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试题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试题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试题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燃气安全常识试题

选择题:每题一分,错选、多选或漏选均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 年10 月19 日国务院129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A) 2011 年5 月1 日

B) 2011 年3 月1 日

C) 2011 年10 月1 日

D) 2011 年1 月1 日

2、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A) 2个

B) 3 个

C) 4 个

D) 5 个

3、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由()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

4、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

A) 24 小时

B) 36 小时

C) 48 小时

D) 72 小时

5、___ 年起,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销售浴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还在使用的用户应及早更换安全热水器,以免造成事故。

A) 2004

B) 2005

C) 2006

D) 2007

6、()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A)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B)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

C) 国务院安全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D)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7、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8、 A )安全管理

B) 风险管理

C) 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

D) 隐患排查治理

9、家庭装修需改动燃气管线时,应由()的人员进行,以免引起燃气泄漏,发生火灾或爆炸。

10、A)曾经做过管道安装

B) 物业管理部门

C) 具备燃气管道安装维修资质

D) 装修公司

11、下列()热水器可直接安装在浴室内。

A) 直排式

B) 烟道式

C) 强制排气式

D) 强制给排式或对流平衡式

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备案。

A) 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本级人民政府

B) 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C) 上一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D) 上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

13、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A) 政府执法部门

B) 燃气管理部门

C) 安全监察部门

D) 建设管理部门

14、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取得()。

A) 道路或者水路运输许可

B) 危险货物装卸许可

C) 道路或者水路运输通行证

D)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15、国家规定的燃气灶具的使用年限是() 年。

A) 10

B) 9

C) 8

D) 7

16 、 ()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A)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C)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17、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的作用是:

A) 炉具在使用中没关闭开关而意外火焰熄灭,能够自动切断燃气供应

B) 煮食完毕能自动熄火

C) 风吹不灭炉具火焰

D) 汤水浇不灭炉具火焰

18、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备案。

A) 10、规划管理部门

B) 15、建设主管部门

C) 15、燃气管理部门

D)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9、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A) 30 个工作日

B) 60 个工作日

C) 90 个工作日

D) 100 个工作日

20、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

A) 甲烷

B) 乙烷

C) 丙烷

D) 丁烷

21、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的相关情况,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A)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

B)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上建筑

C) 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大概

D)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排水系统

22、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 ,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A) 宣传资料

B) 安全警示标志

C) 防护装置

D) 监控装置

23、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应当会同()与()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A) 燃气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管道燃气经营者

B)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道燃气经营者

C) 燃气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D) 管道燃气经营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24、违反条例规定,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A) 本条例

B) 安全生产法

C) 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

D) 价格

2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

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 、()和公安机关报告。

A) 行政执法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B) 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 燃气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

26、液化石油气比空气比重大,所以() 。

A) 液化石油气质量好

B) 液化石油气热值大

C) 液化石油气泄漏后不易挥发

D) 液化石油气燃烧充分

27、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 ,组织抢险、抢修。

A) 上报燃气管理部门

B) 停止供气

C) 召集相关人员

D) 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8、液化石油气的爆炸极限是 1.5%? 9.5%,天然气是5%- 15%从爆炸极限分析,天然气的危险性比

液化石油气() 。

A) 高

B) 低

C) 无法判断

D) 一样

29、家用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 )米。

A) 8

B) 6

C) 4

D) 2

30、市政燃气设施改动方案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的措施。

A) 安全防护和应急预案

B) 安全检查和保障供气

C) 安全防护和保障正常用气

D) 施工监理和临时供气

31、违反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然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5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B) 1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C) 3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

D) 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3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损毁、()、()、

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A) 破坏、掩埋

B) 覆盖、遮挡

C) 遮挡、涂改

D) 覆盖、涂改

33、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A) 指定

B) 招标投标

C) 自行经营

D) 拍卖

34、下列燃气种类中,比空气重的是()。

A) 天然气

B) 液化石油气

C) 人工焦炉煤气

D) 沼气

35、 ()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燃气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事故处理结果。

A) 燃气管理部门

B) 安全监察部门

C) 建设部门

D) 规划部门

36、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A) 5 个

B) 10 个

C) 15 个

D) 20 个

37、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

A)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 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综合治理

C) 安全第一、快速发展、综合治理

D) 安全第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38、违反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B) 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

C) 3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

D) 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

39、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批准。

A) 燃气经营者负责人

B)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部门

C)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部门

40、在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在依法合法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的意见

A) 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B)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C) 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D)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

41、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

A) 燃气经营者

B) 燃气管理部门

C) 安全监察部门

D)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42、 ()可以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A) 燃气经营者

B) 燃气管理部门

C) 安全监察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

4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适用于以下方面() :

A) 天然气的生产和进口

B) 燃气设施保护

C) 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D)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E) 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

44、关于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它们都可以作为生活炊事能源

B) 它们可在同一个燃气器具上互换使用

C) 它们一旦泄漏到空气中,就会造成爆炸

D) 由于成分不同,它们之间的物力性质上有很大差异

45、燃气工作应当坚持()原则:

A) 统筹规划

B) 保障安全

C) 确保供应

D) 规范服务

E) 节能高效

46、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 ,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

A)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 城乡以及能源规划

D) 国外可利用资源

E) 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

47、如果怀疑或察觉室内燃气泄漏,以下正确的做法是() :

A) 到室外拨打燃气经营单位的电话

B) 开启门窗通风

C) 关闭室内燃气阀门

D) 开启油烟机,增强通风

48、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包括: ()

A) 燃气气源

B) 燃气种类

C) 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

D) 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

E) 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49、在日常燃气使用中,描述错误的是() :

A) 对室内燃气管道系统各部件要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发生锈蚀

B) 在临睡、外出前和使用后,关闭灶前阀和灶具开关,以防燃气泄漏

C) 在燃气管道上拉绳或悬挂物品,方便使用

D) 怀疑室内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时,可通过点火方式进行检测

50、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等内容。

A) 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

B) 应急供应方式

C) 应急处置程序

D) 应急救援措施

E) 事故损失赔偿

5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

A) 调控

B) 监测

C) 预测

D) 预警

52、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A) 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B)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C)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D)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A) 组织架构

B) 业务流程

C) 服务承诺

D) 收费标准

E) 服务热线

54、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A) 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供气

B) 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C) 出现气源供应短缺时,限制部分客户用气

D) 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E) 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55、管道燃气经营者对(),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A) 其供气范围内市政燃气设施

B) 业主专用部分的燃气设施

C) 仅限于市政燃气设施

D) 建筑区划内业主专用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

5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A) 工商行政管理

B) 燃气管理

C) 技术监督

D) 质量监督

57、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

A) 燃气经营者经营利润

B) 购气成本

C) 其他城市销售价格

D)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E) 经营成本

5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

方面的意见。

A) 燃气主管部门

B) 管道燃气用户

C) 管道燃气经营者

D) 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59、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等,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A) 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

B) 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

C) 非燃气经营者提供的燃气燃烧器具

D) 已使用超过一年的燃气燃烧器具

60、单位燃气用户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A) 燃气安全知识

B) 燃气管道改造

C) 操作技能

D) 计量器具校验

61、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A) 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B) 擅自停用燃气

C) 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D) 盗用燃气

E) 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62、关于家用燃气器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和有关并按照约

A) 燃气器具只要没坏,就可以一直用下去

B) 直排式热水器已明令淘汰

C) 强排式热水器可以安装在浴室内

D) 热水器烟道必须通到室外

63、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 ,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

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A) 成立一支售后服务队伍

B) 设立售后服务站点

C) 制定销售激励政策

D) 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

64、下列属于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隐患:()

A)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擅自施工作业

B) 在燃气泄漏环境里使用明火

C) 在燃气管道上方搭建建筑物

D) 将燃气设施封闭遮挡

6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A) 行驶车辆

B) 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C) 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D) 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E) 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66、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

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A)钻探

B) 打桩

C) 顶进

D) 挖掘

E) 敷设管道

6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A)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D)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巳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8、以下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的是:()

A)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B)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C) 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不放过

D) 整改措施为落实不放过

69、室内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

A) 客厅

B) 浴室

C) 卧室

D) 厕所

70、燃烧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

A) 可燃物

B) 密闭空间

C) 助燃物

D) 着火源

7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 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

C)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 同时验收

72、以下属于特种设备的是()

A) 压力容器

B) 电梯

C) 起重机械

D) 客运索道巳大型游乐设施

73、燃气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应当()

,并依法予以追究。

A) 查明原因

B) 明确责任

C) 进行经济处罚

D) 进行批评教育

74、灭火的四种基本方法是: ()

A) 高压水灭火法

B) 窒息灭火法

C) 冷却灭火法

D) 隔离灭火法

E) 负催化抑制法

75、以下属于有毒气体的是: ()

A) 甲烷

B) 一氧化碳

C) 硫化氢

D) 丙烷

76、室内燃气管道阀门设置位置正确的是:()

A) 燃气表前

B) 用气设备前

C) 燃气引入管前

D) 所有三通前

77、造成燃气中毒的主要原因是:()

A) 自身抵抗力差

B) 燃气本身含有有毒气体成分

C) 燃烧过程中产生有毒气体成分

D) 燃烧消耗室内大量氧气,造成室内缺氧

78、漏电保护装置的主要作用是:()

A) 防止漏电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B) 防止漏电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C) 防止单相触电事故

D) 防止短路故障

79、燃气灶具安装的基本要求有:()

A) 安装后应平稳居中

B)灶具所用软管不得超过2米

C)灶具背、侧面与墙面应有一定间距

D)安装灶具的灶台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材料

80、下列气体中属于可燃气体的是:()

A)甲烷

B)氢气

C)二氧化碳

D)硫化氢

81、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管,也可选用():

A铜管

B)不锈钢管

C)铝塑复合管

D)连接用软管

82、燃气用户的煤气表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

A)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

B)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

C)经常潮湿的地方

D)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三、判断对错:

83、燃气经营者只需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燃气发展规划。

A)对B )错

84、燃气经营者不得要求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

A)对B )错

85、户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用户自己负责。

A)对B )错

86、禁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任何施工作业。

A)对B )错

87、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A)对B )错

88、可燃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越宽,其爆炸危险越大。

A)对B )错

89、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的,由安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A)对B )错

90、为使户内更加美观并保护燃气管道不受碰撞,可以将室内燃气设施封装起来。

A)对B )错

91、社会资金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A)对B )错

92、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当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相关资料,并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A)对B )错

93、燃气经营者可根据自己经营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客户安装要求。

A)对B )错

94、居民家中的煤气表没有使用年限限制,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A)对B )错

9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等情况时,都有告知义务

A)对B )错

96、用户不能将装有煤气管道的房间改为浴室或卧室使用。

A)对B )错

97、《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个人无法进行处罚。

A)对B )错

98、发生室内燃气泄漏应首先开启排气扇,排除室内燃气。

A)对B )错

99、用户可根据自己使用需要改装或拆除户内燃气设施。

A)对B )错

100、燃气经营者须将服务电话和服务承诺向社会公示。

A)对B )错

101、用户有义务配合燃气经营者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A)对B )错

102、含有一氧化碳的人工煤气比天然气危险程度大。

A)对B )错

四、简述题:

103、加臭剂最小量的规定:

104、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组成:

105、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厚度(路面至管顶)要求:

106、城镇燃气管道压力分级:

10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 毫米时,可对引入管采取以下补偿措施:

10 8 、间接置换:

109、地下燃气管道的泄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压缩天然气的加气或卸气作业

111、燃气供应单位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入户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113、动火作业前置换作业管段或设备内的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决定燃气互换性的燃气燃烧特性指标是:

116、直接作用式调压器与间接作用式调压器的区别:

117、停气与降压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8、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在役管道防腐涂层定期检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20、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根据本质安全化原理,列举六个实现设备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22、“三级”安全教育:厂(公司)级安全教育、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班组

级安全教育

城市燃气运行安全管理的思考(新版)

城市燃气运行安全管理的思考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城市燃气运行安全管理的思考(新版) 城市燃气运行安全是城市燃气运营的关键环节,是城市燃气事业发展的前提。我市人工煤气运行十多年来,历界领导、安全管理人员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我公司安全管理的模式,现将其主要几个方面叙述如下,希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我市的城市燃气运行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理念,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公司成立安全科,设置安全员、内勤岗位。所、站(队)、班组分别设置安全员岗位,并且成立以各单位、部门一把手为成员,主管安全

副经理为副主任,经理为主任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公司定期(每周五)召开公司安全例会,研究、布置当前和今后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道边”,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职工的行为,切实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三、确定重点把握一般,审时度势搞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每一时期都有其各自的重点,抓住了重点才能干好这一时期的安全工作。在中压管线改造之前,由于中压管线事故频发,用户安全意识淡薄,我们把巡线工作和入户安检工作做为当时的安全工作重点。在中压管线改造过程中,由于在运行的管线上作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事故,我们又把中压改造过程中的安全作为重点。中压管线改造完成后,由于中压自然断裂事故不再发生,而低压自然断裂事故有增多趋势且城市道路改造开始大规模展开,施工破坏事故开始增多,所以,我们这一时期把安全工作重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

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本(国务院第666号令)

xx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 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xx2016年2月6日 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现场管理 辛立颖

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现场管理辛立颖 发表时间:2018-09-19T09:55:44.95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13期作者:辛立颖[导读]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人口也逐年增加,在各建设项目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困难与考验。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德州市 253000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燃气使用量逐年增加,且大部分是城市居民使用燃气。而城市燃气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尤其是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更需要工作人员提高警惕。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工作,消除各项隐患,保证燃气工程的安全建设。本文指出了城市燃气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就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加强现场 管理措施,以期提高燃气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关键词: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建设;问题;现场管理 1.城市燃气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人口也逐年增加,在各建设项目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的困难与考验。城市燃气是一种极其重要的资源,对人们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尤其是我国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对燃气的需求量也更大。对此在城市燃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始终将质量放在首位,为广大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但是从当前我国城市燃气工程施工来看,还有很多的安全隐患,为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对此我们应该做好城市燃气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在各个施工环节都要融入安全管理,并将存在的问题找出来,认真分析其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由此可见,加强城市燃气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意义重大,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效益提升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2.燃气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2.1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问题由于现阶段在大多燃气企业重运行管理而轻施工安全监管,导致燃气工程施工过程的危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不到位,安全措施制定的不全面,不能有效地削减安全风险。再者,燃气企业不能充分意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于燃气施工安全管理也停留在表面,导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只追求施工的进度,忽略施工的安全管控,表现为对于施工安全管理专项资金投人不够,制定的安全措施得不到有效地落实。同时,燃气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明显的差距,现行的施工技术措施过于简单,也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安全需要,企业对于安全目标管理及技术考核这方面流于形式,在实际过程中落实不到位等,以上这些问题都对燃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安全隐患。 2.2管道设备的综合控制管理问题在市政燃气工程的监理工作当中,对管道设备的综合控制管理上有一定的不便。由于管道的铺设以及设备优化等问题都比较复杂,因此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督,将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设备的装卸,要根据设备的材料质地来选择搬运方式。否则将会造成大量材料的损坏。监理人员往往容易忽视设备入库之前的检查,管道设备的入库检查十分重要。部分监理人员没有对材料进行二次检查,因此导致设备的合格证书混乱,复核过程更加复杂。 2.3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于燃气施工建设成本投入不断加大,燃气施工企业往往过分追求项目的进度、质量,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却不够重视,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压缩安全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具体在实际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在燃气管线敷设过程中未按设计要求对开挖的沟槽按比例放坡,对易塌方地段不采取固壁支撑等有效的防止塌方的安全措施,沟槽开挖深度不够,沟槽回填管线未按要求使用细土等;其次是用电方面不规范,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配电箱或是未按要求设置空开保证“一机一闸”,配电箱未设置有效接地及防雨措施等,导致施工用电存在安全隐患;最后是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问题,现场使用的标志牌、公示牌不清晰,没有针对性,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足,消防通道不畅通等导致施工现场防火应急能力整体上较差。 3.加强燃气工程施工建设中的现场管理措施3.1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施工单位在编制燃气施工方案时必须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在具体施工中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在进行安全基础措施的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燃气施工的实际特点及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在具体施工环节需要根据审核后的作业方案安排进行施工,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如果发生变化,则需要上报,直至上级重新审批相关手续,完成相应的申报批准过程后,才可动工。第三,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机构的管理工作,并且派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最后是要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需要经过相应的考核通过后方可聘任上岗。 3.2要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做好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根据施工进度做出合理的评价,保证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加强第三方监管力度,要坚决杜绝监管不严格的行为。另外,还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因为这直接影响施工监理的效果,要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觉悟,不滥用职权,不断积累日常监理的工作经验,及时总结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不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成本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施工工艺以及相关法律等方面的培训,还要建立对监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 3.3做好焊接过程管理现场焊接工况变化很大,只要有一点偏差,将导致出现巨大的损失。对此环节作业施工人员而言,应该接受过正规的培训,具备相应国家资格证书,以提升施工的规范性。在焊接之前,焊接人员应科学合理评估焊接工况,合理选用焊接方法,优化电源配置,同时将适宜的坡口形式与厚度确定下来。在焊接期间,应严格把控焊接要求的温度、压力及加热时间,将现场焊接参数如实记录下来,为今后存档管理提供方便。要从施工材料要求出发,及时作出必要的焊后热处理,确保与材料性能指标相符。在整个焊接工序中,还需要重视焊后检验工作,这对提升焊接接头质量意义重大。 3.4管道气密性检测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正式版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

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

20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

20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精品文档 20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全文(最新版本) 近年来,我国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燃气的普及应用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燃气行业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制定是加强燃气管理工作的前提,燃气应急保障措施是燃气供应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 1 / 20 精品文档 等。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八条 2 / 20 精品文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

天津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全文)

天津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全文) 为加强天津市城市燃气的管理,保障城市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制定了天津市城市燃气管理,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天津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燃气的管理,保障城市燃气的安全使用和正常供应,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应当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制定远期规划和近期计划。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燃气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本市下达的城市燃气气源计划指标,编制年度城市燃气供气计划和用气发展计划,经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城市燃气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本市下达的气源计划和国家的供气压力与质量标准,进行安全生产,保障供气。 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燃气的压力、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监测,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参加。

第七条城市燃气用户(含单位用户和居民用户)应当安全用气、节约用气。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燃气设施的义务。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九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由具有城市燃气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 第十条城市燃气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规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分别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在城市的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建时,应当按照规划或

城镇燃气工程管理

城镇燃气工程管理 一:建设管理 (一)工程作用性质分类 (二)工程建设遵循基本原则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程序、投资组成及经济评价标准 二:运行管理 (四)重要性 (五)基本任务 (六)应急预案 演讲人:林文心 2007年7月8日

城镇燃气工程管理 —、建设管理 (一)工程性质作用与分类 燃气工程是城镇具有先导性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同时也是环保、节能工程。与城建、环保、交通、安全、国土、水利等工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因此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纲要的要求。 城镇燃气属公共事业,为经济建设提供清洁能源,又改善了人们生活质量。特别是次天然气作城镇燃气的气源,替油、代电、换煤,又为能源结构的调整作出了贡献,节约了能源。改善大气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了投资环境,提高了环境效益。从而创造了社会综合经济效益。 城镇燃气分为:气源工程、输配人储配站、各级别管网及附属设施(管理系统等)工程、室内(应用)工程。 (二)工程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技术要求 燃气工程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建行设计施工,并处理好近期、远期关系;工程建设中涉及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的内容,重要点审核、监督;利用行之有效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或可研依据(如鉴定、许可证);按国家统一“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定额、政费标准进行工程预、决算。从而达到工程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安全适用、保护环境基本原则。工程投产运行后,持续长期安全运行。 (三)工程建设程序、投资组成及经济评价基准 第一、建设程序 (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以后期为主,结合城镇建设总体发展规划适度扩展中期,预测表明(含新、扩、政建)。规划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编写或由企业编制上报审批,属行政行为。燃气发展规划经济批准后 纳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管理设施。新建燃气工程规划作为招 商依据;改、扩建工程,有规划依据,管网路由、站址有可靠保障。 (2)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审批或备制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19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2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20吨以上5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燃气50吨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2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20吨以上50吨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8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燃气50吨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行政处罚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最新)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101-57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使用及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本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县市、区建设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消防、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燃气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用户和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燃气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发现安全隐患、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以及在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设施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管理部门参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划定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划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敷设地下燃气管道应当同时敷设由耐腐材料制作的安全警示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和损毁燃气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带。 第七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建造建筑物、构筑物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打桩、顶进以及动用明火等作业四爆破作业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确需敷设管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 第66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

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第12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11月19日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六十二、删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

对于城市燃气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探讨

对于城市燃气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探讨 摘要:城市燃气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点多面广、配合施工进度要求高、不确定因素多以及易燃易爆等特点。如何高效管理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并创造一个良性循环的工程建设环境,业主单位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城市燃气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验证管理高效性和改善建设环境的重要过程。 关键词: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措施 中图分类号:tl3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随着城市规划建设,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居民燃气需求也越发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地下管道燃气网的建设越发密集。如此大量的燃气需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质量也出现一些问题和隐患,比较常见的是由于管道管理不善引起的燃气泄露、居民中毒,严重时造成爆炸,直接危害到居民的生命安全。城市管道燃气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想要真正的方便群众,给社会造福,就必须与时俱进,引进先进技术,全面加强管道燃气施工建设,保证管道燃气的铺设质量,给全市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1.施工前的技术管理工作。 1.1首先要求参与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了解该工程的工艺特点,掌握有关规范,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技术专家或设计人员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前期培训,学习掌握相关的标准

和规范,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1.2其次施工单位在收到施工图后,要组织专家对关键性部位的设计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严重的设计问题,并按设计要求明确验收标准。由于气源工程的施工要涉及到冶金、石化、化工等专业标准或国外标准,这些标准对同一项目的要求有时存在一些差异,因此明确验收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这样可以避免在施工后期验收时甲乙双方出现标准分歧,在这方面我们深有体会。另外,要组织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双方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 1.3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整理。在接收订购设备时,应及时整理收集设备说明书、合格证,认真研究特殊设备的说明书,尤其是对有些设备的特殊安装要求和使用方法应给予重视。如是进口设备,则要立即组织人员翻译外文资料。所有设备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否则不能安装。按设计要求核对订购设备。如是包工包料工程,应对施工单位购进材料的材质单存档,并按材质单的要求抽检材料,不合格材料不允许使用。 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资格审查,如特殊工种的操作资格证。施工方案中是否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方,对特殊设备的安装和现场设备的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用量是否合理。还有方案中的施工方法和检测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 施工技术管理。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城市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新版) 近年来,因城市燃气管道管理不善造成燃气泄漏出现次生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城市燃气从业者需要对燃气的安全生产有清醒的认识,及时制定、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一、燃气管道泄漏原因 埋地管道属隐蔽工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管道老化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均可造成管输气体外漏情况。发生埋地管道外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类型。 1、管道腐蚀泄漏 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属于管网主体工程大规模建设期,埋地管道主要采用钢管并进行管道外防腐,但埋地钢质燃气管道缺乏检测保养。经多年运行,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髓年限的增加,

管道腐蚀穿孔的情况也随之增加,导致燃气泄漏。 2、管道受第三方破坏 许多城市燃气管网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局部管道相对位置发生变化,如道路拓宽等原因使燃气管道置于车行道下面,极易造成管道受压损坏,发生燃气泄漏;管道周边施工屡有发生,施工单位不遵守燃气安全规定,违章作业经常会造成管道损坏。 3、燃气施工过程操作不当 施工过程与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如补偿器安装过程法兰螺栓受力不均匀,焊接过程中为加快焊口冷却采取冲水冷却方式等人为因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 某燃气企业1990年度至2008年度发生的燃气管网事故统计分析表明,管道腐蚀泄漏因素占56%,第三方破坏因素占24%,操作不当因素占20%。因此,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防范体系。 二、建立腐蚀泄漏巡检体系 1、建立管道防腐层运行记录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理适用于城镇燃气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设施保护、生产经营、应用管理、燃气燃烧器具管理以及安全监管等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对全国城镇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镇燃气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规定,协同做好与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的原则)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保障稳定和安全供应,保障设施完好、运行安全,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国家对城镇燃气实行安全经营许可制度,对从事城镇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充装、销售等活动(以下简称燃气经营活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颁发《城镇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对从事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实行资质管理。 第六条(安全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进步)国家鼓励城镇燃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对在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规划编制)市、县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后实施。 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气源种类、用气规模、供气形式、调峰手段、管线布局、厂站设置等。 第八条(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 城镇新区建设、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规划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在上诉两款的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审批时,应征得同级燃气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工程设计和施工)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验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城镇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取得《城镇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城镇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城镇燃气规划与建设、经营与服务、用气与安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燃气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部门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燃气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设区的市(含行政公署,下同)、县(含县级市和区,下同)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以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宣传普及〕燃气管理等有关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和环保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制定〕县以上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以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技术论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以上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依法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报上一级燃气管理部门备案。上一级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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