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检常见缺陷及处理意见指南

船舶安检常见缺陷及处理意见指南
船舶安检常见缺陷及处理意见指南

船舶安检常见缺陷及处理意见指南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船舶安检基础工作,加强安检人员在安检工作中对缺陷与代码对应准确性、缺陷描述规范性、处理意见正确性等的运用。近期,监管处对长江海事局和宜昌海事局船舶安检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汇总归纳,以作为我局安检人员在实际安检工作中进行参考,逐步提高我局安检质量。

缺陷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意见分类

1、缺陷处理意见60、70一般不单独使用;

2、对涉及到航行安全的重大缺陷但采用30又不能在本港纠正时,

可采用99(规定纠正期间,未纠正前不得营运);

3、“无航行日志”、“无舵角指示器”、“艏锚链长度不够”,不采用

06纠正,应采用17或30纠正,综合考虑采用30处理为宜; 一般性 4、对于油船:“机舱无风机、主机速闭装置”、“载重线标识与证书问题不相符”、“货泵舱无通风风机”,采用99(修船时纠正)不妥。对于“无

切断装置”应限期纠正;对于“载重线标识与证书不相符”也应限期纠

正,此处限期纠正应理解为船舶所能纠正的最快时间。另外,此三项缺

陷均应附加70处理;

5、“配电房通风不良”,不应作为安检缺陷。

1、0160“未按时办理签证”99(5天)。已属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

2、0170“不在船”99(7天)。缺陷描述不清。是航行日志还是轮

机日志应说明,并作要求;

3、0170“无记录”17。缺陷描述不清,具体是指什么。且缺陷处

理17不妥; 0100

船舶证4、0199“无油污应急计划”16。缺陷代码不准确,应为1705; 书及有5、0170“航行日志有涂改”、“轮机日志有涂改”,按记载要求,此关文书类文书记载可以按一定规则进行涂改;

6、0170“船舶航行日志记录不规范”、“船舶油类记录簿(油轮)

部分记录错误”对于此类缺陷,单独采用60处理不妥,应附加99;

7、0170“航行日志、轮机日志未按规定记录”,处理意见用17或

现场纠正或立即纠正或下次纠正等都不妥。可采用:99(即日起纠正)。

1、0210“驾驶部持证无宜万航线”99(请引水)。处理意见“请引

水”描述不规范。应为配员达不到要求,差船员,可采用17,视情况可

以处罚;0200

船员证2、0250“一本未签注”17。缺陷描述不清,应注明是哪个船员,书和值以便于复查;

班 3、0260“船员航行值班时间超过4小时”17。缺陷处理17不当,

应采取99(以后纠正);

4、0240“缺一名水手未上船”。缺陷描述不清,未说明是最低配员

不足还是水手在船舶停泊时离船办事,如是后者不应作为安检缺陷处理。

1、0651“两件救生衣未注明编号”。不应作为安检缺陷;

2、0699“安全水泥差2包”17。目前对安全水泥配备无明确数量要求; 0600

救生设3、0696“无检查与维护记录”。对于0696(检查和维护记录),《内备河安检指南》中已明确指出不适用于内河船;

4、0650“救生圈无抛绳”17。缺陷描述不准确,应描述为:未配备带救生浮索的救生圈/17。

1、0899“机舱速闭阀无保护措施”17。缺陷代码不正确,不应归类为0899(事故预防其他),应归类为0745(速闭装置);

2、0725“二氧化炭室堆放杂物”。二氧化炭室人员日常经过较少,如果杂物堆放影响到二氧化碳释放或观看释放操作说明可以作为缺陷向船方提出,一般情况下,堆放杂物可不作为安检缺陷;

3、0730“黄沙箱无船名”。可不作为安检缺陷;

4、0765“未在船员处所展示防火控制图”。对于普通货船,载重吨0700 不到2000总吨,不需配备防火控制图; 消防设

5、0730“手提泡沫枪无泡沫液、无泡沫液箱”06。处理意见不当,备

一般应采用17纠正,如本港无此类产品,则应要求船舶采取替代措施;

6、0740消防泵“皮带未安装不能及时启用”,不应作为缺陷处理;

7、0735“无消防头盔”。载重吨大于或等于2000以上的油船才需要配备消防员装备;

8、0730“灭火器摆放位置不当”。缺陷描述不清,应描述为“灭火器摆放位置不能随时取用”;

9、0730“灭火器无养护牌”。不应作为安检缺陷。

1、0830“舱室有少许地方线路裸露”17。缺陷描述不清,没有说0800 明是哪个舱室,很漠糊; 事故预

2、0899“手提防爆灯不符合要求”06。一般应采用17纠正,如本防

港无此类产品,则应要求船舶采取替代措施。

1、“驾驶室门破损”归类于1816(油船附加),但对于干货船,故0900 应归类为0999(结构、稳性及相关设备其他); 结构、稳

2、0911黑杆破损16。缺陷描述不准确,应为“船体护舷材”; 性及相

3、0988“安全通道堆有杂物”。建议描述为“安全通道堆有杂物影关设备

响通过”。

1、1200“载重线及水尺标志不清晰”99(修船时纠正)。应采用99(限定期限纠正)+70处理,对于期限的规定应为船舶所能进行的最快1200 时间;载重线

2、1240“机舱有开口面向货油区域”99(修船时纠正)。该缺陷与验船机构有关,应附加70处理。

13001、“锚机操作规程未上墙”。锚机操作规程无上墙要求,如公司体

系泊设系有此规定,则应将该缺陷归入体系项目。

1、1450“机舱花铁板有少量油污”。如油污程度不严重,一般可不

作为缺陷;

2、0830“配电柜线零乱”17。应归类为1423(配电板),而非0830

(管系绝缘);

3、0820“主机无防护罩”16。应为1470主动力的防护方面;

4、1423“蓄电池电量不足”。一般不作为缺陷处理,对蓄电池重点

检查是否存在电极氧化严重、电解液不足、电解液比重不够等问题,如

仅仅电量不足,可建议船方在开航前进行充电; 1400

主动力5、1423“蓄电池不能存电”16。采用16处理不妥,应采用17纠及辅助正;

设备 6、1480“主机排气管高温部分未进行隔热包扎”16。采用16纠正

不妥,应采用17纠正;此类缺陷也不归类于0820(事故预防);

7、1470“主机传动皮带无防护罩”18。采用18纠正不妥,应采用

17纠正;

8、1410“主机附近未张贴操作说明”16。主机无张贴操作说明要

求,对于为体系内船舶,如公司体系将主机作为关键性设备做出张贴说

明要求,则应将该缺陷项目归于NSM/安全制度2550(船舶和设备的维

护)。

1、1550“白昼信号灯”17。缺陷描述不清;

2、1550“会船灯坏”17。缺陷描述不清,应用规范语言,是哪个

灯应说明,例如是右红闪光灯还是左绿闪光灯; 1500

航行安3、1010“雾钟未悬挂于二楼驾驶室右侧”。不应归类于1010(通用全报警),而应归类于1550;

4、1599“无号钟源”17。不应归类于1599(航行安全其他),而应

归类于1550(声响信号)。

1600 1、“高频电话有杂音”17。如不影响使用,一般不作为安检缺陷。无线电

1、1731“无污油、油污水收集设施”17。没有表述清楚,是没有1700 污油柜还是无接收容器; 防污染

2、1792“无垃圾告示牌”06(船籍港纠正)。处理意见不妥,对于(通用)

长期航行于长江干线,采用16处理为妥;

1800 1、1870“货物区域洒水管前部有堵塞现象”17。缺陷代码不正确,油船、化应归类于1836(温度控制)而非1870(特殊要求); 学品船2、0999“货油舱防火网已坏”17。缺陷代码不正确,应为1835货和液化舱透气系统且应指明是通风管等。气体船

(安全)

1、2011“本年六月份救生演习记录不完整”99(三天纠正)。缺陷2000 处理意见不当,应采用99(下次规范记载); 操作性

2、2010“无个人应变卡”16。采用16处理不妥,应采用17纠正; 检查

3、2011“消防演习无记录”99(尽快组织演习并记录)。处理意见

不妥,一般而言99限时纠正要明确具体时间,避免使用尽快之类的模糊词语,对于此中缺陷建议采用“99(开航前演习并记录)”;

4、对于2090《训练手册》,在《关于加强客滚船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对高速客船、客滚船在公共场合配备一定数量的《训练手册》有规定,但普通船舶无此要求,因此“训练手册无记录”不应作为安检缺陷;

5、2020“船舶未在规定周期进行演习”60。缺陷处理不当,一般而言,60不单独使用,除使用60外,应附加99(开航前演习1次);

6、2010“应变部署表未张贴到位”17。缺陷描述不准确,应准确描述为应变部署表应张贴在驾驶台、机舱和船员居住处所的某一地方。

安检设备原理及应用资料

安检设备的相关知识及原理 如今市场上的安检设备主要是以X伦琴射线的高频穿透原理,金属检测主要以电磁共振原理获得分析依据的。除此以外,还有太赫兹、红外、毫米波等原理来作为检测手段。 下图为光谱射线以频率从低到高分布图: 下面我们来列举一些检测原理及相关幅值单位。 X伦琴射线: 伦琴(Wilhelm Conrad R?ntgen)射线,又称“X射线”(X-Ray),它是一种波长很短的电磁辐射,其波长约为(20~0.06)×10-8厘米之间。伦琴射线具有很高的穿透本领,能透过许多对可见光不透明的物质,如墨纸、木料等。这种肉眼看不见的射线可以使很多固体材料发生可见的荧光,使照相底片感光以及空气电离等效应,波长越短的X射线能量越大,叫做硬X射线,波长长的X射线能量较低,称为软X 射线。当在真空中,高速运动的电子轰击金属靶时,靶就放出X射线,这就是X射线管的结构原理。放出的X射线分为两类:(1)如

果被靶阻挡的电子的能量,不越过一定限度时,只发射连续光谱的辐射。这种辐射叫做轫致辐射;(2)一种不连续的,它只有几条特殊的线状光谱,这种发射线状光谱的辐射叫做特征辐射。连续光谱的性质和靶材料无关,而特征光谱和靶材料有关,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特征光谱这就是为什么称之为“特征”的原因。X射线的特征是波长非常短,频率很高。因此X射线必定是由于原子在能量相差悬殊的两个能级之间的跃迁而产生的。所以X射线光谱是原子中最靠内层的电子跃迁时发出来的,而光学光谱则是外层的电子跃迁时发射出来的。X射线在电场磁场中不偏转。这说明X射线是不带电的粒子流。1906年,实验证明X射线是波长很短的一种电磁波,因此能产生干涉、衍射现象。X射线用来帮助人们进行医学诊断和治疗;用于工业上的非破坏性材料的检查;在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领域内,被广泛用于晶体结构分析,及通过X射线光谱和X射线吸收进行化学分析和原子结构的研究。 X射线(X-ray)检测仪是在不损坏被检物品的前提下使用低能量X 光,快速检测出被检物诺鼎X射线异物检测仪[1]品的内部质量和其中的异物,并通过计算机显示被检物品图像的测试手段。当待检品经X射线照射后,物质的密度和原子序数越大,物质吸收X 射线的比率也会越大。而食品中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水分以及骨头(钙质)、玻璃(硅质)、金属和毛发等成分均对X射线有不同的吸收比率。X射线检测系统就是根据上述原理实现。产品输送至X射线照射区,检测装置将自动测定X射线的透射比率。由于

船舶安全检查选船新规Word版

船舶安全检查选船新规 “为什么总是我?” 下面就让小海狮为你简单的解释一下吧。

1、什么是高风险船、标准风险船和低风险船? 新选船系统综合每条船的各方面表现进行打分,分值越高风险越大,分值大于等于8分的时候被列为高风险船舶,无分值的为低风险船舶,其他的为标准风险船舶。 2、高风险船、标准风险船和低风险船有什么区别? 简单说就是检查周期的不同,不再像以前检查一次过半年再检查,低风险船舶检查一次后检查窗口期是9-18个月,简单说,低风险船舶检查一次后最快也要9个月才会再次检查,标准风险船舶是5个月,而高风险船舶检查一次后两个月就可能要面临再次检查。 3、那我的船一旦被列为高风险船是不是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不是的,每条船的分值都是以36个月为周期动态变化的,各项数据都会不断更新,高风险船可以变为低风险船,低风险船也可以变为高风险船。 4、怎样才能让我的船降低风险等级呢? 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啊,首先就是要加强船舶管理,及时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在每次安检的时候都不要被滞留,安检缺陷数也低于全国平均数,挂靠综合绩效好的优质航运公司管理,遵守法规不因违法被海事部门处罚,谨慎航行不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水上交通事故等等。 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机制 1 船舶风险属性 1.1 依据类别和历史参数,所有船舶可分为3类:高风险、标准风险和低风险。 1.2 高风险船舶是指满足对应标准,权重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8 的船舶。 1.3 低风险船舶是指满足所有的对应参数标准,并且在过去 36 个月中至少接受过一次检查的船舶。 1.4 除高风险及低风险之外的船舶为标准风险船舶。 表1 船舶风险属性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部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组长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的领导下对船舶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项目部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文件、通报或指示向船舶传达、贯彻,对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项目部督促、协助船舶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季一次检查落实情况。 5、项目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船舶进场施工前,项目部应对施工船进行安全检查,对船舶证书不齐、船员无证书、船舶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不得允许参与施工。 7、项目部每周对参与本项目施工的船舶实施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缺陷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期整改完成的,每督促整改一次罚款五百元,三次督促没有完全整改的将清除施工现场。 9、项目部每半年对船舶的全体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做好相应记录。 10、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通报船舶安全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11、要求船舶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参与施工的船舶应持有合格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施工船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12、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舱面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同时应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3、船舶必须严格执行船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安全运行。发生机损等重大意外情况须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自愿接受项目部的经济处罚。 14、船舶每日施工前应先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水上施工前要及时了解作业区域内的水文、气象、潮位、风力风向。 15、船舶对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6、船舶作业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船舶愿意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7、如果发生水上事故,项目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救援,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分析事故原因,汲取教训,帮助船舶加强安全管理。

安检机管理方法

X光安检机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单位安检机的有效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平稳有序,互乐达了解到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安检设备仪器管理的有关文电内容,特制定本单位安检机使用管理办法供参考。 一、使用管理 1.安检机的管理人为; 2.安检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及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安检机,当班安检员为第一责任人,对当班“三品”堵查负全部责任。 3.安检机主要用于旅客携带行包、货物的安全检查;安检门主要用于旅客及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二、操作规程 1.安检机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仪器的操作性能及作业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以减少设备的坏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操作人员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规范作业,严格操作,充分利用安检机的“三品”查堵功能,杜绝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3.安检机运行时,操作人员须集中精力,时刻观察安检机运行状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在操作安检机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和安检机超载运行。 三、维护保养 1. 定期对安检机进行维护、保养,杜绝安检机带故障强行工作,不得随意拆卸或安装安检机零部件。 2. 操作人员必须爱惜仪器,轻开轻关,严防损坏。 3.注意防潮、防火、防盗,下班前应切断电源。 4.安检机出现故障时,要及时上报告,以便组织人员维修,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并做好书面记录。 5.保持设备区域的卫生,每班工作人员应每日对安检机进行擦拭及区域内打扫卫生,以保持设备和区域的整洁,安检机周围严禁堆放杂物。

四、安检机操作注意事项 1、X射线检查系统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保护操作人员及被检物品(含感光材料、药品、食品等)的安全。 2、禁止解除任一安全联锁开关;禁止去除任何外罩板。 3、禁止人体的任何部位(或其它活体)进入通道。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人看守。 5、尽量将被检物品放在传送带的中间部位。 6、若检测通道出现被检物品堵塞现象,必须关闭系统后,才能清理被堵塞的物品。 7、防止任何液体流入设备内部,万一发生类似情况,必须尽快停机清理。 8、操作设备前必须先阅读操作手册。 9、未经授权禁止打开设备进行检修。 10、每天上班前先开机预热10分钟,以保证设备的精确度。

散装运输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上课讲义

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安全检查指南 一、引言 本指南目的为船舶安全检查员在对化学品船的构造和设备的特殊要 求部份检查时,提供指引性的检查参考。 本指南的任何内容不应理解为限制船舶检查员在实施检查采取展开 检查的权利;同样,检查员也不应限于本指南的内容,而应根据其专业判断确实检查范围并采取可行的合理措施以确保船舶达到有关规 则的要求。 本指南不提供散装化学品船舶与货船相同要求部份(如:完整稳性、航行设备、救生设备、无线电设备、防污设备、动力管系、除货物区域外的船舶管系等等)的检查指引。 此外,检查员应该谨记:本指南所列项目的检查并不是对所有化学品船舶都适用,检查员应先从船舶适装证书中所允许载运的货物清单出发,再查找相应规范中载运该货物船舶所应具备的船舶设备和布置(如《散化规则》第17章一览表中的要求)进行检查。 二、散装运输化学品船的定义 凡从事散装运输危险或有毒液体化学品(温度在37.8℃时,蒸气绝 对压力不超过2.8bar的液体)货物的船舶,均被视为散装运输危险 化学品船舶。但不包括载运石油或运载与下列类似的易燃货品的船舶:.1具有重大火灾危险性的货品,其危险程度超过石油产品和类似的

易燃货品; .2具有易燃性之外,还具有其他重大危险性的货品。 检查依据三、. 1、《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IBC规则)及其修正案; 2、《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简称BCH规则)及其修正案; 3、中国船级社(CCS)《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4、中国船级社(CCS)《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范》(1996); 5、STCW78/95;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四、船舶适用范围 1、IBC规则适用于1986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如下阶段的船舶:(1)可以确认该船开始建造;(2)已开始装配至少50吨或所有结构材料估计重量的1%,取值小者。 2、依据MARPOL73/78公约,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化学品船必须执行BCH规则;而依据SOLAS74公约,BCH规则仍作为一个建议案保留。 3、总之,对载运A、B、C类有毒液体的化学品船,根据其建造时间,BCH或IBC分别对其强制实施,对载运仅具有安全危害性货品的船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编号:SM-ZD-27766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高速客船安全检查指南 一、高速客船的特点: 1、操纵灵活、可靠; 2、续航能力差; 3、航速快、不易避开木屑、漂浮物; 4、稳定性差,不太适应风浪中航行; 5、客舱间隔大(统舱座席),相对空间大,一处着火,影响全船; 6、甲板面积狭小,设备布置受限制,由于旅客密度大,活动空间小,一旦遇险,容易引起失控,自救能力差; 7、必须按营运的气象条件,按认可的维护和监督程序,从事有限航行; 8、在营运的区域内有随时可提供的合适的救助设备; 9、船员须具有特殊的操纵技能。 二、珠江水域高速客船的特点 1、珠江三角洲SOLAS公约第X章,适用于 96、1、1之后建造的国际航行高速客船,纳入99法规; 4、非国际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纳入99法规,适用于珠江水域港澳航行的所有15m及以上的高速客船; 6、66国际载重线公约( 68、07、21日生效); 7、69国际吨位丈量公约( 82、07、18日生效); 8、 STCW78/95公约(95公约 99、02、01日生效,过渡期5年); 9、 MARPOL73/78公约(各附则生效日期不同); 10、72国际避碰公约( 77、07、15日生效)。

四、法定证书的检查 1、高速船安全证书,不超过5年; 2、高速船适航证书,不超过5年; 3、吨位证书,长期有效; 4、防止污染证书,不超过5年; 5、乘客定额证书,不超过5年; 6、免除证书。 7、船体入级证书,船级符号+附加标志XXX镉电池充电中的热崩溃。 6、下列视觉报警,应指明需要采取行动的状态;a) 除主机超速外,机器或系统的重要参数超过极限值;b) 动力方向或纵倾控制装置的供电故障;c) 航行灯故障报警;d) 重要的液体容器内低液位;e) 通风机故障。f) 舱底水报警g) 集中控制,设置反馈仪表;h) 显示各舱浸水探头的分布;i) 一旦高位浸水,立即发出警报;j) 如自动控制舱底排水设备,其联动性。 一、船体设备检查 1、稳性资料,经批准的稳性资料应放在船上。 2、完整稳性应计算出各种排水与非排水状况下的稳性,包括:1) 满载出港和空载到港装载情况的稳性;2) 液舱及液柜中自由液面对稳性的影响。 3、破舱稳性应核算在浮态和稳性较差装载情况下的破舱稳性,包括一舱不沉,及特殊情况下的破舱稳性: 4、结构密性1)

船舶安全检查及安检项目

第一章船舶安全检查 我国对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包括船旗国检查(FSC)和港口 国监督(PSC),船旗国检查也就是由各海事局对进出 本管辖港区的中国籍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它所依据的是我国政 府颁布的法令、条例、规范性文件和规章,以及政府授权的职能 机构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港口国监督是由国家海事主管机关 (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港务监督对进出本管辖港 区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对照国际公约、强制性国际规则和指南、 建议性的技术标准和指南的最低安全适航的要求,判定其是否达 到标准的国际监督和控制: 由于近年来我国国际航行船舶在国外的港口国监督的检查滞 留率居高不下,我国政府为解决这一难题,也将港口国监督的方 法和国际上采用的检查标准、判定标准引入到中国籍国际航行船 舶的安全检查,并决定对每一艘开往欧美地区、澳大利亚和滞留 率较高地区的船舶实施开航前安全检查。 一、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之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有相应的授权 条款。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安全检查规则》;简称:《安检规则》 二、《安检规则》的发展过程 对在港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在1982年时由大连、天津港务 监督首先开展尝试性工作、当时还没有具体的规章规定,没有具 体的检查要求。1985年,交通部水监局下发了《船舶安全检查 暂行办法》文件.对安全检查适用范围、检查要求、检查程序等 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如“仅适用于中国籍船舶”。 在这一时期,世界各国家和地区纷纷开展港口国监督的检 查,巴黎备忘录地区和美国开展得非常活跃,直接影响到了亚太 地区,1989年日本首先提出由中国、日本、韩国开展港口国监 督的区域性合作。这些都使我国的主管机关感到.必须要制定一 个专门的规定来规范、指导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原有的暂行办 法已不能满足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的需要。并于1990年制[定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简称《(90)安检规则》),《(90)安检规则》与《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以下两点: 1.在适用范围上,“适用于中外籍海船”; 2.以交通部文件形式发布,提高了文件的规格和行政法规的层次地位。 随着港口国监督业务的不断发展,亚太地区各国家主管当局 对PSC的区域性合作感到兴趣,经过多年的努力,于1993年12

船舶安全检查指导建议(含法规依据)

船舶安检指导意见 船舶事业部塘沽作业公司船舶安全检查指导意见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船舶事业部塘沽作业公司SHIPPING—CHINA OILFIELD SERVICESLIMITED

目录 1.船舶安全检查介绍 2.图书参考范围概述 3.船旗国安全检查流程 4.海事局安检代码 5.船舶滞留原则 附件一:船舶安全检查项目及指导意见 附则二:法律、法规部分原文摘抄

编写——陈涌 资料、数据仅供参考,以现行最新法规、规则为准 1.船舶安全检查概述 1.1船舶安全检查介绍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置及适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2. 船舶安全检查法律依据 2. 1 SOLAS74公约即《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公约有十三个条 款,规定了缔约国在履行保护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一般义务、适用 的范围、法律法规、公约的生效、修改和退出的相关问题。最新版 本为2014年7月1日生效的SOLAS公约修正案。 2.2 MARPOL73/78公约即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 造成污染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船舶故意地、随便地排放油类和 其他有害物质,是一种严重的污染源,也认识到主要目的为保护环 境而缔结的第一个多边协议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生要 性和该公约在防止海洋和沿海环境污染方面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本 着彻底消除有意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环境并将这些物 质的意外排放减至最低限底的愿望,制定了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公 约,同时也不断对此公约进行修订。 2.3 STCW78/95公约是《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1995年修正案的简称。STCW78/95公约的主要内容是海员的发证, 船员的培训及船员的值班。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及防止海洋污染,

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2009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

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应当由至少两名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者作业期间实施。 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合格的船舶安全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需要。

安检门

安检门 1、铁金刚6区位GG-LED 5、16区位、24区位、36区位铁金刚王GG-LCDX 7、橄榄柱轻便型安检门GG-Ellipse 11、GG-FOLD折叠型安检门 13、45区位安检门GG4500 15、探铜王CU-A1智能型铜制品防盗探测仪 17、探铜王CU-A2智能型电缆专用防盗探测仪

1.铁金刚6区位GG-LED 技术参数: 电源:AC100V~240V/50HZ 功率:<30w 工作环境:-20℃- +55℃ 产品外形尺寸:2200mm*820mm*560mm 产品通道尺寸:2000mm*700mm*560mm 整机净重:75KG 运输重量:90KG 符合标准:GB15210-2003 性能与特点: ·显示面板:采用LED显示屏。

·操作系统:主机面板数字键操作模式、红外线遥控数字键操作模式6区位主机面板按键操作模式不带遥控 ·探测区位:6区位 ,根据金属物品多处分布,多区位可同时门柱LED灯报警报警,准确判断金属物品的位置。 ·区位性能:根椐人体基本结构划分金属探测门的探测区域采用相互重叠的网状探测方式,消除了探测区域内的“弱区”和“盲区”采用单一频率激励技术在探测区内形成十分均匀的磁场密度,穿透力强,探测灵敏度高,性能稳定。 ·灵敏度调节:6区位可进行100级灵敏度的调整最高灵敏度可以探测到回形针刀片大小的金属,可在0-99之间自行调节灵敏度,预先设定金属物品重量、体积、大小、部位、去除硬币、钥匙、首饰、皮带扣等误报警。 ·抗干扰性能:采用先进的交互式发射和接收采用温湿度自动检测跟踪补偿技术,适应不同的环境和气候,明显提高抗干扰能力。 ·安全性能:采用密码双重保护,只允许授权人员操作,安全性更高具有用户操作设置不慎导致系统出错时可恢复出厂设置功能采用不间断电源保护系统,可通过遥控器或操作面板工作对整机电源控制,防潮.防水. 散热更好对人体内的心脏起博器.孕妇.磁性软盘.磁带等无害。 ·计数功能:智能化的客流量和报警计数功能,能够自动统计人员通过量和报警次数。 ·使用领域 ·机场、各种会场、大型活动、车站、码头、娱乐场所、监狱、法院、政府重要部门、工厂、考场、商场、社区的通道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查验领域。 安装场地注意事项: A、本产品只适合于室内室外使用,如需安装在室外,应附设防晒、和防风设施; B、安装位置周围 2米内不应有大件的金属物,附近更不能存在强磁场或发射频率的设备 C、安装位置尽量远离电力线和电缆线或成回路的金属框架 D、安装位置尽量远离机械加工设备(如机床等)或正常情况下处于运动或震动状态的金属物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2017) 第一条为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水上设施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及其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而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分为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现场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实施的日常安全监督抽查活动。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海事劳工条件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包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船舶现场监督应当由具备相应职责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第八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并不断更新知识。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对船舶安全状况的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守秘密。 第二章船舶进出港报告

船舶安检中对配电系统绝缘的检查

最新资料推荐 船舶安检中对配电系统绝缘的检查 船舶电站和电网对船舶来说就像心脏和血管在人体上的布苣,关系着船舶所有设备的安全运转,因此船舶配电系统的绝缘问题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至关重要。近几年来因船舶电气的绝缘值低而发生的船舶火灾、爆炸事件时有发生。由于油船、液化气船和老龄船舶特殊化,对这些船舶配电系统的绝缘性能要求就更高。因此,安检工作中船舶安全检査人员应对这几种船舶的配电系统的绝缘更应严格检査。 对全船的电气配电系统来说,一般分为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和船用蓄电池配电系统,对英绝缘性能检査总的来说包括电气设备本身的绝缘和电缆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由于船舶电气系统经常受海水和海洋潮湿空气的侵蚀和船舶装卸货物时对电气设备、电缆线的磕碰,所以电器设备、电缆线的绝缘层很容易老化、破损,这就要求检査人员对船舶的配电系统进行详细的检査。 一、电力、电热和照明配电系统绝缘的检查 SOLAS公约第II-1章的D部分(电气装置)和国内航行海船法泄检验技术规则(1992、1999、2004规范)的电气装宜部分都明确提出:用于电力、电热和照明的绝缘配电系统,不论是一次系统还是二次系统,均应设有连续监视绝缘电阻,且能在绝缘电阻异常低时能发出声响或视觉报警信号的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除汕船等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以外,小于1600总吨的船舶可以用接地指示器代替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规范还要求船舶的每一独立电路均应设有可靠的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气设备以外的所有电缆及布线至少应为滞燃型的,并应在敷设中不致损及它们原来的滞燃性能。所有导体的端子和接头,应保持电缆原有的电气、机械、滞燃以及必要时的耐火性能。电缆和电线的敷设和支承,应避免其被擦伤或受到其他伤害。 所以在对船舶的安全检查中,船舶安全检查人员要根据上述规范对船舶的电力、电热和照明配电系统绝缘进行严格地检查。 1、船舶电力、电热和照明配电系统绝缘存在的问题 (1)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线的正常维护保养不善。 一般运营中的船舶存在着:用电设备的外壳有破损、甚至有些用电设备已损坏而不去更换,接线裸谿地挂着;各接线柱头不牢固、接线盒外壳脱落;用电设备外表有污垢、汕迹的积存而不淸除;电缆线凌乱地挂着没有有效的固泄、有些船舶的电缆线甚至拖在地上:有些电缆线的防护层磕碰破损了没有采取有效的补救:船上使用的电缆线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电缆线的防护层很差、很容易老化、腐蚀:电缆线的敷设没有根据规范的要求、有些还有船上私拉的线缆等等。 (2)配电板上的连续监视绝缘电阻(一般使用的是兆欧表)和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不能正常工作。 船舶的配电系统没有设置连续监视绝缘电阻和相应的监测船舶电气绝缘的装置:有连续监视绝缘电阻但没有声响或视觉报警信号的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设置了声响或视觉报警信号的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但把绝缘报警器的报警绝缘值设巻的很低,这样在船舶电气系统的绝缘值低的情况下也不会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了;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的报警绝缘值的设置得不合理、是声响报警器的没有设置在 “工作”键而设置在“消音”键上,这样就不会发出声响报警信号了:用接地指示器代替绝缘电阻监测报警器的船舶,其三相的接地灯不会亮等等。 2、检查的要点及对策 (1)对电气设备以及电缆线的正常维护保养不善的检查 址新资料推荐 要认貞?详细地查看船舶各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各电气设备是否处在良好的状况下;

新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新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船舶安全检查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新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港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考核、评估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船舶监督处负责组织、参与船舶安全检查考核评估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巡技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负责船舶安全检查自查、船舶安全检查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支队下设PSC、FSC船舶安全检查组,船舶安全检查组具体负责船舶安全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船舶安全检查组应设立“船舶安全检查业务主管”(可由领导干部兼任)。 船舶安全检查组应对船舶安全检查员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档案。船舶安全检查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检查员的基本信息; (二)安全检查员年度变更信息(包括学历、晋升、调离、培训、论文发表等);

(三)安全检查员季度、年度工作总结; (四)安全检查员考核情况。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业务主管”的适任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掌握有关海事管理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规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熟练掌握船舶安全检查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有一定的专业英语阅读和会话能力; (四)掌握一定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技能; (五)持有B级及以上安全检查员证书(PSC安全检查业务主管需持A级安全检查员证书); (六)具有五年以上的海事管理工作经验; “船舶安全检查业务主管”的职责: (一)负责船舶安全检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查船旗国、港口国检查报告; (三)负责船舶重大缺陷的滞留建议并报相关领导; (四)负责解除滞留的建议并报相关领导; (五)负责指导和监督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船舶安全检查技术资料,定期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分析评估,起草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船舶安全检查的工作意见、建议; (七)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八)负责跟踪国际公约、船舶检验技术规则及其它船舶安全检查的最新动态;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Ship Safety Inspection System 1.船舶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促使船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符合船舶检验证书所载的各项要 求,满足船舶的适航条件,促进各项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切实执行,保障船舶安全营运。The purpose of Ship Security Examination is to promote ship to maintain good technical status, accord with vessel inspection certificate contained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hip seaworthy, satisfy the conditions, to promote all safety rules and operating rules for the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safeguard shipping safety operation. 2.船舶安全检查分为:港口国检查、主管机关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 的定期安全检查以及船舶按期进行的自查。 The Ship Security Examination are divided: port state inspecti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ship security inspection done by competent authority, the regular safety inspection done by company each department organization's and Marine undergo the self-examination. 3.主管机关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由公司安监部负责联络,结束后船长将主管机关的船舶 “安全检查通知书”及时反馈公司安监部,岸基各职能部门指导船方对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缺陷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ship security examination implementation by the company control safe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to contact, after such examination the captain will "safety inspection notice" timely feedback to company control safety department, each shore-based department should guide relevant vessel to rectify and reform, and implemented corrective completed within the prescribed time. 4.公司对船舶的定期安全检查 Companies in the vessel’s regular safety inspection 4.1.检查部门:安监部、SMS办公室、机务部、船员部。 Inspection Dep.: Safety Supervision Dep.; SMS Office; Technical Dep.; Crew Dep. 4.2.检查周期为每6个月一次。如船舶不回国内港口,安监部可委托船长进行检查,并把 检查结果反馈给安监部。 Inspection cycle is once every 6 months time. If vessel didn't return domestic ports, Safety Supervision Dep. may entrust the captain for inspection, and the results feedback to the Safety Supervision Dep. 4.3.各个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各自管理内容的检查,内容参照(SMI-0102-1)船舶安全检查/ 自查记录/报告表的标识进行,但也不限于现有的标识内容。 Each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respective according to function division management content of check, content reference (SMI–0102-1)ship safety inspection/self-inspection record/report form., but which is azonic present marked contents. 4.4.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检查人员要及时向船上指出,填写(SMI-0102-2)公司主管人 员登轮检查情况记录/处理表,重大问题应按SMP-0910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分析和纠正程序的规定执行。 For the problem found in inspection, the check personnel should promptly points out to the ship, fill in(SMI-0102-2)Inspection record/disposal table for supervisor aboard ship, the severe problem would execute the regulation as per the SMP - 0910 un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accidents and danger report analysis and corrective procedures hereof. 4.5.船长应组织各部门人员按整改要求实施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The captain should organize personnel of all departments to rectification as per requirements, and made within the prescribed time limit. 4.6.下次公司检查时,应对上次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复查。 The company inspect relevant vessel next time, should review the deficiencies which discovered during last inspection. 5.船舶安全检查的自查 Self-check of vessel safety inspection

国内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国船级社

中 国 船 级 社 国内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2006 -------------------------------------- China Communications Press 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 05-2006

中 国 船 级 社 国内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2006 北 京 Beijing 指导性文件GUIDANCE NOTES GD 05-2006

目 录 第1章 总则 第1节 一般规定 第2节 申请与费用 第3节 责任及其限定 第4节 投诉与申诉 第5节 信息提供与保密 第2章 国内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第1节 一般规定 第2节 证书 第3章 国内船舶安全管理审核 第1节 一般规定 第2节 船上审核 第4章 NSM规则的实施 第1节 一般规定 第2节 NSM规则实施要求

第1章 总 则 第1节 一般规定 1.1.1适用范围 1.1.1.1 本指南适用于CCS进行入级和/或法定检验的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法定认证和自愿认证。 当本社作为主管机关授权的认可组织时,将代表主管机关签发/签署《安全管理证书》。 1.1.1.2 本社根据公司的申请实施国内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1.2 定义 1.1. 2.1 基于本指南的目的,除另有规定外,本指南所应用的定义如下: (1)《国内安全管理规则》(NSM规则):系指以交海发(2001)383号文件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 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 (2)法定认证;系指主管机关规定强制实施NSM规则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自愿认证:系指除法定认证以外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公司:系指按《国内安全管理规则》(NSM规则)1.1.2所定义如下任何一个管理其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所涉及的船舶的公司: ①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光船租船人或已承担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意承担有关 法律和法规规定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 ②构成组织的一部分并承担船舶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此情况下,该部门(或几个部门)负责船舶操作、维护和船员配备等所有管理活动。对于仅履行部分管理活动的组织不符合“公司”的定义。 ③与船舶所有人以管理合同或光船承租合同方式,承担了船舶的操作、维护、船员配备等责任的一个 独立的组织或个人。 (5) 主管机关: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 (6) 安全管理体系(SMS):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的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针所建立并文件化的体系。 (7) 审核:系指确定安全管理体系活动及其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 (8)审核员:系指执行NSM规则要求的符合性验证的适任人员。 (9)审核组长:系指被授权领导审核组的适任审核员。 (10)观察结果(项):系指在安全管理审核期间所得出的,并能够被客观证据证实的的事实陈述。它也可以是审核员针对SMS提出的,如不纠正,将可能导致不合格产生的陈述。 (11)客观证据:系指根据观察、测量或试验得到的,且可证实的定性或定量的关于SMS要素的存在和实施情况的信息、记录或事实的陈述。 (12) 不合格①(不符合):系指有客观证据表明的不满足规定要求的观察情况。 (13) 严重不合格(严重不符合):系指可标识的对人身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要求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偏差,并包括缺乏对NSM规则有效和系统的实施。任何这些情况被认为严重不合格。 ①不合格、不符合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系相同含义。

2018年安检设备漏检、检验不出-优秀word范文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安检设备漏检、检验不出 篇一:关于划伤漏检的分析报告 关于划伤漏检的报告 近日,我公司产品在用户端多次发现有划伤不良,在对客户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时,也同时损害着我公司产品在客户的口碑。现从成品检验方面将划伤漏检的可能性原因分析如下: 我公司成品检验共分颗粒检、面检&复检、边检、人工抽检5个部分,其中除了边检外,其余四个检查项都有可能检出划伤,但都存在漏检的风险。 颗粒检采用反射式暗场检测原理,该检查方式对划伤的检查效果较为明显,但由于设计原因,颗粒检每片玻璃只能检查玻璃宽度的1/20的条状区域,,从整体来说颗粒检对固定位置划伤可以起到(来自:WWw. : 安检设备漏检、检验不出 )100%检出作用(不一定及时),但对于不确定划伤存在95%的漏检风险,从目前设备构造来说,通过程序方面的优化起不到任何效果.只能通过硬件升级对玻璃进行全面检测才能从颗粒检这里确保划伤100%检出。 面检采用透射式明场检测原理,该检查方式对内部缺陷如气泡、结石等不良有很好的检出效果,但对于划伤,特别是轻微划伤,对穿透光几乎没有影响,相机捕捉到的光信号转化成波信号是变化很微小或没有变化,会被threshold值排除在外,只有遇到严重的划伤,刮痕较深的点且有杂物进入才会在透射光下有发暗的现象会被当做灰尘点抓出,在面检的成像上和灰尘无异,只有对这个点进行复检时才能在复检图像上辨认出是划伤.就面检机而言,其检测原理决定了对划伤检验的局限性,总体上来说,面检不具备划伤的检出能力。 复检采用反射明场检测原理,划伤缺陷经过复检基本上可以检测出来,但是复检检测的前提是面检给其缺陷坐标,因面检的局限性,复检虽然具有检出能力但是仍然无法去相应位置进行复检,就无法保证划伤不漏检。 人工抽检目前抽检频率为10-15分钟抽取一片进行检查,只对细小的面检无法检测的固定小划伤有一定的拦截效果,因为是取样抽检,无法代替全检的缺陷拦截率,必然会有遗漏. 综上所述,目前检查间4种检测手段中,全检的面检复检因设备局限性不能保证100%检出,而检出能力较强的颗粒检和人工检都是抽检的形式,这样必然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