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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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

带的警戒线裸露。

(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

(3)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4.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

(2)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 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4)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

50cm~60cm。栏杆柱间距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得大于2m。

(5)栏杆的整体构造和栏杆柱的固定,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在路堑、沟槽边缘固定栏杆柱时,可采用钢管并锤击沉入地下不小于50cm深;钢管离路堑、沟槽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7)上下平台应设安全梯等设施供作业人员之用;作业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8)在混凝土结构上固定栏杆柱时,采用钢质材料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设一孔,以直径10mm螺栓与木杆件拴牢。

(9)在砌体上固定栏杆柱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设预埋件的预制块,并按要求进行固定。

(10)木质栏杆上杆梢径不得小于7cm,下杆梢径不得小于6cm,栏杆柱梢径不得小于7.5cm,并以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得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得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得小于18mm,采用焊接或镀锌钢丝绑扎牢固,绑丝头应顺平向下;钢管横杆、栏杆柱均应采用直径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固定或焊接牢固。

5.作业中使用金属吊索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在吊钩上焊补、打孔;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绳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3)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4)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

(5)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6)钢丝绳结构形式、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用于吊挂和捆绑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用于卷扬机时,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分别报废。

(8)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6.进人基坑、沟槽和在边坡上施工应检查边坡土壁稳定状况,设攀登设施,确认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7.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倒链安装应牢固,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

(2)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

(3)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

(4)人工移动三脚架时,应先卸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5)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

(6)吊物需在空间暂时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系在大链上。

(7)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

(8)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起重链条受力后,应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9)吊装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有人。

(10)三角架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件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木垫板。

(11)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物的质量进行受力计算确定;三支腿顶部连接点必须牢固。

(12)暂停作业时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8.用起重机吊运构件、混凝土、模板等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工和吊装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坚实、平整,场地松软时必须加固,并确认合格;在临近沟槽、基坑边作业时,应根据土质、槽(坑)深、槽(坑)壁支护结构情况、起重机械及其吊装构件等质量和环境状况,确定安全距离,且不得小于1.5m。

(3)严禁起重机在电力架空线下方作业,需在线路一侧作业时,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起重机、挖掘机、桩工机械(含吊物、载物)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

(5)起吊较大的构件、模板等吊物应拴系拉绳。

(6)作业前,应了解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构)筑物和被吊物质量与形状等情况,掌握吊装要点。

9.使用汽车、机动翻斗车应符合运输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4)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l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不得有人。

边坡支护工程钢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人工搬运钢筋时,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搬运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周围环境和架空物状况,确认环境安全;作业中应按指定地点卸料、堆放,码放整齐,不得乱扔、乱堆放;上下传递钢筋时,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站位安全,上下方人员不得站在同一竖直位置上;需在作业平台上码放钢筋时,必须依据平台的承重能力分散码放,不得超载。

2.钢筋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接前应按规定进行焊接性能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镜、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满足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作业中应随时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施焊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消防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

(5)作业后,必须关机、切断电源、固锁电闸箱、清理场地、灭绝火种,待消除焊料余热后,方可离开现场。

(6)施焊作业时,配合焊接的作业人员必须背向焊接处,并采取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7)焊工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8)接地线、焊把线不得搭在电弧、炽热焊件附近和锋利的物体上。

3.使用车辆运输钢筋,钢筋必须捆绑、打摽牢固。现场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位于车辆侧面安全处。

4.钢筋加工宜集中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加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使用管理。

(2)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类码放整齐。

(3)应按设计规定的材质、型号、规格配料制作。

(4)现场需设钢筋场时,场地应平整、无障碍物;钢筋原材料、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型号码放整齐;余料等应集中堆放,妥善处置。

(5)钢筋加工场搭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不得存放油、脂和棉丝等易燃品。

2)加工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

3)加工场搭设完成,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4)现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布置加工机具、料场与废料场,并形成运输、消防通道。

5)各机械旁应设置机械操作程序牌。

6)加工机具应设工作棚,棚应具有防雨(雪)、防风功能。

7)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场,必须设置严禁吸烟和防火标识。

8)操作台应坚固、安装稳固并置于坚实的地基上。

9)加工机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0)加工场应单独设置,不得与材料库、生活区、办公区混合设置,场区周围应设围挡。

5.使用起重机吊运较长材料和骨架时,必须使用专用吊具捆绑牢固,并应采取控制摇摆的措施。严禁超载吊运。

6.钢筋绑扎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后应检查,并确认钢筋绑扎牢固、骨架稳定后,方可离开现场。

(2)绑扎横向钢筋时,应先固定两端,定位后方可全面绑扎。

(3)绑扎墙体竖向钢筋时,应采取临时支撑措施,确认稳固后方可作业。

(4)绑扎钢筋的绑丝头应弯向钢筋骨架内侧。

边坡支护工程模板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应对边坡侧立面挡土墙模板进行施工设计。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能承受浇筑混凝土的冲击力、混凝土的侧压力和施工中产生的各项荷载。

2.模板与支架宜采用标准件,需加工时,宜由有资质的企业集中生产,具有合格证。

3.支撑连接应牢固,支撑杆件不得撑在不稳定物体上,模板支架不得使用腐朽、锈蚀、扭裂等劣质材料;模板、支架必须置于坚实的基础上。

4.现场加工模板及其附件等应按规格码放整齐;废料、余料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妥善处置。

5.支设、组装较大模板时,操作人员必须站位安全,且相互呼应;支撑系统安装完成前,必须采取临时支撑措施,保持稳定。

6.吊运组装模板时,吊点应合理布置,吊点构造应经计算确定,起吊时,吊装模板下方严禁有人。

7.高处安装模板必须设安全梯或斜道,严禁攀登模板和支架上下,上下高处和沟槽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自制安全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梯子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结构应根据材料性能经受力验算确定;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1Oc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15°。

(2)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3)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人行土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宽度不宜小于lm,纵坡不宜陡于1.3;两侧应设边坡,沟槽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4)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l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8.槽内使用砖砌体做侧模施工前,应根据槽深、土质、现场环境状况等对侧模进行验算,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砌体未达到施工设计规定强度,侧模不得承受外力,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槽内。

9.模板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拆除应待混凝土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

(2)使用起重机吊装模板应由信号工指挥,吊装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吊点、吊索具和环境状况,确认安全,方可正式起吊;吊装时,吊臂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吊运模板未放稳定时,不得摘钩。

(3)预拼装组合模板宜整体拆除,拆除时,应按规定方法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撬、砸、摔和大面积拆落。

(4)暂停拆除模板时,必须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禁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杆件。

(5)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应分类码放整齐,带钉木杆件应及时拔钉,尽快清出现场。

边坡支护工程现浇混凝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使用压缩空气等清除模板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喷嘴对向人,空压机操作工应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电气接线与拆卸必须由电工操作,并符合施工用电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2.高处作业时支搭的脚手架、作业平台应牢固;支搭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3.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辆应行驶于安全路线,停置于安全处;混凝土运输车辆进人现场后,应设专人指挥。

(2)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浇筑程序、分层连续浇筑。

(3)卸料时,车辆应挡掩牢固,卸料下方严禁有人;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运输、卸料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位于车辆侧面安全处,卸料前应检查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向车辆操作工发出卸料指令。

(4)从高处向模板仓内浇筑混凝土时,应使用溜槽或串筒;溜槽、串筒应坚固,串筒应连接牢

固。严禁攀登溜槽或串筒作业。

(5)采用混凝土泵车输送混凝土时,严禁泵车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6)混凝土振动设备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电气接线、拆卸必须由电工负责,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安全;作业中应保护缆线,随时检查,发现漏电征兆、电缆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电工处理。

(7)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或支撑上进行浇筑作业。

(8)施工中,应配备模板操作工和架子操作工值守;模板、支撑、作业平台发生位移、变形、沉陷等倒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施工人员撤出该作业区,经整修、加固,确认安全,方可恢复作业。

(9)使用振动器的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混凝土浇筑完成,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方法养护;覆盖养护应使用阻燃性材料,用后应及时清理,集中放至指定地点。

5.现浇混凝土应经模板、钢筋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浇筑。

边坡支护工程路堑边坡喷锚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喷锚机具应完好,管路接口应严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边坡喷锚支护应依据设计规定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3.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后应卸下喷嘴清理干净,并将喷射机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3)喷射手和机械操作工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和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4)喷嘴前方严禁站人,喷嘴不得对向人和设备。

(5)作业中暂停时间超过1h和作业后,必须将仓内和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6)喷射机手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支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采用空气压缩机时,其操作工应听从钻孔、注浆操作工的指令;机具发生障碍,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5.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应限速行驶,并清除路面上的坚硬物;边坡支护的泄水通道结构和泄水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上层支护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有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距下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得小于3h。

7.施工中,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边坡采用圬工砌体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拌和、运输和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砌筑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砌体材质、厚度、砂浆标号、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原材料、砂浆等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外。

8.安设钢筋(或型钢)骨架与挂网前应清理作业面松土和危石,确认土壁稳定;安骨架应与挖掘土方紧密结合,挖完一层土方后应及时安装骨架,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挂网应及时,并与骨架连接牢固。

9.使用灰浆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球阀完好,泵内无干硬灰浆等物,各连接件紧固牢靠,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2)作业后应将输送管道中的灰浆全部泵出,并将泵和输送管道清洗干净。

(3)故障停机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达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

10.用空气压缩机配合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及其接口,确认畅通、无漏气,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

(2)作业中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和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3)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

接和热加工作业。

(4)运转中发现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Ⅳ、Ⅴ级岩石中进行喷锚支护施工时,喷锚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作业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5cm;锚杆施工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12.采用水平钻机钻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钻孔时,严禁人员触摸钻杆,人员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

(2)钻孔时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顺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

(4)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不得漫流。

(5)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

(6)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必须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与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

13.作业中,坡面出现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14.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进行拉拔试验、张拉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张拉前方严禁有人;锚杆注浆应连续作业,浆液应饱满,浆液配比应符合设计或施工设计的规定。

(2)锚杆应随喷射混凝土的完成,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自上而下分层施工。

(3)锚杆锁定48h内,发现有明显应力松弛应补张拉;孔内灌浆达到设计规定强度后,方可放张。

(4)钻孔和注浆前,应检查喷层表面,确认无异常裂缝;作业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稳定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5)搬运、安装锚杆时,不得碰撞人、设备;锚杆类型、间距、长度、排列方式和锚杆张拉时张拉程序、控制应力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15.注浆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和试验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中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浆液,防止放空后浆液喷出伤人。

(3)作业中遗洒的浆液和刷洗机具、器皿的废液,应及时清理,妥善处置。

(4)注浆机械操作工和浆液配制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浆液原材料中有强酸、强碱等时,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设专人管理,建立领发料制度,且余料必须及时退回。

(6)注浆应分级、逐步升压至控制压力,注浆初始压力不得大于0.1MPa;填充注浆压力宜控制在0.1MPa~0.3MPa。

(7)注浆的材料、配比和控制压力等,必须根据土质情况、施工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浆液材料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16.喷锚支护施工中应采取减少粉尘浓度的措施。

边坡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 (3)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4.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 (2)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得大于l 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2.5cm。 (4)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栏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应为1.2m,下杆离地高度应为50cm~

(完整word版)边坡喷锚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边坡支护工程路堑边坡喷锚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喷锚机具应完好,管路接口应严密,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使用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正常。 2.边坡喷锚支护应依据设计规定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 3.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喷射机,并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禁止裸露身体作业。 (2)作业后应卸下喷嘴清理干净,并将喷射机外粘附的混凝土清除干净。 (3)喷射手和机械操作工应有联系信号,送风、加料、停料、停风和发生堵塞时,应及时联系,密切配合。 (4)喷嘴前方严禁站人,喷嘴不得对向人和设备。 (5)作业中暂停时间超过1h和作业后,必须将仓内和输料管内的干混合料全部喷出。 (6)喷射机手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支护作业应由作业组长指挥。采用空气压缩机时,其操作工应听从钻孔、注浆操作工的指令;机具发生障碍,必须停机、断电、卸压后方可处理。 5.在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中,道路上的车辆应限速行驶,并清除路面上的坚硬物;边坡支护的泄水通道结构和泄水孔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6.上层支护后,应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有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距下次爆破间隔时间不得小于3h。 7.施工中,作业面下方不得有人;边坡采用圬工砌体支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浆拌和、运输和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2)砌筑施工过程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砌体材质、厚度、砂浆标号、砌体养护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4)原材料、砂浆等不得堆放在作业区外。 8.安设钢筋(或型钢)骨架与挂网前应清理作业面松土和危石,确认土壁稳定;安骨架应与挖掘土方紧密结合,挖完一层土方后应及时安装骨架,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挂网应及时,并与骨架连接牢固。 9.使用灰浆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球阀完好,泵内无干硬灰浆等物,各连接件紧固牢靠,安全阀已调到预定安全压力。 (2)作业后应将输送管道中的灰浆全部泵出,并将泵和输送管道清洗干净。 (3)故障停机时,应先打开泄浆阀使压力下降,再排除故障;灰浆泵压力未达到零时,不得拆卸空气室、安全阀和管道。 10.用空气压缩机配合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送气阀前应检查输气管道及其接口,确认畅通、无漏气,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不得有人。 (2)作业中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和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3)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作业。 (4)运转中发现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11.在Ⅳ、Ⅴ级岩石中进行喷锚支护施工时,喷锚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作业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5cm;锚杆施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新版)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新版) Business leaders cannot lack safety awareness. Only when the company strengthens its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can the personal safety of workers be guaranteed.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新版) 一、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纪律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可穿拖鞋、高跟鞋,严禁打赤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6、严禁车辆超载滥载,严禁超速行驶;起重安装严禁超负荷作业。 7、施工机械、电气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乱动。

8、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工棚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必须履行消防救灾、抢险的职责和义务。 9、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 10、进入施工现场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未经主管领导签字,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二、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班组每周一开展一次安全学习(活动),班组负责人负责主持,并做好学习记录。 2、班组每天开工前开展班前交底会,负责人向施工人员交代当天的任务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班前会应简短,尽量几句话把需要说明的事情交待清楚即可结束。 3、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的机具、材料、垃圾等要分类集中堆放,保持现场整洁、有序。每天工完要清理场地,把当天的施工垃圾集中运走;现场无用的土堆应整平或运走。 4、在施工场地周围树立醒目的告示牌,防止非生产人员进

主动防护网安全技术交底.docx

主动防护网安全技术交底 一、GPS2主动防护网安全注意事项 1、清除的丛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生活中严禁户外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2、我标段路线坡陡、弯急、且雨水充足,车流量大,严禁在公路玩耍打闹,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3、砍伐树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伐树前,应将周围有碍砍伐作业的灌木和藤条砍除,并选好安全躲避的退路;伐树范围内应布置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得逗留、接近;为使树木按预定方向倾倒,要在树木下部倒树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为树干直径的1/4,然后再从剁口上边缘的对面开锯,最后应留2~3cm安全距离;在陡坡悬岩处砍伐树木,应有防止树木伐倒后顺坡溜滑和撞落石块伤人的安全措施;在山坡上严禁在同一地段的上下同时作业;截锯木料时,树杈和树干垫撑必须稳固; 4、大风、大雾和雨天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边坡施工作业; 5、施工作业前必须清理边坡孤悬石,清理边坡孤石悬石必须遵守一下规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子,施工作业时坡面下方必须设置防护网防护落石,掉落行车道,危及行人过往车辆安全; 6、施工作业全程坡面下方公路两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持交通指挥旗指挥过往车辆及行人,确保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 7、施工前必须检查边坡顶是否有裂缝,边坡是否有不稳定或局部

失稳现象等安全隐患,如果有无法排除的,必须上报项目部,安全隐患排除前严禁施工。 二、GPS2主动防护网施工安全技术 1、边坡防护整治首先坡面清理自上而下彻底清理坡面,将坡面上的浮土、松动石块全部清除,并局部地形进行适当加固,避免施工中落石伤人。 2、锚杆孔定位按设计的位置结合现场实际地形对锚杆孔位进行测量定位,由于坡面的起伏,依据地形条件,孔间距可有0.3m的调整量,否则,支撑绳和防护网可能连接不上。 3、开凿锚杆孔口凹坑、钻锚杆孔 锚杆孔定位以后,先在每一个孔口处开凿一个深度部小于锚杆外露环套长度的凹坑,使系统安装后尽可能紧贴坡面。按锚杆设计长度垂直边坡岩面钻出锚杆孔,按设计深度钻凿锚杆并清孔,孔深应比设计锚杆长度以上; 4、锚杆孔内注砂浆并锚固锚杆 所用砂浆标号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由孔底注浆并插入锚杆,注浆过程中若漏浆现象严重,则采用封堵措施及间歇多次注浆法,每次注浆管口均需置于前次注浆砂浆所达顶面,以保证注浆饱满,砂浆初凝收缩后,应进行补浆。灌浆完成28h内不得敲击和碰撞锚杆,锚杆固定后至少养护3天。五、安装纵、横向支撑钢绳支撑绳拉紧后两端用钢丝绳卡子将支撑绳卡死,形成纵横交错的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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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纪录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内容: 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通用) 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4.在现场建 ( 构 )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 械作业影响建(构 )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 5.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现况。 6.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间距不宜大于50m ,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7.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 8.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 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 (构 )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9.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10.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 护。 11.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 后,方可进入沟槽、基坑作业。 12.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 )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 重机械作业。 13.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合格。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 施工。 3.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4.在饱和黏性土、粉土的施工现场不得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应待桩全部打完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开挖,以免影响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应防止开挖基坑可能引起的基坑内外的桩产生过大位移、倾斜或断裂。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7.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 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8.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 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9.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不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10.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1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13.基坑开挖深度超过9m (或地下室超过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企业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查。 14.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 挖土机间距大于10m ;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5.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16.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7.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 掘操作方法。

基坑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基坑开挖及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一、基坑开挖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深基坑周围要设临边防护,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3、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无特种作业证禁止操作施工机械。 4、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5、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6、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7、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8、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9、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5米,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0、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验收合格和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1、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开挖面坡度和分层厚度,防止边坡和挖土机下的土体滑动。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进入。机械手必须持证作业。 12、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的侧压力。 13、土方开挖时,挖土机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二、基坑支护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4、在现场建(构)筑物附近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

土方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土方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 4.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 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5.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6.基坑上口周边必须用细石砼做挡水台和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保证边坡的稳定; 7.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8.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9.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10.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12.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1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

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14.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 15.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16.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 17.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 18.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部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19.挖土机也按规定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20.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21.土方外运时,在门口设立清扫站,派专人拍实车上的土,扫干净车轮上的土,确保道路上无遗洒,并设专人洒水降尘; 22.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边坡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边坡支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一、边坡支护的一般规定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 (3)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lm以上,坡度不宜陡于1:6。 (4)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6)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基坑支护喷浆安全技术交底.doc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编号: 缙云县城新区西桥( D )地块安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基坑支护 置房工程 I 标段 工程名称 作业部位 基础 作业内容 基坑支护喷浆 交底类别 岗前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1.施工现场应按项目部规定的位置安放施工机械和堆放材料,各种材料按照规范要求堆 放。 2.凡施工期间需要动火作业时,参加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在动火 前做好“八不”,在动火中做好“四要”,在动火后做好“一清”工作。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文明施工安全劳动卫生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 用安全帽、安全带、工作鞋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4.施工区域内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高处作业不准穿破底鞋和带钉易 滑鞋。不准酒后施工、操作。 5.不准擅自损坏、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装置、警示牌、安全标志。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 交 “三宝”。 6.各种用电和照明线路由电工架设, 采用 TN-S 系统三相五线制, 并配备过载和漏电保护 装置。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 施工用电设备专人使用, 底 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自用设备的负荷、地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 使用人员擅自使用电气设备,不用时切断电源。 7.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运行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 内 机械伤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 , 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 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8.小范围内机械与机械、机械与人同时工作时应协调配合,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输 容 浆管口对准人且应防止喷溅伤人。 9.空压机使用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应保持电动机附近环境的清洁和干燥, 防止电动机受 潮或吸入粉尘。②检查各运转部位有无工具和杂物,并清扫干净 ③各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现象。④检查电动机与压缩机的连接部分螺丝有无松动。⑤检查电动机各部是否正常,各 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现象。⑥检查电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是 否充足。⑦检查油底壳油是否缺少,散热器是否缺水,加满冷却水及润滑油。⑧检查压气 管路各阀门开闭是否灵活,并处于开机前的位置。⑨起动设备动作灵活,操作把手应置于 零位,油断路器在断开位置。⑩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空压机的运转情况:二级排气压力或 排气温度;配电屏上电流表读数;润滑油油位;压缩机或电动机声响有无异常;一、二级 气缸的压力;系统有无漏气现象;导线各部连接处应无过热现象,开关柜和电动机应无烧

(完整word版)锚杆框架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高边坡)

锚杆框架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停、送电,即在送电时,先合总开关,然后再合分路开关。停电时则相反。 3、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器熔丝工作,也不能进行电气外线作业。 4、低压带电作业时应做倒: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保证人体与大地之间、人体与其他相线、零线、导体之间绝缘良好或保持安全距离,穿绝缘鞋,戴手套和安全帽,要穿长袖工作服并束紧袖口、裤脚;严禁使用金属尺、锂刀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 5、现场用电必须架离地面,防止漏电伤人; 6、操作前应分清零线、火线,并选好工作位置。搭接导线时,应先接零线, 后接火线。断开时则相反。不准带负荷接线或断线。 7、电闸箱应及时上锁,不得随意打开; 8电线接头必须用绝缘带绝缘防止漏电伤人; 9、现场用电作业时,持证上岗的电工必须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反应给上级领导及作业层,防止类似事情发生; 三、框架梁、框架锚杆施工安全操作要求 1、施工地点高出地面2m以上的作业称为高空作业; 2、架子搭设须为双排架,与坡面平行,在锚杆施工的部位须搭设作业平台, 作业平台外侧设置防护栏杆; 3、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 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操作人员垂直上方的地锚 处,变换工作地点应先将安全绳移至适当地方,拴牢后再进行作业;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5、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 采取防滑措施; 6、进行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

高边坡-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高边坡: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全 高边坡:安全技术交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时间:2010年8月20日地点:思剑高速公路第B驻地办会议室内容:高边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一、高边坡的施工危险源为:1.爆破伤害2.机械伤害3.触电4.坍塌和滑坡5.中毒二、安全技术措施?1... 时间:2010年8月20日地点:思剑高速公路第B驻地办会议室内容:高边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 一、高边坡的施工危险源为: 1 .爆破伤害 2 .机械伤害 3. 触电 4. 坍塌和滑坡 5.中毒二、安全技术措施?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中的爆破技术要求施工,针对不同的区段、地质状况、岩层倾向、裂隙和周围情况确定不同的爆破方案。爆破药量根据实际爆破效果逐步进行调整。 ?2、爆破飞石的控制措施?在离公路或周围房屋比较近的爆破区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飞石措施。 ?3、爆破防漏电措施?爆破在装药时,应特别注意防漏电,在装药前孔桩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提升至地面。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应保证接头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4、瞎炮的处理 在爆破作业完成后,检查人员应下到工作面检查瞎炮情况,并及时按爆破规程进行处理。另外在清渣时发现瞎炮,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私下处理。? 三、高边坡开挖安全措施1、土、石方开挖应严格按自上而下、先清除危石、滑坡体,后开挖的程序施工,严禁将坡面挖成反坡。2、滑坡的地段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间、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全面抽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施工中应有专人观察,严防塌方。3、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到现场监控、指导作业。4、对边坡上出现的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要及时处理,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5、开挖爆破作业除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各项规定外,必须结合该部位的地质情况,组织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爆破参数,并坚持不断优化爆破设计,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6、每次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效果,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哑炮必须按有关排炮程序和要求处理。对开挖的掌子面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松动的岩石散落在坡面上、路边不稳定的石块要及时清除。如出现不稳定的危岩体,要及时报告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处理。7、爆破作业需持证上岗。爆破时,应设专人指挥,待人员和设备都撤至安全地带后方能起爆。8、高边坡在实施梯段开挖时,应在施工平台或马道上设置拦渣墙等防护措施。9、要严格按设计边坡坡度施工,削坡要随进度进行,严禁在形成较大高差后在削坡的施工方法。10、削坡、危石挖掘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施工方法。严禁站在易滑坡落石块下方橇挖、严禁同一断面上下同时挖掘。挖掘作业应在白天进行。11、在开挖工作面的下方严禁人员、机械进入,除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外,还应派专人在现场监护。12、随着开挖高边坡的进行,一定要跟进形成边坡排水系统,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及地下水的破坏,造成边坡失稳。做到边开挖边防护,禁止挖完第三层,再防护第一层。 13、高边坡开挖现场周围及工作面的危险部位、出渣路口及可能遇到溶洞、地缝、地勘洞等情况,都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需要设安全警戒哨卡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中受力时, 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2)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 具有合格证。 (3)用纤维吊索捆绑钢性物体时, 应用柔性物衬垫。 (4)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禁止与 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 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 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 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 聚酯 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 其表面不得 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使用中, 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 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20°。 (7)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 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 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 其极限工作

载荷应减少15%。 (10)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 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 直径小于16mm 细绳不得用作吊索; 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报废: 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 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 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 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 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报废: 织带( 含保护套) 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3)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 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 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边坡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边坡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1、推行安全教育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班组长组织工人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工人的安全操作技能。 2、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现场兼职安全员跟班检查。 3、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 4、砂浆拌和机应安置稳妥,开动拌合机前应检查机器各部件是否良好,对松动、失效的应及时修复后方可使用。拌合筒内不得有异物。 5、刚启动的拌合机,应使搅拌轴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严禁先加料后启动;加入的物料严禁超量。 6、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将工具伸进料斗内。不准将手或工具伸到运转机件上。 7、拌和机现场检修时,应切断电源。 8、工作完后,必须及时将拌合机械清洗干净,不得留有残余砂浆,并进行例行保养,清理周围场地,认真填写运转记录。 9、砌石工程必须至下而上砌筑,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 10、浆砌片石施工前对坡面、坡顶及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11、施工人员在坡面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绳,穿防滑鞋。 12、防护工程施工时,只能左右错开施工,禁止上下重叠作业。 13、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疲劳操作。 14、在工地及其周围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标牌、警示牌。

15、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临时用电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对开关箱采用一机一闸一漏原则,严禁在施工现场、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 16、进入工地的人员一律要求戴安全帽,严禁裸足,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7、采购部门应把好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关,严禁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杜绝因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而造成工程损害和人身安全事故。 18、雨水季节应加强对高边坡的监测,施工中如发现有山体滑动、坍塌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对该区域进行交通管制。 19、遵守安全法规及安全各种规章制度,班组长应经常教育全体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第 1 页共2页工程名称主动防护网工程施工里程DK53+674~DK53+900 编制单位十七局集团广深港项目一分部 三工区安全质量部施工单位路基防护队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高边坡防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施工人员须戴防尘口罩,严禁穿硬底、带钉、易滑、高跟、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2、高边坡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可靠的安全桩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个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 3、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有序、整齐。 4、施工机械作业时,除按规范操作外并应按事先设计的行走路线进行,其工作位置应平坦稳固,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挖方高边坡实行“随开挖、随加固、随防护”,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5、高边坡施工应设置安全通道,开挖工作面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交叉作业。边坡上方有人工作时,边坡下方不准有人停留或通行。 6、清理边坡上突出的块石和整修边坡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坡面上的松动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 7、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8、高边坡路堤下方有道路的,施工时应设警示标志。 9、施工机械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并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 10、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下方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交底人:复核者:签收者:签收时间:

第2页共2页工程名称主动防护网工程施工里程DK53+674~DK53+900 编制单位十七局集团广深港项目一分部 三工区安全质量部施工单位路基防护队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1、锚杆防护施工前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作业区的危石,确保施工队人员的安全,坡面破碎严重时采用先喷后锚,喷射厚度不小于5cm,喷射作业时设专人跟随观察坡面情况,锚杆施工在喷射混凝土终凝 3h 后进行,施工用电线路、开关设防触电设施,针对施工机械操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施工用的工作平台牢固可靠并设安全护栏。 12、施工中要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遇有大雨、大雾及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交底人:复核者:签收者:签收时间:

边坡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资料编号: 交底内容: 一、安全生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掷材料和工具的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人员严禁在附近停留,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臂下方不准站人。 7、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内。 8、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装置,凡违背以述纪律按规定处罚。 二、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为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提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或主管科室汇报情况。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或有关负责人,同时要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三、安全用电 1、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应当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允许超负荷运载 2、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3、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 4、移动电源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5、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绝缘包扎良好。 6、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应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7、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8、对用电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设备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9、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10、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11、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作业。 补充交底内容: 风险告知: 边坡防护施工存在风险: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 被交底人员签字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6.1 边坡支护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1. 边坡支护工程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2) 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 (3) 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4) 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环境腐蚀。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5) 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6) 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 °,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 超过20°。 (7) 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只能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8) 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9) 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10) 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 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n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11) 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 破裂;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 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绳索捻距增大;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 维或纤维颗粒;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2)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吊带出现死结;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13) 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 (14) 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2. 用斜道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支、拆斜道必须由架子工操作。使用前,必须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2 ) 防护栏杆的材料、固定方式、搭设方法等要符合安全规定。 (3 )斜道应坚实、直顺,不宜设弯道;斜道宽度应较运输车辆宽1m以上,坡度不宜陡 于 1 : 6。 (4 ) 斜道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栏杆不得伸出栏柱。 (5 ) 施工前,应根据运输车辆的种类、宽度、载重和现场环境状况,对斜道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各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 (6)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确认安全;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合格。 3. 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附近施工时,应集中、快速和倒段施工,减少外露沟槽的时间,维护人行安全。 4. 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 脚手架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平台宽度范围必须铺满、铺稳脚手板。 (2 ) 支搭、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3) 防护栏杆的底部必须设置牢固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的空隙不 得大于1cm;挡脚板上有孔眼时,孔径不得大于 2.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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