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

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
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

1 目的

进一步加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程序,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项目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2005,国资委。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SP-03-11,2011,总公司。

3.3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SP-03,2013,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SP-03-02,2013,公司。

4 释义

4.1 总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为“总公司”。

4.2 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3 所属单位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4.4 项目后评价

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实施的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实施过程、经营效果及其影响,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指标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5 职责分工

5.1 工程建设部

工程建设部是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a) 编制、修订公司项目后评价各项管理制度和程序;

b) 组织验收一般后评价报告,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项目后评价结果,并报

总公司计划部备案;

c) 配合总公司计划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专家对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

的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实施评审验收,并将将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和整

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

d) 组织项目后评价培训,组织后评价成果的研究、应用和交流;

e) 编制年度后评价计划;

f) 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的一般后评价,并参与组织详细后评价工作;

g) 依据后评价报告及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5.2 所属单位

a) 执行公司项目后评价各项办法和程序,管理本单位的后评价工作;

b) 依据公司年度后评价计划,编制本单位年度后评价计划草案、项目后评

价具体实施计划;

c) 组织本单位所属项目的一般后评价工作,配合公司、总公司做好验收工

作;

d) 组织或协助公司、总公司项目后评价主管部门对选定项目开展详细后评

价;

e) 依据后评价报告及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6 管理要求

6.1 项目后评价的要求

6.1.1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原则上应在项目投入运营后1-2年内,对已完工项目实施全面系统的评价。

6.1.2 项目一般后评价报告可由工程建设部或所属单位自行组织编制。项目详细后评价应依照项目投资额度,委托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承担。原则上,参加过本项目预可研咨询、可研咨询、初步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建设等单位均不得承担本项目后评价工作。

6.1.3 项目详细后评价承担单位,应依照本细则要求,遵循项目详细后评价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独立自主、认真负责地开展后评价工作。

6.1.4 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应全面、真实地提供后评价所需各项资料,并为咨询单位现场核查提供条件。

6.1.5 受委托的后评价咨询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后评价工作。

6.2 后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

项目后评价调查工作和报告编制工作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文件、政府或公司对项目的批复文件、审计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以及项目运行的实际数据和依据项目实际运行结果预测的数据。

6.3 后评价内容

6.3.1 项目总体回顾与评价。描述项目后评价范围、原则、依据等,总体回顾项目前期研究决策、实施、和生产运营过程,结合决算审计、决算验收、竣工验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结果,整体评价项目决策、实施、运营等各阶段的程序合规性和手续完整性,得出项目后评价的总体结论。

6.3.2 项目决策过程评价。建设项目应评价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基础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研究结论和设计结果;重点评价市场研究、厂址选择、产品结构确定、工艺技术选择、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决策过程的合规性。收购项目应评价可行性研究结论,包括对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HSE尽职调查、市场研究和改造方案研究等工作的评价。

6.3.3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建设项目从设计、工程建设、生产准备等方面,评价项目实施过程;重点评价项目质量、进度、费用、HSE、生产准备等各项工作。收购项目应评价收购过程和改造实施过程等。

6.3.4 生产运营评价。评价项目投产情况、生产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等。

6.3.5 项目经济性评价。分析评价项目投资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情况;重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与后评价阶段的各项经济指标做对比分析和评价。

6.3.6 项目竞争力分析。参考同类项目,通过在投资、技术先进性、装置运转、生产成本、环保和节能、产品的差异性和质量等方面做横向比较,分析项目的竞争力。

6.3.7 项目影响性评价。影响评价包括对社会影响和对企业影响的评价。社会影响评价,从环境影响、节能、社会效益等方面实施评价。企业影响评价,从项目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实施评价。

6.3.8 通过对经验教训与对策建议的分析评价,得出启示和对策建议,对策建议应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并具有可操作性。

6.4 项目后评价方法

项目后评价的主要方法包括:逻辑框架法、对比法、项目调查法。

a) 逻辑框架法,是项目后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通过投入、产出、直接目

的、宏观影响四个层面对项目做分析和总结;

b) 对比法,是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

和横向对比;

1) 前后对比法,是依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

前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研究结论和各项评价指标,找出偏

差,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无对比法,是指在项目周期内“有项目”(实施项目)相关指

标的实际值与“无项目”(不实施项目)相关指标的预测值对比,

以度量项目真实的效益、作用及影响;

3) 横向对比法,是同一行业内类似项目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评价

企业(项目)的绩效或竞争力。

c) 项目调查法是采集对比信息资料的主要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和问卷调

查。

6.5 项目后评价实施程序

6.5.1 一般后评价由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原则上,所有投资项目都应开展一般后评价工作,一般后评价报告应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备案。

6.5.2 总公司计划部结合一般后评价结果,选择开展详细后评价的项目,并通过年度后评价计划或任务书下达详细后评价任务。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也可依据本单位后评价计划,选择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

6.5.3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将有选择地开展详细后评价。

a) 投资额度大、工艺复杂、建设周期长,影响全局的项目;

b) 重大更新改造、扩建项目;

c) 对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d)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项目。

6.5.4 项目一般后评价实施程序。

6.5.4.1 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依据公司年度后评价计划组织开展项目一般后评价,编制一般后评价报告。

6.5.4.2 工程建设部组织验收一般后评价报告,由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结合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报公司领导层审议批准。

6.5.4.3 公司将一般后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及整改情况一并正式上报总公司计划部备案。

6.5.4.4 总公司保留对项目一般后评价报告的复审权,并选择问题突出、或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

6.5.5 项目详细后评价实施程序。

6.5.5.1 依据项目详细后评价计划或任务,由公司工程建设部或总公司计划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所需费用应列入总公司计划部专项资金。

6.5.5.2 咨询单位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在对基础数据实施客观、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

6.5.5.3 工程建设部或总公司计划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专家对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实施评审验收,讨论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建议、对策,形成验收意见后,由计划部将下发验收意见;

6.5.5.4 工程建设部或所属单位依据后评价报告及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工程建设部将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和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

6.5.5.5 由总公司计划部汇总有关资料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

7 附则

7.1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7.2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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