的正本,出现未按规定盖章、签字); ②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③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④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凡采用本办法评标、定标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公开发布制度。公告、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

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作出相应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工程发包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规划许可文件内的工程内容原则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的,须具有充分理由,一次性列出招标计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房屋建筑工程除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幕墙、钢结构工程,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电梯和单独出图的分部分项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均应整体招标发包。 市政工程除公共交通、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可由发包人单独招标发包外,其他部分原则上应整体招标发包。 (二)工程招标确需划分标段的,须符合以下要求: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招标每标段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50000平方米,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施工招标不允许划分标段;

试述几种评标方法的优劣

试述几种评标方法的优劣 【摘要】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核心,本文通过阐述常用的三种评标办法,即综合评估法、最低评标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评标法的优缺点,试图寻求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策略。 【关键词】评标办法;技术标;商务标 建筑工程存在投资大、工期长、一次性等特点。招投标环节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业主如何选择一个信誉良好又有实力的队伍,施工企业如何通过投标文件来体现自己的优势,这些都需通过招投标来实现,笔者把从事投标实际工作中一些体会,总结一下,与大家探讨。 1.三种常见的评标办法 1.1综合评估法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 适用于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施工方案对质量,工期和造价影响大,工程管理要求高的施工招标项目。 综合评估法一般分为技术标评价和商务标评价两部分。专家对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分别打分,总分最高者中标。充分体现了投标人施工管理,技术经济,社会信誉及经营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是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评价。缺点一是须事先制定公布具体计算的“基准价格”等参数和计算方法,特别是在目前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多的情况下,容易被投标人或评委人为地破坏。二是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值权重设置不当,容易发生“高价中标”的现象,引起招投标的质疑。但相对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更容易操作,实际应用广。 1.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因一般工程技术简单,施工工艺没有特殊要求,一般施工企业都能达到施工质量要求,主要竞争的是价格。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即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部分评审,对技术标合格者再进行商务标部分的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把涉及到投标人的各种技术、商务和优惠条件等内容的指标要求,都按照统一的标准折算成价格,进行比较,取“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对于资质,资格,业绩等条件,采取的是“合格者通过;不合格者淘汰”的办法。优于或者超出,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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