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 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 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 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1.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受理、审批

2.提交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

(3)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3.提交时间

窗口、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4.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本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本厅在受理环节,企业可在网上打印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

5.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点击“我的办件”或直接输入受理编号,可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6.办理结果

批准文件发至企业,抄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工商、国税、地税、公安部门,并核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有效期5年,被审批人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上报商务部备案。

省商务厅自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十三)法律救济

1.投诉的渠道

(1)窗口投诉。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

(3)网上投诉。网址:

(4)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省商务厅监察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邮政编码:510620。

2.投诉的回复:自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投诉方式,采取窗口、电话、网上、信函等形式回复。

4.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商务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二)受理范围:

1.申请人:广东省内通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预审并完成项目建设申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的企业;

2.申请内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3.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面积不低于50000㎡,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拆解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存储场地、拆解场地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

(3)具备大件拆解无污染切割设备,包括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具备机械、液压或气动拆解工具、拆解翻转平台,具备报废汽车破碎生产线,具备收尘设备及装置,拆解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要求;

(4)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有雨水

及污水环保处理设施;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设施;

(7)拆解场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且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在城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或在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或在工业园区内;

(8)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

(9)符合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

(三)审批条件:

1.予以批准条件:

(1)企业完全具备办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的申请条件并提交完整资料;

(2)企业所在地级市有规划指标;

(3)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分达95分以上。

2.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1)不具备申请条件;

(2)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资料;

(3)未通过预审;

(4)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分95分以下。

3.本行政审批有数量限制。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区域布点“十二五”发展规划表》对各地市的指标作出规定,省商务厅根据《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申请单位采取单个办理的方式。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相关材料用A4纸复印,编页码并装订成册。

报废汽车拆解处理及资源回收技术研究进展

2011年1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汽车产销双超1800万辆,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2.44%和32.37%,产销再创新高,并刷新了全球历史纪录,同时蝉联了世界第一 汽车市场桂冠。业内专家分析认为,2011年我国汽车工业仍将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预计增幅在10%~15%之间。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数据,2009年底,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达7619.31万辆,那么按6%的理论报废率计算,每年报废的汽车要 超过400万台。到2020年,我国的汽车的保有量将突破1.5亿辆,届时报废量将 超过900万辆。对于愈加严重的汽车报废问题,有人说,成为“世界最大停车场”之后,中国正变成“世界最大汽车垃圾场”。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强劲增长,保有量的迅速增加,表明中国目前的汽车产业已处在一个飞速发展的上升期。与此同时,更需要报废汽车拆解业必须与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相适应,根据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和节能的要求,采用高技术水平的处理手段,配备先进的拆车装备,以使得废旧资源能够被充分、有效地利用。 一、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 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利用需要经过从废旧产品的回收、拆解到使其转化为新的 产品或者材料的复杂过程,这一过程需要采用各种高新技术,涉及到众多学科。目前,汽车产品回收利用应用的关键技术可分为共性技术、再制造技术、再利用技术等。 共性技术包括基于结构改进和材料替代的回收利用设计技术(可拆解性设计DFD、可回收性设计DFR)、高效拆解技术等。再制造涉及面向废旧汽车零部件失效 分析、检测诊断、寿命评估、质量控制等多种学科,具体包括微纳米表面工程技术、再制造信息化升级技术、质量控制技术、先进材料成形与制备一体化技术、虚拟再制造技术、先进无损检测与评价技术、再制造快速成型技术等。再利用技术包括材料分类检测技术、资源化预处理技术、产品粉碎及粒化技术、材料物理及化学分选技术、产品循环利用技术等。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研究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的高新技术,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已基本达到85%的水平。国外汽车产品回 收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尽可能提高回收利用率;开发利用快速装配系统和重复使用的紧固系统及其他能使拆卸更为便利的技术及装置;开展可拆解性、可回收性设计;开发由可循环使用的材料制作的零部件及工艺;开发易于循环利用的材料;减少车辆使用中所用材料的种类;开发有效的清洁能源回收技术;开发高效拆解技术,普遍采用先破碎后分选的技术。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资料,根据环政法函[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起12345信访投诉属于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采取的报复性举报,不是周边居民的举报。 三、整改规范 县商务局通过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调查处理后,要求企业停业整改,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五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在我县设立合法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点资格需得到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认定。二是进一步规范车辆收购、拆解行为,加强安全作业管理,确保拆解人员的安全。三是要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环保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工作意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工作意见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工作意见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58号)要求,为规范报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汽车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规划,严格准入 (一)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科技城商业网点规划》(-20xx)有关规定,设立和迁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选址在城市河道下游、城市下风口,靠近城市二环线,与生活区和城市重要公共设施边界相距500m以上,且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影响城市环境、交通和居民生活。 (二)设立和迁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须达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总局第28号令,hj348-)、《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有关规定。已注册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应尽快组织实施改造升级工作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整改完毕后向市商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商务局组织公安、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验,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转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级相关部门聘请专家组现场验收,达到条件和标准的,按程序报商务部、财政部公示后,由商务部门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予以备案。验收合格的企业,允许其继续开展经营业务;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工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 (三)在国家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法规政策未出台前,各级工商部门不再注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部门不得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公安部门不得受理备案。 二、依法经营,规范操作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加大投入,不断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秩序。 (一)未经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或登记备案的企业,不得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 (二)建立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登记台帐,开发应用报废汽车信息管理系统。要按照“一车一档”的原则,建立完整的报废汽车档案,逐一登记回收的报废车辆,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定期上报回收拆解报表,提供档案备查。 (三)按照《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回收证明的填报和统计工作。严禁买卖或伪造回收证明,严禁以收费代替回收报废汽车。一旦发现回收的报废汽车中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积极主动走访车辆单位和车主,大力宣传有关报废汽车的法律法规、报废程序、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及汽车以旧换新等相关政策,配合商务、财政等部门做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 (五)在当地商务、公安、工商、交通、农机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依法设立回收网点,开展回收业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回收网点和代办点。 三、明确职责,依法行政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属特殊行业,涉及安全、环保、资源等公共利益,做好回收拆解工作既有利于社会安定,也有利于汽车产业和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各级商务、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大力支持发展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 (GB 2212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 22128--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拆解工作的术语和定义、企业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作业程序等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回收拆解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的企业参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97 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515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1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汽车 end—of—life vehicles;ELVs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

3.2 回收 recycling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报废汽车进行接受或收购、登记、标记、存储、并发放回收证明的过程。 3.3 拆解 dismantling 对报废汽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在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解存放;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的程序和方式。3.4 注销 deregistration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方式。 3.5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ELV recycling and dismantling enterprises 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合法企业。 3.6 废液 waste liquid 存留在报废汽车中的燃料、发动机机油、变速器机油、传动机构机油、动力转向油、冷却液、防冻液、制动液、风挡玻璃洗涤液等各种液体。 4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要求 4.1 场地 4.1.1 经营面积不低于10 000m2,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 000m2。 4.1.2 报废汽车存储场地(包括临时存储)的地面要硬化并防渗漏。4.1.3 拆解场地应为封闭或半封闭车间,地面应防止渗漏。拆解车间应通风、光线良好,安全防范设施齐全,并远离居民区。 4.1.4 应设置旧零件仓库。 4.1.5 存储场地和拆解车间的总排水口应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与其相接的

报废汽车拆解指导手册编制规范(可编辑修改word版)

《报废汽车拆解手册编制规范》 编制说明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 三、主要试验情况分析 (6) 四、涉及专利情况 (6) 五、预期效果 (6) 六、同类标准对比 (7) 七、本标准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7) 八、重大分歧意见 (8) 九、标准性质 (8)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及措施 (9) 十一、现行标准废止 (9) 十二、其他说明 (9)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了保证报废汽车的无害化处理,规范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拆解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编制,帮助和指导回收拆解企业高效、安全地完成拆解作业, 科学、环保地处理废弃物,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环保水平和回收能力,商务部提出了制定《报废汽车拆解手册编制规范》(以下简称《编制规范》)标准 的需求。2013 年7 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编制规范》列入2013 年第一批 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计划号:20130552-T-322。并确定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众”)等共同承担《编制规范》的编制任务,由此正式启动了该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编制过程 中汽中心在标准立项之初便开始着手准备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研究机构的资源优势,与各地主管报废汽车的商务部门、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保持密切的交流沟通,为标准的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0 年10 月20 日,“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常熟)会议,决定成立《编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对前期研究成果进行汇总和提炼,结合汽车产业链各相关方的意见,正式启动标准起草工作。 2010 年10-12 月期间,由中汽中心和上海大众正式组建并成立了《编制规范》标准起草小组,根据调研情况,完成标准初稿。 2011 年1 月14 日,标准起草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就标准的进展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做了充分沟通,并集体讨论标准初稿全文。 2011 年6-8 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向商务部汇报工作方案,在北京实地调研拆解行业现状,了解回收拆解企业需求。起草小组根据行业现状和国内外研究情况,对标准草稿进行第二次修改。 2011 年8-9 月期间,标准起草小组在深圳“道路车辆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会上进行讨论,并听取整车企业反馈意见。 2011 年11 月,中汽中心与德国大众、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对标准草稿进行

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问题与出路

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 问题与出路 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高魁 王力兴 方晓牧 刘秀云 预测:汽车报废逐渐进入增长期 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根据近3年的统计,辽宁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年增长率为10%左右。2006年,辽宁省共回收报废汽车14 676辆,同比增长8.82%。其中,大型货车占5.3%,大型客车占5.5%,城市公交车占2.4%,其他小型车辆占86.8%。 未来几年,辽宁省汽车报废也将逐渐进入增长期,年报废率可达4%~5%。预计到2010年,辽宁省汽车保有量可达260万辆,年报废量可达10万—13万辆,届时回收量可达2.2万辆。 近年来,随着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报废机动车拆解环 境保护技术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技术政策的出台,辽宁省逐渐加强对报废汽车的管理。按照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目前,辽宁省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商业部门负责,公安、工商、交通、技术监督等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几年来,监管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和定点管理,认定了14家定点拆解企业,通过采取“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强制回收”等手段,加强监管力度,整顿拆解市场,全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虽然目前对报废汽车实行定点 问题:从回收到监督环环 存在隐患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报废汽车回收量每年呈明显上升趋势。报废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对报废汽车拆解污染问题进行剖析,提出解决对策建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和借鉴。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精品文档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现状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5月19日县 商务局组成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环保局认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摸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经营资格、证照资质持证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经过检查,目前,全县有两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在进行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分别是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和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两家企业。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公司地址位于:县太和大道北段,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省商务厅的批文和公安治安管理备案,20xx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市再生 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地址位于:县沱牌镇五显楼村,该企业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其他相关证照。 二、处理情况

12345热线举报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在没有商务厅的备案准入资质和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业务。通过县商务局调查了解后,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日给县车管所、县工商和质监管理局送去商函,要 求停止对市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县分公司的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监消业务和违规经营行为。 在7月9日至7月13日期间连续4次接到12345热线举 报市智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站环境污染问题,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有烟雾、臭味和油污污染等现象。7月9 日和7月16日县商务局会同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同志一道到 城北智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站现场调查了解该企业的环保问题,证实:该企业回收的废旧轮胎统一码放在一起储存,没有焚烧轮胎等塑料制品的现象;在平时氧气切割时,保证先拆除可燃易燃物体后再进行氧割,在氧割期间不会产生很大的烟雾;在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柴油和废机油,企业全都自用了,没有用完的机油都是用油桶装放,没有油污泄漏现象,更没有油污横流街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象。该报废汽车站离居民小区距离甚远,厂区内的基本作业操作不会有上述影响。该企业在报废汽车处理流程中虽未产生环境影响现象,但我们和环保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20xx年未作环境影响评价 资料,根据环政法函[20xx]31号精神,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 活动,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们走访调查,这几

未来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分析

未来5年中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分析 影响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国内汽车报废量持续增加 随着中国正式迈向汽车大国行列,我国汽车产销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国内汽车保有量随之快速增加,而汽车报废市场的容量和空间也随之迅速扩大。同时,在节能环保的大趋势下,政府明确了黄标车加速淘汰的任务,为了确保完成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的工作任务,环保部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行黄标车淘汰工作月调度制度。黄标车整治提速为正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提供了增量,对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形成了利好。 (二)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产业升级 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正在逐渐走向机械化和互联网化。目前我国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机械化程度已经接近50%,与过去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上海市进行了回收汽车报废拆解行业的改革,改革试点的企业采用了废车拆解流水线,实现了全自动化和机械化控制,极大地提高了零部件的再制造和再利用率,无论是企业的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效率都得到了较大提升。报废汽车精细化拆解将是拆解行业发展的趋势,能够进一步挖掘拆车件的最大利用价值,从而找到行业新的盈利增长点。而且对于习惯了传统销售原材料为主的汽车拆解企业,直接销售回用件、拆解件实属是面临新的行业和市场,因此很多企业将拆解后的零部件入库,却无法产生有效的成交。有的成交是等客上门来拆,这样不但降低拆解效率,也在利润上得不到很好的控制和保障,互联网化的发展,必然能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社会资本的涌入加快行业发展 近年来,我国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正在飞速发展,由于社会资本对于行业的普遍看好,大量社会资本涌入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兼并重组、融资和上市等现

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处理(一期)项目

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 处理(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2年9月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项目概况 (3) 第二章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5) 2.1 声环境质量现状 (5) 2.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5) 2.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5) 2.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6) 第三章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7) 3.1 项目污染物负荷 (7) 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7) 3.3 环境监测制度 (9) 第四章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0) 4.1 产业政策符合性 (10) 4.2 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10) 第五章清洁生产 (11) 第六章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投资 (12) 6.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2) 6.2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3) 6.3 项目环保投资 (15) 第七章总量控制 (16) 第八章结论 (17)

第一章项目概况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是我国的一个有特别限制管理的产业,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要求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防止报废汽车流失的相关组件被用于汽车拼装,保障交通安全。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进入一个汽车消费大发展的时期,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也同样进入了快速的增长期。因此,有效地监管抑制个别报废汽车被非法回收和拼装后,倒卖至农村和偏远地区,扼制报废、拼装汽车继续上路行驶,以保障交通安全。 北京市原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共九家,其中八家为国有企业,九家企业注册资本为3655.7万元;现有从业人员308人;占地面积共32.35万平方米,库房面积1.8万平方米;总资产为7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1441.7万元,流动资产为6343.2万元;投资规模近年来仅有三家先后投资300~500万元左右。主营业务是以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为主,销售一些可利用的旧零部件,业务比较单一。报废机动车拆解厂区占地按要求应不低于50亩,但大多数企业只有30亩左右,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周边五环和六环之间。 2011年,北京市通达解体厂与北京市联合汽车解体厂进行了合并。同时,原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被华新绿源收购并更名为华新凯业。目前北京市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共有八家。 华新凯业(原北京华桑谷物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北京市目前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八家企业之一,由于经营不善,于2010年12月被华新绿源全面收购,并于2011年4月正式更名为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华新凯业位于顺义区高丽营镇前渠河村,南临北六环200米,北靠顺沙路,西距京承高速4公里,东至顺义城区10公里。 目前,北京现有的拆解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较小、技术和管理水平低,回收形式单一,缺乏制度规范,设施设备落后、拆解手段原始,有害物质处理不完善,在拆解过程中仍存在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现象。 在上述背景下,北京华新凯业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启动报废汽车拆解处理(一期)项目,该项目通过与顺义车管所联合共建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系统,并引进国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七)实施机关:? 1.实施机关的名称:广东省商务厅? 2.实施机关的权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 3.实施机关的类别:行政机关? (八)办件类型:承诺件? (九)办理时限:? 申请时间:不限? 受理时间:不限?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内)? 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

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1.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受理、审批? 2.提交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 (3)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3.提交时间? 窗口、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4.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本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本厅在受理环节,企业可在网上打印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 5.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点击“我的办件”或直接输入受理编号,可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2128--2008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拆解工作的术 语和定义、企业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作业程序等管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企业,回收拆解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的企业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T 19515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 1951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报废汽车 End-of-Life Vehicles;ELVs 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汽车。 3.2 回收 Recycling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报废汽车进行接收或收购、登记、标记、存储、并发放回收证明的过程。 3.3 拆解 Dismantling 对报废汽车进行无害化处理、拆除可再利用的零部件和主要总成;按各物品的材质种类分解存放;对车体和结构件等进行压扁或切割的程序和方式。 3.4 注销 Deregistration 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和方式。 3.5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ELV recycling and dismantling enterprises 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合法企业。

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方案

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方案 作者:管理员发布于:2010-07-21 13:09:04 文字:【大】【中】【小】 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07 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国经贸资源[2001]900 号)《关于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把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管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抓紧抓好,使之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 307 号令及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本市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无照收车、拆车、非法拼装车,非法出售报废整车和“五大总成”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市场机制、价值规律,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同步发展。 (二)目标: 1 、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有限制的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北京市的地理位置合理布局,做到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将我市 13 家企业调整到 4 家以内,以中标单位为纽带,进行资产重组。 2 、按照报废汽车“收拆破碎分离,综合利用集中,信息网络管理,政府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大报废汽车的强制报废、回收力度,建立报废汽车统一回收中心,并在 4 家企业中建设 1 家报废汽车综合处理中心,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科学化、规模化、网络化管理,真正把这一特种行业建成具有公益性的资源综合利用型及环保型产业。 二、管理体系 (一)组建“北京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有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商委等部门参加。 领导小组职责 : 1 、负责组织执行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局)(国经贸资源 [2001]900 号)“关于贯彻《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部门应履行的职责。 2 、负责组织制定北京市有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政策法规。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 格核准办事操作指南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3.网上咨询。网址: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事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5.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贸易管理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十二)办理流程 1.流程图 项目建设完成,企业向省商务厅提出验收申请→省商务厅受理、审 批 2.提交申请 (1)窗口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接收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2)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在线申办”可提交相关材料。网址:

(3)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商务厅贸易管理处;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邮政编码:510620 3.提交时间 窗口、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4.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工作人员应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凭证。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出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出具受理凭证。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即时做出不受理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本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本厅在受理环节,企业可在网上打印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 5.办理进度查询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商务厅窗口系统,点击“我的办件”或直接输入受理编号,可进行办理进度查询。 6.办理结果 批准文件发至企业,抄送所在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工商、国税、地税、公安部门,并核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有效期5年,被审批人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上报商务部备案。 省商务厅自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公众网站()公开办理结果,并通过网上办事窗口、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自取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912室。 (十三)法律救济 1.投诉的渠道 (1)窗口投诉。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 (3)网上投诉。网址: (4)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省商务厅监察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邮政编码:510620。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 -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348 -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4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487.13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T 181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报废机动车 指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或者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和各种工程车辆;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 3.2 拆解 将报废机动车中不同类型的部件逐一拆除使之分离出来的过程。 3.3 破碎 将报废机动车拆解后剩下的部件破坏成碎片,以利于利用和处置的过程。 4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4.1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的建设与运行应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4.2 报废机动车的拆解、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破碎产物的循环利用。 4.3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

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概况研究-行业概况

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概况研究-行业概况 (一)行业概况 1、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发展概况 1)行业概况 汽车拆解是汽车报废后的处理过程:车主报废车辆可以获得残值费,若报销车辆符合补贴标准,可获得国家补贴。而拆解企业通过将报废汽车拆解成可用零部件、废钢、废有色金属等获得回收收益。 2)行业发展阶段

我国汽车行业近20年才呈现爆发式的发展,前期回收拆解行业的发展受限于汽车保有量规模较小的原因发展较慢。整体来看,我国的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可以简单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创始阶段(~1982 年):我国汽车拥有量在解放初期只有几万辆,发展到八十年代初期才达200 万辆。1983 年国家成立全国老旧汽车更新改造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方物资部门要指定和适当增设回收、拆车网点,加快汽车更新步伐。此阶段属于国内汽车回收行业的初始摸索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1982~2001年):进入80年代,全国汽车拥有量从1982 年的216增长到2001 年的1845万辆。与此相适应,我国汽车报废更新速度也相应加快。2000 年报废更新汽车58 万辆,比1986 年至1989 年四年的报废更新总量还多15 万辆。90 年代,国家规定对收购的报废汽车,回收单位要及时进行解体加工,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车架、方向机等几大总成主要件,必须作废钢铁处理,禁止出售报废旧车和总成。还规定了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控制在400 家,企业年回收(拆解)量不低于900 辆和禁止审批新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80-90 年代是汽车拆解行业得到快速发展的阶段。 规范约束阶段(2001年至今):进入21 世纪,多个地区无证擅自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零配件拼装汽车的现象层出,导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混乱。2001 年6 月,国务院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确了报废汽车车主和回收企业的行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地方政府报废汽车回收工作职责。

国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国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分析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中心 一、德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概况 (一)德国报废汽车主管部门及管理模式 德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和认证机构负责。 政府主要起监管作用:根据有关法规委托认证机构对申报从事拆解机动车的企业进行审查,发放营业执照;定期检查或抽查机动车拆解企业是否符合条件,拆解是否符合标准,一般1年检查1-4次;对违反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 由政府授权开展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认证的机构既有一定的政府职能,又有企业性质。认证机构根据政府的要求研究提出有关企业的资质条件,同时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收取一定的费用。目前德国有3家认证机构,分别是TuV Nord、DEICOCA、FRIES SALM,每年到其发放证书的企业检查1次,检查企业的工作环境,拆解下来的零件是否回收保管,并通过回收利用情况推断其质量。 (二)德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政策法规 德国参照2000/53/EC指令制定的《旧车回收法》2002年7月开始生效,此前,德国机动车报废回收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废物限制和废弃物处理法》,这是在1972年颁布的《废物处理法》基础上于1986年修订发布的。1992年,德国通过的《限制报废车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报废车辆。1996年生效的德国《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对报废机动车拆解材料的比例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他相关的法规标准包括安全、环境保护、保险赔偿等。 在德国的机动车年鉴中,机动车报废列在“机动车与环境保护”栏。2002年3月,政

府批准了环境部提出的一项法律草案,即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商与进口商有义务免费回收废旧机动车以及在事故中完全损坏的机动车;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赔偿法等法规中,对废旧机动车拆解场所也有明确要求。 (三)德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企业状况 报废机动车回收处理企业基本情况德国拥有机动车4400万辆,每年注销机动车350万辆,车辆的平均使用年限为7-9年。但真正在德国报废拆解的只有100万辆左右,其余则通过不同途径卖到俄罗斯、波兰、西班牙等国家。 德国建立了全国废旧机动车回收网,有一批从事机动车回收行业的公司共同对废旧机动车的发动机、轮胎、蓄电池、保险杠、安全装置等分类进行全过程处理。德国现有机动车拆解企业4000多家,破碎厂有20家,这些企业都有联邦议会发的执照。其中,机动车工业协会ARGE发执照的有1400家。也有一些企业没有在协会登记。但有自己的客户和渠道,此类企业必须依法行事。 (四)德国报废机动车处理企业资质要求 报废机动车处理企业资质及作业要求德国对拆解企业关于报废机动车的处理、零件的再利用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场地的大小是审批企业资格的标准之一,计算公式如下: 场地面积=要处理的车辆数×10m2/230天工作日×堆放高度 作场地要有指示牌;报废车、零部件的堆放位置;拆解工位等有相关的要求。 作业相关要求如下:没有处理的报废机动车不能侧放、倒放、堆放。拆解机动车必须做的准备工作有:拆掉机动车电池、气囊、取暖、制冷用的特殊装置。因为其中含有毒气体,在打碎过程中会出现废气泄漏;制冷剂、油液需用专门管道分别吸出。必须拆的驱动装置包括发动机、雨刷器等,同时要求保存报废机动车拆解的记录等。 (五)德国报废汽车回收的发展模式分析 德国报废汽车回收的发展模式是汽车生产企业、汽车中间经销商、汽车最终消费者、报

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项目名称: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项目 承办单位:江苏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 建设性质:新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隶属行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法定代表人:李霏 项目负责人:李霏 二、承办单位情况 江苏博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5日,是由自然人李霏、王兆娣等人共同投资组建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30万辆/年报废汽车拆解再生利用生产线。项目选址于响水县陈家港沿海经济区,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计划总投资7.2亿元,占地面积401亩。企业经营范围:废弃资料和废旧材料的回收、加工、销售;环境污染处理剂生产、销售;再生物质回收、销售;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信息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节能环保领域设备、技术的推广、咨询、转让、服务。 三、研究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

5、《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 6、《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苏政发[2005]38号; 7、《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2010年版); 8、《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10、《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及使用手册》(第三版);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6、《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17、《现代财务会计》; 18、《工业投资项目评价与决策》; 19、国家公布的相关设备及施工标准; 20、项目咨询合同书及企业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编制原则 1、坚持技术、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经济性原则,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信息系统技术,确保产品质量,以达到企业的高效益。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各部委颁发的现行标准和规范。 3、设计中尽一切努力节能降耗,节约用水,提高能源的重复利用率。 4、设计中注重环境保护及节能降耗,在建设过程中采用行之有效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5、注重劳动安全和卫生,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及消防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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